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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嫁入魔教-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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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听到声音,我转头望向身后的霄汉,有事?他的表情很奇妙,轻咳一声,把脸转向另一边。这人,毛病呀!
  “这点收入太少,而且现在是雨季,干花不好晒。”乐逸还是那么无情。
  “我知道,总会积少成多,只要尽力就好。”就像我想他,一天一天的数着过,思念就越积越多,唉!所以,“我要用我的方式来保护我的家。”让他有个安全的地方休憩。
  他们俩对视一眼,转头又默默地望着我,我奇怪的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难道你们是舍不得这些花?入药的不是茎叶么?好啦,好啦,别那么小气,好歹咱们是一家人。”我给他们解宽心,这是怕我浪费东西吧。
  一家人,一句无心之语,却让两位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乱了心神。家人,对于他们多么奢侈的词汇!乐逸与霄汉怔愣后,乐逸轻缓道:“夫人,教中真不缺那点钱。”对上她认真的脸,他再说不出刻薄的话,不管她是否无知,是否贪婪,却真心把他们当成一家人,无意中的话语和坚定的表情竟会让人这般感动,也许这就是教主喜欢她的原因。
  “夫人,还是做别的事吧,教主不在,很多事务都要有人来做决断。”霄汉清了清喉咙。他觉得可以试试夫人的能力,毕竟她是景星其人。
  乐逸嘴角上弯,更像狐狸,瞬间明白他的想法,暗附:很不错的主意。
  有位教徒前不久下山,带回一位小姑娘,但神教的规章制度中,不许带任何外人进入,违令者斩。
  问清事情原委,我坐在左司堂的办公大厅下令道:“放了,放了。”
  “夫人,教规……。”霄汉后半句话被我拦住。
  “教规是死的,人是活的,人家小哥明知道那条死规矩,还要舍命从恶霸手中救下小姑娘,这等英雄之举应发扬光大。”我真不明白了,不应该鼓励乐于助人的人么,“还有,不准为难小姑娘,想当初我进来时,也不算你们的人啊。” 
  霄汉了然一笑,轻轻点头,接下来道:“那么,就请夫人尽快想办法摆平那恶霸吧。容我提醒,那恶霸,名为阿木果尔,是黑苗土司,与我教有生意往来,如果他发怒毁约,我教将损失近一成收入。” 
  “啊?”我头痛,“那一成收入有多少?”不行就不要了。
  “一年,近百万两。”
  “啥?”这么多钱!我咬着唇,望着堂下跪地之人,他老老实实低头不发一语,放在膝头的手不由轻颤,显露了他的恐慌。百万两和一条人命。
  我从没想过会是这样,脸色不大好转头望向霄汉,“人不能杀,至于生意嘛,先让我见见那个什么土司吧。”
  阿木果尔土司40多岁,满脸褶皱,一脸尖酸模样,用一条黑巾包裹出枣胡头型,身上那件黑袍上绣了漂亮的五彩线,颈上挂着一串宽大银饰,足够说明他的地位显贵。
  我一身绵袍男装,英俊潇洒,昂首挺胸坐在马背上,侧头望了一眼那大叔,暗中皱眉。因为旁边一群看热闹的少男少女对我指指点点,并掺杂着惊叹,虽然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从他们的表情上,能看出他们在夸奖自己,所以心气一来,没等人过来帮忙,我就抬脚跃了下去。
  “唔……。”震得脚后跟痛,还要硬撑着保持形象,却换来霄汉的白眼。
  教内与黑苗做生意的教徒上前一步,与阿木果尔他们用苗语寒暄,并介绍了我们这群随行人员。阿木果尔点了点头,向我走来,用不太标准的汉语问道:“公子就是奉月神教现任主事?”
  我咧着嘴点头,“土司安好。”
  阿木果尔也同样点头回礼,并把我们请入苗寨,“主事大人,你来的太巧了,今年我们的桃丝竹长得又高又好呢,想必做出的簟也会更柔韧。货品已经备好,你是否愿意随阿木去看看?”小眼睛闪着精明的光,让我好一阵紧张。
  “哦,好啊。”眨眨眼,不明白他为何不直接提阿奴(被教众拐进神教的小姑娘)之事。
  苗寨大门是排高大的木牌坊,木牌坊上雕刻着兽与自然的抽象图腾,牌坊中间一展黑旌随风舞动,脚下一米来宽的碎石还算平整,树型发散着向寨中延伸,黑黝黝的漆木屋顶,烁石墙壁围成院落,苗人一座座木屋参差错落在山坳间。一阵轻风吹过,顿有阴风徐来的感觉。我吞了吞口水,回头望了眼黑黝黝大叔,还好他没离太远。
  跟着阿木果尔在各家穿梭,看他们的货品,大多数是草药、武器,也有少量的农具。有一家很特别,他们养了好几罐子虫子,有一罐好像是蛆虫一样,白白的肉芽恶心极了。
  我一个踉跄,对着回头看我的阿木果尔傻笑,“很不错,很不错。”
  “呵呵,事主大人,今年寨里还培育了新品种,是用雪山圣水喂养的冰雪蚕,请随我来吧。”阿木果尔皮笑肉不笑道。
  听到冰雪蚕,霄汉皱了下眉,抬脚跟了上去。
  冰雪蚕,身体比普通蚕小很多,全身雪白,还有的呈半透明色,据说,这种蚕吐出的丝,织的衣服可刀枪不入,是价值千金的宝贝,而冰雪蚕炼出的盅极具杀伤力。
  “主事大人,你看,这个我只收你们三倍价如何?”阿木果尔看看我,侧首望向霄汉,“实际价格,可比其他盅虫贵五倍余。”那眼神像是在说,你才是真正的领导,我早就看出来了。
  这明明就是威胁利诱,和他合作就要处罚教中那人,把阿奴送回这人手里,不和他合作,神教就会失掉这块大奶酪。怎么办,怎么办呢?
  霄汉只是轻轻点了点头,转首对我说:“您看呢?”
  “呵呵,那真是太好了,没想到土司大人这般优待咱们。”暗咒,臭黑大叔,竟然跟他一鼻孔出气,气死我了。“可是咱们却有点过分,今日来得急忙,没有带够钱,这样吧,咱们先回去,改日再来,要好好的谢谢土司大人呢。”重重瞪了霄汉一眼,想用目光杀死他。转首对阿木果尔说了一些客气话,又带着教众回去了。
  霄汉也不阻拦,只是恭敬地跟在其后。
作者有话要说:  
  ☆、被考验下
作者有话要说:  
  我才知道价值百万两银的货物竟然是这些东西,我所了解的苗族只有华焕的银饰,没想到货品竟然这么丰富。可是对于这些我真不懂啊,药草,兵器,农具,盅虫……。
  我在飞龙轩前厅绕来绕去,一转向不小心撞到身后的燕儿。
  “夫人,小心。”喜儿扶着我,转头对燕儿说:“你怎么搞的。”
  燕儿扁嘴,有些委屈道:“我在帮夫人想办法嘛。”
  “唉~!”窗外一米阳光射入,打在纱帷上有种朦胧感,纱帷随着我踱步而轻轻浮动,带动光影形成涟漪。
  梦幻;理想;真实;现实。生命与金钱,如何选择?我不否认我喜欢钱,但从来不觉得生命可以用钱来衡量。我不喜欢这样的选择,这太突显自己的无能了,当初还在大言不惭,现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小武,阿龙,快回来吧。我非常想哭,可当我看到身后同我一样着急的两个小姑娘,还是忍住了。
  “没办法了,还是去问问吧。”既然黑大叔叔这么镇定应该是有办法解决的。
  厚重的大门被推开,下属禀明夫人求见,霄汉并不诧异,从书桌上抬头,看到一脸怯怯的余空窈窕,羞涩地表明自己实在没想到办法。
  暗自点了点头,这才是女子该有的神态。
  避开她清澈儒弱的眼神,霄汉低下头继续手中的工作,同时清了清嗓子道:“5年前,我教与黑苗正式通商,刚开始时是以物物交换,那时我教用一些铁矿石、布匹与他们交换草药、铁器等。去年,我教传授他们养蚕抽丝法,铁石淬炼法,他们才有这如今这等技术。”
  “哦,这是互惠互利吧。”
  “嗯,算是吧。他们的工匠淬炼技法学得很好,而且有很多地方有所改进,炼出的兵器较中原地区的坚硬,这次他们用这技术打造了一批尖刀,他们不太想供应给我教。”
  “为什么?”
  霄汉抬起头,平静的脸上有丝嘲讽,“整个苗疆分为白苗、黑苗、青苗、红苗、花苗五族,白苗与黑苗是比较大的群落,也离得最近,在土地上等诸多问题经常发生争执。而前不久,黑苗与白苗的冲突中,黑苗落败,后来才知道白苗与凤凰城那边有联系并得到帮助,所以阿木果尔便请巫医占卜了他们失利的原因。”
  “没明白……,等等,你的意思是,阿木果尔把这次失利怪到阿奴身上。”
  霄汉满意点了点头,继续手中的工作,“苗人信奉自然图腾,敬畏鬼神,所以那是安抚族众最好的办法。”
  “图腾,鬼神呀~。嘿嘿,我有办法啦。”
  再次来到苗寨,我带来一马车珍贵草药。阿木果尔满脸褶皱更深了,眼神也多了几分敬意。“主事大人,您真是太客气了。”
  “哪里,哪里,我教兄弟打伤贵寨兄弟,抢了阿奴,也给您添了不少麻烦呢。”一招手,让人把阿奴带过来,“听说这妮子是大巫医占出的不祥之人,今日特此带来归还。”之前他不提,这次我来个开门见山。
  阿木果尔笑着点头,刚想叫寨里的壮汉把阿奴带下去,却被我拦下,“阿木土司可否为我引见一下贵寨的大巫医啊?”
  “主事大人?”
  “呵,也没什么大事,只是想请他帮我占个卦。”神秘而笑。
  “这……。”
  “不行么?”
  阿木果尔小眼睛转了转,谦卑笑道,“哪里,哪里,这边请大人。”
  这个巫医衣着黑灰,用大披风把脸裹得严严实实的,只有一对贼光乱闪的眼睛在外,我趁他们不备,迅速拉着霄汉胳臂低语。霄汉却不适后退,我纳闷:“你躲什么躲,我又不吃人,刚刚说的话,听清了么?”
  “听清了,夫人。”黑脸大叔很无奈,还是退了一步。
  “就是这位想要占卦?”大巫医凶恶的厉眸瞪着我,顿时让我觉得后背凉飕飕的。
  “是。”我上前一步,“听说大巫的占卜术很是厉害,不知可否请您帮我占一下命运。”背着其他人,从袖袋中抽出一张银票塞给他,笑道:“这是我的生辰。”
  巫医微低头一看,没有表情变化,但眼睛中闪过一丝光,我暗笑,人活着都有欲望啊!
  “咳,主事大人和诸位,请随我来。”巫医转身,把这张纸揣里怀里,引众人进木屋。
  黑漆漆地木屋,只有门口有点光线,众人围坐在一起,巫医双手执羊角,奉在手心里,念了一段咒语。一对羊角自由落体,清脆落在石地上,一个阴面,一个跳到好远,撞到桌脚,一下子碎成数块,众人大惊,巫医茫然后一脸惊恐望向我,“你……?”
  我被吓到了,这大巫,表演还挺认真。
  “这,这是……。”神色慌张的巫医,盯着碎掉的羊角念起咒语,过了很久,他还不发出一语,额头却出了层薄薄的汗珠。
  巫医深深吸了口气,擦了擦额上的汗珠,那双诡异的眼睛,若有似无扫向阿奴,默了默道:“您是上天派来的收服这不祥之人的贵人。请看,这阴角向下,说明镇压之意,而那只碎角,正好分落的方位为甲木、寅水、巳火、申金、辰土,这些明明就是五行中的阳位,意在变数无穷,智控四方的意思。”
  “这是怎么回事,柯孜巫医?”阿木果尔追问,不知道是不是大巫把他唬住了。
  “哦,土司大人,这位主事大人是天赐之祥贵使啊,具有能镇守鬼怪的强大力量。所以,将阿奴交于他是在好不过了。”巫衣淡笑道,偷偷瞄了我一眼,见我笑了一下,才收回眼神。
  成功带回阿奴,我心里美得不行,一路上哼着小曲,到达神教后,我凑到霄汉身边:“谢了啊,大叔。”主意是我出的,羊角是他打碎的,事先与巫医搭线的人也是他找的。
  霄汉无奈叹息后退一步道:“夫人,辈分不对。”
  “啊?”他没在解释,转身回左司堂。
  此事后,霄汉得到秘报,柯孜的占卜其实完全属实,他对阿木果尔说,奉月神教中这小子命格不凡,那卦非常精妙,但其中却缺少一块非常关键的碎角,那碎角表示的寓意应该为如何驾御他的方法,却不知落于何处,这卦就此变成了万变之卦,但此人的能力绝对不假,如果能拉拢此人为黑苗效力,那么他们绝对会远远胜过白苗。
  霄汉皱眉,景生这事中原已经传开,恐怕各国也会有所耳闻,如果这消息让黑苗人传出去,那神教将永无宁日,更何况这里还有他们想要的神水,他们所谓的长生不老丹药。
  如若这些人们接踵而来,那他不敢想像以教主现在不稳定的情绪,会不会也被逼疯,从而上演多年前那残忍一幕。
  “他们说我真的是天赐之祥贵使。”逛园子逛到左司堂里的我,听到霄汉对阿木果尔他们的跟踪报道,乌黑之眸闪过流光溢彩,“嘿嘿,我就说嘛,我都成全国名人了,这小地方能不知道,好事,真是好事,咱们可以多加利用啊!”一手环胸,一手托着下巴在屋里转了一圈,“有了,有了,就先用我这优势把他们的货压个狠价,想个方法最好让他们白送。”
  “夫人?”霄汉本来黝黑的脸更黑了。
  “什么?”转头看到一对不赞同的责怪之眸,我轻哼:“有什么不对吗?许他们打我主意,就不许我打他们主意?”我又开始嘚瑟,虽然有他人帮忙,也算我完成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
  “夫人,这绝非儿戏。”
  “我没当儿戏啊,所谓土地之争就是资源之战,而他们的战争除了土地这个因素之外,还有就是祖先身份问题。” 
  “身份?”
  “嗯,我听阿奴说的,传说他们苗族是尚武强盛一时的蚩尤后裔,属于号称‘九黎’的部落。在长年与炎黄尧舜禹各部落的争战中,多次战败,逐渐从其生息之地黄河下游与长江中下游被迫南迁,陆续定居于西南荒凉的崇山峻岭。而据说他们两族开战的导火索是一个黑苗人和一个白苗人争论谁才是真正的蚩尤后人,一言不合打起来的。”
  “夫人,那只是借口,他们就是为了土地。”
  “黑大叔,你好笨啊,对,那是借口,实质问题是土地,但是为什么会用这样的借口,你有没有想过?”
  为什么会用这样的借口?霄汉索眉,他从来没有深研过,想打战什么借口不能用!
  “战争不过是统治阶级的一种手段,一方面通过战争揽取钱财,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一个共同活动增加民族的团结与凝聚力。而要激起整个民族共同对敌,一定要有一个具有说服力的借口,这个借口不可能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霄汉眼睛豁然一亮,怔怔地望着我,无法言语。
  “嘿,所以啊,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先把这个导火索浇灭,然后再解决实质问题,要不然任由这导火索烧下去,雷不炸才怪。”这也是我事后想到的。
  
  ☆、初遇某娃子他爹
作者有话要说:  
  晚秋的清晨有一丝凉意,湿润的风吹动片片苍翠,一俊美白衣少年独骑黑色骏马,带领着身后两人向树林深处走去。
  “夫人,该向右了。”少年后面的黑脸大汉无奈叹着。
  “哦,呵呵,知道了。”少年尴尬笑笑。
  一马当先的余窈窕双腿夹紧坐骑,拉紧右手缰绳,“过了这片林子,就有路了对吧。”曾经走过二次树影阵,这次,鱼儿想自己已经认得路了。
  霄汉没有说话,只是无奈地摇头着,而他身边的教众咬牙隐忍笑意,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他们左监司这种想怒又不能怒的表情,左监司是刚直不阿之人,遇到问题总会一板一眼的行事,就算是怀着一颗悲天悯人的心,也不会直接表达出来,跟在他身边多年,他才慢慢知道这位上司的内热外冷性格。
  走出山林,趟过小溪,嘹亮的山歌回荡山间,回头找了找,只看见红黄相间的树影“那是什么?”我好奇问道。
  “是白苗人在庆祝丰收,每年的这个时节他们会放下手中的活儿,从分散的四面八方赶来,聚在一起,选出最强大的勇士。”
  “选勇士!做什么?”打战么?
  “他们选勇士,只是一种精神上的嘉勉,不具实效意义。”
  “哦?”我不能理解,“可是不具意义选他干吗?”
  “属下曾听说,他们被选出的勇士会得到奖赏,而且可以在这次的大会上选择自己喜欢的姑娘。”某位教众附言道。
  “嗯,很有意思啊!快点走,我想去看看。”这种有趣的活动,错过可惜啊。
  虽然白苗人的木屋也是黑黝黝地,但是却不像黑苗寨里那种死气沉沉,远离木屋的空地前,正围着一群人,人群中正有一男子高声歌唱。虽然我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但从他的表情上,也能感觉到他对生活的热爱,对族人的热情。
  歌声结束,土司宣布庆祝大会正式开始,只见人群散开,从人群中走出一名高大魁梧的棕红色皮肤之人,他打着裸背,着一条白色长裤,光着赤脚,腰间的红色腰带上的穗子随着风飘动,那种气势就像出山的猛虎。
  我不由吞了吞水口,暗想:这就是勇士么?真男人啊!
  这时从人群的别一端也走出一名男子,此男子个头较小,同样的装扮,却有不一样的气势,他更像一只狐狸,脸上挂着无所谓的笑容。
  猛虎男子不屑冷哼,给白苗的土司大人使了个眼色,土司点了点头,让族人架起高高的刀架,铺好烧得通红的炭火,指了指前方说了一堆话。
  “他说什么啊?黑大叔。”
  “攀上刀刃高峰的人,是无谓的英雄,趟过熊熊烈火的人,是真正的勇士。”霄汉的手下翻译道。
  “哦,这就是所谓得上刀山下火海啊!”我点点头,以前在电视中看过人踩玻璃,脚下无伤,据说已经练出来了,脚底板厚了,所以他们行如平地。看了看人群中那一高一矮的光脚,不免有点担心。
  首先出场的是高个棕红色皮肤的猛虎男人,他又瞪了矮个子的狐狸男人一眼,大胆的攀上了刀架,一步步小心翼翼地爬了上去,还好并没出什么危险,他成功爬到顶上大吼了一声,引来下面众人的掌声。
  矮个人还是那副无所谓的表情,打了个哈欠,也跟着人群鼓起掌来。
  我奇怪,更加注意这人,想他是就不把对手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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