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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你是我找不回的地老天荒-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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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上忽然传来敲门声,她把盒子关上,下床去开门,门外是云正临,告诉她,“我明天早上有事要出去,所以你可以睡的晚一点,或者自己出去逛逛也行。”
  她点头,说:“哦,好。”
  他停了停,又说,“我中午会回来找你吃饭,你顺便想想,这里有什么好吃的东西。”
  她“啊”了一声,他已经返回自己的房间。
  
  (2)
  谨纾第二天醒的很早,因为无事,所以睁着眼睛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外面的客厅里传来走动的脚步声,很轻,过了一会又听见门轻轻关上的声音,想必是云正临刚刚出去。
  她又在床上躺了一会才起床去洗漱,然后换了衣服到酒店的二楼餐厅去吃早餐。
  餐厅的南面有一整排的大玻璃窗子,初冬早晨的太阳透过玻璃暖洋洋的照进来,窗明几净,阳光充沛,早餐亦是丰富美味。她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只觉得浑身的细胞都充满了朝气,连胃口都受到影响,不知不觉吃下去的早餐分量竟比平时多了一倍还多。
  酒店离著名的皇宫广场很近,出了酒店大门一抬头就能望见圆柱顶端威廉一世意气风发昂首挺立的雕像。
  十一月的德国,虽然日色很好,但温度基本已接近零下。谨纾没有戴围巾出来,便裹紧了大衣领子一个人走到广场上去。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那样熟悉,因为每一个地方,她都曾经跟父亲一起走过。
  她刚来德国上学那会父亲常常忙里偷闲的过来看她,坐十来个小时的飞机过来,往往只能呆两三天,因为父亲很忙,而她的课业也很紧,回去的时候还要再飞十个小时。她心疼他,不让他常常来回跑,父亲便摩挲着她的头发说:“爸爸想你啊。”
  小时候读《飘》,看到一句话:母亲是一种神异的存在,可以使她敬畏,使她迷惑,使她安慰。
  但对她来说,父亲才是她的全部。
  父亲很宠她,从小到大,不管她要什么,他都会满足她。尽管家里有阿姨,但他还是会每个星期尽量抽出一两天时间亲自下厨做饭给她吃,只因她最爱吃他做的螃蟹炒年糕。味之鲜美的海螃蟹,白嫩的年糕沾了酸酸甜甜的膏汁,入口又滑又软,几乎是百吃不厌,而父亲去世后她就再也没有吃过这道菜。甚至她上大学以前身上穿的衣服,包括内衣裤,有一大部分都是父亲帮她买的。那样一个衣冠楚楚的大男人站在琳琅满目的少女服装店和内衣店里一件一件认真的帮她挑选,丝毫不在意旁人怪异的目光。
  虽然她从小就没有母亲,但父亲给予了她全部的爱,她得到的甚至比那些父母双全的孩子还要多的多。
  可是父亲走了,视她如珠如宝的父亲抛下她走了。
  她从手袋里掏出钱包,钱包里有一张照片,背景就在威廉一世雕像的纪念柱下面,父亲单手搂着她的肩膀,笑容温和而宠溺。
  她用手指轻轻触摸着照片中父亲的脸庞,过了很久,她低声说:“爸爸,我很想你。”
  她一直在广场里兜了很久,直到云正临给她打电话才知道原来已经是中午了。
  她带他去国王大厦的柱廊吃烤肉,两个人点了一大桌子的东西,肉摊在铺了锡箔纸的铁网上发出“嘶嘶”的声响。她撒了些柠檬汁上去,柠檬的清香、烤肉的浓香和葡萄酒的果香混合在一起,让人闻着就食指大动。
  她告诉他,“这家店已经开了很多年了,我以前上大学时,一到放假就坐几个小时的车从Karlsruhe跑到这里来吃东西。那时候刚来德国,觉得世界上怎么会有德国菜这么难吃的东西,又人生地不熟,所以几乎一日三餐都是在吃面包,直到有一次周末和同学到Stuttgart来玩,偶然吃到这家店的烤肉,觉得满汉全席也不过如此了。”
  也许是因为美食当前,也许是因为以前的那些记忆,她说话时的样子有种难得的俏皮,表情生动,仿佛眼睛也在说话,他不由得笑了。
  在德国最初的两个月,她因为吃不惯东西一下瘦了十多斤,她本来也不胖,那样瘦下去,身上几乎连一点肉都没有,一摸,全是骨头。后来在电话里跟父亲抱怨这里的东西难吃,一开始父亲并没有太在意,以为就是小孩子第一次离家所以撒撒娇,直到后来过来看到她,心疼的差点掉眼泪。立马雷厉风行的帮她在外面租好房子,又找了个会做中国菜的阿姨,她
  这才算不用再饿肚子。以前的她什么都不用担心,因为无论在哪里,无论发生什么,父亲都会站在身后护着她,让她依傍。
  他点头称是,“的确还是中餐最好吃。”
  她咦了一声说:“不是说你从小是在美国长大的吗?”
  他答:“其实也不算从小,我是在十岁那年跟我妈妈一起到洛杉矶定居的,不过在家里我们还是一直吃中餐。”他眨眨眼,对她说,“美国菜也是一样的难吃。”
  她哦的一声,颇为愤然,“刚到德国饿肚子那会我还挺后悔没去美国的,我高中里有个跟我关系挺好的女同学在宾大,以前她一直游说我跟她一起去美国没成功,后来每次我跟她抱怨德国菜难吃的时候她就在电话里向我炫耀说美国的东西好吃,原来是骗我的。”
  他被她逗笑,说:“宾大是私立大学,菜自然好一点。”又问她,“你当初为什么没去美国?”
  她说:“我觉得学建筑还是德国比较好,而且我那个同学是林徽因的粉丝,她纯粹是膜拜偶像去了,我才不跟她发疯。”
  他哈哈大笑,接着又感慨,“梁思成和林徽因都是宾大毕业的,青梅竹马,又是志同道合,同在异乡留学,为共同的梦想携手奋斗,幸福大概就是如此。”
  谨纾却淡淡摇头,说:“然而最后他到底还是娶了旁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二十多年的夫妻情分,可她不过走了七年,他就另娶了别人。”
  云正临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静静的停了一会,又听见她说:“不过,其实能这样也是很好的。十几岁看别人写金岳霖的时候看到一则小故事,说他在林徽因走后多年,忽然有一天请友人吃饭,众人不解。直到吃完饭后他才对众人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我当初想,林徽因多么幸运,有一个男人这样待她。可是现在想想,明明知道无法拥有,却始终无法爱上别的人,曾经沧海难为水,其实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云正临微微一怔,她的眼睛闪过一刹那的落寞与哀伤,他忽然想起昨天在飞机上,她对着电脑屏幕默默垂泪的样子。
  他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看错,因为她很快抬头问他,“对了,昨天在Finn家,你为什么会说那句话?”
  他愣了愣才反应过来,说:“我当时那样说真的没有任何其他意思,可能你不会相信,但这真的是事实,我保证。”
  
  (3)
  他们在第二天的下午就动身回国,谨纾觉得奇怪,“我怎么觉得我们这次来好像什么事都没干?”
  云正临看了她一眼,说:“其实这次来,最主要的原因是Finn想见见你,很抱歉,之前我没有跟你说实话。”
  “见我?”她怔了怔,忽然想起那张照片,于是很快说,“我明白了。”
  他淡淡一笑,说:“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果然是有些道理的,怪不得Finn那么挑剔的一个人却一见你就喜欢。”
  回去的路程好像永远要比来时的快,她躺在柔软的沙发椅上睡得极为安稳,大约是因为冷,整个人都缩进毛毯里,侧着身子,头发散在椅背上,他想到一个词,青丝如绢。她的睡相极好,已经睡了快两个小时,连动都没动过一下。她的眼睫毛很密很长,像两只黑色的小蝴蝶停在眼睑上,他轻手轻脚的把自己腿上的毛毯展开来盖到她身上,连呼吸都是屏住的,好像一旦重一些就会惊扰到那两只小蝴蝶。俯身的时候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不同于别的女人身上脂粉味和香水味夹杂的甜腻,那是一种极淡的清甜味,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味道,只觉得好闻。
  他伸出手,替她掖了掖被角,直起身子的时候速度太快,膝盖砰的一声撞到座位前的折叠小桌板上,他按住膝盖忙转头去看她,她只是轻轻在睡梦中皱了下眉,并没有醒。桌板上的笔记本被刚刚那一下撞得有些倾斜,他看着屏幕上密密麻麻的字忽然有些心烦意乱,索性合上电脑,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没想到最后却是睡着了,那是他生平第一次在飞机上睡着,等醒来时,飞机已经快要降落了。
  下飞机时是北京时间的早上九点,一出接机口就看见曹然迎上来,“董事长。”似乎有些欲言又止。
  他转头对她说:“今天放你一天假回去好好休息。”然后把她的行李箱递给司机,吩咐他,“你送梁小姐回家。”最后才朝曹然点点头道,“走吧。”
  谨纾回到家时,钟点工正在家里打扫卫生,她一直不习惯家里有陌生人,所以事前跟对方约好了时间,总是在她上班的时候才来家里打扫。钟点工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手脚很麻利,人也不麻烦,看到她,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跟她打招呼,“梁小姐,出差回来啦。”
  谨纾微笑的冲她点点头,“你好。”又从行李箱里拿了盒樱桃巧克力出来给她,“这种巧克力是德国的特产,回去给你孩子尝尝吧。”
  那位阿姨有些不好意思,用手摸了摸精致的巧克力盒,说:“哎呦,这个巧克力很贵的吧,这怎么好意思?”
  她只是摇摇头,说:“没关系,不贵的。”
  晚上约苏晓益去荣安记吃水煮鱼,顺便把带回来的礼物拿去给她。
  苏晓益听到她跟云正临一起出差,连鱼都不吃了,搁下筷子瞪大了眼睛问她,“老实交代,孤男寡女,异国他乡,良辰美景有没有发生点什么?”
  白而嫩的鱼肉被切成薄薄的一片片,相间着滚红的麻椒一起浮在红油汤面上,吃在嘴里,舌尖上又麻又辣,连鼻尖上都起了细细的一层汗。谨纾出生于南方,自然很少吃辣,但在这样的冬日里吃一锅热气腾腾的水煮鱼却实在是舒爽,仿佛身上每一个毛细孔都张开了。她自顾自的吃,对苏晓益的话充耳不闻。
  苏晓益是一家言情小说杂志的执行主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多了那些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总把小说里的风花雪月带到现实中,她于是常常说她有幻想症职业病。
  其实谨纾跟苏晓益的相识颇具戏剧性,去年二月份的时候,她独自去了山西攀爬黄土高原,结果在途中出现高原反应,不停的上吐下泻,一个人躺在农家客栈的床上,身上已经痛到麻木,她当时有些自暴自弃的想,也许自己真的就这样客死在异乡了。
  最后救了她的就是苏晓益,她被人从高原上降下来时也是她一直陪在她身边。后来苏晓益每次跟她开玩笑,总要逼迫她叫她恩公。
  谨纾也是到后来才知道,原来那次攀爬途中苏晓益就走在她前面,因为大家都是一个人,她虽然没注意,但苏晓益对她的印象特别深,晚上投住农家客栈,两个人又正好投住在同一家。
  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真的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第二天苏晓益退房时,昨天晚上的老板娘不在,换成了一个中年男人,想必是客栈的老板。那老板大概挺喜欢跟漂亮女孩子搭讪,看苏晓益一个人,便一边帮她办手续一边夸赞她,说:“姑娘你可真有勇气,我还从来没见过有女孩子敢一个人上高原的。”
  苏晓益随口答:“没有吧,我昨天还看见有另外一个女孩子,也只有一个人,也住在你们这里,你没看见吗?”
  老板哦了一声说:“那大概还没起来,我一上午都坐在这里,没看见还有单独一个人的。”
  当时时间已将近中午,苏晓益隐隐觉得不对,想了想还是跑到她房门口去敲她的门,发现没人应后更觉得不对头。于是跑出去叫老板拿备用房卡去开门,苏晓益后来告诉谨纾说当时他们发现她时,她整个人已经开始出现水肿,并且陷入昏迷。
  两个人熟识后,苏晓益总要教训她,“你胆儿可真够大的,第一次上高原就敢一个人去,我告诉你那次是你命大,看你以后还敢不敢?”
  
  (4)
  谨纾一直没有告诉苏晓益,其实那次并不是她第一次登高原。
  第一次是在四年前,跟旅游团去西藏自治区。隆冬季节的青藏高原,大雪足足积了有一尺厚,远远望出去白雪皑皑的壮阔山脊,如同是支撑于天地之间的一块玉璧,雪白无瑕,无边无际。
  她从来没有见过那样轩峻壮丽的世界,几乎不能说话。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山舞银蛇,原驰蜡象。
  白茫茫的天地之间恍若一座圣洁的殿堂,那样干净剔透的世界,好像是小时候在童话里看到过的冰雪王国,银装素裹,江山如画,世界静谧如同凌驾于尘世之上,
  而他看着她,笑容明亮尤胜酷日阳光下的粼粼波光,声音亦是温软如破冰的汩汩春水,他说:“我们结婚吧。”
  她站在那里昂着头看他,他的背后是连绵起伏的山峦重叠,愈发显得一切都不真实,她不说话,而他微笑着看她,“嫁给我好不好?”
  她终于笑起来,双手笼在嘴边,大声的问:“你说什么?”
  他的笑容里带着无奈和宠溺,也终于学她的样子,把手笼在嘴边,对着山脊的另一头大声的答:“我说,我们结婚吧。”
  空旷的冰天雪地里不断回荡着他的那句,“我们结婚吧,我们结婚吧……”
  旅游团里的其他游客都笑容满面的看着他们,掌声噼里啪啦的响起,她这才觉得害羞,红着脸低声说:“你这样就算是求婚了啊,怎么什么都没有?”
  他扬起眉梢,把右手伸到她面前,然后缓缓摊开手掌,掌心里赫然躺着一枚小巧的钻戒,他轻轻握住她的左手,把戒指推到她的无名指下。
  小小的白金指环上一只蝴蝶振翅欲飞,而蝴蝶周身镶了一圈细碎的粉钻,她几乎连呼吸都止住了,因为那是他们有一次相约吃饭时,他迟到了,她等的无聊,看到餐厅的墙壁上绘了很多五颜六色的蝴蝶,一下子福至心灵,随手抽了张纸巾用笔在上面画了枚带蝴蝶的戒指轮廓。
  其实她只会画建筑图,那个戒指又只不过是即兴之作,线条十分粗糙抽象,后来那张纸巾被她随手揉在一旁,她怎么也没想到,竟然会被他看到,并叫人做了出来,而且做得这样精致漂亮。
  他浅笑如云,低头如亲吻一个小孩子般宠溺的亲吻她的脸颊,说:“你那张图实在画的让人匪夷所思,我研究了一整个晚上才算看明白,拜托设计部的同事重新画了,拿到工厂去让人连夜做出来的。”
  她几乎要哭出来,仰起脸亲吻他的面颊,说:“我想哭了怎么办?”
  他搂着她的腰,脸贴着她的,轻声说:“没关系,我不嫌你丑,但是以后你只准在我面前哭。”
  他待她,从某一种层面来讲,应该算是很好很好的吧,如果没有发生后来的那些事情的话,她一定到现在都仍然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第三章
  (1)
  云正临亲自带谨纾去北郊看现场,那里还是大片大片的荒凉地段,但是依山傍水,景色秀丽,没有高楼林立,亦没有丛林密布,她站在那里只觉得视野开阔,连心情都似乎因此变得格外舒畅,“现在还能找到这么大这么完整的地皮真是难得。”
  云正临从车子后备箱拿了瓶水递给她,道:“这块地是好几年前就标下的,投标的时候这一片一共被划分成了七块,我父亲为了能完整的投下来,竞标时明知道有对手在恶意抬价,也只好一路追上去,结果最后拿下这七块地比预估价高出了十三亿。公司其他董事知道后闹翻了天,联合起来指责他……”他忽然顿住,眼睛望着远处,过了很久才说,“我父亲的病就是在那个时候落下的,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看到天韵度假山庄造起来,但是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他会走得那样快,从最后一次病发到去世,只有短短两个星期的时间。”
  谨纾觉得心酸,她进公司的云正临的父亲已经不在了,但她也曾在公司网站上见过一些照片,云正临在外貌上像极了他的父亲,高大挺拔,浓眉高鼻,容颜俊挺,气魄果毅,只是他父亲眉宇间的气质比他多了一份儒雅的书卷气。
  她终于还是问:“天韵……你愿不愿意跟我讲讲她?”
  他很久都没有说话,谨纾怕自己唐突了,于是说:“如果你不愿意讲,就当我没有问过。”
  他微微一笑,说:“并不是我不愿意讲,而是,其实我知道的也并不多。无论是Finn,我父亲还是我母亲,都对这个名字讳莫如深。”
  “我只大约知道她出生世家,早年留学英国,跟你一样也是学建筑出身,Finn给你的那张图纸就是她的作品,可惜只完成了一半。不过她去世的很早,具体是出了什么事,我也不清楚,那张图之所以没有完成,大概就是因为她的早逝。”
  他有些怅然,“我父亲与Finn都从事地产行业,就是为了她,甚至于,Finn为了她终生未娶,而我父亲与我母亲则是常年分居,三十多年婚姻形同虚设。然而,我母亲对此从无怨言,我父亲与Finn更是多年挚友。”
  “Finn无儿无女,无妻无亲,他把自己努力了一辈子的财产都花在天韵度假山庄几近天价的造价上,只为了实现一个女人几十年前的愿望。我父亲要不是因为还有我,恐怕也会为她这样再造一座山庄出来。”
  “父亲死后,我整理他的遗物,在家里书房的书柜里找到厚厚的一沓水墨画,他从未学过国画,但是每一张画上的女孩子都是栩栩如生。”
  她问:“是天韵?”
  他点头,“而且无一例外,每张画的右上角都写了一句诗,‘拟凭尺素寄愁边,愁多书屡易,双泪落灯前。’后来我母亲看到那些画,用纸盒装了,与我父亲的骨灰盒埋葬在一起。”
  谨纾有些怔怔,“你没有问她为什么吗?”
  他望着远方久久不语,最后才叹了口气,说:“问了,她回答我说,‘你父亲用了一辈子去爱她,而我用了一辈子去爱你父亲,爱而不得的滋味,我比任何人都了解,所以我不恨也不怨,如若真的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无法不爱他,同时却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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