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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重生之大文学家-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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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因此便有人琢磨着看看能不能发表点驳斥武侠小说的文章,打压一下武侠小说如今的势头。
  但是,写武侠小说的非是别人,而是写出了《西游记》《封神演义》的李飞阳,要想批评李飞阳写的小说不怎么样,确实需要一定得勇气才行。
  李飞阳如今风头正炽,已经被誉为当世小说第一人,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这个时候说李飞阳的不是,恐怕要遭到许多人士的炮轰,等闲人根本不敢招惹他。
  在这些反武侠小说者们的犹豫不决中,《新青年》的《煮酒论英雄》专栏,已经吸引大多数港人的目光,逐渐的火爆起来!
  继“指点江山”的文章之后,《新青年》报社在专栏里陆续刊登了几位资深读者评论武侠小说的文章,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马奇东高兴之下,特意让人将报社最近的几分份报纸,邮寄给在京都大学的李飞阳,也算是共同分享喜悦了。
  李飞阳收到报纸后,看了几眼也就随手放到一边,这些事情已经难以引起他的兴趣了。
  但对于他的同学来说,却是感到新奇的很。
  因为港城的报纸是繁体字,而且还是竖排版,这些家伙觉得这种繁体字版本的报纸,透着一股浓浓的民国味儿,别有一番味道,更何况里面的内容还跟自己家的老大有关,自然不容错过。一时间,这种在港城平平无奇的繁体报纸,在京都大学里面,反倒成了抢手的物件。颇有点纸因人贵意思。这倒是李飞阳所没有料到的事情了。
  他也没有时间理会这种小事,此时的他正在电影《搭错车》的拍摄现场,正在与几个演员们说戏。
  虽然他不是导演,但是相比于他这个投资商的身份,什么导演也得靠边站。
  何况他还是这部电影的编剧,对于剧情的发展与节奏火候的把握,是所有人都不能相比的。
  拍摄现场,李飞阳一脸无奈的看向一身土里土气的打扮的云婷,“哎,我说你妹子,你能不能将面部表情放柔和一点儿,咱们虽然饰演的是一个外柔内刚的自强少女,但也不能是这样一副女汉子的形象啊!”
  “哦哦,”云婷垂头丧气的走出了现场,拿出了镜子,挤眉弄眼的对着镜子研究了半天,转过头来甜甜一笑:“这样行不行?”
  李飞阳见她笑颜如花,透露出一种从未有的温柔神色,说不出的明艳亮丽,忽然反应过来,眼前这个女孩已经不仅仅是女孩了,她已经长大了!
  李飞阳眼睛一亮,笑道:“你要是一直都是这么一副笑模样,就是这部戏演的不怎样,你也能被人记住!”
  云婷哂笑道:“切,凭相貌让人记住,那算是什么演员?我们演员要的是演技,外表什么的,能有什么用?你说是不是,小美?”
  欧阳小美、云婷、郑洁三人都是话剧演员,演技不俗,又和李飞阳几人的关系都不错,因此拍摄这部《搭错车》的时候,李飞阳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们三人。
  谢夫之也向李飞阳推荐她们三个,这里面虽然少不了夹带一点个人感情的因素,但是对她们三人的基本功,谢夫之还是非常有信心的。三人的表演能力确实不错,尤其是云婷,别看平常都是大大咧咧的,但是一旦进入拍摄现场,很快就会进入表演状态,很少出错。
  不过,这几天,却是故障频出,老是不在状态,而且笑场多次,惹得-旁边的李飞阳哭笑不得,批评了她很多次,就是摄影师也有点不耐烦。
  好在现在忽然开了窍,这一关总算是过去了。
  相比于云婷,欧阳小美和郑洁这么两个敲边鼓的小喽啰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饰演男主角的是一名叫做刘玉成的老演员,功力深厚,收放自如,是李飞阳在众多男演员里面挑选出来的感觉最适合演哑巴父亲的一个老演员。
  整个拍摄现场,无论是导演还是制片人,还是摄像师,论年龄,都没有刘玉成大。演员们就更不用说了,所有的演员都是年轻人,就是几个反面角色,年龄也大不那里去。因此大家统一的称呼刘玉成为刘叔,对他很尊敬。
  这人很热心肠,喜欢提携新人,尤其是对云婷这个大大咧咧的小姑娘,说不出的喜欢,有事没事就指导她们的演技。谢夫之也时不时的听他指导一番,感觉受益匪浅。
  今天这场戏拍摄完毕后,刘玉成在片场歇息喝茶的时候,冲李飞阳道:“飞阳,你过来下,咱爷俩好好聊聊。”
  

第三十九章 萧秋水的不跪
更新时间2015…5…24 18:50:03  字数:2523

 刘玉成参加工作早,他是建国后的第一批影视演员,资历深,辈分大,圈子也广,在影视界的影响力远不是这些小辈导演、青年演员所能比较的。
  他最近几年,已经处于半休息半工作的状态,很少再参加影视表演。这次要不是李飞阳的剧本写得实在是不错,老头也不可能参演这部电影。
  这个年代的人们对于读书人还是非常敬重的,对于一些文学家,更是抱有一种敬畏感。
  因为这个原因,虽然刘玉成年龄大,辈分高,但对李飞阳却是不敢摆出前辈的姿态。一是碍于李飞阳这个“黄世昌老前辈得意弟子”的身份,论辈分并不比他低,另一个原因就是李飞阳确确实实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如今文动天下,名传九州,地位自然和一般人不同。而且这部电影的拍摄投资、剧本的创作都是李飞阳一力承担,于情于理的,所有人都得让他三分。
  刘玉成这几天与李飞阳说话说的挺投机,有时候歇息的时候,爷俩兴致来了,便会出去整两盅,俨然一对忘年交。
  此刻见到刘玉成招呼自己,李飞阳走到刘玉成面前,“老爷子,什么事情?”
  刘玉成指着李飞阳腰间挂着的方方扁扁的白银酒瓶子,笑道:“让我来两口。”
  李飞阳腰间酒壶中,装的乃是极品美酒,刘玉成前几天喝了几口之后,对于李飞阳这个瓶子开始念念不忘起来。
  对于好酒者来说,绝世美酒的吸引力比绝世美女的吸引力还要大。美人还可以再见到,但是美酒却是喝完了立时便没有了。可以说,喝完一瓶,就少了一瓶,尤其是一些年头长的绝世佳酿,一辈子也未必能喝几次。
  刘玉成也是好酒之人,见到美女远比见到美女要亲的多,自从喝了李飞阳银瓶中的好酒之后,有事没事的就向李飞阳讨酒喝,李飞阳在别的方面都很大方,唯独对于美酒却是非常小气,偶尔给别人喝几口,都心疼的不得了,如今刘玉成整天价讨要,李飞阳有时便假装壶中酒尽,好让他熄了这讨酒的心思。但是刘玉成人老成精,却是不相信,最近两人一个讨酒喝,一个不给,在拍摄现场也是件喜闻乐见的事情。
  看刘玉成舌底生津,一副馋虫大作的模样,李飞阳伸手将腰间的酒壶摘下,递给刘玉成,“老爷子,就这么多了,晚上咱们再喝,现在拍摄要紧。”
  刘玉成接过酒瓶,先不答话,小心翼翼的灌了一小口后,眯眼半天,脸上露出飘飘欲仙的享受表情,叹息了一口气,只觉得有此一口酒,人生足矣。
  李飞阳哈哈一笑,见到他睁眼后,问道:“怎样?”
  刘玉成笑道:“好酒!上次是百年西凤,这次却是百年茅台!我说飞阳啊,你哪来这么多好酒?”
  李飞阳笑道:“我生平有三大爱好,一是习武,二是饮酒,三是国术,这酒自然会多方收集。”
  刘玉成好奇道:“怎么没有写文章写书?我可只知道你是一个作家,写小说才是你的特长。”
  李飞阳笑道:“写小说那是小道,那些小说都是别人写成的,我只是一个抄书的罢了,哪里谈的上什么写书特长!”
  刘玉成哈哈大笑:“要是真能有人写了这么精彩的小说,还允许别人抄袭,你告诉我在哪里?我也要去抄一部去!”
  李飞阳笑道:“恐怕您去不了!”
  刘玉成摇头笑道:“这孩子,写书就写书,还非得说自己是抄书的,现在谁还敢说你抄书?恐怕说你的人,自己都不信!”
  说说笑笑几句后,刘玉成问道:“飞阳,这部戏拍完之后,还有没有新的电影剧本?”
  李飞阳道:“《西游记》已经在筹集拍摄,就算是有剧本的话,那也得以后再说了,现在时间安排的满满的,哪里还有时间琢磨别的东西?”
  刘玉成道:“说的也是,不过,小子,到时候有合适的剧本的话,给我留个角色,我已经老了,精力大不如从前,只能有合适的剧本才会在里面配演一下而已。”
  李飞阳笑道:“您哪里看出老来?什么叫老当益壮?您这就是‘老当益壮’这个词的活生生的解释啊!”
  刘玉成哈哈笑道:“别拍马屁了,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到时候有剧本别把我忘了就是!”
  李飞阳站起身来:“到时候肯定有您的角色!”
  休息时间已经过了,导演开始叫人:“开工了,开工了!老老爷子,你一会儿也该上场了!”
  。。。。。。。。
  。。。。。。。。。。。。。
  在李飞阳忙着拍电影的时候,《神州奇侠》继续在《新青年》报社连载,这一天连载到了萧秋水被选中做武林盟主的那一段,燕狂徒闪亮登场。
  当报纸上的小说连载,书中在燕狂徒刚刚现身,三声断喝,夺人性命的描写之后,便戛然而止,当期的连载宣告完毕,最后弄了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所有的读者都抓狂了。
  正看到兴奋点的时候,突然就断了,这是所有武侠小说的读者都为之深深厌恶的事情。
  好在这报纸是每天一期,若是周刊或者是月刊,那岂不是要生生等上十天半个月?对于武侠小说迷们来说,就是多等上一刻钟那也是难以忍受的事情。
  就是知道明天会有连载的下文,但是许多读者还是感到心急难耐,心里火急火燎的,百爪挠心一般。
  到得第二天,众人抓过报纸,便看到了这部书中最为精彩的一段对话:
  萧秋水冷冷道:“你逼我,我不跪。”
  燕狂徒目露凶光:“你跪还是不跪?”
  萧秋水斩钉截铁,“我死也不跪!”
  燕狂徒狂笑道:“我不让你死,偏要你跪!”
  萧秋水大声道:“我不跪就是不跪!”
  。。。
  。。。。。。
  这一掌接实,萧秋水如受万钧巨力,猛地身体下沉,没土至足踝,燕狂徒这一掌下来,竟然粘着胶贴压下,根本甩不出去,挣脱之间,压力愈大,萧秋水大汗淋漓。
  只听燕狂徒咬牙切齿的问:“你跪还是不跪?”
  压力愈来愈大,燕狂徒也尽了全力,只闻萧秋水身上骨骼咯咯作响,如同泰山压在了身上,身体随时会爆裂涨破,寸寸骨头,欲碎裂迸射,痛苦至极。萧秋水双眼翻白,全身在抖动中死力相抗,嘶声道:“我不跪,我不跪!我不跪!”
  他几乎已经失去意识,但就是不跪!
  。。。。
  。。。。
  “很好!”
  燕狂徒的声音有说不出的沉哀,用一种萧秋水才能听的到的声音:“你比我还要硬。”
  “这身骨头天生不必下跪,就算是跪我,我也受不起!”
  这是整部《神州奇侠》里面,李飞阳最为满意的一段,也是李飞阳之所以觉得要将这部书推出来的的最大原因。
  因为这部书中的主人公脾气硬!
  而李飞阳喜欢的就是硬脾气,因为他本人也是一个硬脾气的人,虽然他不喜欢这部书里面萧秋水的傻逼与天真不够狠,但这个人物却是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四十章 铁血真汉子
更新时间2015…5…26 20:20:12  字数:2148

 在整部《神州奇侠》里面,李飞阳觉得最精彩最能让人看得激情澎湃的一段为字就是燕狂徒逼迫萧秋水下跪这么一个场景。
  温氏武侠小说中,能将侠气、锐气、英气、硬气都写出来的书,也就这么一部《神州奇侠》。
  其余的书都少了那么一股子精气神,后来他玩弄文字的手段高了,但是对于侠义精神却很难写的出彩,书中的人物已经非人而类神了。
  温氏武侠小说中,能让李飞阳看得上眼的也就这部《神州奇侠》,至于其余的作品,根本就不足为论。
  这段萧秋水宁死不跪的文字一经连载,顿时整个港城都轰动了!
  连载后的第二天,笔名为“指点江山”的读者又在《新青年》的煮酒论英雄专刊里面投了一份稿子,对《神州奇侠》这一书中,作者关于萧秋水这么一个人物性格的描写,感到说不出的钦佩。
  文章的名字叫做《骨气与硬气》,他在文中写道:我是从旧社会过来的人,受过无穷的苦,遭过无穷的罪,因为脾气硬,不服软,曾被人打断了双腿,差点死去。
  因此我知道当人类面对无法抗衡的事物的时候,保持自己的尊严与信念是多么的不容易!
  许多人在嘴上夸夸奇谈,说什么忠义节气,但是真要到了见真章的时候,他们就软了,怂了,所谓时穷节乃现,板荡见忠臣,一个人有没有骨气,光听他说是不行的,还要看他遇到事情怎么做才行。
  我是一个骨子里有着暴力倾向的人,一向主张嘴皮子说不过,便用拳头来说话。不然也不会这么迷恋武侠小说,因为我发现,看李飞阳的武侠小说,能够激发出我骨子里消失已久的血性与豪情。
  但是,李飞阳之前的武侠小说,虽然里面有绝世神功,有英雄美人,却只有恩仇,没有激情,只有平淡的儿女情长,却没有豪气,潇洒逍遥的多,为国为民的少。
  我本来以为《神州奇侠》也是这么一部雷同的小说,但是看了几个开头,就发现这部书与李飞阳之前武侠小说的极大不同。
  他之前的小说虽然也有侠义之辈,但是这些豪侠,纵然豪气,也带着几分儒雅的劲头,不失君子风度。
  后来文风改变之后,写出的豪侠豪气之中带着一股子浪荡的味道,也不是纯粹的豪气之辈,至于英气与硬气就更是没看出来。
  但现在,我在萧秋水这么一人物身上看到了什么叫硬气,什么叫有种,什么叫不屈。
  相比于李飞阳的前面的几部书,这部书的风格又是一变,变得英气勃勃,英气逼人,那种年轻人敢想敢干,认定目标决不放手的执着精神,着实令人感到震撼。
  观其文,知其人,我所看到的李飞阳所有长篇作品,基本上都有杀戮与热血,恩怨与情仇,男性气息十足。而写出这种作品的作者,肯定也会有其豪迈热血的一面。
  这种男儿气概,不单单表现在他的武侠小说中,在他的纯文学性质的小说中,也同样伴随着铁与血的气息。
  《红高粱》一书中“我的爷爷”那是一个充满了匪气的男人,但是他勇敢,有血性,敢反抗,虽然人格不完美,但却显得真实,显得豪壮。
  《高山下的花环》一文中的“梁三喜”,他直爽而又精明,但是在生死之间的大恐怖之中,他毅然选择死,却把生的希望留给自己的战友,这才是豪迈,这才是英勇。
  《神鞭》中的傻二,虽然看起来傻傻的,但面对列强的侵略,也会甩起来长长的辫子,前去拼命,这也是一种骨气。
  甚至他的短篇文言小说《狼三则》中的无名屠夫,也是一个血性汉子!
  从上面的几部小说中,我们不难看出,李飞阳先生写铁血的男人,写血腥的故事,最为拿手。别人称呼他为“铁血作家”,也不无道理。而李飞阳先生本人的经历,并不比书中的人物差多少,反而要胜过书中人物不知几许。
  昔有班定远投笔从戎,成为历来美谈。今日的李飞阳却也不逊色与古人。
  在越战爆发后,李飞阳扔掉学业,换笔为枪,上阵杀敌报国,在血与火中与敌人殊死搏斗,这种勇气与血性是绝大多数作家所没有的,就凭这一点,李飞阳就值得佩服!
  而那些批评李飞阳的所谓老成持重的作家们,他们一向理智而平和,就是在他们的作品里面也很少看到关于“血性”这两个字的描述,因为“他们是文人,不是战士”
  “文人握笔,武将捉刀”,这句话被他们奉为金科玉律,而且因为奉行这一点,所以使得他们看不惯有悖于这种观点的同行。而李飞阳就是这么一个他们中的另类。
  其实在我看来,这些所谓的文人,都是被阉割的不健全的有点文化的人,而不是男人。
  这些人充其量也只是有着男性象征器官的人类,就像李飞阳曾经说的那样:他是刺刀,是战场上的杀器,而其余的大多数作家只能被归为菜刀一类,他们适合在厨房切菜杀鱼,适合他们的地方只能说厨房。
  至于杀人?
  你开什么玩笑?
  读书人怎么可以杀人?
  然后,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李飞阳先生在《红高粱》会发出“种的退化”的感叹!
  在所有的作者当中,除了黄世昌老先生这些大师之外,真的有资格被称之为铁血真汉子,热血纯爷们的人,也就只有李飞阳先生一个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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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因为萧秋水在燕狂徒逼迫之下,宁死不跪的这么一段描写打动了这位叫做“指点江山”的读者,又或者他自身经历过一些难以描述的苦难与屈辱,对这种“绝不下跪”的事情,感慨颇深,又或者他本人也是一个宁死不屈的英烈之人,在看到这段连载之后,认同感极大,使得他如同被打了鸡血似得,在看完小说连载之后,迅速的向《新青年》报社发表了这么一部小说评论。
  这篇文章发出后,他倒是爽了,但却为李飞阳招来了一帮子仇人。
  李飞阳本来就与大汉文坛作家们的关系就不怎么样,如今被“指点江山”这么一篇文章的火上浇油这么一烧,有些本来就看李飞阳不顺眼的传统文学的作者们就有点坐不住了。

第四十一章 大风
更新时间2015…6…7 13:09:52  字数:2159

 ps:既然此书上架困难,我也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了,干脆就按照自己原来的想法写吧。可能有点偏离主题,但是肯定很爽。另,本人因为工作调动,从南京调到上海,尚未安定下来,安定后,恢复正常更新。
  眼前的男子,有二十来岁,长脸剑眉,留着短发,一身合体的休闲服,看起来清清爽爽,很是俊逸不凡。
  此刻看到李飞阳身边的刘小璐、云婷几个女孩,眼中露出惊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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