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库小说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重生之老公需放养 >

第2章

重生之老公需放养-第2章

小说: 重生之老公需放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连日来的担忧,都在这一刻化为了父女俩这个拥抱,“傻丫头,你要不跟爸爸赌气,哪天会看不到爸爸?”
  姜胜君看着父女二人重修于好,也甚感欣慰准备离开病房,郑乾却突然转头叫住了那个年轻医生,“姜医生……”
  从前的郑乾从没给过姜胜君什么好脸色,即使如今是他治愈了他的宝贝女儿。郑筱深怕父亲又要说出什么难听的话让姜胜君难堪,急忙使眼色道:“姜医生,你还有事儿要忙,您先去忙着,不用管我们父女俩了!”
  郑乾如何不知道女儿的伎俩,但也不打算当面拆穿。从前只觉得眼前这小子家境不好,免不了对他心生偏见,但从这段时间的观察来看,他对筱筱确无二心,把女儿托付给他,倒也没什么放心不下的。
  “姜医生……谢谢!”
  一句旁人轻而易举说出的‘谢谢’,在向来跋扈的郑乾嘴里说出来实属不易,虽然此刻他的目光并未投放在姜胜君的身上,但作为女儿的郑筱却将父亲的别扭看在了眼里,伸手握住父亲的双手,宽慰着这个向来高傲的父亲。
  姜胜君有一刹那的愕然,随即敛色道:“伯父言重了,照顾病人,本就是我们的职责!其他病房还有点事,我便不扰了你们父女俩的谈兴!告辞!”
  一行人离开后,房门也被一个年轻的小护士,轻轻地合上。
  被女儿盯着看了半天,郑乾被瞅得有些不好意思,干咳道:“我只是看这小子还不错,把我闺女在医院里伺候得白白胖胖的,但是……这不代表,我就应允他做我女婿!休想!”
  好不容易跟闺女的关系搞好,他一个外人休想将自家的宝贝闺女抢了去!
  她哪里听不出来父亲的口气有所松动了,只是刚刚从一场破败的婚姻里好不容易捡了一条命回来的女人,已经不是七年前那个小姑娘了。姜胜君不是不好,只是她不能自私地享受这份早已不再纯粹的爱情,然后假装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第一次见到姜胜君的时候,他正站在大约离她五十米的地方,站在人群中举着块金灿灿的大牌子,样子有些滑稽。
  那天,同样也是她新生入学的第一天。
  来学校之前父亲曾嘱咐她,下车后会有个叫令狐腾的男生来接应她,那个男生是父亲至交好友的儿子。父亲的用意,但凡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是一场变态相亲。等了小半会,郑筱都没等着那个叫令狐腾的男生,却让大家的目光都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一时间郑筱便成了B大的风云人物。
  那日在远处观瞻有着三百度近视的她,并没有看清姜胜君的那块牌子上举的就是她的个人照,连同她的大名一字不落。后来令狐腾解释说,那是为了在茫茫人海中,更加便捷地认出她。任凭之后令狐腾花言巧语的穷追猛打,都不曾打动郑筱,因为那一日,一同像傻子一样被出卖的还有姜胜君。唯一不同的是,他依旧为令狐腾掏心掏肺,而她却展开了她人生中最疯狂追爱之旅。
  姜胜君的五官称不上俊俏,但也算得上清秀。让郑筱动心的不是他的长相,也不是他那日憨厚的模样,打动她的,是他的那把嗓子,清澈,让人有种莫名的亲近感。
  那日,两个青春洋溢的少男少女站在人群里,互相打量着。
  他疑惑,“郑筱?”
  她反问:“令狐腾?”
  “我是他朋友。”
  连一句简短的介绍都没有,他便自然而然地接过了她手中的行李。
  就是这份莫名的亲近感,让当时的郑筱头脑一热,也顾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便追了上去,“你叫什么名字?我喜欢你!”
  大胆,直接,炽热的告白。
  全场一阵唏嘘。
  郑筱知道这群围观之人,不外乎都是些看热闹的,想必此事不出半日便会渲染开来。令狐腾不就是想要给她一个难堪么?今日之事,只当还他一个见面礼。
  只是起初那不过回敬令狐腾的一出恶作剧,后来却阴差阳错地趟进了那潭浑水,等到泥足深陷时却发现她已经无法自拔。
  而今,上天怜悯,既然给了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她自然不会薄待这次来之不易的幸运。

  第三章 逼婚

  双脚迈出医院的那一刻,阳光真真实实地挥洒在她身上,触摸到了久违的阳光,郑筱才觉得自己是真真正正地重生了。而上一世就像是一场梦,一场挥之不去的噩梦。
  从前她被“逼婚”,不过是父亲拒绝姜胜君再有牵扯的手段,而如今即使父亲对姜胜君的态度有所改观,她却不再容许自己的偏执任性而耽误了他的幸福。
  他们之间,迟早是要来一个了断的。
  随手拦了辆出租车迅速地报上地址后,她才松了一口气。今天,就应该由她亲手把那份属于他的幸福还给他。
  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终究要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而此时医院的正门口正闹哄哄地围了一群人,站在人群之首的是个长相俊朗的男人,眉宇间隐隐透着怒气。
  只见他将怀里的玫瑰花一把摔在了无辜的宋岩身上,怒气冲冲地转身而去。
  看着令狐腾大步流星地离去,宋岩连挪着比较憨实的体态紧跟在后头大囔,“哥,咱接下来这是要去哪儿?”
  令狐腾向来只有他折腾别人的份儿,可自从她在开学那天摆了他一道后,他的人生却发生了大逆转,高像素的眼眸抓拍下来的也只有郑筱的一颦一笑,翻阅不多的字典里也只能抠出“郑筱”俩字。
  面对他热情洋溢的感情攻势,他的郑筱却一天到晚只围着他的兄弟姜胜君。
  “婚宴。”
  他冷冷的吐出俩字。
  寒风凛冽的冬天里听到这么暖心的地方,宋岩却忍不住冷汗直冒。
  敢情她还是知道姜胜君结婚的消息,依着郑筱活祖宗的性子,她这会紧赶着过去岂不是要去大闹婚宴!
  不过眼下可没时间让他多想,抱着火红的玫瑰立马钻进了车里,要是婚礼变成丧礼可真就好不好了!
  郑筱赶过来的时候,那对新人正在接待客人。
  姜胜君一眼就从人群里看到了她,虽然对她的突然出现有些讶异,面上却不露痕迹地漾开了一抹暖意,“筱筱,你来了?”
  郑筱朝他微微一笑,目光大大方方地落在了今天的新娘身上,眉清目秀,温婉可人。从前只任性的以为是父亲的阻挠,他不得已才娶妻,如今换了种心境,适才发现他们两人当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只不过——一直以来她才是他们之间的绊脚石!
  薇薇却是不自然地挽紧了老公的胳膊,生怕让这来之不易的幸福轻而易举地被夺走。就是眼前这个清新靓丽还带着甜美笑容的女孩,跟在她的新婚丈夫身后四个年头。
  察觉到她的不安,郑筱接过侍应递来的酒水,径自与新娘碰了一杯,莞尔一笑,“恭喜!祝你们新婚快乐,永结同心,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一口气说完了所有的祝福,心里竟轻松了许多。
  不知为何,这个叫郑筱的女孩的笑容竟让薇薇有种一笑泯恩仇的感觉,遂举起酒杯,痛快地一仰而尽。
  郑筱不哭不闹乖巧大方,跟薇薇似乎相处得还挺融洽,姜胜君的心里有些欣慰,更多的却是说不出的失落。他已经习惯了这些年她一直跟在他的身后,习惯了她的死缠烂打,习惯了她的无理取闹,偏偏在此刻无法习惯她突然的知书达礼,她的进退得宜。
  他们之间,真的结束了。
  姜胜君端起酒杯,勉强地扯开一抹笑意,“筱筱,恭喜你出院!今天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很开心!谢谢!”
  酒杯清脆的碰撞声,为这场本就让她筋疲力尽的爱情,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郑筱在心底轻声默道:再见了,我的,君哥哥。
  “我……没迟到吧?”
  令狐腾冒冒失失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郑筱有些意外,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安静地站立在那儿。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牵桥搭线,她又如何会彻底地沦陷在了郁曼天用谎言编织的陷阱里!
  没有看到想象中鸡飞狗跳的情形,令狐腾也弄不清自己究竟是庆幸还是失望。她刻意背过身子与旁人攀谈起来的这一幕并没逃脱他的视线,甚至让他觉得郑筱在这次痊愈后,变了些。但又说不出哪里变了,郑筱仍旧还是那个郑筱。
  相比郑筱的冷淡,姜胜君却是热情许多,虽然结婚请柬送到了令狐腾手上,但他今天能够亲自过来,依旧让姜胜君很是欣喜!
  深受令狐父亲恩惠长大成人的姜胜君,他只明白一个道理,对于令狐家他唯有忠诚。所以他一直都跟随在令狐腾的身边,不管他要什么,他都会努力去满足,纵使他再喜欢,无需令狐腾开口,他亦会双手奉上。如果当年令狐腾没有让父亲收养他资助他,他现在或许还是个要饭的乞丐,或者饿死街头。
  利落地收拾起情绪,他满上一杯水酒递给令狐腾,“谢谢你能来参加我跟薇薇的婚礼!谢谢!”
  “瞧你说的!今天你结婚——我能不来吗?”令狐腾接过他递来的酒,干了个底朝天,
  “恭祝你跟嫂子百年好合!”
  听着那一句嫂子,姜胜君心里便暖了,两人积蓄许久的误会似乎在此刻都灰飞烟灭了。如果令狐伯父在泉下有知,看到他们兄弟和睦,也一定会欣慰的。
  眼瞅着姜胜君那眼泪要沁出来的模样,令狐腾立马慌了,“你别整这一出,你也知道的,我最怕俩大男人哭哭涕的样子了!结婚嘛,当然要开心点,我爸要是看到你赶在我前头结婚,肯定又要被气死一次了!”
  “如果伯父还在的话……”一谈起令狐雄,姜胜君依旧难以释怀。
  “如果他还在,给你的红包肯定比我的还大!”令狐腾说完一把从兜里掏出个红包塞进了他手里,眨巴着眼道:“现在我就不用羡慕嫉妒恨了!”
  不容姜胜君夫妇推脱,令狐腾一溜烟的跑到了郑筱身边站定,以男性荷尔蒙发作挑衅的姿势逼退了她身边的男士,并厚颜无耻的套起了近乎,“这么巧,又见到你了!”
  免疫这种东西,似乎是她与生俱来的,她完全无视他的热情,径直擦肩走过并在手捧红玫瑰的胖子松岩身边站定,以夸张且俗不可耐的表情惊艳道:“哇!好漂亮的玫瑰花哦!”
  宋岩其实有悄悄总结过令狐腾为什么要屁颠屁颠的跟在一女生后头,并且穷追不舍的缘由,往简单了讲,无外乎就是郑筱确实长得国色天香且富有特色,往深里头讲,无外乎就是郑筱有美色就算了,关键还会作。所以讲直白了,就是令狐腾爱犯贱。
  当然,这话他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嘀咕,就像此刻即使受到了她无敌而惊悚的褒奖,他不仅感觉不到半分荣幸,反而有种即将如履刀尖的痛感。
  他暗自抹了一把冷汗,竭力谄媚道:“筱姐真是好眼力!这是俺哥大清早特意在花店亲自挑选的,老费心了……”
  郑筱鸡皮疙瘩都落了一地,朝他却是颔首一笑,“鲜花配新人,的确是用过心的!”
  直觉会有上一秒天堂下一秒地狱的落差感,宋岩可怜巴巴的将求助的目光悄然投向了令狐腾。面对宋岩的怂样,令狐腾只得亲自出马接招善后,俗话说这拍马屁得拍在马屁股上,但凡有一丝一毫能展现他了解她心思的机会绝对不会放过,“不过是借花献璧人,相信哥跟嫂子不会嫌弃吧?”
  油嘴滑舌讨人欢心的腔调还真是一点没变,郑筱虽嘴角隐忍着笑意,但很不幸地还是被他捕捉到了——得了,玫瑰既然能搏美人一笑,送到谁手上都无所谓了!
  或许是因为曾在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人都出现在了他的婚礼上,姜胜君今天尤其开心,不仅仅是他当了新郎……他醉眼朦胧地倒在席间的最后一句话,究竟是留给谁的,谁也没空去理会。
  趁着这喜庆劲儿令狐腾喝得多了,此刻却抓着新郎官的胳膊,狠狠地朝他点点头,因为姜胜君说,你也一定要幸福。只是煽情劲儿没能维持多久,令狐腾又拉着人家新郎要洞房。
  向来对令狐腾的指令说一不二的胖子宋岩,此时也看不下去了,扯拉着他连忙劝道: “我说哥,哥……咱得回去了!”
  连人影都能看成俩的令狐腾,这会哪能听得进劝诫,依旧闹着要去洞房。
  “令狐腾你有本事捋直了舌头说话,不然耍酒疯——回你家耍去!”
  本来还腻在一起不可开交的兄弟俩,听到某人的平地一声吼,这会酒似乎醒了大半。郑筱却指着宋岩道:“还愣着干嘛?赶紧帮忙抬人啊!难不成你还真想让他坏了咱哥嫂的洞房花烛夜啊!”
  几个大男人被她这么一唬弄,不用郑筱开口便乖乖地跟宋岩一起帮忙架人。薇薇更是连连致谢,对郑筱原本还残留的那么一丁点的隔阂,此刻也烟消云散了。
  好不容易帮忙分开了缠在一起的二人,此时的令狐腾却比刚才更加难缠,指名道姓的只要郑筱扶。
  还真会借酒来事,本想撒手不管,却经不住宋岩的软磨硬泡,郑筱只好硬着头皮上阵,把重得跟头猪一样的男人拼命往外拖。
  “你想累死我啊!还不过来帮忙!”
  这话自然是朝楞在一旁看戏的呆子宋岩吼的。
  就在这头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却没人发觉角落里有一双眼睛正饶有趣味的看着这场闹剧,他拉低帽檐捂紧了口罩,这才转身离去。

  第四章 重逢

  第四章
  顺利地把烂醉如泥的令狐腾弄回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
  尽管一直以来令狐腾对她死缠烂打,但都是在礼数范畴之内,除了吊儿郎当了些,到底还算个靠谱的人。如果不是后来郁曼天的出现,他们之间……或许不至于以决裂的关系收场。
  俩人气喘吁吁的将令狐腾安顿好了,宋岩也累得够呛,伸手便找她讨口水喝。她虽然不喜欢令狐腾,但对宋岩也不到讨厌的份儿上,就冲着他那圆润的肚子,也觉着他是个讨喜的人。从前或许对令狐腾的成见太深了,连带宋岩也不大待见。
  替宋岩找水的空当,她才稍稍打量了一下周围,房间以灰白系的格调为主打,跟令狐腾闹腾的性子倒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给,水!”
  宋岩也不含糊,接过她倒的水直往肚里灌,咕噜咕噜喝了个底朝天这才放下杯子。摸了摸圆润的肚皮,一脸谄媚,“还是俺姐待俺好了!”
  她闻言不免觉得有些好笑,揶揄道:“未必我一杯水还能把你从令狐腾身边哄过来?”
  宋岩跟令狐腾的关系,不是一口水就能割断他们的革命友情的。
  “嘿嘿,姐!要是您能跟俺哥好上,您以后就算是让俺上刀山,下火海,只要您吩咐一声!俺哥对你可挂心了!”就算是累趴下了,他宋岩坚决不辱使命,一定要替他哥叨唠点好话。
  “你倒是对你哥挺好的,但我怎么就觉得他这人待人忒不厚道呢?”令狐腾这人任性霸道,浑身上下没一处能有让人看顺眼的地儿,真不知道有哪点值得宋岩跟姜胜君掏心掏肺的。
  “姐,俺就知道,您肯定误会俺哥了!外人看他那可是一个坏,但俺哥别人不知道,俺还能不清楚!他人嘛心肠贼好……”
  郑筱没料到这一米八的大胖子一讲起令狐腾,那眼泪就刹不住车,连哄带骗的好不容易让宋岩稳住了情绪,郑筱也觉得疲乏至极。当然,宋岩的眼泪也不是不管用的,最起码让她试图不带任何偏见,重新认识一下他口中的令狐腾。
  出门的时候漫天都是飞舞的白雪,白茫茫的一片。她站在街边拦了几辆出租车,没一个搭理她。郑筱只好掏出手机给简洁打电话——这是她重生以来,第一次主动去联系的人。
  简洁,大学死党。
  死党是随叫随到,不管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会出现在你面前的那个人。简洁,就是那样的一个人。人只有在经历过后,才会看得真切。前世郑氏集团破产的消息一经传出后,简洁是第一个准确找到她的位置,甚至哭得比她还伤心的那个人。
  褪去了多年以后的成熟,面前披着齐肩短发且打扮得清新靓丽的女孩——就是简洁。
  千言万语在此刻化作了一个暖暖的拥抱。
  “住院,出院,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让我陪在你的身边,还说是什么死党!”这是简洁把鼻涕星子擦在郑筱身上,说的第一句话。这个傻姑娘病了,却拒绝了所有善意的来访者,其中也包括了她。
  那时的郑筱不是接受不了即将失明的事实,而是不愿有人来打扰她与姜胜君来之不易的独处时间。曾经大学时期的她,就像着了魔一样地爱着姜胜君,一种偏执得近乎疯狂的地步。
  “他……结婚了,你心里……一定很痛吧?”
  虽然是简洁大半夜地从令狐腾家门口接到的郑筱,但今天婚礼上到底出了什么样的状况,她是毫不知情的。如今看着郑筱面上云淡风轻的表情,这倒让简洁更加地不放心了。
  “一切都过去了,他,也会过去。”
  其实她真正想说的是,连死亡都经历了的人,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如今只不过是借用青春,然后对那段曾经念念不忘的感情挥手告别。
  如果说前世的孽缘只是一场纯粹的商业联姻,郑筱也不会被伤得遍体鳞伤;而对姜胜君的爱是偏执的话,那么她对郁曼天便是透彻心扉的爱,入了髓,无法拔出,难以戒掉。
  因爱,才会衍生恨,入了骨,浸了髓。纵使一切都不过是逢场作戏,镜花水月梦一场。
  郑筱的心就像是被人撕裂了一般,连呼吸都是痛的——她没预料到,重逢的那天竟然来得如此之快,让她措手不及。
  姜胜君的婚宴结束后,郑筱却悄悄地彻底地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里,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只不过所有人都认为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孩,这一刻不过是找了个所有人都找不着的角落,然后慢慢地用时间来抚平伤痛。
  令狐腾几乎是疯了一般找寻她的下落,最后却都是一无所获。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后来他的虔诚连郑乾乾都被打动了,但最终得到的也不过是郑筱办好毕业手续,已经离校的事实。
  不知是老天垂怜他的一片痴心,还是他们命中注定就有缘分,在令狐腾都快绝望的时候他们居然就这么重逢了。
  令狐腾不管是内心还是脸上,都是掩饰不住的欣喜,“筱筱,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