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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这个梦我喜欢!-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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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乌鸦从枝头飞了起来,它途径安叙的领域,即将振翅飞走。这是一直非常普通的乌鸦,这个季节的阿铃古随处可见。然而安叙拂过它身体的精神触须,却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的能量。

  比苦修士身上细小很多,但本源近似的能量。

  安叙的精神触须转瞬间变成一只铁爪,凶猛地攥住了那只乌鸦。开到最大的“探针”刹那穿透了乌鸦微弱的精神,安叙感觉到了什么,下一秒,只是用来抓取那只扁毛畜生的力量猛地合拢,将乌鸦压成肉酱。

  在乌鸦丧命的瞬间,不远处传来了细小的波动。波动细小得像在数十公里外拨动琴弦,转瞬而逝,而那地方又在安叙的探测范围以外。她子弹般弹射向那丝振动的发源地,隐藏在那里的人立刻进入了她的精神领域。

  披着苦修士外袍的人窝在一只体型不小的异兽边上,要不是安叙贴得如此之近,他能用那只异兽模糊自己的存在。安叙能在这个人身体里感觉到那种能量,比其他苦修士强很多,但充其量是老鼠怪的程度。她冷笑一声,无形之手扼住了他的脖子。

  那个苦修士被举了起来。

  安叙能感觉到这个苦修士身体里不稳定的力量,大概最近在摄入了催化这力量的东西,看着随时都会失衡。她飞到空中,感到厌烦之极,她已经不想继续玩这种你追我赶了。

  她说:“诺亚,给我出来!”

  精神力影响范围缩小的情况下,安叙没法用精神力把声音传到每一个地方,但她可以把自己的声音放大。安叙在克里斯和莉迪亚的耳边构建了临时性效应结界,她的声音响如雷鸣,传遍了阿铃古,在群山间激起一阵阵回响。

  “你自己滚出来,还是我把你揪出来?”安叙说。

  一连串回应重复着安叙说的话,山林没有给她答案。她等待了几秒钟,抓住那个苦修士的力量松开,苦修士一路下坠,直到在地上摔烂。

  幕后黑手没有出现,倒也不算让人意外,如果对方会为一个苦修士的安危出手,他也不会让事情走到现在这个地步了。

  “你连面对我的胆量都没有?你也配叫什么准神?”安叙扬声道,“等着吧,我会杀光旧教会每一个教士,毁掉阿铃古,把大教堂和神学院一起烧光,就像烧苦修院一样!”

  “还是别这样做比较好。”一个声音响了起来,“我还挺喜欢大教堂。”

  有一个人冷不丁出现在了半空中。

  这事发生得非常奇怪,前一刻那个位置还空无一物,下一秒那里就有了一个人影,像一个糟糕剪辑师的作品。天空是灰色的,半空中虽然没有灯光,但今晚的月亮又大又亮,没有遮蔽物遮掩,可以清晰地照见不速之客的面庞。他非常坦然地站着,黑白立领,一身体面的黑袍,胸口别着一枚银色圣徽。

  他身着黑衣,头发和眼睛也都是黑色的,唯有象牙白的皮肤和月光一样皎洁。象征阿铃古的圣安德鲁神学院出身的圣徽上雕刻着神像和弯曲的牧羊杖,安叙的余光扫到它时,却觉得这东西在对方身上,看上去简直像一只羊被触手缠绕在当中,颇有邪神的气息。

  “另外你说对了一点。”诺亚心情很好地冲安叙笑道,“我已经不再是准神了。”

  诺亚身上散发出一种怪异的气氛。

  诺亚刚刚好在安叙的精神触须能碰到的范围外一步,精确得让人怀疑他是故意的。安叙完全不考虑脸面问题,大喇喇往前垮了一步,对方的领域并没有出现在安叙感应中。

  阿铃古的结界是个大凝胶,巨鸟的领域是个一点就炸的炮仗,尽管无法穿透对方的领域,安叙至少能大致感应出对方的等级和属性,再不济至少能感觉到存在。但被安叙视为大敌的诺亚,周围却没有特别鲜明的界限。他身上只有一种怪异感,该怎么形容呢,既不是气味,也不是色彩,甚至不是感情——对方严严实实的,根本读取不了他的心——而是一种类似于……密度的东西。

  阿铃古内部是个大凝胶,诺亚是其中比较结实的一团。

  “那你是什么?”安叙暗自戒备着,面上不显地随口道,“真神?哈哈,这笑话真好笑。”

  诺亚哑然失笑,像对待任性妄为的家中晚辈,和善地摇了摇头。他的笑容非常亲切,笑起来非常美貌,那种后脑勺出现光圈、让人想双手合十拜一拜的美。安叙不吃这一套,恶心地后退了半步。

  诺亚非常讨人喜欢,他的笑容有着可怕的亲和力,亲切得好似塞壬之歌。但在现在,安叙彻彻底底地免疫了这种魔力,她便能在诺亚的笑容当中,看到非常不协调的部分。

  他的双眼没有一丝笑意。

  诺亚的眼睛深不见底,像两个通往不知何方的深渊。当他微笑时,这双眼睛却在冷眼旁观,像圣人塑像上泥巴捏的两颗死物。这种不协调将他和善的笑容破坏殆尽,倒如恐怖谷理论里说的一样,给人一种危险的异样感。

  “怎么可能啊。”诺亚和善地说,“没能把最后的部分融合,我只是个半神而已啊。”

  “好吧,想也知道‘最后部分’在哪里。”安叙撇了撇嘴。

  诺亚点了点头,说:“虽然比我想得早,但播下的种子结出了比我预想中更好的果实,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哇啊,我都起鸡皮疙瘩了,不想跟你合体好么。”安叙干巴巴地说,“知道吗,每一个企图培养勇者解闷的魔王最后都被弄死了。”

  “因为他们是魔王啊。”诺亚笑道,“而神就不一样了。”

  “你还真是自我陶醉起来毫无羞耻感啊。”安叙翻了个白眼,“打不打?”

  “为什么你总是那么着急呢,准神安娜?”

  “可能是因为你太拖沓?”

  “你难道不想知道我为什么……”

  诺亚的声音顿了顿,身影在半空中闪烁。刚才那一秒安叙发动了攻击,精神力凝成的锋刃片刻间攻击了诺亚数千次,气流甚至产生了音爆。然而诺亚毫发无损,连头发都没被风吹起。

  “啊,我没有耐心的同胞。”诺亚叹了口气,脸上却没有怒色,“你不想知道我做了什么吗?你为何会成为选民?教廷隐藏了什么秘密?苦修士为何发生了这种异变?”

  “难道不是你做的?”安叙嗤笑道,精神力攻击已经化作长鞭,开始新一轮尝试。

  “是我,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诺亚歪着头,笑得让人如沐春风,“耐心一点,朋友,在我愿意之前,你可没法让战斗开始。”

  “这可说不定。”安叙嘴上不停,她在攻击中隐隐摸到了什么,“为什么反派总喜欢解释自己的计划?你觉得我还会再上你一次当?”

  “上一次只是顺手,你不也得到好处了吗?”诺亚回答,又在安叙开口前紧接着说道:“这一战后只会有一个神,无论胜负,我们都不会再见面。请听一听吧,用不了多少时间。”

  “好吧,你不说话会憋死。”安叙突然收起了攻击,懒洋洋地垂下手,“首先我比较想知道,你干嘛非要跟我说?真不怕我趁机弄死你?”

  “因为神注定孤独。”诺亚说,“成为半神,我能够交流的存在只剩下你一个,在成为真神之后,我便没人,也不需要和人交流了,姑且当做告别人世的最后放纵吧。另外嘛……”

  黑发黑眼的司铎抬头看了看天空,露出一抹奇异的笑容。

  “就当做是,今夜的月亮很圆吧。”

  第142章 141。1

  安叙为这没头没脑的话愣了一下。

  无云的天空中,悬挂着一轮皎洁的明月。每个故弄玄虚的重量级人物身后似乎总要配上这样一轮满月,又大又圆的月轮像这些角色自带的光圈。它看上去离地面很近,让人怀疑站在高楼上就能碰到,只有真正飞到半空中,才会发现月亮永远遥不可及。

  “月亮怎么了?你总不会想说今晚的月色很美吧?”安叙想到了夏目漱石的名句,一脸便秘地说。

  “今夜的月色的确很美。”诺亚说,很有闲心地抬头望了望月亮。

  安叙嘴角抽搐了一下,说:“你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诺亚失声低笑起来,他摇着头,像觉得很有意思似的,说:“我倒是很喜欢你呀。”

  神眷者诺亚的黑眼睛温柔地看着安叙,那副表情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满意”。这一凝视中倒有了一些与普通人相似的情绪,却全然不让人感觉温暖——农业组的农民们看着自己培育出的果实时,也会如他一样柔情似水。安叙被这双眼睛打量着,只觉得自己像被脏兮兮臭烘烘的巨大食人魔盯着流口水似的,心里发毛,胳膊上汗毛倒竖。

  “是你命令了这些苦修士。”她开门见山地问,“为什么?”

  “只是做个试验罢了。”诺亚回答。

  “试验?”

  “培养天使。”他轻描淡写地说,“真神诞生之际,需要有足够多的天使灭世。”

  “灭世。”安叙重复了一次,“你要成为神,却要灭世?”

  “可这不就是神要做的事吗?”诺亚笑道,“光明圣经的开始,神用一页创#世,又用十页降下雷火,使地上的万物死去十分之九,虔诚者才得以活下去,从此地上便只有信徒。又或是更早以前真实的圣经,你知道《启示录》吗?旧圣经上有封神的预言,要想让尊贵、权力和荣耀永远永远归于上帝,须使闪电、雷鸣、地震、冰雹一起降临,要让战争、饥荒、瘟疫和死亡清洗大地,这就是真神要做的事情啊。”

  他顿了顿,又有些遗憾地说:“只可惜,苦修士虽然敬拜主,能力却远远不足,数量也太过稀少,这么长时间的奔波,都不如我一个人来得有效呀。”

  阿铃古已经没有活人了。

  圣城成为了死城,教皇伦道夫三世死不瞑目,他根本不明白自己的儿子杀死他的理由。亚默南所有的红衣主教都死不瞑目,哦,或许他们到死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教廷如此配合地将这么多大补品集中在了一个地方,省去了诺亚到处奔波。他觉得这一定是命运。

  安叙瞪着诺亚,简直无话可说。她心中充满了强烈的荒谬感,屠杀是为了封神?听从圣经?这就好像一路过关斩将打到大魔王面前,大魔王说他吃人的理由是“有个偏方说人鞭壮#阳”一样。

  要是大部分狂信徒是一目了然的愚蠢精神病人的话,诺亚这个变种就是冷静的疯子。国王的疯狂还在人类理解范围,历史上脑子不对的昏君比比皆是,而诺亚这种看似冷静的脑回路异常者,完全不可理喻。强烈的怒气融合在在这荒诞感当中,让安叙觉得心中有火焰燃烧。

  “你就为了这个完全没被证实过的理由,杀了这么多人。”她咬牙切齿地说。

  “总要试一试。”诺亚理所当然地说,看着安叙眼中冒火的样子,竟然露出一副吃惊的表情。他说:“难道你不会试试看吗?我以为我们是一样的。”

  “谁跟你一样了!”安叙脱口而出,“你根本没把他们当人看!”

  “我正是把他们当成人看了啊。距离上一个时代已经过去三百五十余年,人类已经生养众多,而我只杀三分之一。”诺亚笑道,“难道你不是如此吗?”

  他的言下之意非常明显。

  诺亚把所有人,包括国王与教皇,亲属与信徒,统统当做人类看待,只是他并不把人当作同类罢了。他决心杀戮时既不欢喜也不愤怒,只如农人收割野草,镰刀提起,野草倒地。而后他说,你也是如此。

  神眷者诺亚在很早之前就断定了这一点,他在放养的某一日发现神眷者安娜变得不把人间的任何事、任何人放在眼中。他为此惊讶过一阵,因为他曾经遇见的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姑娘并没有这种魄力,现在安娜与曾经判若两人。是死里逃生让她性情大变,还是她根本就被魔鬼附身,真的成为了另一个人呢?诺亚并不计较答案,他只要知道对方与他一样以万物为刍狗就够了。

  只有有神灵视角的人,才有了与诺亚对话的资格。

  然而诺亚的认知只对了一半。

  换成早一年前,甚至早几个月前,安叙大概都要对此哑口无言。她的确没把人放在眼中,一个梦境和游戏算个什么事?自己也不把世界当一回事的人,实在没资格数落别人不像话,就像一个加入善良阵营的玩家不能指责邪恶阵营的玩家,谁都在砍NPC砍玩家,就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了吧。话说回来,如果放飞自我时期的安叙,她也不会为诺亚的所作所为如此生气。

  现在不一样,安叙已经决定不再关心真实和梦境的差别,把这个世界当真的,好好在亚默南生活下去了。损失不再仅仅是“哎呀我好不容易收集的角色死了”,死去的是活生生的人,安叙在这里的同理心复苏了。

  “我跟你一点都不一样。”她一字一顿地说,“我有重视的人,我有同伴,我才不会去毁灭世界。”

  “这就是我们的分歧点。”诺亚面色不变道。

  “哈!刚刚说过我们一样,现在又说分歧点?改口倒挺快。”安叙嘲笑道。

  “我们非常相似,不代表我们没有分歧,我所知道的两任神就完全不同。”诺亚平和地说,“我刚刚所说的就是第一任神,祂出现在旧圣经和光明圣经当中,杀了万万人,却让活下来的人们无比爱戴崇拜。而眷顾我们的是祂的继任者,它无比仁慈温柔,因此,当了三百五十多年的原料。”

  亚默南是有“神”的。

  不过,神是什么呢?有人说祂强大得能在一念间创世灭世,有人说仁慈地听取祈祷,另一些故事里祂又显得斤斤计较,会为一点贡品的缺少大发雷霆。亚默南是有“神”的,然而正如每一个越来越夸张的传说故事,神灵并不像故事中一样无所不能,那个神性的……生物,大概只能被称作神灵故事的的原型。

  原型比传说合理也朴素得多。

  很久很久以前,一场流星雨撕开了天幕。之前的世界如何已经不可考,陨石雨的来源也不可知,是神灵的怒火、魔鬼的恶作剧还是两者陨落时产生的震荡呢,一种不属于人间的力量在世界上蔓延开来。

  人类的历史几乎断代,真相没有留下来,只留下似是而非的夸张传说。这世界上大概只有神眷者们可以回想那个时代,“起源”就像血缘记忆,在他们被陨石的力量洗礼后,分享了那个没有史料的过去。

  陨石雨落地,普通的动物在陨石碎片辐射出的力量影响下变异,拥有异能的动物,也就是异兽,让人类领地急速减少。人类也因此变异,但或许因为对陨石没有动物那么敏感,人类依然在异兽的攻击下苟延残喘,挣扎求生。

  有一只鸟儿,有幸被陨石碎片击中又没有死去,镶嵌在它左翅的陨石碎片让它慢慢变得强大,不过却没被完全消化。脱胎换骨的巨鸟继续遵循本能南北飞,陨石给予它永生不死的能力。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成长后,巨鸟渐渐变成了活体辐射源,飞到哪里,哪里就形成兽潮。

  (“你之前攻击过那只鸟,还差点成功把它左边翅膀里的陨石挖出来。”安叙说,“可惜被我打断了。顺带一提,多亏了你给它的旧伤,我才能解决掉它呢。”)

  (“那真是太好了。”诺亚依然笑容可掬,“比起将一只畜生留到最后,我自然更高兴看到一名可以交谈的对象。”)

  有一头绵羊,吞下了一块陨石残片,有幸没有爆体而亡。

  这并不算稀奇,那个年代的大地上其实有不少吞食了碎片的幸运动物,虽然它们也获得了强大的力量和漫长的寿命,但它们并没有因为陨石生出灵智。巨鸟的智能并非陨石带来的直接影响,不如说是它活了这么长时间后好歹长了点脑子。在那个起源的年代,得到陨石碎片的动物,也只是特别强大的异兽而已。

  绵羊就是其中之一,它的不同之处大概在于,它相当弱。

  候鸟变化后依然会南北迁徙,它变成冰鸟和火鸟能力源于候鸟希望调节温度的渴望。肉食和杂食的动物变得加倍具有攻击性,它们进化出方便捕猎的异能。草食的野生动物跑得更快、藏得更好,它们进化出避免被捕猎的异能。然而这只绵羊却是彻彻底底的异数,它生于羊圈之中,属于用来薅羊毛的毛羊而非肉羊,生来没挨过饿,也没遇到过危险,勉强能称得上生存之道的东西,大概只有讨主人喜欢,好多得一瓢加餐吧。

  绵羊进化了,它不能飞天遁地,不能藏于丛林,速度不快,力量不强,没有半点攻击手段,身上的肉中却洋溢着美味的能量。这样不折不扣的大肥羊,理当在陨石雨的第二天被捕猎者吃掉,然而就是这种废物,活到了最后。

  它的能力就是讨人喜欢。

  确切的说,不止是讨“人”喜欢,它讨一切生物的喜欢。接近这只大绵羊的生物都会被影响情绪,乃至产生幻觉,将它当做最值得尊敬、最需要保护的东西。它要喝水,便有山羊成群带着它前往水源,气势汹汹的老虎扑过来吃掉了山羊,一进入范围就被影响,开始代替山羊带路。它要进食,整片森林的猴子、松鼠等等就会给它采摘最鲜嫩的草和最甜美的果子。它要过河,鳄鱼排着队给它当踏板。它要下山,棕熊驮着它爬下峭壁。

  没有半点能力的绵羊,一日日活了下来。它在弱肉强食的森林中心宽体胖,能力也随着存活时间的增加越来越强。强大的异兽在它身边徘徊不去,像蚂蚁拱卫蚁后。这些每天都被影响得更厉害的生物一切以它为先,渐渐失去了野性,变得擅长忍耐起来——要是将这些失去野兽本能特性的存在与失去人类本性的苦修士放在一起,他们会意外的相似。

  一切相安无事,直到某一天,一个改变人类和异兽命运的人出现了。

  那是个虔诚的传教士,他误打误撞出现在了绵羊栖息的地方。当他又累又饿地踏入了绵羊的区域,他在幻觉中看见了神。

  也是理所当然的吧,一位在人类的黑暗时代天天祈祷神灵救赎的教士,最想见的无疑是神。他欣喜若狂,拼命冲向了心中的神灵。

  绵羊的能力是讨人喜欢,保护自己的安全,所以幻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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