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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异乡人之都市破法者-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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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嘛,我已经跟九冈分社的林经理联系过了。今晚!就是今晚!我们去九冈分社,向前辈们取经学艺!”

  ***

  午夜零点。千家万户熄灯入眠之时,我和我的狐朋狗友们带着青青在九冈分社的那幢小白楼里站成一排。我们的对面,是林嘉义林大帅哥、大伤初愈的侯英俊、寒气逼人的寒冰三人组以及大伤未愈的菲儿。

  我们一边在冻气中瑟瑟发抖,一边听林嘉义训话。

  “诸位。林某不才,并非教授技艺的行家。但眼下同僚有难,我和我的同事一定尽力相助。”

  我心里大大嘲笑了一番他的虚伪。当初我给他们九冈分社送货,他们都没正眼看过我一眼。现在把话说这么漂亮,无非是要利用我对付监事会而已。

  我正要道谢,却被林嘉义伸手阻止。他厉声说:“不过,我先把丑话说在前面。精神力、魔法元素、斗气,这些你们不懂。我理解。但是,三天之后,你们必须懂。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和我的同事会不遗余力,不择手段!只怕,你们会忍受不了啊!”

  我看了看我的狐朋狗友,一个个慷慨赴死的样子,便大声回答:“我们不怕吃苦,就怕学不会本事!”那些货在一旁不停地点头附和。

  林嘉义微微一笑,领我们来到宽敞的地下室,说:“那,我们练练吧?”

  这一练,就是三天。

  三天里,我和我的狐朋狗友们懂了很多。

  首先,我们明白了血清是怎么回事。

  在魔法时空,由于魔法发达,那里的人们多多少少天生都会些法术,无需任何血清。我们使用的这些血清,是异乡人集团抽取魔法时空人们的血液,提炼而成的,专门给科技时空的员工使用。这就是为什么十大类血清里,会有名为“人类”的血清。这里的人类,指的是魔法时空的人类,而非我们这个时空的人。

  由于魔法时空是各位面的主流,异乡人集团的发起人、创建人,都是魔法时空的人类财团,因此,在异乡人集团,拥有人类血清的体质,被视为正统。如果是夜精灵、侏儒、矮人、德莱尼之类,地位则略低一些。而兽人、巨魔、亡灵、牛头人或血精灵,则一直被视为异类而受到排挤。因此,九冈分社的血统显得十分高贵,六个人清一色人类血统。而我们七分社,则有些不像话,我、雷子,还有自说自话给自己打针的青青都属异类。

  除了血清之外,我们还明白了不少基本的魔法常识。

  比如,精神力,就是功力,是一切法术和武术的基础。提升精神力,除了依靠增幅装备外,没有其他捷径可走,只有一种方法——冥想。不过,因为天资和悟性的不同,同样是冥想,提升精神力的效率却大有不同。芳芳的天资令林嘉义侧目。据侯英俊滔滔不绝地介绍,像芳芳这样的天资,在魔法世界,绝对属于天才类的法师苗子。出生在这个世界,实在可惜了。

  然后,我们又明白了魔法元素是怎么回事。魔法元素是散布在整个时空中具有魔力的微粒或波动。我们在冥想的时候吸纳它们,在施放魔法或斗气的时候释放它们。

  而魔法阵,则是施展法术的关键环节之一。任何一种法术,都是魔法元素按照一定规律运转的结果。这个运转规则,就是魔法阵。

  林嘉义说:“从理论上说,在魔法阵过程中以少量魔力干扰或破坏之,就可以实现转换魔法效果或中止魔法吟唱的效果。但是,谁能在极短的时间里敏感地感应魔法阵的运转,并找到其中的破绽呢?除非……”

  “除非”什么,他没有说下去。

  在我的狐朋狗友们一门心思努力学习的时候,我作为他们的头目,得考虑更多的事。

  我问:“听说监事会的人一直守在公司。如果让他们知道我在你们这儿补课,他们不会打上门来吧?”

  林嘉义冷哼道:“放心。监事会的人不轻易路面。来公司的是东瀛分公司的人,一群走狗而已,不足为惧。”

  我又问:“林经理生财有道,是不是也教教我们发财的门道?”

  林嘉义依然一脸冰冷:“做什么事都得靠实力。等你们有了实力,自然有客户会来找你们做大买卖。”

  在我看来,有实力,就是能打。能打,就必须学到比敌人更高级的本事。眼下在异乡人集团,想学高级法术,绕不过职位晋升这道坎。就冲现在监事会对我的敌视,想晋升几乎是白日做梦。看来,找到塞拉姆斯,不仅是我洗刷自己清白的唯一办法,也是我和我的狐朋狗友升官发财的必由之路。

  于是我问林嘉义:“塞拉姆斯长什么样?我怎么验证他的身份?”

  一贯神情冷酷的林大帅哥皱了皱眉头:“我不知道。武总也不知道。如果我们知道,早就发动各地分公司去搜查了。”

  我目瞪口呆。要我找人,居然连那人的体貌特征都不给我。让我怎么找?

  林嘉义多半是看到了我鄙夷的表情,肃然道:“听着!监事会的人极少来我们时空。在公司上层眼里,我们这个时空只是个荒蛮之地。如果你不想让人看不起,最好出息一点,别遇到点小事就摆出这张脸!”

  我看了看他,算给他个面子,心里盘算了一下,觉得知不知道塞拉姆斯的模样并不是很重要。反正只要顺着线索找,总能找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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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余票,请撒于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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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倩影
更新时间:2009…8…17 20:18:44 字数:2833


  在九冈分社集训三天,我和我的狐朋狗友——现在应该包括巨魔青青同学了,如脱胎换骨,每晚必要冥想些许时间,并为精神力的增长雀跃不已。
  有同学问:魔法师冥想倒情有可原,兽人那种武士冥个屁想啊?我来解释一下哈:你懂个屁啊!武士不要放斗气的啊?不冥想,怎么攒那口气啊?你当刷斗气是吐口水啊?

  失态失态,淡定,淡定。

  这三天里,东洋同僚十分太平,没有来找我们麻烦。而我的狐朋狗友们充分利用这段宝贵的安宁时光,充分利用宽敞的库房,抓紧磨练身手。而我呢,有个更好的秘密场所。那就是通过两张报纸拼接成的时空门就可以进入的神秘殿堂——“道园”。

  在第三天的夜里,当我在道园里第二十次将护身火球投出的时候,我精疲力竭地躺倒在地,呼呼大睡。这一夜,乱梦不断。我梦见了初次见到道德的情形,想起他挂在脸上的一脸傻笑,还有时常从我身后袭来的飞腿。这个阴险猥琐、不知疲倦的人,从来没有提起过家人,从来没有提起过朋友,也从来没有提起过他来自何方。

  下半夜,寒风突起。经过了入门训练,我知道,道园里不会有风,这是精神力的波动。一个陌生的存在正在向我逼近。

  我假寐,一眼微睁,看到身边不远处的报纸绿光闪闪。那两张报纸,正是我从建筑工地民工宿舍中夺来的。如果大家记忆力足够好,应该记得,这道时空门的另一端,也是两张报纸,而那两张报纸,被一只古怪的大鸟叼走了。现在,就在我的身边,报纸绿光闪闪,那只能说明一件事:有人从怪鸟那里得到了报纸,并正从那一端穿过来。

  我双手蓄力,在我头顶旋转的火球也隐入身下,随时待发。

  平铺在地上的时空门,如神秘小潭,光影波动,流光溢彩。一种全新的、素未谋面的清新气息溢出,缓缓弥漫在空气中。

  时空门的那头,究竟是什么人?

  现在,我们来飞苍蝇,即将登场的是谁呢?

  A监事会及其走狗B魔兽C同事D道德

  这几个选项在我心里一一闪过,却无一选中。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抢走报纸的是一只鸟。这只鸟不追赶我,不攻击我,也不跟我打招呼,更没有踹我屁股,所以,她不可能是ABCD四个选项中的任何一个。

  谜底很快揭晓。

  两肢翠色缭绕的细长手臂从一潭清水般的时空门中伸出,然后是一头乌黑笔直的长发,和窄窄的被长发覆盖大部的背脊和圆润的一抹香肩,再往下,就是一惊一乍的纤腰和翘翘的那啥以及笔直修长的腿和一双显得略大的脚。至于她身上披挂着的无袖衣裳和似裙似裤的服装,在荧荧光芒中无风而动,赏心悦目。

  我眯着眼,十分快意地目睹了这个曼妙胴体从地下浮出的全过程,只是看到那双线条有致、尺寸却显大的玉足,不禁轻叹一声:“可惜!”

  小小的叹息却惊动了来人。她猛然回头,露出绝美的面容和翠绿的双眸。好漂亮,好犀利。

  美貌是浮云,威胁是现实。我一惊,压在身下的火球腾空而起,围着我飞速旋转起来。

  来人迅速做出反应,抽出一支墨绿手杖,顺势一挥,就将自己笼罩在一层翠绿的光晕中。手杖做兵器,显然是魔法系的人物。但在当时,我连这点常识都没有。

  有的朋友或许要骂:“连这点常识都没有,你算什么玩样?”

  我必须十分负责地说,常识固然重要,但在有些时候,常识会害死人。如果我把眼前这个使用魔法武器的人当成魔法师对待而贸然上去肉搏,那绝对会死得十分难看。所以,开骂的人可以去死了。

  那一刻,我的注意力集中到对方的武器上。这是一支一人多高的法杖,似乎是由粗壮藤蔓绞合而成,苍翠古朴。法杖的顶端,一颗紫红色的宝石熠熠生辉,大放神芒。

  鉴于我对魔法世界的无知以及对武器装备的低俗品味,我认定这是一柄能用来打板子的刑具,因而完完全全把那人当成一个武士来对待。跟武士的物理攻击面前,我的魔法免疫毫无意义,面对武士的搏斗技艺,碎裂之手也未必有效。所以,我直接用护身火球砸她。

  凭良心说,在过去的三天里,林嘉义那伙人只是传授了精神力的修炼和一些魔法常识,根本没教会我任何魔法。没办法,大家血统不同,没法教。好在血精灵的体质真是不错,天生就有个围着自己滴溜溜转的火球。所以,我除了用功冥想,就是苦练扔火球的本事。然而,这一投,让我心头一凉——火球还没碰到她人就撞上了她周身环绕的无形障壁。

  绿光一闪,火球弹开。我傻了,人家怒了,法杖一挥,一只绿色的小鸟从法杖顶端飞出,正中我胸口,撞得我仰面一跤。

  那人飞身高高跃起,轻盈地飘到我面前,法杖如战枪一般,直挺挺地抵住我的咽喉,紫红色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睛。

  一个悦耳的声音传来:“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塞拉姆斯在哪里?”

  嘿嘿,很有意思,不问我的身份,直接问她的问题,似乎她根本不在乎我是什么人。

  在法杖的压迫下,我用公鸭嗓回答:“咳咳,我也在找他啊!”

  “那麻烦你跟我走一趟吧。”话音一落,我身下的地面一阵涌动,竟然冒出一堆花草,把我包裹起来。只是,这种包裹并不彻底。因为花草一贴到我身上就化为乌有。这些,不过是一种法术而已。

  悦耳的声音再度响起:“魔法免疫?呵呵,你很了不起。”

  说的话是恭维的,动作却是粗暴的。我被那人抓了衣领,跟水牛似的被她牵着走。

  我们沿着道园圆形大厅的圆周走了大半圈,看了不下十六座立柱上的浮雕。

  我想过反抗,但很快放弃了这个想法。第一,尽管她拽着我的领子,拖着我到处走,很不雅观,但这还够不上挟持,第二,我看清了她的容貌,看上去和我年纪相仿,说到底不过是个女孩子而已。

  当然,我十分警觉地仔细观察了她的眼神。因为,世界上还有美兰妮那种一百三十岁的青春美少女的存在,我可不想被对方的容貌欺骗。但观察了一会儿,她眼神中流露出的只有好奇和率真,并没有美兰妮那种狡猾和深邃。

  “光天使威娜、座天使安吉拉、堕天使撒旦、毁灭天使西拉……”她边看边报着名字,然后在那尊半边天使半边恶魔的雕像前停下。“这个是……叛逆天使芬尼?”

  叛逆天使,我头一回听到这个名号。当然,并不是说,先前的光天使、堕天使撒旦之类的我我就听说了。事实上,除了在公司例会上听到过毁灭天使西拉,其他的名号我一概不知。只是,叛逆天使的名号,给我一种复杂、纠结的感觉。光天使是正义的,堕天使的邪恶的,这些都没问题,那么叛逆天使是正义还是邪恶的呢?

  没等我想明白,这姑娘问话:“请问您怎么称呼?”

  “姓孔,单名一个方。孔方。”我回答地十分爽快,爽快地连我自己都暗暗吃惊。想我有生以来,二十四年,似乎还从没在哪个异性面前如此热忱过。就是在妩媚动人的美兰妮面前,我也没有如此强烈地渴望让对方了解自己。

  对我的人生来说,这个女孩,绝不会只是一个过客。当时,我就有这种强烈的感觉,至今,我依然深信不疑。不过,这种感觉与爱慕无关,至少在当时以及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是这样的。对我来说,她只是一个重要的人物,仅此而已。

  “孔方?”她转动着水灵灵的眼眸,绿光隐隐波动,“呵呵,你的样子有些变了。”

  我糊涂了。我和她见过吗?没有吧?

  “我是暴风之兰,异乡人董事会秘书处的。叫我兰吧。”梨涡浅笑,秋波荡漾。

  董事会?记得美兰妮提起过,在监事会和总裁的斗争中,董事会一向作壁上观,甚至时常倒向监事会一边。

  任她貌美气质佳,我却顿生警觉,板着脸答道:“哦,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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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勿忘我。虽然不指望推荐榜,但场面上不至于太难看,恩。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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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死城
更新时间:2009…8…18 20:18:19 字数:1894


  兰松开了我的衣领。我这才发现她的中指上带着一枚荆棘密布的指环。以刚才的距离,我只要稍稍有点动作,她的指环就能轻易刺破我的喉咙。
  美丽的事物,往往不好惹,即便她看上去还涉世未深。

  她抚摸着叛逆天使雕像,思索片刻后问道:“那天夜里,你对菲奥娜做了什么?”

  我语塞。我不想透露自己的血手,毕竟这是一种邪门的法术,至少在公司同僚中,我还没有见过如此狠毒的招数。

  看到我沉默,兰微笑道:“菲奥娜到处告美兰妮的状。她把你当成美兰妮的头号帮凶,并且说你拥有恶魔的力量。如果你告诉我实情,我可以帮你。”

  对她的话,我将信将疑。

  见我依然沉默,兰耸了耸看似无骨的香肩,笑吟吟地说:“圣骑士的铠甲是玄铁所铸,还加持了神圣光环的魔法。美兰妮和罗迪克都没有破坏铠甲的力量。而现在铁证如山,菲奥娜的铠甲不仅碎裂,而且大部分碎片都不知所踪。在凶犯不明的情况下,你的嫌疑最大。”

  同样是套取情报,有的人喜欢刑讯逼供,有的人喜欢坑蒙拐骗,兰却是循循善诱,替我权衡处境形势。被这份真诚打动,我决定说上几句实话:“盔甲是我毁掉的,但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是如何做到的。当时我被逼急了。”

  我一边说,一边想着如何应答兰的进一步盘问。毕竟是萨博把那些铠甲碎片炼化掉的。我可不想把他的存在抖出来。

  不料,兰并没有追问。她的目光聚焦到叛逆天使雕像手中的匕首上,恍然大悟道:“如果确实是你摧毁了圣骑士铠甲,那就能解释发生的一切了。”

  不等我提问,她朝我甜甜一笑:“能陪我去找塞拉姆斯吗?”

  佳人无邪的一笑,让人无法拒绝,更何况我本来就想找到塞拉姆斯还自己个清白。

  于是我也微笑,说:“求之……”

  我还没说出“不得”,就被她一把拉住,一头冲进道园之外的黑暗宇宙中。

  如果不是兰的冰雪聪颖,任凭我在道园呆上三年,也绝想不到那些立柱之间居然是一道道通往各时空的时空门。而道园,则是通往二十四个时空的枢纽。

  急速下坠的失重状态持续了数秒,我以平沙落雁式屁股着地,然后坐在地上仰视昂首挺胸站在一边向远方眺望的兰。此刻,她周身的绿色光芒已完全退去,看上去只是个穿着白色荷叶衬衫和七分迷彩中裤的寻常女孩。

  我心想,这样也不错,感觉邻家,没有距离感。

  兰用实际行动证明我们真的没有距离感。她杵着手杖死命戳我:“快把你的火球收起来!快点!”

  我一边招架格挡,一边大叫:“怎么收啊?我不会!”

  兰一愣,然后反应奇快地拉开我的毛衣领子:“快,塞进去!”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赶紧催动火球从衣领里钻了进去,然后跟着兰闪到一边。

  刚才尽顾着看美女,都没来得及打量四周的环境,只当是落在尚未完工的烂尾楼里。现在,我跟着兰躲在一面断墙之后,静下心来,才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极度阴森的世界。

  我们藏身的楼层一片破败,数百平米的矩形大厅满地狼藉,残破不堪的办公桌,落满灰尘的显示器,锈迹斑斑的电脑椅,还有坐在椅子上耷拉着脑袋的骷髅。一切迹象都表明,这里曾经是白领云集的写字楼。但突如其来的袭击打碎了玻璃幕墙,毁灭了室内的一切。

  浓重的死亡气息令我感到窒息。虽然没有出现亡灵怪物,但是,这里遍布尸骨。他们曾经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为着自己小小的梦想过着卑微的生活。但死亡在一瞬间就降临了,他们甚至来不及从这个忙碌的办公楼里离开。人,真的很渺小。

  我看着那些姿势迥异的骷髅,有些出神,身子一斜,一侧肩膀露出在断墙之外。兰十分紧张,一把将我拉进她怀里,咬牙轻声道:“当心点啊!我们现在很危险。”

  “恩恩。”我紧紧靠着她,贪婪地呼吸她的清香,用脖子感受她调皮的刘海。

  伴随着巨大的轰鸣声,一阵阴风刮过,给这幢只剩骨架的大楼来了个彻底的扫荡。随风飘扬的尘埃中,几具骷髅翻倒在地。其中几具的手指上闪闪点点亮光。钻戒,恒久远,永流传,可惜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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