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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异乡人之都市破法者-第3章

小说: 异乡人之都市破法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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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装吧你。”我早料到他会这样说,便继续问:“那这货从哪儿来的?这个我总可以知道吧?”

  “恩,你可以知道。”道德点头,“不过我可以不告诉你。”

  我急了,恨不得一把抓住他衣领:“我每天辛辛苦苦地接下这堆东西,看管这堆东西,送这堆东西,还得受那帮大爷们的窝囊气,我总该知道这里头装的是什么吧!”

  道德的脸上褪去戏谑的神情,他真的认真了:“我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也不知道这些货从哪儿来。我只负责把这些物件从工厂运到这里。”

  我有些糊涂了。难道我们每天忙忙碌碌,竟不知道我们在忙什么?

  “兄弟哎,别多问。我们都是打工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就行。不需要知道里头是什么。”道德说着,拍了拍的肩膀,算是安慰,然后递给我一份报纸,说:“别多想了。闲得发慌就看看报纸”。

  这厮怎么总是报纸不离身呢?我不再问他,目送他们上车离开,然后瞥了几眼报纸。有条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昨夜今晨,隆恒大厦发生离奇火灾,幸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尚在调查之中。”

  隆恒大厦?我知道。市中心区域的顶级写字楼,高档地段的高档办公场所,知名企业云集,多少有志青年神往于此。这个地方发生火灾,影响可不小。但是对我来说,火灾不火灾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在那里上班,我的同学们也没有在那里上班的。

  说起我的同学们,我想到了前几天的大学同学聚会。十几个人一起k歌,席间大家互相闲聊。在我看来,这些离开校园没多久的同学怎么一个个都变得如此讨人厌。

  “我跟他们讲,这个厂一定要盘下来。男人怎么可以没有魄力?”罗怀仁这个公子哥又在显摆了。不就是仗着他老爸有几个钱吗?

  “我觉得,这世界上,所有穷人都不值得同情。因为他们懒。”梁昆这小子又在夸夸其谈了。他没什么背景,工作起来却很拼命,现在混了个销售经理当当,明显有些自我膨胀了。

  人就是这样,有钱有势的卖骚,没钱没势的装逼。俩字,丑恶!

  丑恶的人往往不要脸,不要脸的人往往敢于和美女搭讪。罗怀仁和梁昆缠上了若颖。他们对着若颖滔滔不绝,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不过一看架势就知道这两个人在争宠。

  如果若颖理睬他们,那她就不是若颖了。透过公子哥和暴发户四溅如雨的唾沫,我看着若颖沉静的脸,有些沉醉了。不过,我的企图也仅仅是看看而已。好吧,当年我年幼无知。对男女之间的事,我严重晚熟。如果换了现在,哼哼……不说了,说正事。

  九点,我的早饭还在残留在嘴里,仓库已经开始热闹起来了。先是老王来上班了。值班室就是办公室。他就坐在我睡过的沙发上,一杯茶一张报纸,开始他新的一天。除了他之外,还有四个人:看门的肌肉男雷子、猥琐的押运员十三、聪明的会计芳芳和老实巴交的司机国忠。

  雷子的爷爷是战斗英雄,高干,所以他继承了战斗英雄的一切优良品质,高尚、坚强、果断、勇敢,当然,也有人认为他骄横、固执、鲁莽、粗暴,并且持这种观点的人是绝大多数,包括我。所以雷子到哪儿都混不好,伤了人,判了刑,放出来,没地儿去了,来这里看门了。

  押运员十三,人瘦,精力却异常充沛,十足的话痨,满脑子荤段子。关于这个人,雷子有句评语很中肯。他说:“三儿就是个恶心坯,舌头能勃起。”

  芳芳就比较传奇了。她16岁时走出湘西的大山,来到这座城市,现在22岁,拿着大专学历,正在积极准备专升本考试。一个女孩子,细胳膊细腿细腰,看上去柔柔弱弱,扎着根马尾,孤身一人来到这个物欲横流的地方,完全自学成才,完全自力更生,完全不可思议。她来这里工作半年了,没人知道她的过去。

  相比之下,国忠是最没特点的一个。沉默寡言的老实人,老老实实地当他的司机,老老实实领工资,老老实实供妹妹上中学。国忠兄妹俩的爸妈不知死哪儿去了,或者说,不知在哪儿死的。反正是抛弃了他们兄妹俩之后死的。

  上班了,我按部就班地一一训话:“芳芳,快月底了,抓紧做账。雷公子,没事别吵架,有事先请假,拜托了。三儿,别耍贫嘴了,快上车,给,这是收货单。”

  最后,我走到车边:“国忠,青青最近还好吧?”

  国忠憨笑,说:“挺好。每天都按时上学,没逃过课。”

  看来我向他传授的教育方法已然奏效,我心中颇为得意,说:“今天货多,路上当心,一路顺风。”

  金杯面包车发出一声怪叫,拖着丁零当啷的声响走了。

  我开始对着仓库里的这些金属箱子发呆。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今天早上送来的货里有个箱子标着罕见的“5”。1到4号的都很常见,唯独这个5号,我干了近一年,还是头一回看到。我数了数,一共六箱。掂一掂分量,比4号金属箱还轻。不知道里头是什么玩意儿。

  我徒劳地对着这些方方正正的玩样发了两小时呆,除了抓落几根头发,没有更多收获。

  芳芳做了两小时账,完成了,已经在那里看她的教科书复习迎考了。

  雷子一如既往地莫明失踪,又开小差了。

  而老王呢?他刚看完一版报纸,茶倒是喝了无数杯。老头子居然没上一次厕所,腰好,一定是腰好。

  再过上一会儿,午饭时间到,送盒饭的该来了。午饭之后是晚饭,晚饭之后是睡觉。一睁眼一闭眼,一天过去了,嚎?

  然而,还没等到午饭,却等来了电话。我可爱的诺基亚1110嘀嘀哒哒开始唱歌。一看来电人,十三:“孔方,我们出事了。第六医院,你带点钱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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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野心
更新时间:2009…8…4 22:19:03 字数:4085


  我带上芳芳,芳芳带上所有能筹集到的现钞——三千块,我们打了个的,匆匆赶到第六医院。
  医生戴着口罩,像个蒙面白衣忍者,向我们竖起两根手指:“病人需要住院动手术,押金两千五。”

  他的身后是脸上缠满纱布,跟木乃伊似的的十三。

  两千五一个人,两个人就是五千。我尴尬地挠了挠头,说:“这,不好意思,我们只带了三千,您能不能先给他们动手术,我这就回去取钱。”

  口罩动了动,说:“三千够了。”

  于是我知道,国忠没救了。

  人不可以无头,无头的人必然无救。国忠的头在金杯和大卡车追尾的时候被挤爆了。原因很简单,那个杀千刀的刹车,关键时刻失灵了。时速六十码,对着高高翘起的卡车屁股狠狠一吻,太惨了。

  十三脸皮划花了,但他走运,因为他坐没坐相,整个人躺在座椅上,他的头保住了。不过他的脑袋似乎出了问题,一直说有个长尾巴的怪物钻进了车里,并和国忠抢方向盘。我耐心听他断断续续把事情经过讲完,然后转身问医生:“他的脑子没被撞坏吧?”

  医生说:“脑震荡会造成短暂的思维紊乱。休养一段时间会好的。”

  俗话说好人一声平安,我们老实巴交的国忠死无全尸。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还算幸运。当他惨死的时候,他的宝贝妹妹青青正趴在学校的课桌上呼呼大睡,并不时梦见前一天夜里跟某些男同学的销魂。她瞒着他,依然逃学,依然在跟一帮小混混鬼混。如果国忠知道这些,他就算不爆头而死,也会吐血而亡。当然,这些是后话,在此按下不表。

  眼下最凄惨的是,国忠死于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领不到一分赔偿金。而交通事故,我们全责,对方一分都不用赔。我们公司更绝,一个员工死了,上头竟无人过问。我认为,老王作为公司经理,应该向集团老总反映反映的。

  老王心里是有一点点不安的。不是因为我们逼他向集团公司讨说法,也不是因为我曾多次向他反映车况问题,而是因为单位里死了人,晦气。当我试图指责他失职,他吊着嗓子,用太监的语调说:“你不要乱讲哦,你什么时候告诉过我车有问题?如果我知道车有问题,我肯定马上报告领导的。你不要推卸责任哦!”

  他耍赖。我没招。因为我没打过书面报告,也没在其他同事面前公开提起过车的问题。但是,我真的很讨厌无赖。

  讨厌无赖,就对付无赖。对付无赖,就用无赖的方法。

  第二天,我打了份书面报告给老王,向他报告说我们的货物有遗失。一个5号箱子不见了。老王一听,扔下报纸和茶杯,匆匆跑去清点。

  老头子不容易,一副老花镜戴上摘下,搞了半个多钟头,最后擦着汗说:“没有少嘛!”

  我低头,怯生生地说:“对不起,一定是我数错了。”

  照平时,他一定会来上一通“你们年轻人啊”,但这次他没有。他心虚,不敢正眼看我。

  第三天,我又打了份书面报告给老王,还是向他报告我们的货物有遗失。老王把报告往抽屉里一扔,说:“你自己先去点点清楚再说。”

  我没有去点,因为一箱都没少。但当天晚上,将会真的少一箱,而且是5号的那种。因为当天晚上我值班。既然老王不当回事,那我就随意了。当天晚上,我在仓库后院掀起一个窨井盖,把一个5号箱放了进去。箱子不大不小,刚好卡在两个出水口之间。盖上盖子,我回到值班室,美美地睡了。

  第四天是周六,历来只有我一个人值班。道德也没有来。他已经连续三天没有来了。我打手机给他:“梅老板,这几天怎么没见你送货过来?”

  “孔方兄,这几天也没见你送货啊!”

  “梅老板,你太不关心我们物流公司啦!我们的车毁了,现在停工了。”

  “孔方兄,那你可太不关心我们运输队喽!这几天可是我们在替你们物流干活呢!”

  “哎呀,梅老板,惭愧惭愧,多谢多谢。”我的感谢虚情假意,我的心里有些幸灾乐祸。想象着道德对着林嘉义那伙精英点头哈腰,我感到心里平衡。但是当我想象到道德被侯英俊的奥术飞弹击飞,在空中飘上十几米,然后落个狗啃泥,我感到不忍。怎么说道德也是三十好几的人了,给一个嘴上毛都没褪干净的小年轻耍弄,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道德不知道他还要顶替多久,我也不知道上头几时会给我们配新车。我们的对话在互相吹捧和嘲讽中结束。

  接下来,我开始干正事——写举报信,署名的那种,点名告老王的状,告他渎职。仓库里少了货,我已经向老王报告过。他应该及时向他的上级报告。但是他没有。这不是渎职是什么呢?

  只是物流公司一直像个无人领养的孤儿,我不知道老王的上级是谁,便把举报信打印六份,分别寄给六个分社。干完这些事,我有些想回家。平时,晚上值班,双休值班,节假日也经常值班,我好像很久没有回家了。越是回家少,越是怕回家。因为一段时间不见爸妈,重又见面,他们的苍老显而易见。站在马路边犹豫了一小会儿,我放弃了回家的念头。不是我不想念爸妈,是因为我没什么可带回去的。没钱,没好消息,也没欢笑。

  于是,我回到仓库,回到值班室。这里已经成了我的窝了。

  在我的主场,我勇敢地拨通了九冈分社的电话。侯英俊的声调急促得像个消防队员:“喂!异乡人咨询公司九冈分社!”

  “我是物流公司的孔方。我这儿仓库里的货少了,不知谁拿走的。”

  “干他娘,你们怎么看管的?!”

  怎么看管的?当然是用眼睛看喽。

  这话不用我回答。侯英俊骂完,唧唧歪歪地跟边上的人汇报去了。

  十秒钟后,他又开始吼:“这事别找我们,你快跟地区专员办公室报告去。”

  吼完,啪嗒一声挂断了电话。

  这个结果我喜欢。如果他要我向他汇报详细情况,我还担心自己露出破绽。而现在,他要我向地区专员报告,居然没给我联系方式。那我就暂时拖着不报吧。

  办完这些事之后,我稍稍心定,去路边馆子好好吃了一顿晚饭,然后早早睡了。睡梦中,我居然梦见了若颖。我大学里最美丽的女同学。当然,这个最美丽是我的个人观点。大部分年轻的男人都会偏爱光鲜靓丽的美女,而不会被这种朴素内向的女孩子吸引。我或许是个另类。因为我坚信,成熟和善良是女人最可贵的品质。可惜越是公认的美女,往往越是虚荣浮躁。何况,若颖并非不靓丽。只是她不怎么打扮而已。

  毕业之后,我们的联系颇多,当然主要是通过短消息。好吧,我承认,我们的关系有些暧昧。不过也仅仅是暧昧。我不想这样,但是,我不敢更进一步。不仅因为我穷,更是因为我对自己的未来没什么信心。我会一辈子看守仓库吗?有可能。我可以靠看守仓库养家吗?肯定不能。所以,继续暧昧。

  而现在,我有了人生目标,有了动力,我想我多半是有前途了。

  男人就是这样,混得凄惨,连色心都没了,但只要有一点起色,就开始幻想女人。而且尤其爱幻想那些遥不可及的美丽面容。

  第二天,周日。我掀开盖在身上的毯子,脱了内裤,大布裹小布,往洗衣机里一扔。惭愧惭愧,昨晚梦太乱,连亲带摸还唱歌:你出现在我湿的每一夜。老子画地图了,并且是俄罗斯地图。强巨!非常之强巨!

  这个强巨,并不在于量多,也不在于持久,而在于天大亮之后的意犹未尽。我抄起手机连按数下拨通了若颖的电话。

  “若颖吗?你好啊,我孔方。今晚出来一起吃个饭吧。”

  我想,那个时候,我的脑袋里一定注满了白色粘稠液体,毫无理性可言。但是一切出奇地顺利。

  若颖只是稍稍犹豫,便答应了。要知道,这是个很传统、很羞涩的女孩,一句话通常分三段讲——“这个,我想,好吧。”而现在她说的是:“那,好吧。”只分成两段哎!

  从早上的这个电话,到晚上6点开始的晚饭。期间有8个多小时。这8小时里,我干了不少事。比如洗毯子、洗内裤,比如做俯卧撑,比如躲猫猫——我说的是上网打CS。不过,这些情节,就略过吧。

  说重点。在盥洗室里冲了冲头发,洗了把脸,然后拿脏兮兮的香皂洗手。肥皂的脏,并不妨碍气味的香。男人的穷,并不妨碍将来的成功。我就这样出了门,去见我的梦中情人——梦见过,有感情,是个人,如假包换的梦中情人。

  然而,梦中,注定不会成为现实。而现实,注定建立在无数梦的破灭之上。我是幸运的,因为在感情上,我的梦只破灭过这一次。但不走运的是,这破灭的一次,不算刻骨,也够铭心。因为梦的破灭,不是她的不忠,而是我的不争。这段暧昧史注定只是我茫茫人生中的短暂插曲。其惨痛甚至令我茅塞顿开,此后在情场上再无败绩。说太多了,这是后话,在此按下不表。

  ******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说的就是这个时候。

  我和若颖坐在落地窗边的二人桌边。我们的面前是稀稀拉拉、五颜六色的菜肴。这种餐馆,人均消费近百的。我不敢多点。

  好在若颖的胃口并不大,而且,她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吃喝上。

  “最近好吗?”

  在持久的沉默后,我先绷不住了,主动提问。

  “还好,呵呵。”她浅浅一笑。

  “那,工作还顺利吧?”我继续问。

  “还行,呵呵。”她又浅浅一笑。

  然后又是沉默。

  “在哪儿上班?”

  “瑞银创投,呵呵,就在瑞银大厦里办公。”

  我们在这断断续续的沉默中度过了首次约会。

  我想送她回家,她谢绝了。于是我目送她上了公车。然后安慰自己这样也挺好。她的身材还是那么好,她的长发还没有盘起,她还是那么文雅青涩。

  五年前,夕阳的余晖下,浅绿的碎花裙在学校草坪边的小树林扑闪,像一只蝴蝶。我远远目睹了这道美丽的景色,直到看清是轻盈地奔跑着的若颖。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学校古老的学生宿舍楼后,从此再没忘怀。

  一个小时后,手机消息铃声响起。我一看,是若颖发来的,只有七个字:“我到家了哦,晚安。”

  我心中涌起一股醉意。还好只是七个字。如果字再多点,我怕是骨头都要酥麻了。

  从此以后,每天晚上,有事没事,我们都互相问候晚安。于是我确信,这是爱。对男人来说,要把爱留住,只有干好事业多拉米,米多心不慌,攒钱娶老婆。这是被实践一再证明了的颠扑不破的真理。

  故事讲到这里,我不得不承认,我虽然不是什么坏人,在大多数时候也很能忍耐,但我绝对不是一个本分的人。只要有出头的机会,我总是想奋力一搏的。因为,我有我的野心。我要满载而归地回家见爸妈,我要和若颖成家,我要在异乡人公司混出个人样。

  那个时候,作为一个杂役,我没什么眼界,不知道事业心和虚荣心的区别,更不知道占有欲和爱情的区别。所以呢,那时的我,无论是野心还是爱心,就只有点觉悟,当时的我居然还颇引以为傲。

  每当我回首这段时光,我总是忍不住感叹:世上最悲惨的,不是做一个傻逼,而是做一个傻逼却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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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经理
更新时间:2009…8…4 22:19:44 字数:3739


  周一一早,我看到老王来上班,便向他索取地区专员的联系电话。老王狐疑地看着我问:“你有什么事?”
  这个老头,让他申请费用给车做保养,他装傻,让他为国忠争取点抚恤金,他又装傻,现在,我要他上司的电话,他一点都不傻。他知道,凡事必须通过他才能办,这是他手中的权,怎可随便让出来?他一定是这么想的。不然,为什么我当了一年多经理助理,却始终不知道地区专员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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