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请看到真爱粉举起的小肉手-拾年录-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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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很短,可是辛晚却看哭了。
女主角叫燕紫荆,她出生的那天,城外的紫荆花盛开,多年干旱的燕国降下甘霖。燕国皇帝为之大喜,亲自给她赐名为紫荆。但她出生后不久,皇帝就驾崩了。她也是燕国最后一名公主。
自从先皇驾崩,燕国颓败之势已不可挡……新皇昏庸无能,国内民不聊生,外敌入侵,战士四起。新皇为保住皇位,不惜委曲求全把未出嫁的公主送去和亲,甚至是嫁给年近花甲的老头子。她也不例外。她去和亲的地方极远,那里沙漠广袤,风沙漫天。
这一去,路途上便要花上三个月。
年轻的将军在和亲路途中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命运有些坎坷的公主,她们一起看沙漠的落日,黄河奔腾的水,朝阳升起时火红的彩霞。她们对彼此的心意越来越深,可是心中的痛苦也越来越深。一个是护送公主和亲的将军,一个是远嫁他乡的公主,在国难面前,所有的儿女私情显得是那样的不合时宜。
他确是有些懦弱,不敢带她离开,也根本无法带她离开。胡人的军队一同护送着公主到达,如果强行突围,可能两败俱伤,甚至断送了公主的性命。
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她,他看见她的眼泪被风吹干。这沙漠的大风,愈来愈烈。
烈日下,他护送她来到他国的城池。
他纵是有千言万语,却无法开口,只能望着她,一步步踏进城门。
他用手捂住脸庞,悄悄地擦了眼角的泪珠,喃喃自语道:“珍重。”此后一别,可能再也不见,愿你珍重,再三珍重。
她说要送他最后一程,于是她站在城楼上,看着他骑着马渐渐远去。从此,他国的日月,再无风花雪月,再无故人的身影,再无家乡的云和月。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只是风雪一程又一程。
他在战场上拼了命地杀敌,他想总有一日夺下这天下,与她一同观赏。
十五年的时间,他终于稳定了局势,当上了燕国的王。他在几国中威望极高,也深受百姓爱戴。他没有忘记她,于是不顾劝阻,出兵胡国。
狼烟起,死伤无数。
等他兵临池下,却没有她的身影。
听说她温柔可人,深得王上喜爱,后诞下一子。好景不长,胡王逝世。国内动荡,胡王的兄弟和儿子争权夺利,可怜她弱女子还带着刚出生的儿子,不得不委曲求全,委身周旋于几人之中。后来她孩子被新王的大儿子在玩耍中不慎刺死,她讨不回公道,从此心灰意冷。因她长得貌美,江南的女子身娇腰柔,说话软糯,军队中的将士大多喜欢这样的女子,新王为了稳定军心,笼络大臣,便将她软禁在宫殿中,夜夜供他们玩弄。她身心俱疲,终是在不久后去世了。
他听的额头的青筋暴起,愤怒地掀翻了桌子上所有的东西,质问知情人:“紫荆呢?紫荆的尸体在哪里?”
跪在地上的人颤抖着回道:“新……新王嫌弃她死的不干净,所以将她扔在了山林里,尸身怕是被野狼吃光了。”
他派人去找遍了山林,也寻不到一点踪迹。只是在回程中,他们找到了她头上的发簪。听说这些年,无论她被赏赐了多少金银珠宝,都不曾换过头上的发簪。
棕红色的发簪,是他在路上取黄杨树的枝干制成,上面被风沙刮得有些粗糙,但他用心在上面刻了二字——紫荆。
他又征战多年,天下四分五裂局势已经不复存在,天下即将大统。
虽他已经坐拥天下,却换不来当初真心相爱之人。他有很多的女人,大多眉眼中有她的样子,她们为他生了很多孩子。
身为皇帝,很多事并不能如愿,比如充盈后宫,是为权衡朝堂之上的权力。他必须有子嗣,才能将这皇位传承下去,但是他却从来未立下过皇后。
他说死后,要将自己葬在大漠中,和她一起。虽她身不在故乡,也好歹有他的相伴。
若干年后,他治理的国家一统天下,从此世间再无战乱,国泰民安,开辟了一番盛世大业。
☆、网配文的女主2
第二十三章
顾玥听了辛晚的叙述以后,反倒觉得那个将军并不专情,后来子孙满堂,妻妾成群,哪里是爱女主了?
确实,很多读者也都这样说。
对此,作者给的答复是,如果紫荆在天有灵,见到他子孙满堂,定是心满意足了。有时候,爱情不是用“生死相随”或是“终生不娶”去衡量,如果真正爱一个人,是希望他一辈子都过得幸福。见他活得开心,便也死而无憾。
而他在沙场上的每一分钟,无不是想到她,才撑着告诉自己一定要活下来。
被刀剑刺入胸膛的时候,他挥剑斩敌,不肯倒下。他心中有一个信念,断不能让后世的人再踏上他和紫荆这条老路,若是天下太平,也就不会有感伤离别。
她穿着鲜红的嫁衣,站在落日的余晖下,她为他跳一支离别舞,眉目间风华绝代。他记得她眼中的山川和落日,她说:“将来若你统一天下,便不会有如今像你我的相思之苦,也不会有什么不由得了。”
他目光坚定地望着她,眼中满是深情,坚毅地说道:“有朝一日,我定要一统这大好山河。”
她倏地笑了,轻快的笑声回荡在沙漠中。
他听得她说:“我会等你。”
她却再也没有等到。
有些感情在漫长的岁月流逝中渐渐深埋心底,不再提起,也是对逝去之人的一种尊重和守护。他完成了她的心愿,守护了这大好河山,从此天下太平。他这一生,有很多身不由己之时,唯有和她在一起这段时光是真正的幸福自在。
愿这漫天黄沙,将你我一同掩埋进着岁月中。
没有你的漫漫岁月,我已经如同行尸走肉。
让我陪着你,从此不再分离。
辛晚饰演的女主紫荆,台词并不多。出场的时候就是话极少,因她经历了太多人情冷暖、无可奈何之事,心下已经淡然很多。男主对沉默的她心中夹杂着很多的情愫,风沙吹落她面纱的时候他对她几乎是一见钟情,后来在这和亲的路途中他一直默默地守护在她身边。陪她看落日,陪她说话,缓解了这路途的孤寂。女主的心扉也渐渐打开……女主和亲后,后来小说的主体部分就是在描写男主四处征战的故事。
这个角色,已经没有了天真烂漫,有的只是历经世俗的沧桑和看透人生的悲怆。她无力反抗命运的安排,对于和亲这件事也是逆来顺受。先皇去世后她在宫中的处境已经非常糟糕,后来也只是维持着表面的公主身份。国家衰弱,皇帝昏庸,在这样的后宫中自然不会生存的多么愉快。
她很脆弱,缺乏安全感,但又很坚强。沉默寡言,是因为有太多的话不知如何向人倾诉,又不知向谁倾诉,直到遇见了男主齐笙。但现实又逼得她无处可逃,她无法面对自己的心意,她想过逃避,最后又放弃。两个人谁都没有点破,就这样深爱着彼此。
在胡国的日子简直像一场噩梦,她曲意逢迎,好在胡王待她也还算不错。岂料天意弄人,胡王去世后,她们母子二人孤苦伶仃,要面对一群豺狼虎豹。她委身于很多人,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也没有逃过摧残。她心中早已绝望,但又记挂着齐笙。儿子的死亡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濒临崩溃。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无法复仇,只能苟延残喘地活着,最后还是死了。
她这一生,实在太痛苦。但她也没有抱怨太多,这是她身为公主的使命,在这乱世中,谁人能独善其身。至少,她还曾经爱过。她身上有着平凡女子没有的坚毅,她也聪慧,早就看透了很多事情,但是她也懦弱,对每个人防备心都太重。
她明天要念的是她和男主在路途中的第一次对话。
紫荆的面纱被大风吹落,将军为紫荆捡回掉落的面纱,紫荆对他致以感谢。他心下有些动容,便问她,行路已久,是否需要歇息。紫荆说,那就停下来休息会吧。
他看见天边落下的血红的夕阳,心生感叹。
沉默的紫荆第一次开了口。
☆、网配文的女主3
第二十四章
辛晚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了公司,先自己念了一遍。正巧这时候祝玖之也来了,见她手里拿着台词本,便问道:“你练好了?那我们来对一对吧?”
辛晚点了点头。
路途中风沙漫天,行路困难,车队行进的速度很慢。马车里的公主极少言语,偶尔说话的时候也是休息或是吃饭时和婢女简短的交谈几句,声音清澈动听,如空谷幽兰,让人倍感舒适。齐笙倒是一直对这位公主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因为他以前就听说小公主年纪虽轻却貌美倾城,但是却极少说话,不喜与人交际,常年在寝宫中闭门不出,性子很是高冷。
突然间一阵大风刮过,马车窗户的帘子被掀起,有薄纱被风吹出,他看见里面的少女低垂鬓发斜插镶嵌珍珠碧玉簪子,明眸皓齿,肌肤似雪,眼里清波流盼,樱桃小嘴不点而赤。那一眼,万年。
他无意识地看着她,朗声问道:“公主,出什么事了吗?”
女子的声音有些中有些慌乱:“将军,我的面纱被风吹走了,不知你可否能为我取回?劳烦你了。”
“公主不必客气,这是末将的职责。”
他骑马向风吹去的方向飞驰而去,身姿俊朗挺拔。车里的人这才放下了帘子。
片刻,他骑马赶回马车边,说道:“面纱已取回。”
“有劳将军了。”从车窗中伸出一只玉白的手,接过了他递来的面纱。那手上的肌肤细腻,没有一点劳作过的痕迹,应该就是那公主的手。
他不知怎的,还想和她再说上一句,于是开口问道:“公主,行路已久,是否需要歇息?”
“那就停会儿吧。”
侍女掀开马车的帘子,扶着她下了车,她站在沙漠的中央,远望天边渐渐落下的夕阳。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她喃喃地念道,身影显得很是单薄。
“公主不必太过忧虑,明日总会有朝阳升起。”她转身看着站在身后的他,眼神中似是有些嘲讽,不知是对自己,还是对他。
“将军此言差矣,乱世中的人,哪里期盼的了朝阳?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可大多数人看见的都是夕阳吧。”
“你看这夕阳,鲜红如血。”她的目光定定的,让他有些无法躲避。
他有些落寞地自嘲:“其实我也是个没明日的人,又何必劝公主呢?我们都深陷泥沼,渴望着救赎。可是,根本无处可逃。我倒是有些羡慕平凡人家的子女,一辈子平庸,倒也活得自在。”
“若有来世,自是甚好,愿你我都能得偿所愿。”
……
是夜。
有竹笛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紫荆还未入睡,看见篝火边齐笙正坐着吹笛,火光忽明忽暗。
她披了披风,下了马车,走到他身旁,坐了下来,说道:“将军为何还不休息?”
齐笙停止了吹笛,把笛子放在身旁,答道:“辗转反侧,无法入眠,索性出来吹吹风。”
“将军的笛声有些凄怨。”紫荆开口说道。
“惊扰公主睡眠,臣十分抱歉。”
“无妨,本就不想入睡。这长夜漫漫,真是吓人。也不知何时是个尽头?”
“总会有的罢……”
紫荆笑着说:“将军总是乐观得很。”
火光映着两人的脸颊,谈笑声湮没在这寂静深夜。
……
辛晚放下手中的台词本,有些忐忑地等待着祝玖之的评论。
祝玖之仔细地用红笔圈出了几处地方,他说:“这几处你的语气还不够到位,要有一些对这乱世的无奈和自嘲的感觉,而且整篇下来你的停顿还不够准确,这处的话……”
祝玖之讲解地非常细致,辛晚一边把要点记下来,一边在偷偷看着他的侧脸。不知道谁说的,认真的男人最帅。这句话还是有些依据的,虽然祝玖之工作的时候有些过于严肃,但还是让人心动。
“咚。”祝玖之拿着圆珠笔轻轻敲了几下辛晚的头,说道:“还开小差?我的脸都快被你看出一个洞来了。”
辛晚红着脸,嗫唔着说:“没……”语气弱的可以,像蚊子似的。
祝玖之倒也觉得好笑,就没理她,继续讲下去。
辛晚录了女主出嫁之前的部分,虽说台词不多,但是也录了很久。她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祝玖之每次都一遍过,可是她总是会出些岔子。两个人第一次合作,总归还需要一些磨合期。
下班的时候天色已经全暗了,辛晚拿包的时候,祝玖之站在门口,手插在口袋里,对着她说道:“今天我请客。”
“你……烧菜?”辛晚掩饰着内心的激动。
“上次答应你的,不会食言,走吧?”祝玖之用眼神示意她关掉办公室的灯。
“好好好好好好。”辛晚兴奋地点了点头,关了办公室的灯,立马小跑着跑到他的身边。
祝玖之的眼底有一丝淡淡的笑意。这个丫头,还真是容易满足。
☆、男神请我吃饭1
第二十五章
辛晚上车后给母亲发了条短信,大意就是今晚和同事在外面吃,回来可能有点晚。
辛晚母亲叮嘱了几句一定要注意安全,回来的时候快到家了给她打电话之类的话。
祝玖之问辛晚:“今天想要吃什么?”
辛晚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其实你做的我都很想吃。你是大厨,我听你的,我不挑食。”
祝玖之嘴角一弯,说道:“那就吃我拿手的菜,糖醋排骨,油焖大虾,茭白炒肉丝。天气热,再来一碗雪菜冬瓜汤。”
“大厨,请你带我飞︿( ̄) ̄)︿”辛晚眯成星星眼,一脸崇拜地看着祝玖之。
中途的时候,祝玖之在超市的地下停车场停了车,戴上了帽子,对辛晚说:“下车,买菜。”辛晚解开了安全带,跟在祝玖之的身后下了车。
辛晚吃别人的嘴软,于是主动提议要给他推车,祝玖之拒绝后她还是坚持,所以也就让她推着了,反正也不是买很多东西。
辛晚推着车,走在祝玖之的身旁,突然有一种错觉,像是结婚几年的老夫老妻,一起出来逛超市。等她再看祝玖之的时候,已经无法直视他的眼睛。
祝玖之拿着一袋明虾,问她:“够了吗?”
原来在祝玖之心中自己的胃口很大啊。
辛晚点点头,说道:“当然够了,这么多。”
祝玖之迈着大长腿越过了她,拿去给服务员称,转过身的时候看见辛晚跑向了饮料的货架。他跟了过去,看见辛晚手里拿了两瓶旺仔牛奶。
旺仔?牛奶?
小姑娘特别开心地告诉他:“祝哥,旺仔牛奶我小时候可喜欢喝了,到现在也很喜欢。我拿了两瓶,等会儿不醉不归哈哈!”
祝玖之其实内心是拒绝的。不过想想没拿儿童成长牛奶已经算好了,也就能接受了。
辛晚对于逛超市这件事倒是很热衷,仿佛身上充满着劲儿,而且一直特别积极地帮祝玖之去买东西。所有的材料买完以后,两个人就拎着袋子离开了超市。
辛晚以前只是在微博上看见过祝玖之的家,认识到现在也从来没来过。她知道祝玖之是个特别爱干净的人,家里一定会收拾的一尘不染。辛晚换了鞋进了门,她一眼望去,所有的东西都摆放得非常整齐,窗明几净,阳台上摆着很多的绿色盆栽。客厅布置得十分简洁,茶几上除了餐巾纸和水杯就没有其他东西了。沙发是藏蓝色的,上面摆了几个米白色的抱枕,和沙发的颜色遥相呼应。
祝玖之接过辛晚手里的袋子,把电视机打开,让她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他给辛晚倒了杯茶,然后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些零食。辛晚拿了一包乐事薯片,把它移到正对着着自己的嘴,然后问祝玖之:“哈哈哈,我这样美吗?”
“美,当然美,给你拍个照发微博。”说时迟那时快,辛晚还没来得及拿下薯片,就被拍了照。祝玖之看她见到薯片乐不思蜀的样子,叮嘱道:“这种膨化食品少吃点,对身体不好。我平常也不怎么吃,基本上都是用来招待客人的。你只许吃一包啊,等会儿还是吃菜,乖。”
辛晚突然有种妈妈上了祝玖之的身体的感觉。不过祝玖之为什么一直这么关心她的身体?她一直没往外说她得病的事情啊,除了顾玥。
祝玖之转身就进了厨房,辛晚看着昏黄灯光下他忙碌的身影有一种人生圆满的感觉,今天能够吃到男神做的菜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
她偷偷拍了一张背影照,打算以后用作收藏。
“叮咚,叮咚……”门口传来门铃的声音,祝玖之正在烧菜,于是就喊:“辛晚,你去看看是谁?”
辛晚穿着拖鞋踢踏踢踏地跑到门口,踮脚凑到猫眼里,看见最近大火的歌星宁槐站在门口。她转头对祝玖之说道:“是宁槐。”
“开门让他进来吧,估计就是蹭饭来的。”祝玖之似乎早就已经对宁槐经常来蹭饭的举动见怪不怪。
“哟,金屋藏娇啊,你行啊,祝玖之。”宁槐调笑着,毫不客气地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拿起前面的薯片开始吃。
祝玖之淡淡地回了一句:“是我新助理。”
“新助理啊,挺好看的?哈哈,叫什么?”辛晚算是了解了大明星宁槐的真实性格,果然有点桀骜不羁啊。
“我叫辛晚。”辛晚礼貌地答道。
“辛晚,那、叫你晚晚好了。”宁槐自来熟地叫上了晚晚,喊得非常亲热。
祝玖之端着菜走出来,看见宁槐黏着辛晚的样子,总觉得非常碍眼。“宁槐,吃你的饭去。”
“好咧。”
☆、男神请我吃饭2
第二十六章
本来辛晚想着今晚可以和男神两个人一起吃饭,顺便聊聊天,但是现在宁槐整个人就像一个发光的物体,她也不敢多说话。
宁槐一个人一边吃饭一边讲着最近圈内的好笑的事情,祝玖之不时地“嗯”几声。辛晚正埋头苦吃,看见碗里多了两块排骨,她抬头看见祝玖之正给她夹菜,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祝哥,这些够了,不用再给我添菜。”
“我知道你还不够……”说着,又给她夹了几个虾。
“喂,祝玖之,你要差不多点啊,我在旁边感到非常寒冷……” 宁槐已经感受到身边浓浓的恋爱的酸臭味,默默地给自己多夹了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