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七七生活小说之我的婚恋生活-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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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行驶了没多会儿,魏森拿过他的包,从里面拿出那晚准备给我做奖励的玉镯,轻轻拉过我的左手为我带上。我碍于小李在,不好拒绝他,于是小声儿说:这么贵,万一磕坏了怎么办?他拿着我的手看看:不错,带着吧,挺好看。我摩挲着玉镯:一个小东西,身价六位数,我不舍得带,甚至觉得有这些钱拿去买个商铺不是更好。我暗自打着自己的算盘:回去后看哪里有回收的,不如把它换成钱。魏森仿佛看透了我在想什么:我给你戴上的这个,以后只能我给你摘。他说的意思其实是让我以后一直戴着不许摘,可我却想到了那一层:他可以给我,自然如果以后有变故了,比如我们分手了,他还可以要回去。看我不说话,他伸手想把我揽过去,我不习惯在外人面前做这种动作,于是轻轻抬手阻止了他,他倒没有尴尬,笑笑说:念宝,女人应该有些首饰的。我看着自己戴上玉镯的手腕,果然比不戴的时候显得有女人味儿,于是点点头:谢谢你。
我不爱戴首饰不爱打扮,多少和自己的成长经历有关。自小到大,一路读书,父母为了让我少受骚扰,尽量的把我往中性打扮。我不知道上次回老家魏森看我房间的时候有没有打开衣橱,我学生时代的衣服都没有一件是粉色的。大学的时候我开始自己买衣服,但长久形成的习惯反而让自己觉得穿的太艳了不舒服,直到和东东在一起后,他经常买些漂亮的衣裙给我,我的风格才稍微改变,但比起正常成长起来的女人大约还是差了一些。东东是讲究的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没有买什么首饰给我,他说要送就要送好的,并许诺我订婚的时候,一定为我买。其实,对于首饰,我没什么概念。二十几年来,我通身没有戴过什么,现在连耳眼儿都没有,感觉也挺好。是魏森,他坚持要我戴着,我刚刚习惯了他送我的项链,但手镯,我隐隐觉得心疼,万一不小心碰坏了,直接损失一辆高档轿车。其实项链我觉得应该也很贵,只不过他给我戴上的时候,什么牌子什么价签都没有了,我回去网上搜了半天也没搜到,就放弃了。项链戴着只要不招贼,没啥可担心的,玉镯,太娇贵,我不习惯,但魏森既然发话了,我只能谨慎加小心。
我一直看着我的玉镯在想事,不曾留意到他在做什么。等我歪头看他的时候,他拿着手机在打字,很专注的样子。我转过头看窗外,真好,要去的是我喜欢的地方………影视城。以前就有想去看看的想法,奈何还没排上计划,东东就消失了。没去成也好,这次去,那里就不会有伤心的回忆。魏森忙完后放下手机与我聊天,他说:去了以后我们先吃饭,那边已经订了房间,饭后你去休息一下。我:你呢?他说:我直接去剧组。我:你要忙多久?他:暂时不好说。我:我能跟你一起去吗?他:我不一定能顾上你。我拉住他的胳膊:我可以自己玩。他笑了:好,一起。
随便的又聊了些什么,我想到剧组拍的新剧,问他:你推荐的文你自己肯定看过吧?他点头,我很兴奋,非要他给我讲讲。于是到达那里的时候,我对故事了解了个差不多。魏森先带我去了房间,小李把行李放下,就出去了。这次他和我住一间。我们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下去吃饭了。他说:这边有很多好吃的,今天中午先在这里吃,忙完了我再带你去逛。饭后我们去了景区拍摄现场。车子开到景区门口的时候就不让进了,小李去停车,魏森带我先进去了。因为是古装剧,剧组选择了在明清宫苑景区拍摄。我们到的时候,他们正在拍,导演我不认识(原谅我只认识张艺谋他们,这个导演其实也挺有名,是我孤陋寡闻),他看到魏森的时候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给他打了个手势,于是魏森领我去了旁边的休息区。我抬头看他们拍戏,魏森:感兴趣?我连着点头,他又起身带我回去。导演还在指挥,无暇顾及我们。我看到大约是女主角,跪在地上哭诉,一边站着的男主角背着手不理她。听了那女演员的台词我才知道,不是女主,是男主的原配夫人。故事的内容我是知道的,男主爱的人没法娶回家,家里娶了的是个不爱的人。女演员说:不管你爱不爱我,我都已经有了身孕,你逼我拿掉孩子,我决意不肯。看到男子一脸事不关己(大约剧本就是那么设计的):你即使生下来,我也不认!此生我只要明惠为我生儿育女,你自己看着办吧。随后甩手而去,女演员哭着坐在地上…“okay!过了,先休息。”导演说完过来找魏森,两人到休息区去谈事。我对魏森点头表示自己可以。亲自在现场看到这样一出戏,我内心说不出的难过,女演员已经站起来擦干了眼泪,但明显入戏过深,脸上还带着委屈和一丝愤恨(我当时就觉得她演技不错以后肯定会出名,几年后事情果然如我猜的那样,我写文的现在,她已经红遍大江南北。名字不提,大家可自行猜疑)。
现场的人我都不认识,我站着看下一场拍摄场景的布置,想着魏森给我讲的这部戏的故事,按照原著文的结局(魏森没有看过剧本),男主角的原配力争解除了与男主的婚姻,带着孩子走了。男女主角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共结连理。说起来,我倒是更喜欢男主原配,觉得她才是整部剧的经典,敢爱敢恨,敢于同命运宣战,女主太过娇嫩太过柔弱,多少让人觉得“矫情”,可大约这种类型才是大家喜欢的吧。我安静的站着,没有意识到我旁边站过来一个人:以前没见过你,你是做什么的?此人高高大大,长的很帅,看着有些眼熟,但叫不出名字,看他穿着的衣服就知道是演员。我抬头看看他,确定他是在和我说话,于是说:我是游客。他俯下身来看我:现在在拍内景,已经清场了,你哪里游来的?我看到出现在我前面的他的脸,自觉往后退了退,返身往魏森的方向走。那男的没有跟过来,我回头一看,副导演招呼着拍下一场,那个男人走进了镜头里。我转身再回去看拍戏。这场戏拍完了,那个男人第一时间走向我,我看到他明显朝我走来,为了不影响魏森工作,我向着休息区反方向走去。穿过一道门,我发现自己离开了拍摄现场。
十一期间,游人很多,我随处走走看看,走了一会儿,发现这个明清宫苑和我去过几次的故宫差不太多,是我很熟悉了的风格。于是我一路问着路出了这个景区,步行去附近景区看看。走出景区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小李,这家伙不是去放车了,怎么这半天都没见人。最近的景区看着也不近,我徒步走过去,买了票进去了。
这里是广州街香港街,我倒是挺喜欢,随走随观赏着,碰巧有剧组在拍摄,我凑近了去看。可惜人太多,我挤不进去。这时我手机震动了,魏森打给我的:我和导演在看拍片,你去了哪里?我:对面广州街溜达呢。他:注意安全,有事电话我。我:知道了。溜达了一会儿,又有电话进来,我一看号码,不认识,接起来一听,是小李。他问了我的具体位置,然后赶来与我汇合。他大约是跑着来的,见到我的时候还轻微喘着,我笑笑:你怎么来了。他也笑笑说:魏总担心您。他陪着我,确实比我一个人的时候感觉踏实了些。我想进去的地方都敢进了,我喜欢看的东西也可以尽情的看,不用担心因为路痴找不到回去的方向,也不用担心时间。傍晚,魏森电话过来,让小李带我去找他吃饭。因为吃完饭还要回趟片场,我们又在酒店吃的。吃饭的时候魏森简单的告诉我他今天的目的,与导演交流一下拍摄情况,亲自监督其中某几个场景的拍摄。我问:你是社长,又不是剧组这边的,为什么让你做这个?他:集团安排的,我只管做好就是了。饭后,魏森带我去看最后一场夜景的拍摄,我和他出现的时候,下午那个男演员看到我们在一起,很明显的吃了一惊。我心里觉得很爽,心想:这下你不敢取笑我了吧。看完拍摄,导演和魏森握手,感谢他来探班,并请他给集团带好。
这晚,魏森念着我白天没有休息,直接带我回了酒店。我们各自洗洗,然后他大约的给我介绍了横店几大景区,重点推荐我去清明上河图,我听从了他的建议。我问他:你以前来过这里?他:大四来过,待了好多天,后来又来过几次,对这里还算熟悉。我们又聊了白天看的戏,我提出了对戏里的某些质疑,全部对话早已忘记,大致记住了他回答我的那句话:因为现实生活中的感情大多不如意,所以影视剧里人们不喜欢看到分离。
第二天开始,他没有别的任务了,就专门给我当导游,带我去转景区。剩余的几天里,我们先后逛完了横店八大景区,遇到很多正在拍戏的剧组,见到了很多明星。他带我吃遍了万盛街有口碑的各色美食和小吃,为了让我能大快朵颐,他竟然破例没有要求我按照之前说好的“细嚼慢咽”。这个十一给了我不一样的体验,我的心情一直美美的。假期最后一天,上午简单的坐了坐屏岩洞府的观光索道,感受了在空中俯瞰了各景区全貌的震撼。中午吃过饭,又去街上买了好多吃的捎着,我们一行才返程归去。
☆、闹矛盾
回去S市后,魏森一改在横店的溺爱,又将要求我细嚼慢咽的要求提上日程。因为十一期间美好心情的左右,我痛快的答应了,随后风平浪静的相处了很多天。这天,又和谐的吃完晚饭,我数了数,距离我看到文还有好几顿饭,也就是好几天。这天晚上临睡前,看他心情不错,我:明天晚上把文给拿回来看看吧。他翻着我以前的旧作:不是还差几顿么。我早已洗吧干净了,学着他之前对我做的,拿开他手里的本子,趴上他的胸口…就这样,我“投怀送抱”,□□了他。他欣然接受。完事后,我躺在他怀里:明天给拿回来看啊。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还有六顿饭,也就是三天。我腾的坐起来:你刚刚不是接受了么?他:你拿这个来贿赂我?然后他安然自得:魏某我自认行事有原则,刚正不阿…他还没夸完,我呸,我直接把他撵回沙发里了。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我故意大口大口的吃,他不搭理我。末了,他说:你自甘堕落,我爱莫能助。反正还差六顿呢,你愿意拖拉就拖拉。你愿意前功尽弃,我也没意见。我来气了:有什么呢,吃饭而已,自己怎么开心怎么吃不行吗,为什么搞的这么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同感:想要下决心改掉一种习惯,真的很难。)他径自换了衣服走了。我事后也不觉得自己有错,两个人在一起,我不嫌他吃饭慢,他非嫌我吃饭快。可是我却发现问题了,我们开始产生矛盾,一种因为自小生活差异导致的矛盾。和东东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是他先道歉,即使我做错了,我也不认错。与魏森相处的时候,我发现我还是不会先道歉。我们产生矛盾了,他愿意处理就处理,他不愿意处理就算了。白天他倒是有短信过我两次,大意嘱咐我多喝水,多休息。可是我们没有通电话。矛盾产生的后果就是我一整天都焉了吧唧的,下了班我也没有直接回家。我去了附近一个普通的小吃店,一个人点了一份猪肉饭。那个点人不多,我吃着自己的饭,观察周围的人。靠窗的位置有一对男女,不知道他们是朋友还是情侣,女孩很爽快的边吃饭边和男孩聊天,拉的欢实的时候还不停的晃着腿。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她的行为觉得她很放肆。她有女孩子的年轻生动,却没有一丝优雅的气息。我忽然就想起了杜红艳,方月说过她家庭条件不错,大约家教也很严,所以她周身散发着连女人看了都会欣赏的优雅气质。我又想到我自己,我吃饭当然不会成为大家取笑的看点,但也绝对没有沾到优雅的边儿。
我忽然觉得魏森那样要求我也许并没有错,一个即使不漂亮的女孩子,如果行为举止优雅的话,都会给自己加分,一个漂亮又优雅的女人不是让大家觉得更赏心悦目吗,而且对她们自己不会产生任何不妥。况且如他所说,吃饭的时候细嚼慢咽确实对肠胃好。如果说整件事他哪里错了,大约就是对我的要求太严格。我劝着自己优雅的吃完这顿饭时,天稍微有些黑了。他还是没有电话我。我离开小吃店,饭后溜达去了。我边走边看手机,快七点了,按着往常,他大约应该快到家了。果然,没多会儿,电话响了,我拿起一看,他打来的,我稍稍有些得意,手机响了一会儿才接起来。电话那头他显然有些着急:你去哪儿了?他很快按我说的位置找过来,我还在走着,他见到我的时候,鼻翼有些汗,细细的,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他平时不常出汗,看的出这次走的急了。我忽然因为自己折腾他这么一通觉得有点心疼。他大约也是忙了一天,处理了很多事情,巴巴的赶回来找我吃饭,还要费力不讨好的帮我改正他认为我身上不良好的生活习惯。我:你还没吃饭吧?他:你吃啦?我点点头,他无声的叹了口气。拉起我的手:回家吧。“你不吃饭了?”我抬头看他。他:不吃了。我愧疚:我陪你去吃点吧。他不说话,径自拉着我的手回家了。
回到家,他把我一直想看的那部文给我,自己坐沙发里看书去了。我把书放下,挪到他旁边坐了,拉着他的胳膊:真的不吃了?他恩了一声。我:为什么呀?他没有看我:给自己当个教训。我…他:我不该惹你的。我趴他身上,他伸手揽过我,拍了拍我的肩:去看书吧。知道他若犟起来,我说啥也是没用了。于是我回卧室看文去了。他睡觉的时候应该是知会过我,不过我看的太投入了,没有在意他。我通宵看完了,眼睛虽然迷瞪了,脑子却清醒的很。不得不说,这部文的作者功底不错,可是,我能说我觉得我自己的文要好过她的么?我躺下,左思右思睡不着,魏森还没醒,五点多了,魏森怎么还没醒呢。我迫切的想要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为了更利于表达,我麻利的穿好衣服,下楼去买他最喜欢吃的早饭。我回来的时候他已经醒了,但还窝在沙发里,头枕着胳膊。我献殷勤:快洗洗手过来吃饭吧,昨晚没吃,现在肯定饿坏了。他…我看他不动,紧着两步跑过去,伸手摸摸他的额头:哪里不舒服么?他睁开眼看着我:你肯定又有什么想法啵?我心虚:哪里哪里。他吃饭的时候,我默默的数着我的50下(为了讨好他,我自觉把咀嚼次数从30提到50),他安静的吃了一会儿:昨晚几点睡的?我吱吱呜呜,他:一夜没睡吗?就为了看这么个文?我点点头。他,不说话,吃东西,不说话。我抬头看他一眼,他似乎有点严肃,我知道他肯定是因为我没有好好休息嘛。他吃完饭,并没有急着走:今天别去上班了,给方月请个假吧。我知道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昨天的矛盾都似乎处理的不好,今天还是不要惹事了,于是我乖乖的点点头。
他真的没走,我心里很高兴,可是,我要怎么提呢?我先给方月发短信告了假,收到确认回复后拿给他看了。他点点头。我,不知所措啊。他真是了解我的,在我眼珠儿没目的的转了十几个圈后,他开口了:说吧。我:啊?他:你脑门上都快长草了,再憋着试试啊。我惊喜:你看出来了。呵呵,我,那个,我想问啊,当初选文的时候为什么选了这个啊?他:你觉得不好看?我:不是不是,当然不是。他漫不经心的翻着老掉牙的我以前随手写的东西:那你有什么意见?这次我开门见山:直白的说吧,我觉得我写的文比她的好看。他放下手里的本子:这么自信?我看着他点点头。我靠近他:我真的觉得我的文比她的好。他终于露出了笑脸:我知道。“啊?”我惊讶了,“那,那为啥?”。那为啥不选我的呢?他说:那时候你不是怕大家说你闲话嘛。我:就因为这个?就因为这个你就把我的文给筛下来了?我心疼的啊。他伸手把我揽过去:我说过我会给你个惊喜的。我一听乐了:这么说最后用的是我的?他:不,你的文,被改编成剧本了…这下我真的懵了,改编成剧本的意思就是会拿去拍影视剧了。这在我们这一行来说,是莫大的肯定和荣誉。我连连问他:可是真的?他笑着点头。我啵啵的亲了他好几口,搂着他,笑的眼睛都飞到眉毛里去了。他揽着我:回头剧本完成了,我拿给你看。现在,你是不是可以去睡觉了。虽然特别激动,我还是很快就睡着了,精神抗不过肉体啊,睡梦里我笑的呵呵的…这当然是醒来后魏森告诉我的了。
睡到自然醒,但因为是黑白颠倒,醒来的时候有点头晕。我躺着平息一会儿,屋里一点动静都没有。“魏森”我试探着叫了一声,没人答应,应该是上班去了。我摸到手机看时间,下午三点多了,感觉头不晕了,起来洗洗换了衣服下楼吃东西去了。吃完饭往家走的时候,忽然心血来潮,在楼下超市买了肉,鸡蛋,西红柿和一把青菜,打算给魏森做晚饭。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经常帮妈妈打下手,和东东在一起的时候,煮过面条下过水饺,所以我觉得做饭挺简单的。回到家,先给魏森打电话,确认他晚上回家,我开始动手,动手之前爱惜的先把镯子摘掉。洗菜,洗肉,打鸡蛋。想切菜一看没菜板,没刀,想着炒菜还要用油,于是呼啦又返回超市采购。再一想没盐没醋没酱油,又返回去,弄得超市收银员看见我都笑了。就这样,几次搬运之后…顺利的切了菜切了肉,刀工不好,但切的很细,我的概念里,切的小了,好熟。算着他大约还有半个小时回到家的时候,我开始厨房“处女秀”。因为没有围裙,我找了件不常穿的旧衣服,返过来套身上,先开火还是先倒油,先倒油吧,万一开火开大了,直接往里扔菜就好。倒油的多少我大约还是有数,毕竟见得多了,西红柿炒鸡蛋简单些,先做这个。没等油热,我就把鸡蛋倒进去了,拿铲子杵杵,貌似油少了,有点粘锅,我又往里倒了油,炒炒鸡蛋就老了,来不及盛出来了,我直接把西红柿放进去,拨拉了拨拉,加了点水,盖上了盖子…因为在厨房开着油烟机关着厨房门,听不到外面的声响。我刚把西红柿盛出来准备炒青菜的时候,魏森推门进来。厨房里乱七八糟,他进来一看就知道了。看我还要再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