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蝶-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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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小亮,伊蝶,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周贤还没把话说完,就像一个大号馒头一样被塞进警车。警车开走了,带着周贤和他的所有怨气。
白木可希望我去医院,我觉得自己没事就坚持没去,只让白木可带来的医生替我简单处理下。事情了结了,白木可说以后还有麻烦就尽管找她。圆月挂在秋空上,白木可站在秋风里,眼神里藏着许多的故事。
跟白木可谢别后,我牵着我的蝶,漫步在昏黄的街道,风里没有了寒冷,群星游弋在银河里。
来到一家西餐店门前,“我们还没吃晚饭呢,在这家吃好不好?”
“你说的算。”蝶双手抱住我的手,有种小鸟依人的妩媚,单纯得像个孩子。
白色大理石的刻着花纹的餐桌,闪着温馨火苗的三层高的烛台,七分熟的散着热气的牛排,装在玻璃碗里的沙拉,我坐在蝶的身边,从来不喜欢情侣互相喂饭这种行为的我,把蝶抱在怀里,也开始了这样做。我用餐桌上的硬纸片叠成一只戒指,把它戴在蝶的手上。
“嫁给我,好不好?”
蝶没有说话,笑飞上脸颊,干净得像个孩子。
中秋节最后一天,小蝶在家收拾行李,我去外面再买些行李箱,我们打算去见我的父母,等十月中旬结婚后便出发去东北的山城。
节假日快结束了,超市里还是人潮如海,异常拥挤。这不,我正在挑箱子,一个男人就非常莽撞地把我撞得差点跌倒。而且还非常巧地遇上了初中同学,虽然很想回家陪小蝶,但抵挡不住同学的再三劝说,陪他喝了些酒,听他说这些年赚了多少钱买了多少房多么成功等等,我听得很乏味,只好一个劲地喝酒。
等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都说15的月亮16圆,可今天,别说月了,连星星都没有。我掏出钥匙准备开门,发现口袋里多了一个手机,我滑开它,手机里正在循环放着一个视频。
行李箱摔下,从楼梯滚落,楼道里的灯摇摇晃晃,墙角的蜘蛛多了许多。视频里是伊蝶、周贤、还有另外一个男人。曾经看过许多岛国的动作片,但尺度还不如我眼前这个视频。如果伊蝶只是被下了药,我想我不会如此失落,失落已经无法形容我的感触,伊蝶的配合,极度的配合,让我茫然不知所措。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听到响声,伊蝶从门里走来,看到我的失魂落魄,我把手机给她,手机掉落,在地上碎成泡沫,她一步一步后退,哆哆嗦嗦,没有否认,没给解释,我的心一片漆黑,她为什么不否认?她为什么不说有人陷害她?她为什么不说视频里的不是她?为什么?!为什么?!酒意袭来,我已经迷失了自我,眼里闪着凶光,冲到她面前,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按到沙发上,三两下扒掉她的衣服,狠掐着她的脖子,不顾她眼里泛出的泪花,用皮带把她的双手绑上,既然她在视频里和两个男人是那么不要脸,我就干脆像对付一个支女那样对付她。我被魔鬼附了体,变成了疯狗一条。就在我刚打算发泄报复的时候,她失魂落魄的眼睛,紧咬的薄唇,哽咽的啜泣声像一颗颗手榴弹把我炸得外焦里嫩,我疼得“哇”一声哭了出来,解开绑着她的皮带并扔得远远远远的,我把她抱在怀里,她蜷缩着身子,啜泣着,止不住地颤抖,我把她散乱的头发整理,心疼地吻着她的额头,泪水像决堤的坝,连声说着对不起。不知道说了多少声,就迷糊睡在了沙发上。
等我醒来,小蝶早已不在。茶几上用杯子压着一张纸条:
小亮,我能懂你的愤怒。一直没能告诉你我的过去,为的是不伤害你,可现在看来,我只是害怕自己受伤害罢了。我本来以为我能把我的过去好好隐藏,把这当成是一个入场券去走入你的世界,在你的世界感受不一样的阳光和温暖。可你看,这入场券竟然也是有时效的不是吗,终于到我该退场的时候了。我走了,亮,我得说声抱歉,骗了你那么久。我不奢求你能原谅我,我只希望你能别恨我,好不好?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可日子总得过下去,就算是一个支女,不也应当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吗?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变得优秀起来,那时候,我希望你能对我说:“小蝶,我原谅你了。”哎,就这样吧,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我配不上你,不写了,写再多又有什么用呢,你也可能根本不在意。再见吧,如果上帝还能再给机会的话。
我拿着纸条,冲到小区门口,跪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喊着小蝶的名字,天高地阔,除了垃圾堆里追逐着白骨的疯狗,没人理我。
我回到我和小蝶常去的地方,在小蝶喜欢散步的公园没日没夜地徘徊,雨下了一整个秋天,小蝶再也没有回来。
现在已经是初冬,我制了很多很多的漂流瓶,我带着它们来到运河边,一个一个放到河里,希望风和水能把我的思念带到我爱的人身边。漂流瓶越漂越远,我一点点向河中心走去,冰冷的河水没能把枯槁般的身体刺痛,河水淹没了胸口,我却感到好受许多。
我真傻,不管小蝶曾经做错什么,她在我身边,是努力渴望变好的。她善良,见到卖气球的女孩就忍不住施以援手;她勇敢,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从来不愿让我一个人面对。从前的回忆一定每时每刻撕咬着她,可她总是把这些不幸独自咀嚼,她一个人流泪从不让我看见,顶着巨大的压力,在我面前却还要强颜欢笑。她努力蜕变,在我的世界寻找救赎。我却因为她从前的荒唐否定她的现在。我是个混蛋!
我最终没能死去,死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我回到岸边,看到快要不见的瓶子,除了苦笑,就只剩下风的嘲笑。在剩下的日子里,我就要独自品尝无穷无尽的苦涩。我沿着岸边漫无目的地走,天空飘着雪,快要把一切掩埋。
诺言,像是落叶
盘旋着,再消失不见
不见的时间叫做瞬间
故事,画上句点
你我渐行渐远,剩下的剧情我拿什么书写
对错都随时间凋谢,我望穿地平线
看不见你的出现
雨下整夜,淋湿一切
泪水,终于模糊了视线
是我欠你一声抱歉
流浪在无人的街
挣扎在没有你的世界
变成枯叶的蝶,断了的线
寂寥的几颗星,哭泣在没有月的夜
跟着我坠落,坠落在被雪埋葬冬天
第 10 章
三年后。
又是落叶纷飞的季节,天一直是灰黑色的,走在从西伯利亚吹来的冷风里,我把围巾重新系好,拉紧外套。头发好久都没去剪,胡渣参差不齐,眼睛也近视了,带着一个蹩脚的眼镜。路上的行人步履匆匆,摆摊的小贩抑扬顿挫地吆喝着,情侣们有说有笑,孩子们又蹦又跳,他们我一个也不认识。
去书店随便逛逛,畅销书琳琅满目、花花绿绿,提不起我的兴趣。转了一圈,翻了几页郑渊洁的书,去街角的一家咖啡店,挑了个临窗座位,一个人待着。咖啡店里放着刘思涵的《走在冷风中》,咖啡店外飘了几点小雨。
咖啡端了上来,我却没胃口去喝。无聊极了。咖啡店有个小书柜,里面的书就是为我这种人准备的。我随意挑选着,可找不到喜欢的,实际上,我已经什么都不喜欢了。有一本书,被横放在其他的书上面,黑白色的封面,封面上印着巴黎,巴黎也在下雨。书的名字叫《夭夭》,作者是伊蝶。
回忆如潮水,淹没我只需要瞬间,泪水袭来,我什么也看不见。我回到位子上,脑子一片白,颤抖着把书打开,扉页上写着:
我曾经丢了我自己,后来又丢了我最爱的人。我想把他们都找回来,可他们都已走远。
书不长,总共几万字。亲爱的读者,我再也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当我找到这本书时的心情。请允许我把小蝶的这本书誊抄在这里,一来,我可以再去仔细读一遍并抚慰我自己的落寞;二来,读者们也可以更好地走进小蝶的内心世界,更好地去了解她:
当我还是个小不点的时候,我喜欢天是蓝的,喜欢云是白的,我喜欢夏天,夏天有蝴蝶,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蝶字。我特别想让自己跟蝴蝶一样自由飞翔,追逐花香,跟讨厌的蜜蜂争夺花蜜,安慰没能变身的毛毛虫。可我最终还是没能像蝴蝶一样,我只是毛毛虫,而且还是没有人安慰的那种,我躲在阴暗的壳里看不到阳光,下雨的时候,就被雨水冲走,不知道会被冲到哪里,我希望自己可以被冲到一个暖和点的地方,可往往,我只是顺着水流漂到了一个阴水沟里。
我们不得不承认,幸福只是少数人的,大多数人还是不幸的。如果有记者问我幸不幸福,我想,我的回答就是:“我不姓福,我姓伊。”在我上小学那会,我可怜的爸爸被我妈气死了,爷爷奶奶不要我,说我是不知道从哪来的杂种;姥姥姥爷也不要我,因为他们和我妈断绝关系了。至于我那个妈,或者说,至于那个坏女人,从来不知道照顾我,我住的房子里,每天都会有陌生的男人。邻居家的小孩从来不跟我玩,因为他们的爸爸妈妈再三告诫他们我是魔鬼的女儿,同龄人见到我都躲着走,胆子大的会朝我扔石头,当然,对我扔过石头的孩子,无论男孩女孩,都付出了代价,最小的代价就是:他们的头上会起个大包,或是鼻子上多出几条抓痕,然后几天都不敢再出家门。不过有一次我吃了大亏,一个奶臭没干的男孩竟然骂我爸,我肯定不能忍,狠狠揍了他一顿,结果人家的妈妈过来了,一个耳刮子把我半个脑袋扇得嗡嗡响,等我把这事告诉我那个妈,结果又挨了她的一个耳刮子。这事过后,我得了脑膜炎。以后上学我总是数学考不好,我觉得肯定是小时候脑膜炎没治好的缘故。
整个小学期间我都没朋友,虽然有几个男孩想找我谈恋爱,但都被我骂走了。为什么要谈恋爱?我觉得我的小学生活已经够糟心了。好容易到了初中,我终于可以住校了,晚上再也不吵了,虽然宿舍里其余的七个女生各个都是多嘴的麻雀,但也好过许多。
我立志要在初中完成蜕变,考进重点高中,以后有一份好的职业,有一间自己的房子,房子里种着各种各样的花。我不稀罕香奈儿,也不想要宝马香车,其实,那时候我对一种自行车情有独钟,这种自行车是乳白色的,小巧玲珑,车篮子是藤条制成的花篮,无论远看近观,都符合我的审美情趣。可惜我那时候没钱买,等我有钱买了我又不喜欢了,就好像有些人你本以为不爱了,却一直还记得,可有些人你以为能爱好久,结果就爱了几个月。
那时候,我的同桌是位个子高高的,皮肤黑黑的,喜欢打篮球的帅小伙,阳光开朗,至少从表面上,他给人的感觉是这样。我们交往了很久,有6个月那么长,等到暑假,发生关系后,打电话他不接,发短信总要等好久才回,回过来也就是简单几个字,惜墨如金像个大诗人,然后自然而然他就把我甩了。如果是现在的我,我只想说去你丫的,可那时候,我却哭了一整个夏天。
因为基础不好,在学校里有想当学霸的心,但没当学霸的命。本来就不是一块好木头,结果还被几个坏女孩带得更加腐烂。第一次喝酒吐了一整个晚上,第一次抽烟呛得喉咙发炎,第一次去网吧还被警察带走,第一次去KTV把同去的人吓得不轻。当时正流行筷子兄弟的《老男孩》,我扯着嗓子唱自我感觉很良好,可她们却说有解决便秘的奇效。
荒唐了三年,高中自然而然地落榜,日子一成不变地腐败,继父却换了一个又一个。我逐渐长大,越来越受不了家里陌生男人看我的目光,当我的同学开始跨入高中接受劳动改造,我开始了自己落拓江湖载酒行的困难时光。
我什么都不会,只能去夜场里卖笑。有老男人专门喜欢处.女,然后像我这种年纪的女生,就会被送去医院接受手术,然后被精心包装卖给这种有特殊欲求的顾客。一次五万,他们拿去四万。医院去了几次,这种顾客接待了几个,我攒下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不管是多么脏的钱,至少我不用露宿街头,或者像只宠物一样被别人圈养在见不得光的房子里。
受不了每天喝酒喝到吐还要被骚扰,我很快就辞了职。辞职前,有个年纪很大的同行问我借钱,我大方借给她一半,结果到现在她都没还我。那时候,我不过17岁,打算去乡下买个小房子,种种花,开家花店,打算在如此诗意的生活里了此残生,我也真的这么做了。可有时,诗意和虚幻是同一个意思,只不过虚幻让人悲哀,诗意把人麻醉。
通过中介,我在一个小小的乡村置办一间小小的房子。在扣掉房产钱、简简单单的家具钱、被中介吞掉的钱,我已经没有多少了。当时也是人小胆子大,总是一厢情愿地相信自己种的花会卖到大江南北。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还是因为自己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感到无比的难受。每次从夜场回家,自己都要洗好多遍的澡。可无论用多少的沐浴露,我感觉都洗不干净了。作为一个女孩子,没有文凭无依无靠但长得还可以,过着这种生涯,是生存下去的最简单而快捷的方式,但代价也是巨大的,而且往往是伴随一生的,放纵透支了身体,身体在时间的流逝里腐朽衰老,精神也不会被宽恕,被钉在悔恨的十字架上受尽尖讽嘲弄。前半生的血色罗裙,注定意味着以后的江寒月缺门前冷落。
我带着《庄子》,坐上汽车,汽车在泥地里颠簸,车窗外,是放学的学生们,打打闹闹。肖申克说过霉运到处飘,只是偶然飘到了一小部分人身上。可为什么是我?我无数次地问。这个世界,对于大多数人是正常的,他们正常地生活,有着不同却又类似的悲喜,但于我,却是囚牢,我像是被放逐的孩子,在人间这座地狱里受着折磨而且自我折磨。
汽车在交错的小道上穿梭,东拐西拐,走走停停,因为司机还要在中途拉人。刚出站那会,车子里没几个人,等到站了,却已经是人满为患,汽车的腰围暴涨了几圈。我一个人背着行李,还拿着一颗大菠萝,点着烟,一般走一边唱,“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到了我买的房子,天都快黑了。我只在照片上见过它,现在它就在眼前,发现比照片上的还要丑陋。光秃秃的树快要把星星刺破,院子里放着东一堆西几根的稻草,剥了漆的红色木门在风里吱吱呀呀的响,别人家的院子里,是温馨的灯火。
我来到屋子里,潮湿的空气混杂着刺鼻的霉味呛得我眼睛通红。我点开灯,却发现灯架上没有了灯泡。中介不是说一切都安排好了吗?以后大家买房子,千万别去找中介,全是骗人的。虽然条件很艰难,但我心里还是涌出了一些还算得上是高尚的心情。一想到以后的生活要通过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而眼前的贫困也会通过勤勤勉勉的努力去摆脱,就会有些激动和跃跃欲试。
我把庄子放在床头,打算等我坚持不了的时候,我就去看看它。我不知道为什么带它来,因为我根本就看不懂。那天夜里失眠,我坐在床沿,思绪向无限的空间蔓延,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只是发现窗影从西面变到了东面。一束光线把黑暗驱散,几声鸡鸣从远处传来。
刚来的几天,我收拾屋子,打扫卫生,把院子里的荒地开垦开垦,我从城里带了不少花种,不需要准备多久,我就可以开始工作了。
新鲜纯净的生活,通过正当劳动换来的收获,在这里,我希望活得像个自己。
第 11 章
小村里搬来任何一个新邻居都是一件大事,因为村庄的左邻右舍几乎都是一成不变的,更何况我还是个未成年少女。时不时有些女孩会聚在我门前偷偷看我,我很乐意把她们喊进来并给她们一点我所剩无几的糖果。村里的女孩都很朴实,对我也好,很少有人对我好过,所以我也很乐意当她们的大姐姐陪她们踢毽子跳皮筋什么的。
她们大多都是留守儿童,跟自己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平日里很少接触新鲜事物,所以当我提起新出现的智能手机或不久前放映的电影时,总能让她们感慨不已。要知道,在城里,我总是被看不起的,可在这里,这些女孩尊重我,也喜欢我,我在她们身上,也能看出我童年的影子,觉得她们跟我一样可怜。因为这些原因,在最初的时间里,我过得还算快乐,当她们抬起头喊着我大姐姐时,我总害怕自己会克制不住自己的眼泪。
其中有个女孩叫做林音,和其他女孩一样,也喜欢来找我玩。可她不像其他人那样爽朗不怕生,她安安静静的,远离人群,只是会时不时笑一下。她的头发比我还短,眼睛小却炯炯有神,好像总是在思考什么,鼻子微微陷一点但并不难看,虽然瘦,但因为她个子不高所以骨瘦如柴在她身上就不合适,甚至可以说瘦得恰到好处。她的乡音很重,有时候我需要让她重复好多遍才能弄明白她在说些什么。
“林音,你能不能再重复一遍呢,姐姐耳朵不太灵敏,没听清。”
一开始林音还会一遍一遍耐心重复,等到后来,她意识到我之所以听不清是她自己的原因,就又会说:“你听不懂就算了,我不说了。”
林音是村庄附近一所学校的初中生。乡下的初中实在不敢恭维,学生拉帮结派斗殴打架,也有几男一女在KTV里不知道做些什么,至于老师则无可奈何一肚子苦水,能赚点钱养家糊口就不愿再惹是生非,因为那帮犊子实在吓人。林音好像是个例外。我从来没听见她说过一句脏话。她对动物有着特殊的感情,我来到这里的第三天,她邻居家的猫死掉了,她为此到我这哭得很伤心,听她说,那只猫会经常跳到她的腿上蹭着她,或干脆就在她腿上懒洋洋地睡上一觉。林音喜欢吃完晚饭后独自沿着稻田散步。我费了好多口舌才让她允许我加入。以后的很多晚上,吃完饭后,我们就牵着手在小道上走,晚风轻拂,麦浪翻香。我从来不提我家里的情况,她也决口不说她家里的事情。她不喜欢我去不厌其烦地讲城里的繁华,所以我就把庄子的故事经过我的胡编乱造后讲给她听,因为我本人,也不清楚庄子里到底讲了什么,琵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