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尘埃(出书版)-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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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尘埃》
作者:柯筱禹
【文案】
大二女生穆晓在表姐新婚喜宴上偶遇了儿时玩伴安臣,还邂逅了多年不见的郭纯正。返回学校后她被富家子安臣穷追不舍,但她却怎么都忘不了郭纯正。在不断的试探与挣扎里,为爱疯狂的穆晓却发现郭纯正一个巨大的秘密,生活的真实与残忍扑面而来……
第一章
01
多年以后,我再一次遇见了安臣,他的个子高了许多,脸部轮廓有了成年男子的俊朗线条,坚毅却柔和着,不再是记忆中的那个包子脸。如果没有真真切切地听到他的名字,我想十年之后,我们注定是彼此的路人甲。
无巧不成书的,我也邂逅了郭纯正,他穿着黑色西装,一语不发地站在李拓海的身边。突然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原本雀跃欢快得不得了的心情有生生地被撕碎的感觉,明明是那样热闹喧哗的场面,我却孤寂得想流泪。
那是在一场婚礼上,表姐选了我当伴娘。交通拥挤的“五一”,我从学校乘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一路奔波到深圳。本来李拓海想给我订机票,可是我上网查了一下,最便宜的也是8折,要近两千,于是我说想自行解决,改乘火车偷梁换柱地攒了两千的私房钱。
出了车站,远远地看见朝我招手的表姐,一看到她我就有了撒娇的依赖,叫苦不迭地抱怨说:“哎呀,坐火车累死人了,你不知道多么寂寞难耐啊,我总算是重见天日了。”
表姐却是一脸幸灾乐祸:“谁叫你放着飞机不坐坐火车,自讨苦吃。”
听完表姐的话,我打了个激灵,心虚的我连忙转移话题,抬头挺胸大步流星地走向她说:“切,坐火车比飞机有意思多了,这才叫旅程,哎呀呀,我大驾光临怎么就你一个人来接啊,太不给面子了吧,李拓海呢?”
我叉腰在一旁站着嘟嚷,表姐帮我把行李放到后备箱里,拍拍手说,“你回来的时间太不凑巧了,你哥正在和酒宴那边的承办商交涉呢。”
“到底是有钱人啊,这辆奥迪TT不错,真拉风,李拓海该不会在我们家平民亲戚面前也装贵族吧?”我一边啧嘴,一边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摸了摸表姐的车,“不错嘛,有了李拓海这么个金姐夫,我大学毕业了可不愁没工作了。”
每次和表姐见面我总是要和她叨叨一阵,埋怨埋怨耍耍小脾气,可是到了人多的场合,我就开始扮淑女了。表姐说我是典型的闷骚女,不过我常反驳她说咱闷骚归闷骚,总比明里发骚好啊。每到这个时候她却总是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地把我打击一番,然后又让我至死地于后生。
“去你的,你可不能懒惰,得好好充电增添自己的硬件,要不然只能去你哥那边当个扫厕所的。”表姐开始对我循循善诱,发动了车子。我吐了吐舌头,把视线放到窗外去,眼前掠过笼罩着大都市气息的林立高楼,由缓到急。我总觉得大城市离自己很远,虽然蜗居其下,却找不到归属感。我突然想起了家乡小县城,小街道虽然不宽阔但绝对洁净,矮楼房虽然不高大但绝对齐整,广玉兰虽然不优雅但绝对绿化。更重要的是,在那里我才敢为所欲为,就和家一样。
车子绕来绕去开了许久才到了深圳最大的影楼杜莎婚纱,表姐和姐夫的礼服都是在香港订做的手工,我这个不起眼的小伴娘就只能在影楼挑选了。服务小姐见表姐来了,笑得比春花更灿烂,彬彬有礼地鞠了个躬说:“程小姐下午好。”随即她望向我说,“这位是穆小姐吧,请随我上楼,我们安排了专员为您进行服装参考。”
听完服务员的话,当时我就吓了一跳,同时有一种被款待的倨傲感。有那么一瞬,我觉得自己仿佛是即将嫁入豪门的千金名媛,可是这一瞬马上被现实打破了。我和表姐虽然很亲,却是两种命。我姑婆无法生育,膝下一直无子,而我爷爷却有3个儿子。本来姑婆极是喜爱我妈,想让我妈当她的女儿。可是都说物以稀为贵,家里的儿子多了,小女儿也就成了宝,我奶奶不大愿意把我妈过继过去,而我妈妈也是哭着闹着不愿意跟随姑婆,于是表姐的爸爸也就是我舅舅过继到了姑婆那里。
七十年代的时候,姑爷在工厂只是一个普通工人,虽然工人受人爱戴却没什么钱。到了八十年代初,有先见之明的姑爷南下去了刚改名的深圳白手起家,奋力拼搏立稳脚跟后把家人接了过去,开始了无限光明的由小康到中产至一路直奔高产的幸福生活。
十年的时间成就了姑爷这个资产千万的富翁,而我爸我妈却拿着几百块的工资,在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小县城里过着清贫且远离了大风大浪的生活。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小地方无欲无扰,我想,我旺盛的阿Q精神又冒出来了。
“你是喜欢蓬松大摆的呢,还是喜欢纤细贴身的?你看这件超短的也不错,配你肯定合适。”表姐满脸洋溢着幸福,兴致勃勃地在陪同小姐的引导下给我比划着。
“我上个星期膝盖磕伤了,短的没法遮丑啊,你看我个子又不高,这种紧的穿着真奇怪……”我一边翻阅画册,一边穿梭在各式各样的服装里挑挑拣拣,折腾了好大一会儿。
“哎哟喂,这么挑,你都快成主角了,要不你当新娘得了。”表姐被我优柔寡断的性格搞得有些无奈。
“切,你长得这么漂亮,就算你穿乞丐装我也盖不过你的风头啊,要不你不穿衣服?”我朝表姐吐吐舌头,贫嘴道。
“没大没小的,是我太惯着你了。”表姐笑着摇摇头,她对我生气的时候都是笑。
我从小和表姐虽然不常在一起,而且家庭背景也大不相同,可是仿佛两人之间有一个很强的磁场吸引彼此,就算半年不说一句话都不觉得生疏,比亲姐妹还亲。表姐从来不摆大小姐架子,很是和善,我们两个无话不谈,多大的玩笑都开过。我一直以为表姐也会嫁个和她一样容易亲近的男人,可是事实却是表姐和李拓海走到了一起。
李拓海是香港某知名集团老总的长子,家产逾亿。他本该规规矩矩地继承父亲的位子,可是年少气盛,要自立门户。他早年在弗莱堡大学读书的时候就自己注册了一个公司经营,后来回到深圳,只是借用了父亲的少数业务关系,自力更生,刚过而立之年,在业内是大有名气的年轻钻石王老五。
表姐和李拓海开始交往的时候,我去深圳玩过,和他接触过一段时间,只觉得他强势,冷傲,眸中的淡漠之色让人感觉很不真实。他对身边的人若即若离叫人猜不透,他虽然总是平和回答别人的问题,凌人的气场却总是叫人望而止步。
同样是有钱人,我总觉得李拓海和表姐不是一道人,相隔千里,也正是这个时候,我知道了电视上的豪门的确来源于现实,那种让人观望的气质的确不是我们小城市的暴发户能比的。
我从小就没有哥哥弟弟,父母双方的亲戚生的都是女孩子,而且都是比我大,于是理所当然地成了她们“欺负”的对象。所以我的设想中,姐夫应该是一个谦和有礼温润如玉的男人,可以代替哥哥来疼爱我。可是李拓海被一种高高在上的光环笼罩,太虚幻太飘渺了,完全没有平易近人的感觉。和他断断续续地接触了这么久,我从来没有搞清楚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他总是卧虎藏龙不怒而威。
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我还没有拿定主意,我第一次出席这种隆重的场合肯定希望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但是又不能招摇。陪同小姐的脸上虽然时刻保持着微笑,想必心里定是满脸黑线了,直到李拓海的突然到来。
“怎么,小白的衣服还没有选好吗?”姐夫扣上镶钻的限量尊贵版旋转手机,径直朝我们走过来。
他大概一米七八左右,穿着剪裁合身的灰色丝面西装,休闲款尖头皮鞋。脸面光洁,看得出保养得还不错,只是下巴上像是故意露出了青色的胡茬,更显得成熟稳重。额头上虽有浅浅的抬头纹,却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容颜。
“姐夫。”我有些生疏地喊了他一声,他淡淡地笑了笑,对我点头示意,然后走到一件粉蓝色的真丝连衣裙前说:“要不就选这个吧,如果觉得款式太简单的话,加上这个束腰的蝴蝶结也不错。”
姐夫一来事情就一锤定音了,我姐在一边忙附和说:“嗯嗯,这件好,相信你哥哥的眼光。”
像李拓海这种气质类型的人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无奈我姐就是这种温顺的性格,爱上了一个脱离现实的人李拓海,他俩都仿佛是从小说里走出来一样。
“那就这么定了,我帮您把衣服收起来,明天七点钟我们派人去贵府化妆。”服务小姐把账单递给李拓海,眼眸中一片星光璀璨,“李先生请签字。”
李拓海潇洒地写了力透纸背的三个大字,然后从表姐手中接过车钥匙说:“我先送你们回去,我呆会儿吩咐司机把我的车开到家里接我。”
说完他就转身朝楼下走去了,一边走一边给助理打电话:“喂,阿KING,你把我的车开回苏黎世克吧,我开若珊的车送她们回去。”
他说话做事干脆果断不耽误一秒钟,我和表姐紧步跟随,钻进了车里。
“若珊,公司事务临时有变动,我4号必须去一趟南非。”开车回家的时候,姐夫朝后视镜若有似无地瞟了一眼说。
“嗯。”表姐轻轻地允诺了一声。
“喂,他结婚还处理公事啊,你们什么时候度蜜月啊?”我小声对表姐咬耳朵。
“臭丫头,皇帝不急太监急啊。”表姐用手指在我额心轻轻点了一下。
我俩在后座闹着,李拓海开着车,不说一句话,安静得仿佛从未存在过。
02
兜风还没有兜够,车子就缓缓行驶进了李拓海两个月前给表姐购置的别墅花园里,在市中心,算是给我们这些穷亲戚落脚的地方,购物、游玩和交通比市郊相对方便一点。而表姐的婚房坐落在市郊,占了一大片地,草地、花园、健身房、游泳池全套配备设置齐全,不远处就是高尔夫球场。
李拓海用遥控打开了院门,趁他去车库放车的空当,我问表姐:“今晚我一个人住这里啊?”
表姐回答说:“你把我当空气啊,当然还有我啦。”
我对表姐挤眉弄眼:“那我岂不是成了电灯泡,不耽误你俩的好事?”
表姐又轻轻戳了戳我说:“小妮子又坏想什么呢,咱姐俩好久都没有一起睡过了,今晚你陪定我了。”
“李拓海不会憋屈?我总有种把你从他身边抢走的负罪感。”我在一旁坏坏地笑。
“小屁孩,人小鬼大。”表姐输入几个数字后按上指纹开门,我迫不及待地进了屋子,装作一副见过大世面的镇定样子,眼睛却时不时地打量房内设施。
待李拓海从车库出来后,我已经在他家四平八稳地坐着喝表姐磨制的咖啡了。李拓海换了鞋后,对我和表姐淡淡一笑,径直上了二楼。脚步声很轻,像一只来无影去无踪的猫,神秘而高傲。
我用胳臂撞撞表姐:“姐夫怎么总是这么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表姐往我的嘴里塞了颗提子:“怎么,觉得你内心受冷落啦?被忽视啦?你啊,还是太闷了的缘故,缺爱,快点给你找个男朋友吧。”
我窝进沙发里,懒洋洋地望着镶满了顶灯的天花板,甩甩头说:“我这穷沟沟里出生的丫头哪里钓得到金龟婿啊,我的终生大事还不是得指望你和姐夫了,哈哈。”
说完这句话,我在心底悄悄自嘲了一番,这种大言不惭的话我只敢在熟得不能再熟的人面前说,我随地球的自转绕了7305圈,却一直没有遇见我的命中注定,唉,钻石王老五哪里又看得上我呢。
“你姐我能帮的当然会帮,不过我送你的题外话是,幸福是要自己争取的,人都有私心,别人附加的幸福总归是打了折扣的。”表姐讲起道理来总是有板有眼。
“喏,你不是一直都嚷嚷着要看我的结婚照吗,这就给你看个够。”表姐转移了话题,从矮几上拿出两本装帧精美的相簿。
表姐其实在澳洲已经举办过一次婚礼了,这次在深圳只是请宴,我接过相簿随便翻了一页就傻眼了,“这这这,姐你也太幸福了吧,我梦中才会出现的场景啊……”
教堂的空间不大但很是精致,白底金边的弧形穹顶气势恢宏,一米多高雕纹繁复的金色烛台错落有致地摆放在教堂里,巨大的水晶吊灯让整个空间更加透亮。教堂外是如茵的草坪和白色的桌椅,四处散布着大簇大簇的鲜花和花门,色彩明丽鲜亮,照片中的女主角美得纤尘不染,男主角帅得让人屏息静气。
我盘腿坐在沙发上慢慢看,一边翻阅一边囫囵吞着茶几上的拼盘水果,表姐见我不住地赞叹,连她的话都没工夫回应,她拍拍我的头说:“好啦,今天晚上我准备在家里亲自下厨,你要不要帮忙?”
我当然答应了表姐的邀请,用崭新厨卫的感觉是很幸福的事情,那是男人和女人厮守终生最新鲜的开始。
厨房里,红色和白色的组合简洁大方又不失洋气,我负着手左顾右盼,问表姐冰箱在哪,表姐正忙着在水池边择菜,她指了指西面的那个庞然大物说:“那里。”
顺着表姐的视线看过去,是一个豪华的酒红色双开门冰箱,柜门上印着同色系浅一号的水韵花纹,像陈列的艺术品。
“啊?那是冰箱吗?我一开始以为是个柜子来着。”我努努嘴,心想还好身边的是表姐,要不然糗大了。
我走过去,研究了一下才打开,一看,顿时乐不可支,满满的全是吃的东西。
我正准备饭前开开胃的时候,表姐打了个激灵说:“对了,小白,我忘买芥末了,出了小区就是超市,你帮我去买一管来。”
表姐在围裙上擦擦手,递给我钱,哄我说:“你不是最喜欢吃凉拌金针菇嘛,所以麻烦你跑一趟腿了。”
我接过钱,不忘在冰箱顺手牵羊带上一袋腰果,满意地出了门。这一带布局和日式单门独户的院落差不多,小道都一个样儿,是深圳的富人区。听说房产虽然是高官巨贾的,可住户却大多是独户女性。
曲里拐弯的路还真让我头疼,我笨了点,想快点到超市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表姐说的超市,只怪这里的房子千篇一律太雷同。小区里静得出奇,家家户户都紧闭着大门。我走了半天就看见一个遛狗的老爷爷,他正在按自家的门铃,我见状,一个箭步冲上去问:“爷爷,请问去这片儿的超市怎么走啊?”
老爷爷的口音不是广东人,他的普通话说得一点都不普通,虽然基本上听不懂,可我却觉得很是熟悉。他比比划划地告诉了我方位,我才恍然大悟意识到我的方向感太差了,往着相反的方向走了这么远。
“大概要走多久呢,我家等着买下油锅的作料呢。”我毕恭毕敬地问,自己也被突然蹦出来的‘下油锅’逗笑了。
“挺绕的,要是不熟悉的话还是蛮费时间的。”老爷爷想了想说,转头又问,“你住这里么?”
没等我回答,老爷爷就自顾自地挠挠头打了个哈哈:“这地儿就是太清净了,我就不喜欢在女儿家住,太不自在了,都没人和我打牌,我以前在……”
老爷子估计是闷坏了,见老爷子还想继续说下去,我忙打住他的絮叨,硬着头皮讷讷地道了谢。正准备离开时,自动门开了,老爷爷笑着牵着狗进去了,我也笑着转身离开,可是还没有走几步,就听见老爷爷对着屋里大喊:“安臣,快出来给人家带带路。”
一刹那,我恍然大悟,老爷子的口音就是我的家乡话啊,没想到我口口声声赞家乡好,却连家乡式普通话都没反应过来。
我的心弦突然一颤,也许是因为老爷爷的大嗓门,也许是因为没有想到他这么好心,见我不明白还好人做到底。
我不可置信地转过身去,看见一个男生从洋房一侧走出来,虽然他的样子我完全认不出了,可第六感告诉我他就是我认识的安臣。
他穿着绛紫色细条纹的V字翻领T恤,外面套了一件白色的马甲,下身穿着合身的灰黑色怀旧仔裤。他的个子高了许多,脸部轮廓有了成年男子的俊朗线条,侧面直斜向下的弧度坚毅却柔和着,不再是记忆中的那个包子脸。眼睛变得深邃了,鼻梁也高挺了许多,就算不是大美男也绝对称得上潮男,如果没有真真切切地听到他的名字,我想十年之后,我们注定是彼此的路人甲。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有些近在咫尺却可望不可及,有些身处天涯却心有灵犀。两个人的相遇,必定有一种妙不可言的东西从中作梗,我笃定地深信不疑,它叫做“缘”。
第二章
01
十二年前,我才上小学,和一群同龄的小屁孩住在棉纺宿舍大院里。那年,院子里新搬来一个女人,带着她的儿子。我们从没见过女人上班,只看到她整天打麻将,一次输个成千上万的也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家里的房子装修得跟宫殿似的。只是说来奇怪,没人见女人和哪个有钱的男人走得很近。
我很小的时候,心里觉得最神秘的人物就是这个女人,觉得最有钱的也是这个女人。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女人的儿子安臣的,安臣的妈妈不怎么管他,那个年纪的他,身材瘦小,皮肤白白的,一副很乖的样子。我骗他说我比他大,于是他就乖乖地叫我姐姐,我说当弟弟的应该给姐姐贡献点物资,于是他就把家里的高级零食给我抱来。
长大懂事后,我觉得小时候的我坏透了,行为很不可理喻。可是回想起安臣小时候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就觉得好笑,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有些小小的变态,越是觉得有爱的东西,越想去虐待。
院子后面有几排平房,有些用来当仓库,有些却一直闲置着没有用,后来一个男人租用了这几排房子养猪。虽然我们小孩都不懂事,学大人叫他猪倌,可他一点都不介意,还笑呵呵地招呼我们去小屋里看小猪。有一次看小白猪时,我对安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