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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渺渺兮予怀-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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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所以气场不和,互看不对眼,于是互相不搭理。季邺岷成年后经商,对家里的大凡小事从不过问,最后索性搬了出去,至此,往回跑的次数屈指可数。
  两个不多言的人坐一块儿,其结果就是更加不多言,且彼此不觉得尴尬,但这场面叫旁人尴尬,比如季邺南他妈,见俩儿都如此淡定,她也没什么好哭的了,跑去厨房煮茶,以躲避这个尴尬。
  半小时后,那检查官笑眯眯道歉:“对不住了俩少爷,今儿无意冒犯,但结果也证明了,季老爷子是清白的。”
  说完就带着手下走人。季邺岷夹着烟一直没动静,季邺南掐烟,将六角瓷缸摁得哐啷响:“有事儿你先走,我拿点儿东西再回学校。”
  于是季邺岷和他妈点了个卯,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离开。后来季邺南一直在沙发上坐着,灭了一缸子的烟头,他妈张罗着人收拾家,一边抱怨一边哭,也不敢哭得太大声,时不时瞅瞅儿子,等到老钟来时才努努嘴示意,老钟会意,挨着他坐下,说:“老爷子好着呢,我封锁了消息,没人敢把话传到医院。”
  他轻轻从胸腔里应了一声,闷闷的,有些沙哑,老钟拎着老太太递来的包:“我送你回学校,咱顺道去东来顺喝几杯!”
  他也不说话,默默跟着老钟走。到羊肉上锅,汤水咕嘟嘟冒泡子,才递给老钟一文件袋。老钟涮好一叠肉放到他面前,用纸揩了揩手,笑着接过去:“什么事儿这么严肃。”
  等打开来看,立马变了脸,唰唰几页纸翻过去,问:“你从哪来的?”
  他倒是淡定,边吃边说:“酒柜后面找见的,我一直放车里,今儿人来搜的大概就是这玩意儿。”
  “这都是捏造,捏造事实,小店河那工程不合格,你爸一直在调查,从来没收过别人钱,他就没干过这事儿,我天天跟着他还不知道?这是谁弄的资料?”
  季邺南喝了一口酒:“那天季邺岷也在家。”
  老钟脸色变得更难看,想了想,说:“原来你一直怀疑的人是他……不能吧,自家孩子怎么会干这事儿。”
  “家里就这么几个人,我妈不可能,也不是你,他干不出这事儿,难不成是我?”
  老钟沉默了,当初季渊二婚,季邺岷为此闹得不可开交,事事和季渊作对,敌对情绪这么多年已经根深蒂固,至于有没有敌对到儿子陷害老子的心,老钟也摸不清楚。
  他又喝了几杯,临近半夜,老钟不给他倒酒了:“一身酒味回去学校像什么样子,我先送你回去,今儿小外孙满周岁,等着我回去切蛋糕呢。”
  季邺南蓦地想起什么,也不吃饭了,站起来就走,指挥老钟一路将车开到明德楼后院。夜深人静,葡萄藤架顶端的夜灯亮着,藤下的石椅上蜷着个人,夏夜多蚊子,那人睡着了,还时不时挠挠腿。季邺南顿了顿,往石椅的方向走过去,将将走近,睡着的人醒了,活蹦乱跳地一脸惊喜:“来啦,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儿,一直不敢走,又怕你来之后没看见我,生气,更不敢走……”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小,嘿嘿嘿地干笑。
  他的确有事儿,但不是因为事儿这么晚才到,而是因为他压根儿就把她忘了。
  “我今儿要不来你还真等一夜?”
  温渺重重点头:“当然,我对你的心,日月可鉴!”
  他挑了挑眉,吹着夜风,酒意减半,扭头往宿舍走,温渺屁颠屁颠跟在他后头。出了小道,吉普的车灯还在大路上亮着,老钟坐在驾驶座,看着他转弯的背影,还朝他的方向扬了扬手,示意他离开,老钟傻了,这儿到宿舍有二十来分钟路程,这少爷放着车不坐,大半夜的走起路算怎么回事儿,更令他傻的是,他家少爷身后还跟了个蹦蹦跳跳的小姑娘,他没看错,方才是他从那条小路里领出了一只小姑娘。搞了半天,这祖宗的旧毛病还在,水深火热的时刻也不妨碍他交女朋友,真是令他一颗半百的心有些失望。
  温渺很开心,心底却空空的,就像胀满的彩色气泡,漂亮是给别人看的,惟有自己着急于即将灭亡的无助。她只知道追季邺南的这条路上,她跑得很吃力,就像今天,她只晓得自己从下午等到半夜,很辛苦,很难过,却没注意到有些事情已经悄悄发生变化。

  第九章

  偌大的病房里,监护仪滴滴响着,老钟关小加湿器,悄悄去拉窗帘,刚睡着的季渊突然醒了。老钟笑,露出满脸褶子:“这回还不到五分钟呢,一次比一次醒得快。”说着塞了个垫子到他背后。
  “老啦!”季渊咳了两声,“这事儿完了你也歇一歇,一大把年纪候着我干什么。”
  “那你得赶紧好起来,等你出院了,我就不管你,回去伺候小外孙。”
  季渊扯出个笑,苍老的面容无精打采:“我倒羡慕你。”
  老钟说:“不着急,孩子们的事情由他们去吧,我们老啦,不管用,也管不住。”
  他随手拿了张报纸,老钟递给他眼镜,边看边问:“学校还好?”
  “好着呢,我三天两头去看他,静下来了,也没闹着要出来,他还是有分寸的。”
  季渊又咳了一下,说:“这事儿完了安排他去南边,我这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这边斗得厉害,放他去基层磨练几年再回来。”
  老钟想到昨天晚上,心中暗暗有谱,于是趁老爷子午休时,约了顾佳靓。
  顾佳靓穿一条亮黄色裙子,十分明艳动人,定是没料到老钟会约他,客客气气地倒茶。
  “老钟叔今儿怎么有空?”
  几个孩子,数顾佳靓最有礼貌,回回见了他都叫一声老钟叔,不像季邺南和周礼几个混孩子,老钟老钟叫得比季渊还顺口。
  “老爷子睡了,我正好出来放放风,你最近还好?”
  顾佳靓点头:“培训课题和师资都妥了,就剩下地儿,地段好的太贵,便宜的又太偏。”
  “你大小姐还愁找不见地儿啊,甭说你爸了,跟老钟叔说一声,这地儿也帮你办得妥妥的。”
  “我爸一直反对我干这儿,找他干什么呀,自己的事儿自己搞定。”
  老钟对他竖了个大拇指,瞧这孩子,多么独立。他看了看表,咳了一下,回到正题:“小季身边最近冒出来的那女孩儿你认识?”
  顾佳靓愣住,仔细想了一遍,好像是有那么一个姑娘,问:“出什么事儿了?”
  “唉,倒是没什么事儿,这不赶上老爷子这事儿了,老钟叔的意思,不想他谈恋爱分心,你们是好朋友,你看能不能出面……劝劝那女孩儿?”
  顾佳靓脸上唰地变红,又觉得好笑。老钟不好意思道:“老爷子的意思也是不想他耗在这上面,我这张老脸找他谈这个,他哪里听得进,想来想去还是你最合适,再说之前不都是你出的面,搅黄了的那些姑娘散就散了,他也并不在意。”
  顾佳靓笑得合不拢嘴:“不知道咱俩了解的是不是同一人,据我所知,这回这个不是他女朋友,小姑娘正上赶着倒追您家少爷呢。”
  老钟放大瞳孔,感到不可思议:“那就更应该出面了,小季肯定反感她,碍于是女孩儿不好伤她面子才一直拖着,上赶着的女孩儿多不好啊。”想着他家少爷有可能被羁绊住去南边的脚步,从而使老爷子伤心卧床不起,他就觉得惶恐,“佳靓,好姑娘,这回你必须得出面,到现在小季还没和她处一块儿,说明小季不喜欢她,你出面解决了是帮他一忙,回头他肯定好好儿谢你。”
  “哪儿敢指望他谢我啊,他少给我摆脸色,我就谢天谢地了。”
  老钟一脸暧昧,就知道这俩青梅竹马肯定有戏,这可不是日久生情了,连说话都这么老夫老妻。
  温渺这几天不开心,因为温如泉认定她在谈恋爱,举着衣架一路将她从自己家撵到了倪翼家,她不想和老顽固争吵,上大学谈恋爱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儿,落温如泉眼里就是罪恶不赦,基本和不守妇道差不多级别的罪恶不赦,她不敢想象,要是上初中传纸条给隔壁班长的事儿被老头儿知道,他会不会做个猪笼把她放进去,再丢进十公里外的护城河。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还没和季邺南谈上呢,白白挨一顿揍,搁谁谁也不开心。
  于是当顾佳靓拎着一沓信件和照片出现在她面前时,她仍是恹恹的,丝毫没有情敌光临、加强防备的战斗力。顾佳靓盯着她,缎子似的长发,藕白的皮肤,满脸写着不开心,可依旧漂亮得如同新生的嫩芽,她实在不明白,这么美的姑娘,季邺南为何不喜欢。
  “你找我有什么事儿么?”
  顾佳靓点点头,示意她看桌上的一摞东西。
  “这是什么?”
  可能因为太小了吧,顾佳靓看着她想,一喜一怒、一点一滴,任何感情都在顷刻间都表露无遗,稚嫩到肤浅,就像未熟透的杏,看上去诱人,吃下去酸涩,他打小比同龄人成熟,看不上这样的姑娘,应是合情合理。
  “信。”她笑着说,突然觉得老钟安排的这件差事儿太没挑战力,根本不用多说什么,对面的姑娘已经输得一败涂地,“从小到大,追他的人写给他的信。”
  温渺脸色突变,像即将来临的暴风雨,顾佳靓想,果然是太嫩了啊,觉得好笑,但忍住了,继续说:“一直以来,喜欢他的人很多。”说着摊开那叠照片,“你看这儿,全是美女,都是他交往过的对象,有半年的,也有一星期的,甚至还有他记不住名字的。”
  “别以为给我看这些我就会退缩,你这叫卑鄙,凭什么拿过去来比,他都没说我什么,你在这儿瞎叫唤!”
  顾佳靓笑出声:“姑娘,我可没有瞎叫唤。你想过没有,他没对你说什么,可能仅仅是因为无话可说,他对你没感觉,何必把以前全盘托出,要是有感觉,又何必到现在还不答应你?”
  她看着她干净的一张脸,写满青春的张扬,她多大来着?好像刚上大学,等同于高中毕业,怪不得这么眼熟,“高中那会儿有一姑娘追她,肤白貌美成绩好,比你有意思多了,全校大会上举着话筒表白,连班主任都给她鼓劲儿,最后也没戏,说明什么,季邺南不喜欢这类型。”说着,突然问,“你最讨厌吃什么?”
  温渺愣了愣,答:“胡萝卜。”
  “对!好比你最讨厌的胡萝卜成天儿地追着你,叫你吃它,你对胡萝卜什么感受,季邺南就对你什么感受,明白了吗?”
  温渺皱了皱眉,这事儿能这么比吗,胡萝卜会泡茶吗,胡萝卜会天热递水、下雨送伞吗,胡萝卜会一声不吭等五六个小时吗,要是有这样的胡萝卜,她非但不会吃它,反而会爱死它,想到这里,温渺忽然明白了倪翼曾说的卑微,哪怕是一根萝卜,也不会迁就不喜欢它的人,说到底,她竟连一根萝卜都不如。
  那种胀满的彩色泡泡又跑出来了,挤满整个心房,快要碎掉却迟迟不破,越来越大,绝望感也越来越强,她忽然觉得累了,就算是块石头,也该软了,可季邺南的态度依旧如初。她向世人证明她的爱,所有人却当这是一场玩笑。你有没有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没有智慧和心机,只凭着本能去讨好和索求,温渺就是这样的人。
  她沉默了半晌,问:“他叫你来的?”
  顾佳靓笑了笑,却没接话,这比说了什么还让她难受。她的手紧紧捏着信件,极小声地说:“好吧,我明白了。”
  顾佳靓的出现比任何女孩儿能让她受到打击,光他们一起在食堂吃饭,温渺都已目睹三回了,自从她出现,还没见过他和哪个姑娘亲近过。像季邺南那样的人,没有否认,却一直带着身边,应该就是很喜欢了吧。她忽然觉得,自己像别人说的那样,很蠢。
  如果他喜欢她,就不会每次见她时都摆出厌恶的表情,如果他喜欢她,就不会一路从西门的自习室躲到东门的室内篮球场……她用五天时间想通了这个问题,又联想到老温逼她吃胡萝卜的时候那种厌烦,忍不住后悔,季邺南到底该有多讨厌她!
  得不到就该放下,女孩家家的要矜持。自此她像她爹教导的那样,自矜自持,好好学习,心无旁骛。温渺有一特点,决定干什么时就会干得特认真,每天下午她会去南区图书馆坐上半小时,然后按照习惯往右拐,上了木桥到达糖水店,也会照习惯摸出几个钢镚,数了数,拿回两个放进包里,剩下的都递给柜架后的收银员,那人也习惯性逗她:“一杯饮料一杯茶么,你这钱买两杯不够啊!”
  她每回都好脾气地摇摇头,笑着说:“就一杯。”
  西门练功房后的自习室人少清静,她吸着奶茶拎着本书从后门进去,前排立即有人和她打招呼:“我说这几天怎么这么清静,原是躲这儿了。”
  温渺抬头,看见周礼,嬉皮笑脸的样子,还是瘦得离谱。她没理他,挨着窗户坐下,理书的时候才看见周礼旁边熟悉的背影,片刻间眼皮子就垂下去,只盯着书本。她看得十分投入,前排不知名的位置总有细微说话声,尔后季邺南发脾气,扔出一句你烦不烦,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自习室算得上是大动静,周围人都盯着他们看。季邺南收了书,站起来往外走,经过挨着后门的窗户,不经意瞟一眼,那个座位上却已没了人影。

  第十章

  季邺南的生活突然恢复平静,也就几天的时光,总觉得已经过了很久。这日子貌似有点儿太清静,清静得他都快发脾气了,自习室里再没人突然蹿到旁边捅他的肩,图书馆里再没有人突然拍着桌子出现在他面前,宿舍门口再没有个姑娘蹲在地上画圈圈,游泳池里的姑娘倒多了不少,却没有一个敢披着浴巾、抱着双臂,吊儿郎当地夸他好帅。他还是会去明德楼后面的凉亭,有时候看书会睡着,醒来看着满眼星星点点的阳光,莫名觉得少了什么,具体少了什么却说不上来,路过小卖部门口的冰柜摊,才知道原来是口渴,于是更加莫名,什么时候竟连口渴也察觉不到……
  建国门的酒吧里人不多,季邺南挑的地儿,他喜欢静。钢化圆桌上摆着琉璃小灯,卡座上几个人在摇色子,有人邀他加入:“这都多久没聚一块儿了,给点面子行不行?”
  他手指一下下敲着扶手,兴趣缺缺,周礼拎过一瓶人头马:“不想玩儿,咱就喝,这可是极品,陈酿五十年!”
  他端着酒杯抿了一口,手机响了,他妈在电话里唠叨一通,被他敷衍几句,挂掉。
  顾佳靓问:“有事儿?”
  他盯着手机屏:“没。”划下顶端的菜单,瞄了瞄前段儿下载的拦截软件,“年纪大了,见天儿地唠叨,都是废话。”
  顾佳靓好奇他专注的样子,伸脖子看到他点开无任何标示的软件,笑着说:“谁年纪大了不爱唠叨。”接着,笑容放大,“你可越来越奇怪了,有广告的时候嫌烦,没广告了还盼着广告来。”
  他没吭声,将手机往桌上撂了,带着那么丁点儿莫名的怒气。周礼独自豪饮,眼珠子已经不能聚焦,头脑还算清醒,打着嗝问:“那事儿你怎么想的?”
  “……耳根清静,我乐得自在,还能怎么想。”
  周礼拧眉:“老季你怎么这么不孝呢,你爹为这事儿都搁医院了,你还乐得自在,乐什么呢?”
  “……你说这事儿?”
  “那不然呢,还有别的事儿吗?”
  季邺南抢过周礼的酒,闷不做声喝了一口。
  习惯这东西是万恶之源,一旦沾上再改变很难,即使完全改变,某一天突然想起从前,又会因为怀念重蹈覆辙从而陷入恶性循环。习惯有好有坏,让他拿不准的是,被某个姑娘养成的某些习惯,无从辨别到底是好是坏。
  他从前喜欢独处,在书房耗上一整天,或者到琴房听摇滚,声音开到最大,世界仅有他一人,绚烂无比,再或者,他会慢跑到江边,看落日孤霞,秋水长天,有时候他也会开车,漫无目的穿梭在城市各个角落,观车水马龙,赏人间百态。那时候静谧美好,世间万物自有法则,他和整个世界,进水不犯河水,那是与生俱来的习惯,像种子破土、枝叶发芽般浑然天成,没有思考过为什么,也没觉得有任何不妥。
  突然有一天,有人硬闯进他的世界,将原来的法则破坏,破坏的力量十分可怕,他再在书房呆一天,却大半的时间都在发呆,跑去琴房听音乐,晃眼之间,总觉得有个姑娘坐在琴前嬉皮笑脸。周礼曾问他,那样生活孤不孤独,他感到可笑,生活本就如此,哪存在孤独不孤独。直到某一天,在葡萄藤下睡到自然醒,在阴雨天独自走路,在图书馆安静看书,再没有嬉笑聒噪环绕身边,他才反应过来,哦,原来这就是孤独,原来他的生活一直很孤独。
  大概生活太安静了,这天打完球,周礼感叹连连:“我还当真以为她会追你到海枯石烂天崩地裂呢,追的时候够猛烈,这放弃的时候也够果断、够迅速、够……”
  话没说完,就见一小姑娘蹲在男生宿舍门口的大树底下,果不其然,正是温渺。周礼继续感叹:“女侠啊女侠,你果真没让我失望啊!”然后躬着身,拍拍她的肩,“好好表现!”
  是的,温渺是个意志坚定的姑娘,可在放弃季邺南这件事儿上,她表现得特别不坚定。系里刚下来通知,和隔壁学校有一交流活动,她一看到通知,就特别具有奴性地想到,要利用这个和季邺南来一次近距离接触。有些事情,不亲口听某些人说,仿佛死也不肯罢休,于是她又把自己折腾到这儿了。
  在周礼溜上楼之后,她才站起来,话还没说上一句,人却一个踉跄往前倒,季邺南本能往后躲,却在她即将和大地来个贴面吻时伸手把人捞起来。温渺死死抱住他的胳膊,重心全部压在他身上,皱着眉说:“等会儿,就一会儿,我脚麻了。”
  他不说话,也没松手,撑了一会儿,撇见那双灵活狡黠的眸子,沉住气道了声:“坏了。”
  “怎么?”
  “后边儿那树下蜷了条蛇。”
  接着,响彻整幢宿舍楼的尖叫声整整持续十秒钟,刹那间她又像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在尚有余温的水泥地上来回蹦跶,蹦跶的过程中瞧见他冷静如常,便捧着心脏歇下来,看上去有点儿尴尬。
  季邺南问:“还麻么?”
  她软榻了半个身子,不敢看他,小声地:“还是有点儿麻。”
  这回,他脸上挂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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