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师宝典-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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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先生,你可算出来了。”
眼巴巴地出口处踱步,看到秦歌从甲级保险库走出,沃伦马上迎了上来问候了一句。只不过,他的目光却悄悄落在了秦歌拉着的那个黑色旅行箱上,眼神中泛着浓浓的好奇之意。
身为保险库主任,他很清楚能被客户锁进甲级保险库的物品,每一件都是价值连城,甚至很多还是绝世孤品。
然而,好奇归好奇,能够在瑞士银行这样的国际银行巨头的海外分部混上主管级管理层,沃伦还是明白,有什么是自己能做,有什么是自己不能做,甚至想也不应该想的。
“东西已经取好了,麻烦带我上去。”
沃伦那窥视的目光瞒不过秦歌,他倒是看出沃伦只是好奇,并非另有图谋,故而淡淡一笑。
从一楼到地下的电梯,再有几处通道都需要身份验证和指纹识别,没有沃伦带路,就算秦歌成功晋级先天之境,也休想能从这处足可抗击核武攻击的钢铁空间离开。
顾客就是上帝,特别是被列为尊贵级别的客户。简直是上帝中的上帝。沃伦对于秦歌提出的要求哪敢有意见,急忙忙带着人走向外间。
在大楼其中一间贵宾室找上被当成老爷招待的耿秋,秦歌两人坐上停在停车场的吉普车,开回边境军区。
当他们回到军区后,直接开到了一处小机场,一辆军用运输机早在停机坪等候出发。
运输机上鹰刃,电刃三人已经等候多时,秦歌一到,他们的人就都齐了,随时可以返航。
三人身上伤势未愈。情绪都比较低落,见到秦歌,相互点了点头,便没有再多说什么。
鹰刃和电刃也罕有地没有吵架,不得不说,这趟边境之行,给这四位平均年龄不过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心中,留下了太多的感触。
一架同型号的运输机,相比起来时。机上的乘客却少了一大截。来时有十五人,现在活着能回去的。只有四个人,那十一名热血军人永远留在了那片丛林当中。
螺旋桨越转越快,飞机缓缓升空,冲向那碧蓝天空。
。。。。。。。
傍晚时分,残阳余光如血般悲凉。
经过几个小时的飞行,运输机落在了南城附近的一座军事机场。
曹光皓,张宪民站在停机坪边上,待运输机停稳了,舱门才打开。因为苍刃双腿受伤颇重。不能行走,只能用轮椅代步,下飞机并不容易。鹰刃和电刃又有伤在身,秦歌便主动担负起帮助苍刃的工作,连人带轮椅抬着下飞机。
“辛苦你们了,回来就好!”
曹光皓看到人从机上下来,脸色有些不太好看。还是强打精神迎了上去,宽言安慰。
虽然已经从边境军区那边确认过伤亡情况,可是当他亲眼看到坐在轮椅上的苍刃,曹光皓的心还是忍不住狠狠地揪了一下。
锋刃特种部队的伤亡率很高。却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一次折损二十多人,数量甚至超过了这几年部队里训练中意外死亡和在执行任务中死亡的人数,可谓是损失惨重。
“干他奶奶的,那傣国毒王竟然敢下这毒手,我不带兵扫了他的老窝,毙了那家伙,我就不姓张。”张宪民虎目发红,咬牙切齿地低吼道。
因为毒王死亡这一桩事情已经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上头已经发布命令要保密,韦泽山只是将锋刃特种部队损兵折将的消息传回来,倒是没有把秦歌怒挑毒王老巢的事说出来,张宪民等人并不知道,毒王已经被他所杀。
“别说那么不切实际的,没看到有人受伤么?还不派车把他们送去军区医院。”瞪了张宪民一眼,曹光皓不悦地道。
张宪民清楚,就算自己替那些战友报了仇又怎么样,他们就能活过来么?不可能!只有活着的人才是最重要的。当下忙活着招来人把伤员送去医院。
三名伤员中,苍刃受伤最重,能不能站起来还是个未知数。鹰刃和电刃尽管受伤比较轻,却也伤到了筋骨。
常言道,伤筋断骨一百天,在边境军区住了几天医院,也没有那么快就把伤治好。
伤员很快被接走,唯一没事的秦歌也不能想走就马上离开,曹光皓和张宪民带着他回到了锋刃的大本营。
“说说这次行动的情况,详细一点。”营地中一栋建筑物内,曹光皓沉声道。旁边除了张宪民,还有另一个人,他就是之前跟秦歌有过一面之缘的于洪军。
秦歌慢慢把从空降到边境丛林,发现情报失误,再到遭受到雇佣兵重炮轰击的事情一一说出,连单枪匹马闯入毒王老巢复仇的经过也说出了来。
当然,他不是完全如实俱答,一些涉及到自己秘密的问题,他还是会巧言掩饰下来,不让人轻易找到破绽。说起鬼锋的时候,秦歌还是不自觉地响起那张严厉而又慈祥的脸色,真情流露,让人看不出他说的话到底有几分真假。
“鬼锋他们真是好样子!”
听到鬼锋等人舍命救人的经过,张宪民和曹光皓脸上满是感慨,就连于洪军也是面露敬意。
在那种情况下,每个人几乎都是必死无疑,而鬼锋几人愣是以自己为肉盾,为几个新人争取到一线生机,这份舍己为人的胸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
“等等,你说你用炸弹,轰掉了毒王的老巢?”一如韦泽山提出过的问题,于洪军同样也听出了一些疑问,忍不住问道。
“没错,的确如此!”秦歌点了点头,那山谷中见过他出手的人几乎没有,更没有谁能证明是如何装炸弹的。就算被别人找到这些所谓的人证,他也不怕泄露什么秘密。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你有什么打算?”
微眯着眼睛,于洪军敏锐地察觉到秦歌话里似乎有所隐瞒,却没有追问下去。
秦歌摇了摇头道:“能有什么打算,回到南城,继续当我的大学生。”
“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我想你可能留下阴影,回去当个普通人也是好事。”于洪军微微一笑,倒是让坐在旁边的张宪民摸不着头脑。
曹光皓原本还想着挽留秦歌,他这次干得实在太漂亮了,虽然行动人员损失惨重,能打掉一个毒王,还是功不可没。但是经于洪军这么一说,他倒不好意思开口了。
0211新鲜出炉的‘军装哥’
在这里逗留了半个多小时,秦歌办好所有手续,坐上一辆吉普车,离开了锋刃特种部队的营地。
大楼其中一间办公室内,张宪民望着窗外那辆载着秦歌逐渐园区的吉普车,转过头看向坐在办公室一侧好整以暇地抽着一口小烟的于洪军,呐呐地问道:“你不是准备把他招入特勤局么?为什么就这么轻易把人放走了,这可不像你的风格。”
吐了一口烟气,于洪军淡淡地笑道:“不急!”
“当初是谁哭喊着上司下了死命令,被逼得没有办法来找我帮忙,怎么忽然又变卦了?”张宪民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被于洪军的态度搞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无论是出于对秦歌的欣赏,还是看在王强的情分上,张宪民都希望于洪军把人收进特勤局。从秦歌暴打那齐副团长的事件来看,这家伙多半是那种闲不住的主,要么不惹事,要惹出事,准就是那种难以收拾的大事。
如果人留在军队,也就罢了。有军籍在身,他这个中校照看,加上曹光皓对秦歌也颇为看重,即便他闯下什么篓子,也会有人出面摆平,不至于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程度。
但是秦歌已经明确表态,不愿意从军,这事他也勉强不来。
别看南城就那么点地方,放在国家版图上也就花生米大小,不过这里面的各方势力纵横交错,十分复杂。一不小心随时可能惹来杀身之祸。没有强硬的后台,大声点说话都难,要是惹了什么厉害人物,没保准太阳一下山,人就一命呜呼了。
“我这不是变卦,只是静观其变而已。”抖了抖手上那根香烟的烟灰,于洪军缓缓地道:“人,我是一定要招揽的,现在还不是时候罢了。”
“不是时候,怎么你对秦歌的观察期。还没有结束吗?”张宪民一脸郁闷地道,特勤局不同于军队,它们的职权很大,在一些紧要时刻,甚至凌驾在军政双方之上,只向最高领导人负责。
掌握着如此这份庞大的权利,特勤局对旗下人员的挑选自然非常严格,不说把对方祖宗八代全部翻出来,三代以内的家世背景还是免不了要查清楚。
“目前还没有。但也快了。”于洪军微微摇了摇头,道:“话说回来。这次边境行动,倒是出乎我的预料。”
“我说老于,你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讨打是不是?”挥舞着拳头,张宪民的脸色有些不好看。
原本这次边境行动,目的只是为了检验新人的实战能力,仅是对付一些毒贩,加上有老兵从旁协助,行动本身并没有多大危险。
没想到因为卧底被发现,让傣国毒王那把找准机会给他们来了一记重拳。一下搞死了己方二十多人。锋刃特种部队成立这么长时间,还是头一遭遇到这么严重的损失,自曹光皓这个大队长,到下面的特种兵队员们,都将此事视为奇耻大辱,如今被于洪军提起,张宪民哪能还有什么好脾气。
“如果真的打起来。你认为能打得过我!”于洪军轻飘飘的一句话,顿时让张宪民哑火了,行军打仗射击枪法,哪一项他都有信心碾压职务在他之上的于洪军。偏偏武力值这一项,他却是望其项背。
并不是说张宪民武力方面不行,而是于洪军实在太强了,近身打斗的情况下,于洪军一个人就可以完全碾压整支锋刃特种部队,还能毫发无损,这就是先天高手的强大。
“哼!不要忘了这里是我的地盘,把咱惹毛了,当心我把所有小队拉出来,摆出阵势,让你走不出这个门口。”张宪民有些恼怒地叫道。
先天高手战力强大不假,真气场能挡子弹也不假。不过一旦被军队围困住,任你武力再强也难逃一死。
毕竟,真气场护体也不可能时刻维持着,挡子弹也是需要消耗真气,只要真气耗尽,一把狙击枪都能把先天高手干掉。当然这些话张宪民也就说说罢了,真要让他拉出人马围杀于洪军,张宪民当真还不敢。
“老张啊!难道你到现在还没有发现?”一手掐灭了那根烟,于洪军一脸认真地看向张宪民。
“发现什么?”张宪民诧异地道。
于洪军敲了敲桌子,已有所指:“刚才秦歌说他是先潜进毒王的巢穴,然后乘其不备,从弹药库偷出炸弹,把所有人炸死。他这番话,你就没有怀疑过么?”
“以前我也干过类似的事情,这有什么好怀疑的。”张宪民不置可否地撇了撇嘴,他不像于洪军,除了针对古武者进化者的执行任务,还要应付那些牛鬼蛇神,心思缜密。秦歌消灭来到毒王,替那些惨死的战友报仇,这本就是快人心的事,张宪民高兴还来不及,哪里还会左右疑他。
要说他真有什么想法,那就是因为没能亲手消灭毒王,而感到小小遗憾。
“且不说毒王老巢人手众多,把守严密,就不是区区一两个人可以潜得进去。据我所知,毒王身边还有一个a级进化者,那可是足可比拟先天前期的强大人物。”于洪军低声道:“有这样的人坐镇,就算秦歌能成功潜入,也不可能凭炸弹就把一个a级进化者炸死。”
“a级进化者,如果拥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异能,越级对战也未尝不可,远比同一境界的古武者难缠许多。根据收集到的情报来看,那毒王身边的a级异能者所掌握的异能控物,在所有异能中比较不错,寻常炸弹对他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
身为特勤局的组长,于洪军能接触到的情报要比张宪民这群特种兵要多,他们不清楚毒王老巢被炸的情况。不代表于洪军没收到风声,他所了解到的情况甚至要比边境军区的一把手韦泽山还要多。
“你到底想说啥?”张宪民脑筋较直,听不出于洪军的话中所指,好奇地问道。
“炸药或许能炸死毒王的爪牙,未必伤得了进化者。”于洪军一脸‘我真是败给你’的表情,他也知道跟张宪民这样纯粹的军人交流,不像跟那些混体制的老政客,只好一步步解释:“毒王手下那个a急进化者,就算死在秦歌手上,却也不是炸弹造成。而是其他原因。”
“老于,你该不会认为是秦歌亲手把人做掉吧?这也太不科学了?”眼睛猛地一缩,于洪军把话说得那么明白,张宪民如何还听不出来,也正因为听出来了,他才觉得很不可思议。秦歌今年才多大,满打满算二十都不到,先天高手又不是大白菜,岂是能说杀就杀的。
于洪军倒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可思议。特勤局可以接触到一些普通人根本接触不到的层面,二十岁不到的先天或许听起来很是骇人听闻。也并非不可能出现。至少他就见过这样的人,而且还见过不少,自然不像张宪民那么难以接受。
“饭要一口口吃,招揽的事也不能一下子就能完成。”于洪军站了起来,走得窗前,目视着大路的尽头,脸上升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小家伙似乎不太愿意为国家效力,不过不要紧。我会让他乖乖答应加入特勤局。”
“你准备怎么做?”张宪民心底雪亮,不管秦歌到底有没有达到先天之境,以他目前表现出来的潜力来看,于洪军这厮肯定是不会松手,就是不知道于洪军要用什么手段,使得秦歌心甘情愿地答应。
“前几天,我派过去江平调查秦歌的人。在调查他家庭背景时候,意外发现了一件很蹊跷的事情。”于洪军神秘一笑,道:“我下令让人查清楚,相信很快就有消息回来。。。。”
。。。。。
迷彩吉普车开到学校附近就离开了。秦歌单独回到学校,没有惊动任何人。
华灯初上,校园四周能看到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学生,其中大部分都是刚刚参加完军训的大一新生。
今天距离岭南大学为期一个月的军训,已过去了近一个星期,从这些学生身上还是能看到军训留下的痕迹,那一张张微显黝黑,犹带着几分未脱稚气的脸庞。
“真是和平!”
望着周遭那些擦肩而过,正商量着要去哪里玩的学生们,秦歌忍不住摇了摇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几度游走在生死一线,再回到这平静的都市,虽然前后离开不过一个多月时间,他却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锋刃特种兵训练营的艰辛训练,边境险死还生的两天历险,亲眼目睹战友的离世,一怒之下,潜行八十里制造出一场大爆炸为战友报仇。。。。这一切都给秦歌留下了很大的感触。
或许这里的学生一辈子都不可能接触到那种枪林弹雨的场面,同样的,他们也不可能知道那些徘徊在生死线上,为了国家人民,流血流汗的军人事迹。
“额!怎么感觉这些人看我的眼神怪怪的。”
正在感慨当中,突然秦歌发现,附近那些学生好像在谈论着什么有趣的事,好些人还指指点点的。不巧的是,这些人指点探视的方向,就是秦歌所在的位置。
诚然,秦歌的脸皮经过这几年在外面打滚,不说厚过城墙,至少也比一般的小青年好很多。但是骤然间仿佛沦为关在马戏团笼子里的动物,被人不停地指指点点的围观,饶是他的神经有够大条,也还是感觉浑身不自在,好像沾了什么毛毛虫,很是不好受。
“我擦!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被学生的低声议论搞得浑身不舒服,秦歌不禁低头往身上瞅了瞅,想看看是不是身上沾了什么脏东西,或是背后被人贴了乌龟。以自己目前的实力,要想在他背后贴乌龟,错非先天高手出马,寻常人根本做不到。
可是先天高手那个会闲的那么蛋疼。干这么无聊的事情,根本就不靠谱嘛!偏偏一时半刻,秦歌也找不出其他理由,只好想出这些不太可能的理由。
不过随后往身上这一瞄,秦歌顿时就发现了周围那些学生指指点点看向自己的原因,感情是因为他的衣服。
中午到云边市瑞士银行的时候,自己还是一身便装,后来乘运输机回到南城军区,因为要先回军营的缘故,所以他就穿回了那身绿色的迷彩特战服。手臂上还戴着那枚鬼锋死前转赠的臂章。
不是说这个形象很差,恰好相反,秦歌长得不来,身材也很好,一个多月的军伍生活,为他平添了几分刚毅气质,配搭上这身得体的特战服,便数整支锋刃特种部队,形象上能胜过他的人实在是寥寥无几。称得上一句‘英武不凡的兵哥哥’。
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就在于这身装扮。穿错场合了!
如果在军队里,这么穿实在再平常不过。
可问题这里不是军队,而是学校。
军训一过,学校配发的那几件军装,几乎全都被那些大一新生扔到了垃圾桶,就算有人没有扔掉,也只会当场一种纪念收藏起来,万万不会穿上。
在学校里,就算校警也不会穿军装。谁见过过了军训还穿军服的学生,当然不会百分百没有,却也绝对是凤毛麟角,谁要敢穿出来,保证受到无数人的‘注目礼。’
很明显,秦歌正在承受这种非不要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礼遇’。
事实证明。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眼神制敌并非不可能。
在一众学生‘注目礼’的敬待下,曾经手刃了一位a级巅峰进化者,达到后天后期。再过不久就要踏入先天境界的秦大高手,终于也承受不住庞大的压力,一溜烟地跑进了校园林间一条僻静小道,以赶超百米飞人的速度消失在所有人面前。
人虽然走了,大伙儿的八卦之风倒没有就此停竭。
“刚才那人是谁啊!军训都结束了,还穿着军装出来到处晃悠,他的脑子没问题吧?”这是好事者的讽刺。
“诶!长得倒挺耐看的,可怜了一副好皮囊。”这是某些花痴女的叹息。
“很好,世界上又多一个脑子秀逗的脑残,哥们讨老婆少了一个竞争者,脑残万岁。”这是某个吊丝的幸灾乐祸。
。。。。。。
话说落荒而逃的秦歌抄着小路,以接近七十码的速度,跑回了医学系所在的宿舍楼。
前一段时间,秦歌暴打那位齐副团长的事迹,给这群正值热血青春时期的学生们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虽说后来因为军队和校方同时制止,这股风潮总算没有扩大开来。
因为这桩时期,秦歌也当之无愧地成为了新生中声势最强的风云人物,没有之一。风头隐隐有盖过其他的校草校花,触及那五大不可招惹存在的地位。
话虽如此,对于秦歌这位风云人物,认识他的人并不多,加上快有一个月没见过面。
纵然宿舍楼附近医学系的大一新生们也注意到秦歌这个装扮奇特的存在,一时间也没有人将他和那位风云人物秦歌联系在一起,倒也让秦歌省了不少麻烦。
当秦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宿舍楼,回到604宿舍,另外的那三位舍友都在场,他们正抱着电脑,玩得不亦乐乎,浑然没有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