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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乱世女主-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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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变手指,便出现了一只飞翔的鸟儿。一抖手腕,微弯指间,只见原本翱翔的鸟儿,便变换成一只乖巧的小兔。

看着地上的投影,朝凤勾了勾嘴角,回忆也跟着风慢慢的飘散。那天的阳光也是这般的明媚的,但是似乎要比今天的柔和些,不过柔和的到底是阳光,还是男孩的笑脸呢?唔,好像记不清楚了。

就在不断变化的手势间,仿佛时光又回溯到了那一天。小小的女孩眼睛中带着防备,不肯多说话,不肯多动弹,甚至就是连一个笑脸都吝啬多给。朝凤自嘲的笑笑,真是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啊。明显的,所有的人都是这样想的。

“你看她,一脸的丧气样,真不知道娘娘为什么会收养她?”仆人甲刻薄的话语划破空气,狠狠地砸进女孩的心。

仆人乙附和着点点头,甚至连声音都丝毫无所收敛“就是啊,哎,我听说啊,她母妃就是叫她克死的,真是个小扫把星。”

“母妃。”仆人甲哂笑了一声“你是说安贵人 ?'…'她愿就是被陛下不要了的弃妃,死了也就死了吧,没什么好在意的。不过我们可要小心了。也不知道倒什么霉了,上头居然派赞倆来伺候这么个东西。”

如果说刚才小女孩还是像木头一般呆在原地,那么在听见了母妃这个词后,女孩就像是突然离弦的箭,整个人都迸发出和之前完全不同的气质。仆人们还在谈笑,却丝毫没有人发现,那个被他们当做谈资的女孩,手里紧紧地握住了一把匕首。

似想到了什么糟糕的事情,朝凤的手紧了紧,狠狠地握紧窗边的栏杆,紧的指节都失去了血色。还好啊,还好当时遇见了他啊,要不然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呢?朝凤的松了松,放开窗栏。

同样小小的的男孩慢慢的靠了过来,虽然年龄很相近,可是那男孩脸上的表情却和女孩截然相反。在他的脸上,没有木然,没有痛苦,没有怨恨。只有那灿烂的叫阳光都失色的笑容“我是你哥哥,我叫待战。”

小男孩的衣着很华贵,没有一个补丁,甚至就连一丝皱褶也没有,身边更是丫鬟婆子一大堆。女孩抬抬眼,这样的人,和自己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女孩莫说是说话了,就连一丝的表情波动都没有。可是若是有心,你便会发现,女孩手心中的寒光不见了。

当时所有的人都疏远着女孩,自然身边的仆从也都劝说着,请求男孩离女孩远一些,再远一些。

他会离开的吧,所有人都会离开的吧,就像母妃那样,不要自己。女孩低下头,装作满脸的不在乎,可是却紧紧地握住了拳头。没关系,都走了也没关系。反正自己也不喜欢他们,自己不需要任何人。这样的自己也不会被任何人需要吧。

可是出乎女孩预料的,男孩并没有离开,甚至没有因为自己的无礼而有一丝一毫的生气。他还是笑着,阳光轻抚在男孩的脸颊上,为他镀上了曾金色的光芒,看起来比天上的仙人,更加的叫人心里发暖。

那样的笑容是自己一生都无法忘怀的吧,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笑中有着罕见的温暖。那是的待战哥哥坐在自己身边,不停的说着自以为好笑的故事,其实当时自己并不觉得故事有什么好听的,只不过是很喜欢听待战哥哥的声音,很喜欢哪一种被人在乎的感觉。

“我是你哥哥,你由我来守护。”男孩收起脸上的笑意,拉着女孩的手,说的无比认真。就连现在,自己都还记得那时待战哥哥手心里的温度,真的很温暖啊。

朝凤收回手,还记得这套手影戏就是待战哥哥交自己的啊。哥哥啊,现在凤儿长大了,换我来保护你好不好。

朝凤的眼神暗了暗,虽然现在自己已经离开大夏了,可是朝廷中的概况,却顺着这一封封信,来到了自己的手中。

现在大夏的局势成三足鼎立的场面,嘉妃显策拉拢了大部分朝臣,甚至还通过招兵买马,收买了很多武林人士,以及乡绅士官来增大自己的地位。可以说在社会舆论上,是占有优势的。

相较也嘉妃的主动出击,皇后就显得淡定很多。她虽表面上,没有做出任何的表示,却多次以祭天,祭祖为名,召集大臣。也曾经亲自躬身下地,苛劝农桑。得到了很大一部分老臣,以及中下层百姓的支持。

嘉妃有她的心计,可是王后却有着与生俱来的高贵血统。显策有的是小聪明,人也能说会道,颇得人欢喜。相比之下待战就要木讷很多,甚至还被皇帝厌弃,唯一能依仗的,不过是祖宗法制,以及身上的血统光环。

这个时候,嘉妃,皇后两方就显得旗鼓相当了,于是这个时候,皇帝的态度,就显得很重要了。

可是,实际上呢?朝凤勾勾嘴角,按照情报来看,皇帝的态度实在有几分暧昧了。虽多次在朝臣面前赞赏显策聪明伶俐,但是若是遇见重要事宜,坐在主位的仍是被他称之为“朽木”的待战。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吗?打的这真是好算盘啊。朝凤笑的有几分的嘲讽,果然啊,父王还是放不下他的权力,舍不得他的皇位。现在他放出去的权力,不管是给嘉妃的,还是给皇后的,实际上都是为了巩固自己。

真是狡猾啊,老狐狸。不过那又如何,自己临走前可是给大夏留下了一个大礼物呢,现在那个礼物也快要发挥作用了吧。到时候就不知道这一只三足鼎,还能不能立稳了。

第四十四章 巧设棋子

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也许就是因为一时的大意,导致了整个局面的崩坏,甚至是失去了全部。

就在朝凤还在异国他乡思索的时候,在大夏,一个看起来平凡无奇的男子,低着头,等待着最后的检阅。

“你是哪一个门,那一个派的啊。”门前看门的仆从高抬起下巴,不屑的看着男子。

啧,啧,啧,看看这一声缝缝补补的破衣服,又来了一个穷酸货。看门人嫌弃似的往地上淬了口唾沫,枉费自己还以为捞了什么肥差呢。想不到这些什么所谓的少侠啊,大师啊,都不过是死跑江湖的。那兜空的,比自己的脸还要干净。而且多数身手不济,估计也是和自己一样,不过是来混口饭吃的。

“无门,无派。”似是很久不曾开口了,男子的声音有一些沙哑。可是却并不难听,反而有一种特别的问道。

瞧,又是一个凑热闹来的。看门人摇摇头,斜着眼睛看向男子。看这小身板,虽说不是什么小鸡子,但是长的还没有隔壁卖肉的张屠户来的健壮呢。

许是太过无聊了,又或者是因为一直没有挑到好的人,被上头骂惨了。看门人难得的可是劝起人来“你说你啊,虽然长的不怎么样吧,但是好在你的身形也是比较匀称的。若你真的是想要钱,估计喜欢你的阔太太不少,即舒服,又来钱快,何必到这里受罪啊。”

虽然看门人劝说的苦口婆心,可是那男子却还是不为所动,依然笔直的站着。就像是等待检阅的士兵。

“哎,我说,你可真别不把我的话当一回事。”见男子不为所动,看门人有一些生气了“我告诉你,你以为进去之后若是通不过就这么算了?别开玩笑了,里面百十来个大汉等着呢,打的就是你这种不自量力又不撞南墙不死心的笨蛋,我跟你说。。。。。。。”

看门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见里面似传来通报的声音“下一个,甄谨。”

“到我了。”甄谨点点头。然后看向看门人,诚挚的道了声“多谢。”

看着甄谨离去的背影,看门人愣了愣。然后摇摇头,似嘲讽一般说道“还谢什么写啊,反正进去后就是个死人了。甄谨?这名字倒是耳熟啊,好像是军神甄家公子的名讳,可惜啊。他也马上要去见军神喽。”

看门人并没有夸张,进了门后,甄谨仿佛来到了一个斗兽场。所有人都盯着自己,就像是饿急了的野兽,死死的盯着送上门的猎物。

房间规模并不大,可是却很黑暗。甚至还要点起烛火。空气中蔓延着浓厚的血腥味,还有汗骚味,闻的人几欲作呕。

先是死一般的沉寂。所有的一切都像是凝固住了一般,纹丝不动,就连空气都不再流转一般。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大喝一声。像甄谨扑过去,却还未曾近身就被甄谨踢开。

“下次动手前。没必要先喊。”甄谨收回腿,冷冷的说道。声音没有任何的起伏,就像是一个干巴巴的木偶。

见同伴这么快就被打倒了,气氛先是凝固了一下,然后人群中似乎产生了一种默契:联合起来打到这个刚来的家伙,打到他站不起来。

四周那群原本互相仇视的汉子,统一起来,围城一个包围圈,紧紧地吧甄谨包裹在中间。若是眼神能够杀人的话,甄谨恐怕早死了不下万了,周围气氛凝重的仿佛就连都空气都凝固起来了,就连呼吸都费力。

除了甄谨,每个人手上都握着武器,虽然良莠不齐,可总归比赤手空拳来的强吧。可是即使是这样,那群人在见识了甄谨的身手后,也不敢有任何的轻举妄动。

“若是单打独斗,恐怕是斗他不赢。不如我们一起上,累也累死这个王八羔子。”不知道是谁率先开口的,可是却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同。

“杀啊。”周围的人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武器,狠狠地像甄谨砸过去。

即使看见这么多人冲了过来,甄谨的脸色也没有改变丝毫,依然是淡淡的,就连眼神都没有丝毫的波动。好像自己面对的不是厮杀,而是小桥流水人家。

虽脸上还是一脸的淡然,可是甄谨的动作却不慢。他一个鹞子翻身,便躲过了身边人得偷袭,甚至还借力打力加倍的还了回去。不过两三下的功夫,便成功的让三分之二的对手都失去的还击的力气。

若是一个人之超过你一点,那么你会嫉妒,甚至是怨恨他。可是若是超过你极多,甚至是难以望其项背了,那么你只会羡慕。人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是谦卑的,更何况是足以致命的力量。

还能够站立的人都默契的选择退到一边,远远地躲开这个杀神。这个家伙太可怕了,若是说这里的其他人只是丧失了人性,那么这个人根本就不知道人性是何物,他不过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杀人机器罢了。

“啪啪啪。”突然应该是门口的位置传来一道亮光,破开了层层的黑暗。突兀掌声响起,就像是万花丛中突然出现了一颗大树,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门前进来了一个穿着青衣大褂的男人,他脸上带着笑意;似乎毫不掩饰对甄谨的欣赏。男子的步伐虽不快,可是看起来极为庄重,一看就是为官多年的老油条了。

“张大人。”周围的人看见男人,都往后退了一大步,低着头,缩起脖子,给男人腾开空间。

甄谨心里知道,这个所谓的张大人。就是张彬知。他是显策手下的第一爪牙,听闻也是害死朝凤母妃的幕后推手,甄家之所以覆灭的如此之快,恐怕他也助力不少。

想到这里,甄谨的牙就不住的咬紧,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可是就在甄谨快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耳边突然冒出了朝凤的临走前留下的话:

“你以为杀掉甄家是谁?是残暴的匈奴人 ?'…'是昏庸无道皇帝?是那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其实都不是,是这个残酷的社会。适者生存,不适者死亡。甄家固然为国为民,可惜你为的国可曾护你?你为的民可能救你?既然都不能。那么为何不现实一点,只为自己?”

当时的自己很诧异,甚至是完全无法理解朝凤的思想?她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资格这么说?她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公主,久居深宫,哪里会知道自己的经历?

甄谨还记得,面对自己的反驳,朝凤并没有语塞。她只是轻轻地笑了笑。然后放自己离开了自己养病时暂居的红楼。

“你还会回来的。”临别时朝凤是这么说的,语气很笃定“若是你不甘,就到红楼吧,不过到时候,你的灵魂就属于我了。”

记得当时自己是不屑这个,相反。还赌气一般的发下过誓,绝不回头。可是现在呢?甄谨自嘲的摇摇头,自己去过军神府。这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地方,现在的野草及膝,是远近闻名的‘鬼屋’。就像是生了锈宝剑,再不见当年锋芒。

百姓的忘性比自己想象的大,曾经万众瞩目的军神。现在却不过是茶余饭后闲磨牙的谈资罢了。不过就算是闲得无聊扯淡,说的也不过是甄家叛国的事情罢了。

自己当时是多么想拉住他们。告诉他们不是这样的。甄家只有战死的魂,没有苟且偷生的人,甄家出来没有背叛过大夏,哪怕最后知道了自己为之奋不顾身的国家要抛弃自己了,也从来不曾不愿一句。

可是自己终究什么都没有说,在甄家被满门抄斩的那一天,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军神甄谨了,甚至自己连以真面目示人的机会都没有了。那么自己要辩驳,又要辩驳给谁听呢?

可即便是如此,自己的心里从来不曾甘心。日子过的越平静,心里的血脉就越加翻腾。自己现在的安定,是家族用鲜血换来的,这叫自己如何睡得着?又叫自己有什么脸面睡着。

就如朝凤预测的那般,自己还是回到了红楼。自己回去的那一天,那个曾经接待过自己的侍女笑着看着自己,仿佛早就猜到了。原来自己的挣扎就是一个笑话吗?

“果然英雄出少年啊。”张彬知笑了笑,走到甄谨的面前“少侠好身手啊,不知道少侠是什么来历?”

哼。甄谨在心头冷笑了一下。不知道?早在报名前,便有人详细的盘问过一切了,他哪里会不知道,不过就是在试探自己罢了。

“在下甄谨,无字,无号,无名,无派。不过是一个乡野村夫,所学的武艺也是有信遇见的一位隐士所传授的。我听闻只要能够打赢,便可以入朝为官,扬名乡里。”甄谨抬起头,好叫张彬知可以看清楚自己,期间眼睛里似闪过几分的贪婪“不知道大人有什么吩咐没有?”

张彬知点点头,这个甄谨所说的,倒和自己的调查区别不大。但是自己总感觉还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怎么?难道我听见的都是谣言吗?”甄谨做出一副难以相信的失望样子“我还因为真的可以衣锦还乡呢,看来是我多想了。既然这样,到不如归去。”

见甄谨真的要走,张彬知也急了。显策已经很不耐烦了,若还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只怕倒霉的就是自己了。那到不如把这个甄谨送上去,就是真的有什么乱子,也伤害不到自己啊。

“等一等。”张彬知开口“我不过是听见你和之前叛贼甄家公子一个名字,惊讶了一下罢了。既然你本领如此大,那就留下吧。”

甄谨点点头,跟着张彬知走去。虽不知道朝凤为何要自己混入,但总算是没有辜负她了。

第四十五章 大司命

夕阳落山不久,西方的天空,还燃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那若隐若现的红光,暧昧的把天空染成了淡淡的紫色。

朝凤在窗边站了很久,久到他的身子都失去了温度,就到太阳完全不见了,她才像反应过来一般,收回手,回到室内。

清露捧过一盏热茶,递给朝凤“娘娘先暖暖吧,要说这天也真是怪的很。白天还热的和盛夏似的,可是这天色一暗下来,就冷的不得了。不过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这里都萧瑟的厉害。”

“天色不早了啊。”朝凤低下头,算了算时间,也该到莫离下朝的时候了。“清露,扶我去西边的望月楼吧。”

走出房门,扑面而来的寒风吹的人忍不住一哆嗦。和大夏寒风的湿冷不同,西北的风就像那里的人一样,是极其直接的。猛烈的风吹拂在脸上,把发丝吹的高高的飞扬了起来。

“主人。”狼奴看着朝凤,轻轻地叫道。

自从到了匈奴后,狼奴整个人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变的更加的敏感,也更加的多疑。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不论多晚,不论多冷,他都一定会一直守在朝凤寝宫门口。若是朝凤要出门,他必定步步跟随着,就像是护着狼崽的母狼,寸步不离。

对于狼奴的反应,清露实在是觉得他是在杞人忧天。以殿下的身手和心思,若是真的有哪个不开眼的敢来招惹,那还不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那里需要。若是真要保护,他还是好好地保护自己吧。

朝凤看着狼奴,轻轻地点点头,默许了他的靠近。事实上就是不默许也没有用。若是自己表现出厌烦了,狼奴也不过是离远些跟着自己。

看着狼奴左顾右盼的眼神,还有他那死死绷紧的身子,朝凤有一些无奈的叹息了一声。果然,他是在害怕吧,虽然他从来不曾说过,可是就是猜也猜得到他以前在匈奴过的是怎样的日子。即使害怕也要保护自己吗?看来自己真的没有选择错啊。

突然,狼奴的瞳孔激烈的收缩了一下,眼睛死死地的盯住西北方向不动,喉间还不时传来呜呜的的嘶叫声。若是狼奴像真的狼那样。又那么多的狼毛,恐怕它们早就竖起来了。

脱下人皮面具的狼奴是极为俊俏的,可是现在。那张可以引得无数闺中小姐茶不思饭不想的脸,却狰狞的扭曲成了一团,看起来就像是在忍受什么极大的痛苦。

虽然狼奴做出的样子极为凶悍,可是朝凤却能感受到他的颤抖,甚至若是仔细倾听。还能听见他上下牙齿碰撞的声音。

他在害怕!几乎是不需要任何考虑,朝凤就敢肯定。狼奴的表现实在太奇怪了,就是初遇时,他被自己吊在房梁上,也从不曾有过如此剧烈的反应。即便是来了匈奴,他要是第一次这么强烈的表现出心中的恐惧。

顺着狼奴的目光看过去。朝凤却并没有看见上面洪水猛兽,在那里只有一个男人,一个看上去极其古怪的男人。

男人穿着宽大的黑色斗篷。斗篷是连帽的,宽大的帽子成功的把男人的脸全部都遮住了,之露出了一个苍白的下颚。男人的个子十分的高挑,几乎比莫离还要再高半个头。可是与之极不协调的是他的身材,男人特别都瘦。就像是只要一阵微风,就可以把他吹倒一般。

要知道匈奴崇拜的是力量。每个男人都拼命的锻炼这自己,好叫自己更加的结实,更能得到关爱和重用。像他这样的身板,莫说是和匈奴的男子比了,就是连一般的女子都比不上。

要知道,莫离赐给自己的卓玛,卓雅可以毫不费力的,一只手拎起一个半个成年男子高的,装满水的木捅。而且她们还走的一脸轻松自在。要知道她们在匈奴的女子中是还算是瘦弱的呢。

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莫说是叫他像卓玛,卓雅她们那样拎水了。恐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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