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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文艺时代-第1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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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见外了,叫我兵兵就好,你们坐。”丫头始终保持一副得体的微笑。

    这俩人,男的叫赵增乐,女的叫时雷英,都是自由撰稿人,此番受现代出版社所托,过来谈出书的事儿。

    话说范小爷最近忙得很嗨皮,出传记,出写真,出唱片,全是副业。

    后一个是她主动要求的,前面俩个却是出版社找上门,起初还有点犹豫,但老爸老妈一撺掇,也就半推半就应承了。

    实际她特得意,这证明自己大红啊,二十锒铛岁便可以出传记,还有人巴巴的贴钱,专门跑去西班牙拍写真集。

    简直虚荣心爆棚!

    不过面子还是要做足的,表现的得非常谦和,以及善解人意。

    “今天时间紧,我就带了些小时候的照片。”

    丫头翻开文件夹,一张一张的指给他们看,最后落到一页稿纸上,略显羞涩道:“这是我写的序,呃,我书读得不好,作文也差劲,但我是认真写的。”

    “哎哟,不错啊,挺有真情实感的。”时雷英扫了几眼,不由笑道。

    “对,读者想看的就是真实性,确实不错。”

    赵增乐也捧场,随即收好文件夹,道:“这个我回去整理一下,今天就是做个初步了解,因为我们要进行大量的采访和资料收集,才能达到一本书的厚度,以后还得多多麻烦你呢。”

    “嗯嗯,好说好说,虽然我很忙,但我会尽量配合。”

    丫头开了句玩笑,又道:“其实我有点自己的想法,就是围绕一个主题来写,可又没有什么具体思路。”

    “呵,你不用着急,这个得把资料收集完全,再把大纲的脉络理清,才能确定主题。对了,你父母亲知道这件事么,我还想采访他们一下。”时雷英问道。

    “知道啊,他们就住在这儿,随时欢迎你们过来。”

    范小爷说完,忽转了转眼珠,带着丝古怪的笑容道:“哎,那你们要不要去问问我男朋友?”

    “啊,可以么,他会答应采访?”对面俩人一听,皆是面露惊喜。

    因为那货从柏林回来后,就特么上过一次《鲁豫有约》,余下的媒体全部扑街,已是圈内公认的难搞。

    “他敢不答应!”

    丫头差点拍桌子,道:“不过他嘴笨,要是放不出屁来,你们就让他写,反正得抠出点东西。”

    “……”

    俩人汗了又汗,刚才还是温婉淑女,怎么瞬间就变泼妇了?

    其实她就是想看看,褚青如果处在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会咋评价自己。

    随着太阳愈渐垂落,几人也聊了将近两个小时,感觉非常愉快,甚至到后半段,已到了无话不谈的程度。

    而八点钟左右,路小佳却颠颠来了一趟,为给老板送衣服。

    范小爷没外道,说等下还要去见朋友,商量制作专辑的事情。接着又巴拉巴拉,说这是自己的习惯,去不同场所见不同的人,一定要配上合适的服装。

    时雷英瞧那件稍显正式的小黑裙,对她的做法表示赞赏,顺口问了句:“那你在什么地方换衣服?”

    “在车里喽。”她理所当然道。

    “……”

    一时间,两位笔者竟然有些感慨,取得成功的人果真都不易。

    可下一秒,这种感慨立马烟消云散。

    只听“咣啷”一声,范小爷随意往窗外瞄了一眼,紧跟着就跳起身,还磕了下桌子,但顾不得疼,溜溜蹲在了沙发侧面。

    路小佳更迅速,早闪到了大厅的立柱后边。

    留在沙发上的俩人莫名其妙,顺着她目光望去,见窗外是一位中年男人的背影,右手还牵着个三四岁的小孩儿。

    直到他们远去,范小爷才回到座位,简直心惊肉跳的,道:“那是我爸和我弟,我骗他说我回剧组了。要是让他看到,肯定又得跟我妈打小报告。”

    “噗哧!”

    时雷英不禁失笑,又恍然发觉,眼前这个看似成熟的小姑娘,毕竟只有二十二岁。

    ……

    吴克波,背景未知,据说相当牛掰。

    他早些年闯荡日本,在商界和娱乐圈积累了大量人脉。1998年,他又标上了小室哲哉,俩人合伙开了家公司,主要以音乐制作为业务。

    但很可惜,公司并没有搞出什么有影响力的新人或作品,反倒借着音乐名头圈钱的迪斯科是一家一家的盖。

    2000年左右,吴克波回国,首站定在了魔都,同样跟人合伙成立了一家娱乐公司。这人比较低调,有实力却不张扬,懂得广积粮的道理。

    这几年小打小闹的混着,实际在暗暗铺摊子,以便一鸣惊人。唯一大手笔的投资,便是那部曾经红到爆的电视剧《粉红女郎》。

    很简单,因为他女朋友叫陈郝。

    没错,就是那位一直想捧但没捧上去,被范小爷干掉了一次又一次的的陈郝。

    理论上,女朋友的仇人就是自己的仇人,可这位不同啊,人家喜欢新鲜感。

    晚九点多钟,某家会所门口。

    丫头下了车,踩着双8cm的高跟鞋,哒哒哒的走了两步。随即又转身,嘱咐车里的叶开,道:“要是超过十一点,我还没给你打电话,你就安心睡觉吧,我自己回去。”

    “好,明白。”叶开点点头。

    “姐,你真不用我陪着啊?”

    路小佳却从后座探出脑袋,满脸担忧的问道。

    “哎呀不用,我是去谈正事,你回家好好歇着吧。”范小爷摆了摆手,颠颠上了台阶。

    这俩月以来,她减肥减的很有效果,腰间和腿部的赘肉至少去了十斤,加上本身个子又高,实打实的一位窈窕美人。

    尤其她的皮肤特白,被窄窄的小黑裙一勒,显得愈发水嫩动人,就像块香喷喷的肉一样。(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五章 情*人范(3)

    “请出示您的邀请函!”

    “喏!”

    范小爷随手甩出一张红帖子。

    门口那服务生看了眼,立即道:“您的包厢在三楼,这边请。”

    他说完,并没有闪开,而是头前带路。

    范小爷撇撇嘴,跟着对方上到三楼,又拐过一段回廊,便来到间大大的厅堂,左右各有一条通道。

    “您往右边,最里面就是。”服务生停下步子,躬身指引。

    “嗯,谢谢。”

    她摆摆手,随意打量着四周,见此处都是素色的底子,图案鲜亮,格式清新,很显出那么一股舒坦味道。

    “还不错。”

    她表示赞赏,又高又细的鞋跟点着地面,发出嗒嗒嗒的脆响。

    “范小姐?”

    可刚走了几步,身后就传来一声不确定的轻唤。

    她转头,见一个穿白裙子的姑娘正站在不远处,似乎刚从洗手间出来。

    “你是,刘沁?”

    范小爷也没啥谱,待得到对方的肯定后,顿时变得兴奋异常,连忙凑到人家跟前。

    “呀,真是你,我早就想认识你了!”

    “你好,我……啊!”

    刘沁本想握握手,谁知那疯丫头一下把自己抱住了,贴得死近死近,胳膊还勒的特紧。

    “我可喜欢听你的歌了,你上次那张《你明明爱我》,我买了三十本,看谁送谁!”

    丫头咧嘴大笑,差点把人家举起来,半响才松开手,道:“哎,你们都到了么?”

    “呃,我们也刚到不久。”

    “那就好,我还怕你们等我呢。来走吧。”她熟练的握住小手,拉着姑娘一起到了包厢门口。

    “……”

    刘沁一脑袋黑线,对这货的自来熟十分心塞。

    那包厢很大,不似传统吃饭唱歌的布置,反倒像沙龙。几张软皮沙发不规则的摆放,另有三张小几神奇的占据了空间,让任何相邻的两个人一伸手都能够到。

    没太多的食物酒水,只有会所自己调的鸡尾酒、果盘和数份小西点。

    这就是朋友小聚的地方,此刻已坐了五六个人,正在低声闲聊。见她们推门进来,呼啦啦的全部起身。

    居中一位是个中年男子,头发稀疏,眼睛细小,笑得眯成了一条缝,道:“范小姐总算大驾光临,欢迎欢迎!”

    “哎哟,吴总,您叫我兵兵就好。”

    “哈哈。那你也别见外,叫吴总太客气了。”

    “那,吴叔叔?”丫头眨了眨眼睛,故意逗闷子。

    “噗哧!”

    全场都喷了。

    吴克波也摸了下头发。无奈道:“我有这么老么?”

    说着,又转向其他人,道:“为了请兵兵一见,我可是三番五次的下帖子。今天还是托你们的福,她才肯赏脸。”

    “啧,瞧您说的!”

    范小爷半开玩笑。半解释:“我下午刚跟出版社谈完事,晚上就跑这来了,明天还得赶回剧组拍戏,我是真没时间,可不是耍大牌啊!”

    “就是耍大牌,你也当得起。”吴克波笑道。

    “我可不敢当,在座的众位老师才是大牌,我就是小学生。”

    丫头把姿态放的很低,没着急坐下,而是一个一个的去弯腰拜见:

    陪在吴克波身侧的那位,叫黄晓茂,极其低调的大前辈,当年校园民谣的发起者,目前任火鸟台的音乐总监。

    左边戴眼镜的精瘦哥们,叫李伟菘,不用多介绍,大名鼎鼎的家伙。

    右边黑黝黝的粗壮汉子,叫窦鹏,同样不用介绍,因为周公子而更加大名鼎鼎。

    最边上穿着长裙的知性女子,叫文雅,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女填词人。

    至于刘沁,则是非常有音乐质感的全能才女,多种风格信手拈来,只是名声不显。

    这五位,便是吴老板划拉的制作班底,其中刘沁和文雅,属于范小爷指名翻牌的。不要小瞧这几个人,背景复杂着呢。

    特别是李伟菘,很少为华纳以外的人制作专辑,吴老板能把他拎来,肯定费了大力气,丫头自然也心知肚明。

    前阵子,与其说是程颖找到了吴克波,还不如说是吴克波主动凑上门的,而且热情得古怪,拍胸脯包下了整张专辑的制作发行。

    起初的沟通阶段,完全由程颖和那位商业主管负责,范小爷并没露面,只是不断的提要求。

    老实讲,她就没怎么看上那破公司,所谓的日本背景,那就是蛋。但人家态度特诚恳,加之人脉广泛,还不好意思直接推掉。

    可谁成想,不温不火的吴老板能量大得很,你要刘沁我就找刘沁,你要文雅我就找文雅,你要金牌制作人,OK,我立马就找来了李伟菘和黄晓茂。

    于是乎,范小爷有点傻眼,没办法,只得进入签约阶段,今天便是来认识一下,顺便谈谈对专辑的想法。

    其实呢,她老觉得不安稳,这世上没有凭白无故的好心,对方肯定有所图谋,但究竟是什么目的,自己又琢磨不透。

    …………

    “我小时候学过七年钢琴,四年长笛,平时也喜欢唱歌,但之前没想过出专辑,总觉得这是件挺严肃的事。”

    范小爷斜倚着沙发,白嫩的手指兰花般托着杯底,冰蓝色的酒水在里面微微晃动,继续道:“应该从,从年初开始吧,我就忽然觉得,哎,我的生活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人生好像进入到某个新阶段。所以我就想,我一定要把它记录下来,留给自己也好,给影迷们也好,就当是一段值得纪念的回忆。”

    或许是环境因素,大家都显得非常松弛,没有古板端坐,全歪歪扭扭的。

    黄晓茂和李伟菘是专辑的两大总监,需要掌控整体的风格以及叙事脉络,故此听得最认真。文雅负责主打歌的填词,窦鹏、刘沁则要根据歌手的心境,写出相符的作品。

    “我希望将我所有所有的一切,包括父母的故事,我自己的成长经历,对未来的幻想,对生活的感悟,还有我们俩之间的爱情,通通都放进去。可以不是纯粹的流行曲风,但是要自然一点,清新一点。”

    范小爷讲完,脸上略微忐忑,道:“呃,各位老师,我不是异想天开吧?”

    “没有,我觉得很有意思,当年的校园民谣就是这样,讲自己和身边的故事。只不过这也是流行曲风,除非你想做民乐或古典乐。”黄晓茂先开口道。

    “呀!”

    丫头瞬间害羞,捂着脸特难为情,过会才抬起头,道:“我不懂装懂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没关系!”众人纷纷笑道。

    “不行不行,让老师们见笑了,我自己罚酒!”

    她二话不说,倒满一杯酒,仰脖就干了。

    大家不禁神情微妙,虽然他们头回碰面,可这样的姑娘谁不喜欢?

    “兵兵,你既然想要这种叙事风格,那我们就要多多交流,或者你也可以参与进来,我们一起研究怎样写才好。”文雅道。

    “那个,我文笔太烂了,不过你放心,我以后会经常去烦你的。”

    范小爷说完,又转向刘沁,笑道:“还有沁姐姐,我也会去烦你的。”

    “……”

    刘沁无语,觉着这丫头特像大尾巴狼,一不小心就会被吃掉。

    吴克波除开场讲了几句话,始终没言语,此刻才问李伟菘,道:“你预计周期要多久?”

    “曲目你想要多少?”对方反问道。

    “十到十二首。”

    “那我们最少要准备三十首才够用,如果收歌顺利的话,半年就OK,如果不顺利,那可能一年,甚至更久。”李伟菘耸耸肩。

    “嗯,质量优先,不必着急。”吴老板点头道。

    而那边,范小爷暂且休息,正靠着刘沁,捧着块西点吃啊吃。她不饿,就是馋嘴,一会功夫就消灭干净,又四处瞧了瞧,诡异的停在窦鹏身上。

    所有人里面,她最感兴趣便是这黑胖子。

    她总想吐槽周逊的奇葩审美,可想想算了,免得把老公栽里头。不过呢,逗逗他还是挺乐意的。

    “哎,窦鹏哥,你有什么建议没有?”

    那胖子慢吞吞的瞄了她一眼,道:“我建议你找个声乐老师,最好从咬字和发音开始学,至少要学两个月。”

    范小爷倒愣了,道:“我觉着我唱歌还,还挺凑合啊。”

    “你那是唱KTV,等你真正进了录音棚,你就知道唱歌有多了不起。”他语气比较严肃。

    “呃,好,我记下了。”她暗自撇嘴。

    总的来说,几人聊得还算愉快,一直坐到了午夜,大家肚子又饿了,于是叫吃的。吃完还没散局,又开始唱歌。

    范小爷属于麦霸级的,平时得瑟还成,但跟这帮货比,那就是个渣渣。她只吼了一会,便抵挡不住,溜溜的回到座位看他们撕比。

    旁边则是吴克波,他年龄最长,许是精力不支显得有些困倦,正歪在沙发上小憩。

    丫头本没在意,可他忽然就睁开眼,貌似随意的问了句:“对了兵兵,你们和华谊是两年约么?”

    “对,是两年。”

    范小爷不由一怔,可也没问他怎么知道的。

    “嗯,两年……”

    吴老板眯起眼睛,又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似在喃喃自语:

    “是个好时候。”(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六章 情*人范(4)

    褚青再一次确认,自家老婆很能折腾。

    你说你做唱片就算了,纯当玩票,还能圈点粉;摄写真集也算了,美嘛,趁年轻总得留个纪念。

    可那传记是什么鬼?

    拜托,你个22岁小屁孩出哪门子传记啊!还搞得俩撰稿人巴巴的打电话来香港,说要采访。

    采访个锤子!褚青真想不理,可人家早有准备,说你家老佛爷发话了,知道你丫嘴笨,准你用笔写。

    好吧,他还不敢不听,否则范小爷妥妥杀过来,瞬间死无全尸。

    于是乎,这货最近除了拍《忘不了》,拍新款西装广告,拍刚接的一个手表代言,余下时间全交给了那篇作文。

    若说写字这回事啊,他一向粗糙、闷拙,勉强能保证文理通畅,好听点叫平实朴素,难听点叫臭不可闻。

    从小到大仅有的一次开窍,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

    当时的题目叫《公园一角》,呐,三十锒铛岁的家伙们都很熟啦!老师头天留的作业,第二天上课就抽查,让学生站起来念。

    前面两个小盆友念完,老师便做点评,说写文章啊,要委婉含蓄,少些直白,尽量不用什么“我看见了”,“我听到了”,“我感觉”之类的东西。

    忒肤浅!

    然后哩,褚青难得的聪明一回,低头瞅瞅自己的文章,好死不死就有一句:“我看见了小溪里的水,非常非常清澈。”

    也不知怎么的,或许是神灵附体,丫突然就圣光闪现,刷刷几笔改成了:“清澈的溪水见底,各种形状的鹅卵石映衬在粼粼水纹中。”

    而刚改完,老师马上点到他的名字,这货站起来咔咔一读。哎哟,那叫个酸爽!这辈子都没如此伟大过,妥妥得了朵小红花。

    可惜啊,两世加起来就那么一次,堪称人生巅峰,到现在还回味无穷。

    哪像这会儿,特么的两口子比着看谁文笔烂,听着就心酸。

    ……

    范小姐忽然让我写篇东西,不少于一千字,我很为难。因为不擅长这个,何况还是一千字,以前上学都是写八百字的。

    我实在没办法,所以开头才这么啰嗦。

    其实我知道,她就想看看我对她的评价,平日里太熟了,有些话不好意思说。而以这种方式呢,就算说坏话,她也不会打我。

    我们认识有六年了。拍还珠哪会,她还是一只土里土气的柴禾妞儿,现在却变得更高,更胖。更白嫩。

    她一直都挺成熟的,很会处理人际关系,在剧组里非常讨巧。你可以不喜欢她,但起码也不那么讨厌。

    这并不是俗。或者势利,而是一个16岁就扎进演艺圈的小姑娘不得不拥有的生存本能。

    可她终究是个很善良的姑娘,因为我那时什么都没有。还比她大了五岁,这样我们也能走到了一起,并且携手五年。

    这种感觉就像,就像一朵雪莲花开了。

    生活中我对她照顾比较多,但我们的感情基础是她打下的。从这点看,我付出的东西都可以复制,她付出的东西,却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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