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九撩军夫-第2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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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找了一圈没找着人,有些不好意思地出来了。
“娇娇怕是还没回来,要不然你自己进端个板凳坐着等。她应该一会就回来了。”秀秀要赶着去坐车,就把蓝袄子递给领路的男人。
“这是余娇娇要做的袄子,我做好了。”
男人一边问多少钱一边掏腰包,秀秀说了数目之后,他又为难地道:“嘿嘿,我没那么多钱,要不然,你还是等等娇娇吧?”
秀秀犹豫了一下,刚想说,那就算了吧,男人已经快步跑出了院子,“我出去找找她,你稍等一会儿哈。”
秀秀无奈,四处看了看,就打算把袄子放到屋门打开的那间房里去。
她轻手轻脚地走进去,把棉袄子放到屋里的一把椅子上。
就在这个时候,她听到屋里有一个人的呼吸声音。
声音是从床那边传来的,她扭头一看,老式的木床上罩着蚊账,里面影影绰绰的,隐约能看到床上躺了个人。
她突然想起来,刚刚那个人说余娇娇喜欢藏着让人找,或许床上的人就是余娇娇。
秀秀就告诉床上的人:“袄子我做好放在椅子上了,你一会儿自己试试。我赶时间,得走了。”
床上躺着不动的人突然颤抖了一下。
第七百三十三章 误会
王丰收突然睁开了眼睛。
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他死了吗?
可这明明是张陌生的床,胸前还剧烈的疼痛着,他一抬手,还发现手腕处扎着针。
死了就不痛了吧?
不管是身体上的痛,还是心里的痛,应该都不会痛了吧?
所以,他应该还活着。
他张了张嘴,终于发出了一点声音。可这声音把他自己也吓了一条,嘶哑得不像话,像是勺子在刮着砂锅底,十分的刺耳难听。
“水,水。”他极需要喝点水。
秀秀听到床上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吃了一惊,听到他说要喝水,她咬了咬牙,决定先给他端碗水来喝了再走。
这个人先前一直躺着一动不动的,声音也这么难听,应该是生了很重的病。那个余娇娇不在,也不知道啥时候回来,她不能让这病人渴死去啊。
“你等着,我这就给你端水去。”秀秀轻轻地说。
王丰收浑身一震,这个声音……怎么那么像他的秀秀?
秀秀已经走到了门口。
王丰收使劲了全身的力气,扭头看向外头。
暮色渐合,蚊帐遮住了他的视野,可站在门口的那个女人,无论是身形还是声音,都和秀秀一样。
王丰收想喊秀秀,可是太着急了,用力过猛,胸前的伤口裂开了,痛得他说不出话来。
秀秀,秀秀,别走!
晕厥过去之前,王丰收一直在想,秀秀,别走,不要走了。
秀秀在厨房的水缸里取了水,端着水碗小心翼翼地往王丰收所在的屋里走。
余娇娇从院外窜了进来,看到秀秀就笑着跑了过来。
“秀秀,你怎么在这儿啊?衣服这么快就做好了?”
“是,我有急事要离开,就给你赶着做出来了。对了,屋子里那个生病了的男人要喝水,你回来了,你就端过去给他喝啊。”秀秀把水碗递给余娇娇。
余娇娇点了点头,脸突然红了。
秀秀是过来人,笑着问她:“屋里那个人,是你的心上人?你做新衣服,就是为了穿给他看吧?”
余娇娇点头,端着水碗进屋,撩开蚊帐,把王丰收扶了起来,一点一点的倾斜水碗,喂他喝水。
秀秀站在院子里,仰头看着渐渐黑下来的天,轻轻地叹了口气。
余娇娇喂了一点水之后,就把蓝袄子拿来套在身上试了试,大小正合适,她高兴地拿了钱出来,递给秀秀,一个劲地说谢谢。
秀秀接过钱,拉了余娇娇的手说:“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我走了。”
秀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正和村。
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我对所有有情人的祝福,也是对我自己的祝福。
丰收,我来找你了。
王丰收再次醒过来时,发现有人正在脱他衣服,他下意识地就想喊,结果那人压住了他,“别动弹,你的伤口裂了,我得重新帮你收拾一下。”
王丰收扭头往外看:“把蚊帐弄开,我看不清楚外面。”
“现在刚开春,天气还不暖和,打开屋门是为了通风透气,可是挂上蚊帐还挂一层防风膜,是为了你好。你这会儿最重要的事就是躺着养好伤,要看风景,等你好了,可以慢慢看。”
“女人,之前在这屋子里的那个女人哪儿去了?”
女人,余娇娇?
宗缜怔了怔,王丰收这模样,这么着急的找余娇娇……
该不会……王丰收也看上了余娇娇吧?
宗缜问:“你找她做什么?她这些天一直照顾你,觉都顾不上睡,我瞧着她眼窝都陷进去了,刚刚赶她睡觉去了。”
“她还在,没走,太好了。”王丰收高兴地说。
“你喜欢她?”
“是啊,喜欢。”
宗缜高兴地告诉王丰收:“她也喜欢你。等你好了,我给你俩作主,就把事儿办了。”
王丰收定定地看着宗缜,“你怎么知道她喜欢不喜欢我?”
“她跟我说过。”
王丰收放下心来。
秀秀没走,秀秀还说她喜欢他,世上有什么事,能比得上这一刻幸福啊?
秀秀睡着了,他见不着人,现在也没精神,声音也很难听,怕是会吓到秀秀。
“医生,我这声音什么能好听点?”
“多睡多养少动,过几天就好些了的。你的恢复能力很强,身体也很壮实,只要配合治疗,好好休养,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
多睡多休息,他想好就一定要听医生的。
王丰收感觉这一切美好得就像个梦一样。
他慢慢地闭上眼睛,心满意足地念着秀秀的名字,再次睡过去了。
宗缜叹道:“早知道,镇静针都不用打的。这娃好像听进去了我的话,自己也愿意好好休养。”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人来招待所找徐卫国,说是在火车站看到一个长得像苏秀秀的女同志,昨天晚上从锦官城买了一张火车票,票是去昌都的,开车时间是今天上午上午十点。
徐卫国有些惊讶,苏秀秀要离开眉山去昌都?
而王丰收是从昌都走出来的。
这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苏秀秀是去找王丰收的。
她的心里,可能并不是没有王丰收的。
当年的事,可能另有隐情。
所有的一切都证明了一个真相。
贺胜利从一开始就在说谎。
苏秀秀明明还活着,他却一再告诉王丰收苏秀秀已经死了。
娜木湖的车子和尸骨应该都是为误导王丰收提前放置的。
贺胜利如此处心积虑的要分开王丰收和苏秀秀,那么代表他其实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对苏秀秀只是想睡睡的感觉。
他对苏秀秀的占有欲,丝毫不比王丰收少。
他喜欢苏秀秀,甚至可以说是爱上了苏秀秀。
可苏秀秀,应该并不喜欢贺胜利。要不然,她不会去昌都。
徐卫国立即决定,去火车站追苏秀秀,告诉她一切。
吉普车在山间奔驰,徐卫国跟林小满商量,“反正这是要回锦官城,你这颠来倒去的也头晕得厉害,到了锦官城我就把你放下,你和燕十一去找王红梅,喜欢在胖嫂家住就在那儿住着等我,不喜欢就回九里屯。”
林小满皱眉,反问徐卫国:“是不是去找苏秀秀这一趟,会遇上什么危险?我们明明都说好了,秀秀和王丰收团聚之前我俩都不分开的。”
“苏秀秀要去昌都找王丰收,如果贺胜利知道了,肯定不会坐视不管的。”
第七百三十四章 陪葬
林小满的武力值为负值,为了怕给徐卫国增加负担,她只能同意徐卫国的提议,和燕十一先去胖嫂家落脚等着。
徐卫国赶到火车站的时候,火车刚刚开动,他爬火车的技术十分娴熟,直接窜上了火车顶,然后一个倒挂金钩,从一截车厢的窗户里钻了进去,挨个儿的搜。
开往昌都的火车,每天只有两列,一列是早上十点,一列是晚上九点。
秀秀昨天赶到火车站的时候,错过了九点那趟车,所以才改买了第二天的票,昨天夜里,她在候车室的椅子上坐了一夜。
如果情报没出错的话,找到秀秀是轻而易举的事。
可是徐卫国却没能找着人。
整个火车车厢他都走遍了,愣是没见着苏秀秀。
他脸色一变,想到一种可能性。
苏秀秀,没上这趟火车。
她买了票,却没上车,只有一种可能性。
她出事了。
要么被贺胜利暗中使人带走了,要么就是出现了其他意外事故。
如同林小满来天山那一次,半道上有人下了黑手。
徐卫国只得在新津站下了车,找到了火车站的控制室,直接把电话打到了贺家。
电话一直没人接,徐卫国一直不停地打,几分钟后才有人把电话接了起来,电话那头只喂了一声,就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和嘈杂声,像是有许多人在慌乱地跑动。
“我是徐卫国,我找贺胜利,叫他立刻过来接电话。”徐卫国不耐烦地道。
接电话的人颤抖着声音回答道:“二少爷受伤了,被歹人刺了十七下,肺叶还被削掉一块,生命垂危,正在军区医院抢救。你要是有急事,打电话找大少爷吧。”
十七处伤口,肺叶削掉一块,这伤情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
徐卫国只略略一想,立马就记起来,王丰收当初的伤情报告上就是这样写着的。
贺胜利的伤几乎和王丰收如出一辙。
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性,一就是伤王丰收的和伤贺胜利的是同一个人,作案手法一致。另一种情况就是有人照着王丰书的伤重伤了贺胜利,替王丰收复仇来了。
徐卫国觉得第二种可能性最大。
“你说贺胜利是被剌出十七个伤口的?”
“是,医生说是一种尖锐的武器弄出来的伤口。”
徐卫国听了这话,就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卤煮老人好像是个使剑的高手,只有剑的人才习惯性的刺人。
卤煮老人背走王丰收,一路向北,突然又回到京城用以彼之道,还治彼身的手法,重伤了贺胜利。
一定是有什么东西激怒了他。
徐卫国叹了口气,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王丰收可能出现了什么意外,刺激到了他,他才会折回来伤人。
“抓到行凶的人了吗?”徐卫国问贺家接电话这人。
“没有,那个人伤了人就逃窜了,公安那边出动了几个大队都没把人截得住。不过,卫戍区警备团也出动了人马全城搜索,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会被抓住。”贺家这人恨恨地说。
徐卫国唇角微微上扬,对于他这种说法,有些不以为然。
如果不是出现什么意外,卤煮老人被抓到的可能性极低。
只是,因为贺胜利突然重伤,苏秀秀的去向就暂时没办法从他口中得到答案。
但是以徐卫国对贺家人的了解,苏秀秀绝对是落入了贺家人的手里,不是贺铭章出的手,就是贺胜利的老子贺爱民把人控制了。
贺胜利危在旦夕,他们可能是想让苏秀秀去见贺胜利最后一面。
徐卫国只得临时决定,回趟京城。哪怕单单只为了找到苏秀秀,他也必须走这一趟。
徐卫国刚准备挂电话,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又快速的响了起来。
“徐卫国?据我所知,你跟我家胜利平素里走得并不亲近,相反还有些不对付,不知道你打这通电话的目的,是想通过胜利确认什么事?”
徐卫国握着电话,目光停留在电话绳上头。这个声音,听过的人就难以忘记得了。何况,这个声音的主人,并不是能让人容易忘记的主。
贺家最可怕的一个人,贺铭章。
逃过了唐山大地震,在灾后重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而被调回京城任职,然后一步一步稳扎稳打,年仅四十一岁就身居高位。
他的妻儿,据说因为经历了那场地震,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是傅经年的常客,治疗了十几年依旧呈半废状态。
他的名声,就算远在九里屯的徐卫国也时有耳闻。
这是个做事滴水不露,一出手绝不可能留情的男人。
徐卫国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不敢再用松懈的态度对待他。
贺铭章这个人相当厉害,说错一句话,他就能见微知著,推测出你的动机。
“贺部长说话太客气了。我确实和贺胜利不亲近,说不对付还算是客气了,贺家没有什么事能瞒得过你的耳朵,我们姓徐的和姓贺的早就已经生了嫌隙,说难听一点是反目成仇了。我打电话找贺胜利,也就是看看他活得自在不自在。”
“哦,如果他活得自在,你要给他找点不自在?现在知道他重伤将死,你是不是十分高兴?”
“有点儿。”徐卫国淡淡回答道。
一声嗤笑从贺铭章的嘴里溢出,透过电话筒震颤了徐卫国的耳膜。
徐卫国心往下一沉,握着电话的手慢慢收紧。
贺铭章所以厉害,是在于他一语中的,观人入微,而且不说废话,解决一件事,最多用三句话。
第一名是开场白,第二句话就是他的结论,第三句话就是他的计划。
他是一个告诉你他要怎么对付你,可你却只能看着他说的话成为现实,品尝着绝望走向他的预言式结果的人。
“苏秀秀是我的人带走的。她原本要登上去天山的火车,我的人直接把她带回京了。”
徐卫国暗叹,贺铭章果然是贺铭章,真的很厉害,一语就点透了他的动机。
接下来,贺铭章要干什么?
“胜利喜欢苏秀秀,胜利若活,可以让他慢慢争取;胜利如果不行了,就让苏秀秀陪他。”
“贺铭章,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竟然要一个大活人给贺胜利陪葬?!”
第七百三十五章 只要不离开
“那有什么不可以?”贺铭章的声音依旧沉沉的,稳稳的,丝毫没有波澜,仿佛他只是在浅浅的寒喧,不是一句话就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
“我一定会阻止你的。”徐卫国冷冷地道。
“每个人都对我说过同样的话,希望你会是那个例外,毕竟徐卫国的名头可是大过太多人的,我很期待。”贺铭章说完之后,立即挂断了电话,半点也不拖泥带水。
徐卫国缓缓的把电话挂好,伸出两指,轻轻地揉揉了太阳穴。
他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苏秀秀确实落入了贺铭章的手里,而且贺铭章打算拿她给贺胜利填坟。
他片刻也不敢停留,立即启用了专用通道,坐了最快一趟赶往京城的军列。
苏秀秀,希望你能等到我来。
贺胜利,虽然很讨厌你,可这时候却不希望你那么快死了,你死慢一些,还可以给我一点时间救苏秀秀。
与此同时,另一列火车缓缓驶入京西站。
苏秀秀慢慢地侧身,把有些松散的围巾重新扎牢实,这才站起来,和两名来接她的男人一起往外走。
男人一个在前开路,一个在后断后,看上去是在保护她,防止她被拥护的人流碰撞到。
苏秀秀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头。
“贺胜利真的快要死了?”
“千真万确,我们下了车就直接去医院。到时候你自己看就知道了。”
“他怎么会在京城被人伤得那么重?这事情想想就十分反常。”苏秀秀又提出质疑。
“就是因为人人都以为没人敢在京城对他下手,所以才疏于防范,动手的人是暗杀的好手,得手后就远遁了,战斗经验十分丰富。我们绝对没有夸大伤势。之前你看的那份医院的诊断书也全都是真实的。”
“嗯,我平生最讨厌被人欺骗。贺胜利骗我不止一次两次,如果这一次,他还打算骗我,那这一次就是我和他这一辈子最后一次见面。以后,老死不相往来。”苏秀秀掷地有声地道。
站在苏秀秀身后的那个男人扯嘴笑了一下。
这的确是最后一次见面。
以后就算想见,也只能在地底下了。
三人下了火车出了站,贺家派来迎接的车辆早已经候在外边儿,一个男人替苏秀秀拉开了车门,直接把她请进了车。
苏秀秀一上车之后,车门就被锁死了,两个男人一人坐左,一人坐右,把她夹在中间,像是生怕她逃跑似的。
苏秀秀心里咯噔一下,眼波流转之间,无数念头涌上心头,她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手,呈一种自我防卫姿势。
直到来到医院,见到躺在病床上人事不知的贺胜利,苏秀秀才慢慢地放松了警惕。
这一次,贺胜利真的没骗人。
他的样子,看上去真的像是快死了般。
苏秀秀拉了张凳子,慢慢坐到了病床前,唤了声:“贺胜利?”
贺胜利脸色苍白如纸的躺着,半点反应也没有。
“他一直昏迷着,医生说,可能再也不会醒了。苏同志,你要是有什么话想跟他说,说趁现在。”
苏秀秀始料未及,贺胜利的情况真的到了这么严重的地步。
“贺胜利,思来想去,我和你之间,真的没什么话可说。我们也算相识一场,我来送你最后一程也是应该的。”
“苏同志,你,你怎么能这样说话?你是他心心念念的女人,医生说如果有人能叫醒他,他就有一线生机。我们找你来,不是让你给他送终的。他死了,你也活不成。”
苏秀秀怔了怔。
贺胜利死,她也活不成?
“你们这是在威胁我?”
两个男人齐齐点头。
“这是我们接到的命令。你能叫醒他,皆大欢喜。要是叫不醒,他死你也死。”
原来是这样,她来了,就不能离开了。
她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把贺胜利弄醒。
这个命令,下达命令的人,还真的是有贺家人的风格啊。
想必是那位身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