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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霸气宝宝:带着娘亲闯江湖-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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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叔,你真的是行修第七境么?行修第七境很厉害么?”因为有元宝在,所以路途并不显得枯燥。
  元宝毫不客气的占据了慕容凌墨的软榻,慕容凌墨便与叶谨夕分别坐在马车两旁。
  慕容凌墨话语较少,可只要元宝开口,他必定是有问必答,“嗯,我确是行修第七境……”
  “我家公子当然厉害!他可是闻名天下的天才修行师!”华庆在外驾着马车亦是时刻注意着马车里的情况,那个女人如此彪悍,自家公子如此娇弱,他瘦弱的小肩膀,要扛起保护公子的重责啊!
  “那叔叔是天下第一吗?”
  “我家公子是年青一代里的第一,等到公子也活上七八十岁,估计就是天下第一了吧!”华庆对慕容凌墨的尊崇,绝不比元宝对叶谨夕的弱。
  元宝仰头,撇了撇嘴,“叔叔肯定只能算是第二。”
  “哦?”慕容凌墨微微一愣,他一向谦逊,然而自己是修行天才这件事情从来不被否认过,且新一代修行者中,自己的确是佼佼者中之一,且他到现在除了那一个人之外,还并未承认过自己不如谁。
  而那个人身份神秘,不为世人所知,难道说面前这个孩童知道?
  “那谁是第一?”华庆好奇扭头。
  元宝笃定开口:“我娘子若是进入修行界,必是第一!”
  噗!
  华庆不雅的喷出一口气,“你家娘子的确是很厉害,可跟公子比起来差太远了。还是先找到进入修行界的法门再说吧!”
  慕容凌墨伴随着华庆的话,目光渐渐落在对面一直安静看书的叶谨夕身上。
  她一只脚蹬在坐板上,身体微微倾斜,两腿略微叉开,一手拿书,一手下意识摸着自己的耳朵,姿势十分不雅,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不雅的姿势她做出来竟是如此的悦目,自然毫不做作。
  元宝看看自己娘亲,再看看慕容凌墨,一手托住下巴,眼睛渐渐变亮:这慕容叔叔性格还不错,虽然目前已经是个穷光蛋了,可凭他长相,也能勉为其难让他嫁给妈咪做爹爹吧?
  元宝立马从自己怀中掏出一个小本子,拿出一根诡异的黑炭样子的东西做笔,在小本上一笔一划写下慕容凌墨的名字,嗯,待选爹爹一号!
  叶谨夕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成为别人研究的重点,她双眼盯着那本书,陷入近乎痴迷的状态。
  修行界第一境乃是知修境界,知修境界亦分为三境,初境,中境,高境。
  知修初境最是简单,也是入门之法:感知天地灵气。
  书上说这一步需要冥想,所以这半年来,她几乎吃饭在冥想,睡觉在冥想,便是上厕所也在冥想,冥想让自己注意力变得更为集中,敏锐能力也的确增强了不少,现在,她能够听到最细微的声音,闻到最飘渺的味道,对危险也比以往更加的警觉。可这些最最细微的变动都能立马感知,却偏偏不知道那个灵气是个什么东西!
  她再一次一页一页的翻看那本书,虽然已经看过多遍,却仍旧抱着幻想试图寻找到关于灵气的具体描写,然而将那本书从头翻到尾,依旧是没有!
  叶谨夕痛苦的扶额,焦躁情绪慢慢扩大,每一个叶家的后人都拥有修行体质,可这具身体从小到大试过很多次都没有成功,这个事实让她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或许真的不是那块料。她从来没做过力所不能及的事情,然而这一次,她不能放弃。
  元宝只有两年时间,她耽误不起。
  越是想到这些,便愈是勉强自己,叶谨夕只觉得大脑一片混乱,内心里一团火团团燃烧,似乎下一秒就要将她烧干成灰!
  就在她痛苦却不放弃的时刻,手中突然一空,书本被人抽走。

  ☆、第11章 一窍不通

  茫然的目光立马变得犀利,狠狠抬头便对上慕容凌墨温和的眼神,看见他的眼神,叶谨夕这才从混沌之中清醒。
  那一瞬间,她只觉得全身的力气仿若都被抽走,身体无力的厉害,心跳亦是异样快速。
  每一次努力无果,都会有这样的后果。
  她深呼吸了一口气。
  “万物之基是为灵。灵气就好似空气,无时无处不在,因为有灵,万物才能生长。”慕容凌墨华丽的声音响起,宛如清灵的乐声让叶谨夕杂乱急速的心跳缓缓平复下来。
  “灵气既然无处不在,那为何人们分为可修炼与不可修炼之体质?”慕容凌墨在东凉国素有淳厚善良之美名,这段时间相处,叶谨夕也的确发现此人宛如谪仙,无所欲,亦无所求,所以与他说话,便自在亲近了些。
  慕容凌墨见叶谨夕一语点到重点,暗叹此人实在是聪明直接,缓缓开口:“人生有十窍,十窍通五窍者,即可将身体与天地灵气相接,从此可以感知灵气所在。”
  “十窍?”叶谨夕蓦地眼睛一亮,刚刚还浑身无力,一听这话就宛如瞬间打了鸡血般兴奋起来,她立刻抓住慕容凌墨衣袖,“你快来看看,我通了几窍?是不是十窍皆通?是不是像我这种天才就不该用这种方式修行?”
  不是叶谨夕自恋,这纯粹是前一世执行潜伏任务时无聊,穿越看多了。
  小说里通常都是这样的,主角没有修行天赋,其实是因为身有绝招,往往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嗤!华庆听着叶谨夕的话忍不住笑出声来,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元宝小小年纪如此自恋了,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啊!
  华庆的笑声让叶谨夕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表情有些讪讪,可那望着慕容凌墨的眼睛却并未挪开,她一定要找到修炼窍门,一定要……进入修行界。
  叶谨夕眼睛晶亮晶亮,让慕容凌墨不觉有些失神。她性格孤傲,遇事理性,难得呈现出小女儿情态的几次都是因为元宝,而此刻望着那双眼睛,虽明知道探查一个人十窍会消耗自己众多灵气,慕容凌墨竟不愿拒绝她的请求。
  华庆在外半响没听到自家公子的拒绝声音,蓦地反应过来,立马惊呼:“公子,您不能……”
  “闭嘴。”
  慕容凌墨虽然温和,然而华庆却从不敢违背他的要求,立马闭上了嘴巴,心中悲呼:公子果然对这个女人不一样啊不一样,可是公子啊,这么彪悍的女人,您真的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要娶回家?
  车厢里,慕容凌墨抓住叶谨夕那双柔弱无骨的小手,默默运转身体里的灵气,灵气在叶谨夕身体里流畅,缓缓经过十窍……
  足足耗费自己一半灵气终于探索完毕,慕容凌墨收回自己双手睁开双眼便立马看见那一大一小两人四目皆都充满希望的看着自己。
  而手掌心中,那滑腻的触觉,亦让他不愿意放开。
  “怎么样?”
  叶谨夕与元宝同时在慕容凌墨睁开眼睛的那一霎那开口,两个头更是齐齐向前递了过来。
  “我妈咪是不是最棒的?”
  “我是不是天才?”
  元宝机灵古怪,眼神清澈,若细细观察可以发现偶有金光闪烁。
  叶谨夕一向稳重,可此刻竟眼睛发光,充满期待。
  就连马车前方的华庆都竖起了耳朵,那个女人如此厉害,难道还真是修行界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天才?
  一时间大家的关注都凝聚在慕容凌墨的身上,这样沉沉的期盼却让他觉得心中好似被压了一块巨石。
  而那个探查的结果……
  眼见慕容凌墨眼神一黯,叶谨夕宛如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清醒过来。心中一阵苦涩,话语却说得轻松潇洒:“慕容公子,我到底通了几窍?”
  “这……”慕容凌墨眉头微蹙,十分为难。
  叶谨夕摊手,“普通人一般都通几窍?”
  “普通人往往都通了三、两窍,人间极为聪慧之人会通了四窍,极为愚钝之人只通一窍。”
  “那我,难道是通了两、三窍?”自己哪怕不是极为聪慧之人,却也不是极为愚钝之人吧。
  慕容凌墨摇了摇头,看着叶谨夕的眼神十分纠结。
  叶谨夕更是纠结了,“难不成是一窍?”
  慕容凌墨再次摇头。
  “那到底是什么!”叶谨夕怒了,又不是未出嫁的小姑娘,怎么说个话也这么扭扭捏捏!
  “这……”慕容凌墨垂下眼睛,不忍看见对方那失望之色,“一窍不通。”
  “……”
  慕容凌墨感觉这句话出来的时候,马车里立马陷入一片可怕而又让人悲凉的沉默之中。
  叶谨夕一瞬间大脑有些发愣,一窍……不通??
  她目光呆滞,身体还呈现着刚刚那一脚蹬在坐凳,双手叉腰的状态,只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可想到她未穿越时这具身体是个痴傻呆胖小姐,的确有可能是……嗯,一窍不通。
  呼呼……
  叶谨夕开始大口大口喘气,因为她生怕自己忍不住大骂老天坑爹!
  “妈咪?”元宝轻轻拉了一下她的衣服,让她忍不住低下了头,待看清元宝那张小脸期期艾艾想要开口安慰自己的样子,叶谨夕蓦地一手捏在了元宝的小脸上。
  “哈哈,幸好不是通了四窍!否则距离修行只差一步,那我岂不是要一头撞死!”
  叶谨夕用爽朗的笑声,幽默的语言来掩饰了自己内心的失落,可她愈是如此,慕容凌墨与元宝便愈是用那种充满怜悯的眼神看着她。
  “咳咳,臭小子,虽然你妈咪我美若天仙才貌双全沉鱼落雁温柔贤惠闭月羞花明艳动人倾国倾城国色天香,可是你也不用这样一直盯着我看吧!”
  赶车的华庆正为叶谨夕觉得心里难过,可听到这话差点一头栽倒下去!感情元宝那曾经夸奖自己不带一句标点符号的形容词,也是跟这位学的!
  “妈咪,你曾经说过,在外人面前不能暴露自己的情绪,可是慕容叔叔也不是外人,您不用掩饰自己了,要是难过就哭出来吧。”元宝精致的小脸被捏到变形,导致说话也有些不清不楚。
  叶谨夕败阵下来,终于松开了那只蹂躏元宝脸蛋的恶爪,“喂喂,小屁孩就要有小屁孩的样子,你这么善解人意让妈咪如何自处!而且,慕容公子什么时候成内人了?”
  元宝直接忽视了叶谨夕的问题,终于逃离魔爪立马往慕容凌墨身上爬。
  慕容凌墨听着两人对话微微红了脸颊,伸手将无敌可爱的元宝抱到自己的腿上让他坐好。
  “叔叔,那个窍通的越多,越厉害吗?”元宝有点不明白为何他们纠结与这个问题。
  “这倒不是。”慕容凌墨回答,“只能说通窍越多,越能够自如与自然界的灵气想通,修行潜质越大,越容易往上攀岩。可这只是条件,后期的努力也很重要。”
  天赋固然重要,可只有天赋而不努力,自然也不可行。
  “叔叔,你通了几窍?”

  ☆、第12章 我妈咪果然最厉害

  “我家公子通了八窍!”华庆仰着头骄傲宣称。
  “八窍很厉害吗?”稚嫩童音让人心里很舒服。
  “那当然!”华庆继续骄傲:“通五窍者万之二、三;通六窍者百万之二、三;通七窍者千万之二、三;通八窍者,万万之一!我惊鸿剑派掌门便是通了八窍,我家公子亦是被当做下一代掌门人来培养的!”
  惊鸿剑派乃是东凉国的国教,叶谨夕对修行界知之甚少,所以没有想到这个慕容凌墨看上去软弱可欺,竟有这样的背景。
  “咦,九窍呢?”元宝撇了撇嘴巴。
  这个问题,华庆没有回答,马车里的慕容凌墨微微坐直了身体,面露恭敬之色,他仰头看向南方,“通九窍者千年难遇,当今世上,唯有两人!”
  “十窍呢?”元宝继续。
  “通十窍者,只存在于神话传说之中,从古至今,并无任何记载。”
  元宝沉默,半响之后突然再次开口:“一窍不通呢?”
  慕容凌墨眉头再蹙,不解看向了叶谨夕,小心斟酌言辞,缓缓开口:“一窍不通者,只有一种人。”
  “什么人?”叶谨夕神色变得凝重。
  “死人。”慕容凌墨再叹了口气,“生命之所以继续,之所以生长,是因为有灵气所在。一窍不通者,身体与大自然彻底隔绝,无法生存。”
  说完这句话,慕容凌墨再次上下查看叶谨夕,十分疑惑,她心跳如常,脉搏正常,哪里像是死人?
  “叔叔这句话的意思是,妈咪也是世间罕见?”元宝的眼睛瞬间亮了!
  “一窍不通者,往往出娘胎则亡,是为死胎。而能够长大之人,确实从未出现过!”
  “哇塞!”元宝立马转头看向叶谨夕,目露崇拜之色:“这么说妈咪你竟然是古往今来第一人!通九窍的人这个世界上还有两个人呢,妈咪你果然是最厉害的!”
  虽然早就适应了元宝口出惊人,可这话说出来,仍旧让华庆再次咋舌,厉害还可以这么算?
  叶谨夕望着元宝那张小脸,心中一酸。元宝看上去好似纯真无邪,其实懂事的让人心疼,他一翻询问只为最后一句话来不动声色安慰自己,得子如此,她叶谨夕何德何能!
  虽心中酸涩,可她面上却分毫不显,相反的下巴一扬,“那是,你妈咪我天生异才!”
  接着她话锋一转看向慕容凌墨:“慕容公子,世上可有不通五窍而能够修行之人?而这通窍是天生,可后期有没有什么药物或者办法打通周身十窍?”
  慕容凌墨何等玲珑心思,元宝与叶谨夕这互相安慰的样子让他只觉得怜惜。而这个女人,更是倔强坚强的让他吃惊。她痴迷于修行,可听到自己一窍不通并未伤心绝望,相反很快整理了自己的心情,这等积极向上、永不服输的性格,只让人感觉周身血液都热了几分。
  “世界上没有不通五窍而能修行者,不通五窍,身体与自然不能足够接触,更是不能感知与调动灵气。通窍乃是天生,我从未听过后期能打通十窍的办法。”慕容凌墨略感歉意,“不过这只是我从未听过,这世间总有一些奇人,或许你以后能碰到什么机缘。”
  叶谨夕知道,慕容凌墨后半句话纯粹是为了安慰自己,若后期能有什么办法打通十窍,这修行的道路,也不会如此艰辛。
  “妈咪你这么与众不同,肯定会有机缘的,指不定未来,你就是那传说中十窍皆通之人,妈咪,等你十窍都通了,肯定用不了多久就能修成仙道,到时候我们要多少银子就有多少银子。”
  “对对,我们还可以想去哪里去哪里,哼,一个大秦京都的城门,怎么能拦住我们?”
  “恩啦,不过妈咪,你自己成仙了可不能忘记宝宝,宝宝也要成仙,永远与妈咪在一起。”
  “放心,我们要做一对神仙眷侣,额,不对,是神仙母子,哈哈!”
  华庆无奈的耷拉着脑袋,感叹马车里那一对母子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他们的对话赫然就好似已经成仙了。华庆忍不住开口打断他们的幻想,“我说元宝,先不说你家娘子还未打通十窍,就算真的有机缘通了个七窍八窍的,要修行成仙也不容易呢,我家公子这么天才足足修行了十八年才到行修七境,你们也太异想天开了吧……”
  华庆的话让叶谨夕蓦地心中一跳,慕容凌墨这种天才足足修行十八年才到这个境界?可元宝……却只有两年的性命了!
  “慕容公子,你算是修行快速的人吗?”叶谨夕拧着眉头郑重问道。
  “我家公子当然快速,有许多通窍之人往往一生停留在知修境界,不能超前,我家公子年仅二十便是行修七境,这修行速度当今世上无人能及!”
  华庆的话必须打个折扣来理解,所以叶谨夕再次凝视慕容凌墨,“公子,这世界上,真的没有比你更快的人?”
  慕容凌墨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叶谨夕那失望眼神,他竟不知不觉开了口:“自然不是,不说前辈之中自有高人,单说年青一代,我就见过一个。其人五年前入道,一月时间跨越多境直接到达行修七境,两年冲破清修初境,至于目前,他是何等境界我却不知了。”
  “那人是谁?”
  “我亦不知,他身份神秘,五年前出现在平城,修行到清修境界,便从平城消失。”慕容凌墨眼神略黯,他这辈子除了那些前辈就只佩服过这一个人,可自己却偏偏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
  被誉为修行天才的慕容凌墨口中的天才,也是用两年时间冲破清修初境,而现在又没有踪影,叶谨夕泄了气,紧张又略显不安再次看向慕容凌墨,认真沉着问道:“公子,那这世间,可有羽化之仙?”
  叶谨夕小心翼翼略显紧张的声音让慕容凌墨微微一愣,他看向叶谨夕,这个胆大心细坚强的女人,此刻双手紧握,展示出前所未有的紧张。
  慕容凌墨明白或许这羽化之仙与元宝的病情有关,他微微一笑,瞬间冲破了马车里紧张的氛围,缓缓道:“自然有。不说其余,单说大秦京都平城仙阁阁主,早已登上修行界巅峰,羽化成仙。叶姑娘,你此行目的,不正是此?”

  ☆、第13章 回归平城!

  仙阁,一个凌驾皇权之上的所在,亦是大秦所有子民心中的仰仗!
  大秦帝国民风彪悍,所有大秦子民都因为他们是大秦人而感觉到骄傲,而这骄傲的资本,不是因为大秦帝国是这块大陆的霸主,不是因为大秦帝国强悍勇猛没有败绩的军队,更不是因为大秦帝国有一个野心勃勃的帝王,而是因为……大秦帝国有仙阁!有阁主!
  在叶谨夕的认知里,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羽化之仙,那么那个人,只可能是仙阁阁主!
  然而仙阁位于平城,而她……被平城驱逐。
  她没有路引,进入每一个城市都要花费一些时间来周旋。当年找寻第一医千里迢迢去了干城便花费了她半年时间。所以当听说需要神仙医治后,她毫不犹豫的将目标锁定在仙阁。
  而正巧被她碰见前往平城献礼的慕容凌墨,这才让元宝使诈搭上了他的顺风车。
  有东凉国的印鉴,他们一路十分顺利,果然不到半月时间便已经远远看见了平城城门。
  大秦帝国崛起与近百年,大秦京都亦好似一个正值壮年的帝王,让人心生敬畏。
  叶谨夕掀开车帘,眯着眼睛盯着前方。灰尘滚滚之中,她仍旧能清楚的看到那个年轻的城市,能够看见巍峨的城墙,亦能够看到那黑色城门之上平城两个大字。
  这里,是她的羞辱之城,可叶谨夕对这里并没有太多的感情。
  慕容凌墨与东凉的车队集合,这才浩浩荡荡驶向平城,平城城门守将十分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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