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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重生之天运符师-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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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去,拿去。”沈天豪十分大方的挥了挥手。

    沈临仙起身,去厨房叫人把剩下的所有牛肉给她打包,送到春华园去。

    之后,她才对沈天豪笑道:“爷爷歇着吧,我也回去休息了。”

    “去吧。”沈天豪笑了一起,站起身往楼上走去:“我也该歇着了。”

    沈临仙走到玄关处换鞋,楚珊珊急急忙忙追了过来,她脸上带着笑:“临仙,我去你那坐坐怎么样?”

    沈临仙看她一眼,换好了鞋,手中握着伞:“你愿意去就去吧,我还能拦着你不成。”

    “等我一下。”楚珊珊十分高兴,跑着往楼上去了,不过两分钟她跑下来,还是那身衣服,不过手中拿了一件长款的大红羽绒服。

    沈临仙撑开伞出门,楚珊珊没拿伞,就直接钻到沈临仙的伞下。

    两个人从屋里出来,踏雪前行,一边走,楚珊珊一边声和沈临仙话。

    “我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楚珊珊问。

    沈临仙瞅她一眼:“什么事?”

    “别装傻了。”楚珊珊急道:“就是咱们合作对付沈溪的事啊。”

    “呵。”沈临仙笑了一声:“那是你亲姨,你们姨甥有矛盾拉我做什么,我可不想落得两面不是人。”

    这话叫楚珊珊越的焦躁,她皱起眉头:“明人面前不暗话,你要是甘心被沈溪一直压着,你也不会跟外公回沈家了,既然你都来了,那肯定是打算好了要争这份家产,要争,就必然和沈溪交手,你势单力薄,而我外婆在沈家经营了四十多年,你想想,你和她们斗起来赢面有多少?”

    沈临仙没话。

    楚珊珊还以为她动沈临仙了呢,急忙道:“我妈虽是外嫁女,可到底也是沈家的女儿,她对沈家的一切都熟悉,家里也有她的人手,再加上可以借助楚家的势力,你想想,你和我们合作得有多大好处。”

    沈临仙还是没话。

    楚珊珊急的几乎跳脚:“行不行,你倒是给句话啊。”

    “真要我?”沈临仙脸上带着淡淡的嘲讽的笑。

    “。”

    “你们都搞错了一件事。”沈临仙轻描淡写,和她比起来,楚珊珊就显的太过焦躁,不够大气了。

    楚珊珊一愣:“什么事?”

    沈临仙伸出一根手指在楚珊珊面前晃了晃;“你要搞清楚这个家,这份产业是谁的,归属在谁的名下,沈家的一切,并不是朱茜女士的,也不是沈沛女士的,而一切都属于沈天豪,就算是朱茜和沈沛的生死,也由沈天豪拿捏,在这种情况之下,只要沈天豪属意谁,想要培养谁,那她就和古时候的太子差不了多少,不管是论正统名分,还是势力财物,都占有绝对优势,沈天豪不属意哪一位,哪怕你再搞动作,斗的再凶狠,到最后,沈天豪一句话,你就会一败涂地。”

    到这里,沈临仙停了一下,冷笑道:“我现在就是那位太子,在沈天豪大力支持下,占有绝对优势,我傻了才会和你们拉帮结派争那些蝇头利,弄的自己也成了那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呃?

    楚珊珊听到这里心中一阵惊异,之后就是一阵恐惧。

    沈临仙停下脚步,拍了拍楚珊珊的肩膀:“我真不知道沛姑姑是怎么教导你的,好好的楚家正室嫡女,正经的楚家继承人,怎么不着眼大局,反倒只会像那些古代后宅女人一样盯着那么丁点地方,只会在意这么些蝇头利,弄的自己又寒酸又气,这可不是什么继承人的作派。”

    “气?寒酸?”

    楚珊珊一机灵,竟是惊的呆立当场,脚下也犹如千钧重,怎么都迈不动一步。

    “是啊。”沈临仙一笑,拉了楚珊珊一把:“你是楚家的大姐,正经的继承人,最该守住的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不是只看着沈家这滩并不属于你的脏水,楚家,才是你最该在意,最该费心力展的,楚家好了,你才能好,楚家势力扩张,家族繁荣,就连沈天豪都会高看你一眼,而你一直往沈家跑,巴结沈天豪,装出这么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叫别人看了只会笑话楚家人上不了台面,一副寒酸气,还以为楚家快要倒了,才会导致你这个楚家大姐落到如此境地呢。”

第二百九十五 代价

    “打铁还需自身硬啊。 ”

    沈临仙扔下这么一句话打着伞走了。

    雪地中只剩下楚珊珊站在那里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楚珊珊才一拍脑袋惊醒过来。

    是啊,她确实是想差了,也做错了。

    她被那个梦给吓到了,一直在害怕梦中的惨事会再度生,所以就一直往沈家跑,想要讨好沈天豪,想要防备沈溪,为此做了好多无用功。

    就算是现在她改变了好多梦中的事情,沈天豪也找到了活着的沈林。

    可她还是害怕,还是心中没底,在沈溪面前一直挺不起腰杆子,为了给自己底气,她才想联合沈临仙去斗沈溪。

    她一直以来的心思都用在和人争斗上头,对于自身的前程未来,真的从来没有思索过。

    她把路走偏了,心思歪了。

    她最该提高的是自身的实力,提升家族潜力,就想是沈临仙的那样,只要楚家好了,就没有任何人敢对她指手划脚,就算是沈天豪想要怎么样,也得掂量掂量。

    “呵呵。”楚珊珊笑了两身,没有再去春华园,而是转身往回走。

    楚珊珊一边走一边想,果然沈临仙骂的对,朱茜就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她自己用阴谋爬了床斗败了朱雪,就把所有的心思都用来谋害人,用来后宅这一亩三分地上。

    而沈沛是朱茜生养出来的,也学了朱茜的行事作风。

    就连她楚珊珊也受了影响,跟着学了一身的家子气。

    也难怪往常爷爷看到她的时候只知道叹气,原来是叹息楚家后继无人呢。

    楚珊珊一步一步回到屋里,进门看到沈沛,她有些蔫头巴脑的坐下:“妈,明天我们回去吧,回咱家去。”

    沈沛疑惑:“怎么想回去了?你先前不是要在外公家多住几天吗?”

    楚珊珊苦笑一声:“我想明白了好些事情,妈妈,沈家非久留之地,咱们还是回自己家才能安心。”

    沈沛想到今天沈临仙回来之后的刀光剑影,也跟着点头:“那就回去吧。”

    深夜

    路边的饭馆里

    因为雪下的大,路上已经覆了厚厚的一层,饭馆的老板还有老板娘就没有回家,而是直接突在饭馆里留出来一个屋里。

    天气冷,屋里烧了煤炉,煤炉上有长长的烟囱直通外面,使整间屋十分暖和。

    一男一女两个人躺在床上睡的死沉。

    半夜,男主人下床倒了口水喝,回床上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身子一歪碰了烟囱一下,之后他眯着眼睛上床睡觉。

    不大一会儿功夫,屋里就有了呛人的煤烟的味道。

    而床上的一男一女两个人睡的更加死沉,不知道两个人做了什么梦,脸上还带着笑。

    梆梆的敲门声响起,床上的两个人连动都没动。

    敲门声更加急促,就如打雷一般,声音又重又响,可床上两个人还是没有动弹。

    彭的一声,门被人从外面大力的踹开,一个穿着破烂,头也乱成一团的人进了屋,一进屋,那个人先眯了眯眼睛,嘴角一勾,笑了出来:“真是有趣。”

    随后,那人闻到呛人的煤味,脸色一变,赶紧冲进里屋,进了屋,煤烟味更重,那个人也顾不上许多,直接就把两团被子一卷,扛起床上的两个人就往外走。

    离饭馆不远处的村子里有个诊所,那个人背着两个人还能走的飞快,要是仔细去看的话,他踩在雪地上的脚印都不深,很有一种踏雪无痕的味道。

    到了诊所,那个人使劲踹门,诊所里一个中年大夫被吵醒脸上带着怒气开了门:“你这人大晚上的……”

    当看到一个乞丐背着两个被子卷,中年大夫吓了一大跳:“这是……”

    乞丐把两个被子卷往屋里一扔:“这两个人中煤气了。”

    中年大夫赶紧朝地上看,只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不是老夏和他媳妇吗,你这是?”

    看乞丐要走,中年大夫赶紧拽住他:“这是怎么回事,你得明白啊。”

    乞丐烦燥的抓了抓头,一头乱更加乱了:“前两天我饿的狠了,到你的这个老夏家门口讨饭,他们两口子还不错,还请我进屋吃,吃的也不是什么剩饭剩菜,我就想着这两口子心眼好,正好今天大雪封路,我又冷又饿受不了了,就想过去看看能不能在他家饭馆凑和一宿,没想到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声,我冻的受不了了就自己进了屋,一进门就闻到一股煤烟味,我怕有事,到里屋看了一眼,看到老夏两口子都睡迷了,这不赶紧送来抢救吗。”

    乞丐一口气完,瞪了中年大夫一眼:“怎么的,你想叫我在你诊所过夜?”

    中年大夫看到乞丐这一身的脏臭,赶紧松了手。

    乞丐就趁他松手的一瞬间撒丫子就跑,瞬间就没了踪影。

    中年大夫气的不行,可现在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是抢救老夏两口子,因此也顾不上别的了。

    那个乞丐再度来到老夏家的饭馆,看了看饭馆的墙壁:“呵,陈情符,这老夏倒是运气不错,可惜了这张上好的灵符啊,也是你们运气好。”

    笑着摇头,乞丐轻笑:“这个符师倒是好心肠。”

    再看一眼,乞丐哼着曲在雪地上渐行渐远。

    沈临仙修行到半夜,突然心神一震,她嘴角流出一丝血来,拿手指抹了抹,沈临仙笑了笑,重新入定修行。

    这丝血,便是那个陈情符的反作用了。

    因为她这个符师特意画符替老夏两口子还有过往的在饭店吃饭的行人求情,而阴使也受理了这件事情,经查人间确实如沈临仙所言,人们已经不再信这些鬼鬼神神的,再加上老夏两口子一来无知,二来,倒还有些功德,并不是大奸大恶之人,所以,阴使才只对两口子略作惩罚。

    而这口心头血,就是沈临仙所付出的代价。

    代价不大,沈临仙倒也承受得住。

    谁叫她滥好心呢。

    沈临仙决定明天炖红枣汤补补血。

    努力修行了半夜,沈临仙起身的时候,只觉得身轻气爽,头脑清明,觉得这个聚灵阵还真挺不错的,起码修行起来很省力,以后,还得多加修行才成。

    她伸了伸懒腰,拉开窗帘往外看。

    下了一夜的大雪,地上的雪得有半米深了吧,总归是厚厚的那么一层,这都多少年了,难得有这样一场好雪。

    沈家的那些佣人已经开始拿着工具扫雪,沈临仙站在窗前看了一会儿,就去洗脸刷牙,换了一身衣服下楼。

    张嫂看到沈临仙就笑:“大姐,老爷昨天晚上叫人送了许多牛肉来,是叫大姐送人用。”

    沈临仙点头:“先放着吧。”

    张嫂又道:“老爷已经打电话过来,是外头雪滑路不好走,叫姐自己用饭,不用再去主楼请安了。”

第二百九十六章 扫货

    沈临仙知道路上雪厚,而且路面还没有清扫出来,根本也就没打算跟沈天豪请安。

    她还没有那种自虐的毛病,有事没事的出去挨冻受罪。

    自顾自的吃完早饭,沈临仙在转身上楼之前跟张嫂交待一声:“一会儿叫人备车,我出去买几身衣服。”

    没理会张嫂如何,沈临仙上楼,她推开楼道左侧的一扇房门,这里是一个大大的书房,屋内摆了一张很大的写字台,还有几个紫檀木的书架,书架上也摆了好多书,从中学课本到世界名著以及各类专业书籍几乎都能找得到。

    沈临仙只是顺便瞄了一眼,就没再去管那些书。

    她拉开写字台的抽屉,看到里面放着的一叠符纸,几乎双眼放光。

    再看到符纸上面一支白玉为管的紫毫笔,还有旁边放着的上等的朱砂以及一丁点灵兽血,沈临仙就越的高兴起来。

    她拿出这些东西,先把符纸裁好,把裁好的符纸放到桌上,将朱砂化开加了点灵兽血调好,拿紫毫笔在朱红的颜料里划过,右手利落的在符纸上飞舞,只见银勾铁划尽显纸上,片刻之后,金光一闪,一道灵符已经完成。

    沈临仙拿起灵符,左手一甩,破空声起,那张灵符就贴在书房的墙上,几片是同时,整个书房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包围住了一样,似有一道透明的罩子罩住书房,使人不能越雷池一步。

    沈临仙勾起唇来笑的十分开怀。

    经过两天的修行,她的修行又进步了一点,倒是能勉强画出这张低级的防护符来保护书房的安全。

    可也就是这张防护符,几乎把沈临仙的灵气抽空。

    她深吸一口气,再也不敢作符,只能跌坐在地上继续打坐修行。

    修行完毕,沈临仙换了一身衣服下楼。

    走到客厅时,张嫂正好在打扫卫生,看见沈临仙下来,赶紧过来请示:“大姐,车已经备好了,您什么时候出去?”

    沈临仙一笑:“现在吧。”

    张嫂拿过一个背包递给沈临仙:“这是老爷叫人送来的,里边装了钱,老爷大姐喜欢什么只管买。”

    沈临仙点头,提了包换鞋出门。

    门外,那样深的积雪已经打扫干净,而且天空放晴,沈临仙站在门廊下,深吸一口湿冷的空气,吐出一口白雾来,抬头,看到那样碧蓝如洗的天空,本来有些郁闷的心情也好了许多。

    “大姐。”司机跑着过来,沈临仙一看还认识呢,就是昨天载她回来的那个年轻司机。

    “嗯。”沈临仙步下台阶:“你叫什么名字?”

    司机赶紧笑道:“我叫平川。”

    平川拉开车门,沈临仙矮身坐进去,等车子动起来,沈临仙才道:“到国贸吧。”

    平川开车很稳,就算是这种刚下过雪的路上也是一直稳稳当当,叫沈临仙没有丁点不适。

    很快,车子驶下西山,驶出西山范围一路向京城跑去。

    沈临仙坐在后座看着似是闭目养神,但在平川不注意的时候,她已经打开天眼将平川看个透彻,在车子驶进京城的繁华地带时,平川突然听沈临仙道:“不如你跟我吧?”

    车子急的走了一个型。

    平川深吸一口气笑了笑:“大姐得问问老爷的意思。”

    “回头我跟爷爷讨了你来。”沈临仙把这句话完也愣了,怎么听这话怎么别扭,很有一种大家族的纨绔子弟调戏丫头的感觉。

    平川心理素质倒还不错,面上还是带着淡淡的笑:“只要老爷同意就好。”

    车子在国贸前停下,沈临仙抬头看看这栋也没有多高,但是在京城却很有名的建筑,抬脚迈了进去。

    今天要来买衣服,沈临仙是特意穿了一身十分漂亮并且质量也很好的衣服,又好好的收拾过,这也是她前世养成的习惯。

    不管在家里怎么样,出门的时候必然要整整齐齐清清爽爽,这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所以,并没有生那种穿着破衣烂衫买名牌衣物,然后被服务员鄙视,再反转打脸的事情,更没有碰见不开眼的二代……

    嗯,这个时候还没有那种什么二代之类的。

    沈临仙一边逛一边脑洞大开,心里想了好些有的没的。

    她在一个柜台前停下,看到里边挂着的一件大红色的披风式的毛呢料的风衣,估测了一下,就叫服务员把衣服拿过来她试试。

    因为沈临仙着实穿的好,而且身后还跟了平川这个穿着黑色西装,长的也很有精英气质的司机,所以,服务员没有出现那种待答不理的样子,而是脸上带着微笑帮沈临仙把衣服拿下来,还建议沈临仙买什么号码的。

    沈临仙试了衣服,倒还合身,对着旁边的全身镜照了照,还挺不错,她的衣服多是素色的,几乎没有这样艳红的,今天头一回穿,效果出乎意料的好。

    问了价钱,沈临仙直接付帐。

    她也没换衣服,把原先穿的棉服叫服务员拿袋子装了扔给平川。

    沈临仙就穿着这么一件艳红的风衣带着一脸的漠然往前走,她脸上是冰冷的神情,身上的衣服却是跳跃的如火一般的颜色,这样剧烈的反差,反而叫她多了一种艳丽不可逼视的气势。

    一路上,好几个人都在偷偷瞧沈临仙的衣服,但因为她的气势实在迫人,并没有人敢过去询问从哪买的。

    然后,沈临仙就看到了一对可能是从农村来的父女在柜台前交涉,想买一件女儿喜欢的棉服,但是却被服务员冷嘲热讽的景象。

    那个穿着自家做的花棉袄的女儿被的眼中含泪,可还得忍气吞声,并没有任何逆袭打脸的行为。

    沈临仙心中摇头,果然,生活和电视里或者书本上还是不一样,没有那样的美化过,好多时候都是那样残酷的真实。

    沈临仙没有多做停留,一个柜台一个柜台的逛过,开始大力的扫货。

    那件嫩绿色的棉袄也很好看,颜色很娇嫩,像是春天第一抹绿一样,叫人看了就欣喜,行了,买下。

    那件宝蓝色的修身风衣也好看,要了,那条黑色的紧身裤子挺合身,收了。

    一路上,沈临仙就这么走走停停,把包里的钱花完后,平川手上提着,身上挂着无数大包包。

第二百九十七章 一对破鞋

    “沈临仙?”

    一个带些尖锐的声音传来。

    沈临仙顺着声音望过去,就看到宋玉仙和古月结伴而来。

    “什么事?”

    宋玉仙拽着古月跑过来,看到沈临仙身上穿着黑色的紧身裤和黑色牛皮靴子,外罩大大的红色风衣,一头长盘成一个团子状束在脑后,更加显出她的脸色皎白,眼睛黑白分明,人也清爽漂亮。

    古月眼中闪过一丝妒意,脸上带笑问:“你不是在乡下吗?怎么来京城了?回来也不找我们玩?”

    “是啊,既然回来了,怎么不回家去看看?”宋玉仙眼神中闪过一丝刻薄,脸上的笑都带着几分不善:“爸妈很想你的,我们大家都想你,只是现在家里事情太多……对了,大爷爷病了,他在病床上也整天念着你,这么些孩子里头唯独最喜欢你,谁知道你这一走连个音信都没有,也不知道回来看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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