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能见鬼-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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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好像是被伤到了,疼得不好用,抱着头不断的东撞西撞。片刻后,整个四楼的这半边就狼藉一片,好像是台风摧毁过的现场,又像发生过爆炸似的。等天亮,影城不只会有闹鬼的传说,绝对会被传为群鬼大战!
可是……
看到木灵像疯了一样乱窜乱撞,辛火火有点给吓到了,甚至傻到没有想去先躲起来或者逃走。
她茫然地看看自己的手……哪怕在激愤之下,加上被恶心的感觉刺激到,她也没有有这么大力气伤害木灵到这个份上吧!好像一巴掌就把它抽成白痴加癫狂似的。怎么会?怎么会?难道是……
蓦然间,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木灵是邪灵,就算木质性温,它也不可能呼出温热的气息。事实上,所有灵体都不能。
除了,黑白无常。
为了方便和她交流相处,他们用法力凝成有实质的法身,不仅能像正常人类一样吃吃喝喝,有时候还能像人类那样呼吸。虽然,他们并不需要。
“小七小七小七!”辛火火狂喜,一连串的惊叫,并瞪大眼睛。
有了目的,这下她终于能看清楚了!
木灵并不是疯了,而是分裂,身体一会儿要向东,一会儿又要向西,一会儿想爬起来,一会儿又想往地下钻。它的脸色也时绿时白,就连衣服也是。它的眼神一会儿变得清澈坚定,一会儿又带着惊慌之意,很明显,是白小七在与它争夺身体的控制权。
(游记之二十三:我们网站的领导说:要学习日本的优秀之处,回来改善自己的国家,至少从自身做起。我觉得,这说得蛮对的。如果我们中国人更有秩序,别什么都上去争抢,都从自身开始爱护环境,提高个人素质,中国一定会更好的。毕竟,我们在资源上真的比较富,好日子必须要好好过的。)(未完待续。)
201 一世英名啊
考虑到人们恢复记忆时,需要熟悉的事情和语言的刺激,辛火火立即开启助拳模式,大声道,“小七,你就是大名鼎鼎的白无常,七爷谢必安!你来自地府冥界,你虽是鬼差,却是位列神册的正神。你记起来了吗?这个讨厌的木灵夺了你的舍。它敢这样羞辱你,这事换成是我,绝不能忍。”最后,她连挑拨离间的方法都用上了。
眼看着那发癫一样的身体终于在激烈的冲撞后慢慢宁静下来,倚坐在墙边气喘吁吁,好像累得七死八活似的,辛火火浑身戒备,紧张的盯着对方。
小七赢了吗?他应该赢的。可是,那木灵怎么没从他的法身里出来?
“远行归来,你不过来给我一个爱的大抱抱?”白衣男伸出手。
这是小七的语气!吊儿郎当的,还口花花,但心是正的。小七回来了!
辛火火狂喜之下冲了过去,但中途却又硬生生停下脚步,最后的怀疑还残留。
“女人就是多心!”白小七翻了个白眼,忽然伸手插入自己的胸膛。当然并没有鲜血流出,但这动作也足够惊悚的了呀!
就见他胡乱掏了两下,最后揪出一团东西,满脸嫌弃的摔在了地上,“觉悟吧,烂木头。哈,跟你七爷别苗头,想占你七爷的便宜,待会儿让你尝尝不死不生,又死又生的大好滋味!”
地上,那东西扭了两扭,似乎想爬起来逃走,却最终失去生机,该是被打晕了,正是那木灵。不过,它外表看起来已经不像了,变成一堆破破烂烂,连烧柴都嫌渣的木头。脑袋被生生拧下,只连着一丝岌岌可危的纤维。
“现在能过来抱抱了吧?至少你得先扶我起来,他大爷的,搞得老子如此狼狈。”白小七再度向辛火火伸出手,“这鬼东西欺侮我就算了,你要叫醒我用不用打这么狠?这是老子的法身啊,你不能爱护着点?这震得我啊,头恐怕裂了。然后还推得这么用力,现在我胸口还疼,搞不好肋骨全断了。”
不大力不行啊,否则你醒得了吗?所以不用谢。
辛火火心说,但面儿上只是笑眯眯的听着,上前扶着白小七。
她心里高兴极了,因为她终究是赌对了,她家小七也终于回来了,之前隐隐约约恐惧彻底被释放。她怕他真的迷失,再也不会出现。不管他多强大,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
所以她只是笑,却不说话,因为怕一张口,可能会哭出来。
“你怎么让他摄了魂?”白小七扶着腰,一脸疲累的上下打量辛火火。
“那你怎么被夺的舍?”辛火火终于略平静了,反问。
“别提了,一时疏忽。”白小七含糊着,才不会告诉辛火火他差点被泼粪。
一世英名啊!
“我是因为你。”辛火火长出一口气,肩膀都垮下来,“我肉眼凡胎,哪看得出外皮是你,里面的瓤已经换了?你还说要我嫁给你,我还以为你一直暗恋我。”
“什么什么?”白小七身子僵了,瞪大了眼睛。
他被夺舍后,一直感觉自己在一片仙境中躺着。
四周,青草香香,春风软软,天上的白云就像羊群。
他还误以为自己是在三十三天的某一处渡假哩,根本不急着回来。直到大晴的天,万里无云,突然霹雳闪电的,伴着熟悉的女声嚎叫:谢必安!白无常!七爷!白小七!你快醒过来!
他还犹豫了会儿,然后某些熟悉的气息又逼近了,这才让他在咬到辛火火之前猛然惊醒。只是他的神智迷失太久、太深,导致法力散乱不堪,和一根烂木头也打了这么久。
他得再哀号一声:一世英名啊!
“我被夺舍这事要保密。”他赶紧提醒辛火火,“还有,我要强抢民女这件事也要保密。也泄露出去,我可真强娶你了。”
他尴尬的样子,令辛火火笑得叽叽呱呱,心头那点类似于久别重逢的喜悦之泪就这么生生被逼回去了。只是她无意间抬头,望向空旷四楼的另一个方向,看到一点点灰白色的光芒浮动,吓了一大跳。
“坏了,天要亮了!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白小七几分钟前还在迷失,之后又与木灵斗争,可能不知情,可她怎么敢疏忽?
“啊?不会吧?!”白小七也惊了。
“你身上没了木灵的杂质,太阳一升上地平线,是不是就会回到小白狗的肉身里?”辛火火忙道,“我怕你的肉身坏掉,放零度保鲜了。然后冰箱倒了,你如果出不来……”
“我不重要!”白小七打断她,焦急的东张西望,“你现在是离魂状态,你怎么办?我本来可以带你回去,可是我强行被归体,就带不了你了!”
“我随便找个塑料模特,躲在里面忍忍就好了。等天黑,你过来接我。”
“你想得太简单。”白小七习惯性的敲辛火火的头,“今天晚上这里闹得这样凶,谁知道天亮后有什么人来收拾残局?别以为民间没能人啊,好多灵异事压得下去,背后都有高手。到时候,让人把你打得魂飞魄散……”
“不会那么恐怖吧?”辛火火被吓到,“真是高手,还看不出我是生魂?怎么可以随便就弄死啊。”
“人界不像地府那样有规则,你的遭遇是未知数!”白小七揪揪头发,力图想出办法,“就算没有破解灵异事件的人来,这里毁得这么严重,警察也会介入的。警察身上煞气重,你又不是真鬼,魂魄受不了的。”
警察?辛火火蓦然想起向小雪。与此同时,白小七也想到了。两人就心有灵犀的一击掌,都露出“这下好了”的神情。
“你赶紧的找地方躲起来,我回去就叫小雪出马。”白小七说,“但是你放机灵点,别让别的警察靠近你。在小雪找到你之前,能躲多久躲多久。万一,呸呸呸,没有万一。但你记得,找阴暗的地方,千万不能让太阳晒到!”
辛火火忙不迭的点头,才放松的心,又提了起来。
可在这时,他们身后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两个大笨蛋!”
(游记之二十四:总之,对日本和中国的观感对比主要是:日本的环境、服务和秩序比中国好太多,但科技和未来,我百分百看好中国。还希望中国能保护一下自己的文化,真的太丰富了,不是日本韩国等小国可比的。我们好比怀揣宝藏,不能不当回事啊亲。)(未完待续。)
202 成交
辛火火和白小七同时怔住,互望一眼又同时转身,最后同时看到黑小八已经黑成锅底,但仍然英俊的脸。
他抱胸站在那儿,气不打一处来的样子。
白小七忽然就心虚了,手都不知道往哪搁。在黑小八的目光下想躲,却又不知道要躲到哪儿去,就像架在火上被烧烤一样。蓦然,就想起他们小时候,他做了错事,连师傅都没发现,可老八却明明白白,最终还要为他背锅……
好兄弟啊!但你能不能别那样聪明,衬得他格外的傻。
而旁边,辛火火的目光却在黑小八脸上停了一下,再掠过去,落到他身后那高大男人身上。大魔头北明远,你这时候来干吗?
然后,她局促起来了。
因为,她现在是魂魄状态啊,不会有什么被看透吧。
悄悄低头看看:还好还好,魂体并不是果体,还是她被强行摄走魂魄时的穿着打扮。嗯,就是清洁女工的样子。
廉价的、粉红色的、印了好多桃心的长袖薄绒睡衣裤,小白袜加拖鞋。脖子上挂着围裙,一只手还套着乳胶手套。这形象,真是酸爽啊。
“白七的建议可行,但有风险。”北明远凝望着辛火火,见到她的不安,或者是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唇角上翘,心情愉悦。
事实上,看到她还能活下去,他的心情就开始愉悦了。
“你有好建议?”黑小八还是气,头也不回地问。
“看你要不要风险。”
“没有人想要风险。”
“那你和白七安心的走,剩下的我来。”北明远言简意赅。
黑小八皱眉,因为这话听着别扭。
什么叫安心的走?他们哥俩也不是去送死。什么叫剩下的他来?火儿,算是剩下的吗?她是东西吗?
“为什么帮忙?”他玩味的刺了北明远一眼。
北明远却笑了笑,“你智商那么高,应该早知道我是为了那堆木头。”
他这么直白,倒让黑小八顿了顿,“我就算不答应,你也可以抢。”反正,他们也打不过。何况老八看起来伤得挺严重,火儿就更别提了。望望气,就知道他们都需要修养。
“顺水人情,何必不做?”北明远瞄了辛火火一眼,见她站得有点摇晃,脚下差一点就动了。
“成交。”看了看透光的玻璃幕墙,黑小八点头。
其实,这根本是个没有选择的题目。鉴于他和老八在人界的局限性,过几分钟天亮了,他不答应的话,北明远还是可以收走木灵,不费吹灰之力。
所以,倒不如大方点,还能保住火儿。虽然刚才他有瞬间的犹豫,心里突然冒出个念头:他答不答应条件,北明远都不会不管火儿的。
但,最终他不敢冒这个险。万一他估算错北明远对火儿的态度,怎么办?
只是这一局,双方虽然都出了力,但成果却仍然是让北明远夺取了。可反过来再想想,他为的只是救出搭档,兄弟,如今结局是美好的就可以。
本来,他与北明远兵分两路,向影城这边而来。他附在雷奶奶身上,还叫了出租车,北明远是自己开车,根本不会这么晚,搞到快天亮时才赶到。
哪想到雷奶奶毕竟年纪大了,当时靠着一双腿跟踪,又怕被发现,精神高度集中,导致疲惫异常。而且她平老人家时很少到市中心来,市政建设又快速,周围的一切,对她来说都很陌生。于是,她询问了路人。
路人告诉她:这是dw影城的市中心店。
但她老人家没听到后面还有两个字:副店。
其实,这两家差不多同名的店隔了半个城市。一个在东部中心,一个在南部中心。只是因为互别苗头,都要加上“市中心”三个字,最后不得已挂同样的牌子,只是抽签做了主副之分。
结果,大家有志一同的来到市中心店的主店,自然找了很久也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本来他们出来时就快半夜,到后来时间就非常紧张了。
最后,两个完全不熟悉现代智能手机操作的大男人,就像两个24k纯loser那样蹲在路边,由一个老人家上网搜索,才知道原来还有个副店!当时雷奶奶已经累得坚持不住了,他们只好把她老人家留在车里,冒着会打草惊蛇的危险,利用法术连忙赶来,哪想到这边都收尾了。
当看到这幢大厦里有异气,保安连人影都不见,黑小八非常非常紧张,生怕看到不好的一幕。幸好,终究邪不胜正。
没有能直接帮上忙,老八和火儿靠自己解决了困局,黑小八是高兴的,也是愧疚的。好在,他还能来得及收尾,不然这两个家伙真不知要做出什么。
但他发誓:回家后不玩电脑,改玩手机了。因为他发现,手机已经开始左右人类的生活,身为鬼差,他得与时俱进。
他相信,北明远也这样想。
“什么成交?你们俩嘀咕什么!”白小七耳朵尖,扬声问道,打断了黑小八的心理活动,“老八我跟你说,这魔头非敌非友的,你别把我卖了还帮人家数钱!”
“快得了,也不看看他是谁?那是小八啊,只有他坑别人,别人谁能坑得了他。”辛火火拐了白小七一下,低声说着,有点怕得罪那个魔头。为什么有这样的想法呢,其实她也不清楚。
黑小八张了张嘴,一肚子的话,到头来连一个字也没说,只是又看了一眼天色,对辛火火“和蔼可亲”的道,“我晚上来接你。”
“晚上?来接我?什么意思?”怔了怔,辛火火才恍然大悟,“明白了,你不舍得卖自己的兄弟,所以你卖我!”
北明远忍不住想笑,又怕影响他一惯高冷的形象和风格,只得别过头去,咳了几声。
“老七,你这样就不……”话没说完,白小七“嗖”的一下,突然就消失了踪影。而黑小八与他完全同时,也没影儿了。
这场景,辛火火几乎每天都经历一回,早已经习惯。不过今天有些恐慌,因为她得自己找地方藏身。
(游记之二十五:这是最后一篇。我知道大家有很多走南闯北,见过世面,但是还没机会出过国的,可以有机会感受一下。到了外国,才觉得我大中国各种好。反正我回国后,一直就想唱:谁不说俺家乡好啊,得呀依哟。下回年会如果还去国外,如果还能有我,我给大家直播!!谢谢你们听我唠叨这么多,就是想和你们分享感受。)(未完待续。)
203 摘一朵小花
可是,当她正东张西望,北明远已经一步走到她面前。
因为离得太近,她脖子向后仰得快断掉才看到他的脸。
“干吗?”她机械的问。
“摘一朵小花。”北明远似乎前言不搭后语似的,抬手,伸出食指一勾。
不远处,一朵白色栀子花就飞到他手里。
那花朵原本可怜兮兮地躺在碎石灰尘中,不知是出身哪个残留的花盆里,或者是被哪个工人带来,随手又丢弃的。因为断了根,又或者离开泥土和水源时间太久了,花瓣已经枯萎发黄,就像个皱巴巴的纸团,从来没有人注意。
若非北明远,也许它明天就会混入垃圾中,不知被丢到何方。可是北明远一滴指血滴上去,它就像重新焕发了活力与生命,变得无比美丽滋润,鲜活的,在他指尖轻轻摇曳,带着娇柔与清纯之美。
“来吧。”他一手拈花,一手向辛火火伸来。
“干吗?”辛火火回以同样的两字反问句,同时戒备的向后缩。
人家佛祖拈花,你一个魔头有样学样,很违和好吗?虽然,有些妖异的好看。
“你不想魂魄在阳光下受损,就过来。”他的手还伸着,气定神闲。
就算魂魄不用呼吸,辛火火还是深吸了一口气,望向四周。
她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过黎明,真的很奇妙的。
之前,沉寂而漆黑,像浓重的墨,但是只要有一点亮光浮动,就好似火星突然迸出,那大火就熊熊而起。燃烧的火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蔓延,很快就笼罩了天地间的一切。
她曾经坚定的认为,没有什么比日出更美丽,更震撼,更惊心动魄,那简直就是大自然的奇迹。每当她看到太阳升起的刹那,整个心就跟着敞亮了。那无形的喜悦会令她觉得,全世界都在她脚下。天地宽广,任她遨游。
她做过导游,在某些著名景点看过很多次日出。被行业处罚后,她的新工作令她游走于日与夜之间,所以能更经常的看到城市黎明时分的样子。她很爱金色的阳光初浮现时那奇迹般的一刻,可是今天换个角度看,她却有了不同体会。
光芒万丈,在人类,或者说生物的眼中该是多么美好、美丽和充满希望的场景啊,可是对于鬼魂和阴物来说,就像是可怕的地狱烈火!
此时,已天明。
因为是在商场内部,并不会直射到阳光,但从远远近近的玻璃处,还是有丝丝光线透过来,虽照不到她身上,却仍然带来烈焰的炽热感。她就仿佛身处火海之中,地面流动着滚烫的岩浆,连空气都燃烧了,从四面八方向她扑来!
惊叫一声,她情不自禁的抱住北明远,贴紧他的胸膛。
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阳光普照的白天对鬼魂来说就是地狱。不管修行得多么强大,哪怕是贵为黑白无常,在天亮之前也要找地方容身。普通的鬼魂连容身之地也找不到,黑夜将尽就必须离开。或者,在阳光下魂飞魄散。
小八说过:狗和公鸡属于阴阳交界之物。因为狗看得见鬼魂,会示警和保卫主人。而公鸡提醒阴物们,天明在即,再不退出阳界,死路一条!
“虽然我很享受这种主动投怀送抱的待遇。”北明远轻拍辛火火的后腰,“但你这样,我无法保证你免受阳光伤害。”
辛火火不回答,双臂收得再紧些。
只要他不管她,她也不管他。若她起火,就必须也沾他一身火星。妈蛋,她是善良平凡的人类,魂魄被摄的受害者,就算天罚也轮不到她这种小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