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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重生1881之崛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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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非常的不错。”厉擎苍点了点头,顺着着这股战争洪流看去,一眼望不到尽头。“只是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死于这场战争。”

    “战争免不了伤亡,西洋学者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战争是政治的工具,阶级斗争的最高手段。私有制、阶级压迫和经济利益的冲突,成为发生战争的基本根源。掠夺和反掠夺、压迫和反压迫、侵略和反侵略、争霸和反争霸、扩张和反扩张的战争,将成为阶级社会特殊的、必然的现象。”罗凯突然想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话。

    厉擎苍摇了摇头,表示对罗凯的话不解。

    “以我方的人数,是不可能占领整个山地人土地的,最终这场战争将会成为政治的筹码,掠夺和反掠夺、压迫和反压迫、侵略和反侵略、争霸和反争霸、扩张和反扩张将会在这场战争中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

    “我不需要知道那些大道理,我厉擎苍只知护你安全,等待最后的结果,时间会说明一切,历史会说明一切,我只消你能兑现你的承诺。”厉擎苍大手一挥道。

    “承诺啊,这也是我华夏子孙的心愿,也是我和陆战英两代人的心愿,既然重生了,我必定会遵循这个信念一直走下去。”罗凯声音渐小,待说到后来已至微不可闻。

    厉擎苍没有计较罗凯说的是什么,事实上,受到罗凯的感染,他也已经沉浸在自己的思考当中。

    山地族。

    炎氏部落。

    “报告大王,据石氏部族所报,汉人兵分三路侵入我族南部,还请大王决断,商讨应对之策。”

    “呃,是谁给了汉人这么大的狗胆,竟然不自量力侵犯我族,我问你,此次汉人是由何人统领,又有多少汉人侵入我族领土。”

    头戴金冠,身披华服,炎氏部族的族长炎隆,山地十二部族名义上的王者中气十足。

    “回大王,这次汉人是由罗凯统领,共计有三千人的队伍侵入我族领土。”

    “哈,哈哈,哈哈哈。”传令兵话刚说完,就引来周巫氏高层笑声一片。

    “三千人,三千人就敢触我族虎须,汉人不想活了吗?罗凯,罗凯,要是我记得没错,罗凯不就是罗建功的小崽子吗?他今年才几岁,就敢领兵来犯。”炎氏部族的族长炎隆疑问道。

    “大王,这石氏部族天天和孱弱的汉人打交到,早以不负当年的武勇,区区三千人值得惊扰大王,值得惊动我炎氏部族吗?依我看这只是小打小闹,石氏部族和旁氏部族总共拥有近一万五千名战士,对付区区三千人还不是手到擒来,一点小事就让他们两族自行解决吧”炎隆众多儿子中的一位出列为炎隆分忧。

    “康儿所言极是,合该如此。”炎隆点头道。

    威风尽显的炎隆没有注意到,刚才进言的那位儿子怪异的眼神。

    所谓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之将乱,必有妖孽。

    山雨欲来风满楼。

    罗凯这边。

    罗凯的三个团,沿着百年来先辈的足迹,一路扫荡,只是遇到了一些零星抵抗,这让在最前面亲自率领近卫团的罗凯很是不爽。

    好在侵入山地族领地的第三天,南台轰装部队,当然罗凯更喜欢称之为南台海军,终于遇到了像样的抵抗,不过这次中等规模战斗的主角却不是罗凯的近卫团。

    战斗是在南台海军左翼,由罗震寰率领的南台海军第一师第一团那里打响的。

    八月二十九号下午二时,罗震寰率领的南台海军第一师第一团碰上了在西边游弋的一支旁氏部族战士。

    两支队伍的相遇极具戏剧化,极其凑巧的,双方的斥候都没有及时的发现对方的存在,直到双方相距不到五公里,后知后觉的斥候们才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双方主帅这才知道敌人就在眼前,等到罗震寰排好队行,做好准备的时候,眼尖的士兵都能够看到双方武器反射出的金属光泽。

    这支山地十二部族中旁氏部族战士大约有步兵八百人,弓兵数十人,他们悍不畏死,刚一接近南台海军就发起冲锋。

    罗震寰这一由罗父提拔的年轻将领深得罗凯器重,是以其所率领的第一团的装备在南台海军中仅次于罗凯的近卫军,拥有五百支原火枪队的法克式前装线膛步枪和五百弓箭手,远程火力极其强大▲且这一千人放下火枪弓箭也是优秀的战士,事实上,罗震寰第一团的五百枪手射击训练都还没满一个月,他们原本就是百战余生的冷兵器高手。

    罗震寰高举手臂,目测着距离。罗震寰知道,按照这种老式步枪的填装速度,己方火枪手有三次射击机会,分别是在敌人距离枪阵一百五十米处,八十米处和二十米处。

    “放”

    罗震寰一声令下,一排排火枪发出怒吼,枪声震耳欲聋,子弹呼啸而出。

    一手拍额,不忍观看。

    罗震寰知道,指望这群刚刚学会射击新兵蛋子能够在一百五十米处大量杀伤敌人,那还不如去买彩票来得现实,至少彩票中奖的几率更高一些。

    和罗震寰预料的一样,五百火枪兵的密集排射,仅仅造成了十数人的伤亡,这还是因为无知的山地人发动了密集冲锋。

    接着弓箭手开始抛射,杀伤起一百米处的敌人,抛射没有准星,全凭密度和运气,但胜在射速,战果比法克式前装线膛步枪略好。

    一番紧张的装弹准备后,法克式前装线膛步枪再次发出怒吼,由于每个士兵装弹速度不同,这次排射的枪声参差不齐,但效果却是比第一次齐射好的多,至少有四十位山地人倒在血泊中‖时,随着距离的拉近,弓箭手也由抛射改为平射,山地人的数量开始锐减。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机枪显威

    山地族战士分为三等,等级不同装备也不尽相同。山地族全民皆兵,成年男性拿起武器就能战斗,这些缺乏训练的人们构成了山地族最下等的普通战士,装备有石斧或削尖的木棍。山地族精锐战士,实力强悍,数量少,不事生产,专为部族征战四方,装备有铁斧或长矛≠战余生的精锐战士就会成为上层阶级的嫡系部队,他们是山地人最强大的武装量,装备有铁剑和长弓。

    所以要判断山地族部队的战斗力相当简单,只需观察其装备铁器的数量就能知道个大概≡然,罗震寰遇到的这支部队是由山地族最底层的普通战士组成的。这些普通战士很大一部分在不久前还在从事生产,现在却要拿起武器抵抗侵略者,所以就算天生悍勇无畏,当超过一半的战友倒在前进的路上的时候,他们还是会感到害怕,他们还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漠视死亡。

    当法克式前装线膛步枪的第三轮射击完毕,在山地人的密集队伍中带起一连串血花之后,山地人的冲锋在离罗震寰团本阵不到二十米的位置时,终于停止并开始退却。

    二十米,其实是个很短的距离,也许常人不需五秒就能迈过,但是对于已经心生胆怯的山地人来说,二十米实在是太长……。

    “停止射击。”

    见到那群野蛮的山地人已经跑远,罗震寰制止了手下士兵无谓的射击,开始有条不紊的指挥手下处理战后工作。

    以一千名装备精良的远程部队屠杀八百拿着木竿石斧的农民,对于罗震寰和手下老兵们来说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大多数人都在默默干着自己的事情,为下一场恶战做准备。

    “哦,左翼罗震寰率领的一团遭遇八百山地人的袭击,歼敌六百余人,没有伤亡。”

    罗凯看完战报,沉思片刻道。

    “这是山地人惯用的计量,部族首领会把反对他的族人编成一军打头阵,这样既能减少族内反对的声音又能消耗来犯敌人的精力,乃是一石二鸟之法,如此西北方应该会有一支山地人的主力。”

    “好个一石二鸟,面对强敌还不知同心协力,蛮夷就是蛮夷。”

    厉擎苍有着天朝上国与生俱来的优越之感,自然没有把这些未开化之辈放在眼里。

    罗凯干笑一声,心想清廷的勾心斗角只怕比之更加不堪,嘴里附和道:“山地蛮夷不知礼仪,不通文理,不习兵法。冲起来无组织无纪律一窝蜂毫无队形可言,的确不足为惧。”

    “报。”传令兵的声音打断了罗凯的话语。

    “在西北方十五公里处发现敌军,目测的数量在五千人左右。在北方五十公里处发现敌军大部,目测数量在七千人以上。”

    罗凯把战报递给厉擎苍,然后命令近卫团向西北方全速移动。

    山地人天生悍勇,以近战武器为主的他们大多是扮演着冲锋的角色▲罗凯的近卫团以远程武器为主,他们要做的是端枪瞄准等着敌人来送死。

    当天下午四时,罗凯的近卫团赶在两支山地人队伍汇合前,与西北方山地十二部族的旁氏部族主力交战。

    战斗一如既往的是由山地人率先发动。

    看到侵略者们就在眼前,眼红的山地人在头领的率领下呼啸着前冲,他们头上插着迎风舞动的羽毛,高举着石斧和长矛,悍不畏死,狂喊着“比奇发克草泥马”——这一切使得他们的冲锋显得惊心动魄。

    “比奇发克草泥马“在山地语中的意思就是太阳掉所有侵略者,这是最恶毒的语言,山地人相信喊出这句话后眼前的敌人将会更加容易的被他们杀死。

    罗凯近卫团的三八式步枪和机枪就像割麦子一样把冲在前排的山地人成排成排的扫倒。

    以下截取了战后几位机枪手的五段回忆:

    “开始时我们兴奋异常,扫倒了前排的敌人,可到了后来,看到后排的山地人前冲,倒下,再前冲,再倒下,我们终于意识到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类。”

    “也许是战斗过于轻松,我们竟然没有一点危机感,我们中的小部分甚至开始祈祷他们快点退却,可是他们丝毫没有听到我们的祈祷,那些活着的依然继续冲过来,然后倒下,周而复始,直到鲜血流尽……”

    “这哪是在杀敌,这是在割草!”

    “我打完了十箱还是二十箱子弹,我不记得了,但我记得这种重达七公斤的弹药箱中装有两条弹链共计六百六十发机枪弹。天啊,午夜梦回,我都在计算我到底射杀了多少人。”

    “屠杀,**裸的屠杀,我感到我们就像是无耻的侵略者,事实上我们——就是。”

    战后人们的良知会取代内心中最疯狂的部分,人们往往反思当时自己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同类。但是战争之中,在这个令人疯狂的大环境中,没有怜悯,没有多余的想法,士兵们都在为了心中的信念而战。

    暴雪式重机枪还在喷吐着长长的火蛇,没有迫击炮和狙击手的威胁,在四拓机枪交叉火力下,在三八式步枪的辅助下,万岁式冲锋被完全免疫。

    在离近卫军本阵二十米到五十米间,这正常人只需六、七秒就能跑过的短短三十米,一片尸山血海。

    其实纵观历史,就能发现为什么说重机枪划分了时代:1893年,五十名英军步兵使用四挺马克沁机枪击退了五千名祖鲁人的猛烈进攻,结果战场上留下了三千具尸体。1895年,阿富汗奇特拉尔战役和苏丹战役中,马克沁机枪也使进攻的敌人死伤累累。1898年,苏丹的恩图曼之战,两万名伊斯兰教托钵僧被英国侵略军屠杀,估计有一万五千人倒在马克沁机枪的阵地前。1899年开始的布尔战争中,布尔人在冲锋时遭到了马克沁机枪的毁灭性打击。

    暴雪式重机枪在实战中第一次展现其可怕的威力的时候,被震憾的不只是山地人,就连使用方也被深深的震憾到了。

    骄傲如厉擎苍,也不得不承认,面对这样的收割机,就算是把国术练到神仙一流,也是毫无幸免的可能。

    那些疯狂的机枪手们,完全没有节约子弹的想法,按住扳机就很少有松开的时候,以每分钟六百发的射速,四挺暴雪式重机枪在五分钟内倾泻了数以万计的子弹。

    当山地人终于开始选择退却的时候,他们惊讶的发现,自己的朋友和兄弟已经永远的离开了他们,最后,只有不到一千山地人退回了后方。

    山地十二部族除了三个和罗凯有交往的部族外,其余九个部族都是罗凯的敌人≈在通过熟悉山地部落的向导指认,罗凯已经可以确定被击溃的是十二部族排名第十一的旁氏部族的人马。山地十二部族,根据排名的不同,部族的实力也不尽相同。旁氏部族只不过是排名末端的小部族,五千人的队伍基本就是这一部族能够拿得出的全部青壮年了,如今只有不到一千人逃回去,可以确定其战斗力已经被瓦解。

    歼灭这支队伍,顾不得追击残余敌军,顾不得立刻清理战场,近卫团调整方向,向另外一支山地人的部队扑去。

    罗凯出征前的话犹在耳旁:近卫团的目标,是在正面战场上粉碎山地人的所有主力。

    九去其一,罗凯已经等不及与另外一支山地人的主力部队会面。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山地人的悲哀

    我叫石阮,是石氏部族最强大的勇士,整个部族没有人可以在武勇上比得过我。

    今天的长老会五位长老和族长意见上出现了很大的分歧。蠢蠢欲动的汉人们再次擦亮了他们的武器,,三位长老认为应该给这些来犯者一个教训,两位长老选择保存部族实力静观其变。

    我不知道那两位怯弱的长老是怎么想得,我只知道我们石氏部族面对任何来犯者都无所畏惧ωωω。③üww。сōm/。,我们要做的就是把所有敌人的脑袋从脖子上拧下来。

    好在英明睿智的族长是坚决站在我们这边的,整整七千勇士响应部族的号召要给予侵略者迎头痛击,我,石氏部族最强大的战士自然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随行的还有两位长老,他们是这次战争的坚定拥护者,很多出征的勇士都是他们一脉的,他们要亲眼看到自己的子弟击败汉敌,得胜而归。

    由于时间关系,这次出征前的祈祷仪式略显仓促,除了一些祈福的必须步骤,其他的旁枝末节都被省略,这让我非常的不爽,我认为这是两位反对出征的长老故意为之。

    听闻旁氏部族也派出了五千人参与此次的行动,这让我很是不解,面对四千汉人,需要这么多的人去款待孱弱的他们吗?我一个人就能拧断至少十名汉人的脖子。

    这一天气氛有点沉闷,我感觉空气中飘散着一股血腥味,隐约间我好像还听到了时断时续的闷响声,这使我生起了一股不祥之感。

    果然,不久之后,一位重伤的旁氏一族战士跌跌撞撞的闯入我们的视线,而后是第二个,第三个。他们带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旁氏部族的五千战士几乎全军覆没,而他们甚至没有伤到任何一个汉人,因为他们在还没有接近汉人的时候就已经儡了。

    我看到他们中很多都身受重伤,但是无法准确判断他们是被何种武器所伤,好在一位见多识广的长老认出这些伤口是火枪造成的。这让我大松一口气,我不是没有面对过汉人的火枪队,他们虽然可以发出比我手中弓箭更远更快的箭支,但是射速很慢,只要冲得够快很容易杀入他们的队伍中,而只要能够近身,面对孱弱的汉人,那就是虎入羊群了。

    长老的观点和我一样,他认为旁氏一族的战士缺乏勇气,面对汉人的枪阵应该一冲到底,半途而废只会徒增伤亡。长老指出,旁氏一族经验不足,没有面对汉人火枪队的经验,他们这样半途而废不仅让倒在前进路上的战友白白牺牲了,而且在撤退时还会被大量射杀。所以长老消我们能够万众一心,一口气冲入汉人阵地之中。

    对于长老的话,我深以为然,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狭路相逢勇者胜,一往无前的精神是胜利的基础。

    终于,我们和汉人相遇了。不,应该说是汉人找上了我们,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自信。

    汉人在距我们两千米的地方停了下来,然后就没有了动静。长老要求我们过去,既然汉人有胆量找上我们,那么我们绝对不能退却。

    我们在距离汉人两百米的地方停了下来。离得进了,我能清楚的看到汉人手中的管状物,这就是汉人的火枪了,不知道会有多少同伴倒在汉人的火枪之下。

    片刻之后,进攻的号角被吹响,由于汉人的火枪射程很远,通臣是由我们发起冲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冲吧。

    队伍的速度越来越快,由走逐渐变为小跑,事实上,为了能够保证最后冲刺的速度,我们在最后一百米才会启用自己的最大速度。

    这是怎么回事,我看到了什么?队伍的前列竟然爆起了成片的血雾!

    震耳的砰砰声令我心烦,前排族人的惨状使我意乱,这才是一百四十米的距离,就有成排的族人倒下,汉人的火枪什么时候有了这样大的威力。

    我们不得不提前加速,一百四十米的距离,我只需要十五秒,十五秒之后,我将砍下我所见到的第一个汉人的脑袋。

    突然,前面的兄弟惨叫一声,胸口喷出一团血雾,我的眼角余光看到一小团东西从他的后背穿了出来,接着朝我奔来∫刚要躲避,就感到右腹部一痛,实在太快啦!就连以敏捷为傲的我都来不急躲避。身体一歪,我摔倒在了地上。

    右腹部火辣辣的痛,用手一抹就是一片鲜红。不过还好没伤到内脏,我感到敌人的箭只是擦过了我的右腰,腹部的疼痛是因为敌人的箭扯走了一片我身上的血肉。

    从衣内抽出一条布带,我熟练的为自己包扎起来,这点小伤算的了什么,比这更重的伤我都受过好几次,我石阮是部落最强大的战士,绝对不会为这点小伤而倒下。

    爬起,继续冲锋,虽然落在了队伍末尾,但是我没有掉队,终究还是在队伍之中。

    冲啊,杀掉那些侵略者,我取出背后的长弓,对,就是长弓,作为部族的精英战士,我有一把锋利的长铁刀和一张属于自己的大弓。

    相比于弓箭,其实我更加喜欢用长铁刀杀敌,因为这样才能有刀刀见血的快感,不过现在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潜意识中,我觉得应该拿起自己的大弓,所以我拿了。

    眼前一亮,终于我能够清晰的看到这些侵略者狰狞的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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