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美食帝国-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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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崭新的计划最难的资金问题解决了,苏曼心中登时落下一块大石,接下来要实地考察一下计划的可行性。
看看时间还早,苏曼索性上楼小睡片刻,临睡前,她摸出手机,把萧凌的信息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不期然的想起了这厮在电视上的霸气宣言——照顾她一辈子l
苏曼的唇角勾起,一辈子呢,突然有了一种有了后路的温馨赶脚,似乎她的小吃摊失败了也没关系,却反倒让她萌生了一往无前的勇气。
看着短信出神的功夫,手机信息提示声响起,苏曼好奇的向着屏幕看去,“老子知道你在北京,丫的别让老子知道谁把你藏起来了,老子扒了他的皮,做糖醋排骨吃!”
紧接着第二条短信响了起来:“有本事你就躲一辈子!”
苏曼默然片刻,心中似乎有一只蝴蝶落下,痒痒的,勾的她手指忍不住轻动:“那要是被你找到了昵?”
萧凌的回复十分的快,显然是不假思索,“给我做一辈子的糖醋排骨!”
苏曼默默的把手机静音丢到了一旁,她对吃货真不该抱太大希望。
同时,她心中一直担心的事也有了解答,应该是沈西城出手,掩盖住了她的痕迹,让萧凌只能查到她在北京,却不知道更具体的位置。
如此,以后调戏萧吃货倒是方便许多,苏曼禁不住心理阴暗的想着。
她心神特别放松的沉入了梦乡,似乎从苏杭失踪后,第一次这么好眠,梦里萧凌公然出现在了她面前,端着空盘子一阵乱敲,“给我做糖醋排骨!”
苏曼醒来,发现原来是枕边的手机在疯狂的震动,不用看,她也知道萧凌暴走了。
苏曼懒洋洋的盯着手机半天,看它一直响,想象着电话另外一端萧吃货精彩的面孔,半晌后,终于施恩的伸出手,捡起了手机,没等她按下接通键,手机自动的停止了震动,她愕然,片刻后反应过来,手机被萧大公子打没电了。
苏曼越想越是好笑,一个人捶着枕头笑了半天。
笑够了,苏曼很不厚道的把手机丢到了角落里,等着哪一天想起来的时候再度充电。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苏曼从床上爬起,坐车到了大栅栏下车,这里和前门一体相连,有一条很不错的步行街,有不少北京的老店,量体裁衣的瑞蚨祥,糕点老店稻香村,都在街上有分店。
稻香村的点心物美价廉,苏曼买了几块充饥,这种油酥点心外酥里香,有咸香口也有甜的,端看包的馅料是什么,属于传统的中式点心。
又逛了一个多小时,苏曼慢悠悠的越过了步行街,往更黑暗的地方走去,里面的巷子狭小,没有路灯,只能依靠各家各户的室内灯光看清路面,但是几乎都是卖东西的商家,所以并不显得幽暗。
门口大多摆放着陶瓷瓶子的老式酸奶,这种酸奶口感很好,很受欢迎。
苏曼走过了两条街,眼前一亮,这里是两条街的交汇处,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广场,不少人支了摊子出来,铁皮车,车上自带简易厨具,上面摆放了各色鲜蔬,伴随着油锅爆炒的香气,十分诱人。
第124章 酸辣土豆丝
这种大排档通常是夫妻档,妻子处理食材和招呼客人,丈夫负责上灶,苏曼扫了一眼后,随意的走到了其中一个小吃摊前,开口询问道:“大嫂,你这都有什么菜?”
正掐着豆角的老板娘抬起头,嘴巴一努:“上面有的菜都能炒。”
苏曼眨了眨眼,再次问道:“那主食都有什么?”
老板娘耸了下肩膀:“面条水饺。”
苏曼问了一圈下来,和她预料的差不多,大部分摊子提供的主食都是面条水饺,相对于米饭,面食熟的快,吃起来也新鲜,米饭一蒸最少二十分钟,还得注意保温,一不小心就成了剩饭。
苏曼又观察了一会,最后到了中间的一家摊子上,点了两道菜,一个番茄炒蛋,一个酸辣土豆丝。
她注意到了,坐在这家摊子上的客人较多,可见手艺相对还不错,品尝一下,就可以大致估计出这一片小吃摊的水准。
而番茄炒蛋和酸辣土豆丝一个考校火候,一个看的刀工。
对于番茄炒蛋,蛋要嫩,番茄要炒出汁又不能把番茄肉炒丢。
酸辣土豆丝则是把土豆丝切成牙签粗细,过水洗去上面的土豆粉,用大火快炒,放白醋和新鲜青椒,炒出来的土豆丝洁白如玉中间夹杂着翠绿的青椒丝,看着很是赏心悦,吃起来酸脆可口,在一般的小餐馆里,这一道菜常年保持在三块钱的低价上,堪称物美价廉。
土豆丝只能靠手切,太细了容易软成一坨,太粗了会口感发面,粗细间十分考验刀工。
很快,老板娘把两份莱端了上来,看卖相都还不错,苏曼拿起筷子夹了一口,番茄炒蛋油有些大,蛋很嫩但是感觉不是很香,青椒土豆丝还好,就是火候稍微欠点。
苏曼知道,那是因为再炒下去,土豆丝容易粘连,锅就会很难刷。
总的来说,手艺尚可,食材一般,炒出来的菜也就马马虎虎。
苏曼吃惯了珍馐美食,再吃这个有些适应不了,对于一些做重体力活的人来说,却很喜欢,因为油水重,容易吃饱肚子。
苏曼心中有了数,看看时间不早,准备动身回到沈家,还没迈步,手机便响了起来,扫了一眼,苏曼立刻接通了通话,很自然的叫了一声哥,沈西城沉稳的声音传来:“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苏曼报了地点,走出了大栅栏,到了前门的步行一条街前,候了片刻功夫,沈西城就开着车子过来了。
上了车,沈西城也没问她在大栅栏做什么,直接回了家。
第二天,苏曼又请了一天假,跑到旧货市场,喜滋滋的买了辆三轮车回来,顺便采购齐全了炒锅和蒸锅。
也是她运气好,恰好有一户人家要动迁,家里的两个煤炉准备处理,半卖半送的被苏曼拿了下来,苏曼欢天喜地的拉着一大车家物什回到了军区大院。
结果在门口被拦下来了,幸好她住了两个月,已经混的脸熟,卫兵狐疑的打量一番,还是放她进去了,苏曼大囧,也许到里面收售废品也不错。
因为不是公众假期,沈家兄弟俩都不在家,苏曼把自己的破三轮车推到了门口,仔细的擦洗起来。
这一点她很好的继承了苏杭的习惯——作为一个厨子,他的厨房一定要保持清洁满分。
苏曼擦拭的差不多的时候,房门打开,打扫卫生的钟点工何阿姨走了出来,和善的看着苏曼问道:“小苏啊,要不要帮忙?”
苏曼摇了摇头,笑着回应:“快完事了,阿姨您忙去吧!”
苏曼也没解释过自己的身份,何阿姨一直当她是沈家贫穷的远房亲戚,过来打秋风的,苏曼也没有解释,反正虽不中亦是离事实不远了。
何阿姨紧走两步,到了苏曼身前,语重心长的道:“小苏啊,你叫沈先生有空把冰箱里的鸡蛋丢了吧,都放了两个月了,早就臭了吧,哎,这大少爷就是不会过日子。”
苏曼一怔,因为她每天都要做早餐,鸡蛋都是随时备着的,冰箱里的是她昨天刚买的。
何阿姨仍然在絮絮叨叨,“沈先生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家里从来都不开火,几个月前突然叫我买了两斤鸡蛋放冰箱里——”
电闪雷鸣间,苏曼猛地反应过来,那是她第一次在沈家做早餐,本来只买了吐司面包和牛奶,后来看到冰箱里有鸡蛋和火腿肠,想了想就弄了个简单的西式早餐,准备过后再把鸡蛋和火腿肠补上。
上次沈东饿了,沈西城就给他下了方便面,火腿肠和方便面是绝配,沈家的冰箱里,原来应该只有火腿肠!
鸡蛋是沈西城特意为她准备的!
换句话说,就算她不是碰巧做了那么一顿早饭,沈西城也会寻机叫她做早饭的,为的不过是找个理由把房租退给她!
苏曼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虽然已经逐渐习惯了沈西城的行事风格,可每次依然控制不住的被感动。
怪不得后来那旬嫁人就嫁沈西城会流传那么广!
沈西城这样的人,会给你一个自由活动的空间,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又竖起了安全的防护网,套句古话,就是有容乃大!
来到沈家后的点点滴滴在苏曼脑海中汇总——路上的饼干毯子和mp3,20块钱买到的沈东的二手全新手机,被理所当然退回来的房租,明明可以睡懒觉却还找了借口送她上班……
苏曼的心不是铁打的,沈西城这般对她,她也不能再无动于衷的把自己当成是纯粹借住的陌生人,甚至于,她心里已经认可了这个便宜哥哥。
苏曼下了决心,当天晚上,等沈西城回来,她便主动的迎了上去;“大哥,我有事情和你说。”
她像是小学生递交作业一样,把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包括计划的可行性分析,和最终的目的。
沈西城听得很认真,俊美的脸如同刀锋一样一动不动,待苏曼说完,他眼皮垂下又抬起,“好,我晚上找个人接送你。”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让人无比的安心,莫名的喜悦从心底涌起,仿佛早就知道会这样,苏曼有一种被认可的巨大成就感。
沈西城站起身,“你等会。”
苏曼乖巧的点了点头,片刻后,沈西城走下楼来,手里托了一摞衣服,放到了苏曼面前,苏曼一眼扫过,牛仔裤衬衣,休闲服,卫衣外套,款式各一,唯一的共同点大概就是全部都是男装了,还有几顶棒球帽。
“这些是沈东的旧衣服,估计你穿着大小差不多,晚上出去的时候换上这些。”沈西城认真的嘱咐着。
苏曼咬着唇狠狠的点了两下头,沈西城的神情柔和下来,伸出大手在她头上揉了两下,拍了拍。
第二天一大早,刚过五点半,苏曼就骑着三轮车出去了,她得到最近的菜市场买鸡,超市卖的全都是处理好的鸡,也看不出好坏,想要品质优良的鸡,就得从活鸡里挑选。
到了菜市场前,苏曼把三轮车往门口一锁,径直到了里面的摊点,这家市场有两家卖禽类的贩子,卖的鸡都差不多,有白色的速成鸡,也有家养的红毛鸡,还有散养的芦花鸡。
公鸡肉紧,适合热炒,母鸡脂肪多,做汤更好。
选鸡也有学问,首先看鸡冠,鸡冠鲜亮红润,鸡爪油亮富有光泽,羽翼丰满扇翅有力者上佳。
苏曼一眼看中了一只昂首挺胸的芦花鸡,同时,芦花鸡也注意到了她,小眼睛机警的闪了闪,扑棱着身子,拼命的把高大的身体往同伴们中间挤去。
苏曼好笑至极,伸手一指:“就要它了!”
摊主夸奖着苏曼的好眼光,把躲到了笼子角里的芦花大公鸡捉了出来,苏曼凑过去,在鸡爪上摸了摸,在鸡爪上方摸到了一节突出的骨趾,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意味着这只芦花鸡至少饲养了十个月以上。
而且骨趾短小,应该是刚过十个月不久,属于一年生的小公鸡,这时候的肉嫩且紧实,实在是炒菜的上佳之选。
连毛称重,一只鸡花掉了苏曼五十大洋,接着摊主进行去毛处理。
苏曼看着摊主动作麻利的把鸡丢进了脱毛机里,转眼功夫一只雪白的裸鸡就新鲜出炉了,不由感慨不已。
她记得,以前家家都是买了活鸡回去自己杀,有时候养上两天,还会下出鸡蛋来,而且由于喂的粮食,下的蛋一般都比较黄。
去毛的时候烧上一大锅的开水,把带毛鸡丢进去烫,那一瞬间,满屋子弥漫着难闻的鸡毛味,然后主妇一根根的把鸡毛拔掉,家里有小孩子的,有时候会拔掉最漂亮的尾羽**毛毽子。
耳边仿佛响起了那亲切的召唤声:“够不够?要不要再拔几根?”
苏曼一怔,记忆里响起的声音是母亲陶锐的,而不是父亲苏杭的,她明明记得家里一直都是父亲做饭,更不用说处理鸡毛这等肮脏事了。
苏曼眉头皱起,幼年时的记忆实在遥远,也许她的记忆出现了偏差?
第125章 鸡杂面
“妹妹,鸡要不要剁成块?”摊主的询问声把苏曼从发呆中召唤回了现实,她回过神来,连忙道:“不用不用。”
她想好了,买一只鸡,只用鸡胸肉的话她实在浪费不起,索性把鸡肉全部剃下来,切成丁也看不出什么来。
苏曼带着鸡回到了沈家,七点刚过,还来得及,她仔细的摸着鸡的骨架,先剁下了鸡头,鸡脖子和鸡爪子这些没肉的地方,接着摸到了关节连接之处,手中菜刀狠狠的一锯,切下了鸡腿和鸡翅膀。
接着一点点的顺着骨架把鸡胸肉剃了下来,鸡腿和鸡翅根也剃的一干二净。
丁切得越小,切出来的总体积也就越大,苏曼考虑了下性价比,选择了一厘米见方的小方丁,望着最后切成一堆的鸡肉丁,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半花生一半鸡肉丁,大抵可以做上五六盘了。
苏曼昨日已经买好大米,选的是去年的新米,保存的比较好,米粒顶端乳白色,靠近了一闻,虽然是生米,却带着一股清新的米香。
苏曼把一应东西都准备妥当,开始准备早饭,刚剃光的鸡骨架刚好用来熬汤,配合鸡肝鸡心鸡肠,做一碗鸡杂面再好不过。
这也是正宗的川菜了,幸好苏曼最近对川菜兴致浓郁,买了不少川菜的调料在家。
鸡肝鸡心鸡肠惯例要用料酒腌制一下,基本上肉类这种天然带腥气的食材都要经过腌制才能入口。
拿欧洲来说,烹饪技术的突飞猛进是在黑胡椒的引进后,那个时候,哥伦布发现美洲,引发了大航海时代的到来,无数的商品通过海运交换,世界各地的物种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而黑胡椒的运输就是当时最为赚钱的航线之一,同重量的黑胡椒甚至堪比黄金。
苏曼知道沈西城为人挑剔,特意把鸡杂都切的碎碎的,炒制的时候还多放了泡椒,和四川特产的豆瓣酱一起,整个厨房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把小火煮了半个小时的鸡汤倒在里面,煮沸后,再下了她亲手擀制的手擀面,最后加了点葱花增香。
等沈西城下来,忐忑不安的送到了他面前。
沈西城只吃了一口,就放下了筷子,“下次沈东回来再做,他喜欢吃这些下水类的东西。”
苏曼默然,她暗自庆幸自己早已经准备了第二套方案,忙把三明治咖啡端了出来,沈大人吃了两口后,漫不经心的道:“我托朋友从德国带了个烤箱回来,以后面包自己做吧。”
苏曼:“……”
她突然觉得,自己就算原本手艺不怎么样,在沈西城这等挑剔的主的鞭挞下,早晚也能成一流大厨。
苏曼硬是吃完了两碗鸡杂面,沈西城已经看起了报纸,待苏曼吃完,他拿起了车钥匙,嘱咐了旬:“晚上下班的时候,我把那个朋友介绍给你。”
他顿了下,补充道:“他是夜猫子,不用担心影响他的作息。”
苏曼抿紧唇点了点头,能让另一个人每日接送,怎么想也不可能是简单的事吧。
两个人无声的上了车。
车子行驶在车流之中,苏曼忍不住打量起沈西城的侧脸,每个线条都如同刀锋劈砍出来一般,合在一起又组成了更加锋利的棱角,英俊的让人难以直视。
沈西城的话不多,却让人觉得十分可靠,两个人之间哪怕长时间的沉默,也不会觉得尴尬,这是一个富有魔力的男人,和他相处很舒服。
苏曼下意识的想到,川府人家的小服务员们都说错了,花样美男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她们还没见识过真正的男人。
超级偶像选拔出来的那些小男生,往沈西城面前一站,就会被远远的甩出十条街去。
连萧凌在沈西城面前,也不过是个大男孩。
苏曼无比的庆幸自己是沈西城的妹妹,如果是他的女人,只要想一想那些来自其他女人的明枪暗箭,就会头大如斗。
沈西城刹住了车子,伸手在苏曼的额头上轻轻一弹:“看了这么半天,是不是该喂香蕉了?”
苏曼怔忪的下了车,站在原地半天才回过味来,刚才沈西城在自嘲是猴子?…_…|||,平时严肃的人偶尔开起玩笑也让人无法接受啊。
不过,苏曼在心底默默的又给沈西城加上了一个优点,会说冷到南极的冷笑话。
进入店子里,苏曼从未觉得时间如此度日如年,一想到晚上她的新店就要开张,便止不住的兴奋,甚至连观看大厨示范也有些心不在焉。
时间很快到了晚上十点,苏曼换了衣服走出了川府人家,立刻看到了沈西城手里拿着支香烟,和背对着她的男人轻声交谈着。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沈西城抽烟的样子,单手垂下,修长的手指轻轻的夹着香烟,带着一股漫不经心,偶尔才抽上一口,却不时的弹着烟灰,比起平时的凌若刀锋,添了别样的浪子味道。
苏曼招呼了一声:“大哥。”
沈西城站直了身体,向她看来,同时,站在沈西城对面的男人也转过了身子,苏曼立时睁大了眼睛,靳先生三个字几乎要脱口而出。
靳先生看上去只有二十五六,风华正茂,和沈西城站在一起,容貌虽然被压了一头,却另有一股雅痞的气质。
苏曼百感交集,恍然间,往事如同迷雾破障,清晰的展现在了她的面前。
当初她醉生梦死,苏杭给她留下的两家酒店先后抵押了出去,揣着最后一笔余款的她本准备大肆挥霍一场,却遇到了靳先生。
当时靳先生一副落魄模样,却十分豪爽,意外的投了她的眼缘,两个人以酒论交,很快的成了莫逆之交。
有一天,酒至半酣的时候,靳先生双眼迷蒙,大着舌头道:“苏苏啊,我决定回北京去,从头开始,让那些瞧不起我的人都好好看看!”
“你愿不愿意帮我?”
他问的是愿不愿意帮他,而不是说跟我走,我教你立世之道,又或者说一番长篇大论,叫她不要再颓废下去。
苏曼立时便被打动,豪气万千的应了下来。
待她一点点的被引入正轨,事业有成之际,回首这段往事,早已经发现,靳先生用她能接受的方式不断的引导她,手把手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