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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明朝好女婿-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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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木无奈,心中好奇,难道这林老板和老李一样也是看黄色小说看入了巷。就偷偷看了一眼,这才发现他正在读《论语正义》。

    这个林老板倒是个风雅之人,不像市侩。

    读书人在看书的时候最恨别人打搅,这一点苏木也理解,也不再废话,走到书架前端详起放在上面出售的书籍。

    总的来说,里面的书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四书五经、时文选集,类似于后世的复习资料,专为读书人准备,另外一部分则是演义、话本之类。

    两种书籍分别放在两个书架上。

    四书五经之类的东西苏木毫无兴趣,就将目光落到演义小说上面,看了半天,除了《醉醒石》等区区几本,其他的书籍,以前也没见过。

    他前世本是研究明清小说的,就随手抽了几本,一看,发现写得实在糟糕,故事老套不说,文字好象也不怎么样。不外是公子落难,佳人慧眼识珠,携家产与其私奔,助相公金榜提名,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

    看来,模式化写作在任何时代都免不了。不过,也只有海量的垃圾书做基础,才催生诸如《三国演义》这类的优秀作品。

    店中还有几个客人,看模样,有读书士子。也有贩夫走卒之流。

    阅读作为明朝市民最主流的休闲娱乐方式,还是很流行的。

    林老板是秀才出身,为人也颇风雅,做起生意来也挺有意思。也懒得同人讨价还价,直接在书架上贴上纸条,标明价格。

    你若要买书,选好了,就将钱投在大案上的那口瓷瓶里。

    听到不断有铜钱入瓶的丁冬声传来,苏木大为惊讶:这明朝也有自动售货,这个林老板还真够超前的,也不怕有人偷书,亏个血本无归?

    果然,苏木很快就发现一个穷书生悄悄地将一本《毛诗》塞进怀里,一脸苍白地朝门外走去。

    “小偷……太猖狂了!”苏木惊得张大了嘴巴,等回过神来,那人已经走得不见了踪影。

    见这个穷书生得了手,另外一个来买书的看了林老板一眼,也学这那穷书生的模样,飞快将一本风月书儿藏进袖子。

    “《孽海狂花》,六十文,承蒙惠顾。”林老板猛地抬起头来,盯着那人,哼了一声:“我家的书可不能白让人拿。”

    偷书那人羞得一张脸涨成猪肝色,指着门外;“刚才那人不也偷了?”

    林老板:“读书人偷书不叫偷,你拿这本书去是看着玩的,得给钱。”

    苏木“呵呵”地笑起来,这个林老板倒是有趣。

    打发走那个偷书的,林老板这才上下打量着苏木。

    眼前这少年面容虽然有些苍白,可站在那里却有一股风雅之气,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晶莹深邃,灵动异常,心中不禁有些喜欢,道:“这位公子是韶先生的学生,可是要来买书?”

    “见过老先生。”苏木拱了拱手:“我刚写了点东西,想请你看看。”

    “哦,原来是卖时文啊,快把来让我看看。”林老板一脸的欢喜,道:“韶先生乃是我保定府首屈一指的名士,以前求他的文还求不来呢!”

    “时文,八股文也能卖吗?”苏木不解,道:“却不是恩师的作品,乃是小子献丑。”

    “怎么不能卖,若是碰到好文章,结集印书,倒是一桩美事。你能够得到韶先生的推荐,应该写得不错。”明朝科举大行其道,读书人都会买上几本新书的八股文范文选做参考资料,一般来说,上榜士的卷子最优。可童试三年两次,乡试三年一次,产量有限,林老板平日里也会收一些优秀的文章备用,等集到一定数量之后,再结集出版。

    “却不是八股文。”苏木摇了摇头,将稿子从怀里掏出来,放到几上:“这是我写的话本,刚起了个头,想换点稿费润笔。老先生先看看,若可用,我在接着写。”

    “话本啊……”林老板微一沉吟,然后将稿子推过来:“不要。”



第三十章 套路化已经严重的损害了这个行业

    “怎么不要,难道老先生店中不卖小说书儿?可我看你这里有不好呢!”古代的书坊是印刷、零售、批发一条龙,所谓货卖堆山,什么书都要印一点,将品种配齐全了,这才好做生意,怎么有人将书稿送上门来了,反朝外推?

    苏木大为不解。

    “不好卖啊,生意难做?”林老板叹息一声:“公子,按说这是我店的商业秘密,不好对外人讲的。不过一来你是韶先生的学生,韶先生又是小老儿最尊敬的士林前辈,我也不隐瞒你;再者,话本书不好卖,印一本亏一本所有的书坊都知道,也不怕被人知道。”

    “亏本,读这种书的人不少吧?”

    “公子你以前没看过话本演义书?”林老板反问。

    “看过一些,不多。”确实,除了四大名著和明清少数几本优秀作品,这种书苏木还真没看过多少。

    “那就是了。”林老板一提起话本,就是满腹的怨气:“前些年确实出过几本不错的话本,卖得也好,写书的人也狠赚了一笔。其中京城的一个笔名叫做四隐山人的落第秀才特别能写,一本五六万字的书,半个月就能写好,一年之中,一口气出了二十来本。活生生写出了一套两进的宅子和一百多亩良田。到如今,已是一个富家翁。不少人见这行来钱快,也不管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只要识得几个字,就敢提笔去作。”

    “问题是,他却不知道该写什么,别人的书里写一落魄的读书人因为家道中落,惨被退婚吧,他也跟着写;别人写主角因为才高八斗,被佳人慧眼识珠吧,他也照猫画虎。弄得所有的话本一开头,绝对有一个穷书生被势力眼老丈人退婚。然后,这书生奋发读书,高中状元,最后抱得美人归。”

    林老板越说越激动:“这种书千篇一律,开头几本看了还好,可读得多了,也就那么回事。更有甚者,读者读着读着,竟然将几本书看混了,回过头一想,啊,这几本书的故事都一样啊!”

    “退婚流的书一多,大家也厌烦了,一看,妈的,又是个穷书生,顿时就倒了胃口,自不肯花钱去读早就被人嚼了千百遍淡而无味的甘蔗渣。”

    苏木听得心中好笑,读者是喜欢看YY书,可雷同的书一多,也审美疲劳了。

    “老先生,风月书呢?”苏木有顺口问了一句。

    “风月书,不说还好,一说我就来气。”林老板哼了一声:“一般的大宅院里主人和妻妾丫鬟之间的事情谁爱看,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如今的风月书,你不写几个偷人的故事,不写爬灰,谁肯读?你写吧,读者看得多了,口味越来越重。你今天偷邻居大嫂子,明天偷族中亲戚,后天偷官家小姐,偷到后面偷无可偷,又该编什么?”

    说到这里,林老板长叹一声:“小说话本到今日,该写的东西已然写尽,我看,这东西已经走到末路了。所以说,公子要照顾老身,要将稿子给我,我自然高兴。不过,小说这种东西再不能出了,若是有好的八股时文,不妨送几篇过来。”

    这一席话听得苏木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

    什么小说写到今日已经到了穷途末路,这明朝的小说不过刚兴起,未来还将与许多不世名篇问世。没有海量的垃圾文字做基础,怎么可能有真的好书面世?

    只有量变,才能产生质变,这个林老板也未免太悲观了。

    “真不收?”苏木忍不住问:“时文多少钱一篇?”

    “十文。”

    “十文,怎么才这点,若是话本润笔又是多少?”

    “话本一般十两一本,得看销量,卖得好的书,一本得几十两也是有可能的,可人家字多啊,一本怎么这也得五六万字。一篇八股文才几百字,十文钱算是不错的了。抱歉,你这本书我不要。”

    苏木心中一阵丧气,看来这条路子也走不通。至于十文钱一篇的八股文,还是算了吧,以自己的文言文功底,估计是要被退稿的。

    正要收了稿子离开,苏木突然想:不对,林老板刚才抱怨说现在的套路化写作实在猖狂,已经将话本小说给写死了。可我这本《西游记》却不同于以前的小说,不但故事精彩,还是神怪小说的开山之作。

    在此之前,可没有神怪长篇,同类《搜神记》,也不过是一个短篇小说的集子。

    想到这里,心中笃定了。

    就将稿子轻轻地推了过去,自信地微笑道:“老先生话也不要说死了,这不过是开篇的第一章,不妨读读,若真觉得好,可来找我。”

    然后就将自己的姓名地址留下,又郑重地说:“其实,我来老先生这里是因为你同我恩师有旧。其实,这保定城的书坊还是很多的。”

    说完,就飘然而去。

    看到苏木的背影,想起他刚才那自信的笑容,林老板心中突然有些不快,冷冷地拿起那十几页稿子就扔到旁边的废纸篓里:“苏木是吧,哼,我又不是傻子,怎肯白出一本陪钱的书。若不是看到韶先生面子上,多跟你说一句话也是浪费口水。”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恰好听到林老板的喃喃自语,笑问:“叔,又是谁惹你生气了,刚才那人?是不是叫苏木?”

    来的正是林老板的侄子,如今正负责书房工坊的校对,也读过几年书。

    “正是,据他说是韶先生的学生。”

    “哪个韶先生?”

    “还能是哪个韶先生,县学教喻。”

    “苏木,这名字好熟,又是韶先生的学生。”想了想,那年轻人一拍脑袋:“记起来了,原来是本期县试的透明苏木苏子乔。”

    “这人很有名吗?”

    “怎么没名,最近名气大着呢,倒不是因为他得了头名。其实叔你也是知道的,童子试县、府两关也就那么回事。关键是苏木写了一首好诗,我念给你听。”年轻人摇头晃脑吟道:“章台杨柳绿如云,忆折南枝早赠君。一夜东风人万里,可怜飞絮已纷纷。好诗啊好诗,不让唐宋,小侄这几日脑袋里全是这首诗的俄咏之声,竟一刻也不得停歇,人都快魔障了。”

    等听到“一夜东风人万里,可怜飞絮已纷纷。”一句,林老板眼睛猛地闪出亮光。



第三十一章 代入感这种东西

    林老板也是读书人出身,甚至还考取了秀才功名。早年读书时,他就因为在诗词歌赋话本评书曲艺这种杂学上花费了太多精力,八股文也写得勉强。

    参加乡试这才屡试不中,遂断了仕进的念头,专一靠着国家对读书人的优惠政策开了家书坊,做了个儒商。

    干了这一行,对文学的鉴赏能力,林老板自认为还是非常厉害的。苏木这首七言绝句,刚一听也许没什么了不起,尤其是开头两句。真若同唐诗比起来,无论是词句和气象都差了许多。只得了其恢弘大气的皮毛。

    可若是将这首诗放在当下,与同时代的诗人们相比,却是出类拔萃第一流的作品。

    尤其是那句“一夜东风人万里,可怜飞絮已纷纷,更是意境开阔。

    不错,写得真不错啊。

    林老板顿时心中一动,能够写出如此诗句的人物,难怪能得县试头名,也许他写的话本也不是不值得一读。

    于是,他就伸出手去,从废纸篓子里将苏木那本稿子又拣了起来。

    林老板先前之所以拒绝收稿,那是因为如今的话本小说同质化实在太严重,若是无名小卒的作品,出一本赔一本。他虽然对贫苦读书人偷自己的书视而不见,并不代表他不爱钱,没有商业头脑。

    相反,做了这么多商人,对于黄白二物比起常人来更多了一种病态的嗜好。至于放任同道窃上几本子曰诗云,传了出去,也是一桩雅事。

    基于这个原因,林老板更愿意出已经成名,经过市场考验的名作者的东西。至才读了几年书,就想靠码字发财的人,他多半是敬谢不敏的。

    如果苏木的书写得还算马虎,也不妨先收了。看他模样手头也很窘迫,否则也不可能卖字为生。

    如今苏木刚得了县试头名,他这首诗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传遍整个保定,可以肯定这小子如今要出名了。

    只要将他的书印出来,然后大力宣传说这是小才子苏木的小说,名人效应之下,应该能够卖得不错。

    当然,这种名声能够维持多久,却很难说。可只要抓紧时间,在短期内将书印出来,左右也能买个几千本,如此,也能小赚一笔。

    想到这里,林老板不觉得对自己的商业头脑得意起来。

    就定下神去读苏木的稿子。

    刚开了两页,林老板就叫了一声晦气:文笔是不错,可这小说好生古怪,居然以一个猕狲做主角。印出去,只怕卖不了几本。按照两广人的土话,那是绝逼要扑街了。

    做这行多年,林老板的阅读量极大,基本每天都要读上两本话本,对读者的口味也揣摩到极至。

    没错,如今的话本演义书雷同的现象实在太严重,一翻开书页,全是才子佳人,读起来味同嚼蜡。可他也知道,读者看一种类型的书多了,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阅读惯性。

    比如一个读者打开一本新书,一看,主角家里出事了,恩,不出意料之外啊。接下来,应该是他家订下的那门婚事要黄了。

    于是,接下去一看,果然退婚。

    嘿嘿,果然猜对了。

    可如果接下来的故事却不是退婚,而是主角顺利的娶到美娇娘。

    读者立即就会将书扔到一边:狗屁,主角都这么倒霉了,还有大户人家的小姐嫁过去吃亏?这个作者也没什么本事,为了写书,连合理性都不要了。

    ……

    倒霉——退婚——主角奋发读书——赶考之前,得贵人赠金——中状元——回乡去娶亲。

    这就是明朝话本是约定俗成的故事主线。

    你不这么写也可以啊,可大凡想写出新意的书都无一例外地被市场所抛弃了。

    “代入感,对,就是这个词。读者在读一本小说时,多半会将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主角,并随着他的悲欢离合而兴奋、悲伤、痛苦、欢乐,这就是阅读的乐趣。”林老板叹息地看着自己手中的稿子,喃喃道:“又有什么人会将自己代入到一只猴子身上呢?单就这个设定而言,此书已经落了下乘。”

    “先前听苏木说这是他第一次写话本,以前也没读过基本,估计也不知道这里面的道道,难怪会写这种东西。罢,罢,罢,要不我来替他修改修改,看能不能改成另外一种模样,大不了出书的时候少给他一些润笔。”究竟还是舍不得自己想出来的这个商业噱头。林老板只得提起精神,磨了墨,开始改稿。

    背景,故事也不做大的修改,就将石猴的身份改成一个从石头里爆出来的弱冠书生。

    可这一改,却显得别扭无比。好生生一个书生落到猴子堆里,还当了猴王,这可能吗?

    再说,如今的小说书里的书生大多是风流儒雅,偏偏这书里的石猴飞扬跳脱。你无法想象一个头戴方巾的书生会穿进水帘洞,会在树上爬上爬下。

    如此一来,不但人物性格要修改,连整个故事也要设计,跟重新写一本书又有什么区别?

    颓然将手中的笔扔下,林老板放弃了:“算了,这书也就这样吧,反正也不过几千字,我再读上两页,实在不行退回去。”

    抱着这个心思,林老板有一搭不一搭地读着书。等看到:美猴王享乐天真,何期有三五百载。一日,与群猴喜宴之间,忽然忧恼,堕下泪来。众猴慌”忙罗拜道:“大王何为烦恼?”猴王道:“我虽在欢喜之时,却有一点儿远虑,故此烦恼。”众猴又笑道:“大王好不知足!我等日日欢会,在仙山福地,古洞神州,不伏麒麟辖,不伏凤凰管,又不伏人间王位所拘束,自由自在,乃无量之福,为何远虑而忧也?”猴王道:“今日虽不归人王法律,不惧禽兽威服,将来年老血衰,暗中有阎王老子管着,一旦身亡,可不枉生世界之中,不得久住天人之内?”众猴闻此言,一个个掩面悲啼,俱以无常为虑。

    然后一个通臂猿猴上前禀告说,乃是佛与仙与神圣三者,躲过轮回,不生不灭,与天地山川齐寿。”

    猴王道:“此三者居于何所?”

    猿猴道:“他只在阎浮世界之中,古洞仙山之内。”

    猴王闻之,满心欢喜,道:“我明日就辞汝等下山,云游海角,远涉天涯,务必访此三者,学一个不老长生,常躲过阎君之难。”

    噫!这句话,顿教跳出轮回网,致使齐天大圣成。

    ……

    “原来是一本修仙的小说,以畜生道而入圣,这书到现在才有点意思了。”林老板一笑,子不语怪力乱神,他一个读书人,对这种题材倒不是很感冒。

    到这个时候,他倒是觉得这本书也不是不可以出的,印他千余本放到市场上试试水也好。

    正想着,一看手中的稿子已经去了一半,心中突然一楞:“我原本不喜欢这种的书的,寻常神魔小说,我只看上一眼就会扔掉,再不去碰。今日却怪,竟流畅地读下去,一口气看了这么多,也不反感。或许,这书真……”

    突然间,他隐约感觉到这本《西游记》似乎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魔力,不管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都会在后面推着你想一口气读下去。

    而书中那只顽皮的猴子,如同就活在自己身边,抓耳挠腮地上蹿下跳,一刻也不得安静。



第三十二章 没办法揣度

    “人物已经彻底活过来了,有这本事的人可不多。能够将人物形象写得鲜活,那是名作者的标志。”林老板心中一凛。

    回忆了一下,如今的小说可说是已经将故事都写尽了,作者们更多的是在人物形象上下工夫。

    若是将人写好了,书自然会大卖。

    每年坊间所出的话本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很多书明明在读的时候还觉得写得很好。将书一放下,却记不起主角究竟是什么模样。

    能够写出一个让人记住的主角,难度不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苏木这本书真的很厉害。

    猛地抖擞起精神来,林老板又接着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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