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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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写出一个让人记住的主角,难度不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苏木这本书真的很厉害。
猛地抖擞起精神来,林老板又接着看下去。
这一看,非同小可,顿时觉得这书真的太好看了。
不,应该说只能用一个爽字来形容,恰如大热天吃了一快冰镇西瓜,整个人都快活得透心凉。
当孙猴子入了菩提老祖的门下时,林老板舒了一口长气:历经苦难,飘洋过海,终于拜入高人门下,猴子这下可算是得了大机缘,可以修仙了。
然后故事转到菩提开坛说法,林老板更是激动,恍惚中,就仿佛也置身于那海外仙山上,坐听祖师论道。
然后菩提问孙悟空想学那一本的道法,“术”字门的如何,就说了半天术字门的好处,然后悟空问能否得长生。
祖师回答说不能,猴子本就是来求长生的,自然不肯答应。
林老板暗中点头,想:术字门道术不过是请仙扶鸾,问卜揲蓍,不过是算命先生的本事,确实没什么意思,换我也不愿意学。
然后是“流”字门中道和“静”、“动”两门的道术,因为不能得长生,孙悟空都拒绝了。
看到这里,林老板也恼了,心说:“这个菩提祖师也真是,猴子这么诚心来学道,又在山上呆了七年,怎么尽教些没用的东西,这不是糊弄人吗?决计是不能学的,就算学了,也就比普通人强上那么几分,平白浪费多么多年光阴。”
心中莫名其妙地怀着一股怨气,几乎气得看不下去。
好在稿子已经到了最后,还剩半页纸的字。
喝了一口已经冷透的茶水,让自己的心绪平静下去,接着看。
这半页纸的内容几乎林老板彻底地呆住了,当他看到菩提老祖跳下法坛,照着孙猴子的脑袋就敲了三记,一阵呵斥之后背手离开时,一口老血几乎喷将出来。
心中一个念头响起:糟糕了,师尊肯传你真本事,那是格外开恩,做弟子的自该欣然接受,感恩戴德才是。这猴子可好,挑三拣四,这不学,那也不学,这下可算是将菩提老祖得罪到死。这修仙学道和凡人读书上进一个道理,得循序渐进。比如一个孩童进了学堂,得从《三字经》《千字文》念起,读得几年,然后才是学《四书》、《五经》,到最后才是学着作八股时文,只有把基础夯实了,才谈得上理解圣人的微言大义,才谈得上功名仕途。
猴子第一次学道,就要修长生的法门,恰如一个六岁孩童还没识字,就叫嚷着要进科举考场,换我是老师,早一巴掌甩过去了。
“或许,在老祖心目中,猴子已经属于好高务远,朽木不可雕的类型。”
看到这里,林老板一阵懊丧:换我是猴子,无论什么法术,是否能够长生,先学一门再说。他这不学,那不学,总想着后面还有更高明的道法等着自己,结果热得师傅上了火,一样不教,这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哎,猴子就是猴子,这情形不就是猴子掰棒子,掰一个扔一个吗?
……
天已经渐渐黑下去了,饭也没吃,林老板就那么坐在店中,心中一阵火辣辣地浮躁。
忍不住想,苏木写到这里,可说是已经将猴子修仙上进的路子写死了,接下来又该怎么写呢?
若换成我来当这个作者又该如何?
恩,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情形,猴子应该如其他故事里求学上进的主角一样,到师尊那里赔礼告罪。
师尊多半还在气头上,肯定不会原谅。
于是,猴子应该在山门长跪三天三夜,最后其间再来一场暴雨什么的来考验。
于是,悟空的一片诚心这才感动了菩提祖师,将长生之术尽数传授。
不对,以苏木这本书来看,不落前人机窍,别具一格,肯定不会写这种老套的故事。否则,这本书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如此一来,真真是佛头着粪,大煞了风景。
那么,以苏木这书的新奇风格来看,又该怎么写下去呢?
抓了半天脑袋,林老板斟酌片刻,提笔在纸上写下两个思路:一,最后是师门来了敌人,猴子在关键时刻立下大功,得了师傅的犒赏,学成了长生术;二,猴子被赶出师门,另去了一个地方,得了名师,学成一身通天彻地的大神通。
写完,林老板首先将第一条给划掉了。这个思路好是好,可悟空现在也不过是个凡人……不,应该是凡猴,真碰到敌人,肯定立即被人灰灰,怎么可能立功?换我,早就躲到一边逃生去了。
第二条更不可能,这书已经花了这么多笔墨在斜月三星洞上面,如果猴子另外拜师,前头这么多字岂不白写,读者读了也有一种上当的感觉,苏木以前虽然没有写过书,可也不至于犯下这种低级错误吧?
看着手中的笔,林老板第一次对苏木佩服起来:这书是真的好看,让人无从揣度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将悬念留到十足。如今的书,多半是平铺直叙述,想这种不停抖包袱的小说,还真不常见。精彩,真的很精彩。
故事是如此的井猜!
第三十三章 笑而不语
天色已经渐渐暗下去了,刚一回到家,苏木就冲进自己的房间,衣服也没有脱,就普通一声趴在床上:“麻辣隔壁的,在这么下去,我要过劳死了!以前在大学当助理教师,每周也不过几节课,朝九晚五,早上吃酒,晚上跳舞,三点一线,却不想给人打工讨生是如此疲劳!”
如今的情形,真是有些大公司白领加班时的味道。
苏木记得一个在日本留学并在日本就业的同学说过,小鬼子加起班来简直没天理,开通宵是常有的事,熬得几天下来,只感觉天也转地也旋,整个人都好象麻木了。不像在国内上班的同学,虽然收入不高,可就生活质量而言,已将海外油子们甩两条街。
小蝶见苏木一回家就倒在床上,忙跟了进去:“少爷,吃过饭没有,少爷……”
“别理我,实在太累了……”床上的苏木已经发出轻微的鼾声。
“可是货栈的活重,少爷。”看到苏木一脸的疲惫,小蝶心中一酸,贫贱之人万事哀。老实说,在县试之前,小蝶对生活已经彻底绝望了。
少爷呆成那样,身上的钱是用一文少一文。她想不出这家将来会变成什么模样,等待二人的又将是什么样的命运。既然无法想象,索性就不去想,就这么麻木地一天天过下去。
心中有的只是一份对少爷的忠诚,总归不能看着苏木这么下去不管吧!
却不想,苏木那天从诗会回来之后,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傻病也好了,人也不呆了。竟知道读书上进,去参加童子试,还拿到头名。
如今又得了个月薪三两银子的活路,回想起来,这一切就好象是在梦中一样。三两银子,如果节约些用,一个月怎么也能存下二两五钱吧,一年下来,又是多少呢!
这生活,过得有写滋味了。
可惜,俗话说:屎难吃,钱难挣,人家开出那么多工钱,绝对不会让你抄着手在旁边喝茶。
少爷娇生惯养,这两年也一直被自己照顾,这出去做工,受得了吗?
小蝶又是高兴,又是难过,眼睛也红了。
在苏木旁边坐了半天,她忙跑回灶房熬了些稀饭,等放得凉了,这才用汤勺一勺一勺地喂着苏木。
苏木被一口米粥灌醒,醒来之后才发觉有些饿了,坐起身来,笑道:“好滋味,刚才我睡了多久?”
小蝶眼睛又是一热:“才睡了不过一个时辰,可是活太多?喝完粥就睡吧。”
“都被你给弄醒了,一时倒也睡不着。”苏木又喝了几口稀饭,说:“活倒是不重,不过是在帐房写写算算,有些费神罢了。对了,韶先去胡家教书了,让我在他那里读书。”
“韶先生,读书?”
“恩,从现在开始,我上午在帐房做事,下午就进学堂,胡家也算是够意思,答应工钱照旧,这都是韶先生的面子。”
一边吃着饭,一边同小蝶说着话,等到吃罢,小蝶就伸手将苏木的外套脱下,又要去解他的里衫。
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要替自己更衣,苏木有些不好意思:“我自己来吧。”
小蝶:“少爷,以前不都是我替你穿衣脱衣吗?”
“不了,以后我还是自己来吧!”长长地打了个哈欠,苏木用含糊不清的语气说:“明天早晨早一点叫醒我,出门之前我还得写点东西。”
他已经可以肯定明天那林老板肯定会来找自己的,开玩笑,《西游记》可是四大名著中受众最广,趣味性最强的一本书。《三国演义》乃是历史读物,不是对历史有一定了解的人也读不进去;《红楼梦》,才子佳人书,未必适合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流;《水浒》,女人肯定不会喜欢。惟独《西游记》堪称老少嫌咸宜,男女通杀。
人人都爱孙猴子可不是白给的。
而且,他又在稿子中留下了一个大悬念,这个悬念关系到孙悟空如何学得长生大道,练就一身大神通,如果那林老板看到这里,应该是欲罢不能了。
也好,明天起个大早,再写个一两千字,将这个坑给填了。
那林老板应该一大早就会去胡家客栈等着自己,正好将稿子交过去,然后大家可以坐下来谈稿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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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结束了,但保定城并没有入睡。
作为整个北直隶的副省级,仅次于北京天津的大城,保定府商业繁荣,流动人口众多,却不实行宵禁。
在老城保定府衙附近的一座酒楼里,华灯初上,二楼靠窗的位置上有两个人。
一个高大汉子依在窗户前,看着楼下的红男绿女,一脸的兴味昂然,此人正是胡家货栈东主,倒马关千户所的百户军官胡顺胡百户。
另外一人则淡然地坐在座位上,自斟自饮。如果苏木在这里,一定会惊叫出声,这人正是白天是那个杂货店的掌柜。
显然,掌柜的和胡百户是老相识了。
“胡老爷,你帐房里的那个苏木真是个榆木疙瘩不开窍,白花花的银子送到他手里却不要。替人卖东西做掮客,收点回扣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他一个月才一两银子,单就这一笔收入,就够他干上六十天的了。你说他是楞呢,还是胆小。不管怎么说,这个姓苏的帐房对你忠心耿耿啊!”吱溜一声将一口酒吸进嘴里,掌柜的吐了一口气。
“会不会是耍心眼,知道我在试他?”胡百户也不回头,依旧看着外面的小女娘出神。
“也有可能,对了,我却想起一事。你们帐房里是不是有个姓马的先生?”
“什么?”胡百户惊讶地转过头来。
掌柜的这才将苏木自进店以后的一言一行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胡百户张大了嘴巴,半天才哈哈大笑起来:“哈哈,有意思,你被那小子给骗了。”
听胡百户解释完毕,掌柜叫了一声:“哎哟,我被这小子给赚了,看来,这姓苏的果然奸猾。对老爷你并不是那么忠诚啊……这小子,我一看就不是一个好相已的,那双眸子,跟小插子一样,盯你一眼,就会让你心中一个哆嗦。”
小插子就是匕首。
胡百户摆了摆头:“忠诚不忠诚,以后再试试才能知道。我且问你,这苏木是不是傻子?”
“傻子,怎么可能?”掌柜的跳起来:“那厮就是个属猴儿的。”
胡百户哈哈大笑起来:“不是傻子就好,任他精似鬼,落到我手中,总归有调教出来的一天。哈哈,这可是个好消息,否则若是让我屋里的浑家知道我选了个傻子做……还不被她骂死!”
一想到自家娘子的厉害,百户军官不觉打了个寒颤。
杂货铺掌柜坐得久了,屁股出汗,裤子也粘住了,就伸手下去整理了一下。他知道胡百户是出了名的惧内,手抚菊花,笑而不语。
直到胡百户瞪了他一眼,在有些怕了,收起笑容,享受起满桌佳肴。
第三十四章 得一个筋斗一个筋斗地翻
昨夜睡得早,天还没亮,苏木就起了床,喝了点热茶,只感觉浑身都是力气。
看了看外面朦胧的东方,估计是黎明四点钟的模样。
八点上床,四点醒来,睡眠时间八个小时,足够了。即便昨天累得要死,可睡一觉就恢复过来,十九二十岁的身体就是好啊。苏木记得以前在大学教书时,只要熬了夜,第二日就会一整天没有精神。
又磨了墨接着写第二章的后面部分,因为要赶工,写得飞快,也没时间斟酌词句。
可这一通狂写,却写出了状态。
不觉写了两千来字,满满地三页纸,将将写到孙猴子在同门面前炫耀刚学的七十二般变化,化成一颗松树那节。
转了转有些发酸的手腕,正要再检查一遍,小蝶却慌张地跑进来:“少爷,这都什么时辰了,你怎么还没去胡家客栈。”
苏木一惊,外面已是天光大亮,估计已经是上午八点过的样子,自己这才是第三天去上工,就迟到了。
写作这种事情表面上看起来好象很苦,可真正坠入其中,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快感。
忙带着稿子朝外跑去。
“哎,我的少爷诶,先前见你正在用功读书,没敢打扰,到现在你还没吃饭呢!吃一口再走吧!”
“不了,来不及。”
好在帐房里的李先生没来,胡百户也不在,免得见了面不好意思。
刚在货栈帐房里坐了片刻,就有个伙计来报说外面有人找。
问清楚来人的样子,苏木心中一乐:应该是林老板来了,怕的就是你不看,只要你看一眼我的稿子,定叫你不能自拔。
出了货栈的大门,果然是林老板,这家伙一身青色儒袍,立在一群脚夫当中显得非常突出。
林老板见了苏木,就一抱拳:“苏木苏小官,原来你在胡家货栈做帐房先生啊。我依了你给的地址去了贵府却没找到人,一问,才知道你在这里,这就寻过来了,冒昧,冒昧。”
苏木朝他上下看了看,见这个林老板两手空空,身上好象也没有带大笔银子的样子,心中很是不快乐。你无事不等三宝殿,今日找我想必是为了书稿的事情。
可就这么跑过来,未免也太没诚意了。不带钱,水果鲜花什么的好歹也得准备点吧!
心中腹诽,面上却笑眯眯地说:“见笑,家境贫寒,为生计,只能给人当帐房混口饭吃。本打算写点稿子换几斤肉打打牙祭,却不想老先生却瞧不上我的文字。”
苏木话中略带挖苦,林老板却还是一脸的微笑:“苏小官,此地实在太嘈杂,你不请我进去吗?”
进里面去,还是算了吧,工作场所不谈私事。
苏木就指了指远处一间茶寮:“里面又是货又是人,咱们寻个清净的地方说话吧。”
就同一个伙计说了声,带着林老板去了茶馆。
昨天的事儿实在有些尴尬,进了茶馆之后,点了茶,两人寒暄几句,却没有话说,场面顿时冷落下来。
林老板昨天小小地得罪了苏木一回,作为一个读书人,他自然知道士林中人将面子看得极重。不是八股时文,即便是一般的话本小说儿,若被一家书坊退了稿,可是桩很丢脸的事。
可以肯定,如此一来,这个作者同退稿的书店的合作也到此为止了。
但你昨天刚退了稿,今天却巴巴儿地上门谈合作,这不是玩人吗?
换任何一个人,不翻脸才怪。
若是一般人,林老板也不可能送脸上门,让人抽着玩。但苏木这书写得实在好看,他昨天揣摩了半天,死活也想不起接下来该如何写,孙猴子又该如何度过这个难关。
想了半夜,只能郁郁地躺在床上。
可说来也怪,一合上眼睛,就是一只猴儿在脑海里跳来跳去。折腾了一夜,让林老板生生地变成了黑眼圈。
到天亮起床,稍微情形点,一想起这种情形,林老板顿时抽了一口冷气,这才知道这本《西游记》的厉害。
作为阅书破万卷的出版老读者,他对各种类型的小说早就麻木了,如果可能,是碰也不想去碰。
可没有任何一本书在读后能够让他牵肠挂肚,无力抵抗。
自己已经有如此大的反应,若换成普通人,那还得了,还不被这本书弄得疯癫痴迷。
这书若印出来,再好好宣传一下,卖他个几版应该不成问题。
明朝的书都使用雕版印刷,一个雕版做出来之后,最多印三千本,字迹就会模糊。
也不用卖太多,三四版就是一万多册。以这本书的质量,一两银子一本……不二两银子一本也算是便宜的。每本书的成本也不过几百文,哈哈,只需半年时间,一万多两就这么赚出来了。
如今话本书不好卖,那是因为好书难求,其实市场还是非常庞大的。如今,这么一本有大红潜力的书活生生摆在自己面前,天予不取,必受其咎。
“哈哈,我要发财了,一万两,不,也许是两万两……这保定府中又有谁能在半年时间赚这么多钱。等到书出完,我且将家里的宅子翻新一下,再买他几百亩地……对了,再娶一房小妾。”
林老板两眼全是金光,喉头上下涌动,再没有昨日“读书人偷书不算偷”,低头读《论语正义》时的文采风流。
在屋里狂笑了半天,他又突然想起出一本书怎么这也得四万字,可自己手头的稿子也不过区区十来页,剩余部分还得去向苏木讨要。
苏木那边肯定是会开出价钱来的,搞不好还会敲自己竹杠。
不过不要紧,苏小官不是说得明白吗,他也是第一次写文,肯定不知道市面上一个好作者的价码。
再说,读书人的脾性我也明白得很,君子不言利,四书五经、科举仕途在是正道,一说起钱好像就有辱圣人之道似的。
我当初不也是这样,屡试不中之后,为了生计,这才做了商贾,这才体会的金银的好处。若是当年不走出这一步,又如何能知道富家翁的滋味是如此美妙。
如果苏木也是这样的书呆子,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