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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贞观大闲人-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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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刘方仲又开始滔滔不绝的给三只色狼科普,完全不觉得如此妙曼的音律和舞姿里夹杂着他的罗嗦是多么的讨厌。

    经过刘方仲罗嗦的介绍后,李素才知道,原来内教坊里的歌伎舞伎也分等级高低的,人生真是处处充满了打怪升级啊。

    原来在这内教坊里,姿色和艺技普通寻常的歌舞伎。一般被称为“官人”,没错,“官人”这个词最早是对歌舞伎的称呼,而姿色和艺技更高一点的歌舞伎,则被称为“内人”或“前头人”,高级女艺人成了内人。贵圈真乱。

    约莫站了一柱香时辰,随着各种嘈杂的乐声渐渐减弱停歇,殿内舞伎们的最后一个动作也终于停滞不动,然后列着队翩翩退下,这段不知名的舞算是排演完毕。

    程处默和王直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李素原本因为怕被怀疑而装作看舞伎,然而他毕竟是男人,绝色舞伎退下后,他也怅然若失地叹了口气。太入戏了。

    歌舞看完了,观众也该识相走人了,李素达到了目的,这地方他没兴趣再待下去,于是适时提出离开。

    刘方仲大松了口气,陪这三位爷并不轻松,大家都是男人,男人在看着这些绝色舞伎时心里在想什么。他比谁都清楚,刚才若这位程小公爷看得性起。冲进殿里大摸特摸,小公爷固然闯了大祸,他这位太常博士也跑不了,因为人是他带进来的。

    脸上堆着和煦如春风般的微笑,态度愈发跟送瘟神一样毕恭毕敬,而且丝毫没有欢迎下次再光临的意思。

    走出太常寺。与刘方仲拱手作别后,李素三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慢慢往回走。

    拍了拍程处默的肩,李素很诚恳地道:“今日多谢程兄,让小弟我开了一番眼界,天色不早。你我兄弟来日再聚。”

    说完李素扯着王直往城门走去,齐没小腿的雪地上,王直被李素扯得踉踉跄跄,而李素却健步如飞,逃命似的跑远了。

    程处默独自站在大雪中,呆呆看着李素的背影,许久后,忽然重重一拍大腿,一脸受骗上当的表情:“哎,说好了请我去青楼的呢?”

    **************************************************************

    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但是……省钱啊。

    李素很庆幸,趁着程处默没回神,刚才小跑这一阵少说给自己省了二十两银饼。

    和王直二人走在铺满了白雪的路上,风雪里的城门似乎很迷蒙,很遥远,有种看不透人生的文艺鸡汤感觉。

    二人弓着身子,顶着风雪走得很艰难,扭头互视一眼,发现彼此脸上被寒风吹得红通通一片。

    风雪实在太大了,二人不得不找了个偏僻的巷道暂避,双手环臂而抱,不停朝手心呵着热气,巷子里重重跺脚,原地跑,试图让身子暖和一些。

    “李素,我还是没想明白,今日你带我去太常寺到底为了啥?真去听曲啊?”王直憋了一肚子的问题终于开始发问了。

    李素看了他一眼,决定让自己换上一副谆谆善诱的嘴脸,毕竟王直如今在东市独当一面,需要培养他独立思考的好习惯。

    “除了听曲,你记不记得刚才我在太常寺里还干了什么?”

    “问东问西……”

    “还有呢?”李素的耐心快耗尽了。

    王直想了想,接着露出很鄙视的表情:“还有就是眼睛眨都不眨的看着舞伎,当时你的样子好难看……”

    很好,耐心值血槽已空,李素飞起一脚狠狠踹上王直的屁股。

    “那个乐童啊,名叫称心的乐童啊!”李素压低了声音怒道。

    王直恍然:“原来你进太常寺是为了他?”

    沉默片刻,王直看李素的眼神越来越古怪。

    李素忍不住了,这种人不踹对不起自己的美腿。

    一记美腿甩过去,将王直再次踹得一趔趄,李素阴沉着脸道:“再拿这种眼神看我,莫怪我翻脸!今日我确为那个称心而来,刚才你也见过他的模样了,还记得住吗?”

    王直仔细回忆了一下,点头:“能记住,那家伙长得太怪了,比女人还美,想忘都难。”

    “好好记住他的模样,千万别忘记,然后找个与你毫无牵扯的人,朝今日那位刘博士多使银钱,几百贯也好,几千贯也好,使劲砸下去,争取暗中将称心买下来,从此你找的那个人便是称心的新主人,而称心的生死,便掌握在那个人手里,也就是你我的手里……”

    王直半晌没回应,垂头掰着手指,开始仔细计算李素刚才这番话里复杂的人物关系……

    李素重重叹气,面对一个脑袋硬件软件都急待升级的发小兄弟,该怎么办啊……

    “找个不相关又靠得住的人,使银钱把称心买下来,这回该懂了吧?”

    王直顿时秒懂,急忙点头,蠢萌蠢萌的样子。(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一章 打通关节

    王直办事李素信得过,事实上李素几次从凶险中脱身使的计策,都是王直在暗中帮忙执行,从没办砸过。

    曾经的发小兄弟在长安东市厮混多日,终日被那些闲汉们高高捧着,如今的王直已多了几分成熟的味道,只是这股成熟的味道有点怪异,夹杂着几分圆滑和江湖气,脸沉下来时确实有点不怒而威的气势,俨然已是江湖大哥的派头。

    或许只有在李素面前,王直才表现得和以往一样憨憨傻傻的样子。

    “人好找,前些日子我认识一个江南道的商人,来长安做瓷器买卖,刚进长安城人生地不熟,所以做人很小心,见谁都点头哈腰的,见到番邦胡商都是一副奴颜婢膝的样子,特别讨厌,被巡街的武侯看见了,二话不说一通揍,骂他丢了咱大唐人的脸,以后别想在长安做买卖,见一次揍一次,商人也正逢霉运,挨了揍不说,回去后发现货仓走了水,上千件瓷器熏的熏,砸的砸,全毁光了,商人哭得不行,扯了根绳子要上吊,结果被我撞着了,便救了下来,又借了他一百贯当本钱,来日他若能东山再起便还我,若不能便算了,情当是交了个朋友……”

    李素脸颊狠狠抽搐了一下,想踹他,但还是忍住了。

    好吧,其实王直的做法没错,如今大唐民风很纯朴,很少听说有狼心狗肺之辈,帮助落了难的人,差不多算是他的再生父母,恩情大得没边了。

    王直接着道:“商人收了钱,哭着给我磕了三个头,说此恩如同再造,他这条命从此算是卖给我了……”

    王直刻意压低了声音道:“我与这商人相识。从无第三个人知道,所以若要将那称心买出来,由他出面最合适不过。”

    李素点头:“不错,由他出面也好,记住了,称心这个人对我很重要。你马上让那商人出面,用钱打通关节,此事我不能露面,所以,遇到任何困难,只能用钱开路,除此别无他法。”

    王直点头应了。

    仰头看看天色,风雪已小了些,天空仍然灰蒙蒙的一片。大雪洋洋洒洒从天而落,悄无声息地盖住世上一切丑陋和阴暗。

    王直仍回东市厮混,李素独自一人走在清冷无人的大街上。

    天冷得邪性,离城门关闭还有一个多时辰,可街上却一个人都没有,连巡街的武侯似乎都有些懈怠,不知躲在哪个角落里避雪取暖。

    李素朝城门方向走了几步后,脚步忽然顿住。接着转过身,朝太极宫走去。

    太极宫前的广场上仍旧戒备森严。李素远远站在广场的边沿,静静注视着风雪里的巍峨宫墙,还有一队队执戟按剑的禁宫卫士。

    东阳住进宫里了,不知住在哪座殿宇里,不知过得好不好,一个正当芳华的女子。却不得不出家做了道姑,需要承受多么大的委屈和痛苦?

    风雪人独立,李素抿着唇,望着灰色天空里的皇城,不知在想什么。

    呆呆站了许久。直到身躯被冻得麻木了,李素才怅然叹口气往回走。

    或许,来到这个豪迈奔放的年代是他的幸运,可是那些风云霸业与他何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心爱的女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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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人姓宋,名公羊,江南岳州人,长得白白胖胖很憨厚,有点像魏王李泰,从古至今,似乎胖子都长得很憨厚,一眼看上去很好欺负的样子,不同的是,魏王长得再可笑,因为他的皇子身份,没人敢欺负他,欺负他的人如今都种在土里,等待春天发芽……而这位宋公羊兄,却真的经常被人欺负。

    宋公羊的性格是典型的商人,一脸和气生财的模样,哪怕耳光扇他脸上,他的笑容也不会有丝毫变化,目光里透出一股把你当骨肉亲人看待的真挚之情,话里话外全是为你着想,不像别的商人那样把自己的货夸得天花乱坠,相反,宋公羊做买卖看起来很实诚,首先他便很诚实地把自己的货有什么缺点,哪些不足,价格质量与别家店铺相比好在哪里,差在哪里等等一五一十坦白得一塌糊涂,然后告诉你,同样的货,你买了我的,会得到怎样的优势或弊端……

    完完全全站在顾客的立场上,把整个业界里面好的坏的全抖落出来,和煦的微笑,温暖如春风般的言语,中间夹杂着几句“别买这种,这种太贵,我用来糊弄外人”的自家人亲昵语气,顾客稀里糊涂的便被宋公羊哄得乖乖掏钱,拎着货物走到街上才赫然发觉自己钱没了,手里多了一件完全没用处的破烂货……

    真正的商人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像催眠师一样把顾客完全催眠,然后用无比魅惑的语气哄着顾客掏钱,再傻傻拎着一件完全用不着商品回家。

    宋公羊就有这种本事。

    抛开人与人之间的情分不论,就事论事来说,王直救了宋公羊绝对是一本万利的投资,宋公羊这种人只要还有口气,这辈子注定财源滚滚,王直救了他的命,相当于给一棵快蔫死的摇钱树施了肥,缺钱时摇一摇,再摇一摇……

    此刻宋公羊便心甘情愿在为王直做事,做一件很古怪的事。

    在王直的安排下,太常寺官衙外,宋公羊与太常博士刘方仲有了一次“偶遇”,这实在是一次美丽的邂逅。

    偶遇的借口很多,从不小心撞到肩,到“我见大人骨骼精奇”之类的,虚伪却实用,以宋公羊舌灿莲花的商人本事,从初识发展到至交好友大约只需要一柱香时辰,如果再多半柱香的话,刘方仲很可能会与宋公羊斩鸡头烧黄纸。

    偶遇不如相请。宋公羊很自然便将刘方仲领到了酒楼,一通吃喝下来,若非宋公羊的商人身份,刘方仲真有跟他拜把子的冲动了,当然,主要原因是那顿酒宴后。刘方仲发现自己的家产莫名其妙增值了,增值得不多,二百两银饼而已,足够在长安城繁华坊间买下一栋宽敞的宅院了。

    接下来的发展便顺理成章,第二天,刘方仲请宋公羊进太常寺看歌舞,然后宋公羊便看到了那位清秀弱受少年称心,顿时惊为天人,表情很夸张。

    刘方仲闻弦歌而知雅意。于是宋公羊与称心单独见了一面。

    称心个头不高,身形很瘦弱,以关中人的审美眼光看去,此人明显营养不良,一阵风便能吹跑,全身上下唯一的亮点大抵只有他那张风情万种的脸了。

    “小人称心,拜见堂上尊长。”称心提前受了刘方仲的叮嘱,对宋公羊很恭敬。进门便盈盈下拜。

    施礼过后,称心抬起头直视宋公羊。方才隔远了其实没看清,近前一看,宋公羊那颗脂肪过剩的心怦然一跳。

    好一张妩媚精致的脸!

    如春半桃花,又如出水芙蓉,清丽而又带着几许妖娆之气,两种矛盾的气质在他身上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仿若浑然天成,艳光四射。

    宋公羊暗暗叹息,这小子……分明是投错了胎啊。

    像宋公羊这种直得不能再直的胖子,此刻见了称心也忍不住想弯一下了,难怪王贤弟背后那位大人物拐弯抹角想把称心赎出来。可惜了这朵粉嫩嫩的小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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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府仍在改建,工部遣了数百工匠日夜赶工,外表上看去,似乎与以前的公主府没什么不同,直到有一天,一辆马车运来了两座一丈高的大香炉,并排立在曾经的公主府大门前,令整个府邸气氛全变,终于像一座道观了。

    对于公主府改成道观,李素的心情不好也不坏,或许,这是必然的结果,但它绝不是最终的结果,他和东阳才十六七岁,未来人生仍有无限可能。

    东阳住进宫里不得一见,李素恢复了以往无聊的日子,经常独自在熟悉的河滩边坐一坐,一个下午过去,活动一下被冻得发木的手脚,然后再独自回家。

    偶尔也去大棚里看看,大棚绿菜不分季节,种完一季又一季,掰掰手指算了算,长安城里认识的权贵家该送的都送了,连李素都忍不住想给自己点个赞,这个人情送得太实在了,大冬天的绿菜送到各家权贵门口,简直就跟送了一车黄金一般珍贵。

    然而,绿菜送来送去,唯独没送李世民。

    自从与东阳的私情事发后,李素与李世民的关系瞬间降到了冰点,虽然事发后二人一直没见过面,但彼此之间无端多了几分一触即发的火药味,李世民盛怒之下将李素关了禁闭,再将东阳许给高家,再莫名其妙把他放出来,最后又向鬼神妥协不得不解除与高家的亲事……

    一桩桩一件件事情发生,李素在一旁冷冷看着,李世民死活也没想到,整件事情从开始到结束,背后一直有一双无形的黑手存在,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借来鬼神之力,生生愚弄了满殿君臣,以一己之力将一个解不开的死局全然扭转。

    其实事情发展到今日,李素和李世民的暗斗结果只是两败俱伤,而君臣之间的关系,却不尴不尬地僵持到今日。

    事发后李素便没再去过火器局,李世民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盛怒之下没杀他没打他,连官爵都没撤免,可是李素却自我放逐了。

    没错,懒人就是这么任性,当然,对外宣称则是“闭门思过”。

    …………

    寒冬大雪天对李素来说也有一番情调,闲人总会想出各种法子让自己过得舒服。

    当初盖新房时特意修的大浴池和桑拿干蒸室终于派上了用场。

    家里的杂役遭了罪,一桶又一桶滚烫的热水倒进干净的浴池里,倒完热水再兑冷水,直到水温合适后,李素挥退了下人,脱得精光跳进大池子里,将头靠在池子边,发出舒服的叹息声。

    浴室内弥漫着缭绕氤氲的雾气,如同在仙境里遨游,池内水面上浮着一块特制的方形木托盘,托盘上载着一小壶烈酒和一个小小的酒杯。

    给自己斟满酒,然后一饮而尽,抿着唇体会那股火一般的热流从喉咙一直蔓延到四肢百骸,通体舒坦。

    拧了一块热巾,仰头蒙在自己的脸上,李素舒服得直犯困。

    接下来该想个什么法子,让东阳和自己见一面,他和她这辈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李素打定了主意,这条路一定要一起走,所以东阳哪怕当了道姑也无所谓,李素只认准了这个女人,就算此生彼此没有任何名分,他和她都不能分开。

    所以说,“无聊生祸患”这句俗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大唐贞观年间人人勤奋自强,为大唐帝国主义的强盛添砖加瓦,尽自己最大一份努力的时候,有一个人舒服躺在大浴池子里,却满脑子打着如何拐骗当今皇帝的女儿的主意……

    …………

    坏主意没来得及想明白,李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从佛家禅理上来说,也算是李素的报应。

    就在李素舒服躺在浴池里算计的时候,浴室外厚重的门帘忽然被人蛮横地掀开,一股刺骨的寒风呼呼地灌了进来,光溜溜泡在池子里的李素冷得一哆嗦,家里哪个杀才敢随意乱闯,今必须立个威。

    李素马上扭过头,充满怒意地瞪着门外。

    门帘掀开了,却先闻声。

    一道浑厚威严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嗬,这浑小子真没亏待自己,朕的太极宫亦未曾如此奢逸,来人,给朕宽衣,朕也进去泡一泡。”

    ***********************************************************

    PS:明天有事出门,今晚要早点睡,就一更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二章 坦诚相对(上)

    听声音便知外面的人是谁了。

    李素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瞪着门外,良久,门外进来一个脱得赤条条的大男人,四十多岁了,身材保养得很不错,胸前两块大胸肌一颤一颤的,两只胳膊上的腱子肉虬结高隆,唯一的败笔是肚子微微有些发福。

    李世民神情很坦然,完全无视池子里发呆的李素,仿佛走进了自己家一样,见到满池的热水不由两眼一亮,活动了一下手脚便腾空而起,扑通一声跳进了大池子里,溅了李素一脸水。

    跳进池子后,李世民和李素刚才的反应一样,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息,双手捧了把热水往自己脸上淋了一把,然后他又看见了池子边木托盘里的酒,当下毫不客气地将酒取过来,也不斟杯,径自抄起曲嘴银壶朝自己嘴里大灌一口,烈酒入喉,李世民的脸迅速泛起微红,抿唇瞪眼回味了片刻,终于发出一阵畅快的大笑:“痛快!这才叫过日子!”

    相比李世民的痛快,李素却快崩溃了。

    有洁癖的人是绝对无法忍受跟别人同泡一池水的,哪怕池子里的“别人”是当今皇帝也不行。

    皇帝就不脏了吗?皇帝身上也有许多细菌好不好?后宫女人那么多,说不定身上还带着妇科炎症以及各种白带异常姨妈不调……

    李世民泡在池子里享受时,李素终于回过神,触了电似的整个人光溜溜地从热水里跳了起来,谁知池底太光滑,李素脚下不稳,顿时失去重心滑倒,扑通一下脑袋栽进池水里,手刨脚蹬扑腾了许久才挣扎着站起身。

    “陛……陛下。臣,臣……那个啥……”李素受了精神刺激,脑子有点乱,语无伦次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

    李世民懒洋洋睁开眼,语气有些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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