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大闲人-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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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气!”李素狠狠夸了他几句,哄得王桩眉开眼笑,然后眨眨眼,道:“去西州是大事,这样吧,你还是回去跟你爹娘和婆姨商量一下,不能招呼都不打便跟我跑了吧?这是不仁不孝,对吧?”
王桩若有所思,缓缓点头:“你说得对,是应该跟家里商量一下。”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道:“最重要的是跟你婆姨商量,她是你的妻,是枕边人,要一起过一辈子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我相信她一定会深明大义答应你的……”
王桩兴奋地一拍大腿:“说得太对了,我这就回去跟婆姨说!”
说完王桩便一阵风似的跑远了。
李素和王直沉默地蹲在树下,看着他兴奋忘形的背影,眼角不约而同地抽搐了几下。
“你都要走了,何苦再坑他一回?我兄长会被嫂子活活揍死的……”王直深深叹息。
李素撇了撇嘴:“你现在可以拦住他啊。”
“拦他干啥?又不是我挨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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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迁调西州
兄弟情深,令人感动,李素真想为他们轻哼一曲《当年情》。
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李素把家小托付给王家兄弟,在这个陌生的世上,李素能相信的人太少了,只有王家兄弟,他能毫无顾忌地把后背亮给他们,完全不用防备,家里的事托付给他们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蹲在村口的银杏树下,李素眯着眼,深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看着近处的泾河缓缓流淌,看着远处的山峦叠嶂。
分别时才发现,原来故乡如此美。
…………
长安城的血腥气渐渐消散,人们神态从容地在街市上行走,谈笑,为自家的生计而奔忙,日子平静而充实,至于数日前被斩首弃市的朝臣和家眷,似乎已渐渐被人遗忘。
别人的悲喜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新奇与感叹过后,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仿佛一颗小石子投进湖水里,泛起一圈圈涟漪后,又恢复了平静。
终究只是一场热闹而已。
朝堂里却颇不平静,对朝臣们来说,李世民大开杀戒可不是热闹,身在朝堂,谁知道下一个被杀的会不会是自己?
能站在朝堂里的都不是蠢货,仔细回忆一下建大明宫这件事的始末,再看看被杀的那些人背后的世家门阀背景,大家终于有了数。
这场杀伐清洗,陛下针对的是世家,是警告,也是试探。警告世家不得妄动,用那些门生的人头试探世家的反应和底线。
反应令李世民颇为满意,两百多颗人头齐崭崭摆在城外乱葬岗上,那些有着千年底蕴的世家们却集体失声。
李世民对世家的感情可谓又爱又恨,如情人般缠绵。
当初李渊晋阳起兵反隋,第一时间联合的便是关中各大世家门阀。同时,李家本身也属于陇右军事集团,麾下有着不小的军事势力,依靠各世家明里暗里的帮助,李家起兵仅仅一年左右便拔了隋朝的大旗,坐拥了整座江山。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然而坐稳了江山之后,李家的心态又变了。
总之一句话,“额滴,额滴,都四额滴!”
夺取江山前的各种许愿全部选择性失忆,对世家门生充斥朝堂指手画脚的行径也越来越不满,久抑的矛盾终于在贞观十二年爆发,李世民举起了屠刀,用铁血的手段告诉世家。这座江山,姓李。
李世民是睿智的,英明的,他的屠刀举得很小心,刀锋掠处,死的全是他希望死的人,余者秋毫无犯。
清洗过后,李世民召集群臣。连着三日开朝会,痛斥这三十多名犯官的罪状。罪状是早已安排好的,反正人都死了,说你什么罪就是什么罪,不同意?有本事你从坟里爬出来击鼓鸣冤去啊……
痛斥罪状后,接下来便是安抚人心,不少因与世家有来往而忐忑不安的朝臣。李世民单独召见他们,温言安抚称许,家里夫人晋诰命,子女荫余恩,顺带再送几个无关痛痒的虚衔。一个个战战兢兢进殿,眉开眼笑出门。
朝堂清洗出乎意料的完美,李世民袍袖一挥,动荡的朝局瞬间抚平,再无一丝风波,可谓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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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平了朝堂后,李世民罪恶的双眼终于有空盯上了李素。
李素出狱的第五天,意料中的圣旨终于来了。
宦官倨傲地扬着脸,仿佛用鼻孔读完了圣旨,然后平伸着双手,等着李素接旨。
同跪在地上的李道正和许明珠惊愕万分,怔怔地看着一脸平静的李素双手接过圣旨,宦官与李素客套了两句后告辞离去。
火器局监正仍兼任,只不过成了遥领,少监许敬宗代行监正职权。
李素却升官了,西州刺史府别驾,从四品衔,爵位不变,却多加了一个“定远将军”的武散衔,文武兼备,颇耐寻味。
圣旨里没有多说一句废话,按照以往的圣旨格式,无论是升官迁官或是贬谪,开头都应该有一大段或褒扬或痛斥的话,但是给李素的这道圣旨里却言简意赅,开头便直接宣布了李素的官职,三日内启程赴任,最后钦此,结束。
李素嘴角勾起,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西州别驾”,很有意思的官名,“别驾”是从四品官,大唐的州府分上中下三种,以人口多寡为标准,西州地处荒蛮,城池建在茫茫大漠之中,可想而知人口少得可怜,自然属于下州,一州的最高行政官员是刺史,可断一切民生政令,而别驾则是刺史的佐官,地位仅次于刺史,属于州里的第二号实权人物。
给一个刚刚才行过冠礼,年纪不过十多岁的毛孩子授予别驾实权,李世民也蛮拼的,难道他就不怕李素把西州玩坏?
宦官离开很久,李道正和许明珠仍呆呆跪在地上,两双眼睛茫然地盯着李素。
李素收起圣旨,暗暗一叹,上前扶起老爹和许明珠。
李道正这才回过神,脸上布满了惊愕之色:“西州在哪里?陛下咋让你去西州当官咧?这不对呀,十多岁的娃子……这不对呀!”
许明珠眼眶泛泪,小嘴一瘪似乎要哭出来,看着四周下人们的目光,还是死死咬着牙,没哭出声。
李素叹道:“西州……在很远的地方,千里之外吧,地处大漠深处。”
李道正失神地看着他,喃喃道:“咋把你遣到那里做官?咋会这样咧?你不是说陛下不会计较金殿你写文章骂他的事吗?”
李素强笑道:“陛下没有计较,孩儿是陛下的臣子,陛下需要孩儿去西州,孩儿只能去,君上所遣,不可违。”
李道正挺拔的身躯瞬间变得佝偻,长长叹了口气,失神地往屋里走去,不停地喃喃自语:“咋会这样咧?才十多岁的娃子,不应该啊,太狠心了,太狠心了……”
李素抿唇,静静看着老爹佝偻的背影,心中忽然浮起许多酸楚。
十多年的相依为命,第一次与老爹长别,忠与孝,果真无法两全。
身后传来许明珠轻细的啜泣声,回头看去,许明珠眼眶发红,泪珠儿成串地滑落脸颊,却捂着嘴死死不发出哭声。
李素叹了口气,注视着她,认真地道:“夫人,我启程赴任西州后,家里的一切便托付夫人了,替我好好照顾爹,他苦了一辈子,该享儿孙清福的时候,我却不能膝前尽孝……”
许明珠却出乎意料地摇摇头:“家里有管家,有下人,自会好生侍侯公公,可夫君你却独自一人在外,受尽风剑霜刀,冻了没人添衣,饿了没人做饭,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人照料,夫君怎生受得了?夫君,赴任西州带上妾身好吗?妾身随你一同启程。”
李素楞了一下,然后摇头:“不行,此去千里,路上不知多么辛苦艰难,况且西州局势不明,已呈乱象,你一个妇道人家绝不可去,好好待在家里,替我照顾爹。”
谁知许明珠却忽然执拗地扬起头,一反平日温顺恭良的模样,毫不畏惧地与李素直视,道:“妾身出嫁前,娘曾告诉妾身,嫁夫从夫,甘苦与共,妾身读书不多,也不懂太多的大道理,爹娘怎么教,妾身便怎么做,夫君有爵位,有官身,妾身未出嫁便被陛下赐封诰命,说来皆是妾身和娘家的光彩,可夫君独自一人在外受苦,却教妾身在家安享太平奢逸,妾身做不到!”
“我没受苦,只是被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当官……”李素干巴巴地解释。
“夫君莫诳妾身,西州位处陇右,是大漠的中心,四处荒凉无人,仅只一座小小的土城,衣食不裹,三餐难继,说是西州别驾,却不如太平村的庄户,夫君养尊处优,素来不沾家事俗务,独自一人到了那里,谁来侍侯你?谁来给你操持衣食?”许明珠使劲吸了吸鼻子,哽咽道:“妾身……嫁进李家,夫君虽以礼相待,可妾身知道至今并未得到夫君的宠爱,若放任夫君一人在外受苦,妾身却不能患难共之,日后夫君归来,心中焉存妾身立锥之地?妾身怎可安然独享太平?”
见许明珠垂泣,李素心中泛起许多感动,却暗暗叹息不已。
得此贤妻,此生无憾,可是……为何上天偏偏安排他先遇见东阳?
“我在外当官,夫人操持家里,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你我各司其职,说什么独享太平?西州局势莫测,乱象纷呈,随去一事万莫提起!”李素硬起心肠拒绝了。
怕许明珠又说出什么甘苦与共的话,李素说完后一拂袍袖,逃避似的进了屋。
许明珠静静站在院子内,暗自垂泣半晌,忽然抬袖狠狠擦了一把眼泪,发红的眼眶注视着李素的厢房,一双拢在水袖内的小拳头暗暗攥紧,眼中悄然浮起决然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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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离人愁绪
启程的准备工作不少。
李素仍是那个好逸恶劳安于享受的李素,从长安到西州,路上那么辛苦,对李素来说是一种艰辛的考验,所以要准备的东西很多。
首先要准备三辆大马车,一辆用来乘坐,另外两辆用来装食物和酒水,以及各种享受的东西,大漠风沙大,做几个简陋版的口罩是必须的,日夜温差大,不但要准备扇子和被褥,连冬天取暖的暖炉也要备两个……
“洗澡咋办?”李素面沉如水,拧眉思索。
这是个大问题,一天不吃饭可以,一天不洗澡李素便觉得自己不属于人类,而是牲口了。
薛管家有点吃惊:“大漠里洗澡?这……”
这位少郎君知不知道大漠里的水有多么宝贵?
李素思索很久,道:“再准备两辆马车,马车上砌个大木桶……”
“用来干啥?”
“装洗澡水。”
“…………”
郑小楼也扳着一张酷脸收拾自己的行李。
原本李素打算把郑小楼留在家里,以照应家中老父和夫人,可郑小楼却朝他投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李素看懂了那记眼神。
家里位于关中,长安城郊,村里民心纯朴,盗匪无迹,顶着县子府的名头,连县令有什么事都得客客气气商量着办,更何况还有王家兄弟在村里照应着,李家不可能发生什么大事,反之,李素要去的西州荒凉无人烟,路上盗匪丛生,更何况西州局势复杂。危若累卵,相比平静安逸的李家大院,此去西州自是凶险得多,多一个忠心的侍卫等于多带了一条命在身边,将郑小楼留在太平村确实值得鄙视一下。
李素想通以后还是决定带郑小楼上路,人家都那么鄙夷那么自愿当人肉盾牌了。不带不合适。
五辆马车的东西,足足准备了三天,这三天里李道正愁眉苦脸忙前忙后,许明珠郁郁寡欢,老在李素面前有意无意地晃悠,逮着李素好奇回视的目光,便抽冷子扔过一记幽怨的眼神,幽得人心尖子直颤,牙都酸倒了。
李素也忙。忙着进长安城跟诸多老将告别。
老将们都是见惯了生离死别的老杀才,对李素的离开并无太多情感波动,从他们古井不波的情绪上看得出,对于李素的离开,大家都抱着同一个态度,走就走吧,死就死吧,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早死晚死都得死……
老将们的直爽令李素浑身直发毛。这语气就像李素过的不是玉门关而是鬼门关,反正老将们年头也不长了,过几年在下面与贤侄重逢便是。
不过老将们还是充分利用了李素告别的机会,在家中大开宴席,因为这次是出塞,酒宴的主题走的是豪迈风格。酒一坛坛的往嘴里灌,煮好的肉一块块往嘴里塞,很诡异,每位老将封地里的庄子都恰好摔死了一头牛,李素这三天牛肉吃到吐。
貌美的胡姬一群群往李素这块小鲜肉身上扑。至于酒宴正酣时的舞刀舞剑舞斧助兴,则是每位老将不可缺少的酒宴节目,题中应有之义。一套眼花缭乱实则根本看不懂的剑法斧法舞弄下来,毫无例外地博得满堂喝彩,仿佛被触中G点似的颤栗得不行。
整整三天与群魔共舞的日子过下来,李素每天醉成一滩烂泥,第一次产生了尽快离开长安赴任的想法。
混迹长安一年,李素做人也越来越圆滑,除了拜会老将外,长孙无忌,孔颖达,魏徵这些名臣也都备了礼物亲自登门告别,相比老将们豪迈的作风,文臣们明显斯文多了,见李素到来皆亲自出迎,然后……下令府中开酒宴。
文臣家里开宴有讲究,行酒令,投壶,酒正酣处作画作诗,甚至研讨圣贤经义,说得兴起往往争论得面红耳赤。
更倒霉的是,尽管李素这一年多里与武将们走得最近,可在许多文臣眼里,李素才名满天下,是典型的文人中的文人,只是这个文人有点自甘堕落,喜欢与粗鄙武夫来往,既然进了文臣的家门,不留下几笔墨宝怎能放他出去?
于是依旧被灌得七荤八素的李素不得不胡乱留了两首诗,自是引得满堂喝彩,和武将们舞斧一样集体达到**,嗨翻了。
算算自己在长安的人脉,李素忽然想起了孙思邈,自从治好天花后便一直没拜见过他,说来委实有些失礼,打听到孙思邈目前住在长安城外的三清观里,于是李素赶紧备了重礼前去拜见。
孙思邈还是那副道骨仙风的模样,站起来一袭道袍衣袂飘飘,我欲乘风归去的做派,这次李素终于没被灌酒,孙思邈最重养生,酒这种东西是一滴也不沾的。
拜见孙思邈的过程很顺利,老孙没责怪李素没来拜望他,对李素的告别也表现得云淡风轻,最后百无聊赖地挥了挥手,语重心长说了句算是告别的话,大意是你爱走不走,莫打扰贫道飞升……
该道别的人基本都道别了。
落日的余晖洒满长安,李素走在出城的路上,回首望着远处皇城的宫宇飞檐笼罩在一层金光中,李素眯了一下眼,笑了笑,继续往城门走去。
对李世民,就不告别了吧,认识一年了,李世民与李素之间的关系复杂难明,说是恩宠,实则也经常敲打,与东阳的儿女情更是被他亲手拆散。
东阳是他的女儿,李素连反抗似乎都带着几分心虚,但对这位心机深沉的天可汗陛下,李素却越来越敬而远之,李世民将他迁调出塞或许不乏磨练提点之意,李素并不反对,说到底,自己哪里是不被朝堂所容,分明是性格里面有些地方不能被李世民所容而已,所以李世民要磨去他的棱角,磨去他的锋芒,让李素变成他想要变成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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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只解催人老,不信多情,长恨离亭,泪滴春衫酒易醒。
大清早拜别了老爹李道正,与薛管家和下人们道别,再与送别的乡亲们一一别过,李素不舍的目光在人群里转悠了一圈,却发现许明珠没来,李素无谓地一笑,或许上次拦着不让她跟去西州,小姑娘心气不顺,今日耍起了小脾气吧。
在老爹和乡亲的殷殷相送下,李素坐上马车,后面跟着四辆改造过的宽厢马车,晃晃悠悠地上路了。
李素是四品别驾,在地方上来说算是高官了,更何况又有县子爵位,出行必有仪仗。
不仅如此,李世民也特意下了旨,予他一千精骑,划归他麾下,随之一同赴西州上任。
这个举动有点意思了,李素琢磨了许久,然而他对西州目前的情况全然不知,也猜不出李世民给他这一千精骑究竟是为了对付内忧,还是抵御外患。
一千精骑在长安郊外的灞桥边等他,李素索性免了仪仗,只带了郑小楼和几名车夫上路。
路过东阳所在的道观,李素忽然叫停,透过马车的木窗痴痴地看着不远处那扇紧闭的观门,李素怅然叹了口气,心中隐隐有些失落,放下帘子下令继续前行。
离别最**,无端愁煞有情人,还是不告别了吧。
车过泥泞的乡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悄然冒出头,笼罩在路边山林上空的氤氲雾气在阳光的照耀下渐渐消散,一阵阵悦耳的鸟鸣在山林中此起彼伏。
李素坐在车厢里,悠然闭上眼睛,不知在想什么。
忽然,山林内的鸟鸣停住,鸟儿扑腾着翅膀纷纷惊飞。
一道熟悉的乐声悠悠从山林边传来,乐声入耳,李素猛然睁开眼,高喝一声停车,随即疯了似的掀开了车帘,站在车辕上翘首眺望。
乐声低沉呜咽,如泣如诉,山林边的一棵银杏树下,东阳竟穿上了久违的艳丽宫装,长发柔顺地披散在肩上,沐浴着金色的晨光,仿佛临世孤傲的九天仙子,静静站在银杏树下,纤指握着一只模样奇特的乐器,凑近唇边轻轻吹奏着伤怀的离曲。
李素眼眶一红,他知道,东阳在用她自己的方式送她,不惜破去出家人的戒律,换上他曾经最喜的宫装,连披散的长发也是迎合他的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