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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贞观大闲人-第2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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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宫内不知说了什么,大约半个时辰后,何继亮才匆匆出殿,第二天一清早,何继亮从左率卫挑了二十来人悄悄出了东宫,一行人不知所踪,后来……何继亮回了东宫,但他挑出的二十来人却莫名失了踪迹,小人只记得十日前,何继亮一脸惶恐跑到太子面前耳语了几句,当时太子的脸色便不对了,独自进了寝宫后太子大发脾气,将寝宫砸得稀烂,小人试着劝慰,也被气头上的太子抽了一耳光……”

    称心越说声音越小,神情带着几分难言的痛苦之色。

    而王直却越听眼睛越亮。

    “左率卫都尉何继亮?挑了二十来人?最后不知所踪?”王直喃喃念叨,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之色。

    称心盯着巷子的暗处,试图从王直身上看出端倪,奈何王直站立的位置实在太暗,显然是事前选好的,是个绝佳的能完全隐蔽自己的角落位置,称心看了半天也看不到王直的容貌。

    沉寂许久,称心小心翼翼地道:“贵人,太子最近的异常举动,就此一桩了,小人对天发毒誓,真的没有了,还请贵人明鉴……”

    王直眼里的兴奋之色越来越浓,语气却分外冰冷,甚至还带着几分不屑和怒意。

    “这算得什么异常,消息根本毫无用处,称心,你莫非在故意糊弄我?”

    “小人不敢,真的……只有这一桩了,除此之外,太子每日在东宫读书向学,以前最喜饮宴歌舞如今也戒绝了,每日读书过后便去太极宫觐见陛下,说一说读书的心得,还有对治国的一些想法,陛下以前因杖责左右庶子而对太子特别失望,近日太子改过自新,勤心向学,陛下却渐渐对太子有了夸赞之语,而太子也不负陛下厚望,最近非常老实安分,除了何继亮一事外,太子真无异常举动了。”

    称心惶恐地为太子辩解,不知是恐惧还是心急,称心一边说眼里一边噙满了泪水,梨花带雨的模样连王直都忍不住为之一呆。

    看着称心为情所伤的模样,王直沉默许久,忍不住道:“称心你是否对太子……对太子……”

    说到一半,王直自己也说不下去了,而称心却流泪点头,又摇头。

    叹了口气,王直硬起心肠,冷冷道:“不管你心里在想什么,记住你该做的事,你的父母去年已被放归家乡,为何放归你父母,你明白其意么?”

    称心泣道:“小人知道,这两年小人出卖东宫消息甚多,小人已和您拴在一处,囚不囚禁小人的父母,已无关紧要,若小人有不尽心尽力之日,便是横死东宫之时。”

    王直心中不忍,于是放缓了语气,难得地温言道:“你也莫伤怀,命你潜伏东宫是为权宜之计,最迟两年,定将恢复你自由身,那时天下之大,你尽可任意往来,不再受掣肘,不再被人摆布。这是真话,你要信我。”

    称心挤出一抹笑容,道:“是,多谢贵人成全,小人定为贵人效死力。”

    王直点了点头,道:“如此,我走了,你……小心,保重。”

    说完王直的身影消失在暗巷深处,从头到尾,称心都没看清他的模样。

    巷内寂静无声,唯有远处坊官的锣声若有若无地传来,称心呆立许久,直到一阵寒风吹来,称心猛地一哆嗦,看着空荡无人的巷子,他忽然蹲下身,头靠在低矮的土墙上失声痛哭。

    无可奈何的背叛,难以言喻的不伦情愫,还有蚀心剐骨般的痛苦,此刻在他心中反复交错,纠缠,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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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章 庭院赏雪

    大唐是个奔放的年代,从皇帝到臣民,都有着真正意义上的****上国的自信,自信心足够强大了,对万事万物都有一种罕见的包容态度,仿佛天下一切皆在掌握之中,小到唐代女子极喜模仿异国的发型和头饰,大到都城长安一百零八坊里处处都有充满异国风情的建筑,甚至允许异国各种宗教在长安城传教布道,广收门徒。

    比如说,贞观九年,从遥远的大秦国来了一群高鼻梁,绿眼珠的胡人,这群胡人由当时的尚书省左仆射房玄龄亲自接待,他们的宗教名叫“聂斯托留”,来到长安后,改名为“景教”,他们的宗教宝典……名叫“圣经”,是的,景教就是后世的基督教,早在唐朝便传入了中国。

    而当时率领那群胡人的首领人物,后来被李世民亲自赐名,叫“阿罗本”,意思是“神所差遣来的”,并允许他们在长安建了好几座修道院用以传教布道。当时中国两大教道教和佛教见有人来抢食居然没弄死他们,足可见大唐的胸襟多么广阔,就像那大海……

    大唐君臣和百姓的胸襟就是如此广阔,还是那句话,强大的自信心足可包容一切,所谓“海纳百川”就是这个意思,而自信的源头,则来源于战无不胜的大唐王师,简单的说,所谓的“包容”,其实是相信任何东西都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如果有一天发现不能掌握这个东西了,那么,王师所至,将其毁掉便是,自信,是建立在强大的实力基础上的。

    大唐的包容。还体现在****之上。

    所谓的“****”,指的不单单是男女,还包括男男之风……嗯,对,没错,俗称“搞基”。

    同性男风之好。早从春秋战国时期便谓为雅事,大唐亦如是,许多权贵人家豢养年轻貌美的男子或男童,饮宴待客时甚至还将男子召上堂陪侍斟酒,喝到忘形处搂过男子吃点小豆腐,亲亲抱抱,抓抓摸摸,引来堂上宾客一片艳羡的目光,他们的眼里从来没有鄙夷或歧视。而是实实在在的羡慕,并且觉得此事甚为风雅,足堪诗以记之。

    总之,只要你喜欢的是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被世俗所容,甚至于男男之爱比男女之情更风雅,更高一个档次。尺度非常大,当然。人类与动物那啥是不被允许的,再包容也有底线。

    所以,称心对太子的情意并不被歧视,可惜的是,他心里的人,是太子。

    一个情深如海。一个过尽千帆,一个仰视,一个俯视,还有身不由己的被当作棋子的无奈。

    可是,棋子也是有感情的。越压抑,越痛苦。

    称心跪在暗巷内痛哭,不知哭了多久,当月儿已升上树梢时,他心中的痛苦终于宣泄得差不多了,于是擦干了泪,站起身,独自走出暗巷,出了巷口拐了个弯儿,再走上一段路,便到了东宫门前。

    称心呆呆看着东宫前来往巡梭的禁卫,再仰头看了看光鲜庄严的门楣,称心使劲吸了吸鼻子,露出一抹凄婉的笑,挺胸抬步往东宫内走去。

    曾经以为能与太子一生厮守到老,然而刚才暗巷里经历的一切,像一记响亮的耳光,彻底将他打醒。

    原来,自己只是他生命里的过客,生离也好,死别也好,离开他的日子,已开始倒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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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直得了称心的消息后,火急火燎地派出人手,查证称心提供的消息的可靠性。这几年王直做事愈发精明强干了,也成熟多了,换了几年前的他,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肯定找李素,消息的真假自由李素判断,他就不管了。可是如今,王直做事主动多了,在得到消息后并未马上去太平村,而是先小心求证,证实消息的真假后再告诉李素,毕竟也是混过多年江湖的人了,除了李素,王直对谁都保留着一份戒心和怀疑,特别是对称心,看他对太子那缠缠绵绵的样儿,王直就打心眼里怀疑。

    相比王直和长安城闲汉们一片人仰马翻似的忙碌,李素却在太平村悠闲得不像话。

    人生的乐趣在于……吃和睡。

    至少对李素而言,这是他活着的意义。

    不竭尽全力的吃和睡,哪里有力气思考人生的意义呢?

    关中入冬后的第一场雪停了,大地银妆素裹,庭院内积了厚厚的一层雪,薛管家正组织府里的下人们打扫,五十来岁年纪了,薛管家的精神却很不错,裹着厚厚的羊皮袄子,把自己略肥的身躯遮得严严实实,脸上红光满面,也不知是不是刚在阆房里偷偷啜了几口酒,颐指气使的大嗓门整个宅子都听得到,不时还飞起一腿,将某个偷懒的下人踹得一趔趄,身手非常矫健。

    李素半躺在正堂内,身旁一盆烧得通红的炭火,从房梁垂下一根铁链,顶端带了一个铁钩,钩子上吊着一壶水,恰好对着炭火,烧了一会儿,壶里的水发出咕噜声,水已沸腾。

    火烤得很舒服,李素动也不想动,尚书省应了大半月差事,昨晚房玄龄派人来传了话,近日长安大雪封路,出行多有不便,都事李素可不上差。

    所以李素大清早起来,吃了两个馍和一碗胡辣汤后,便坐在正堂烤火,顺便欣赏庭院里的雪景,哪怕下人们扫雪扫得满院子雪花飞扬,李素也面带微笑,甘之如饴地看着。

    人这一生不必走得太匆忙,脚步不妨慢一些,慢到能确定自己在往前走,同时又没有错过道理两旁的风景,这个节奏,才是最适合自己的节奏。

    春风之煦暖。夏花之绚烂,秋叶之静美,冬雪之纷扬……

    看,每一年,每一季,每一天。天地间有多少美丽的风景,静静地等着你来欣赏,所以,为什么要把自己弄得那么忙碌呢?停下来,看一看,将美景深深印在脑海里,再吸一口清新的空气,慢慢吞吞的继续上路,对得起风景。也对得起自己。

    悠闲懒散是性格决定的,李素本可以拥有更多,可他不愿拥有太多。

    拥有的东西多了,人就变得忙碌了,这些美丽的风景,美丽的人,他还会为它们或他们驻足停留吗?匆匆忙忙一生走到尽头,临死前问问自己。这辈子你见过什么,做过什么。回答自己的只有一个字,“忙”,多么悲哀。

    炭盆里的炭烧得通红,不时劈啪炸响一两个小火星,李素围着一身狐裘,坐在火盆边。没过多久就呵欠阵阵。

    雪景欣赏完了,主要是庭院里的下人们把雪扫完了,李素发现已没有什么风景可看,然后,他便感到有点无聊。

    从怀里掏出小铜镜。李素继续欣赏。

    人生就是这样,一处风景看完,总有另一个风景等着自己,实在没风景可看,掏出镜子欣赏自己也是一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

    李素痴痴盯着镜中的自己,从眉眼,到唇鼻,左侧脸看完再换右侧脸,寻找自己最俊的角度,以及最丑的角度,或者凑近镜子,下手狠辣地挤一两个黑头,让自己的脸完美无瑕疵……

    简单照个镜子,有这么多事情忙,李素哪里有空去想国家大事?

    身后传来轻悄的脚步声,只闻那微弱的淡香便知是许明珠。

    “夫君今日不用应差,要不要妾身给您弄点酒菜,夫君也好赏雪……嗯,作诗?”

    李素翻了翻白眼:“大清早的喝酒,我嫌自己死得不够痛快了是吧?还作诗……谁规定赏雪非要作诗?文盲看见下雪岂不愁死?”

    许明珠在他身后轻笑:“夫君不一样呀,您是大唐有名的才子,长安城到整个关中,您在士子们心中可是威名赫赫,听薛管家说,如今长安的士子们都在抱怨,为何久不见夫君的新作了,不少人为之扼腕呢……”

    李素哼哼:“不给钱想听我作诗?做梦!”

    许明珠呆了一下,接着恼羞成怒地捶了他一记:“夫君说甚浑话,作诗是清清白白的学问,长安城不知多少士子对夫君推崇备至,偏只夫君糟践自己的学问!”

    李素叹道:“夫人,说真话,咱们李家当初穷得叮当响,就是靠我卖诗才发家致富的啊,这学问哪里清白了?”

    许明珠恨恨剜了他一眼,道:“是夫君不清白!学问是无辜的。”

    指了指外面的皑皑白雪,许明珠气道:“妾身不管,今夫君既然赏雪,就必须作一首赏雪的好诗来……”

    李素下意识脱口而出:“一首诗你给多少……”

    话没说完,只觉许明珠杏眼圆睁,李素很识相地改口:“……行,今心情好,免费给你作一首,不过丑话说在先,因为是免费,所以质量上难免有点……那啥。”

    许明珠哼了一声,道:“夫君且作来,妾身便知好坏。”

    “听好了……”李素看着外面庭院被清扫得稀稀拉拉的雪景,想了想,道:“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诗作完,没听到想象中雷鸣般的掌声,李素略觉尴尬,索性自己喝了一声彩:“才华盖世!好诗!”

    许明珠出嫁前到底也读过一些书的,娘家曾经请了夫子教授,多少有些学问,李素的诗作完,许明珠顿觉一阵发晕,沉默很久,迟疑地道:“这诗……这诗……”

    “不咋样,对吧?”李素斜眼看着她。

    许明珠没点头也没摇头,显然为了照顾他的面子。

    李素悠悠地道:“刚才说过,免费的东西嘛,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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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一章 打理买卖

    便宜没好货,免费嘛,更没好货了。

    李素觉得自己有责任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许明珠这个残酷的人生道理,以免她没事逛长安城时乱买……打折货?

    至于诗嘛,见仁见智,意思表达清楚就行,该抒情就抒情,该咏叹就咏叹,想把大白话变成雅不可耐的华丽辞藻,嗯,给钱再办事。

    这是李素对外人的处世之道,当然,对自己的夫人就没这必要了。

    听完这首诗,许明珠愣了很久,终于渐渐明白被耍了,小嘴一瘪,委屈地道:“夫君又欺负妾身……”

    “别说欺不欺负的,就问你这首诗哪里作错了?你能挑出错来吗?连韵脚都对上了,还通俗易懂,分明是一首旷世佳作。”

    许明珠一怔,然后喃喃重念了一遍:“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念着念着,忽然噗嗤一声,许明珠笑了起来。

    “虽说用词太俗,不过倒也贴切,很传神呢,夫君不仅是英杰,也是怪才。”

    “那是,本夫君一肚子才华,多得往外冒呢……”李素虚应着,然后掏出镜子……继续欣赏自己的脸。

    啧!怎么长的,太英俊了,摆个什么样的角度才对得起这张绝世容颜……

    许明珠站在身后,却一直没动静,背后站了人却默不出声,感觉很不自在。

    于是李素只好打破沉默。

    “夫人啊……你说,你嫁给一个如此英俊的人,有没有打从心底里感到幸福呢?”李素头也不回地盯着镜子,幽幽地道。

    “啊?”许明珠愕然,很明显,活这么大没听过别人问这么不要脸的话。一时间竟有些呆怔。

    李素搁下镜子,开始给她洗脑:“你看,为夫这张脸如此端正,剑眉,星目,薄唇。还有白里透红的肤色,无一不可入诗入画,简直美不胜收,你每天看着我这张脸,就算不犯花痴哭喊什么‘欧巴’,至少也会悄悄的从各个角度偷窥我,然后从心底涌出一股浓浓的幸福感吧?”

    许明珠脸红了,小粉拳提起又放下,似乎想揍他。又怕揍夫君太过大逆不道,一时颇为踌躇。

    “不要紧,把你心底里的感受说出来,任何夸赞对我而言都是恰当的,合适的,相得益彰的……”李素的眼神充满了鼓励。

    犹豫片刻,许明珠终于决定还是给夫君一个面子,于是迟疑地道:“是……吧?夫君的模样确实挺俊的。迎人得很。”

    李素满意地点头,拿起镜子继续欣赏。嘴里笑道:“不错,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你我夫妻越来越合拍了,夫妻所见略同,正该惺惺相惜……”

    身后又没了动静,许明珠却一直不走。李素又欣赏了自己小半炷香,终于觉得不对了,猛地回过头盯着她。

    许明珠吓了一跳,不自觉地后退一步,俏脸闪过一抹慌乱和心虚。

    李素皱眉:“夫人是有事跟我说吧?”

    许明珠垂头。轻声道:“是……”

    “有事就说,都是夫妻了,何必见外?”

    许明珠心虚地抬头看了他一眼,接着马上又垂下头,用微若蚊讷的声音道:“妾身……妾身又给夫君添麻烦了。”

    “麻烦?啥麻烦?”李素一愣,然后悚然一惊,失声道:“咱家又丢钱了?”

    “啊?没有没有,咱家没丢钱……”许明珠急忙撇清。

    李素一颗心放回了肚子,嗔怪着瞪了她一眼:“吓死本宝宝了,还以为丢钱了呢,夫人,只要跟钱无关的事,都不算麻烦,以后别吓我了。”

    许明珠抿了抿唇,低声道:“是……是妾身的父亲……”

    “嗯?丈人怎么了?”

    “他……想帮咱家打理一桩买卖。”

    李素颇觉意外,说实话,他对老丈人的印象并不深,这个年代讲究的是以夫为天,所以女子出嫁后,除非被丈夫赶出门,否则通常是不会回娘家的,想念爹娘了,首先会向丈夫小心地申请求恳,获得丈夫的同意后她才能回去,而且绝对不能太频繁,出了嫁还经常往娘家跑,不但有被丈夫休掉的风险,而且娘家的左邻右舍见了也会说闲话。

    从西州回长安后,李素与许明珠真正成了夫妻,二人感情愈发甜蜜,李素并没有那么多规矩,曾经多次劝许明珠没事回家看看,若是想摆个衣锦还乡的排场,打出侯爷府的仪仗也无妨,可许明珠只认死理,想念爹娘了情愿偷偷躲到没人的角落哭一阵,也死活不愿回家。

    现在许明珠主动说起她爹,也就是李素的老丈人,李素不由分外奇怪。

    “咱家买卖有好几桩,不知老丈人看中了哪一桩买卖?”

    许明珠愈发心虚,有种胳膊肘往娘家拐的内疚感,沉默半晌,忽然摇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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