饕餮之冒险王-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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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犀牛似乎太过于靠近象群了,它们极度差的视力似乎让它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一头公象缓慢的走到了犀牛的旁边,抬起后腿,直接就是一脚,犀牛被踢的翻了两个跟头。
“幸好这群犀牛没有靠近我的车,要是它们把我的车当做是另一头体型巨大的犀牛,说不定会直接撞上来。”
方宏可不敢像大象一样上去踹一脚。
昨夜雨后,大地上很多地方非常湿滑,一头小象陷入了泥坑,爬不上去。
母象走进泥坑,将小象推了出去,然后再度踏上大地。
昨夜似乎又有小角马出生了,角马正在进食,而小角马正在欢快的蹦,感受这个世界。
初生的第一天是最危险的,过了这一天,它们就有机会活下去了。
为了种族的延续,对于躲过了初生灾劫的小角马,角马群还是会保护它们的。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到回程的时候,会有一半的角马是幼年角马,更多的被捕食动物狩猎的,将会是成年角马。
单单从一头角马上讲,它们并没有太多的保护后代的习性,但是对于角马群来说,它们进化出了独特的延续种群的方式,有时候会不自觉的让小角马待在族群中间而不是外围。
比角马更活跃的是各种鹿类,它们更灵活,也更有活力。
斑马则是如同角马一样安静,不过它们的肤色让他们更显眼。
当然了,则是人类的视角。
从大部分动物的视角看,对于大多是色盲的哺乳动物来说,角马站在高草丛中,还是很难被发现的。
天空中秃鹫已经开始盘旋了。
它们知道,下面有一大堆食物,一旦某一头动物倒下,那就是它们的食物了。
除去秃鹫,天空上还有一些其他鸟类,不过并没有大海上那么多。
这里距离马达加斯加并不是那么远,不过大部分鸟类没有能力既在大海上生活又深入内陆,海岸线隔绝了两个世界。
清晨的方宏端着一杯茶,坐在副驾驶座,因为方向盘有点碍手。
阳光铺撒,兽群开始移动了。
前方是一个小山岭。
方宏驱车偏离了兽群,这一段路,要从一条土公路上过去,翻山不那么好走。
毕竟是皮卡不是越野。
角马群这一次没有一窝蜂的往前冲,而是形成了一条非常长的队列,一头接一头,排成一列。
饥饿了几天的鬣狗群终于出动了。
它们要捕猎了。
昨日有两个狮群在,就算是狡猾且凶残的鬣狗,也不敢造次。
山岭上,带头的角马找着好下脚的地方前进,整个队伍蜿蜒向前。
当方宏从土公路再一次回到草原上时,等待着角马群的到来。
角马群依旧是恒定的速度在前进。
不过有几头角马从山坡上迅速往下冲,换句话说,它们脱离了队伍。
这个小山丘高也不过二十多米,坡度也很缓,不过还是有一定的速度加成的。
但是对于蹄类动物来说,这不是什么好事情,特别是对于前半身粗壮后半身瘦弱的角马来说。
一头角马栽倒在地。
它这一栽倒,前面跑开的角马减速了,仅仅几步之内就停了下来,然后混入了角马群。
后方的鬣狗看到这匹角马倒地,迅速选定了目标。
这头角马再起身时,屁股上挂着一只鬣狗。
鬣狗开始了独门绝技的施展,**。
内脏鲜血流了一地。
从这几只角马没能混入角马群开始,它们就是被群落抛出来的买路钱。
这一只角马倒霉的躺下了,下一次又会是谁?
鬣狗开始大快朵颐。
秃鹫从天而降。
这一次鬣狗不是抢夺的别人的食物,而是自己狩猎的,所以它们不会让秃鹫染指,秃鹫煽动翅膀在地上躲开,又贴了上去。
跗骨之蛆。
鬣狗大且阔的耳廓如同雷达一样探听着草原上的风吹草动,一有动静,就停下进食,抬头观察。
清晨的非洲,杀戮正在继续。
第五十八章 阿努比斯之死
经历过三天的跟随之后,方宏再一次驾驶车辆离开了大迁徙路线,来到了公路上,主要是要加柴油,还有做一些补给。
虽然备用邮箱里还有很多油,但是方宏准备让邮箱一直保持满状态,免得开到荒野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从公路归来,还有一定的道路才能到达大草原。
途径了一片丘陵山区和草原的分界线。
方宏看到了阿努比斯。
阿努比斯,古埃及狼头神。
当然了,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一种正真的神的,但是有一个物种被称作阿努比斯。
那就是橄榄狒狒,或者说是东非狒狒。
狒狒家族追溯到远古时代,也有巨狒那种匪夷所思的动物,比红毛猩猩更巨大,比巨猩丝毫不弱,但是在历史的竞争中,它们消失了。
现在的橄榄狒狒具有高度严苛的社会制度,它们的头看起来像是狼头,从侧面看上去真的和阿努比斯的画像很相似。
狒狒就有高度的性别二态性,所谓性别二态性就是说雄性和雌性长得不一样,比如狮子。雄性狒狒的体型是雌性的一点五倍,重量将近两倍。
雄性有巨大的犬牙,毛色呈现暗橄榄灰色,毛发由黄色、棕色、黑色相互交替,雄性有大片鬃毛。
“它们是狒狒群落。”
低矮灌木林,树木摇动,似乎有什么野兽在其中穿行。
狒狒群落最外围的放哨者尖声嚎叫。
“有入侵者!”
狒狒已经是这片土地上的高级食肉动物之一了,食物甚至包括大型食草动物各种羚羊和鹿子,能够把它们当做食物的只有两种动物,一种是狮子,一种是黑猩猩。
似乎是在远古非洲时代,就有专门喜欢食灵长类的狮子,不过当然了,当人类出现后,它们只能灭绝了。
现在的肯尼亚狮,不太喜欢进攻灵长类,只是有时候饥饿的不行了或者实在没有实物才会对它们下手。
不过另一种生物就不同了。
黑猩猩。
有时候,黑猩猩可以和狒狒和睦共处,但是前提是狒狒不做妖。
狒狒是一种很残忍的动物,他们有时候会对小黑猩猩下手,如果一个黑猩猩群落被狒狒偷袭过,那么这个群落将会反过来对狒狒展现,什么叫真正的残忍。
“大屠杀……”
林间穿行的果然是黑猩猩。
有得黑猩猩从地面狂奔,有得黑猩猩从树梢间移动。
转瞬之间就到达了目的地。
“敌方还有三十秒到达战场,碾碎他们!”
然而,这根本不是一场对等的战争。
就算是被母猩猩宠溺抱在怀里的小黑猩猩,都能把狒狒当做玩物,更何况这一次冲出来的是青面獠牙的成年暴徒。
“枪哥,这是咋了?”
“这群狒狒貌似惹怒了黑猩猩,黑猩猩正要报复。”
黑猩猩是濒危动物,而狒狒是无危动物,虽然狒狒整体的族群没有灭绝危险,但是这一群狒狒真的要完犊子了。
战争,这是战争,逃无可逃。
从天而降各种石块,狒狒群惊慌躲避。
“黑猩猩用武器?”
没错,就算是幼年的黑猩猩,也会熟练的使用石块,它们知道石头能砸开坚果,所以也知道石块能砸开猴脑。
如果它们能进一步的打制所需形态的石块,就几乎是进入了石器时代。
在所有出去人类和类人古猿之外的灵长类中,黑猩猩是最聪明的,这也是为什么现代影视作品中,屡屡出现黑猩猩建立猩球的原因。
“呜呜呜呜喔哇哇!”狒狒首领连续低嚎变成了尖叫,冲了上去。
然而,等待它的是厄运。
三头强壮的黑猩猩一拥而上,两头黑猩猩抓住了狒狒的前臂,一头抓住了狒狒的后肢,三头黑猩猩嘴唇上翻,露出尖牙利嘴,一同发力,狒狒首领被直接撕碎。
一头黑猩猩张口咬下了一块狒狒肉,然后捶打胸口,再度冲入战圈。
真的是碾碎他们,不带丝毫犹豫。
“几百万年前,我们差不多就这样。”
不得不说,南方古猿和黑猩猩太相似了。
黑猩猩并不是最强壮的,还有大猩猩,红毛猩猩(马来猩猩),人类当时也不是最强大的。
森林食物不够逼迫南方古猿下地,不是因为森林变小,而是因为森林被更大的灵长类占据着,那些强大的大猩猩,生裂虎豹,哪儿是小身板的人类可以抵抗的。
但是就因为这个,人类的智力飞跃式发展,最终成为了人类。
而人类进化的途中,类人数不甚举,他们都是自然毁灭的吗?并不是,人类就像黑猩猩屠杀狒狒一样屠杀了他们。
现如今,由于有人类的存在,黑猩猩的进化之路已经被堵死了,他们也不可能大规模发展族群,所以他们才不能洗清狒狒,如果地球上有第二种智慧人种在以后的岁月中诞生,非洲的灵长类将会被全部屠杀。
短短几分钟时间,狒狒群落四散逃窜,而强大的雄性都被当场撕裂,被石头砸死,被当做了口粮。
“这是一场战争。”
不过,黑猩猩面对的是更弱的狒狒,而人类曾经面对的,都是比智人更强大的种族。
黑猩猩们收队了,转头窜入了森林。
草原的枯黄野草下,看不清厮杀的痕迹,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
“枪哥,你说猫科动物和灵长类谁更厉害?或者就说这片大地上,狮子和银背谁厉害。”
银背就是银背大猩猩,也叫山地大猩猩,灵长类中最巨大的家伙,力量代表。
“银背厉害。”
“枪哥,我看网上的人比较过很多次,说是银背打不过狮子,因为银背没有狮子灵活。”
方宏笑了:“我从来不看虚假的比较。”
“那……怎么比较,关两头猛兽单挑?”
方宏:“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为什么全世界的猫科动物大都生活在森林。而狮子生活在草原?”
这就是答案,你以为狮子不生活在森林么。
狮子的祖先生活在森林,进化出了两个方向,一个是洞狮,一个是非洲狮。非洲狮是离开森林的,而洞狮留下了,洞狮灭绝了。
“枪哥,不是说……洞狮是被人类灭绝的么。”
“那你记不记得人类是为什么离开森林的。”不就特么是因为银背这种庞然大物么。
狮子的祖先生活在森林,以灵长类为食,而大型灵长类就不以猫科动物为食?狮子先一步逃出森林,分化出两个分支,却又被人类灭了一支,最终留下了狮子,相对于灵长类来说,狮子也是苟延残喘。
让任何人选,草原和森林,森林恐怕也是个更好的选择,狮子不想选?狮子选不了。
非洲森林之王是银背大猩猩。
方宏再次发动车子:“我们要在午饭前赶上大迁徙队伍。”
前方,一只鸟落在了大草原上,它高约一米,翼展大概一米八米,体重估计有四千克。具有瘦长挺立的双腿,伸展自如的长颈,优美动人的体态,大有超凡脱俗之气概。另一只同类的鸟落了下来,那是雌鸟。它的雄鸟与雌鸟的羽色非常相似,全身的羽毛都呈深浅不同的灰色,飞羽为白色,翼尖和尾羽为棕褐色,光华熠熠。但最为楚楚动人之处,还是它的头部,清癯的双颊上嵌着上面是小块红色,下面为大块白色的斑块,以及一对炯炯有神的小圆眼睛,喉下悬垂着两个红色的大肉垂。头顶前部的羽毛象覆盖着一块乌黑的绒缎,柔软光洁,后部则佩戴着一顶挺硬的丝毛织成的锦冠,金光闪耀,象杀马特皇冠或者莫西干发型。
灰冠鹤,坦桑尼亚国鸟。
第五十九章 渡河渡河!
飞鸟飞,人徘徊。
万里草原长夏葵。
兽并兽,过江州。
连天河畔演围狩。
一锅海带闷蹄,简直精彩。做好已经半年的腊蹄在闷好后那感觉,简直了。
香气四溢。
就算是远方鬣狗,也闻到了这种香味。
不过它们在观望之中。
鬣狗很清楚,这片土地上,两只脚走路的都惹不起。
吃过饭,又是一天匆匆过去了。
追寻大迁徙的路线已经五天了,见过了太多厮杀,见过了太多更迭,方宏的心态已经渐渐地放平和了。
又是一夜过去。
清早起来,方宏觉得有点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为什么帐篷顶上有个偷窥者?
一颗硕大的鹿脑袋在透明篷布上方。
这个脑袋额头很宽,吻部较为尖,耳朵大,且立着,头顶有一对骨质短角,角外面包裹着皮肤和毛。
这是长颈鹿。
清晨被长颈鹿迎接着起床也是没谁了。
直播镜头打开,方宏拉开了帐篷拉链。
“长颈鹿,是地球上现在最高的陆生动物,成年体脖子有两米长,所以叫做长颈鹿,在拉丁文原名中,意思是长着豹纹的骆驼。”也就是说古代的欧洲人认为这东西是骆驼。
当然了,我们古代的人还认为它是麒麟呢。
据说万国贡献大明,其中有非洲国家送来了长颈鹿,当朝儒生立刻号称那是麒麟,也是有够不要脸。
长颈鹿是一种有反刍习惯的偶蹄动物,他们皮毛上有斑点和网纹,体断而四肢较高,前肢长于后肢,四肢发达强健,蹄子宽阔,尾巴短小,尾巴有一簇黑毛,由于它们的牙齿比较原始所以不能吃草,只能以树叶为食,所以在演化过程中越来越高大,舌头较长。
实际上,当年那些高大的以顶端树叶为食的大型食草动物灭亡,给长颈鹿的进化腾出了空间,它们进化出了长得高,但是体长短的生物特性,让它们在和那些巨型动物竞争中有一定的优势,因为体短导致体重小,不会因为食物紧缺而种族灭绝。
起床刷牙,在这个满到处都是动物的世界,清早的起床活动显得格外清爽。
麻将在地上上蹿下跳,似乎对一只蝴蝶产生了浓郁的兴趣。
“麻将,别跑远了。”
“麻儿爷一天天的在车里,都被憋死了。”
再次出发,到了今天的路程,已经出现了野牛群。
非洲野牛又叫非洲水牛,和亚洲水牛的祖先类似,长得也类似。
和角马不同的是,非洲野牛面对狮子的进攻会主动出击,特别是不会让新生儿冒险走在外围。
当然了大部分的牛类动物产子时,母牛都喜欢离群产子,可一旦小牛出生,就会迅速被种群接纳。
而遇到狮子进攻时,强壮的公牛经常会主动出击。
如果狮子不小心被野牛的角拱一下,戳一下,然后翻一下,那差不多也废了。
野牛群不像角马群,它们的个体看起来就雄壮有力,而群体也抱团更紧,不像角马那样散乱。
又一个本地狮群想要进攻野牛,结果被三头冲出群的公牛一顿怼。
如果这三头公牛稍微老那么一点,就会在狮群放弃之前崩溃,不过它们三个年轻力壮,让母狮感受到了无力感,最终遗憾败退。
野牛群继续前进。
“轰隆隆隆。”
天空无垠蓝天,怎么会有雷声,那是大河涛涛的声音。
不管是野牛,还是角马,还是斑马,都来到了河边。
河流,意味着这是和草原不同的一个生态系统,也意味着河流中的霸主和陆地霸主不同。
河流中的霸主是鳄鱼。
虽然鳄鱼不管在水里还是陆地上都不见得打得过大型猫科动物。
但是大型食草动物进入水中那就真的是没了翻腾的本事。
“接下来,兽群大军要从这条河路过,继续征程。”方宏:“而这里的鳄鱼上一次吃到丰盛晚餐已经是七个月前兽群回程的最后一波的时候了,今天将会是他们这一年的第一顿大餐。”
鳄鱼会积累大量的能量在身体里面,用来越过食物匮乏的季节,这些非洲野牛和角马,就是它们最期待的大餐。
当然了,长颈鹿和大象犀牛是不会过这里的,首先长颈鹿是本地种,不会大迁徙,这里的长颈鹿属于南非亚种,只生活在南非和这一区域,并不迁徙,而大象的路线是另一条路。
只不过这几天短暂的和兽**汇了而已。
河边是一个平地,而平地往下到河谷有一个四十五度左右的斜坡。
大量的角马到达这个区域后开始堆积在河岸和斜坡上,一时之间,不足三十平米的地方聚集了百头角马,密密麻麻。
方宏将车子停在河岸上,走下了车,驻足观看。
似乎冥冥之中有人一声令下,本来停滞不前的角马如同下饺子一样跳进了水中。
河水瞬间变得浑浊。
“渡河渡河!”
先头的第一只角马速度非常快,不过第二只角马似乎跳下去的时候踩到了礁石,就算它能到对岸去,也会成为狮子和鬣狗的口粮,这都是命。
先头部队安全的离开了岸边之后,更多的角马蜂拥下水。
就在方宏的注视下,一头成年角马突然悄无声息的从水面消失,直接下沉。
片刻之后,角马挣扎着再度浮出水面,带出来的,还有一头尼罗鳄。
尼罗鳄被角马死前生的挣扎所震惊,不过它并没有准备放口,而是开始翻滚。
鳄鱼秘技,大体术死亡翻滚。
在岸上的鳄鱼翻滚的力道极弱,方宏都曾经摁住过岸上死亡翻滚的黑凯门鳄,不过这是尼罗鳄,体长七八米的尼罗鳄,而且是水中。
顷刻之间,角马被肢解。
被角马搅得浑浊的河水转瞬之间变得猩红。
这种色彩仿佛是一道命令,河中各处埋伏的鳄鱼纷纷出动,露出血盆大口,力求一击必中。
这一餐吃不到,就得饿死,自然给了鳄鱼这个机会,也仅有这个机会。
鳄鱼自然不会放过。
无数角马惊恐的被拖入河中,不能呼吸,更多的角马目标坚定,一路向前。
“渡河渡河!”
整条河如同沸腾的开水,仅仅有不到十米宽,却如同一个浩大的战场。
此去肯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