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自然大英雄-第2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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蜥王侦探所本来就是穷逼一群,两辆吉普车还是来到岛国之后租赁的呢,要是毁掉可就要不回押金了。再说距离云仓市还有十公里左右,大雪天步行过去也太远了。
所以当陈太元他们开着车到这里的时候,霍顿等人正撅着屁股哼哼哧哧地往外推车。
不愧是超自然战士,此前六个人愣是将第二辆汽车翻了个跟头儿扶正,而且推到了大路上。现在正在休息,等一下就弄第一辆车出来。而且已经用绳索将沟里那辆车的车头拴在出来的那辆车的车位,估计想用出来那辆车拉扯一下会更节省力气。
“哟,这动静可真不小!”停车落下窗户,头狼露出脑袋笑道,“感情你们一大早提前出来,就是为了在这里趴雪窝啊。人趴了雪窝还不过瘾,还得让车也趴一阵子——个性!”
六个探员一头黑线地盯着头狼,心道这个幸灾乐祸的家伙真可气。
但是,现在这六个人却没有冒失地动手。因为来的这一路上,霍顿等人也开始仔细考虑,最终觉得店老板确实可疑,但陈太元这帮人估计同样不简单。
比如昨天在亨廷顿的枪口下,唐有才确实没畏惧,但头狼更洒脱,不是吗?显然不是正常人的表现。
而且今天早晨,凌晨四点起床,冒着大雪去跑步真的正常吗?天底下是有这种作息习惯的,但要是和今天一系列古怪事件结合在一起,你就得多少怀疑一下。
另外,陈太元和头狼出现得也太“及时”了。就在霍顿和亨廷顿莫名其妙被打晕飞出去不久,他俩就马上出现了,这是巧合吗?
所以他们越想越觉得可疑,甚至将陈太元等人“不正常”的概率确定在八成以上。
而现在看到陈太元他们竟然直接驾车开往云仓市,那么剩下两成也不用保留了——肯定有问题!
云仓市,这里可是僵尸和丧尸横行的区域啊,现在只要是敢往里面走的都不是凡人。
霍顿冷笑着点了根烟:“哼,就知道你们是有问题的。”
琳达更是瞪大了眼睛,有点不高兴地对陈太元说:“你这个骗子,不是说家属被劫持了,你们来这里看看吗?”
陈太元笑道:“是啊,我家十几亿人呢,被劫持的同胞都是我的家人。”
“切,去你的……”琳达不忿地抱着胳膊转过头去。
霍顿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自己遭袭那件事。“小子,那我被袭击,是不是你干的?”
陈太元一边示意黄文丙继续打火开车,一边在副驾驶位置上笑道:“你说这个啊,其实吧……”
终于车子开了,陈太元提高嗓门儿笑道:“当然是我!你小子深更半夜钻人家老板和老板娘的房间,真不是个东西啊!没摔死你是给你一个改过的机会,以后做个好人,哈哈哈!你看你一天天倒霉的,都是报应!”
我擦……说得真顺畅,笑声真荡漾,气得背后的霍顿眼珠子发直。他气呼呼地跑到车里面去拿枪——这家伙竟然拿枪,只不过拿出来之后又装填子弹,加之漫天风雪遮挡视线,早就看不清陈太元那辆车的去向了,只能大怒着往地上踹了一脚。结果下面的地面太滑,一屁股蹲倒在地上,连手中刚刚装填子弹的枪都走火儿了。
砰!一声巨响让众人都冷静了一下。更让他们冷静的是,刚刚扶正的那辆车的轮胎爆了,正是被霍顿那一枪给打的。
瞧这霉倒的……
第509章 裁决
几个人都有点傻眼。这种路面超滑的天气下,一个轮胎要是炸了那可怎么走。换备胎,结果发现租来的这辆车真尼玛不靠谱,竟然没给安装备胎。
霍顿自己干的无处发泄,只能愤恨地说:“下面那辆车暂时不要了,卸下一条轮胎换在上面这辆车,咱们挤挤开过去!”
随后又补充了一句:“给我追上前面那群混蛋,我要他们碎尸万段!现在云仓市里死再多的人都没人管,就当是被劫匪或僵尸打死的,哼!”
自己都倒霉成这样了,还有脸说要教训别人呢?先保证自己别出事啊。
最后终于换下了轮胎,本以为能开车就走,结果亨廷顿悲哀地发现这车竟然打不着火了!
租来的车看来保养不当,电瓶也估计存放太久而没电了,更何况是在这么冷的天气下停了这么久。
霍顿一边愤怒抱怨,一边却又略微担心:那个中国人(陈太元)临走时候说自己的倒霉事都是报应,不会是真的吧?这也太倒霉了吧。
想到这里,他真的有了打道回府的念头。但是一想到自己背负的一屁股债,以及其余五人每人都要偿还的月供,还有就是刚刚说要把陈太元等人碎尸万段的豪言壮语……咬了咬牙一挥手:“步行!十公里的路程,权当是一次徒步拉练。”
有志气。
可是,北风刮的脸蛋子疼啊。而且当时为了装逼,他们这一个个自诩为超自然战士的,穿得都不厚。碧昂斯最甚,为了爱美甚至连保暖内衣都不穿,迷彩服下面就是一身美体内衣。现在好了,大雪片子来打脸了。
“探长……要不咱们回去吧……”琳达有点想哭。妈蛋我们是来打丧尸的啊,不是来抗击自然灾害的。
霍顿不悦地吼道:“怎么回去?!附近都没人了,最近也要回到旅店所在的小镇,路程更远至少三十多公里,你走啊!”
琳达有点委屈地撇了撇嘴,看来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
而小个子盖伊则安慰说:“根据天气预报,据说这雪也快停了。到时候只是路上积雪的话,咱们行动起来还是无所谓的。”
好吧。
说得还真准,就在他们徒步行进了半个小时、大约在积雪之中走了三公里的时候,这雪总算是慢慢停了。大雪渐渐变成了小雪花,而后再如细屑般飘洒,直至消弭无影。
还没等他们开心起来,就有两辆车从后面慢慢开了过来。路过的时候前面那辆摇下车窗,露出一张笑吟吟地西方人面孔。
“啊哈,我说刚才路边和沟里面怎么丢了两辆吉普车,看来是这群人的吧。哈哈,走着不累吗?”
顿时车里面响起一通喧嚣嘲弄声。
霍顿等人气得脸色黑紫,但是又不能轻易跟人家交恶。毕竟事情都是明摆着的,现在这大雪天敢往云仓市赶的,肯定都是各家侦探所的。而且有信心斩杀僵尸或丧尸的侦探所,也都不是轻易好招惹的。
事实上昨天陈太元只说自己是人质家属,所以霍顿他们才敢得意。要是早就说明了自己也是侦探所探员,他们也就没那么嚣张了。搞不清底细之前贸然跟别的超自然者战斗,这是大忌。
眼看着对方两辆车离开,霍顿等人干着急也没办法。没过了多久,又有几辆车相继路过,而每次别人都回头看看他们这群傻子,偏偏没有一家乐于带他们走一程的。
凭什么带你们?毕竟来参加这场战斗的都是大体计算了需要交通工具的,一辆车也好,两辆车也罢,空余的运力不可能超过半辆车。而霍顿他们足足六个人,至少需要一辆半的空车运力才能带走,不可能。
再说了,大家都是去前面完成任务的,说白了几乎就是抢钱。大家都是竞争对手,帮你干嘛。
而更让霍顿这些穷鳖羡慕的是,不一会儿天空中连直升机都出现了。真是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啊,再看看自己凭借一双脚丫子在雪地里踩,肯定都郁闷,而且琳达和碧昂斯几乎委屈得想哭。
不多久,终于又有几辆车穿过这里。这回厉害了,竟然三辆越野车、一辆大卡车——竟然还有大卡车。很显然,这回来的应该是一个很强大的侦探所。
果然。
四辆车相继缓缓停下,第二辆车落下车窗,副驾驶位置露出一个身穿黑色皮衣、带着皮质鸭舌帽的男子。似乎是东欧人的面孔,说的是流利的英文。
“嗨,徒步的滋味不好受吧?前面距离云仓市还有五公里呢。”
霍顿看了看这些人的车辆,而且看得出对方那辆大卡车还能装好多人。虽说依旧寒冷风流,但要是坐上去就不用徒步了。“怎么,有兴趣带我们一程?我们很高兴和你们交个朋友,也很乐意支付一笔车费。”
“滚远点,谁跟你说话了。”鸭舌帽冷笑着,随即扭头看了看碧昂斯和琳达,“我们老大很荣幸能为两位美女提供一些帮助,不如加入我们团队怎么样?”
我擦,已经不是带一程了,直接挖墙脚让她们加入自己的侦探所。
其实这是行业内的一种忌讳,会引起对方的极端恼怒。但是同样,在这种整日杀戮的环境里面,拳头大了就是大哥,让你愤怒又怎么样?
总有些人无视规则,甚至将规则践踏得支离破碎。
“过分了!”霍顿怒道。他们这个侦探所来的人不算多,而且本来平均实力也不是很强,要是被挖走两个就麻烦了。更重要的是碧昂斯和琳达都有各自的作用,比如碧昂斯擅长近距离的游走格斗,而琳达比较精通手枪的枪术,甚至可谓是顶级的枪术高手。
鸭舌帽冷冷地盯了霍顿一会儿,似乎盯着一只无足轻重的蚂蚁,但最终还是没有发怒。或许只是为了在两位美女面前保持自己的一些风度,担心将自己老大交办的任务给办砸了。
碧昂斯和琳达相互看了一眼,都看得出对方很惊讶。不过琳达还是摇了摇头,不自觉地退后了两步。她是蜥王侦探所的探员,随便跳槽是违背职业道德的,更何况是在自己侦探所比较困难的时候。
但碧昂斯想了想,最终狠狠地把一把枪丢在了地上,示意自己不拿蜥王侦探所的东西,随后大步走向了那辆越野车。
“碧昂斯,我们是一个团队!”霍顿怒吼,当然也感到莫大的羞辱。同理,其余几个男人也都觉得愤怒。
碧昂斯来到车前,已经将越野车后门拉开一条缝,转身怒道:“什么该死的团队,见鬼去吧!我穿着单衣在雪地里徒步,不但又冻又累,而且像是动物园里的狗熊一样被路过的人一次次围观嘲弄!”
“你看看你怎么当头儿的!人家别的侦探所要么一辆辆车,甚至还有直升机,我们倒好。”
“还有人家的侦探所都为探员免费提供注射药剂,我们呢,想变成超自然战士还得自己花钱。可笑,我竟然还得为此背负着月供,太他妈的可笑了……”
蜥王侦探所的几个人脸色通红,当然最红的肯定是霍顿这个当头儿的。碧昂斯说的都是实话,大家跟着你享福了吗?一个个像傻子一样交首付注射药剂,太低端太土鳖了。
在目前世界上已经注册的大大小小的侦探所里面,只有最弱逼的后面三分之一的侦探所才这么干呢。
霍顿愤怒地攥紧了拳头:“前期总有暂时的困难,我们只要努力,总有一天会成为‘裁决’那样的强大侦探所,甚至达到‘狼王’的高度!”
“得了吧,你的大目标说得太多次了。”碧昂斯不屑地说,“还跟狼王和裁决比呢,先把贷款还清了再说吧。”
狼王就不用说了,既是整个超自然侦探行业的开山鼻祖,同时也是这个行业最遥不可及的巅峰。
至于所谓的裁决,则是这个行业里面迅速崛起的强大势力(当然这个行业出现不久、大家几乎都是迅速出现并崛起的)。假如说狼王是巅峰,那么裁决便是已经越过半山腰、直指巅峰的存在。
也有人将裁决列为唯一有可能追上狼王步伐的侦探所,还有人将之暗中称为西方世界的狼王侦探所。
按说拿这两个传说般的存在来打比方,霍顿确实应该没脾气。但是这事儿干得太打脸了,以至于他根本无法承受。另外要是容忍了这件事,那以后自己还怎么带队伍啊。
所以霍顿气得干脆端起了手中的步枪,手也因为生气而有点发抖了。“你背弃了我们的誓言!我们当初说过,绝不在战斗时候背弃自己的战友,否则任凭团体将自己处死!”
碧昂斯瞪大了眼睛:“可现在不是战斗的时候,我有权提出辞职。”
“不!”霍顿几乎是在吼叫,“从咱们启程那一刻,从咱们抵达岛国开始,就已经可以称之为战斗状态。”
各有各的道理,说不清。但霍顿未必真的会开枪,碧昂斯也不相信他会开枪。
不过开车的鸭舌帽却不敢确定霍顿敢不敢开枪,于是玩味儿地笑道:“你倒是会给下属激励,但目标有点不现实吧。就凭你们这群货色,也想达到‘裁决’的高度?不过恭喜这位小姐,你不用在他们那里苦熬受穷,也一样可以成为‘裁决’的成员呢——我们老大说了,他代表‘裁决’欢迎你的加入。”
说着,鸭舌帽拿出一个六角形的勋章晃了晃。银元般大小,漆黑的底纹,亮银色的十字架。
裁决侦探所的标志。
碧昂斯大喜,仿佛中了大奖。而霍顿险些崩溃,手中的枪口瞬间落下,同时也羞惭地恨不能一头撞死在地上。
不过这倒霉货也挺有趣,毕竟他得罪的不仅仅是裁决。假如知道自己此前更已经得罪了狼王,甚至是狼王的两位老板陈太元和头狼,估计这货就真的撞地身亡了。
第510章 无视生命的嚣张
既然霍顿很有自知之明地放下了枪,鸭舌帽也没再追究,或许他也很享受这个过程,看到别人沮丧和受打击的样子是某些人的最大乐趣。
鸭舌帽此时又看了看琳达,笑道:“那位金发小姐,难道真的不考虑吗?加入裁决的机会可不多得。”
这时候再问,诱惑力自然就更大了。亨廷顿等人觉得几乎没悬念,毕竟大家谁愿意跟着一个又穷又苦的侦探所混。再说了,跟着更加强大的侦探所,也意味着自身提升空间更大,以及在任务之中的存活率更高。
所以亨廷顿、戴维斯和盖伊觉得没有悬念,甚至暗恨“裁决”为何不招揽他们,真是的。
至于霍顿更没多想,心道琳达也肯定会走了。
但是出乎他们预料的是,琳达在稍微考虑了一会儿之后,还是摇了摇头。她咬着嘴唇说:“多谢你们的好意,但是我觉得霍顿老大说得没错,从我们踏上岛国那一刻起,就已经处在战斗状态了。所以,我不能背誓离开。”
傻子……亨廷顿等人心里头同时浮现出这个词汇,甚至霍顿也觉得她傻。
当然霍顿随后就觉得自己脸上还是有点光彩的,很自豪:“嗨琳达,你真是个好样的姑娘,比那些背誓离开的好多啦,你是我们蜥王的骄傲!是不是啊伙计们?”
亨廷顿等人也反应了过来,当即叫好,但心里头还是觉得琳达太傻。
鸭舌帽稍微向后扭了扭头,似乎在征询背后老大的意见,随后就对外面说:“人各有志,再见。但是我得再多说一句——那个举着枪的混蛋,以后不要说什么‘背誓’,碧昂斯小姐现在是我们裁决的人。呵呵,你有资格评价一个裁决者吗?你也配!”
霍顿的脸顿时再度红了起来。没错,就算一个普通的裁决者也比一般小侦探所的探长更有面子。就好像狼王随便拉出一个来,头狼、剑舞、梅、松,李秀妍,沈燕然,田信长……哪个不比一个中等侦探所的探长名气大。(织田信长由于方便的需要,在国内使用“田信长”之名,一来最大程度保持当年姓名,二来也确实符合中国姓名的特征)
霍顿没敢多说废话,大家眼看着碧昂斯跟着那几辆车走了,徒留羡慕。
这时候,霍顿在背后才狠狠吐了一口痰,可还是没敢骂碧昂斯,可见碧昂斯现在那个裁决者身份给他带来了多大的压力。他只能自找面子的说:“琳达,你的表现非常好,回去之后多分给你一部分奖金。”
什么都用钱来衡量,其实是很没意思的。琳达没说话,但她其实已经决定要走了,只不过不是现在。
她现在不走,是因为不能背弃誓言。但是当这次任务结束之后,当她们离开了岛国,最好能还清所欠下的债务之后,她就会选择离开蜥王侦探所。
不为别的,就因为今天这一系列的事情。以前她从没想到,霍顿老大是这么品质低劣的人,竟然会夜创老板和老板娘的卧室。而且霍顿以前看似多张狂啊,可是面对裁决时候那种低三下四的模样,很让琳达感到不齿。只不过当时大家是一个阵营的,就算为了自家阵营的脸面,也不能表现出对霍顿的不满。
当然琳达也很向往,期待能够看到传闻之中的“狼王侦探所”的高手们。裁决都已经拉风到这种程度了,那么狼王又该是何等的风采啊!或许全球的超自然侦探们,都会有这样的“奢望”吧。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她其实已经和狼王侦探所最核心的人物认识了,而且还说了很多话。另外,在那个核心人物的心目中,她也是蜥王六人之中唯一不让人讨厌、唯一值得交流的人。
……
此时的陈太元已经抵达了云仓市有一段时间了,但却没有贸然进入。进去干什么?陈太元拥有那种强大的感知能力,半径都能达到大约五百米,不如先提前感应一下,也好知道敌人大面积的情况。
此时他也已经远远看到了毗丘山,几天之前才刚刚从那里大杀一场逃出去呢。甚至云仓市和新羽市沦为失控之城,也基本上有他一半的作用。至于另一半作用的当事人铃木蝶衣,更曾和他合作,后又相互追杀。
可以说,对这一带地形的熟悉,以及对铃木蝶衣本人的熟悉,都是别的侦探所所不具备的优势。
他的车已经深入市区,并且停在了一个较为开阔、便于撤离的地带。这是当初很繁华的一个市郊广场,中间还有一座假山,陈太元就把车停在了假山一侧。这么一来,市内就算有狙击手之类的家伙,也不便对他的车直接发动攻击。而若是有大规模的僵尸或丧尸袭来,他也可以较为便利的开车撤离。
选址可是个学问,他来这么早就是为了这个。以至于后续来了几个侦探所的探员,都非常垂涎陈太元这个位置,但不明深浅故而不便把陈太元等人撵走。
而且大家都不敢贸然进去太深,所以也都在这里停下,先观察一下情况——他们更需要观察,因为都是第一次来到云仓市。
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