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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重生现代当女王-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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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念生是在孤儿院长到六岁的,直到六岁那年,袁家唯一的独生子出车祸死后,袁家老爷子来到他们孤儿院挑选继承人,他和袁念雨就是那个时候被收养的。

    突然从底层进入上流社会,他自然是一点儿都不适应,哪怕所有人因为袁家的原因,对他有礼。

    当然,除了年少时候的苏锦年!

    苏锦年从小就是淡淡的人,嘴角的笑让人不喜。

    算起来,苏家和袁家一般,在新加坡华人圈子中占有重要地位,他苏锦年还是苏家这一辈唯一的继承人,自然有高傲的资本。

    袁念生本来也没有什么和贵族公子打交道的心思,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两人都相安无事。

    袁念生十分聪明,外加一副好容貌,在同学之间,十分受欢迎。

    相反,苏锦年因为冷漠高傲,并不讨喜。

    也许,从那个时候,袁念生便成了苏锦年讨厌的人,只是,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

    他们的交集是在跆拳道社正式开始的。

    作为世家子弟,自然不可能手无缚鸡之力,所以,苏锦年和袁念生都在八岁那年正式进入了跆拳道社学习。

    两人都是难得的好苗子,可是却生了副不同的心肠。

    苏锦年在十岁那年,挑战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愣是将人家打得流血,最后进了医院。

    站在一旁的袁念生,亲眼看到,在看到那个少年流血的那一幕,苏锦年的脸上闪过一丝嗜血的光,舌头舔着嘴唇,眼睛中红光闪现,仿佛地狱中的魔鬼!

    袁念生愤懑地质问他,为什么那个人认输了,他还要下重手。

    结果,苏锦年只回了一句话:这个世上,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弱者活着,会拉低这世界的水准!

    最后还补充了一句:还有,袁公子,离我远一些,我十分讨厌你!

    袁念生从那一刻开始,就从心底厌恶这个将人命视如草芥的人。

    他的前半生和他的名字一般,念生,念生……

    他心有善心,念着世上一切生物,他们都有活下去的权利,而不是如苏锦年一般,肆意剥夺他们活下去的权利。

    锦年,锦年……

    苏锦年可曾有过那似锦流年?

    袁念生厌恶苏锦年,所有人都可以清晰地感觉出,包括苏锦年自己,虽然他永远都是那般不在乎的模样。

    尤其是后来听说,那个才十五岁的少年,死在了手术台上,他的心底,便有了第一个记忆深刻的人!

    一个叫做苏锦年的魔鬼!

    他是一个有着俊美的容颜,脸上总是带着不羁的少年,乍一看,他和所有十岁的孩子,没有什么两样。

    他会踏着朝阳走进学校,踏着夕阳离开学校。

    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表情永远没有什么变化,那邪魅的笑容,仿佛成了他唯一的假面。

    假人!

    与苏锦年那个假人相比,袁念生简直就像从天上下凡的神人,普渡众生。

    他会笑,会生气,和所有人都能聊天,会收到情书,会和同学讨论足球、动漫。

    念生,锦年!

    永远都是同学口中南辕北辙的人。

    一个活在阳光下,一个行走于黑暗间。

    后来从老爷子口中,他得知,原本苏家是中国境内b市的大家族,因为被军界大佬金家抓住了与一个小国存在武器走私的行为,便被彻底的逐出了中国!

    本来按照军界规矩,这种大家族,是应该被剥夺财产,然后终身监禁的,只因为金家的老祖宗曾经在出任务的时候,蒙苏家之人帮助,所以才从轻发落!

    可是,金家的老祖宗无论如何都没想到,他们放走了一匹狼,这狼用适者生存的理论教育着后辈,只待一有机会就将金家生吞活剥。

    袁念生对苏锦年的厌恶,根本不可能化解,每次看到苏锦年,他就会想到那双精致得仿佛艺术品的手上,沾满了不知多少鲜血。

    他可以肯定,苏锦年是苏家这么多年来,最成功的武器。

    他冷血、嗜杀、无情、无欲、无妄……

    这样一个没有任何弱点的人,将会是任何人最强劲的敌人。

    袁念生的所有想法,在苏锦年二十岁那年,得到了印证。

    那一年,苏锦年得到指示,进入了这个苏家几代人都不曾进入的国度,开始了他们的复仇之旅。

    具体的经过袁念生并不知道,只知道,苏锦年以孤儿的身份,进入t市大家族陈氏工作。

    俘获了陈家大小姐陈婷婷的一颗芳心,然后在两年后,逐渐掌握了陈氏,而就在这时,陈婷婷的父母,双双出车祸去世,陈氏彻底落在了苏锦年的手里!

    不用多说,袁念生便可以想到,苏锦年在其中出了多少力气。

    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有爱情这东西,自从那年开始,他就没有再听到陈婷婷的消息,但是想来就算再笨的女孩子,在一连串事情之后,也知道了,自己成了那引狼入室之人,害死了父母,害惨了家族。

    这样的折磨,足以将人逼疯。

    袁念生听说这件事之后,恶心得只想发吐,他在想,就算是做戏,难道这个男人从来不曾爱过那个女人吗?

第一百零五章 念此生,负锦年3(二更)

    “苏锦年,我只是想问一句,这么多年,你可曾后悔过?”袁念生渐渐变得平静,他和苏锦年不是一类人,所以他真的很好奇,在午夜梦回,他可曾后悔过?

    苏锦年握茶杯的手一紧,半晌恢复正常,脸上笑容淡淡:“袁公子,我们还是来商量商量,到底是选择孙家还是周家吧,毕竟……我也并不想和你待在一处。”

    袁念生也没指望苏锦年回答他的问题,这个男人,根本没有心,有也只是一颗石头做的心。

    他低头,面色冰冷:“我不会允许自己的妹妹,成为家族的牺牲品,同时也不愿意娶一个不爱的女人。”

    苏锦年闻言,眉头微扬。

    “我可是听说了,孙家的小姐可是国色天香,我看过照片了,在这中国女人之中,鲜少有人姿色可以和他相比。”

    袁念生站起身,面色厌恶:“不过是一个大小姐罢了,而且皮囊百年之后不过一副枯骨,我在乎的从来都不是这个。”

    说完这句话,他的脑袋中,闪过白日里,那个在她摄像机前摆出各种pose的女子,那个时候,他真的以为自己镜头下的女人,是一只魅惑世人的狐狸……

    否则,为什么见她一面之后,他的心跳会那般快?

    想到这里,他脸上浮现一丝心虚,转开头,“你有意思,就自己去娶吧,至于念雨,我是无论如何不会让她随便被嫁给别人。”

    苏锦年站起身,嘴角笑容略带深意:“袁公子,相信我,你会后悔的,那个女子,可不是一般的女人。”

    说到这里,苏锦年眼中闪过一丝光,从他得到的消息来看,那个名为李令月的女子,才是这一次最大的阻碍。

    也不知道袁念生以后知道他拒绝的是这样一个女子,脸上会出现什么表情,想到这里,他不准备再多说切莫。

    拿起沙发上的外套,转身向别墅外走去,“袁公子,我觉得你最好再想想,你我的家族,是无论如何都会回归这个国度的,虽然,我和你一般,并不认为这儿有什么好。”

    其实,在新加坡,他们两家的的权势已经够可以了,可是,那些老家伙心中的思念故土的心情,居然那么可怕,这一点儿,是只为利益出手的苏锦年,与无欲无求的袁念生不懂的。

    坐上车,苏锦年揉了揉额头,嘴角的笑慢慢消失。

    从车上的置物处拿出香烟和打火机,然后点燃。

    附近有很多暗地保护他的人,他们隐于黑暗。

    虽然他觉得没必要,以他的身手,还真是没有几个人可以从他身上讨到便宜。

    他嘴角牵起一丝嘲讽的笑,香烟让他舒服地躺在驾驶座上,抬头看着车顶,那双总是散发邪魅光芒的眼睛终于有点点光芒闪现。

    那是……

    泪!

    苏锦年是苏家最完美的复仇武器。

    这是所有人的认知,可是在这狭窄的空间中,他的眼中居然出现泪水。

    虽然消失得很快,但是那泪,毕竟存在过。

    吸完一支烟,苏锦年并没有再点燃另一支。

    他讨厌烟草、酒。

    这些东西都会麻痹他的神经,可是,作为苏家的未来,他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连在梦中,都得时时保持警惕。

    六岁那年,他的爷爷就曾经告诉过他这些话,可是,他并没有在意。

    于是,在那场血腥的试炼中,他只能看着玩伴们一个个死去,甚至因为疲惫闭上眼睛的那一秒,那个最疼爱他的女人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他的母亲就这样,死在了他的面前。

    而杀她的人,就是那个在炼狱之地他一路维护的少年。

    少年执剑而立:锦年,杀了我,我杀了你的母亲,只有杀了我,你才能真正明白,这个世上,你有的只有自己!

    这句话他不只听过一遍,可是他从来没有放在心上。

    于是,他失去了一个又一个玩伴。

    他的爷爷曾将他们交给他,那时他以为他们都只是他的玩伴,却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些人只是他要交给他苏锦年生存之道的武器。

    他后来想,或许那个少年之所以会亲手杀了她的母亲,只是因为,害怕最后,他的爷爷会让他亲自动手……

    身为苏家的儿子,从一生下来就注定走上的就是这样一条路。

    他低头看着自己那双精致的手,眼中暗了下去。

    袁念生说得没错,他这样一个人,是个人都会讨厌的。

    这一双手,沾满了血腥,无论如何都洗不干净了。

    袁念生从来不知道,苏锦年从来不曾讨厌过他,年少的苏锦年,最羡慕的便是可以干净活着的袁念生。

    他曾经偷偷去看过袁念生踢球,笑得那么开心,那种笑容,他却永远不可能拥有。

    袁念生面向阳光走着,阴影在他的背后,而苏锦年背对着阳光,一低头,看到的只有阴影。

    他嫉妒,嫉妒,嫉妒……

    他嫉妒袁念生。

    他应该讨厌他的,可是为什么,他根本没有办法讨厌他。

    也许,是因为,看着袁念生肆意地活着,他就可以奢望,有一天,他也能那般活着。

    不!

    他忘了!

    他是肆意笑过的。

    二十岁那年,他接了一个任务,这个任务决定了他会否成为苏家正式的接班人。

    目标就是将t市陈家拿下。

    这个任务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困难。

    他打听到,陈家有一个宝贝女儿,名为陈婷婷。

    很简单,用一招英雄救美外加苦肉计,他成功得到了那个傻姑娘的心,并且用才能得到了陈婷婷爸爸的赏识。

    两年时间中,他活成了另一个袁念生。

    肆意地笑……

    陈婷婷让他尝遍了一个恋爱中的男人所有会表露的情绪,终于不再像一个假人一样了。

    可是……

    苏锦年是不能有爱的人,他是从地狱中爬出来的人,只能游走于黑暗。

    那些爱恨情仇,都只是一场戏,午夜梦回,睁开眼睛,在黑暗中,他从没有那么明白自己是谁。

    不论他再怎样羡慕嫉妒袁念生,他都不可能成为他。

    佛家有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可是像他这种连血液都是肮脏的人,怎么可能成为佛!

    他终究,是负了这似锦流年!

第一百零六章 明月在天

    在离开《大唐盛世》剧组的时候,李令月在休息室见到了等候在那儿的万安。

    “导演是来送我的吗?如果是这样,倒也不必了。”李令月笑着开口,亲自为万安烹茶。

    早在她来剧组那一天,细心的周坤就在这儿备下了烹茶用的一整套茶具。

    她有原主的记忆,可以很快地适应这现代的生活,可是……

    说到底,她的灵魂是那个来自大唐的公主。

    大唐第一公主。

    她喜欢茶道,精通棋艺,能歌善舞……

    这些东西,都已经刻在她的骨子里,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割舍的。

    幸好,她是孙家的小姐,很多东西,不用刻意隐藏。

    万安看着李令月翻飞的手指,眼中闪过一丝赞叹:“看来令月小姐茶艺真的很好呀!”

    她姓李,却又是孙家的小姐,外面知道她身份的人,大多叫她令月小姐,这样倒是可以避免很多尴尬。

    李令月并不在乎这称谓的问题,煮好茶,放了一杯在万安身前。

    “导演有什么要对令月说,就直接说吧,我想……我应该能上你的忙!”

    能让万安登门的事儿,多半和宁致远脱不了干系。

    而她的经纪人许舞,是宁致远的未婚妻,想来等不了多久,就会传来消息,当传话筒,想来没有谁比她更合适。

    万安对于李令月猜出他有事相求没有什么惊讶的,只是面上的神色,终究是黯淡了一些。

    他们跪坐在矮桌前,这个姿势是李令月最爱的,那些前世的习惯,她反正是不愿意改了。

    万安垂眸,看着晶莹剔透的茶水,嘴角牵起苦涩的弧度:“我要结婚了!”

    “啊?!”

    李令月听到这个消息,委实是有些惊讶的。

    万安是gay,这一点儿已经不用怀疑了。

    难道只是因为和宁致远分手了,就准备随便找找一个女人结婚?

    这实在不像万安会做的事儿。

    “呃……万安导演,我觉得,你大可不必如此……”

    万安笑了笑,四十的男人,面容保养得极好,而且身上的气质就如那经年的酒,醇厚惑人。

    而且,这一刻,李令月似乎感受到了他身上的那种洒脱。

    仿佛拨开迷雾,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令月小姐多想了,我真的是想有一个家,而正好有一个等了我多年的女人,所以,我想给她和自己一个家!”

    李令月面色渐渐恢复平静,这样的结局,或许对他是最好的。

    “她是谁?”

    万安听到这个问题,嘴角溢出一丝笑容,这一刻,李令月是真实地感受到了他的愉悦。

    或许,他最爱的是宁致远,可是或许连他自己都无法否认,他对那个女人也是有情的。

    “她很普通,令月小姐也知道我出身低微,能有今天地位,运气也占了一部分原因。”

    说着自己如今的地位,万安面上没有什么骄傲,有的只有平静。

    “而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和这美人成片的娱乐圈里的人相比,她甚至没有什么可比性,可是,为了我……她成为了最好的自己!”

    李令月脑中闪过一个人,顿时大惊:“你说的是钱月!”

    万安点了点头,眼睛微微亮了一些:“是她。”

    李令月真的想骂人了,这是怎样的孽缘?

    宁致远,万安,许舞,钱月……

    这些人居然搅在了一起,这些人随便拿一个出去,都是大众可望不可即的人物。

    谁能想到,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么复杂。

    万安说的没错,钱月很普通。

    出生普通,长相普通,连性格也是一个羞涩内敛的人。

    可是这样的女人,却是一个身价上亿的人。

    她是一个小说家。

    李令月曾经听人说过,钱月出身贫寒,初中的时候因为家庭的原因,辍学在外打工。

    可是,幸运的是,她的文采很好,她写的第一部小说《明月在天》就成了一本畅销作品。

    这本书是她自己的故事,真实感人。

    从那本书中可以感受到,她对生活、对明天的向往,这本书,拯救了一代人的心灵,堪称青春文学的巅峰之作。

    被初高中写进了语文课本,被国家高层点名称赞。

    钱月用十分朴素的文笔,讲述了这个社会纯洁的一面。

    明月在天!

    不管生活如何悲苦,只要心有希望,明月就会在天,在你抬头仰望的时候,哪怕乌云密布,你也能够感受到那当空的明月。

    原主上初中的时候,就曾经买过这一本书,躲在被窝里,哭得稀里哗啦,同情女主明月那跌宕的生活。

    虽然这本书并没有让原主改变多少,但是,到死的那一刻,原主心中都是善良的。

    她傲娇、胡闹。

    可是,算起来她从来没有干过什么亏心事儿,出门在外,看到行乞的老人,哪怕知道那些人有可能是骗子,她也愿意掏出自己的零花钱。

    可以说,《明月在天》真的改变了她。

    否则,也许李令月穿越过来,会被更多人厌恶,而且是没有转机的那种。

    由此可以想象,钱月是如何有名。

    之后《明月在天》被拍成电视剧,电影……

    成为了一代人心中最美的记忆。

    而之后,钱月的作品依旧受到好评,她就是为文学而生的人!

    李令月搜索原主的记忆,发现她记得最深的一句话便是:我很普通,我很平凡,可是我从来没有对明天失去希望,所以,我从来不自卑!

    这句话,便是所有人对钱月的概括,她真的很普通!

    可是在所有人心中,她又是那样特殊。

    她曾用朴素的文字,承载了一个时代的变迁。

    李令月真的十分惊讶,从来没有听说过万安和钱月有什么交集,如果没记错,《明月在天》执导的也不是万安。

    万安的绯闻对象无数,可是也从来没有一个叫做钱月的小说家。

    他们都是娱乐圈里的人,可是又像生活在不同次元的人,这样的两个人,居然是一对?

    李令月相信,这件事公布出去,绝对会将这个娱乐圈的人炸蒙!

    万安这位帝王和钱明月这一位文学家的泰斗。

    万安……钱月……

    这对cp,当真会让所有狗仔无地自容!

第一百零七章 地狱的气息(二更)

    李令月喝了一口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吃惊。

    “那么,导演是想让我给宁致远和许舞送请帖吗?”

    万安闻言,笑着摇了摇头,“不是这件事,请帖,我自然要亲自去送,我想让令月小姐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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