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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武林帝国-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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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者正是西夏女将李明雪,此前元封曾经向她隐瞒过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年龄,后来李明雪听弟弟说起的时候才知道上了当,这个小子居然是弟弟的结拜兄弟,还敢瞒着自己,真是太坏了。

    李明雪虽然“恨透了”元封,但却主动向爹爹请命,率军南下支援元封,这下李明赢可不高兴了,逐鹿中原本来是他的梦想,没想到被姐姐抢了先,他刚要反对,却被姐姐一个凌厉的眼神瞪了回去。

    李明雪打弟弟如同打小孩一般,从小在李明赢心中形成巨大的阴影,但李明赢自从去了一次中原,和元封大闹京城之后,胆子也见肥,居然壮起胆子对爹爹说道:“父亲大人,姐姐武功高强,威震阴山南北,有姐姐大人坐镇,蒙古鞑子和山西的傅有德定然不敢轻举妄动,驰援中原的任务还是交给我吧,我还年轻,应该多锻炼锻炼。”

    见儿子说的那么有理,老李刚要答允,李明雪却突然撅起嘴喊了一声:“爹爹。”老头顿时咳嗽了一声,道:“小二,你的想法很好,不过为父以为,驰援中原还是你姐姐去比较合适,毕竟他们曾经合作过,另外,咳咳,你姐姐年纪也不小了……”

    年纪不小了?这算啥理由,李明赢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就瞅着姐姐一跺脚,脸上腾起两朵红云,娇嗔的喊了一声:“爹~”

    啥也不说了,李明赢也不是傻子,当下明白了爹爹和姐姐的意思,于是语气急转直下:“嗯,还是姐姐去中原比较合适,我就留下家里打点一切吧。”

    于是,李明雪就带领五千铁鹞子星夜兼程赶往中原,在陕西补充了粮草辎重,又听说了许多元封的事迹,李大小姐更加心驰神往,催促军马急行军,连年都没过,出潼关赶往开封一带。

    西夏军来的正是时候,铁鹞子们从北面过来,正遇到蓝玉的人马和汤和的人马对拼,汉军打的是红旗,周军打的是黑旗,一目了然泾渭分明,李大小姐当即挥军从侧翼将周军击溃,见到汤和之后,问起元封的下落,被告知元封所在的大营正遭到楚王的攻击,两下里早就失去了联系,于是心急如焚的李明雪急忙率军掩杀过来,正巧救了元封的性命。

    对于见到元封之后,第一件事该干啥,李明雪早有安排,那就是痛痛快快的揍他一顿,当然打一两拳是不解恨的,起码要打他个遍体鳞伤才行,可是真见了面却又不同了,打了两下就舍不得再下手了。

    这小子态度还算端正,知道自己有错,老老实实站着挨打,暂且就饶他一次吧,李明雪拿着丝帕帮元封擦着鼻血,却看到他身上遍体鳞伤,顿时惊呼道:“谁把你打成这样的?”

    这句话简直是废话,战场之上当然是敌人打的,李明雪愤愤然道:“这些王八羔子,下手太黑了!”然后又摸着元封的伤口柔声问道:“疼不疼,要不要我帮你包扎一下。”

    元封身上是穿了盔甲的,所有并未有什么致命伤,都是些皮毛伤而已,真要论起来,还不如刚才李明雪那一拳打得疼呢,当然他不敢这么说,只能强笑道:“我没事,都是皮外伤。”

    “没事就好,还能骑马吗,趁他们没走远,姐姐带你去找回场子。”说罢脸上一红,不过风大将她的秀吹起,遮住了绯红的面颊,元封没看见。

    “能骑!”元封道。

    “好!”李明雪一摆手,让手下腾出一匹战马来,又拿了一杆新的长枪给元封,两人翻身上马,李明雪将头盔罩上,对着元封眨眨眼,封闭的头盔里出一声喊:“并肩杀敌!”

    “并肩杀敌!”元封也回了一声。

    楚王的大纛旗被元封折断以后,军队就失去了控制,李伯升好不容易拼凑起来的数千步兵也被铁鹞子们驱散,现在战场上一团散沙,方圆五六十里地上全都是小规模的部队在各自为战,最大的建制部队就是李明雪的铁鹞子了。

    铁鹞子们不光是最大建制的部队,还是机动性最强的生力军,别人都是溜溜打了一天的疲惫之师,他们才刚加入战场,都是常年和蒙古鞑子在阴山拉锯战的精锐,战斗力可想而知,五千武装到牙齿的铁鹞子在两位猛将的带领下,以摧枯拉朽之势力向周军动了最后的攻势。

    仗打到这个份上,楚王真是始料未及,他从武昌带过来足足十万人马,其中四万精锐步兵,一万骑兵,另外五万是拼凑的壮丁和运送粮草的民夫,按说这么多人马,再加上蓝玉的十万兵,已经形成了绝对的兵力优势,想怎么玩都行,没想到居然这样都能打败,连自己都差点让人家单枪匹马给干掉,头盔也丢了,大纛旗也折了,人丢到这份上也算丢到家了,好在金盔捡回来了,丢弃的大纛旗也重新打了起来。

    楚王是硬汉子,在收拢了几个营之后渐渐有了底气,将御赐的宝剑插在地上道:“今日就退到这里,绝不再退!”语气坚决,气势滂沱,军心为之一振,数千步兵摆开阵势,长牌手弓箭手压住阵脚,长矛兵刀盾兵火枪手排列组合,整军再战。

    楚王摆出的这个阵势,按说绝对不弱,但是他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对手的性质,周军以步兵为主,常年操练的模拟敌人也是步兵,身处湖广水网密集之地的他们怎么也没想到,有朝一日会面对如此强悍的重甲骑兵。

    骑兵也分三六九等,平时大家眼中的中原骑兵就是骑着矮马,带着弓箭和腰刀的骑马步兵,由于战马比较稀缺,他们不敢过度操练,只是在作战的时候骑马机动而已,马上拼杀都少见的很,更别说在疾驰中射箭了,那只有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游牧民族才能做到。

    中原骑兵,充其量就是骑马的机动步兵而已,由于战马体格瘦弱,骑士也不能穿着太重的盔甲,所以无论是从机动性,攻击力,防护性来说,中原骑兵都极其孱弱。

    元封麾下的汉军骑兵,也不过比周军骑兵略胜一筹而已,但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只是多了一点马上战斗力罢了,毕竟他们只是陕西省军的老底下,不算太强。

    而李明雪率领的西夏铁鹞子,则是真正意义上的骑兵,而且不是普通的轻骑兵,而是最强大的重装骑兵,战马高大威猛,体重达到八百斤以上,骑兵全身罩甲,防护全面,弓箭,腰刀,钉锤,长矛,一应俱全,西夏人属于党项羌,半农耕半游牧的民族性使他们的骑兵素质非常强大,在对突厥和蒙古的战争中,基本不落下风。

    周军的步兵大阵和重甲骑兵对抗,就正好应了一句成语:螳臂当车。

    当黑压压的铁鹞子们出现在视野中的时候,大地都为之颤抖,周军士兵们两股战战,被这种惊天动地的气势所震慑,他们的心和大地一起颤抖着,兵器都拿不稳了,虽然在军官的喝令下射了几轮弓箭和火枪,但是距离太远,丝毫没有造成杀伤。

    要知道人家可是重甲骑兵,连战马都披了一身皮甲的,弓箭落上去只能徒劳的滑落,火枪弹丸出有效射程之外,也只能在铁甲上敲一个小坑而已。

    毫无悬念的,周军崩溃了,几个时辰前汉军的遭遇在他们身上重演了,但铁鹞子们并没有忙于四下捕杀溃兵,而是队形不乱,追着楚王的旗号紧咬不放。

    这回可没人救驾了,楚王狼狈而走,大纛旗干脆丢了不要,别说大纛旗了,所有能显示身份的旗帜都丢了,但西夏骑兵依然紧追不舍,有人大喊:“追那个戴金盔的!”楚王大惊,赶紧将金盔摘下抛得远远。

    但后面又喊了:“追那个系黑披风的!”

    长长地披风,外黑内红,很是威风,但此时也只能扔了不要,楚王一边跑一边将身上沉重的东西抛掉,盔甲箭壶盾牌什么的,能丢的全丢,现在最主要的就是全力逃亡,他**战马乃是千金所购的西域大宛良马,倒也神骏,但是随行护兵们就没有那么高的配置,都是不堪快奔跑的矮小川马,拿能跑得过西夏人的河套马。

    渐渐的,楚王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了,耳边风声呼啸,战马急促的喘息着,身上热汗滚滚,楚王快马加鞭,紧紧伏在马背上,不时回望追兵,让他心惊胆寒的是,为的那个追兵,正是头前追杀过自己一回的元封。

    完了,被这个杀神盯上了,早知道就不活捉他了,直接让人将他乱箭射死多好,现在说啥都晚了,唯有挥鞭狂奔而已,所幸大宛良马耐力度都名不虚传,楚王和追兵之间一直保持着距离。

    忽然,前面出现了一支军队,看旗号是周军自己人,楚王捉到了救命稻草一般狂呼道:“孤王在此,快快救驾!”

    眼瞅楚王就要逃出生天,元封牙一咬,放弃了活捉他的念头,刚取出弓来,身边就传来嗖的一声,李明雪的度比他更快,箭如流星般呼啸而去,正中楚王后心。

    楚王在马背上晃了一晃,身子一歪栽下马来,训练有素的战马立刻停下脚步,围着主人打着转,远处的周军听见动静,却不敢过来相救。

    元封和李明雪从容上前,翻身下马,察看楚王,已经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李明雪拔出弯刀,挥刀落下砍掉楚王的头颅,鲜血溅了一脸,大姑娘面不改色,眼皮都不眨一下,将弯刀在楚王杏黄蟒袍上擦了擦,插回刀鞘,脑袋递给元封:“拿着,我送你的礼物。”

    元封呆了一下,接过头颅道:“谢了。”

    李明雪道:“说过帮你找回场子的嘛,哪能不算话。”又指着远处正在列阵组织防御的周军道:“还打不打?”

    元封一狠心:“宜将剩勇追穷寇,打!”

    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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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帅帐内的**

    一场酣战,从白天打到夜晚,又从夜晚打到黎明,双方都打得精疲力竭,无力再战,6续撤出战场,收拢残兵。

    虽然有了西夏铁鹞子的加入,但汉军也未能一举将庞大的周军完全消灭掉,双方损耗差不多,如果不把楚王的死算在内的话,就算是平分秋色。

    但一位堂堂的亲王战死疆场,这场会战的胜败就有了定论,汉军可谓大胜,周军折了主帅,士气崩塌,又惧怕汉军铁骑的偷袭,不得已只好回退百里休整部队。

    汉军打扫战场,收拢了无数兵器甲马,伤兵俘虏更是数不胜数,别管是汉军还是周军,一概收容治疗,汉周相争,本也不是民族战争,彼此间都是华夏儿女,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放下兵器谁也不难为谁。

    伙房烧了滚热的米汤,硕大的蒸笼白雾腾腾,里面全是大肉包子,别管是汉军周军,一视同仁全部是一人两个大肉包子,蹲在冻得坚硬的田埂上,卸掉了盔甲的士兵们狼吞虎咽的吃着肉包子,被噎的打嗝之声此起彼伏。

    “兄弟,这不会是咱们最后一顿饭吧?”有个周军俘虏担心的问道。

    蹲在他旁边的俘虏是个伤兵,胳膊上还吊着带子,一只手抓着包子正往嘴里送,说话都含糊不清:“不会的,要想咱们死还不容易,冰天雪地扔着就成,好不容易逮回来,疗伤看病,还给肉包子吃,我看啊,八成是想收编咱们。”

    “那哪成啊,我可是正经的官军小旗,要是投了汉军,那京城的家人可就遭殃了。”

    俘虏们担惊受怕的吃完这顿饭之后,果不其然,一个汉军小军官走了过来,让士兵将乱哄哄的俘虏们赶到一起,高声喊道:“弟兄们听好了,咱们汉王有令,绝不难为你们,愿意留下的我们欢迎,不愿意留下的现在就可以走了。”

    俘虏们面面相觑,天下哪里有这样的好事,俘虏了对方的士兵最起码是收编为己用,有那黑心的干脆直接坑杀活埋,管一顿饭然后放走,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没有人敢动,俘虏们都在窥测附近有没有暗藏的弓箭手火枪队啥的,当然更加没人愿意投降汉军,他们都是正规的朝廷禁军,可不是一般吃粮当兵的老百姓,军籍都在兵部挂着号,战死也就罢了,还有抚恤,投降的话可没好下场,家人肯定跟着遭殃。

    没人愿意投降,小军官也没说啥,带着兵扭头走了,旷野上只剩下这帮面面相觑的俘虏兵,有人壮着胆子往东走了几步,没有想象中的箭矢射来,于是大家便都一窝蜂的跑了,生怕汉军反悔。

    ……

    汉军大营,帅帐之内,一帮文臣武将正在声色俱厉的讨伐元封,李琪甚至将辞呈都写好了,非要撂挑子回家,汤和也是怒形于色,拿出长辈的架势痛斥元封。只有李明雪大小姐换了女装,在一旁好言劝解。

    身为君主,竟然以身犯险,差点丧身于乱军之中,匹夫之勇不可为之,元封在,就算汉军失败一百次,也有翻身的机会,元封死了,汉军就再也没有翻盘的机会了,身上背负着千千万万人的希望,元封的生命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他不是为了自己而活着。

    对于大家的批评,元封从谏如流,全盘接受,一躬到底,诚心认错,并且承诺再也不犯同样的错误,众人这才心满意足。

    其实大家心里也明白,如果当时元封不是挺身而出,力挽狂澜,争取了一段时间的话,汉军就彻底崩溃了,就算西夏铁鹞子赶到也无力回天了,中原既失,再想打回来可就难了,反周复汉地大业定然要迟缓几年。

    所幸摊上这么一个能打的主公,在周军中七进七出,简直赶得上长坂坡赵子龙了,又得到西夏铁鹞子的援助,汉军可谓绝处逢生,逢凶化吉,用幸运已经不足以形容了,简直就是上天护佑,神仙开恩。

    天不灭我大汉,数十万周军又能奈我何?

    文臣武将们了一通脾气,元封不但没生气,还全盘接受,虚心认错,大家心中更是欣慰,这位主公不但如同赵子龙一般神勇,还如同刘玄德一般虚怀若谷,摊上这样一位主公,真是做臣子的幸运。

    臣子们脾气也是为了汉军这个团队的展着想,元封既然认错,他们便见好就收了。汤和道:“主公,此番我军转败为胜,全靠西夏友军来援,咱们得好好感谢李将军才是啊。”

    元封道:“鼎帅所言极是,小王在此谢过李将军了。”说着对李明雪一个长躬,李明雪赶忙还礼,两人同时抬起头来,却撞倒了一起,李大小姐俏脸含春,绯红一片,在场的都是过来人了,心里明镜似的,都晓得这位李大小姐和汉王之间有点故事,这可不是什么坏事,西夏实力不弱,能替汉军牵制住山西的周军,以及蒙古方面的袭扰,这桩姻缘绝对有利。

    汤和干咳一声道:“小的们缴获了许多兵器甲马,老臣得去看看了。”说罢,施礼走了。

    李琪也道:“我也有事,先行告退。”

    其余人等也不是傻子,纷纷推说有事,片刻间走了个干干净净,偌大的帅帐只剩下元封和李明雪两个人。

    “过了年,我就三十岁了。”李明雪幽幽的说,打破了帅帐内短暂的寂静。

    元封叹口气,望着一身翠羽黄衫的李明雪,虽然李大小姐的身材保持的极其良好,但是毕竟常年戎马征战,风吹日晒的,她眼角已经有了一些细密的皱纹。

    红颜易老,韶华易逝,一个女人最宝贵的青春岁月就这样过去,三十岁的女人,有些已经做了婆婆,而李明雪却依然是待字闺中,虽说她眼光高,挑三拣四,可是这里面何尝没有自己的责任呢。

    “打完了仗,我娶你。”元封轻轻说道。

    李明雪的眼睛瞪大了:“真的?”

    “真的。”元封认真的点了点头。

    李明雪没想到自己的终身大事就这样轻易地解决了,幸福来得太过突然,爽朗的李大小姐竟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只是捧着自己烧的脸含羞的笑。

    其实此前元封就已经和李明赢有过约定,这桩婚姻其实掺杂着一半的政治因素,你情我愿,各取所需,汉军和西夏的联姻算是双赢局面。

    “那……赫敏妹妹怎么办?”良久,李明雪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

    元封一时语塞,半晌才支支吾吾道:“我也会娶她的。”

    李明雪忽然柳眉倒竖,喝道:“好啊,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还有谁,你还要娶谁?”说着就是一拳打过去。

    元封猝不及防,被击中腹部,刚要辩解,脚下又被偷袭,整个人摔倒在地上,李明雪横跨过来,不依不饶还要打人,现在不是在战场之上,李大将军穿的不过是一件鹅黄色的紧身小袄,身材凹凸有致,曲线毕露,元封想还手,都找不到合适的地方下手。

    没奈何,只能去掐李明雪的小蛮腰,李将军浑圆结实的腰肢却极其怕痒,哈哈笑着,躲闪着,也伸手来挠元封的痒痒肉,一时间两人在帅帐的地毯上滚做一团。

    元封是二十啷当岁的大好青年,怀中抱着这样一个浑圆健美的滚热躯体,哪能没有反应,某些部位瞬时变得坚硬如铁,而李明雪也是将近三十岁的大龄女青年,独守空房多年,早就饥渴难耐,头一次和男性如此接近,如何不让她春心荡漾,一张俏脸红似火,却更加诱人了。

    干柴碰到烈火,一个火星就足以燃起熊熊大火,两人滚着滚着就进了后账,牛毛帐篷密不透风,生着火盆,垫着羊毛毯子,再加上两个火烫的青年男女,一时间温暖如春。

    帅帐内出的打架声音传到外面,侍卫们不但不进来看个究竟,反而很识趣的退避三舍,在帅帐外五十步扎下岗哨,在主公出来之前,任何人不得打扰。

    两人连晚饭都没吃,一直在后帐内大战,直到次日凌晨,李明雪想到早上铁鹞子们还要点卯,这才从温暖的羊毛毯子里爬出来,高挑健美的*裸的站着,到处搜寻着自己的衣服。

    冬天的凌晨,天还是黑蒙蒙的,帐篷里只有篝火余烬的红光,元封也醒了,问道:“找什么呢?”

    “找衣服,我得赶紧回去,今天还有大事。”

    西夏军只是汉军的友军而已,就算李明雪成了元封的人,这支军队也还是要保持独立的。

    “唉,如果不打仗多好。”元封叹道。

    “又说孩子气的话,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战斗。”李明雪一边穿着衣服,一边望着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男人,有时候觉得他特别成熟沉稳,有时候又觉得他还是个孩子,一个过早承担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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