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七年-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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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董勇振大声应是,在众家丁一片艳羡的目光中跟着董策往前走去。
悦来客栈所在乃是紧靠着棋盘大街的一条宽阔街道,也是颇为的繁华,酒肆众多。再加这会儿也不算晚,正是吃晚饭的点儿,是以街道上人来人往,青楼酒肆之中,丝竹管弦之声想闻,一派热闹的繁华景象。
董策闲庭信步,晃晃悠悠的往前走,不过看似是在闲逛,心却是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约莫走了一盏茶的时间,他心中已经是有了些计较,甚至接下来几个月如何行止也都已经相好了。长长的吁了口气,正自想要往回走,忽然前面传来砰的一声响,董策不由好奇的看过去。
却见是一个人给从酒楼里头扔出来,重重的砸在了街道上。这一下砸的可不轻,那人躺在地上,口中发出阵阵痛苦的呻吟,不停的蠕动抽搐着,状极痛苦。他衣衫褴褛,脸上也颇为的肮脏,一头长发披散下来,结成黑乎乎一绺一绺儿的,不知道多久没洗过了,看上去肮脏不堪。他身上还用非常浓重的酒气,其中夹杂着酸臭腐烂的味道,让人闻之欲呕。
董策看了第二眼就懒得再看,这分明就是一个烂酒鬼的样子。
跟着这个被认出来的人,几个人高马大的魁梧汉子从酒楼里面走了出来,走到那醉鬼面前,居高临下,满脸不屑的看着他。
其中一个最结实的汉子冷哼一声,脚在他的腰眼儿上重重的踢了踢,冷笑道:“就你这烂怂样儿,也敢在咱们店里黑吃黑喝?也不瞧瞧这店面是谁开的,也不瞧瞧爷们儿几个是谁?真当你老子我是摆设啊?”
“一共六顿,六桌上等的席面,十三斤最好的梨花好酒,加起来算你十八两银子不断多吧?这钱,你拿不出拿出来?”
那人疼的在地上打着滚儿,哪里还说的出话来?再说了,看他这般样子,就知道是定然拿不出来的。其实大汉要的这个价格,还真是不贵,一桌上等的席面,差不多一两多银子上下,而那陈年的老酒,就更贵了。当然,也不派出这人被坑了的可能。
那衣衫褴褛之人只是在地上打着滚痛苦的呻吟。
黑脸膛大汉狠狠的瞪着他,冷笑一声,目露凶光,狠狠道:“既然还不上银子,那就拿自己来抵债吧!一两银子,打断你一根骨头,不算多吧?”
周围几个帮闲跟班立刻便是爆出一阵大笑,纷纷道:“哥哥跟这杂厮鸟儿倒是好生客气,就他那贱骨头,一根值得了一两银子?换做咱们,一两银子砍断一根手指头就算是便宜。到了十两,就得翻倍,一条膀子就不要想着留着了。奶奶个腿儿,一刀下去,咔吃清脆,这叫什么?”
旁边一个帮闲立刻道:“这就匹夫一怒,血溅三尺!”
众人哄然大笑。
那领头儿的黑脸膛大汉啐了一口唾沫,笑骂道:“去你娘的,你们才是匹夫,都他娘的匹夫!”
“你们俩,把他抬起来,爷爷这次先给他断上五根肋骨。”那黑脸膛大汉双手握拳搓了搓,发出一阵骨节的爆响,一个就有醋钵子大小的拳头让人看着有些不寒而栗。若是给这么一根拳头狠狠的砸在身上,怕是一拳就要了半条命。
“得嘞,头儿!”
两个汉子听他命令,将那衣衫褴褛的男子架起来,那黑脸膛大汉轻蔑的伸手在那人脸上拍了拍,伸出五根手指头比划了比划:“瞧清楚,爷爷说断你五根肋骨,绝对不对,绝对不少!”
此时围观的人也多了起来,大伙儿都是兴奋兼又期待的看着,却是没一个人援手说话的。国人虽然爱看热闹,却不爱惹事儿,最大的热闹当然就是在京师去采石场看处斩人犯了。见到那一颗颗人头落地,一个个兴奋的面红耳赤,之后几个月甚至几年都是忘不掉的谈资。
董策已经转过身子去走了两步了,但是他忽然又回过头来,眼睛死死的盯在那被殴打的人身上看。
他忽然觉得这人有些眼熟。
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对于董策来说,这是非常罕见的情况,他的记性素来是极好的。
这说明三种情况——要么他和自己不熟,要么是许久未曾见面了,要么是两者兼而有之。
他的目光一遍一遍的在那衣衫褴褛的汉子脸上扫着,可以看得出来,他身材中等,不算高,体型削瘦。虽然衣衫褴褛,满身脏污,但是脸上偶尔露出来的一些皮肤还是很白皙的,显然从小没受过什么苦,长相也算清秀。仔细端详,还有些斯文,应该是个读书人出身。
越看越是眼熟。
董策通共接触过的读书人也没多少,他在脑海中把那些人过了一遍——苏以墨、刘若宰、苏少游、纪长风……
对!纪长风!
董策脑海中亮光一闪,陡然间想起这人是谁来了。纪长风的弟弟,纪长运,就是那个自己从建奴手中解救出来的读书人,他也着实算个可怜人了,妻子就在自己面前被生生奸淫,之后更是当了替死鬼,情状惨不忍睹。至于他为何会在此处,董策一瞬间就想到了原由。“五年前,内子难产而死,孩子也没保住,一尸两命,在下心中伤痛之极,立誓此生绝不再娶,此生有不二之色。我家唯有在下与二弟长运两男丁而已,因此这传宗接代的大任,便都落在了二弟身上。那一日听闻二弟弟妹被建奴掳走,家中人人惶急担忧,却没想到,被董大人所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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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三一四 施恩
这也是纪长风和董策亲善的原因,而后来两人更熟了一些之后,他告诉董策,纪长运和妻子感情极好,自从妻子死后,便是一蹶不振,浑浑噩噩,每日都把自己给灌得醉醺醺的,一身酒气的回来,或者纪长风差人把他领回来…这还算好的,许多时候,根本便是不归家,也找不着人,纪长风便只好发动家丁仆役四处寻找。往往能在麦秸垛,道边垄沟里,街边屋檐下找到喝得不省人事的他。
不消说,这一次纪长运肯定又是不知道怎么来了阳和,在人家酒楼里吃吃喝喝,结果拿不出钱来。说句实在话,挨揍,活该!
不过董策岂能这般眼睁睁的瞧着?
那大汉拳头已经举了起来,也就是在这时,董策给董勇振使了个眼色。
黑脸膛大汉脸上带着狞笑,眼睛因为兴奋而有些泛红,他现在似乎已经看到,自己这一拳下去,把面前这个小子给砸的筋断骨折。骨头茬子从肉里面刺出来,骨头碎裂,肌肉绽开,就算是最好的医师都无法医治。而又没有严重到会死的程度,让他这一辈子都生活在痛苦和挣扎之中——如果他没被冻死饿死,能熬过这个冬天,还能活下去的话。
但就当拳头要落到纪长运身上的时候,他忽然眼角瞥到一个灰色的影子飞快的向这边冲了过来,然后便是感觉腰肋位置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这一瞬间,疼得他鼻涕眼泪一起涌了出来,忍不住一声凄惨的大叫。再然后,泪眼模糊中,他看到,面前的人离自己越来越远。
再然后,他就重重落地,四脚朝天摔了个结实。这一下,似乎比刚才他们把那赖账的小子扔出来的那一下还要狠,还要凶,他觉得自己四肢百骸都被摔碎了,摔裂了,摔断了。浑身上下无一不疼,腰肋部位尤甚,竟然一时间无力站起来,只能躺在地上打滚惨叫。
场中一片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干干瘦瘦的董勇振身上。
那黑脸膛的大汉不清楚,他们可是看的分明,这个干瘦巴快的跟闪电也似的冲过来,狠狠的一拳轰在宋黑郎的身上,然后宋黑郎就跟个泥娃娃也似,就给打飞了出去!
他们满脸的不敢置信,这汉子不算高,也不算多么壮实,怎么就能一拳把人给打飞了?宋黑郎那厮身高体肥,怕不得有一百七八十斤!董勇振微微扬起下巴,满脸倨傲的扫视了周围一眼,然后脸上的傲慢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转而化作了一副极其恭敬的笑脸,向着董策行礼:“大人……”
董策点点头,缓缓走过来,向着那几个兀自架着纪长运的混混淡淡道:“放手。”
那几个混混对视一眼,都是重重的咽了口唾沫。
那黑大汉宋黑郎是他们的首领,也是他们里面最能打的一位,连他都给眼前这个不起眼儿的小个子一拳打飞了,他们就只想到了两个字:高手!而这位高手又管眼前这个年轻人叫大人,再看看董策身上的锦衣华服,说不得就是个什么官,最不济也是一介贵公子!
民最怕官,他们方才虽然嚣张,实际上却只是这阳和城最底层的混混儿,混得连张麻子都不如。想及此处,几人脸上都是露出畏惧的神色,赶紧松手放开。这个世道,不长眼的终归还是少数的。
董策蹲下身子,也不嫌脏,伸手拨开纪长运面前长长披散下来的乱发,擦干净他脸上的泥垢。
没错儿,就是那张清秀的脸。
所不同的是,他的眼神,没有了那一日的愤怒和悲哀,剩下的,只是麻木和茫然,眼睛无神的睁着,却不知道有没有在看董策。
董策轻轻拍了拍他的脸:“纪公子,纪公子?”
纪长运眼睛转了转,逐渐有了焦距和些微的神采,他眼睛盯着董策,嘴唇翕动了一下,却没说出话来。
“在下董策,纪公子可还记得我么?”
董策脸上露出温和的笑:“你被建奴掳走,是我带人把你们救了下来。”
“你,是,董策?董,大人?”
纪长运目光中终于凝聚了神采,缓缓开口道。他好像很久没有说话了一样,声音非常干涩,就像是两片儿生锈的金属在互相摩擦一样,异常之刺耳难听。
“没错儿。”董策盯着他的眼睛,缓缓道:“可想起来了么?”
纪长运微微点了点头。
董策凝视着他,一字一句郑重道:“你的事儿,令兄和我说过,往大了说,我于你有救命之恩,往小了说,我和令兄的交情摆在这里,今日之事,无论如何不能做事。”
他轻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心里苦,只想着一醉解千愁,只是这样下去,却不是个办法。你跟我走吧,你想喝酒,我便让人给你置办,保证是最好最烈的酒,喝下去之后,酩酊大醉,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你想要女人,就有女人,能睡干净的房子,最新的被褥,想去哪儿吃喝就可以去,还不用担心被人逼着追债。如何?”
纪长运怔怔的看着他,忽然眼睛一红,抱着董策的靴子竟是嚎啕大哭。
哭声哀切,充满了苦悲之意,不知道他心底积压了多少的苦闷和委屈。涕泗横流,也不知道多少鼻涕眼泪都抹在了董策的靴子上。
董策低头看在眼里,他抬起头来,轻轻一叹。他的表情很复杂,有同情,也有不屑。
至少他很清楚一点:这种人,他瞧不起。
“朋友,阳和城,可不是多管闲事儿的地方!我家东主,乃是谢大官人,也未必是你得罪得起的人物!”
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恨恨的声音,董策回头看去,便见方才那给董勇振一拳打飞的黑大个儿这会儿已经给人搀扶起来了,正自满脸愤恨的看着自己。不过董策分明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畏惧和惊疑不定。
董勇振晃悠着他那格外巨大,和体型很不相配的拳头冷笑道:“怎么着,还想再挨一次揍?”
董策伸手制止了他,他瞧了宋黑郎一眼,淡淡道:“瞧你这样子,不过是给这店面看场的吧,便是在混混儿里面,也算不得什么上台面的。你可知道你方才打的这人,是谁?”
宋黑郎下意识的摇了摇头,心里忽然有一种很不妙的感觉。
董策一声轻笑,笑得很是开心:“这个人,他有秀才的功名。他的亲兄长,乃是一位从六品的文官,虽然官儿不是特别大,但也比咱们阳和城的县尊大人要高一些。而且手中权柄煊赫,相信有很多人为了让他高兴,会争着让你消失的。”
宋黑郎的脸色已经是一片煞白。
董策笑的更开心了,他挥挥手:“走了,走了,你呀,好自为之吧。”
宋黑郎身子不由自主的筛动起来,他在哆嗦,不是因为愤怒,而是源自于恐惧,内心深处最深的恐惧。他怕死,实际上没几个人不怕死,而宋黑郎也没怀疑董策方才那番话的真实性,这位一看就是大人物的年轻人,哪有闲心思耍弄自己?
看来,自己真的快死了。
他不是什么有身份的人,事实上,正如董策所言,他便是在阳和城的混混里面也不算怎么样的,只不过是纠结了几个人,给人看场子而已。欺软怕硬是他们一贯的原则,从来不惹硬茬子和本乡人,倒是那些无权无势,没什么依仗的外地商人这些年被他们揍了不少。而这一次之所以对纪长运下手如此狠辣,也是打听清楚了此人似乎是个外乡人,而且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在这儿,打死都没人问。
却没想到,这人竟是如此的招惹不得。
且不说纪长风的官职,且不说董策,哪怕他知道这纪长运的秀才身份,便是不敢动手的。
“把他送回客栈去,要最好的房间招待,着人给他洗澡擦身,换上干净衣服。”董策吩咐道:“他要什么,就给他什么,都不要吝啬。要酒肉,尽着他吃喝,要女人,便去找两个上等的姐儿。”
既然人都救了,那凡事干脆便都做的漂亮一些,做到极处,这样人家才会对你分外的感恩戴德。而且董策相信,就算是纪长运依旧浑浑噩噩,作为他的哥哥,纪长风也会把这份恩情放在心里的。
这个人的性子他多少知道几分,是个有恩必报的,而且他家中传宗接代,只靠着纪长运一人而已,这份恩情,不可谓不大。更重要的是他的前程——刘若宰对纪长风纪大敏是十分看重的,虽然后者只是举人出身,但在晋北这等科举并不发达的穷乡僻壤,一个举人的功名,已经足够了。
其实董策今日救纪长运,而且对他这般有耐心,这般的照料,根本和纪长运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借此加深和纪长风的感情,从而增强自己的人脉和提升自己未来会得到的好处而已!
至于纪长运本人,虽然他很可怜,但这不是董策救他的理由。世间万千可怜人,难不成都要一个个去救?这话若是说出来,很伤人,很难听,但是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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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三一五 洗脑
炊烟袅袅,正是黄昏…
昔日荒凉破败的磐石堡周围,现如今已经是人烟密布,阡陌纵横的膏腴之地。
城北是青锋山,山势险峻,周围则是大片的密林,木高林深,一般百姓都是不敢进入的。这一大片林子一直往北延伸十几里,覆盖了磐石堡北边儿的那一大片丘陵地形,形成了一大片林海,一直和安乡墩西边儿的山林接起来。再往北,甚至可以绵延到大青山中。
而磐石堡东西南三个方向,则都是大片的原野,尤其是南边的洢水河和东边的甘河两岸,靠近大河,水量丰富,适合灌溉,土地肥沃。只要有一个强力人物能够带领着百姓开挖灌渠,兴修水利,就足以把这一大片潜在的水浇地变成晋北的鱼米之乡。别说是董策,这个差事李贵都足以升任。
不过现在说起开垦河两岸的土地来,还是为时过早,目前人太少,只有二百九十一户人家,甚至连洢水河北和甘河以西的土地都未曾开垦完毕,大约只开垦了这小片地区的三成左右。
但到这个地步,就已经差不多到了极限了。由此可见,磐石堡周边土地之广袤肥沃。
整齐的田垄把地面分成一块块的,若是在高空看去,便宛如棋盘上面的格子一般,经纬纵横,很是漂亮。只可惜此时乃是隆冬,若是春日,麦苗松绿,到得盛夏,麦浪滚滚,最是一片富足景色。
在这阡陌土地,分布着一片片的聚居区,看上去就像是坐落着几个不大的村落一般。
聚居区一共分为三块,是按照三个保来划分的。一共二百九十一户百姓,分为三个保二十九个甲,第一保一百户,第二保一百户,第三保九十一户。为了方便保长和甲长的惯例,一个保就是一个村落,聚在一起,而保下面的各甲,这些更小的基层单位,则也是住在一起的。
被分到一个甲,一个保里面的百姓,注定关系就比其他人更亲近许多。他们住在一起,不但方便管理,而且容易增进感情,邻里之间相亲互助。按照中国封建制度下农村的发展轨迹,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一直在村子里住下去,十几代,几十代的传承下去,直到他们子孙繁衍,各自都发展成为一个大家族。但是他们这些人,这些户,还是会住在一起,在一个村子里。
现在是邻居,千百年也会是邻居。
在这三片聚居地中,最好的聚居地无疑是中间靠东的那片聚居地的最西头儿,因为这里靠着董官渠。
董官渠两侧都是上好的良田,住的离这里近一些,就意味着离自己家里的田地近一些,以后干活儿啥的也容易。而且董官渠西边不远处就是直通向南门的官道,交通方便。
所以这片,是周边最好的地段儿。不过这也是后来才意识到的,当初流民们刚来的时候,直接安排的让住哪儿就住哪儿,哪里有什么挑选的余地,而且当时也不在乎这个。后来安稳下来,日子长了,这才感觉到好坏来。
董官渠东边,是一片不大的丘陵地,说是丘陵,其实不过是七八个土包而已,每个大约有三四丈方圆,不过是六七尺高,坡度非常平缓,住的时间长了,根本就感觉不出来。
这里,居住着第一保第九甲。十户人家,二十七口。
都是流民出身。
一片房子将这里覆盖,房子大部分都是土坯茅草木头建造的,很是简陋,而且还歪歪斜斜的,一看就知道应该是自己动手盖的,而不是请的乡间做这等营生的泥瓦匠。不单单是这时候,一直绵延到后世,几百年之后,这片土地上的村子里,还是会有这么一群人,平时也下地干活儿,却又一手盖房子的手艺。农闲时候,就出去赚点儿外快,因着这技能,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