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七年-第2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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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策瞧了一眼,用了印,便递给了霍青桐。
“这批甲胄,是颇为紧急的,你那边,也要尽快做好,如此工坊那边,方才材料供应的足够。”董策叮嘱道。
霍青桐自是应了。
正事儿说完了,董策看了她一眼,慢慢悠悠道:“说罢,这次又有什么不平事了?”
霍青桐看了阶下的张绣一眼,张绣低着头,似乎不敢看堂上,隔着这么远,霍青桐似乎都能感觉到她的身子在轻微颤抖。
能决定她命运的,便是眼前这个男人。
董策瞥了一眼张绣:“跟她有关?”
“没错儿。”霍青桐吸了口气,缓缓道:“大人,堂下那女子,名为张绣,本是左云县人氏……”
霍青桐把张绣的经历一五一十,原原本本的说出来,她没有添油加醋,以董策的心思,若是有所夸大之处,他定然是能听的出来的。而这件事本就已经是足够惨,也不需要添油加醋。
她说着声音便是发颤,眼圈儿也红了。
董策越听越是眉头紧锁,脸色阴沉。
原来自己的军中,竟然还有这么一个人!此人的所作所为,已然不是心术不正可以形容的了,简直就是阴险恶毒,诡诈残忍。能对深爱自己的女人做出这等禽兽不如之事,这得需要何等残忍的内心和凉薄的性格?
霍青桐说完,满脸哀求的看着董策:“大人,求你救救她,那韩守正禽兽不如的一个东西。现下他不在家,若是等军中放了假,他回了家,得知张绣这般做了,说不定就把她给打死了!”
董策沉吟不语。
“此人若是留下,定然就是个祸害!”董策几乎是在瞬间就做出了这个决断。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个人的性格,除非是发生过什么莫大的变故,否则往往是很难变化。而从这韩守正的行为上来看,哪怕是沦为流民之后,也没能让他改了性子,反而是变本加厉。而来了磐石堡之后,也是对张绣照打不误,这说明此人性格是很难改变的。
这等人,心术不正,性格邪佞,像是这么恶的人,也真是少见。做什么成不成且不说,反正搞破坏肯定是一把好手。一个组织,一个团体里头出现这么一个人,就很容易出问题。看得出来他对别人的恩情也没什么感激或者是回报的,董策也没想过要感化这等人,这种隐患,直接杀了就是,何须给自己留下一个祸端?
再小的隐患,也是隐患。
只是要杀他,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
当然不是说董策没能力或是没胆气,只是这个程序,得比较复杂才成,不能直接动手。
原因则是——韩守正没犯事儿!
虽然董策乃是磐石堡的第一人,但是这也不代表着他想要杀谁就杀谁,但凡是一个组织,一个团体,都需要有一定的规矩,准则。正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但凡是这么一个组织,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总会产生自己的规矩。就算是流民流寇,就算是山贼土匪,还有规矩,还有讲究呢!
因为这是一个团体存在的必然,没有这个规矩,这个团体是维持不下去的。
这些规矩具现出来,若是之于一国,则是国家律法;若是之于一族,则是族中家规;若是之于一伙儿山贼土匪,则是绿林规矩,道上的讲究。
这磐石堡就是一个大团体,董策,李贵等官员,下面的百姓军兵,都是其中的成员。就算是董策,他身在这个集体之中,这个组织之中,也不能为所欲为,想杀谁就杀谁。因为他是这些规矩的最大受益者,是这些所有规矩准则组成的链条之中那个中间的人,惟其如此,他便绝对不能主动去破坏这个规矩。
恰恰相反,他正是要以身作则,来维护这些规矩。
对方没有触犯律法,你凭什么去杀他?若是董策带头违反,这不仅对他的威望是一个打击,更会引起上行下效的问题。
你今日杀了他,坏了规矩,那么规矩谁还会遵守?若是明日有人得罪了李贵,他要杀人怎么办?若是石进看王羽不顺眼,要一刀宰了他怎么办?
那岂不是都乱了。
所说韩守正又是毒打张绣,又是觊觎张家的家产,但问题是——这都是过去的事儿了,这些流民在逃荒的过程中把自己婆娘吃了的也有,董策总不能一一追究吧?现在他还在打张绣,但是这并非是死罪。
甚至这个年代许多男人都是认为,自家婆娘想打就打,谁管得着么?
说白了,想杀韩守正,需要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说不出什么来。
他看了霍青桐一眼,苦笑一声:“你呀,还真是会给我找麻烦。”
霍青桐囔囔道:“我,我……”
她只知道但凡是涉及杀人的事儿,总归是很难办的,但却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个难办法。上一次那孙阿大,不也是给打死了么,难不成杀韩守正比杀他还难办?看霍青桐一脸的茫然,董策淡淡道:“韩守正入了军籍,乃是军。那孙阿大再怎么样,也是民,明白了么?”霍青桐点点头,又摇摇头,她感觉自己似乎明白了什么,但是就跟罩着一层迷雾也似,又迷迷糊糊的说不清楚,看不真切。这种似乎下一刻就能抓到但是一直抓不到的感觉,让她难受得紧。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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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四九九 义绝
董策一看就知道她没真明白,叹了口气,也懒得说了…
懂得少,未必不是好事儿。
这事儿难就难在,韩守正现如今乃是磐石堡的军兵了。这可是要出去出生入死,打仗杀人的军兵,难不成因为他女人的一番说辞,就要杀了他?怕是谁也不会服气,说不得不少人就要有看法,有怨气!
理由不足以杀他不说,董策还要顾虑到石进和周仲的面子。既然是他们手下的兵,就算是根本不知道这个人,一旦出了事儿,本能的便是要护着他的——这是人之常情。若是因为那女人的一番哭诉,外加霍青桐的一番说情,就要杀了韩守正,那不啻是在石进周仲二人脸上抡了一巴掌,很不给他们面子。而且还会让他们生出一种,自己在董策心目中地位比霍青桐差得远的这种感觉。
就算是自己的手下,也是要顾虑维护脸面的,别人跟着你出生入死,总不成连颜面都没了?
而且还有一桩,似乎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等闲还是别插手的好。
“这么说吧,现下要杀韩守正,那是难办。”
董策沉声道。
霍青桐顿时大急,正要说话,董策摆摆手:“你先别急,听本官说完。”
一听他自称本官而不是我,霍青桐便知道他有些动气了,顿时心里一阵畏惧,赶紧老老实实的坐着再不敢插嘴。
“不过么,先让张绣脱离苦海,那是没问题的。”董策看着霍青桐道:“怕是现在张绣所求,也不过就是能先逃出魔掌吧?”
霍青桐闻言一喜,道:“没错儿,她原来是因着没了指望,才说要跟韩守正一块儿死的,若是现下能不跟韩守正再做夫妻,她也是愿意的。只是大人,若是韩守正不肯休妻,她可如何是好?”
“谁说非要韩守正休妻了?”董策淡淡道:“还可以义绝。”
由于深受某些电影电视剧的毒害,导致后世许多国人认为在古代,只有丈夫休了妻子才是离婚的唯一途径,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
某些影视剧中,动不动家里男人拿着休书一吆喝:“老子要休了你!”
女方顿时便是恐惧十分,赶紧求饶云云,事实上,这等事儿在古代,固然有,却不是绝对。想把妻子扫地出门就扫地出门?想得美!
想随意打骂妻子,就是不休对方,让妻子一辈子都得挨打受辱?想得美!
至少从律法层面,古代历朝对女子的保护还是很强的、
丈夫可以休妻,但是妻子也有名正言顺不离开夫家的理由;丈夫死活不休妻,妻子也能和丈夫协议离婚;有时候,根据朝廷律例,甚至可以强制妻子与丈夫离婚。
这就是这个年代存在的三种主要的离婚方式——“七出”、“和离”、“义绝”。
“七出”指的是是男方单方面的休弃,“和离”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而“义绝”,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离婚。
一般来说,休弃妻子要符合特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就是从西周开始就流传下来、一直到清末时候,几千年间来几乎没变过的——“七出”,又称为“七去”,即女方在七种情况下,将被男方名正言顺地休弃。
按照儒家十三,始见于《唐律?户婚》,其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不坐也就是不犯法。“和离”,基本上是因为双方感情破裂而发生的,婚姻讲究缘分,既然双方感情不和,不如好聚好散。宋代人觉得唐律不错,便沿用了“和离”制度,宋朝的律典《宋刑统》规定:“若夫妻不相和谐而离者,不坐。”大明也有类似的规定,在夫妻感情确实不和、无法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准许离婚。
不过“和离”这种离婚方式必须得到夫妻双方的同意才不算犯罪,否则就算非法遗弃,要受到法律的惩治,妻子更是无权擅自离开丈夫。
《大明律》规定,如果妻子背着丈夫逃跑,要打一百大棍,由丈夫卖掉。逃走之后还改嫁的,判处绞刑。即使是丈夫出逃,妻子三年之内不向当局汇报而自行逃走的,打八十大棍,在这种情况下改嫁的,打一百大棍。
“和离”的规定是挺不错的,但遇到不讲理的男人,死也不写休书,又不“和离”,女人就没招了。
但若是这男的太过分,老是家暴,那还是有法子的。
除了“七出”与“和离”之外,这个年代离婚还有一种方式是“义绝”。所谓“义绝”,就是在特定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视为恩义已绝,无法共同生活下去。
“义绝”一词最早出现于汉代《白虎通?嫁娶》,是对礼的一种补充。礼规定丈夫可以休弃妻子,而妻子不能离弃丈夫。但是丈夫如果“悖逆人伦,杀妻父母”,这就属于“废绝纲纪,乱之大者”——当女婿的把岳父岳母杀了,当然得离婚了。在这种情况下,“义绝,乃得去也”。
之后基本沿用,如果丈夫对妻子家属有所伤害,往往要构成义绝。
但是到了明朝,情况却又不太一样了,大明朝“义绝”不像唐宋“义绝”那样注重夫或妻对对方家族成员,特别是对尊亲属的侵害,而是更加注重夫妻之间的关系。
如果丈夫出远门,妻子的父母将其改嫁;或是岳父母将女婿赶走,另行招婿;或是岳父母允许女儿的通奸行为,都构成“义绝”。这一类“义绝”的责任归咎于妻子一方。
另一类“义绝”的责任归咎于丈夫一方,即丈夫有殴打妻子、明明有妻子而谎称未婚以欺诈行为另行娶妻、将妻子当做妾对待、为钱财而卖妻、把妻子当做自己的姐妹嫁人等行为,必须离婚,如果应离而不离,要打八十大棍。
董策这么一分说,霍青桐顿时是眼睛一亮。
“那韩守正时常毒打张绣,身上疤痕淤青尚在,证据确凿,就能义绝了?”霍青桐有些疑惑道:“但为何之前没听说过?”
董策苦笑不语。
能听说过那才怪了,除了那些专门给人打官司的讼棍,这个年代平民老百姓有几个懂得法律的?而且这时候有个讲究,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一般碰上这等案子,能糊弄过去也就糊弄过去了,几乎不会判一个义绝。再说了,这年头儿打老婆那是常态,还能都给判了义绝不成?
“这事儿你就甭管了,回去等消息就是了。对了,这张绣若是和韩守正义绝了,她如何安顿你可想好了?”
董策问道。
他有心点一点霍青桐,让她知道帮人也是很麻烦的,以后别由着性子来。
没想到霍青桐却是完全没这方面的觉悟,她嘻嘻笑道:“我早就想好了,让她住在我那儿。我现下虽说认识几个字儿了,却还认不全,也不大会写,她是秀才家小姐出身,识文断字,正巧教我,就当请了位女先生。而且我现在也做事,素日里常要写一些东西,她刚好能帮衬着。”
董策摇了摇头:“你呀!”霍青桐嘿嘿一笑,心情大好的告辞离开了。她来到堂前和张绣说了几句,张绣猛地瞪大了眼睛:“真的?我真能不跟着他了?义绝?”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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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五零零 不好办
“没错儿!”霍青桐笑道:“你今日就能搬出来住在我那儿,可要回去收拾收拾东西?”
“不回去了,我不回去了,再也不回去了!那里的东西都是脏的!”张绣赶紧摆手,她的反应很激烈,满脸都是恐惧惊慌,显然,韩守正还有那个所谓的‘家’给她留下了巨大的阴影…
张绣看着她,眼泪滚滚而下,抽泣道:“霍姑娘,谢谢你,谢谢你,你的恩德,我一辈子都报答不完。”
霍青桐心里也是发酸,赶紧宽慰道:“说哪里话来,以后咱们就姐妹相称,你搬去我那里住下,那韩守正再也不敢招惹你。”
张绣听了,哭声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嚎啕大哭。她忽然跪下,冲着堂上董策的方向连连磕头,几乎要哭的瘫在地上。
哭声凄惨,似乎心里无尽的委屈在此刻才释放出来。董策听了,也是唯有叹息。(ps:
关于铡美案的真相。
顺治十二年,乙未科史大成榜,陈年谷,官贵州思石道兼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参政。
陈世美,清代官员。原名年谷,又名熟美,均州人,出身于仕官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得康熙赏识,升为贵州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
在贵州为官时,同乡同学来投,谋取官职,他多次接待,并劝以刻苦攻读以求仕进。后因来投者日多,难于应付,乃嘱管家一律谢绝。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同窗胡梦蝶,昔日与他进京赴考时,曾以钱财相助,因遭管家回绝,顿生报复之心,遂将社会上一些升官发财、忘恩负义而抛妻灭子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他身上,编成戏剧《秦香莲》,在陕西、河南等地演出。相传清末一河南剧团到均州演出此戏时,陈的一个后人看了,气得当场吐血,陈世美第八代孙还组织家族众人,当场砸了该剧团衣箱,并殴打演员死伤数人,演出被迫停止。
此乃考证之一。)
……
霍青桐走了之后,董策陷入了沉思之中。
霍青桐走的倒是爽快,管起不平事来也是干脆利索的紧,只不过是当时脑子一热,也没想到该怎么善后。到了这会儿,还是得董策给她收拾局面。
也就说,这个烫手山芋,现在是到了自己手里了。
第一步,肯定是要让张绣和韩守正义绝。
这个流程必须得走,而且还不能很隐秘,因为根据霍青桐的说法,之前张绣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数百人都是听到了的。而且这些女人回去之后怎么可能不议论?等他们的男人从军营,从工坊回来,她们又怎么可能不告诉?
也就是说,这件事儿,最晚今天,就已经会传遍磐石堡了。
既然这么多人都知道这个事儿了,那自己若是不声不响的处置了,让张绣悄无声息的搬到霍青桐那里去,未免名不正言不顺,会有人议论。
不需要百姓知道的,那就不让他们知道,但是这等事儿,很显然是需要他们知晓的。
因为这件事儿,对于磐石堡来说,还有着特殊的意义。
这是磐石堡成立以来,真正意义上闹得沸沸扬扬,声势甚大的,第一起民事案件。
由此就更得慎重。
董策也是沉思了好一会儿之后方才认识到,这件事情,代表着一个开端,而如何处置这件事情,则是作为日后如何处理这等事情的一个标准,一个标杆。对于处理民事案件,是严格按照律法行事,还是根据上位者的个人喜好行事,从这一件事上,就能大体看出一个端倪来。
而董策,现在是在树立一个标杆,一个准则。
他扬声道:“来人,去把李贵叫来。”
堂下家丁应是,其中一个快步离去。
李贵办公的所在就在董府右手边的令史衙,不过是一墙之隔。令史衙和守备衙都在董府隔壁,前院儿的墙上都有小门想通,方便这两边的办事官吏有何情况前来禀报问询,也方便董策时不时的过去检查一番。
不过是一炷香的时间李贵便是匆匆赶到。
董策没说闲话,直接把这件事儿的来龙去脉大体说了一遍,又说了自己的顾虑。
他瞧了李贵一眼,问道:“以你想来,此事应该如何去办?”
他不说自己的打算,却问李贵应该如何做,也算是对李贵的一番考校。李贵虽然出身卑微,前半生也碌碌无为,看上去平庸的紧。实际上却并非如此,这世上有才能的人不计其数,只不过大多都不得机会,不得施展,徒然被埋没而已。而一旦是给了他们一定的机会,一段时间的历练,自然而然就有显露出本事来。
李贵今日穿着一身青色的圆领长衫,腰系黑色丝绦,皂靴白袜,头上戴着一定黑色的吏巾。
“制类老人巾,惟多两翅,六功曹所服也,故名吏巾。”这吏巾便似老人巾加翅的样子,介乎官民之间。巾顶部向后斜倒,两侧有三角形折痕。加的这翅,却没有官员帽子上那么长。
青衫皂靴吏巾,这是明朝衙门里头小吏的打扮,不过还得那等级别较高的官吏,比如说吏户礼兵刑工六房的司吏这等管事儿的才能穿,像是那等刚进衙门行走办事的小吏,只得是一身白衫。可别轻视这些有资格穿青衫的,他们独管一房,相当于全县在这个方面内的大小事务,都是他可以过问的,其权限相当于后世的几个相关局的局长合起来,当真不能算小了。
李贵现在乃是磐石堡最高民事官,也是令史衙的第一号人物,但问题是,董策并没有真正当众宣布对他的任命,也没确立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