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咸鱼王-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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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自然是吓唬人的,他那根头发是不可能真的在这个男人体内变成什么怪物的,他这一通吓唬是有效果的,起码这男人低垂着脑袋,完完全全“不敢动”了。
料理好了男人,张伟又走向嬴菲菲,几个鬼兵将嬴菲菲围成一圈,神色凝重地盯着张伟,他们几个是“新来的”,自然不认识张伟,只是刚才张伟对付那个男人的手段,实在令他们毛骨悚然,即便他们生前一直血战沙场,见惯了生死。
“诸位不必如此,我是来救她的,她也是因我而倒霉的,所以请放心,我对她绝对没有恶意,我来把她弄醒,躺在地上时间长了,是要生病的。”张伟说道。
张伟的话还没说完,就见躺在地上的嬴菲菲四肢抽动起来,因为这几个鬼兵的级别是【簪袅】,她目前的身体承受不住他们长期存在。
这就矛盾了,说实话,眼前这个名叫张伟的男人一看就不是善类,从他的做事方式上就可以肯定这一点,说实话他们几个鬼兵是绝对不愿意把自家幼主托付给他,但是如果他们现在不离开这方世界,回到大军中,他们的幼主恐怕也会出事。
“如果说像他那种血肉之躯,我对付起来还挺复杂的话,那对付你们这些鬼蜮之人,我可就毫不费力了,如果我有恶意,你们顷刻间便会灰飞烟灭。”张伟说完,脸上长出了几丝魔纹,【地狱】的力量开始从他体内逸散出来。
【地狱】巨大的威压之下,几个鬼兵差点被镇压得跪下,如果不是他们互相扶持着的话。
张伟很快又将【地狱】的力量收了起来,他这是立威,并不是真的要把人家鬼兵怎么样。
“好生照顾吾等幼主,若是胆敢欺心,便是祭上吾等鬼躯,也要让将军发兵伐你!”几个鬼兵被张伟的力量吓了一跳,又不忍再看到嬴菲菲因他们的存在而受苦,说完,径自跳入虚空,离开了。
“啧啧!”张伟无语地摇了摇头,“我长得真的那么像坏人吗?”
第二百零四章 老巢
东海市国际机场。
张伟下了飞机,身后跟着一个面无表情的男人。
说实话,和张伟相比,这个男人还是长得挺帅的。
张伟救醒嬴菲菲之后,就带着那个女装男人去了机场,从那个男人口中得知,他们公会的地址是在东海市。
那个男人名叫孙晔,在成为“神徒”之前,是个卖保险的推销员,他的自愈能力是在一本张伟没看过的漫画世界里得到的,因为之前过来暗杀张伟的“神徒”被张伟干掉了,所以这一次公会派来了一个不那么容易被杀掉的家伙来,就算一次不成功,磨也要把张伟磨死。
因为很喜欢美漫中的“死侍”,能力也相似,所以他从主神系统中定制了一套死侍的服装和装备,日常的时候用来装装逼。
很可惜,现在他是瑟不起来了,老实地跟在张伟的身后,提心吊胆的。
东海市也是华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素有“东方明珠”的美名,因为城市规划得太早,所以道路交通方面比不了深蓝市,而张伟二人现在就堵在了路上,一座立交桥上面。
“这是你的车?”张伟坐在副驾驶上问道。
他现在坐着的是一辆兰博基尼超跑,开车的就是孙晔,而且是这家伙从机场旁边的停车场里开出来的。
“是的,大哥。”孙晔小心地答道,“让大哥见笑了,只是个代步工具而已,比不了大哥的千亿资财。”
“嚯,你们这些‘神徒’还都挺有钱的,是公会给的工资,还是你们自己用超能力赚的?”张伟问道。
“总有人想要成为和我们一样的‘神徒’,这些人非富即贵,我们在现实世界的资金供养,也是靠这样一群人,我们给他们做梦的机会,他们付钱。”孙晔答道。
“哦?外围成员?”张伟饶有兴致地问道,“搞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是不是想要进入外围,就需要交付一大笔‘入会费’啊?”
“是这样的,抢着交钱的人很多,他们并不清楚我们究竟是做什么的,但只要偶尔在他们面前表演一些‘奇迹’,他们就会像闻到了腥味的鲨鱼一样挤过来。”孙晔答道,“以至于,我们公会完全不必为钱考虑,因为这些外围成员供奉的钱加起来,够我们公会全体成员花几百年也挥霍不完!”
很久以前的时候,张伟也曾看过不少无限流的小说,毕竟这种类型的网文也算是经久不衰的题材了,里面那些拥有“主神系统”的角色虽然在每个历练的世界都被虐得很凄惨,但是一旦回到现实世界立马就变成了人生赢家。
没想到这么符合小说设定的一群人,就这样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这是他之前绝对没有想到过的事情,但是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他也已经麻木了神兽、外星科技都见过了,他自己也是个开挂的,由不得他不麻木。
一路无话,半个多小时之后,兰博基尼停在了一家名叫“皇冠酒吧”的店门口。
“大哥,就在这里了。”孙晔给张伟打开了车门。
“咦?这么寒酸?”张伟问道,这里不是东海市的市中心,而是比较偏僻的郊区,这家酒吧也不大,反而很“迷你”,与张伟想象中的骚包样子完全不符。
张伟跟着孙晔走了进去,现在是白天,酒吧里也没什么人,穿过柜台区,张伟看到了一扇木门。
相比这扇小木门里面,就是“龙潭虎穴”了,张伟看到孙晔举起自己的手腕,将腕表对着木门猫眼位置扫了一下,然后木门就自动打开了。
映入眼帘的,是黑漆漆的一片。
“告诉我,他们准备好了没有。”在进去之前,张伟突然问孙晔道。
“什……什么准备?”孙晔有些紧张地说道,目光闪烁。
“在我面前,就不必惺惺作态了,虽然你很怕死,虽然你在我跟前不敢做什么小动作,但是你们是拥有‘主神系统’的‘神徒’,互相之间想要通个消息,相比也不需要打电话发短信,对吧?你应该早就把你的情况告诉他们了,而且,他们也应该早就做了准备来‘迎接’我了,对吧?”张伟说得虽然是问句,语气却非常肯定。
孙晔有些畏缩地不敢回答,只得说道:“我……我还有父母亲人,我不能只顾着我自己。”
“无妨无妨。”张伟突然又笑了起来,拍了拍孙晔的肩膀,“我只问你,人来齐了吗?”
“会……会长说,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孙晔答道,“所以公会里凡是战力还可以的,都……都在里面了。”
“很好,进去之后,你打算帮谁啊?”张伟搭着孙晔的肩膀问道。
这个世界上的“忠诚”是很可贵的,或者说,世上本就没有什么绝对的“忠诚”,除非是被张伟的“骚气分子”控制。
很可惜,“骚气分子”无论如何影响孙晔的脑神经,甚至是侵蚀他的脑细胞,都没有用,因为这家伙身上的所有细胞一旦出现异样,都会立刻重生。
“帮……帮……帮”孙晔结巴了半天,不知该如何作答,他当然不想帮张伟,而且他也不认为张伟能活着出来,但是他的小命儿捏在张伟手心里,如果张伟愿意,那他孙晔肯定是死在张伟前头的。
“哈哈,瞧你被吓成什么样儿。”张伟笑道,“你知道吗?我最讨厌麻烦了,可是麻烦却总来找我,所以遇到麻烦的时候,就会让麻烦我的人粉身碎骨,所以,你还有5秒钟的时间来考虑,从这里进去之后做不做我的敌人。”
“5。”
“1!”
张伟猛地在孙晔背后一推,巨大的力量直接将孙晔推飞,钻进了漆黑的门里,而张伟也随后踏了进去。
…………
华国与天竺交界处,喜马拉雅山脉,海拔5628米的一处山坡上,积雪已经不知道覆盖了多少个年头。
山顶的狂风肆虐,一只蜘蛛被裹挟着落到了雪峰上。
这是一只彩色的蜘蛛,还生者翅子。
血染过一般的翅子。
第二百零五章 善缘
“雪白的神山哎,
连着苍穹。
美丽的山麓耶,
连着牧场。
成片的羊群哎,
像是白云,
悠悠地飘在耶,
阿哥心头。”
华国西藏西南边境,一个小牧村里,少年骑在马上,赶着一群羊儿到山脚下吃草。
他唱着动听的歌儿,笑嘻嘻地看着不远处的另一个美丽的“牧民”。
“青绿的草原哎,
连着群山。
轻柔的风儿耶,
吹低野花。
奔驰的骏马哎,
像是烈火,
滚烫地烧在耶,
阿妹心间!”
她是个年轻的姑娘,轻轻挥动着小皮鞭,和着年轻汉子的情歌,满是柔情地笑着。
这是他们这个小牧村里的“流行歌”,也仅仅只在这个村子里流传,在别的地方,是绝对听不到这首悠扬婉转,又荡气回肠的歌谣的。
没有撕心裂肺的爱恨离愁,没有无病呻吟的“为赋新辞强说愁”,有的只是一对年轻的男女间最朴实的互相爱慕。
“米玛,今天你阿爸又去集市了么?”对了一会儿情歌,年轻人策马跑到了女子的马旁,前方的头羊们却没有跟着主人一起移动,而是坚定地带着羊群前往草场。
“是啊,扎西,他去卖几只大羊,还要带些好酒回来哩。”少女答道,只是今天的她兴致似乎没有昨天的好,她看着青年的脸,有些欲言又止。
“你怎么了?”少年最是关心自己的心上人,如何发觉不了异样?
“扎西,本来我想过段时间再告诉你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少女的眼眶有些湿润,带着浓浓的不舍,“我阿爸最近去集市去得勤,是因为……因为我们就要搬去别的地方啦,我弟弟要上学了,别人都说,以后读过书的才有出息……”
“哪个说的?”少年脸色一白,“牧羊有什么不好的么?每天看着神山,带着羊群,过着最自由的生活,谁又比我们高贵呢?”
他的声音很大,也很急切。
少女很赞同少年的观点,可是她在家里说了不算,父亲要去哪里,全家人都要去哪里。
当然了,少年也懂得这么个道理。
于是和少女一样,少年也陷入了忧郁当中,他知道米玛一家的离开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可能此生都很难相见了。
心头憋屈的少年心痛地打着马儿狂奔而去,刚才对情歌时的心情荡然无存,只余下满满的心塞。
…………
片刻之后,少年又拍马回来了。
他看到了少女脸上的泪痕,心中很是心疼,偶然一瞥,发现前方不远处的草丛里,开着一朵火红的花儿。
这个季节,早已经过了花期,草原上的花朵扎西都认识,可这一朵他却没见过。
“米玛,我摘朵花给你吧!”少年跳下了马,他想,如果分离是注定的,那就好好珍惜剩下来相聚的时光吧。
他跑到了那朵“红花”跟前,然后他发现那不是一朵花,而是一只长着翅膀,像大蜘蛛一般的虫子。
只是,这只虫子的翅膀,像被鲜血浸泡过一般,红得鲜艳欲滴。
少年看呆了,少女看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也跑了过来。
“嘶~”少女一靠近那虫子,突然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她感到自己的手腕被什么烫了一下,低头看去,原来发热的是自己手腕上的那串石制念珠。
那串念珠是念了一辈子佛的奶奶给她的,辟邪的。
接着,少女就闻到了一股浓郁无比的血腥味,而她很肯定,那血腥味就是从这虫子身上冒出来的。
“别靠近它,扎西!把羊群也赶走吧。”少女拉着少年的手臂,“它太可怕了。”
“怎么会呢?它很漂亮啊!”少年以为少女是怕虫子,“你……你都快走了,我把这只虫子风干了送给你吧……希望以后你看见它的时候,能想起我。”
“我都说了,快走啊!”少女真的有些急了,用力拉起少年就往回撤,吹了一声口哨,一只灰黄色的藏獒吼了一声,羊群立刻像是听到了指令的军队,绕了开去。
…………
这只血色的蜘蛛,当然就是那只“非洲来客”了。
它穿过了整个天竺国,翻过了喜马拉雅山脉,来到了这片高原上。
它原本神圣晶莹的翅膀,之所以变成了血红色,是因为它饱饮了天竺国那些恶僧的鲜血,吞噬了上千人的灵魂。
它褪去了作为神灵使者的样子,变回了自己最原始的样子它那对翅子,经过了无数年的洗涤,才褪去了血色,如今因为忿怒,一夕回到了从前。
谁让它最见不得的,就是同类相残呢?
………………
傍晚,米玛赶着羊回到了家。
她要先去告诉奶奶白天的遭遇,突然发现几个叔伯都在自家院子里,而他的父亲也回来了,几个人围在院子里的木桌旁啧啧称赞,好像桌子上摆着什么稀世奇珍一样。
米玛走了过去,然后她惊骇地发现,桌子上的“珍宝”,居然是白天见过的那只邪异的虫子!
傍晚的阳光越来越暗,可这虫子翅膀上的红光却越来越亮了。
“阿爸,叔叔们,快把这虫子放了吧!这虫子有邪力,放在家中不吉祥啊。”米玛急了,白天硬是拖走了情郎,晚上这玩意儿居然跑自己家来了。
“米玛啊,我的乖女儿,你可别乱说,这可是个难得的东西,咱们家祖传下来的羊皮藏经里,有过这种虫子的记载,这可不是凡物啊!”米玛的父亲一脸的兴奋,“我明天,哦不,今晚就出去找贵人,将这个虫子卖出去,然后你弟弟上学的钱,甚至在城里买房的钱,可就都有啦!”
父亲像着了魔一般,让少女很担心,她连忙跑进了屋里找奶奶,希望奶奶来劝说父亲。
“好了好了,不用这么着急。”奶奶年纪很大,但眼神清澈,“奶奶知道那物的邪异,但那终归并不是祸害,你父亲也无缘拿它还钱,你就当是人家赞助我们家一宿,千万不要生出忿怒来。”
奶奶说完,从自己手腕上解下另一串佛珠,递给自己的孙女:“去吧,夜深的时候,将这个奉献给那位借宿的旅客吧,去结个善缘吧!”
第二百零六章 号角
夜里,米玛偷偷跑进了佛阁。
这里是全家人诵经参佛的地方,为了防止那只蜘蛛飞走,或者有人觊觎夜里来偷,所以米玛的父亲才把蜘蛛藏在这里,并且上了锁。
可是米玛的奶奶也有这里的钥匙,所以米玛进来了。
佛阁里没有开灯,却很亮堂,是因为蜘蛛的翅膀发散着闪亮的红光。
米玛心里其实是很怕的,但是为了自己的家人,她决定勇敢地面对。
奶奶给的佛珠被她托在手心里,靠近了那血红的蜘蛛。
“你……你好。”米玛试着打招呼,夜深人静之下,面对这么一个“邪物”,实在让人得慌。
“我奶……奶奶说,您这样的旅者来到这里,这样的模样是走不下去的……下了这处高原再往东,就是中原了,那里是九……是东土人皇的故地,您这副样子,强行进入是会惹麻烦的。”小姑娘有些结巴地说道。
她话里的“这副模样”,指的就是这飞天蜘蛛一身的血煞之气。
“您能够到我家来,那也是一桩缘法,所以,我要向您奉献出此物,请您洗涤一番,必定前路无阻。”米玛说完,将佛珠送到了飞天蜘蛛的前方。
“嗡”
飞天蜘蛛的翅膀震动了一下,似乎是听懂了女孩的话。
那串佛珠一共有33颗,每一颗都渐次亮起,发出淡金色的光芒,当整串佛珠都亮起的时候,屋子里的金光已经超越了血光,并且如同春日融雪一般,慢慢将血光化去!
“嗡~嗡”
蜘蛛似乎很高兴,飞快地震动翅膀,在金光里飞行着,就像一条在海水里畅游的鱼儿。
只不过两三分钟的工夫,蜘蛛翅膀上的血光就完全不见了。
米玛奶奶的屋里头,老人家笑眯眯地坐在自己的床铺上,嘴里念着的佛经一顿,朝着佛阁的方向望了一眼:“达央嘉措的累世先祖啊,在我老朽之时,有幸能将你们传与我的佛珠做一场缘法,1111年前种下的因,今日结出了果……果然如佛尊所言,诸善之门,妙不可言。”
佛阁里,米玛吃惊地看着眼前如同神话的景象,十几年的生命里她可从未见过这样的奇迹。
当佛阁里的金光散去之后,飞天蜘蛛身上早已没有了之前的血煞之气,它的翅膀已经恢复成了原本透明晶莹的模样,甚至还多了一圈金边。
“嗡嗡!”
一对透明羽翼飞快地震动之下,蜘蛛停在了桌子上。
“嗡……你……嗡……你有什么心愿……嗡……”蜘蛛是没有发声器官的,无法“口吐人言”,但神奇的是,它居然通过翅膀的震动,“说”除了人话。
“啊!”小姑娘被吓了一跳,只觉得自己的心跳陡然间加快了很多,但就算再怎么惊讶,她也听懂了蜘蛛说的话。
见小姑娘不答,蜘蛛又问了一遍。
“我……我想留在草原上,但我又想弟弟能到城里上到学……”少女也不知怎的,就把自己最近的烦恼讲了出来,俗话说得好:“女大不中留”,她对草原上那个追风的少年时真心爱慕的。
“嗡!”
又是一阵嗡鸣,米玛只觉得白光一闪,就觉得困意上涌,然后软倒在地,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米玛是被父亲唤醒的。
父亲告诉了她一个消息,就是他让她弟弟暂时寄居在一个远房叔叔家好方便上学,而他们这一家将不再搬家,毕竟这里是他们的故乡。
而且,他父亲一点也不记得昨天带回家的那只“蜘蛛”了。
………………
另一边,东海市。
张伟看着眼前地上断为三截的孙晔,以及他那正在快速愈合的残躯,叹了口气。
这群人,对自己人也是挺狠的。
受张伟的胁迫,孙晔一进来就成了张伟的“炮灰”,冲过去与自己曾经的同伴们战斗,只是他虽然有不死之身,但是战斗力着实不算高,即便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