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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偷窥男女的双重自白-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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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偷窥男女的双重自白
  作者:管燕草
  内容简介:
  虫子,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她过着平静的都市生活,但一切却由于一个以拍摄DV为生的流浪DV师的介入而被彻底毁灭了。在偷窥的日子里,DV师渐渐地迷惑了,虫子究竟是个在读研究生?还是在职白领?她究竟是单纯?还是复杂?她究竟是寂寞?还是多情?然而,DV师有一天突然发现他正被他的偷窥者偷窥着……
  正文
  人物简介
  冯果:
  在这座充满人类特有的体味的城市里,有太多像虫子那样的人,他们整天飞来飞去,很忙碌的样子。
  虫子,大概25、26岁吧,她是他们中的一个。如果让我用一种具体的昆虫来形容他们的话,我在一时间真的很难找到——蚊子?苍蝇?七星瓢虫?……
  我觉得这些比喻似乎都不那么确切,所以我暂且、并十分喜欢、更十二分迷恋地叫她——虫子。
  虫子:
  那个把我叫作虫子、自称名字是“冯果”的男子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神经病吗?
  我常常在黑夜里躺在我的那张很大的床上情不自禁地这样想着。
  对我来说,他手里的摄像机镜头有点儿象罐装杀虫剂上的喷雾孔,当它出现在眼前的时候,等待我的似乎只有自我的沦丧,就象那些沉湎于情感游戏中的男人和女人们。
  我:
  很可笑,我竟然参与了以下这个故事的叙述,但我可以保证,我绝对不是那个印刷在书脊上的名叫“管燕草”的人,我只是我。
  如果你是在渴望阅读一个蹩脚的爱情故事的话,那么你现在便可以把这本书合上,放回书架上了。
  因为我们的故事并非简单地讲述男女间的爱情,但我确定它是一个与男女情爱有关的故事……
  所有人物
  OK,在小说的开头,让我们先来认识一下这个故事中的。
  虫子——女,二十六岁,高薪白领。
  冯果——男,二十八岁,疯狂的DV拍摄爱好者。
  虫子的母亲——女,六十八岁左右。
  水泱——女,二十五六岁,虫子高中时的好友。
  洪旗——男,二十六岁,虫子高中时的好友,水泱的丈夫。
  女孩——女,二十二岁。
  金金——男,二十八九岁,虫子的同事。
  房东——男,四十岁左右。
  妮妮——女,二十岁左右,旅馆服务员。
  邻居若干。
  第一部分
  当冯果遇上虫子时……(1)
  我
  故事是从一个名字叫“冯果”的男孩出现在这座城市中开始的。
  和往常一样,冯果手里拎着一只大大的摄影包,背脊上斜挂着一副三角架,兜里揣着一叠薄薄的人民币,在经过了一路颠簸之后,他从另一座城市来到了这座城市。
  冯果在出火车站的时候,从一位老阿姨手中花了3元钱买来了一张这个城市的地图,在地图中标出的众多住宅小区中,冯果不知道为什么一眼便看到了“雅月新苑”这四个蝇头小字,于是他便换乘了两辆公交车花了大约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到达了“雅月新苑”。
  在到达“雅月新苑”的十五分钟之后,冯果便租下了小区内一个小旅馆中的一间单人房。冯果似乎总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将自己安顿好,并从来不曾担心过他明天的生活。
  冯果最大的特点便是能说会道,这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所以他很招惹女孩子的喜欢,他走过很多座城市,拍过很多部DV,比他所拍摄的DV更多的是结识的女孩,她们喜欢他的道理就象他喜欢拍摄DV一样——每天借助于手中那些固定不变的机械可以看到截然不同的世界。
  不过,冯果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每当他离开这座城市到达另一座城市之后,他便再也不会和那些喜欢他的女孩联系,在新到达的城市里,他又会重新认识一些女孩,当离开时,他又将她们忘记。
  于是,“到达——认识——离开——忘记”便成了冯果除却拍摄DV以外的全部生活。
  冯 果
  我来到这座城市已经有六天了。
  在这六天里我总是重复做同一件事:每天早晨六点十五分闹钟那刺耳的铃声便会准时地响起,从床上爬起后,我几乎是闭着眼睛将三角架安置在阳台上,而后把我的摄像机架在三角架上,再然后开始拍摄。
  当我按下摄像机上的“REC”按钮后,我便重新爬上床,继续呼呼大睡。摄像机便会在一个小时之后当录像磁带走到头的时候自动停止拍摄的任务,不过,那时我还在床上做着我的白日梦。通常来说,我总会睡到中午时分。
  需要补充的是,在摄像机拍摄六十分钟后直至中午的这段时间内,总会发生一件很奇怪的事——每当我醒来起床时,我发现架摄像机的地方不再是在阳台上,而是在房间里,摄像机依然很好地架在三角架上,由于录像磁带拍摄到了头,所以摄像机早已自动关机,然而使我惊讶的是,摄像机的机身竟挪动了位置,连镜头也被盖上了镜盖。
  我呆呆地看着摄像机,一个很怪诞的想法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难道,我梦游了?
  也就是说,在摄像机拍摄完成六十分钟后直至中午我起床的这段时间内,处于睡眠状态的我不仅从床上爬了起来,还自说自话地慢慢走到阳台上,将摄像机拿至房间内并将镜盖合在了镜头上,然后我又慢慢地走回床铺,睡下,而一觉睡醒后的我竟然会对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浑然不知。
  老天,我得病了吗?
  除了梦游,我实在想不出更合理的解释,总不至于是瞬间失忆吧?
  当然,在瞬间失忆和梦游之间,我更愿意选择后者。
  在我活了二十八年,不,确切地说,是将近二十九年的岁月里,我还是第一次怀疑自己患上了梦游症,更为严重的是,这样的拍摄进行了六天,这样的情况也整整出现六次,换句话说,梦游症是从我到达这座城市住进这家社区的旅馆开始的。
  所以,我对这座城市的感觉有些怪怪的,到底是这座城市让我患上了梦游症呢?还是我的梦游症自来到这座城市之后便从我的肌体内爆发并一发不可收拾了起来?
  我的状况让我多少有些手足无措起来,幸好,在我看来我的身体并不很重要,与我所想要拍摄的DV相比,它顿时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其实,我并不知道我究竟要拍摄些什么,这座城市和城市中的人对我是完全陌生的,我试图通过早晨七点至八点拍摄下的住宅小区晨间居民的活动情况寻找拍摄目标,我在期望通过固定的时间段,固定的拍摄场景,固定的机位拍摄下的内容给我可遇不可求的灵感。然而,当我将我这六天以来拍摄完成的录像带看完之后,我有些失望了,于是我决定再十分认真地看一遍录象带。
  当冯果遇上虫子时……(2)
  在第二遍浏览素材带的时候,我看到了她——她看上去大概二十五六岁吧,一米六十五左右的身材,长得蛮清秀的,穿着职业女装,估计是在某家office里工作的小姐。
  我之所以会注意到她,并不是由于她的长相、身材或年龄中的任何一项,完全是因为当我拍摄下的这六盘DV带中的任意一盘走到第二十三分钟的时候她总会出现在摄像机的镜头中,虽然大概只占有二、三秒钟的拍摄时间,但她每次都是在磁带走到二十三分钟时出现,一
  分不差!
  在这六天的拍摄过程中,我注意到了这样的规律:她每两天换一套职业装,与不同的套装搭配的是不同式样的鞋子和皮包。
  她是一个穿着很得体的女孩,这是我对她得出的最后结论。
  她在我的每盘DV带上都留下了二、三秒钟的痕迹,不知是什么原因,在并不知晓她名字的情况下,我很想用“虫子”这两个字来称呼她。
  因为在我看来,她就象一只虫子一样每天早晨在我的眼前飞过又消失。
  可是,究竟是什么让我开始注意这个被我命名为“虫子”的女孩呢?
  正当我想着这个问题的时候,屋子里蓦地响起了“咚咚咚”的敲门声,它使我的思绪不得不在一瞬间中断了。
  我站起了身,走向房门,并打开了它。
  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张单纯的女孩的脸,她正朝我笑着。
  女孩的眼睛大大的,白白的脸庞上两只酒涡让人很着迷,于是,我也咧开嘴朝她笑了。
  虫 子
  金金是在上班的时候偷偷地递给我一张小纸条的,他在纸条上约我下班后和他共进晚餐,晚餐后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
  我原本并不想答应他,当我正在想找一些理由开口拒绝他的时候,他从皮夹子里取出两张电影票,低低地说道,你看,我连电影票都买好了,一起去吧。
  金金见我没有回答,便又说道,待会儿我会打电话到对过的餐厅订两个座位。
  我看着金金一脸认真的表情和从他眼眸透出的充满期待的眼神,我冲着他笑了笑。
  金金这才轻轻地松了一口气,说道,谢谢你。
  我和金金已经认识有两年的时间了,从我进入这家广告公司起的第一天我就认识了他,并记住了他。
  我和他可以说是属于真正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那种,因为我俩坐在同一张办公桌前工作,面对面地坐着,所以只要稍一抬眼便能看到他。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给我还不赖的感觉,瘦瘦高高的个子,一副镀金的框架眼镜使他显得很儒雅,衬衣、领带、西服——穿得没有任何不妥,色彩也搭配得很干净舒服,唯一让我不怎么喜欢的便是他的头发——我所谓的不喜欢他的头发并不是指他的发型,他的发型几乎和街上所有的男性差不多了,没有太大个性,我只是不太喜欢往头发上抹太多 (左右结构,口字偏旁加一个“者”字)喱膏的男孩,因为太多的 (左右结构,口字偏旁加一个“者”字)喱膏使头发看上去太过僵硬和油腻,简直就象一块在冰箱里放了好久的冻豆腐,估计在八级西北风的吹拂下,它依然可以做到纹丝不动。
  金金的工作和为人同他的衣着一般无异——没有任何的不妥,他稳重、踏实,而且很有礼貌。
  我并不清楚金金注意我的确切时间,我是在进广告公司三个星期后的一个很普通的下午,在一次很偶然的抬头之后,我发现金金坐在我的对面,电脑桌上放着一份他正在起草的企划案,手里紧紧握着水笔,一副正在工作的样子,可他的眼睛却一动不动地在注视着我,我一点都没有想到自己在随意抬头之后竟然会接触到金金的目光。
  金金是在看到我有些惊讶的眼神后迅速低下头的,他的脸很快便有些红了起来,我看到坐在周围的同事们用有些怪异的眼光看着我,并朝我发出几声很轻的“呲呲”的笑声。
  第六感觉告诉我,他们好象老早就察觉到了些什么。
  当冯果遇上虫子时……(3)
  两天后,金金向我提出约会的邀请,就这样我和金金开始了交往。之所以会和金金交往,完全是因为金金似乎是一个还不错的男孩子。而我,或许也并不那么挑剔,我清楚地知道生活中的爱情远没有象影视剧中所演绎的那样轰轰烈烈,况且我也不再拥有渴求白马王子的少女情怀。
  原本是打算和金金一块儿去对过餐厅吃晚饭的,只是快到下班的时候,我的手机突然响
  了起来。
  我打开手机,于是便看到了一条发自水泱的短信:
  下班后立刻到我这儿报到!我做了几道家常菜,洪旗今晚也回家吃饭,我们三人好好聚一聚。
  我看完短信便抬头看了一眼金金,正巧那时金金也正看着我,他的眼中有着些许的紧张与不安。
  我想了一下,说道,我……
  金金没有等我把话说下去,便开口了,他说,下班后有事,是吗?
  我点了点头。
  金金说道,你去吧,我会打电话到对过餐厅取消预计的座位的。
  我“哦”了一声,说道,真的没关系吗?可是,电影票怎么办呢?
  金金愣了愣,随即说道,电影票就更不用担心了,是昨天一个朋友送给我的。
  金金并不会说谎,我从他只有半秒钟的发愣的表情中明白了他的善意,他是为了让我不要有过多的抱歉才有意这样说的。
  我低低地说道,是吗,真的很对不起。
  金金很温柔地朝我笑了,说道,今晚……他停顿了一下又说道,祝你快乐。
  我笑了,说道,谢谢你。
  下班的时间很快便到了,在距离水泱家不远的一家花店里我买了三支百合,并让花店里年轻的小伙子帮忙包装了一下。
  我知道水泱是最喜欢百合花的,她对百合花的喜欢可以追溯到高中时代我刚认识她那会儿,可能比我与她的交情更久远。
  从花店出来,我继续往前走,走到一家名为“洪水茶坊”的店面前站下了,并推门走了进去。
  当我完成推门这个动作的时候,我便听到了风铃所发出的“叮叮当当”的清脆的声音。我抬头看了一眼挂在茶坊门口处的风铃,那是一串银质的刻有精细花纹的风铃,它不十分显眼但很耐看,是我逛了许多礼品店跑了几乎大半个城市才中意买下的。在“洪水茶坊”开张的那天我将风铃送给了水泱,当时水泱拆开礼盒看到这串风铃时的表情至今我都记得,可惜却让我很难有一个准确的形容,是惊讶中带着些喜悦呢还是喜悦中掺杂着些感叹?
  水泱看着风铃叫道,好漂亮,你是在哪儿买到的?跑了几爿礼品店啊?水泱说这话的时候脸庞因激动而微微泛红。
  在我的记忆中水泱不常激动,即使在和洪旗结婚时她都显得很平静,让人感觉到她和洪旗的结合是一件天经地义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因为和洪旗的结婚,所以在开办这家茶坊取名字的时候,洪旗打电话到我单位,告诉我为茶坊取名字的事让他一筹莫展,请我帮他出出主意。
  我想了一下,说,干脆就叫“洪水茶坊”吧。我又补充着说道,你叫洪旗,她叫水泱,取你们各自的姓不就是“洪水茶坊”了吗?
  洪旗一个劲儿地在电话里说道,对对对,“洪水茶坊”,好,就叫“洪水茶坊”,这个名字我喜欢,有点儿意思,嗳,我想到一件事。
  什么事?我问道。
  洪旗有些得意地说,等我以后有了孩子,是不是也可以给孩子取名为“洪水”?
  我笑了,我说,那我可管不了这么许多。
  洪旗停顿了一会儿,说道,而且“洪水”这个名字最大的好处就是,男孩女孩都适用,多谢了,看来我这个电话没有白打,给我省下了许多脑细胞。
  我说道,这么说,我还得问你要版权费啊。
  电话里一阵沉默。
  我说道,咦,怎么不说话了?你该不会是听到我要收你的版权费害怕了吧。
  当冯果遇上虫子时……(4)
  电话里还是沉默。
  我有些奇怪地叫了声:洪旗?你在听吗?
  洪旗在电话那头说道,在,我在听,我只是在想……
  想什么?我问道。
  洪旗说,算了,也没想什么。
  我说道,你这人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说话吞吞吐吐,说一半还不说下去了,这可不象我认识的你啊。
  你……你认识的我是什么样子的呢?洪旗突然这样问道。
  是啊,我认识的洪旗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
  记忆中的洪旗在高中时是班上出了名的“皮大王”。老师、家长都拿他没办法,能与体育和数学成绩相媲美的便是喜欢捉弄班上的女同学了,几乎每天都有女生跑到老师那儿告他的状,不过,那是对其他女生而言,我似乎是个例外,他在我面前反而是沉默寡言的,有些怪怪的。
  洪旗的话语声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只听他说道,想什么呢?怎么不说话了?
  哦,没什么,我说道。
  其实,我刚才只是想说……洪旗停顿了大约有一、二秒钟又说道,我突然在想,如果我那会儿不是和水泱结婚而是娶了另一个女孩的话,这茶坊该取什么名字呢?如果我是和你……
  我打断了洪旗的话,我说道,洪旗,我……我……哦,老板正叫我呢。
  洪旗说道,是吗?
  接着我听到电话那头响起一声低低的叹息,洪旗说道,那就这样吧,打扰你工作了,谢谢。
  电话的那头传来了“嘟嘟”的忙音。
  我呆呆地看着电话听筒,慢慢地挂上了电话。
  打那以后洪旗开张的茶坊便叫“洪水茶坊”。
  我轻轻地合上了茶坊的店门,黄昏时分茶坊内的茶客很少,只有二三位而已。
  我看到水泱朝我这儿走了过来,她走路的样子很优雅,她将头发随意地盘在一处,看上去蛮有小女人的韵味,我能想象她和已微微有些发福了的洪旗站在一起的模样。
  水泱走到我面前的时候,露出她那甜甜的笑容和那一排雪白而整齐的牙齿,她说,来了?
  我笑着“嗯”了一声,我说,水泱,你看上去越来越漂亮了。
  水泱抚摸了一下她的脸庞,有些窃喜地说道,是吗?
  水泱的气色比以前好很多,皮肤也更白皙了,我说,常去美容院吧?
  水泱朝我点了点头,拉我在店内的一张桌前坐下了,说道,洪旗还没回来,小菜我倒是已经烧好了。
  我说,等他一块吃吧,反正我也不饿。
  水泱说,也好,我们也有一段日子没见面了,正好聊聊,我给你沏壶茶去,你喝什么茶?
  随便吧,到了你这个专门品茶的茶坊,身旁有你这个老板娘陪同,喝什么茶倒有些无所谓了。
  水泱笑了,她说,我给你沏壶玫瑰花茶吧。说着,她起身便要离去。
  她所说的玫瑰花茶提醒了我,我叫住了她,将百合递给了她。
  水泱一边接过,一边说道,人来就好了,还买什么花?
  我说,知道你喜欢百合,就买了三支,正巧你们茶坊隔壁开着间花店。
  水泱说,敢情我们旁边的花店倒赚了你不少的钱,每来我这儿一趟,便会去他那儿买个三两支百合送给我。
  我说,如果每个到你这儿来的人都买几朵花的话,他可得给你回扣。
  水泱笑了,她走上了楼梯,二楼是她和洪旗的卧室以及洪旗的工作室。不一会儿,水泱从楼上拿了只花瓶下来,她将花插入了花瓶中。
  她再次走到我面前时,手中已经多了一壶刚刚沏好的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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