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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拜金女郎-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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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有这种事?原来他不是看穿她?而是闻出她?毁了!这该如何避免?
  “每个你闻过的人,你都记得住?”实在很不愿意承认,她,鼎鼎有名的“替身”上官金迷,竟会栽在一个兴趣诡异的厨师手上。
  “不一定。”少炜也觉奇怪,为什么她的味道会深刻在记忆里,忘也忘不掉?
  “那可不可以麻烦你忘记我的味道,以后在路上遇见,也当是陌生人擦肩而过,彼此相忘于江湖里,你觉得如何?”
  “啊?”她一番咬文嚼字的发言可把他清明的脑子给搅迷糊了。
  “我是说,我不想认识你,因此也希望你别在路上随便认我,我觉得很伤脑筋。”她更怕丢了饭碗。
  原来她是这么讨厌他!少炜莫名地感到一丝难过。
  “对不起,我打扰到你了,我会记住,不再认你。”
  瞧他沮丧的样子,金迷不觉有些罪恶感,失去灿烂温暖笑容的他更让人心疼。
  “喂!男人大丈夫,垂头丧气的像什么话?挺起胸膛,开朗一点儿!”她用力一拍他的肩膀,帮他打气。
  “我知道。”少炜抬头一笑,难掩苦涩。“但今晚还是让我送你出巷子吧。这里是一些餐厅、PUB的后门,你单身一个女孩子在这里走动很危险,我送你到大马路。”
  “谢谢!”真是个善良的大好人;但就是太好了,想起他对身边每一个人都同样体贴,男人、女人都一样,她心底有丝莫名的气闷。
  相伴走到大马路口,他们没有道再见,因为本不欲再见。尽管彼此心中都有着些许落寞,但他们还是连挥手都没有,各自转身离去。
  金迷才走到公车站牌下,一个男人就靠了过来。“上官金迷小姐吗?”
  嗅闻到危险的气息,金迷俐落地后退一大步,摆出应敌姿势。
  但已经来不及了,对手用的不是刀枪或拳头,而是乙醚:药水遮天蔽地喷洒过来,金迷不小心吸了一口,眼中的景物迅速轮转起来。
  “我知道你是,因为刚才走出餐厅的人只有你跟另一名大个儿,他不可能,那么就是你了。”男人说道。
  这家伙是个行家,他调查过她、还跟踪她,也许连餐厅里那只被她放鸽子的大色猪都是他的同伙,因此能如此快速、准确地掌握她的行踪。
  她太大意了,该死!现在该怎么办?她的头已经开始晕了,手脚逐渐发软,这男人始终隔着距离绕着她打转,大概也听闻过她俐落的拳脚,所以不愿与她硬碰硬,只与她耗时间,待她药性发作,他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她擒住。
  可恶!偏偏此刻,她最缺乏的就是时间,待力气耗尽,她就死定了。
  就在金迷脑袋晕得不知今夕是何夕时,一只宽厚的大掌揽住了她的肩。
  迷茫间,金迷回头一望,是少炜日阳也似的光辉笑颜,一股精神力量流进她体内,就像迷途的羔羊乍遇天使的指引一般,她感到安全。
  “你怎么样?”少炜忧虑的眼眸定在她微白的俏脸上。疲惫地摇了摇头,她跟跄两步,软软倚进他的臂弯里。
  “臭小子,想逞英雄?当心死无葬身之地!”偷袭金迷的男子阴鸷地说道。
  “你意图绑架,才该当心法网恢恢呢!”想不到平日温和到近乎没脾气的少炜,也有疾言厉色的时候。
  “法网?”男人撇嘴一笑。“看是我的死神厉害、还是你的法网强!”他两手一转,一把弹簧刀迅速在十指间闪动着,确是个用刀好手。
  “红刃!”杀手界若有排行榜,“红刃”无疑是五十名内的高手,金迷很讶异会在这里遇见他。他们应该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吧?或者她最近接了什么任务得罪了他?
  不!现在该担心的不是“红刃”的来意;有危险的是少炜,对手是有名的杀手,他讨不了好处。
  “你快走!”她拍拍他厚实的肩,示意他远离是非之地。
  “不行,我走了,你怎么办?”少炜沉稳的眉目中,有一股自信的气质。
  但金迷还是担心。“我的事与你无关,你别多管闲事。”她虽然头晕得快要昏了,却近是逞强地推开了他的扶持。
  “这不是管不管闲事的问题。人类之所以高于万物,就是他们有济危扶困的精神;而社会风气日渐败坏,就是这种精神被抹灭了。我不能说要济助天下,但今天我见到了,若仍置之不理,就是为这治安的崩毁添加一笔罪孽。这种事情我做不到。”少炜相当固执。
  什么时候了,他居然对她发这种牛脾气?!金迷恼得险些当场昏给他看。
  “佩服、佩服!”被金迷认出身分的“红刃”阴狠一笑。“你想当英雄,我就成全你。”弹簧刀带着一股凌厉的气势挥砍过来。
  金迷拚出最后一口气,拉着少炜避开攻击。“你这个笨蛋……”一句话未完,弹簧刀又反削回来。这回金迷已经没力气拉动少炜,只好横身向前,将他护在身后,眼睁睁看着刀锋朝她胸前砍下。
  突地,一只强壮的手臂挡在她面前,刀子划破他的衣衫带起一溜血珠。
  “小心——”她勉强踢腿,阻止“红刃”的刀子对少炜造成更大的伤害。
  “药性已经发作,你挡不住我的。”“红刃”冷笑。
  这时,少炜忽然动了。他挥拳的姿势像个饱受训练的拳击手,每一拳挥出都挟带着利风,又快又重。
  “红刃”闪了两下,却还是中了一记直拳,胸口立时闷得差点断气。那记拳头到底几磅重啊?这一拳教他痛得五官都皱在一起了。
  想不到少炜高壮的体格不是长好看的,他的拳脚也有两下子。金迷讶异地瞪大了眼。“你叫什么名字?”“红刃”恨声问道。
  “不要说。”金迷怕“红刃”要找他麻烦。
  少炜却已经很诚实地开口。“金少炜。”
  这个蠢蛋!他不晓得防人之心不可无吗?毫无节制的诚恳只会缩短自己的寿命。这一次若逃得过,她一定要尽快解决“红刃”,免得夜长梦多。
  “你还要打吗?”少炜无畏无惧地看着“红刃”。
  “红刃”反而却步了。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敌,讲究的就是气势;一旦气势输了人,这场仗也不用打了,必败无疑。
  “红刃”摸着前胸痛彻心扉的瘀伤,怀疑少炜是否一拳打断了他的肋骨。
  “你放心,我出拳有分寸,不会给人致命打击的。”曾经得过自由搏击冠军,少炜是有一拳击碎十块砖的纪录,因此他的态度不卑不亢。“红刃”却觉得他是在讽刺。
  金迷则更是气得想一拳扁晕他。这家伙,该死的诚实也不会看场合,他是怕“红刃”不懂得乘胜追击,特地提醒“红刃”别放弃吗?
  看来要依靠他,她大概得有今夜睡马路的心理准备。但……天气这么冷,没有被窝很可怜耶!
  靠人不如靠己,她决定自力救济。悄悄按响怀里的CALL机,刺耳的铃声吓了两个对峙中的男人一跳。
  “终于有响应了,等得我差点急死。”她勉强自己站直房子,取出CALL机,边看边笑。“是‘小鬼’和‘冰死神’啊!还算不错,有他们两个来也够了。”
  “你找帮手!”“红刃”恨声怒道。
  “你疯啦?‘神风万能社’向来是团体行动,你哪时见过我们单打独斗?我会独自出门才有鬼咧!”她虚张声势。
  “红刃”本来是很相信自己的跟踪术,但前一秒才败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再面对金迷的挑衅,不知不觉间他胆寒了。
  “今天暂且饶过你,下一次,我绝对会逮到你——‘替身’上官金迷。”
  如果再栽一次,她上官金迷的名字就任人倒着写啦!还想捉她?别做梦了。不过“红刃”一离开,她挺直的身子立刻歪歪斜斜地倒下了。
  “小姐——”少炜及时扶住她。“你还好吧?撑着点儿你的同伴就快到了。”
  “白痴!”金迷瞪他一眼,硬撑住疲累至极肉体的精神在“红刃”走后,也跟着涣散。少炜温暖的胸怀,持续发散着某种安定人心的特质,终于她吁口气,缓缓闭上双眼,毫无防备地交出了自己。
  不是缺乏警戒心,而是感到少炜有力的双臂正紧紧守护着自己。之于他,太多的顾忌是不必要的;直觉告诉她,只要有他在,她就会很安全,她信任他。“小姐!”少炜惊喊,一股慌张瞬间窜上,占领了他的心。直到发现她只是睡着,他像洗过一趟三温暖,全身冒冷汗。
  这个他连身分都还不清楚的女孩,竟能如此左右他的情绪?真是奇怪啊!
  多特别的女孩!以一种堪称荒谬的姿态闯进了他的生活,而他的记忆竟自动存取了她的味道,为什么?
  茫然地想着,可他真的一点儿也不了解她;比如现在,他不知道该带一个睡昏了的女孩上哪儿去?只有带她回家了,希望她醒后别误会他。
  乙醚的麻醉性虽然强,但对于常年在黑白两道间游走的金迷而言,她的身体已经习惯了各种偷袭,因此她只睡了四个小时,半夜雨点,她就醒了。
  反而是少炜,大概是生活规律的关系,这时刻他好梦正酣。
  “去,还以为你多君子呢!想不到才见第三次,就把我带上你的床。”她没好气地搓搓他厚实的胸膛,一股电流沿着指尖直射她心底,霎时她全身发麻。
  “怎么回事?”她紧张地缩回手,愕异不已。“这家伙有超能力吗?”忍不住好奇,她又搓了一次,这回,她连筋骨都酥了。
  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就跟她手抚钞票时的快感一模一样。
  疯了!这家伙又不是她的小宝贝们,她怎会对他有这种感觉?而且,好想再碰一次耶——
  狂猛的快感一波强过一波,当她将脑袋倚近他的胸怀,她的脸蛋乍然发烫。
  完了,她是不是生病了?金迷慌慌张张起身,正想彻底远离他的气息吐纳范围,却发现他的右手正紧紧箍住她纤细的柳腰。
  他的体热在她的腰部扩散着,很快就影响她的全身;她的呼吸再度加快,心跳频律已完全失常。
  头好晕,是乙醚的后遗症吗?金迷用力地扳着制住腰部的大掌,然而他的力气却大到她难以撼动分毫。
  “走开啦!”在极度惊慌下,她抬脚踹了他一下。
  “唔!”少炜缩回右手,迷迷糊糊地打着呵欠睁开眼。“怎么回事?”
  禁制一松,金迷迫不及待地跳下他的床。
  “你醒啦?”他关心问道。
  “废话!”她眼眶微红、双手插腰。“再不醒,只怕要被你欺负去了。”
  “你误会了。”少炜急忙解释。“你晕倒了,是我抱你回来的,你一直捉着我的衣服不放,我扳不开你的手,才会抱着你睡,但我绝对没做出什么不轨举动。”
  她会做这种事吗?金迷臊红了花颜。是很有可能,因为他们两人连衣衫都没换,但……孤男寡女同榻而眠就是很讨厌嘛!
  “小姐?”瞧她呆愣的模样,少伟以为她麻药未退,忧心地揽住她的肩。“你还好吧?”
  一股颤麻自他掌中窜进她体内,金迷如遭电击,急忙推开他。“别碰我!”
  少炜愕然退了开去,眼底难掩受伤的神色。
  “我……”这样对待救命恩人是有点儿过分,但……她就是无法坦然接受他的碰触嘛!“我还是先回去了。”
  “我送你。”
  “不必了!”金迷跳离他一大步,却在眼角间瞥见他血迹干凝的手。老天,他的伤口连清洁都没有耶!“你的手……要不要看医生?”
  “我……”少炜看一下受伤的右手。“我想应该没那个必要,不是很严重,擦点儿药水就好了。”
  “那……我帮你上药吧!”“咦?”还以为她很讨厌他,恨不能永远别再见他呢!这会儿却突然关心起他的伤口,奇怪?
  “那是为了救我才受的伤,我该负点责任。”她负气地说。
  “那……好吧!”说不过她,少炜只得取来急救箱,由金迷帮他上药。
  伤口很浅、却很长,看得出来是刀锋触肤的一刹那,被他机灵地移了开去。对于他的深藏不露,金迷不觉另眼相看。
  “你的功夫不错嘛!”
  “还好”他蹙了下眉,双氧水在伤口上造成的刺激非比寻常。
  “很痛吗?忍一下,就快好了。”包扎伤口的时候,不小心又碰着他的肌肤,金迷骇得砸碎了一瓶药水。
  “没事吧?”少炜一脸关怀地轻拍她倏然转白的俏脸。
  金迷更是吓得忘掉呼吸。“我……我还是先回去好了,再见。”再不走,她的心脏会挂在这里。
  “小……”望着金迷仓皇离去的背影,少炜一阵怅然若失。她为什么这么讨厌他?他真的有如此可憎吗?唉!难解的情绪、莫名的感觉,他都被搅迷糊了。
  第三章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也够改变一个人的个性了。
  半趴在办公桌上,手数钞票,金迷清丽的俏脸带着一丝幽怨。
  “干么?不小心收到假钞啊?”宫昱提着一袋吃食走进来,她才怀孕三个礼拜,口味却变得非常奇怪,居然迷上盐酥鸡。
  “我又不是你。”闻到食物的香气,金迷强撑起乏力的躯体爬了过来。“又是盐酥鸡!你吃不腻啊?”
  “你都还没对你的钞票厌腻,我怎会吃腻盐酥鸡?”宫昱插起一块鸡屁股送进嘴里,九层塔和蒜头的香味充斥鼻端。真是好吃!
  “没有这些钞票,你能天天、三餐有盐酥鸡吃?”金迷也不客气地吃了块炸花枝。“你老公说要帮我整一整姓钟的那一家子,现在怎么样了?”
  上个月,金迷在路上被“红刃”伏击,虽被少炜所救安然无恙,但却惹火了万能社内诸人。
  后经风江调查,金迷前不久接过一趟“扮演尸体”的任务,一个姓钟的老人家委托她演一场戏以测试他三个子女;不料却促使一场争夺家产的好戏提前上演,钟老头被他的儿女们气得昏厥住院,一醒来便嚷着要改遗嘱,不再无条件将所有财产留给子女们。
  平白失去一大笔金钱的钟家三兄妹,遂将一肚子怒火发泄在金迷身上,以为是她挑拨离间,钟父才会狠下心收回经济大权;因此联合收买了“红刃”,欲除掉金迷而后快。
  金迷本来是想解决掉“红刃”就算了,但是其它伙伴们却认为这样的教训太少了,不足以警惕那些有意挑衅万能社的人。
  所以他们每个人都运用自己的能力给了钟家人和“红刃”一点小小苦头吃。而其中负责经济制裁的,就是宫昱的老公荣世澐和风江的老婆聂恦融。
  “包管他们以后只要听到‘神风万能社’这衔名,就会闪到天涯海角去。”宫昱对自己老公的能力可是很有自信的。
  “哦!”金迷漫应了声,埋头在盐酥鸡的纸袋里翻找东西吃。
  “你最近是不是生理期不顺?每天要死不活的……唔——”说到一半,宫昱突然脸色发青,抱着肚子弯下腰去,不住干呕。
  “我看你害喜害得挺厉害的!”金迷抽了张卫生纸给她。“怀孕是不是很辛苦?”宫昱擦干嘴角的涎沫,若有所思的视线定在金迷那张迷惘的脸上。金迷最近这种魂不守舍的模样倒挺熟悉的,好象……
  “还好,只要想着这孩子是我和世澐的爱情结晶,就会觉得辛苦一下也是值得的。”
  “是这样吗?”金迷美丽的眼眸睁得大大的。“我还以为你没那么喜欢荣世澐咧!”
  “不喜欢他怎会嫁给他?”
  “可是你结婚后还是一样到处乱跑。拿老大来说好了,她平常虽然很厉害,却还是会对楚飘风温柔,而你……我老看到你跟荣世澐大呼小叫的,有时候你整他的手段更是毫不留情,你真的喜欢他?”
  “每对夫妻都有他们的相处之道,恋爱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怎能用一个规则套住天下的有情人。”
  “是吗?”金迷显得非常矛盾。
  这样一双烟雾迷蒙的眼,根本就是属于恋爱中人所独有!宫昱忍不住好笑,看来万能社里最后一号单身贵族也陷入情网里了,就不晓得对象是谁?该不会是文非凡那个傻蛋吧?
  “当然,夫妻不是只要有‘爱’就可以的;两个不同的人要相处一辈子,还需要学会协调和妥协。老大会对楚飘风特别温柔是因为她平常太忙,有时候难免疏忽了楚飘风,她觉得愧疚,因此只要一有相处机会,就一定好好把握住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至于我和世澐就不一样了,我太爱我的工作和武术了,不管我再怎么喜欢世澐,我都想为自己的心留下一隅自由的空地,尽情徜徉在我的喜好中;世澐能够了解,也可以接受,可是难免会吃醋,在我心中,有其它东西与他排在同等地位上,所以我们偶尔会吵吵闹闹。不过我老实告诉你,世澐也不是个静得下来的人,他是一块冲浪板,只有在高低起伏的海浪中才能展现自我;因此,哪一天我们不再吵了,可能就表示我们之间的关系完蛋了。”
  “还有这样子的!”金迷似懂非懂地呢喃自语着。那像她的情况又该怎么算?
  她现在是摸着钞票就想少炜,想起少伟就情不自禁要拥抱钞票入眠。那个诈了她一千块的男人,她为何会如此思念他?“这种事情光靠想象是无法了解的,要不你说,咱们社里哪对夫妻交往是符合传统的?社长和薛宇完全颠覆了夫妻间的角色;风江的女儿都十岁了,才和老婆举行婚礼……在别人眼中,我们都是一群不正常的家伙。但有什么关系,我们过得很开心啊!又不妨碍别人的生活,谁有资格批判我们?”宫昱加把劲鼓励金迷。“你要觉得迷惘,亲身去体验一次不就知道了。”
  亲身体验吗?金迷混沌的眸光乍然发亮,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找金少炜搞清楚,她念念不忘的相思究竟是所为何来?
  宫昱对金迷的反应感到兴奋。别看金迷平常一副精明厉害的样子,在爱情的国度里,她才是真正毫无抵抗能力的生手。
  向来排斥爱情的金迷对于挑明了要追她的男人从来就没有好脸色,否则文非凡也不会三天两头被摔得在家休养。
  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够不知不觉间在金迷的心里埋下情种,让她情根深种而不自知?对于这个男人,宫昱的兴趣异常浓厚!
  金迷一直是即知即行的人,昨日才与宫昱商谈,今天她就来到罗斯福路寻找少炜的身影。
  记得他曾说十一月过后要在这里为独居老人募款。说来诡异,她倒不曾遗忘他说过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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