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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情夫要正名-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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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还是继续。”罗澜冷静下来,喝了口咖啡,三个人再度商量了一下,没问题便散会。
  她回到办公室,好死不死一收Mail就看到那小子寄来的信,她还是气,就算理智上晓得不该单凭一份看图说故事的报导,就给该信任的另一半定罪,但心头的郁闷还是有的。
  她点开信件,准备回信,想问他那个设计师是谁?是朋友吗?她怎么没听过?还有……
  下次,什么时候回来?
  罗澜回神,连忙把那封信给删了,瘫在椅子上重重叹了口气。本以为自己作了一个很好的决定,而她的男人也确实在她的放手下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这是个再好不过的结局,但有时……
  她也会被一个人的寂寞给打得狼狈不堪。
  罗澜把回信的事搁到一边,继续工作。雷伊凡这一年来拍了许多照片,她想替他弄个写真展,由“glamour”赞助,刚已得到两位老板首肯。她一向公私分明,倘若私事超越公事,肯定是两者都能得到极大好处,赞助展览可以搏取版面获得知名度,何乐不为?
  转眼又过了一个月,迈入新的年份,一年两度的纽约时装周也即将开始。罗澜忙疯了,而向来挺她的单卓洛计划在秀场向他的另一半求婚,甚至为此很老套地设计了婚纱,她平时虽然挺欺负人家,不过真有大事,绝对是为他两肋插刀。
  这点范莳昀与她有默契,所以他们除了规划时装展外还得安排求婚,这段期间,雷伊凡跟着拍摄小组跑到尼泊尔,短时间内无法回来,罗澜写信给他。
  “好吧,难得大场面,看不到是你损失。”
  雷伊凡回信。“你很羡慕?”
  这臭小子!“是啊,羡慕得要死,羡慕得我想随便找个男人嫁了,你就是百分之百真正的情夫了!”
  之后她忘了雷伊凡回了什么。时装展到来,往年纽约时装周都在布莱恩公园举行,可下一季开始,碍于经费及场地因素将改到林肯中心。单卓洛看着开场前的舞台,往顶上的帐篷一瞧,抹了抹鼻子。“以前啊,我每次经过布莱恩公园,都想着总有一天要在这里让全世界看到我的设计,现在办到了,结果……唉,想不到今天却是最后一次在这儿了。”
  范莳昀及罗澜都有着相同感慨,想当年初闯纽约,他们失败过,也曾被人以看疯子似的目光看待嘲笑,可他们始终不曾离弃过自己的时尚理念,终于走到了这个地步……
  罗澜拍了拍手。“好了好了,把眼泪擦擦,别在那儿伤春悲秋了,这又不是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至少室内比室外省钱多了……别忘了你等会儿还要求婚,哭红了鼻子能看吗?”
  “妹子……”
  罗澜哭笑不得,要说感伤她也有,毕竟“glamour”能壮大到如今这个地步,她的奉献绝对不比任何人少。
  他们和秀导做好最终确认,一切底定,宾客开始入场,她坐在最前排。每次的时装展对她来说都是极尽光荣的一刻,看着自己付出的一切以最具体的方式呈现,一个一个的模特儿走出来,四周镁光灯闪烁,一场不过三十分钟的梦,她神迷其中,可脑中另一块角落却想着那个她最渴望分享这一切的人,不在她的身边……
  罗澜苦笑。那个人,现在可在尼泊尔呢。
  最后一套衣服走完,接下来便是所有模特儿出来绕场,一般收尾是两个设计师登场谢幕。但这次不同,单卓洛会穿着正式的西装,带着那件亲手设计的结婚礼服出场,向坐在场上的那位幸运儿求婚……
  所有模特儿出来了,先男后女,当他们一个个走回后台,灯光暗下,场内哗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接着,一束聚光灯照向出口。这全在罗澜计划之中,就等单卓洛出现——
  穿着燕尾服的男人走出来,所有人惊诧不解,包括掌握一切流程的罗澜。她瞠大了眼,几乎以为自己看错。“雷?”
  “嗨,宝贝。”
  近三个月没见的男人又晒黑了一些,曾是模特儿的他穿起正式西装依旧好看得夺目,他站在聚光灯下,湛蓝的眸正熠熠发光,手上是那件雪白的婚纱。因为单卓洛坚持保密,所以罗澜也不曾见过它的样子,可她已经看不清楚了,眼睛蒙胧着。她呆望男人走至她面前,以正规的邀舞姿态朝她伸出手。“上台来,好吗?”
  罗澜脑子一整个晕乎乎的,莫名其妙上了台,接着就有一票人鱼贯冒出,一边替她绾发弄妆,一边以一块大黑布遮着让她换上那件婚纱。所有人全是专业人士,长年征战后台,不到三分钟便搞定了一切。
  礼服合身得惊人,与她身材几乎一寸不差,雷伊凡看得很满意,在她额角亲了一下。“看来这三个月你有好好吃饭,没再瘦。”
  “这……”
  在场一头雾水的人看了这阵仗也晓得发生了什么,立即欢声叫好,镁光灯闪得比走秀时还勤,范莳昀与单卓洛也一起从后台走出来,两人穿着同样式的西装,向四周致意。“请大家祝福他们百年好合!”
  The Bangles的〈Eternal Flame〉代替走秀音乐在场内响起。“你们……”
  罗澜不笨,只是处于不可置信的震惊中,她看向雷伊凡,他瞅着她的眼神如此炙热,她彷佛真的看见了永恒的火焰。蓝眸中的她是一片雪白,她悸动了,从不知道原来自己在另一个人的眼中这么美。
  “你不是在尼泊尔?”
  雷伊凡一笑,捏了捏她的手。“那是上周的事了。”
  镁光灯还在闪个不停,看来明天的头条有得写了,她以为自己是置办一切的人,没想到却是被蒙在鼓里的那个。不过这种惊喜,偶一为之倒是不坏。
  “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喔?”雷伊凡挑眉,随即想到。“对,宝贝,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是认真的。
  甚至瞒着她私下勾搭了两个老板搞出这一切。罗澜眼眶热了,但不想在这一刻哭出来,毕竟是要上报的。“你凭什么要我嫁给你?”
  “唔,凭我会下厨?”
  “我可以聘个厨师。”
  “我存了不少钱。”
  罗澜翻了个白眼。“我不缺钱。”
  群众哗然,不缺钱,好令人羡慕!
  雷伊凡还来不及说什么,她已再度开口。“但我缺一个能够陪在我身边,爱我、宠我的人……”
  她不想哭的,至少在镁光灯下不愿意,偏偏还是抑止不住。雷伊凡心疼地抱紧她。“宝贝,我忘了跟你说,我在Larchmont买了一栋房子,很漂亮的,而且离市区只有三十多分钟车程,我们可以去当李安的邻居。还有我手上节目第一季结束了,离下一季还有半年多,足够我把你养得白白胖胖,下一季之后我每半个月会回来一次,如果你觉得太久了,我可以跟他们商量……”
  第10章(2)
  “没关系,够了。”他是真的为她、为彼此着想,罗澜满足了。她给了雷伊凡一个吻,代表她愿意,在场的人回过神来给予如雷掌声,而The Bangles还在唱——人生是如此孤寂,然后你出现了,抚慰了我的伤痛,我不愿意失去这一份感动……
  “glamour”最后一次在布莱恩公园的秀竟有着媲美童话的美好结局,看来这件事应该会在纽约的时尚圈里喧腾好一阵子,但对于两个当事人来说,怎样都无所谓了。
  “对了,戒指好看吗?”罗澜忽问。
  雷伊凡笑了。“亲爱的,我大费周章勾搭Tiffany的设计师,可不是为了上报惹你生气的……”
  两人决定结婚了,尽管确切时间还没定,但到这个程度,也到了该见彼此家人的时候。
  雷伊凡的老家在西班牙的小镇,父母在他小时离异,家里仅剩父亲及那位台湾籍的奶奶。罗澜提议他们先回台湾买些土产再飞往西班牙,为此她排了一个多月的假,心安理得地把公司扔给两个设计她的男人。
  谁教她当初以为是单卓洛要求婚,替他设想了一堆企划,不料最后竟被他们两人给摆了一道。
  “说,你是怎么跟他们勾搭上的?”
  回台的飞机上,罗澜质问起自家男人,雷伊凡挑了挑眉。“我跟范说我要跟你求婚。”
  “然后呢?”
  “然后?他说『好,我帮你』。”
  “嗄?”罗澜傻眼,一脸不敢置信。打死她都不信范莳昀那个老奸巨猾的家伙这么好说话,不过雷伊凡的态度完全一派“就是这样”,蓝眸诚恳得害她追问不下去……好吧,就当是这样好了。
  雷伊凡一笑。他当然不会告诉罗澜,他是如何被那个姓范的魔王给恶整。至于婚纱,那是“glamour”两个男人从一开始就有的主意。
  “罗澜为我们牺牲太多了,这是她应得的。”
  他笑纳了他们的“好意”,也开心自己的女人其实一直都受到旁人的关爱及重视……当然,未来他会给她更多,一如她给予自己的那片广阔天空。
  历经一番长途飞行后,他们终于踏上台湾的土地。他来去世界各地,却不曾来过这属于东方的蕞尔小岛,他在机场饶富兴味地探看,这儿的人充满生命力,一如奶奶曾说过的那般。
  罗澜的老家在台北,他们搭车北上。一路上,她有些紧张,在飞机上还没太大感觉,可踏入国门,她才赫然惊觉,自己居然已经快四年多没回来了。
  即便一年前罗涵曾说父母希望她回来,可近乡情怯的感觉还是让她下意识地选择逃避。爸还在生气吧?妈的身体好一点没有?仔细一想,她真是一个不孝的女儿……
  “宝贝,放轻松。”
  雷伊凡握住她的手,罗澜因而放松许多。她笑了笑,是啊,就算真的被扫地出门,还有这个人陪着自己。
  她回台前先跟人在香港的姐姐联系过,也讲了打算结婚的事,罗涵听了一笑。“那这样刚好,我也带着我男人回去好了,大家一起见个面,熟悉一下。”
  罗澜怎会不知,姐姐是担心她呢。
  果然,当她回到位于阳明山上的祖宅,出来开门迎接的便是罗涵。她笑着看了看两人,再握了握自己妹夫的手。“欢迎,我是罗涵,你女人的姐姐。我们家老头子有点难搞,跟你旁边这位差不多,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她以英文道,雷伊凡笑觑身旁的女人,以中文回答。“叫我雷,我经验丰富,早已准备好了。”
  罗澜瞪他一眼,罗涵挑眉,随即哇哈哈大笑,对这个笑容灿烂态度从容,还幽默得敢调侃自己妹妹的男人立刻产生好感。她招呼两人进门,朝客厅大喊:“爸,小澜回来了!”
  客厅里坐着两个男人,一个上了年纪,发鬓灰白,一个则年轻精悍。罗澜领着雷伊凡走了过去,淡淡喊了声:“爸。”
  “嗯。”年过半百的老者睐过自己四年多未见的女儿,不冷不热地应了一声,脸上表情仍旧严肃,倒是看着牵着二女儿的外国男人,挑起了眉,实在不知道是赞同还是不赞同。
  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沈滞,罗澜从小就不擅长面对父亲,罗涵在旁看得都急了。“爸,这是雷,小澜的未婚夫。”
  罗父还是一脸万年不变的冰山表情。二女儿找了个外国男人的事,他早听大女儿提过,要说完全认同肯定是假的,但……自己又管得了多少呢?
  罗澜非常紧张,尽管早有准备不会得到太友善的对待,但父亲的态度还是令她有些胸闷,两人都不语,倒是雷伊凡,忽然当着众人的面朝罗父跪下,用带着卷舌音的中文喊:“爸!我喜欢罗澜,我爱她,我想和她结婚!”
  所有人惊呆了,包含罗澜。“你、你这是在干么……”惊吓太过,连她都用起了中文。
  “咦?中国人求婚不是要这样?我看电视上演的。”
  “你到底是看了什么东西啊?”
  罗澜哭笑不得,连忙把人拉起来,罗涵回神,哈哈大笑,转而看向自己的男人。“你输了。”
  那长相俊美的男人挑了挑眉,作势站起,她哪里舍得,连忙上前坐到人家腿上。“唉呀,我讲讲而已,我爸心脏不好,禁不起吓。”
  罗父这下是真的傻住,千算万算料不到会有这招,害他无法继续板着脸。这时传来开门声响,罗母回来,看见客厅一大群人,包括自己许久未见的二女儿。“你……”
  “妈,我回来了。”
  罗澜挽着男人干笑,雷伊凡一听是罗澜母亲,差点又要跪,这次连罗涵都上前拉住。原先那种僵持不下的气氛被他这一闹倒是和缓许多,所有人暂时移师餐桌。不意外桌上仍以罗涵爱吃的菜为主,但罗澜已经过了计较这种事的年纪,有得吃就不错了。
  “小澜,喏。”
  罗涵把离她较远的菜端到她面前,罗澜苦笑,刚好是她不吃的。她正要谢绝,雷伊凡却早她一步把盘子端了过去。“谢谢,罗澜不吃鸡。”
  自进罗家开始,雷伊凡全程使用中文,餐桌上的众人一愣,罗母好气又好笑地叹了口气。“没想到都三十三岁了还挑食啊?”
  “我——”
  雷伊凡却笑了。“不,罗澜不挑食,她只是不喜欢吃鸡、不喜欢吃鸭,不喜欢吃两只脚的动物,她喜欢吃海鲜,什么海鲜都吃,一点都不挑!”
  罗澜怔了。
  “你不吃两只脚的动物?为什么?”罗涵问。
  “喔,因为我觉得它们很接近人……”罗澜脸热了,这是他们相遇后的第三年,但他却比认识她三十多年的家人还要熟悉她的习惯喜好,甚至如数家珍。
  罗母有些尴尬,被这么一讲,她竟一点都不知这养了至少十几二十年的女儿喜欢吃什么,罗涵对海鲜过敏,所以他们的餐桌从没出现过海鲜,但没想到罗澜竟喜欢……
  “那……明天我去市场买些虾蟹回来。”罗母说。
  罗澜鼻头微酸,尽管只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小事,却代表了母亲对自己的重视。她看着朝她微笑的雷伊凡,心中热潮满溢,几乎想当着所有人的面给他一个吻,可她忍住。她知道他是故意那么讲的,为了她。
  直到用餐完毕,她拉着从厕所走出来的他随便进了一间房。
  “宝贝?”
  罗澜一下子吻住他,她太感动,只能藉由这种最原始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心情。她好庆幸自己选择了这个男人,他懂她、宠她、爱她,补足了她人生里曾有的缺憾,她不再孤寂了。“我爱你。”
  她说,之前那一次,她用英文讲,讲得很轻巧。但这一次,她用中文,是她生在世上第一个学会的语言,极尽慎重。
  雷伊凡听着那三个字,胸口猛然一震,抱紧她。“Te amo。”
  不是含蓄的Te quiero,而是代表了深爱的Te amo,罗澜知道其中差异,如果不是真的这么爱,他不会用他的语言讲出这句话。
  他们相拥着感受这一刻心灵的交流,抱了好一会儿,罗澜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们竟在无意间闯入父亲的书房。
  罗父的书房并不算禁地,只是她从小不常进来。她看着书架上摆着几本厚重的相册,有些怀念,便上前取下,结果一翻开,里头不知道夹了什么,哗啦啦地落了一地,她啧一声,弯身待拾,却在看清那些东西后,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
  “宝贝,怎么了?”
  雷伊凡看她反应不对,跟着蹲下身,只见罗澜颤着手,一张一张地翻过那些曾经属于她的奖状、成绩单。她热了眼、梗了声。“我还以为我丢了……”
  “没有,它们都还在,都好好保管起来了。”雷伊凡亲吻她,被家人忽视一直是罗澜心中不曾痊愈的伤口,即便他给再多的爱都无法补满。他跟罗澜一样感动,原来他的宝贝一直都被好好爱着,他揩去她的泪。“我们出去吧,我们去告诉爸妈,你很想回来,现在你回来了……”
  “好。”罗澜笑着,任他牵住自己的手。
  她猜不出爸若知道她看见了这些会有什么反应,可她会抱住他,与他分享自己这些年得到的荣耀,以及爱。
  握着这个男人的手,她想,她很幸福,她什么都不缺了。
  因为爱,始终都在。
  尾声
  雷伊凡在淡出时尚界后热衷摄影,跟着旅游节目每到一个地方,便拍摄该处的人文风情,一年下来累积无数照片。罗澜在曼哈顿市中心的艺廊为他筹办展览,开幕第一天冲着主角曾有过的话题,聚集无数的镁光灯,两人订婚的消息更是比摄影展本身还要受到媒体记者的关注。
  总之有新闻就是好新闻,展出期间本来预定三十天,后来又延长了十五天,甚至得到出版商的青睐,决定将照片与雷伊凡的心情感言结合,制成写真集发行。他给每一幅照片想了文案,越看越满意。
  “看来我有成为大诗人的潜质。”
  罗澜早已习惯了他的自吹自擂,随他乐去,展览用的照片她也参与挑选,但这次雷伊凡坚持自己来,神秘得很。
  直到印刷出来的那天,罗澜看着出版商送来的样本,笑了。
  书的最后一张照片不是风景,也不是某个地方的人文特色,只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她在晨光下笑着,看着某个人,美得惊人。
  罗澜从不知道自己竟能笑得这般温柔,彷佛对掌镜的人充满无限爱意,而照片的下面则是一段由雷伊凡亲笔书写再印制上去的文字——
  原来,我走过了那么那么多地方,看过那么那么多瑰丽的景色,但最后真正渴望的只不过是一个女人的笑容……那是我一生追求的美好风景,mi amor。
  我的爱。
  番外之闯坪舻
  罗澜一般对雷伊凡的称呼是“雷”。
  心情好的时候则是“亲爱的”(Dear)。
  不高兴的时候是“雷先生”(冷到不行的口气)。
  至于爆炸的时候就是花样百出,各国语言(最近甚至学了西班牙文)都来,最后一定会有一句“西班牙公牛!”,前面的抬头则有“该死的”、“愚蠢的”、“自大的”、“○○的”……看不同情况做各式各样的替代。
  于是有天,雷伊凡终于不耻下问地问:“宝贝,为什么你总爱叫我牛?斗牛的确是我们国家的特色之一没错,但其实还有更多不同的——啊,还是因为我们认识的那天是奔牛节?”
  罗澜挑了挑眉,不答反问:“你一九八五年生的?”
  “是啊。”
  她一笑。“其实啊,我们中国有个十二生肖,那故事是这样的。”罗澜开始讲古,先是从玉皇大帝庆生解释到玉皇大帝是个怎样的人物(雷伊凡插话:“喔,等于上帝?”),然后祂为了过生日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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