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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二道茶-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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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背着她爬上爬下。女儿吐了我一身,一使劲,把我一只袖子都拉开了,我狼狈不堪。这时有个电话却如影如魅地打来几十次,真不长眼色,那个学计算机的王即墨(是即墨市的,权且这样叫他)穷追不舍。
  我没好气地告诉他:“我女儿生病,我没有时间跟你谈,我也没有条件出国了,就是出去了,我也照顾不了。”
  这位老弟却在电话里刹有见地地说:“不如让你的兄弟姐妹一起出国照顾孩子。”
  “那我找个丈夫干什么?我还得拉个建设兵团去开发加拿大?”我把他堵了回去,手机果然哑了。
  一气之下,回到急诊室,看着女儿打吊瓶,吐累了,睡着了。旁边那一家三口,妻子抱着孩子,丈夫给孩子喂水,让我心里一下子酸溜溜的。我想我是不是真的不够现实,当初如果听了我姑姑的话,找一个也带着孩子的男人,大家求得心理平衡,对两个孩子一碗水端平,我现在是不是就可以有个丈夫背女儿来医院打针。
  是不是我的执拗剥夺了孩子早该有的父爱,而我为什么偏偏觉得,有一份不掺杂任何条件的爱在什么地方等我?
  我把自己批得体无完肤。
  3、某霆锋要找菲姐
  那几天,我办公室的电话成了热线,我的朋友曾调侃我说:“你的声音甜甜的,腻腻的,酸酸的,会让人家产生遐想。等看到你这幅男人婆的架式,逃走一大把。”
  我说,好吧,如果来了选美委员会的,那就先把他吓走。
  广告登出没几天,就有个怯生生的男孩打来电话,很认真的问:“我是学计算机的,今年23岁。”
  “你不觉得小点了,我比你大那么多,也不问问你爸妈。”我像哄我女儿一样地哄他。
  “没关系,人家谢霆锋还跟王菲拍拖呢。不过,你长得怎么样?漂亮不漂亮?”
  我一愣,但马上明白了,我说:“我又矮又胖,一脸雀斑,高度近视,满口四环素牙。”我想把他吓走,别耽误别的电话。
  “别人说的,还是你自己认为的。”他犹不算完。
  “都有,不漂亮就是不漂亮。”
  “那就算了吧。”那个男孩很失望地挂断了电话。
  我真想追过去告诉他,我不是王菲,也不知他是王霆锋,还是张霆锋,他找漂亮女孩找到我这里,真是匪夷所思,可惜他没有留电话。
  “喂,我看了你的广告,你是什么情况?”L硕士的电话很艰难地打进来,他说他拨了近20次重拨键。我一点也不领他的情,像个录音机一样回放我的情况。
  他犹豫了一下说:“我不知道你带着孩子,这让我接受不了,就这样吧。”
  “好吧。”我没好气地扣下电话,却马上接起一个很奇怪的张某,在电话的那一端,他那么有把握地说:“你短婚我也短婚,你文我理,咱俩太合适了,我是学计算机的。”还没等我回话,他却又怪怪地问:“你属什么?”
  “属狗。”
  “啊呀,我是属鸡的。”半天没有声音,我猜他在掐指神算。
  果然,他遗憾地说:“鸡配蛇,狗随马,麻衣相术上说鸡狗不和,将来打起架来鸡飞狗跳,没有好日子过。鸡狗不到底呀,真是太可惜了,太可惜了!”
  我回味着“张仙”的话,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没有人想问问我到底要找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这种方式真的就是个错误,正如一批厨师打来的电话,他们的口气几乎是翻录出来的,先问:“你要不要厨师?”我就说我是征婚,又不是移民公司招出国劳务,然后他们就不屑地教训我:“你不就是要找个男人过日子吗?干嘛找高学历的?”
  我对打广告有些后悔啦。
  一个小时过去了,电话再响起时,又是L硕士:“我想了想,还是人比较重要,如果有时间,能不能见见面。”
  天哪,将近100个电话之后,我终于听到了天外来音,这是个比我小三岁的病毒学硕士。
  按照他的约定,那天晚上,在肯德基门口,我在等L硕士,好久不见人影,我想这是不是又是个骗局?那天等那个军医,我在寒风中站了半天他却在暗处偷窥半天,也许看我的身高相貌均不如他刚失恋的女友,他便溜之大吉,害得我感冒了好几天。没办法,我把自己放到明处还打上灯光,哪知暗处藏着人眼还是狼眼?
  “你是等人的吧?”高大壮实的L硕士突然从天而降。
  硕士的外貌不十分英俊,一看就不像刚下校园流水线的货色,年纪不大却一脸沧桑。一问才知道,果真是在国营企业拼死拼活几年后才又考研爬上岸的。他憨厚、实在,是女孩子人见人爱的那种类型。对着这个满脸沧桑的“男友”,我问:“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出来见你?”他摇摇头,我说正是你先说接受不了,然后再说见面,我才觉得你实实在在,这是人之常情,我有自知之明。话锋一转,我反问他:“那你为什么要见我?”
  “我想你敢这样打广告,一定是个不一般的人。”他很好奇地盯着我说。
  “怎么不一般?我不是美女,也不是富婆。是为出国吗?”我问得一针见血。
  “其实我根本不想出国,干嘛要出国?在国内就不能发展?我要想出国靠我自己的能力也能出去,我们系里每年都出去一批。我只想看看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口气和W博士惊人的一致。男人永远把自尊放在脸上,这是永恒的真理。
  “当然,我知道你们系里的都是出国的苗子,当年我的大学同学还专门托人找你们系的,就为了出国。”我想讨好他,就抬举他。
  “真是没必要。”他不买帐。
  “那你想了解什么?”我盯着他问。
  “讲讲你的情况。”
  在那么噪杂的环境里,我只把我的婚姻、我的公司、我的孩子、我的打算,以最简短的语言告诉他。我还绝对诚恳地说:“我是认真的,不仅仅为出国,我是征婚。”
  他瞪大了眼,看了我半天,然后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对我们的关系挺没有信心的,只想见见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愕然,下意识地摸摸脸。我没有雀斑,也不长粉刺,我脸上刻着什么吗?为什么离婚后,身边的未婚男士都躲之唯恐不及,恐怕与我有何瓜葛。我成了婚姻市场中的稀有动物,一旦我失去了婚姻,我就不再是个正常的女人。
  一时冷场,我一动不动,几乎被L硕士看成了蜡像。看着L硕士还想说什么的样子,我突然出了个主意,我说:“这样吧,既然我配不上你,看你这么优秀,我有个表妹是你的同行,个子又高又秀气,介绍你们认识,真是般配。”我像个商人,办起事来老想汤水不漏。
  L硕士没说什么,却给我“普及”了个“科学常识”,他说:“清华大学的学生,把人分成三种性别,分别是女人、男人、和女博士。”
  “女博士,你懂吗?”他又强调地问了一句。
  “我懂,就是我表妹那种女孩子。”我说。
  “我们系里这种师姐师妹就有不少,还有1米75那么高的,让你说配我也挺般配。可我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遇事总爱争个高低,用各种理由说服我,让我口服心服,她胜了,可她得到了什么?心眼那么小,就那么一点。”
  “所以你就觉得我挺奇特的。”我还想问他,是不是还想知道女博士之外的第四种性别是什么,是不是我?
  “我和你根本不可能,看你自己都挺没信心的,我也觉得有压力,一个月前我刚认识了一个女朋友,刚见了一次面,她就到系里把我打听得没有不知道我在谈恋爱的,我当场就和她分手了。有那么多人议论,我受不了。”他说得实在,露出东北人挺憨厚的本性。
  “唉!好吧。”我叹了口气,我想我就权且满足L硕士想了解社会,特别是我这种异类的欲望,我也许是他想研究的一种新型埃博拉病毒,从象牙塔走出来,毕竟还不是带着武器和阴谋来的。
  我们分手,他采了“病毒”样本,我继续去接我的征婚电话。
  4、别钓回狼来
  “哈哈哈,我想去加拿大……”话筒那边像有一屋子人鬼笑,然后就有个尖利的声音不怀好意地说。
  “你说说你是什么情况。”我小心地问。
  “不用问我什么情况,只要能出去,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那边嘻嘻一阵淫笑,然后就有个声音冲话筒吼:
  “你个卖国贼,让我出去我都不出去,谁出国谁是卖国贼……卖国贼……”我不等他说完就扣上电话。半分钟后,又响,一接还是骂骂咧咧,我后背直冒冷气。直折腾了半个小时,再接,却是一个苍老的声音,喉咙里发出哮喘症的蜂鸣声,听话筒里的声音至少有70岁了。
  我问:“你也来征婚的?”他很严肃地叹了口气,就郑重地告诫我:“姑娘,你怎么对自己这样不负责任呢?现在社会上骗子这么多,你这不是在引狼入室吗?有你这样征婚的吗?你可千万要小心。我是过来人,你还年轻着呢。”
  握着电话,我不知这位老大爷从哪里来的,但有这样的热心人,我还是心如潮涌,点头如捣蒜。
  这样的告诫不止一个了,一个年纪相仿的男士一开始就急急地问:“我觉得你是不是碰上什么不顺心的事了,非得以这种方式尽快解脱,逃离这个地方。”我说没有的事,我只不过想征婚。他真诚地告诉我:“我是已婚的,但从一个大哥哥的角度,我要提醒你,坏人都在暗处,而你把自己放在明处,可千万别把自己当诱饵钓回狼来。”
  唉,这种方式是不是本身就是个错误,我有些后怕。想一想,我接到某些令人恶心的性骚扰电话;再想一想,约我见面后却一句话不说扭头就走的“选美大使”……
  想用这种方式寻找爱情,我真是自讨苦吃。
  那部热线折腾了三个星期,我筛选了什么,我收获了什么。我撒的这张大网捞了一网与爱情毫无牵连的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世道难道只收获物质,不收获爱情?好了,到此为止。
  我扯下了电话线。
  5、博士要听一千零一夜童话
  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在我上班坐车的那个车站,远远的看见一个细细高高的身影,穿着鼓鼓囊囊的面包服,怀中的花毯子里包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那毯子的一角很不利落地将近垂到地上。“这人怎么走一步掉一块的?”我妈常说的一句话忽然蹦出脑子,我感到很好笑。走近了,我发现孩子带着眼屎,鼻涕快流到嘴里去了,再一看,天哪,这不是W博士吗?
  车来了,人群一哄而上,再转身,哪里还有那个人影,跑了?逃了?没脸见我?
  中午吃饭时,我把这件事当笑话讲给我妈听,我妈差点噎着,她声色俱厉地说:“看你吧,社会复杂着呢,你知道他是干什么的?”正说着,手机响了,一看号码,“W博士!”,他怎么又出现了,而且就这么巧?
  我妈说:“看,来解释了不是?不要听他的花言巧语。”
  但我还是接了,我想判断早晨奇遇是否此君。不料,一听我的疑问,W博士倒先质问起我来:“你上次也没说你是离婚的你有孩子呀。你为什么不说?”
  我成了骗子。
  “反正我就这个现状了,我也无法改变了。你回去考虑一下吧。”面对质问,我绝对平静,当时有那么多应征者供我筛选,我几乎要放弃他。
  晚上8点,正给女儿吃药,那个号码又来了,本不想接,可是要证实是否我看走了眼,我答应与他见面。
  第二天下午四点半,W博士如期而至,我没说话,却从头到脚盯了他个遍。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真是走了眼。眼前决不是那位“走一步掉一块”。这位博士虽不够玉树临风,但眼里透出校园书生的那种纯那种稳,他与前几天刚见过的L硕士真是“绝代双骄”:一样的个头,一样的年纪,一样是研究生。走了一个粗犷的“小鱼儿”,又来了一个儒雅的“花无缺”。
  我又想起陆幼青《死亡日记》中的话,他说他主持过几次招聘,大凡眼露精光的都是持假证的,凡是目光呆板的定是真正的硕士、博士。
  错不了了,有陆才子为证,眼前的这位是真正的博士无疑,我为我的多疑感到羞愧。
  我心里开始叫他无缺。
  我把“女生宿舍”的疑问说给他听,他哈哈一笑,说:“我只不过去了趟北京,没告诉你,怎么就成了女生宿舍?”然后他就一下子严肃起来。
  “苏姗,你为什么要离婚?”无缺博士学他的导师,开门见山,决不说一句废话。
  6、为一锅包子去结婚
  你是不是应该先听我讲为什么要结婚?
  九十年代初大学毕业的那帮素面朝天的女孩子,在今天的新新女孩们看来活该是老处女。她们奉爱情为至上,视金钱为粪土,不管丑与俊,人人把自己当玉女。不要说在校园内视风花雪月为伤风败俗,就是毕了业,也没有本事为自己找个护花使者,还得拜托别人介绍。
  那种校园里被男生一撞撒一地书,然后惊鸿一遇的事,真是千年不遇。
  因为当时没有那么些时装之苑之类的杂志,所以就没有淑女也没有荡妇,姑娘们一个模子扣出来,等待介绍人介绍出去,是真正的新媒妁时代。眼眶子低的,怕卖不出去似的早早把自己嫁掉,眼眶子高的都成了今天剩在街上的老姑娘,不信,你随便问一位,准是九十年代初毕业的。
  言归正传,刚认识我男朋友也就是我前夫的时候,我是光荣的人民教师,对女孩子而言,这是个十分好嫁掉的职业。可我的男友不仅大我五岁,身高刚刚突破“二等残废线”,而且还说话口吃。
  连介绍人自己都认为不够般配的时候,有一次,他带我去他家,在那个摆设简单空间拥挤的房间里,他父母正在一起包包子,这本是北方家庭很普通的一幕,我却看得津津有味:他妈把白菜帮子剁成的馅很小心地包进面皮里捏成好看的麦穗包子,他爸爸就搬了一摞笼屉放到炉子上,然后就把一捆干玉米皮一张张摆上去,再把包子装上,扣上盖子。老两口很默契娴熟地做了半个多小时,只为侍候这一锅白菜包子。我感到很不普通的是,他爸在区里当了多年的干部,德高望重。
  我的心情像那冒着热气的笼屉。长这么大,在我的家里,只要是我父母一起进了厨房,不出五分钟,必有一个被打出来。不是走出来,是跳出来的,如果用动画片一表现,就是被扔出来的。于是,这份心情就伴随着带着怨气的炒菜声,一直带到不说话的饭桌上。
  所以,乍一到老赵家饭桌上去吃那肉很少的白菜包子,我却品出了淡淡的爱意,我的爱幻想的脑子马上联想到我们两个,这种日子正是我想过的。我不需要地位,不需要金钱,我只需要两口子能一起像他父母那样晒萝卜咸菜,洗笔管鱼,我是个小家碧玉。
  后来,他带我去了海滨公园里那片鲜花簇拥的公寓楼里,那里有他父亲为他准备的新房,那是市级机关的宿舍小区,左邻右舍均是不敢忽视的吴区长焉常局长焉马庭长焉。我推开窗户,花香扑鼻,山上亭台楼阁,远处大海波光鳞鳞,真是桃源胜地。
  我脑子里所绘就的婚姻乐园,一下子就出现在眼前。闻闻花香,听听鸟叫,一切如梦如幻,我还有什么理由不作他的新娘?
  我非闭月羞花,又不懂装扮自己,而且还被某人列入岛城几大才女之列。我见识过其中几位,才女即丑女,一点不错,那时又不兴美女作家,所以我亦没有可冒充美女的机会。哪象现在的女孩,有曼秀蕾敦有“塑胸大使”有一尺多长的尖头皮鞋,还可以画个晒伤妆。可以哈韩可以哈日,人人是美女,人人是公主,可以目中无人,可以颐指气使,仍有痴心男孩俯在脚下狂呼“格格千岁千千岁。”
  于是,毫无自信的我,在别人诧异的目光里,23岁就把自己嫁掉了。
  当时气得我一干死党同学跑到我家兴师问罪:“你看好他什么了?”我说房子,他们像看怪物一样地望着我说:“苏姗,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俗气了?”我说,我要过太平的日子、平淡的生活,我胸无大志,老赵家能给我这些,我不嫁他嫁谁?他们扔下句“你一定会后悔的”,便逃离我家,再不登门。
  “那你怎么又离了?”无缺博士对我婆婆妈妈的诉说,有点不耐烦了。搞学术的天生只对结果感兴趣。
  “你急什么,还没说完。”我尚沉浸其中,怎能让他打断。
  7、半夜想见“情歌王子”
  那时我是个幸福的新娘,过了六个月我认为的神仙日子。虽说心地不够磊落,爱“包子”胜过爱老赵,但我还是给他起了昵称,叫他赵赵。
  每天中午午休时,我就约上单位的大姐,去附近的市场买菜。为了保证海鲜的鲜活,还捎带买个小塑料盆,向小贩要些海水,偷偷放在桌子底下让蛤蜊吐泥沙。下班后,我左手拎着菜,右手提着吐得干干净净的海鲜,再背上我的小皮包,像每个家庭主妇那样去挤公共汽车,回家后变出一桌子美味,让赵赵一口口把我的手艺吃下去。我沦为一个俗气的家庭妇女,但我愿意。
  赵赵是家里惟一的儿子,生活能力不强,上高中时,曾经创下做西红柿汤放黑酱油之类的笑话,被他的同学广为流传,他说他天生不该是属于家庭的人。
  所以,在那个并不算寒碜的家里,洗衣机、电饭锅一类东西他干脆没摸过也不会用,惟有要填个表、单位要搞个征文什么的,才见他颠颠地跑回来忙前忙后,让我帮他写东西。而我也以相夫为已任,给他做好,让他出名,不仅让他的征文在几千篇稿子里得全系统第一,我发的稿子还挂上他的尊名。
  那一段时间我创作颇丰,小说散文一篇接一篇。偏巧他的领导又是爱舞文弄墨的,他像发现了国宝一样发掘了赵赵这个“才子”。于是赵赵就很红,于是他就从储蓄所一路调去干信贷,赵赵喜气洋洋地回来报喜,他爸就“哗啦”泼他一头冷水:
  “可千万别露了馅,你能装多久?”
  赵赵就蛮有把握地一拍胸脯:“怕……什么,苏姗是我的……贴身……女秘书。”
  我站在旁边就随声附和:“是啊,相夫教子,夫荣妻贵,我愿意。”我在瞎自我陶醉,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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