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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做王老五-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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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不做王老五
  作者:米乐
  男主角:梁正宇
  女主角:宋丹雅
  内容简介:
  征婚启事:梁正宇,三十三岁……因为不想做王老五,
  在此征婚,有兴趣的未婚女性可以来电,非诚勿扰。
  咦?这不就跟某部电影的情节很像吗?她不急著嫁人,
  但看过姐姐被母亲的催婚手段荼毒后,她决定主动出击——
  一见面,她就对他的谦和温文、俊帅迷人有强烈的好感,
  不过像他条件这么好的男人居然还需要征婚?
  难不成他是……喔喔,幸好不是!且他似乎对她印象也不错,
  更赞成她婚后还要继续工作的想法,两人一聊就是三个小时,
  他甚至直接提出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可是他的“家人”……
  算了,那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真正在一起后她才发现,
  他虽然依旧温和,对她也很好,但总是她打电话找他,
  有时他甚至忙到连和她见面的时间都没有,
  再加上婚前突然出现一个喜欢他好多年的亲密学妹来搅局,
  让她不免怀疑答应求婚是一时冲动,更质疑自己对他的重要性,
  所以纵使喜帖都印了,她还是要说这个婚——她、不、结、了!
  正文
  楔子
  星期五晚上八点多,梁正宇自一家法式高级餐厅走出来,他走到一旁,点了根烟,平日他不常抽烟,但此刻却莫名想抽。
  前方走过一名穿着深色系OL套装的女子,不算高,约莫一百六十几公分,但身材比例好,玲珑有致。微卷的长发,整齐梳拢向后,清丽容颜上的表情有些剽悍,一种美丽的剽悍,完全吸引住他的目光。她的身后,一个潮男打扮的年轻男子毕恭毕敬的跟着,看起来像是主管跟助理,不过美女主管的表情看起来似乎像是在“生气”,两人走向出租车招呼站。
  “老大,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漏带文件。”
  “我看你准是活腻了,想要我宰了你!”
  “千万不要啊老大,我爹娘就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而已。”
  “朽木不可雕也,这么不成材,换一个算了。”
  “老大,你没有听人说过,朽木就算不可雕,至少可以拿去烧,总会有个用处的,所以,千万别宰了我,而且老大你真厉害,还是拿到合约了。”
  “少狗腿,快点上车,你准备回公司后,工作堆到天花板去。”
  “凹呜!”
  听到两人的对话,梁正宇忍不住噗笑出来,“老大”果然很剽悍啊,但美丽有个性,他看着他们所搭乘的出租车隐没在车阵里。
  田承翰走出餐厅,看见好友脸上有着笑意,好奇地问:“正宇,你在笑什么?还有,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梁正宇收回视线,但嘴角还有着笑意。
  “正宇,抱歉,我应该先跟你说明今晚聚餐的内容,其实是有次我跟思颖聊天,我说怕你一辈子做王老五,想帮你介绍女朋友,思颖就说由她来安排,说什么肥水不落外人田,所以她把她一票未婚的好姐妹们全找来,你不要想太多,就当作是来交朋友。”
  他是“肥水”?梁正宇哭笑不得。“我没关系,只是名媛千金不适合我。”
  今晚的聚餐有点像是相亲大会,男方除了他之外,还有承翰四个俱乐部的朋友,而女孩子们则是承翰未婚妻陆思颖的好友,跟陆思颖一样,都是家世背景不错的上流名媛千金,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觉得有些格格不入。
  他不像承翰出身豪门,他来自小康家庭,只是很幸运和承翰一起创业成功,赚了一点钱,刚刚听到那些名媛们对身上的衣服讲究,对手上提的包包讲究,连喝个红酒也很讲究,让随性惯了的他,不得不出来透透气。
  “你的意思是,没有一个中意的?”
  梁正宇淡笑,不适合就是不中意吗?那么也许是。
  “公司的女同事不行,这样会少了替我们工作赚钱的人;也不可以是客户,万一分手了,就少了一份订单。”田承翰自言自语地说着,忽地灵光一闪。“正宇,我看这样好了,来个现在流行的征婚启事,你看如何?”
  “征婚启事?”
  “也许可以趁这个机会找到你的女主角。”
  他的女主角?梁正宇不禁想起刚刚那个“老大”,多么的“生气”勃勃,就算是在晚上,依然亮眼美丽,他再次笑了。
  真想知道工作堆到天花板去是什么情景,呵呵。
  第1章(1)
  星期一上午。
  在奥森广告的营销企划部里,可没有什么星期一症候群,发懒放空想都别想,一早开始大家就绷紧神经工作,因为他们有个魔鬼上司。
  宋丹雅,二十八岁,是公司成立三十多年来最年轻的部门经理,面貌姣好,但她可不是靠外表来升官,据说当年还是菜鸟的她,每天都工作到晚上十点,假日也是,非常努力且自我要求严格,当上经理,实至名归。
  而此刻,站在开放式的部门办公室里,她将手上的一份企划案退还给本人。
  “采琦,你的这份企划内容完全不行,重作,明天下班前交给我。”
  “是,经理。”
  “还有,力仁,振盛食品那个案子现在如何?”
  “今天会和他们总经理见面。”
  “很好,有问题的话再跟我说。”
  “是的,经理。”
  宋丹雅说完,转身走回自己的办公室,突然她停下脚步,看了下一旁的助理。“阿翔,你跟我进来。”
  “是,老大。”
  感觉老大最近的心情似乎不太好,阿翔连忙起身跟上。
  他叫他的上司老大还算好的咧,还有人说她是穿着Prada的营销企划部恶魔,对部门员工“日也操、暝也操”,但到了领每季的业绩奖金时,大家又觉得在恶魔底下做事也不算太坏。
  “阿翔,婚纱公司的案子我说要交给你去做,你有什么想法了吗?”阿翔是她的助理,其实挺聪明的,就是懒得动脑,都进公司三年了,还一直是个小助理,她决定推他一把。
  “老大,你等等,我拿个东西给你看。”阿翔走出办公室,再进来时,手上拿着一张纸,然后放在她面前。“老大,你看这个。”
  宋丹雅看着A4纸上大大的“征婚启事”四个字。“这要做什么?”
  “我的想法是,我们来替婚纱公司做个‘征婚启事’的广告如何?这是我在网络上看到打印下来的,现在很流行网络征婚,所以我想以类似这个的征婚启事为噱头来打广告。”阿翔说出自己的想法。
  宋丹雅想了下。“噱头是十足,但广告效益恐怕不大,重想。”
  “是。”阿翔搔搔头要离开,忽地从口袋拿出一颗糖果。“老大,这个给你。”
  宋丹雅困惑地看着糖果。
  “老大,你最近好像心情不太好,人家说吃点甜的,情绪会变好。”顶头上司心情不好,苦的可是他这个助理,其实不只是他,其他人也这么觉得,还有人半开玩笑说老大更年期提早到了。
  “谢谢你的糖果。”
  “不客气。”阿翔憨笑,然后走出老大办公室。
  她心情不好有这么明显吗?宋丹雅打开糖果往嘴里塞。
  老实说,这阵子她的确有些闷闷不乐,和公事无关,是私事。
  上星期六,母亲又为姐姐安排了相亲,这几个月来姐姐几乎每个假日都被母亲逼着去相亲,依母亲的意思,是要在姐姐三十岁之前把她嫁出去,或许是因为她有个表姐三十好几了都还没嫁,让母亲跟着担心起自家女儿的将来。
  她知道姐姐无心相亲,忍不住替她说话,结果母亲却说,等姐姐嫁出去,接下来就是她,因为她也已经二十八岁了,意思是,以后她也得这样每个星期都和不同的男人见面吃饭?
  看着桌上自己的名片,职称是营销企划经理,这是她努力工作多年得来的,但在思想传统的家族亲戚及父母亲的观念里,女儿养大后,值得炫耀的不是她的工作是什么,职位是什么,而是她嫁了一个多么了不起的老公。
  其实她也不是不婚族,从没说过不结婚,但是被逼着做某件事,就像姐姐这样被逼着相亲结婚,不免让人感到心浮气躁。
  她瞄到阿翔刚刚放的那张征婚启事,将它拿起来仔细看。
  “梁正宇,三十三岁,有正当的职业,长相端正,无不良嗜好,因为不想做王老五,在此征婚,有兴趣的未婚女性可以来电,非诚勿扰。”
  “非诚勿扰?”宋丹雅轻笑了声,这和她看的某部电影类似。
  糖果的甜在口里化开来,焦躁情绪顿时少了几分。
  既然她不想日后被逼着去相亲,也许她该主动出击……
  一个月后。
  “你好,我叫梁正宇,今年三十三岁,三岁时和家人移民到美国,从哈佛大学研究所毕业后,和好友回到台湾工作,因为家人都在美国,因此我每年固定回美国两次和家人相聚……”
  假日中午,坐在餐厅里,两人互相交换名片后,梁正宇开始简单的自我介绍,而宋丹雅则是认真的看着面前说话的男人,晶亮的眼眸里有着讶异和困惑。
  她讨厌明明年纪不大却梳油头的男人,因为那样像个老头子,而他短发整齐,层次分明,给人一种舒爽自在的感觉;她讨厌男人将昂贵行头穿戴在身上,俗不可耐,而他穿着得体,浅蓝衬衫搭配深灰西装,简单不奢华,温雅有品味;她讨厌小白脸型的男人,因为那让人觉得不可靠,而他额角宽阔,鼻梁挺直,五官端正,让人产生莫名的好感与信赖。
  她听着他的自我介绍,她也讨厌男人说话轻浮没条理,而他谦和温文,低沉略带磁性的声音,加上浅浅的笑容,俊帅迷人,当场让她失神了好几秒。
  为什么他会需要征婚?
  当时拿到征婚启事的单子后,接下来便忙着工作,直到前几天她翻到这张单子,才E…mail给对方,约了今天见面。
  回神后的宋丹雅,脑海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知名科技公司的执行副总,长相不错,不喝酒但偶尔抽烟,家境背景虽称不上豪门,但也算中上,条件这么不错的男人,为什么会需要征婚?
  她猛然想起那句话——好男人不是已婚就是GAY。他既然大剌剌的公开征婚,那么就不可能已婚,那么他是后者喽?想要找个女人假结婚,好掩饰自己的真实性向?
  从大一开始打工到现在,算算她工作至今也快十年了,其间遇过不少同性恋的同事或客户,她一向尊重他人的爱情观,但若是他真的想要用假结婚来掩饰自己的性向,欺骗台湾未婚的女性同胞们,那么她就无法坐视不管。
  “宋小姐,以上是我的自我介绍,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问题想问我?”梁正宇很有绅士风度地说着。
  “梁先生,你是GAY吗?”
  宋丹雅说不上自己究竟在气什么,她莫名的想知道眼前这个条件很不错的男人到底是不是GAY,如果是的话……如果是的话……她发现这个可能性远比生气,更教人感到失落和失望。
  没料到美丽佳人的第一个问题会这么劲爆,梁正宇先是怔了下,然后不禁失笑了。
  不愧是“老大”,问题犀利又直接,呵。
  刚刚宋丹雅一走进餐厅,他一眼就认出她是一个多月前他所见到的那个“老大”,尽管当时只是惊鸿一瞥,却让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更教人惊喜的是,她是他今天征婚的对象!因此打从她坐下之后,他的目光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她。
  今天的她,不再是一身套装,而是穿着白色连身无袖洋装,外面套了件粉紫色的针织小外套,微卷的长发贴着双肩垂下,少了那晚所见的利落干练,多了分俏丽迷人,不变的是,神情依旧充满生气。
  他刚刚的笑,除了是笑她的问题就跟她的人一样,率直有个性,同时也是因为很高兴能再次见到她。
  看见她一脸认真地等着他的答案,他收起失笑,露出浅浅温和的微笑。
  “我不是。”
  “不是?”
  “真的不是。”他语气真诚坚定。
  宋丹雅虽然也不清楚自己干么要这么在意眼前的男人是不是GAY,但知道他不是,真的让她大大松了口气,刚刚莫名而起的生气也顿时消失了。
  然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刚刚她太冲动了。
  “很抱歉,我刚刚的问题失礼了。”她道歉。
  “没关系,其实也有不少人问过我这个问题。”
  “为什么你会想要刊登征婚启事?我的意思是,应该会有许多朋友想替你介绍女朋友才是。”因为他的条件真的很不错。
  “我的亲人都在美国,再加上我几乎每天都泡在公司的研发室,因此我在台湾的朋友其实不多,好友不想我变成王老五,所以帮我刊登了征婚启事。”这个征婚启事是好友田承翰提议的,他不置可否,抱持随缘的态度,但此刻,他真的很感谢承翰。
  “是吗?其实我能了解你所说的情况,工作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宋丹雅落落大方的笑着。一直忙工作,转眼间就到了适婚年龄,她不也是?
  “你是营销企划经理,平日工作应该很忙吧?”梁正宇手上拿着她刚刚给的名片,那是一家知名的美商广告公司。
  “嗯,是有点忙,不过我很喜欢我的工作,有挑战性也很有趣,有时一忙起来,整个部门真的像是战场呢。”提起自己的工作,宋丹雅美眸湛亮,神采飞扬。“我想将来就算结婚了,我也不会放弃我的工作。”
  若是母亲知道她的想法,她可能又要被念上一顿,因为母亲平日就经常叨念着她工作太忙,结婚后就别工作了,就算要工作,也不能做这么忙的工作……
  她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标准的家庭主妇,在母亲的观念里,男主外女主内,这样安定平顺的生活对女人是最好的,老实说她也没有觉得当个像母亲这样单纯的家庭主妇有什么不好,只是那并不适合她。她会结婚,但唯有这份工作,是她的兴趣,她不想放弃。
  她不知道眼前的男人对于她婚后想要继续工作有什么看法,他的家庭背景似乎和她家有些雷同,他父亲是大学教授,而他母亲也是家庭主妇,如果他想要的是个温柔的贤内助的话,那么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有可能也是最后一次。
  “我觉得女人有自己的工作很好,我们公司也有许多职业妇女,选择自己想要过的生活,每天过得快乐充实远比什么都重要。”梁正宇认同她的想法。
  他的话,让宋丹雅会心一笑,对他的好感又提升了不少。
  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对第一次见面的男人有着莫名的好感,甚至有着不可思议的想法,就算将来两人没有在一起,她也希望可以和他成为朋友。
  对彼此都有着说不出的好感,再加上关于工作的话题一聊开,两人一聊便是三个小时,聊到去掉了“梁先生”与“宋小姐”的称呼,相处的氛围自在悠闲,彷佛他们是一对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当两人走出餐厅,宋丹雅的手机响起,是母亲打来的。
  “妈,好,我知道,我晚点就回去了。”宋丹雅简单的回着,结束通话。
  “伯母要你早点回去?”
  “她以为我今天又到公司加班,我妈妈不太喜欢我太过热衷于工作。”她看了眼梁正宇,“抱歉,我并没有跟我的家人提起今天要和你见面的事,因为不是很确定的事,我就没有跟他们说了。”其实她是怕说了以后,妈妈会追问个不停。
  “没关系,我懂。”梁正宇看着她低头将手机放进皮包里,觉得她下一秒可能会向他说再见,因此他开口问道:“你有急着现在回家吗?”
  “还好。”现在还不到四点。
  “那么我们走走好吗?”
  宋丹雅笑笑点头,两人往前缓步走着。
  五月是台湾的梅雨季,之前连续下了好几天的绵绵细雨,幸好今天早上放晴,天气还不错,有着初夏的感觉,暖热适中。
  “我刚刚忘了提我在台湾的‘家人’。”梁正宇看到宋丹雅露出疑惑的表情,他笑道:“虽然我的家人都在美国,不过在台湾我有个‘小’家人,那就是达达,一只我养了五年的米格鲁。”
  “你、你有养狗?”宋丹雅表情僵了下,然后故作镇定。
  “多年前我的一个下属搬新家,新公寓不能养宠物,刚好我的公寓可以养,因此就认养了达达,假日我常带达达去骑脚踏车和跑步,牠是最佳的运动伙伴。”虽然不确定宋丹雅对自己的感觉,但梁正宇想让她多知道一点自己的事。“对了,你喜欢吗?”
  “嗯?喜欢什么?”宋丹雅有些心不在焉。
  “你喜欢户外运动吗?”
  “我是有运动的习惯,不过……”
  “不过什么?”
  “没事。”宋丹雅收了话。看得出来他常做户外运动,因为他不像一般上班族皮肤偏白,而是健康的小麦色,脸部的肌肉也没有松垮垮的。
  察觉到宋丹雅脸上的笑容不见了,梁正宇忍不住问道:“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说,我担误了你的时间,你还有其他的事?”
  宋丹雅看着他,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其实她不是有事,而是……
  “很抱歉,也许我不该担误你的时间,我只是很想多和你相处。”梁正宇很清楚自己对她的感觉,她的美丽、她的自信、她的神采奕奕,完全让他着迷。“如果可以,我很希望可以和你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你愿意吗?”
  第1章(2)
  对于他提出交往的要求,宋丹雅相当惊喜,也感到很开心,只是,她可以答应吗?
  若是刚刚他在餐厅里这么说,她一定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因为经过三个小时的聊天,他谈吐优雅,说话也很有见解和深度,她觉得自己对他的好感度可能早已经破表了。
  但是现在,她有些不知所措。
  他说他的爱犬是他在台湾的家人,但她从小就怕有毛的动物,不管小狗小猫甚至小兔子有多么可爱,只要有毛的,她都害怕,一点都不想要靠近,爸爸说可能因为她四岁的时候被邻居家养的小狗咬过,从此心里有阴影。
  再者,她平常是有运动的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会做一百个仰卧起坐来消耗热量,保持自己小腹平坦,但是她不爱户外运动,不喜欢去晒太阳,所谓一白遮三丑,她一点也不想晒黑,甚至平常还擦美白乳液保养呢。
  可是他说他最喜欢假日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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