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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武神的丑颜挚爱-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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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管,这东西就是来送菜的!”璇哥儿翘了翘小鼻子:“焚心兰是纯火属性的神草灵药,这天眼毒燕阴险无比,常年在地底生存,估计这次是察觉到了天地灵气波动太过才会翻出来看看情况,不过来的不是时候,你看它不是待着不动弹?其实不是它不想动弹,而是现在动不了,水属性又喜阴暗潮湿,还剧毒无比的家伙,怎么能跟朝阳生在暨阳之地的焚心兰站一块儿?这不是找别扭呢么!”
璇哥儿说,明枫秋就观察,还真是跟璇哥儿说的一模一样!
“等一会儿焚心兰开花的时候,热度一上来,天眼毒燕就得变成死眼喽!到时候正好给小鸡崽子吃眼睛,小猫儿发现小鸡崽子特别喜欢吃眼睛,以前吃东西的时候,它好像喜欢吃的是雀舌来着?自打出了家门,它就变了口味儿了。”璇哥儿拎起笼子,伸手进去摸了摸小鸡崽子的头,小鸡崽子如今对璇哥儿特别献媚,尤其是看到天眼毒燕之后!
原来这个笼子是没门儿的啊!
“那就好!”明枫秋听罢这才松了口气,要知道这地方他遇到的怪事怪物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都有心理阴影了啊!
不多时,温度渐渐升高,果然那天眼毒燕只叫了一声“呜哇!”声音很低沉,但是很怪异,就想是故意那样叫的压人心似的,三只眼睛也渐渐的泛蓝这是抗争火系元素的结果。
慢慢的,温度越升越高,到了明枫秋他们时常习惯了的七八十度的时候,天眼毒燕身上都冒起了水泡,水泡破了之后,流下来的竟然是淡黄色的毒液,一落到石头上,就腐蚀了一个小洞出来,吓了远处观望的明枫秋跟璇哥儿一跳!
这毒素真强!
但是随着温度的升高,天眼毒燕的毒液分泌越来越多,身体却缩水了一样小了不少,等最后分泌不出毒液来的时候,天眼毒燕已经缩水了三分之二,仅剩下一层皮包骨了。
而这个时候的焚心兰,全部花枝朝上,那紧闭的花骨朵儿,终于微微开启了一个小缝儿,一股浓郁的兰花香气冲天而起,映红了半边天色。
犹如美人缱绻抒怀,九朵焚心兰慢慢开放,最炙热的时候,明枫秋不得不将所有系别真劲都化为了火系,补充道防护气罩里,璇哥儿亦是将水系气罩紧紧的贴着明枫秋的火系气罩降温,现在可是关键时刻啊!
小鸡崽子早在明枫秋他们要加强护罩防御的时候,就跑出去了,现如今小鸡崽子就蹲在天眼毒燕身边,已经吃掉了天眼毒燕的三只眼睛,天眼毒燕死了之后,身体被高温直接焚成了灰灰。
吓的明枫秋更是不敢掉以轻心,万一没挺住,天眼毒燕的下场就是自己跟璇哥儿的!哦,加不加上小老虎倒是有待商榷,反正小鸡崽子火棘肯定是没问题的。
就在温度达到最高的时候,焚心兰花枝上的九朵花骨朵儿全部开放,一股悠然绵长的灵气冲天而起,带着浓郁的清雅兰花香味儿。
在花朵全开的瞬间,温度骤然下降到了平常的温度,璇哥儿即刻就冲了出去,速度之快让明枫秋都没来得及拦住他。
但是璇哥儿的速度很快,残影都没有,直接跳跃式的来到了生长焚心兰的珊瑚石上,伸手一抄,九朵盛开的兰花儿刚从枝头分离,正往下落的时候,就被璇哥儿接到了手里。
那兰花通红如血晶莹如玉,看着不似植物更像是精雕细琢的血玉雕花儿,花蕊九分,八个血红中间却是一点绿,端的是惊艳无比。
兰花被璇哥儿抄走,焚心兰的植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等明枫秋到璇哥儿身边的时候,焚心兰已是成了褐色。
“这怎么了?”
“枯萎了,花开即落,落地即死,焚心兰花朵儿虽然没有落地,但是焚心兰开了花儿,按时间算来,足够落地了,所以焚心兰枯萎了。”璇哥儿看了看手心里捧着的九朵晶莹剔透的焚心兰花儿,再看焚心兰植株,觉得一生一死之间,怎么会那么快呢。
“这就是那个焚心兰吧?挺好看的啊!”明枫秋一打岔,璇哥儿那悲春伤秋的情怀还没等怎么壮大呢,就立刻没了踪迹:“是啊,好看吧?东西也是好么。”
明枫秋笑了笑附和的点头。
刚才璇哥儿的气息突然就有些死气了,明枫秋虽然不明所以,但是到了他们这个阶段,心境上的历练比起实战更加重要,所以明枫秋转移了话题,就是想打乱璇哥儿的思维,让他不钻牛角尖儿。
天眼毒燕死了,尸骨无存,焚心兰植株最后化为乌有,只留下九朵精致的焚心兰在世间,证明有焚心兰这一种神草灵药。
四周的落尘石全都变成了灰蒙蒙的石灰,铺了一地,珊瑚石则变成了石头,一点儿没有了珊瑚石的原貌,乍一看就是一堆杂石。
“好像凉快了?”明枫秋对温度的敏感,介于他的火系真劲,如今七系真劲都转化成了火系以防万一。
“暨阳之地变化了,这里不再是暨阳之地了。”璇哥儿感受到一丝凉意一丝微风,若是暨阳之地没有改变,那么是不会有凉风吹进来的。
是不是都跟他们没有关系了,明枫秋带着璇哥儿和小鸡崽子还有小老虎出了绝壁幽谷,收拾了行囊,第二天他们就离开了这里,继续他们的深山老林探险,在他们走了不到半个月,又有些小动物陆陆续续出现在了小瀑布周边,与他们在的时候,截然不同。


321麋鹿城
秋老虎一过,天气渐渐的就冷了,秋霜下了两次之后,连晴天有阳光都热不起来。
入冬之前,明枫秋跟璇哥儿走出了大青山,他们是不是第一个横穿大青山脉的人不知道,但是他们是最后一个入城的。
这是一个城镇,一出大青山就看到了这座巍峨的堡垒,丈二高的城墙,进出的人流很多,明枫秋跟璇哥儿很不显眼,抱着个大猫提溜着包袱,跟很多旅人一样,排除进城,交了入城费十个铜板。
“好贵!”璇哥儿小声儿跟明枫秋嘀咕:“十个铜板购买五个肉馅的包子了。”
“饿了吗?”明枫秋同样小声儿跟璇哥儿咬耳朵,因为初来乍到,什么都不知道呢,明枫秋跟璇哥儿都很老实。
当然,两个人都是收敛了气息的,要不你俩武道高手突然到了别的地方,引起轰动什么的,还游什么历啊。
“没有,就是不知道这里是哪儿啊?”璇哥儿对陌生的地方有着本能的抗拒,不弄熟悉了总觉得不安全。
“我们去吃饭,顺便打听一下。”这时候可没报纸电视,消息最为灵通的地方,也就是茶楼酒肆了。
两个人不起眼儿,且一直低着头走路,就跟普通人一样,顺顺利利的跟着人流进了闹市区,酒楼茶肆林立,店铺百货都有。
明枫秋没找大酒楼,那地方都是雅间之类的,贵的要死还没什么可吃的,他带着璇哥儿找了一家中型酒楼,带住宿的那种,里面人挺多,很热闹,一看就生意兴隆。
进去之后找了一个靠角落的地方坐了,小二很热情,介绍了几个招牌菜,明枫秋点了一荤一素,璇哥儿什么也没说,这里人好多,感觉好吵闹。
等店小二去上菜了,明枫秋握了握桌子下璇哥儿的手:“不习惯?”这里人多嘈杂,璇哥儿看起来拘谨了不少。
“有点儿。”璇哥儿撅嘴,这地方陌生着呢,他不习惯也很正常啊!
“虽然有点儿吵闹,不过可以听到很多消息,你仔细听扣这些人之间的聊天。”明枫秋转移璇哥儿的注意力,教他怎么在市井里听消息。
其实这个方法很简单,只要注意听这里人聊天就可以,不过一般人听不远,明枫秋跟璇哥儿就能将这座酒楼包括这条街都纳入感知之中分析利弊。
不管是呼呼喝喝还是窃窃私语,他们只要想听,就能听得到说的是什么。
璇哥儿发现这样挺新鲜,以前他相处最多的都是些武者,高阶武者在侧的时候,为了尊重对方,一般是不会感知监视周围环境的,这是最基本的道德行为。
若是感知监控周围,两相一遇到,可不就跟挑衅一样的么,所以高阶武者们都很少随意扩散感知。
但是现在他可以通过感知知道很多新鲜事儿!
例如前方第三张桌子上的那四个人,他们说今天哪个戏院有新排出来上演的好戏,决定吃完饭走着去,就当消食儿了,顺便欣赏欣赏一下新戏;左前方的那桌就不一样了,是两个武者,后天之境六层内劲,一个金系一个土系,两个人应该是公门中人,带着腰牌呢。
璇哥儿是新奇,明枫秋可就成熟多了,他慢慢收拢了些消息,然后分析了一下,等店小二上了饭菜来,他已经收集的差不多了。
“这地方叫骄阳国,这里是边塞麋鹿城,他们管这山叫麋鹿山,山上盛产麋鹿,每年进贡的鹿肉都是这里出的,怪不得那几天咱们老是遇到鹿群呢。”明枫秋给璇哥儿夹了一筷子青菜:“吃了那么长时间的野菜,吃点儿家养的调调胃口。”
“骄阳国?是归哪个帝国的?”璇哥儿没听过骄阳国,但是很在意归哪个帝国,附属国若是金阳,那他们就郁闷了,折腾小半年了,金阳国还没出去呢。
“敬阳国。”明枫秋一说这名字,璇哥儿就小眉头一皱皱,敬阳国实在是印象太差。
“不过离着老远儿呢,要不是骄阳国特产皮毛和各种猎物,又靠着大山,偶尔有猛兽出没,敬阳国早收为已用了。”这个骄阳国与其说是一个王国,不如说是给敬阳国当护盾,替敬阳国抵挡这山里冲出来的猛兽凶兽的,因为骄阳国的土地呈长条状,正好跟一座屏风一样,隔开了大山跟敬阳国。
虽敬阳国跟骄阳国接壤的地方只有那么一点点,但是其余国家都是一点点的情况下,谁也不想让这个挡箭牌消失,故而骄阳国就这么畸形的在没有任何护国大师的情况下,延续了下来。
“这里有什么东西可以看看玩玩的吗?”璇哥儿对国际形势之类的不感兴趣,只对些好玩儿的可看的关心。
“也没什么好玩儿的,明天出去走走逛逛吧。”刚到这里,明枫秋也不知道有没有值得留下来住几日的东西。
住的时候明枫秋可就挑拣了,他用了一片金叶子,要了一间上房,附赠两桶洗澡水,以及一顿宵夜,三天期限。
许久不沾染人气儿了,明枫秋跟璇哥儿还好,小鸡崽子跟小老虎都恹恹的,估计是被吵闹的烦了。
晚上躺在床上,璇哥儿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最后干脆扒上明枫秋的胸膛:“枫秋,睡不着!”
“怎么了?不困么?”这个点儿,璇哥儿平时早睡了,怎么会睡不着?这人一睡可跟小猪儿似的,特别沉。
“抱着睡,抱着睡!”使劲儿往明枫秋的怀里钻,在山里抱着睡习惯了,突然没有明枫秋,自己抱着被子睡不着!
小鸡崽子跟小老虎也往明枫秋怀里钻……
于是变成了明枫秋垫底儿,璇哥儿在明枫秋上面,小老虎在璇哥儿上面,小鸡崽子在小老虎背上,最后明枫秋一搂,手正好盖在小鸡崽子身上……
这回舒服了,睡着了……
第二日起来,吃过早饭就上街了。
明枫秋跟璇哥儿买了一顶帷帽带上,抱着一只大白猫也不起眼儿,小鸡崽子就立在璇哥儿肩膀上。
麋鹿城盛产麋鹿,买卖最多的也是跟麋鹿有关的东西,从鹿角鹿皮到鹿肉,鹿角胶鹿心血比比皆是,且都是中上品,璇哥儿看的特别仔细,还买了一对儿鹿角雕刻,甚至有人跟明枫秋推销鹿鞭……
明枫秋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心情了!
这每天抱着都消不去的火儿,再吃点儿这玩意儿,这是要让他喷鼻血的节奏么??
鹿肉干买了不少,因为小老虎貌似喜欢,它在卖鹿肉干的摊位前,吃了两大块儿,吃的璇哥儿都不好意思不买了。
“您的这只大猫可真神骏,一看就是好品貌!”卖鹿肉干的小摊贩看小老虎蹲着吃的凶猛劲头,就觉得这大白猫可真够猛的,这肯定是抓老鼠的好手啊!
“还行还行。”被误会是大白猫不是一回两回的了,璇哥儿都习惯了,明枫秋也习惯了,就连小老虎自己都习惯了,只有小鸡崽子看了看小老虎,觉得真可怜……
老虎变成猫什么的,简直不能更残忍了!
自己这凤凰血脉都成了小鸡崽子了……
“您这猫是公猫吗?”小贩给装好了肉干递给璇哥儿。
“是呀!”璇哥儿接了过来付了钱,准备要走。
“请问您家猫配种吗?”小贩看客人要走,就很捉急的问了这么一句出来。
璇哥儿:“……!”
明枫秋:“……!”
小鸡崽子:“……!”
小老虎嘴里还叼着一块肉干:“……!”
“嗷呜……呜呜……!”小老虎飞速的咽下了嘴里的鹿肉干,张嘴就要让这个小贩知道知道自己是什么神物!
明枫秋眼疾手快的捏住了小老虎的嘴巴,眼神示意小老虎:拜托,这大庭广众的,我们带着一只老虎崽子逛街,会引起骚乱的啊亲!
“那个,我们只是路过,路过,过几日就走了,恐怕待不到开春儿。”璇哥儿尴尬的跟小贩道别。
明枫秋快速的带着人找了一个偏僻的巷子钻了进去,笑的肚肠子都疼了有木有啊!
小鸡崽子都打扑腾了!
小老虎委委屈屈的看着璇哥儿,被误会成猫也就罢了,还要配种什么的,太伤自尊了!
“你要是不想再有这种事情发生,那就快快长大么。”璇哥儿没明枫秋那么无良,他很是安慰了小老虎一番。
小鸡崽子跟明枫秋这两个无良的一个战线,璇哥儿跟小老虎一伙了,再次逛街的时候,璇哥儿就将小鸡崽子放到了明枫秋的肩头站立,正好还能给自己减少负担,虽然小鸡崽子也没多重。
这里因为靠近大山,所以山货也不少,不过明枫秋跟璇哥儿在明家庄长大,那里也同样是靠近大山的,所以这山货他们是不感兴趣,璇哥儿只对某些特别的药草感兴趣而已。
正走着,璇哥儿却眼尖儿的看到了好东西,拉着明枫秋就过去了。
是一个摆在角落里的草药摊儿,一个老么么和一个小哥儿在守着摊子卖草药,草药打理的很干净,没有杂草掺合其中,一看就是用了十二分心思的东西。
草药都是普通货,价格也不贵,还有几堆东西没有标价,貌似是杂草之类的垃圾,不过璇哥儿看上的东西,还真就在这堆杂草里。


322买药材买马
“这个怎么卖?”璇哥儿一指那堆杂草,让摆摊的一老一少都傻眼了,这堆杂草是垃圾啊!
“噗!”过路的买卖东西的人都是一傻眼,甚至一个路过的小哥儿笑出了声:“这位小哥哥,这是杂草,是要丢掉的。”
“啊?”璇哥儿脸红的,但是他要的东西就在里面啊!所以不能放弃,可也不能没个理由买杂草吧?
“我们是想给我们拉车的马买点儿新鲜的草料回去改改口味儿,那马太挑剔了,不怎么进食儿。”明枫秋一看璇哥儿卡带了,自己赶紧站出来说了一个理由,但愿这个理由能过得去。
“哦哦,怪不得的呢,这路途没有马拉车,可是个要命的事儿呢。”众人一听是这么个原因,倒是都理解了。
“对,喂马的。”璇哥儿咽了口口水,感觉心碰碰的跳个不停,他还是头一次当着众人的面说谎啊!!!
“若是喂马的话,这些送你们了,反正是要丢掉的,不如就麻烦你们丢进马棚里好了。”老么么朴实的笑容缓解了璇哥儿的紧张,那些杂草他也是无用的,不如直接送人好了,省得自己清理了,他的小孙儿也没多大,可没有多少力气的。
白要人家的东西?
璇哥儿做不出来,他小时候是迫不得已乞讨,大了懂事了,知道不能白要别人的东西,更不可欺负弱小,在他的眼里,哪怕是人家不要的,可是里面有他要的,那就是白要人家的东西了,而且这俩一老一少的组合,也够得上弱小的级别了,璇哥儿是不会要的!
明枫秋看出璇哥儿的纠结,眼睛一转,伸手拿了两捆看起来不错的药材,开口对璇哥儿道:“正好,你不是说要买些药材的么?咱们就买这里的吧。顺便将青草也一起带回去,两全其美。”
“对对!还有这个也要了!”璇哥儿眼睛一亮,甚至又拿了一捆药材放到一起,那模样儿竟然是要包圆儿了的意思。
“啊?”老么么一愣,这么多药材都要?
“我们是走南闯北的人,备些药材贩卖到怎地去也是常有的事情,老人家不必吃惊。”明枫秋笑的很随和的解释。
“哦哦,两位老板,这些都要吗?”老么么有些不确定的再一次确认,要知道这些药材可都是晒干了打成捆的,可是不少分量的啊!
“都要了,哦,我们有马车,一会儿就来取,这些一共多少钱?我们先付钱,东西先放您这儿帮忙看一会儿,马上就回来取。”明枫秋将璇哥儿拉扯到身后去,自己跟老么么议价之后,付了银钱,付钱之前,明枫秋暗地里将银子看了看,发现没有任何金阳国的标志这才付钱给老么么。
“老身就跟小孙儿在这里不动,老板尽管放心。”老么么拉着小孙儿,笑容都要咧到后脑勺儿了。
这笔银子别看在明枫秋的眼里不多,但是足够让老么么的家里吃上几顿肉,给他小孙儿扯一块花布做新衣服了。
明枫秋牵着璇哥儿的手往马市赶,璇哥儿不明所以偷偷的问明枫秋:“怎么?不是回去客栈的吗?”
“小猫儿你忘了?我们哪里有马车?要想去拉药材,就得先买马车,买了马车还需要有马拉车啊!!”
璇哥儿眨巴了一下大眼睛,吐了吐舌头,他给忘记了还有这一茬儿了。
看着这样的璇哥儿,明枫秋摇头笑了笑:“还真是初出茅庐的小孩子,外面哪里是好混的啊!游历游历,游荡的经历啊!”
“不懂就学么,小猫儿经历过了自然会记得。”璇哥儿还有理由跟明枫秋反驳了一句。
“你呀!”明枫秋捏了捏璇哥儿翘起来的小鼻子:“瞧把你得意的。”璇哥儿瞪了明枫秋一眼,被捏着自己说话瓮声瓮气:“小猫儿才没有!”
麋鹿城的马市不大不小,可能是因为这里经常有运输需要,所以这么一个小地方竟然还有一个特别划出来建立的大牲口交易场地。
明枫秋跟璇哥儿就是俩马痴,别误会,不是痴迷的意思,而是白痴的意思,因为他们俩都不会相马!
两个人穿的不出彩儿,所以马贩子们都以为他们俩是个乡巴佬儿,不会有什么大生意,故而对他们俩也不冷不热,招待的时候,只是例行公事,这地方做生意的主要对象,就是那些大宗买卖运输的人,而不是明枫秋跟璇哥儿这样的零散客人。
虽然明枫秋跟璇哥儿不会相马,但是在敬阳国的时候,他们俩也没少骑马,尤其是进猎场的时候,那些马的长相不说全记得,可是大致的特征还是清楚的,于是外行充做内行,两个人从一进门开始,第一家贩卖马匹的那里相看。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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