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赖你,怎样?!-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常夕汐——“都是你害的!傍我滚出去!”
说完便用力一推,让毫无防备的她跌倒在地上,压上了那一地的饭粒——“纪衍泽,你做什么……”
他的饭!他等一下还要捡起来丢入口中的饭……这下子真的全完了!
他一把拽起她,想再一次确定地上的那几块牛腩还有没有救,结果反而因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两人仆入纪衍泽后方的沙发,交叠成一团——真他奶奶的,背透了!
“滚!咦……?”火山忘了爆发,只因胡乱伸手欲推开身上的重量时,猛然发现双手抵住的是二团馒头似的柔软。咦?有料吔!
“啊!色狼!”一记锅贴轰上他左脸,成功的分开两人不雅的姿势。
双手环胸,她退了五大步远,直抵着大门口,晶莹的泪花点得红眼眶益形楚楚可怜,莫名的令暴戾的纪衍泽顿住了原本下意识打算加倍回报的重拳。
“你哭爸啊!痛的人是我吔!”他气吼吼的大叫。
“你——你乱摸人,大色狼!大坏蛋!臭鸡蛋!”
“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二颗小笼包!澳天我买一笼来抓都比抓你的还过瘾,叫什么叫!”他真是不明白自己的拳头怎么迟迟不肯招呼到她身上。
“我再也不要理你了!我要和你绝交!”眼泪终于滴落成串,苍白的脸色也因激动而胀红。
转身欲走,不料门才打开一条缝,却教身后的巨力一顶,“砰”的一声,结实的铁门又回复初时紧闭的模样。两只出不了拳的手,只能恶狠狠的箝住她细弱的纤肩。
但,箝住了以后咧?是回报以一千元免找(两巴掌),还是将她面孔打出一个窟窿?向来只动手不动脑的人又陷入了空前的困境中真他妈的!他为什么要想那么多?
“你要做什么?不可以再碰我!”他眼中的戾气令他骇然,她只能无助的搂紧自己的胸,无暇再顾全其他。
“我偏要碰!你打我一巴掌,没有人能白打我,看在你对我不错的份上,我客气的回以一巴掌就行了。”这种回报已是他最委屈的让步了,不然她至少要断二根肋骨。
她脸色雪白。
“你要打我?”
“你也打我啊!”他回道。
“可是你碰我的——”她气叫。
“我宁愿去碰肉包子还比较大颗,又可以吃。”他不屑的撇撇嘴。
“但你仍是欠我一次呀!”
“不然我给你摸回来嘛!罗嗦!”啧!小眼睛小肚脐,计较那些有的没有的做什么。
见他胸膛高挺,“大方”的等她摸,她端差没气煞!这个坏小孩,简直简直是。气死人!
“我不摸!”
“那你就别老念着我欠你什么,乖乖的让我打一下,两不相欠。”女人怎么那么麻烦啊!
她闭上眼睛,不在理他,要打就打,这辈子再也不要理他了!居然动手打女孩子。
好啦,她总算不再罗嗦了,纪衍泽“好心”的伸出左掌,因为用它打人比较不疼;虽然不满自己的心软,但大家朋友一场,打痛了她实在不好。
“我要打了哦。”他宣告。
她紧闭的眼睛不住的颤动。
“真的要打了哦。”他盯着她颊边残留的泪珠,再看向她咬成死白色的小嘴。她很怕吗?
结果,他的一掌便定在半空中,怎么也挥不下,只死盯着她将下唇愈咬愈紧,愈咬愈用力,然后血丝冒出齿唇交合处,渐渐聚成唯一殷红色调,在青惨惨的唇畔形成诡异的诱惑……
然后,也不知怎么的,他觉得那滴血很碍眼,觉得那唇色青得不像话,觉得那雪白的牙齿太过可恶,竟敢咬破下唇。他决定要改变这个情况,不让牙齿在去欺负嘴唇,那么,该怎么做呢?高举在半空的左手不知何时栖息在她肩膀上方的门板,右手仍是抓着她的肩,此时最有空的,只剩他的嘴了。
蓦地,他将唇凑了上去,吸去了那一滴血液,以舌头顶开她的齿,不让齿再去凌虐唇。
她因太过惊讶而分开了唇齿,却让他的舌头不小心顶入她口中,与她的舌缠成一气。
结结实实,他们有了初次深吻的行为。
如遭电殛,他们同时分开,惊愕的望入对方不置信的眼中。
那时……初吻呀!并且吻得那样深,超越了他们所能领会的纯情尺度!
她的唇上有血;他的唇上有她的血。
她不置信的捂住唇,双腿再也没有支撑的力气,跌坐在地上,泪水奔流了起来。他他怎么可以……
他下意识的以唇舔去唇上的血迹,看着她哭,不知所措,只知道从此之后,一切全不同了。虽然仍震惊于刚才的行为,但她的哭泣让他有些心慌。
“你你不要哭啦!又没什么!”他已尽了毕生最大的诚意去安慰人。
她仍是低声啜泣。
他蹲下来,抓下了头发。
“别哭了,我家的面纸用光了,你没有东西擦眼泪鼻涕哦。”
“我讨厌你,讨厌死你了!”哪里还顾得眼前的坏小子凶狠无比,双手成拳,将他的胸膛当沙包打。
“喂喂!我会还手哦!”他抓住她双手低吼。
“你还手呀!你偷了我的初吻,我恨死你!”她竟然让一个小孩子偷去初吻……怎么可以这样?!太过份!
纪衍泽叫道:“那只是意外,不算啦!忘掉不就好了?”
“你——”她又挣扎着要打人。
他用力搂紧她,让她动弹不得;看她那么伤心,他不自觉的吐出从未说出口的字眼——“对不起啦!”
然后,失去初吻的小少女,便在掠夺者的怀中,哭着哀悼她莫名其妙失去的初吻。
再然后,因为这不是个愉快的经验,他们两人宁愿粉色太平,维持以往的友谊,当作这档子事从未发生。
然而,曾发生过的事,必然会留下痕迹,没有法子再回到最初。何况,他们会长大,无性别时期终究竟会从流光中褪去。友谊在异性间,便成了一项考验。
没有人能躲过时间的魔法。
他们会长大。
在常夕汐的恶补下,原本打算国中毕业就出来混的纪衍泽,好死不死的居然考中了高雄一所私立五专。这位仁兄国中蹲三年,成积年年满江红,编编义务教育之下,少有留级事件,倒是训导处成了他的私人渡假中心。人家是来上课,他则是在校时间有一半在训导处喝茶,另一半则切割成上课与跷课,再兼一项打架滋事;这种情况下要说他能学到什么知识才叫见鬼了。
只能说他考运好,五专联招试题全是选择题。常夕汐的恶补,自己的瞎猜,有空时再来几招“左右观察法”、“直接代入法”,在自己都准备混帮派拜码头的时候,成积单上宣告他吊上了车尾,该准备当五专生去也。害他下巴掉到地上好几天捡不起来,更别说师长与狐朋狗党们的蠢相了。
他百分之百不是读书的料。国中上了三年,学到的东西大概只有英文二十六个字母,以及几首死人骨头诗与古文罢了。但常夕汐怎么说都非要他升学不可,否则他就要去混帮派了。
他或许早熟,但因为生长的环境令他愤世嫉俗,血气方刚的年纪让他对是非无认知,一迳的崇尚“力”与“强”,只想埋头走不归路,以拳头去拼出前途。
她根本劝服不了他,尤其他的朋友太杂,只能以升学的手段令他止住混黑道的念头。也许五年后他毕业时价值观与人生观会有所改变。
何况她忧心的是自己报考的是北部的大学,四年下来,他在没人看管的情况下,会变成什么样她实在不敢想。但她绝对不想去面对一个角头,一个社会败类,一如所有人所预言的那般。
“夕汐,你去哪里?”常母严厉的口吻唤住了正要出门的女儿。
“我——找同学。”她心虚的低下头。
一年前,父母终于得知多年来她与人人头痛的不良少年有所交集,差点引发一场大审判,害她跪在祖宗牌位前一夜,外加允诺每次段考必须考第一名,才被赦免。但那次后,父母管得非常严,不许她再去理纪衍泽。但这一点她做不到,仍是偷偷的去,父母不是不知道的,但看在她次次拿第一的份上,只要她不常去,便算了。
不过脸色仍是非常不好。
“东西全打理好了吗?别忘了下星期你就要去台北了。”常母问着。
“都好了。”她小声应着。
她考上了T大,令常氏夫妻脸上大大增光;又因为要隔开乖巧女儿与那名不良少年,所以他们夫妻以女儿早半个月上台北可以玩几天为理由,早早打发她上路;到那边有姑妈盯着,不怕出什么岔子。
因为女儿快上台北了,所以常母没有管得太过严厉,只道:“早去早回。当了T大的学生就得与高级的人来往,别落了话柄让人家说你是混太妹的。你知道,这个社会是现实的,与那种不良少年在一起,别人不会把你看得太高级……”
又是一连串叼念不休。
半个小时后,她终于可以出门去也。
吁了口气,往楼下走去。这个时间他可能不在吧?但因为再过不久她就要上台北了,她必须把握仅剩的时间与他谈一些话。
这么多年了,纠正他、督促他,几乎已成了她生活的重心之一。她大可不必如此鸡婆的,但她放不了手。如果连她也放手了,这世界对他而言便仅有黑暗与堕落了。
她并没有什么慈悲为怀的心肠,也不以拯救迷途羔羊为己任,她只是见不得有人无助的坐在地上,任鲜血奔流,无人闻问。
事情一旦开了头,便终止不了。太多太多人因心血来潮而助人施恩,腻了厌了,便不留恋的放手扬长而去。与其这样,不如从未做过。
而这个顽劣的男生,由不良儿童长成不良国中生,如今也即将步入不良五专生的范围。
忧心的是她无法再陪他了,但也幸而他长大了,不再是无助的小孩,肚子饿了自会去找饭吃,只求他能以工作赚取食物,而非以不正当手段得来。
成长,是好事抑或坏事呢?一个人自主性愈强,不管思想偏激或正直,便再也无法由外力来扭转。所以她的忧虑不曾减少过一分。
“喂!”变声期独有的鸭子叫由一楼传来。
她立定二楼楼梯间与一楼的纪衍泽相对。
“又去打架?”她皱眉轻问。
他撕破的白上衣吊在肩上,身上只剩一件汗衫,牛仔裤的下缘沾满尘土。
“是他们自己讨打。”他拉了拉前胸的领口。“热死了,有没有凉的?”
她踱下来。“走,我请你吃冰。”
步下最后一阶,必须抬高头才能看到他的面孔。她的身高在一六二之后已难再有长进,但他不同,这个打架过动儿如今已有一七八的身长,一身铁铸似的筋骨让他“横”相摄人,生人自动回避在五百公里以外,就怕踏入煞星的地雷区。就如她的父母也只敢对她施压,打死也不敢登门斥责他休想再沾上自家乖女儿。
他的长相中等,就是凶气太重。头发过长,每次都是剪了个平头之后,一年以上不再动手整理。衣衫永远不整,叼着烟时更是吊儿当得令人刺目。最最受不了的是他也像其他不良少年那样,穿着大花大紫的衬衫、招摇的AB裤横行了一、二年。
后来她才开始着手帮他买衣服,幸好他也不挑,嫌她鸡婆之外,倒也没反对。
他一手搭上她肩,不正经的问:“那些太妹说我这样很有男人味,你说呢?”
“不要勾肩搭背的,难看。”她拉下他的手。为了怕他故意唱反调,索性勾住他手臂,不让他搞怪。
“今天为什么打架?”
“毕业了嘛,一架泯恩仇。”他很江湖气的说着。讲到打架的光荣战事,可就不是吹牛的了,但这女人太不会欣赏真正英雄的行为,老是骂得人快要臭头。
“那以后不会再打了吧?”
“谁知道!”事实上比登天还难。
两人买了二盒蜜豆冰,一同散步到公园内的草皮上落坐,在树荫下吃将起来。
“喂,我可是先说好哦,大学四年你别给老子偷野男人,别以为没有我在一边盯,就可以偷吃。”基本上,六年来他始终深信常夕汐是他马子,只不过她害羞得半死,硬是不肯承认罢了。反正大家心照不宣啦,也就不必对天下人宣告了。
“衍泽,你说话别那么粗鲁。还有,不要老是喂来喂去的,你要叫我姐姐。”她压根不当他的疯话一回事。这小子有时就是会这么颠颠倒倒的,忘了她大了他三岁的事实;以后他长大必然会对自己幼时的行为感到羞愧的。
“姐姐?”他做出恶心的表情。
她愉悦的拍拍他的头。“乖。”
她以为她在拍小狈啊?不善的斜瞄她好几眼。
不过她的情绪已融入离愁的思维中,对着天空吁口气,并不注意纪衍泽不平的表情。
“下星期三我就要上台北了,要分开了呢。”
“所以我叫你不要给我乱来啊!”心情蓦地一烦,将冰往地上一搁,爬坐在她面前,半跪着身,高高在上的俯视她。
“说什么!我担心的是你南下后,不小心又与坏学生混上了。你真的真的不许混帮派哦。”
OK,他混角头总可以吧?哎,那不是重点啦!他双手强势的搭住她双肩——“别管那么多,我跟你说,今天有一个女生说要与我上床,做一个毕业的纪念。”
上——上床?!百分之百不清纯的字眼似乎不该是两人谈话的主题……她愣且羞的不知该如何回应青春期中小男生这种羞于启齿的话题。毕竟她也不过是个未足十九岁的少女啊。
他将她的沉默当成吃醋,忙道:“我没有同意啦,拜托,要胸没胸,要腰也只有水桶,屁股倒是好大一个……”
“又说粗话,你可不可以斯文一点?”她皱眉,一时忘却尴尬的感觉。
“哎呀,反正老子不爽与她上床啦。我的意思是说,我们暂时要分开了,总要留下一点纪念,我们找一天来上床吧。”
此位仁兄的口气犹如在说改天一同吃饭那般轻易。
“纪衍泽,你在胡说什么!”喉间似乎哽住了一枚生鸡蛋,教她挤出来的声音根本不成句。
“喂,我好心要把处男身送给你吔,不然下次再见面你大概会哭死,因为那时我不保证你是我的第一个。”要不是知道她爱他爱得要死,他哪需憋到国中毕业依然是童子鸡一只?
为她着想,她却一点也不感动,真无情。
意思是,上了五专之后他准备乱来了?她急切道:“你还未成年,打架滋事已经很不对了,怎么可以……可以再去当采花大淫虫!”
“什么淫虫!以前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们班上的阿狗搞大了一名女生的肚子?这种事谁规定成年才能做?成年做了叫正常,我们做了叫淫虫,什么玩意呀!”这女人一天不说教会死呀!
“你别管别人怎么说、怎么做,反正你自己要控制,不要学别人乱来,不然——不然我会生气,然后一辈子不理你了!”
他抗议:“你什么都不让我做,那以后我们结婚了,两人都不会做,那不是逊毙了吗?而且当童子鸡很没面子吔!”
结——婚?
“什么结婚?”他在说什么?
纪衍泽鼻尖抵近她的,危险道:“当然是我们结婚!你纠缠了我这么多年,我也为了你不与别人打啵、不上床,别告诉我你只是在玩我,不然我当场K死你!”对呀,要不是这女人天天在他身边念一些仁义道德、洁身自爱的鬼话,烦得他兴致全无,今天十六岁的他早与那些小太妹们不知滚在床上几次了,不是“千人斩”也会是“百人斩”。
被他的鼻息吹拂得心慌意乱,更为他的认定感到心惊。他与她之间,从来就不是这么算的。小时候他会这么想,可归因于年幼无知,但他现在十六岁了,再过不久即将步入成年人的领域,若仍是根深蒂固的这么想,就不妙了……
“衍泽,我们——并不算在谈恋爱,我——只是以姐弟的方式去待你,我——”
“我们都打啵过了,你敢赖?!”
他怎么敢提那一次的“意外”!
“那个并不算——啊!”
抗议声来不及说完,即已被强硬的唇瓣堵住。
纪衍泽怒气高张的欺吻住常夕汐的唇;她想赖掉陈年老帐没关系,反正他随时方便新添上一笔来纠缠不清,让铁证历历到跳进太平洋也洗不去。
嗯……滋味不错。报复的心思倏转,专心一意的品尝起她的芳甜。无视她的挣扎,他双臂早已箍住她上身,让她插翅也难飞,好让自己能够品味与比较三年前的不同。
舌头试探探入她的唇内,趁她想开口的瞬间滑入。
麻麻的,酥酥的,三年前无法领略的波动,此刻潮涌而上……轻飘飘的,甜甜的,湿湿的——咦?湿湿的?
他分开密合的唇寸许,瞧见了她泪眼迷蒙中有着恼的怒瞪,抖颤的躯体展现着控诉。
珠泪一滴一滴的,流淌入他汗衫内、胸口处,一瞬间令他震动不已,猛然抱她入怀,无视她再度挣扎,大声宣告:“别哭,我会娶你!”
第四章
虽然考上五专,可不代表他想去读。只不过那个鸡婆女人一定会念得他烦闷火大,到最后他凶归凶,还不是乖乖去课。
但那并不是纪衍泽愿意来这所学店混五年的主因。主因呢,其实也与常夕汐脱不了关系。那女人考中了T大,将来是大学生,总不能嫁一个只有国中毕业的丈夫吧?他是不在意啦,不过那女人的家人好像都挺势利眼的,以后回娘家不就会被嘲笑了吗?为了这一点,他才决定去混个五年。真是可恨!他倒宁愿拳头一扬,将敢笑她的人揍挂在一边晾着。拳头真的比较方便。
随着秋天的到来,他当然也就南下就学了。与常夕汐混了五六年,习惯了有个人关心叼念、提供吃的用的,一时间又恢复孑然一身,真是挺不习惯的事。
他的父亲目前在牢中吃免费饭,他的老妈与一名赌场的保镖过得正快活,早已没人管他的死活。所以他向来回为自己打算——拿着房地契,押着老妈一同去脱手,卖了百来万好当他的学费,也就不去打扰她的风流快活了。
一百五十万实在不是什么大数目,要他用来花五年,简直是天方夜谭,倒是可以在一天之内挥霍一空。于是他将钱汇入常夕汐的帐户中,让她来控制他的用度,用五年就不怕了。
读五专挺不错的,课可以跷,妞可以泡,架可以打,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