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渺进化-第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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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金国 第六十章。 独孤山匪
(更新时间:2006…11…11 9:33:00 本章字数:2805)
夜晚的空气如水波般震荡,呈圆球形状朝周围扩散,速度应该是音速,比我慢。飞低的时候,震荡到地面的空气能吹开草丛,趟走小石头,甚至折断树苗!
我徜徉在自由的空气中,时常急停片刻,欣赏一下被刮掉的瓦片,尤其喜欢听到睡梦中被惊醒的民声。
他们在抱怨刮邪风,可他们不知道,我为他们趟出了一条隐约连通十几个村子的道路。
来到定陶县上空,轻松找到县衙,我掰断一个树枝插上告示,抖手打灭一个护卫的灯笼,随后上升二百米左右,听得下面一阵骚乱,眼见他们得到了告示,立即撕开空气进入音障,直奔独孤山。
告示:
秉上界恩德,告下县恶官:
铜钱二百贯,换回孽子人等。
曹州满山跑于独孤山脚独孤村起票。
和真正的土匪告示自然不同,我们没地方装那些粮草和牲畜,只要钱财就行。这就是出兵剿匪的军费,我可不喜欢白干一场。
独孤山,方圆并不很大,也不险峻,只是树林比较多,山的周围有三个村庄,在外围山脚处,有个院落,那里就是交接地,独孤村。院落的前面平地,可以看见大路,院落的后面是长满树林的山坡,山坡上的石头很多,有条小路通向山里,是土匪的后路。
山中建有一座寨子,寨子周围是两米高的寨墙,中间位置是规划成圆圈的房子,万一寨墙失守,山匪会退守到居住区。这么晚了不睡觉,亮着松明火把,角落处有一个人在耍着大刀,十几个人围着他看。
我在上空静静地看着。
这个人的修为远不如我。大刀是演练用的,大约六十斤左右,招数巧妙,尤其是环身的飞舞。周围那十几个人不是白看的,每人拿一小口袋青皮核桃,不时向那个人投掷,每次都打不到他,每次都被崩飞到旁边,地上一层核桃了。俺的眼睛好,看得清清楚楚,他是用没开锋的刀刃把核桃打到一旁的。
武功没有普能好,动作没有唐庆快,即便在没掌握音速的秘密的时候,他也不是我的对手,现在就更不成了,动作太慢,招法有漏洞,如果换做我用大刀,我会把那些核桃一刀一刀地劈碎,要是我扔核桃,估计能把他打死。无聊地看了一会儿,决定离开。如果这就是匪首的本领,明天不会有什么意外,他们肯定不是对手。
山寨的寨墙由粗木捆扎叠垒而成,前面的寨门外是个比较平坦的下坡,宽约五米,一直通到前方二里左右,两边全是用石头堆出的高耸山墙,山墙在离寨墙大约五十米的地方断裂停止。寨门里面有两组怪异的车轮,车轮之间相距四米左右,轴是大约一米粗的木头,上面镶嵌利刃锋刺。太阴险了!要是有人进攻寨门,他们肯定会把这种车轮推下去,如果进攻方不知道他们的这种布置,估计会有很大损失,幸亏我看见了。
山寨的后门没有这种车轮,有四个投石机,旁边有许多碎石头,门外是丛生的杂草,杂草掩盖着许多石头,大约自己把山寨的前后弄颠倒了吧,后门比前门的防守力量大,可能以前有人从后面偷袭,给他们很大的教训,所以干脆设了一个等着偷袭的圈套。不过这样一来,后面所需要的人手就少了,用投石机覆盖就成,节约出的人手就可以投入到前面了,不错,构思还可以,如果是我,我会增高寨墙,在寨墙上加大投石机的数量,不管哪边进攻都让他没戏。不过对于这个时代的土匪山贼来说,能有这样的防守就算可以了。
寨子中间有一口井,只有一口,这里有一千多人,可能连吃水都不够吧。看着看着,忽然觉得这个山贼其实挺傻的,这个布局是完全防守,没有丝毫退路,一旦被人占领周围山岭,这里就是标准的死地,甚至不用围困,只从周围山岭上投射几个火箭就成,这就是战略纵深的重要性,以后回到湖山,一定要在周围的几座山上建长城!
“大首领!”一个喽罗跑来报告:“那个女人不仅会写字,还会写诗呢!”
虽然没听说哪个湖山侍卫的女人会写诗,但李清照不就是女的嘛,这个时代的女性都应该是识文断字的,唐庆的老婆就认识字,书法也很好。我不屑地瞥了一眼,太没见识了,还山贼呢,还到处抢女人呢,真给山贼丢脸!
那个耍大刀的顿时就将刀扔了,他就是匪号称为“难找到”的大首领。一个不长眼的喽罗依旧扔出一个青核桃,打中了他的头。
大首领没难为那个喽罗,上去一把抓住刚才报信的,喜悦道:“果然才女啊!告诉老二,这个女人我要了!”
报信的急忙回身要跑,“且慢!”大首领止住他,道:“先别急,跟老二打听一下此女的来历,我要问的是最早的来历,什么出身,明白吗?”
报信的点头而去。忽然发现这些山贼不很讲究礼节,喽罗连拱手都没有,可见这个大首领没什么威信,或者,这就是水浒梁山那样的兄弟义气?
大首领挥手叫刚才扔核桃的那些喽罗将大刀抬走,他自己搓着手摇头晃脑地进了旁边的房间,不一会儿,从那个房间里传出一个女人的笑声:“哈哈,你现在也有人使唤了!过来!”
女人?趁四外没人注意,我降落到那个屋顶,揭开瓦片向下偷窥。
房间里有三个人,大首领和两个女人。
大首领坐在炕上,一个女人嬉笑着躺在大首领的腿上,大首领揉着这个女人的身体,这个女人的双手却抓着另一个女人的胸使劲扭,被扭的女人站在炕边眉头紧跳,却在笑。
大首领低声道:“乖乖别着急,先问清楚再说。如果那个女人是官宦富户出身,咱们就要钱,如果是勾栏出身,那就收来做妾,放心,以后就有两个小妾侍侯你了。”
这些人有问题!虐待狂和受虐狂?
躺着的女人又使劲扭了一下,对大首领笑道:“你不也有两个了?”松开手侧眼瞥着站着的女人道:“欢喜了吧?你也要有人侍侯了!我和老爷要睡了,你去吧。”
站着的女人点头施礼,倒退着出屋而去。
躺着的女人搂着大首领娇喘道:“官人刚出了身臭汗,别着凉,去洗一洗吧?”
大首领嘿嘿一笑:“反正还要出,就不洗了,你洗了就是。”
刚才站着女人又进来了,把一个热气腾腾的木盆放到地上,跪下去伸手脱掉躺倒女人的鞋,刚捧到那个女人的脚,却被那个女人一脚踢翻,喝道:“这么冷的爪子,想冻死我呀!”
跪地女子急忙把手拢在盆上用热气蒸,躺着的女人对大首领撒娇道:“你也不管管,这死东西想翻天呀!”
大首领对跪地女子冷喝道:“竟敢用大奶奶的热气!不知道小妾的规矩吗?”
跪地女子顿时趴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一点都没虚的,梆梆响,嘴里真诚而惶恐地道着歉,随后将双手插在腋下自暖,继续跪着。
小妾?我还以为是不招待见的丫鬟呢!即使丫鬟也不至于如此待遇吧?竟然如此地位,不是说大的不如小的吗?怎么会这样!
没意思,我吧唧了一下嘴,站起身来。
完全没必要亲自来侦察,浪费了自己的修炼时间,不值。
这次也算没白来,不仅发现了匪巢的防御布置,而且又发现了一件与自己所想不一样的时代差别。
回去问问有关小妾的规矩。
第三卷。 金国 第六十一章。 背弩
(更新时间:2006…11…13 9:27:00 本章字数:3209)
“小妾在家庭中的地位如何?”我问夜晚不睡觉的老僧。
“红粉骷髅,各随缘法。”彻真如此回答,其他三位点头称善。他们总是言简意赅,经常不明白他们的具体意思。
“小妾的地位如何?”我问夜晚睡得很少的草原老人帖木尔。
“我们那里不叫妾,叫偏妻,如果正妻无子女,就以偏为正,是开枝散叶的好帮手,如果正妻有子女,男人却喜欢偏妻子女,就也分给一些财产,一般来说,不分部众与土地。如果男人不喜欢偏妻子女,就叫他们保护正妻子女吧,也是个出路,地位自然要比一般部众高一些,比亲信首领低一些,毕竟也是男人的血脉嘛,噢,您问的是小妾,有多小?十二岁?”
“不,不,小妾的意思不是年纪小的妾,这么说也对,一般来说,妾的年纪总是比正妻小嘛,所以就叫小妾了。我问的是地位,就是在家庭中有什么权利。”我继续问。
“不知道,我年轻的时候就被抓来了,过了好长时间才学会说中原话,就到了这里,不过我记得在我们那里,首领的女人都是有权势的,最大的自然是正妻,哦不,最大的是男人的长辈。”帖木尔的眼中流露出茫然神情,估计又在思念他的家乡了。
跟他说不明白,唐庆三兄弟已经睡了,晚上不睡的只剩下当值的两个侍卫和普能,普能自小在少林,这些社会情况他肯定不知道,只有问侍卫。
“妾?小妾?”正闲得无聊的侍卫立即情绪高涨:“怎么也要找个漂亮的吧?最好知书达礼,现在咱们这么棒,要是主人允许,大概我能找十几个妾吧?”
“十几个?真没见识!我认为,不要数量,但求质量!最好是破落的官户,”另一个侍卫晃着头从旁边飘过:“等闲的穷户倒是便宜,可他们养不出好女子,那都是丫鬟的命,你找十几个丫鬟当小妾?丢人去吧!我不认识你。”
“谁说我要找十几个丫鬟了?都是官家小姐!忘了跟你说,还有俩名妓呢!”被挤兑的侍卫努力争辩且得意洋洋。
嗯?名妓?难道名妓的地位不弱于官家小姐?我提出疑问。
“那当然了,那可是名妓耶!”侍卫笑脸道:“肯定特漂亮,肯定知书达礼,肯定会奏了小曲什么的,所见都是官人富户,肯定有见识,”咽了口唾沫:“肯定细皮嫩肉的,身材也肯定特好,床第间也肯定特明白!我喜欢!”
另一个侍卫点着头:“我也喜欢!相比之下,我比你有英俊,机会大!”
“男人不需要相貌,女人不需要能耐。比我长得好又如何?四大名妓全归我,气死你。”
“不觉得妓女的地位低下吗?不嫌弃妓女的过去?”这个时代的思想太开放了吧,这都不在乎?
两个侍卫都摇头:“那有什么,又不是找老婆,小妾嘛,当然要找这样的了,最好是名妓,然后是官家,然后是富户,然后是平民,然后是买的,最后是流民。”
“不对,你又说错了,最后是奴隶!”
“奴隶也有好的!一听就知道你没见过大卖场,当初还没来湖山的时候,我曾在州府见识过美貌的奴隶,听说还是雏呢!有宋国的,也有阻卜的。”
心中有些了解,但我还是问了:“什么是大卖场?”
“就是大型的奴隶买卖集会。官府每年都将犯官家眷、得罪金国的宋官家眷、扫边抓获的阻卜人、还有株连的,反正各种各样的有罪的人,把他们集中到一起,在年底过节的时候,由各府各州自行举办,宋国的一般是被抓到的官家子女,阻卜的一般是强壮和美女!听说收入分归朝廷各衙门,具体不清楚,不过大卖场的都是最好的,主人,今年您领着我们去一趟?保证让您满意!”
“嗯,到时候去一趟。”金国,邪恶呀!我决定去解救几个美女。
“主人,其实现在也可以买到好的!”另一个凑近:“这里离宋国很近,再过一个多月,宋国的大卖场就开了,咱们这次回去之后,收拾收拾再出来,完全赶得上。听说宋国的货色也不错,不仅有周边的,还有一赐乐业和白衣大食的呢,据说身上特白!”
不会吧!宋朝怎么可能有奴隶拍卖呢!老师说宋朝的时候已经有资本主义萌芽了!“真的假的?”我问道。
“真的!绝对真的,都说特白!”
“不是,我问的是宋国真的也有奴隶卖吗?”
“金国的大卖场就是模仿宋国弄的,只不过宋国是民办官举,官府抽成,不参与而已。”
资本主义萌芽时期不是也有黑奴吗?我想了想,决定这次回去之后,亲自去宋国看看,继续问道:“你刚才说的那个身上特白的,来自哪里?”
“一赐乐业和白衣大食啊?不过不是他们本土的,据说是在宋国经商的,究竟如何来历谁也说不清楚,不过都说身上白!”
“行了,继续当值吧,我走了。”一赐乐业是以色列,白衣大食应该是阿拉伯,竟然在宋国经商?看起来人数还不少,以前没听说过呀!如果他们能来,自己自然能去,先占领了科威特和伊拉克再说,那里有石油!
琢磨着,天边逐渐亮了,满怀心事整队出发。
太阳还在东南的时候,快速来到独孤山外围山脚。
将地形及计划说明之后,四个老僧和帖木尔留守营地,小刀他们负责照顾,其他众人放弃马匹,随我徒步翻越两座不高的山,悄悄来到山寨旁边二百米处。
山贼居然在练队列!
场地上有七组,每组分为五队,每队十人,一队并排举盾,一队手拿腰刀,两队举长枪,还有一队是弓箭手,前进后退同时举步,口中呼喝,有一种军队的气息,这七组按照一定的轨迹反复在走,似乎演练什么阵势,看不明白,不过他们身上的衣服都还可以,不是乱七八糟的民服,是一种很奇怪的短打扮。
右胳膊露着,左肩膀是古代的宽大袖子,前胸揣一个明显包裹着护心镜的扁圆口袋,后领严重外翻好象在衣服里另有什么东西,腰带不是金属的,估计是丝绸的,长袍下部一律插在右腿的靴子里,衣服整体倾斜,整体给人一种倾斜的怪异感觉,看惯了寻常衣着的我总想歪着头看他们,可实际他们站得很直。
周围好几个侍卫也在歪着头看,我轻声道:“是衣服弄的,他们故意将衣服穿成这样,想在打仗的时候占便宜。现在注意,相互距离五十步分散,把弓箭准备好,行动。”
唐庆的小弟兴禄忽然停顿了一下,我以为他中了埋伏陷阱,急忙看了他一眼,发现他在看着山寨的演武场,不由也瞄了一眼。
山贼们似乎演练完毕,站到一堵高大宽广的木头墙壁前大约二百米处,随着号令集体给那堵没有任何标志的木墙施礼,前排的下跪,后排的鞠躬。刚以为那墙壁代表着什么,却见从每个弯腰的山贼背后射出仿佛钢针一样的弩箭!
几乎同时射出,众多箭枝全部扎在木头墙壁上,没有一枝误伤到前排的人,显然练习了很久。
许多侍卫停下了,带动更多侍卫观看,都在看着,我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可能在庆幸不用与他们正面交战吧,好象金庸小说中有个坏蛋就用这个,太阴险了,要是在战前列阵,如此隐秘,如此众多,如此整齐,那要损失多少人马呀!
我在心中感叹,这群山贼竟然如此厉害!
唐庆闪烁着眼神道:“主人,他们绝非一般盗匪。”
废话,这谁看不出来?
兴禄点头道:“对,是从宋国来的。”
宋朝十分文明高尚,如何能有如此招数!
见我有些不相信,唐庆继续道:“这是宋国的制式兵器:背弩,也就是紧背低头花装弩。当初父亲在世时,曾叫我们背诵并熟悉宋国军中各种兵器,其中就有这个,常在阵前及诈降时以此弩杀敌。兴禄,背诵一遍这个背弩。”
兴禄小声背诵道:“紧背低头花装弩,弓长八寸,箭长两寸,弩弓平缚于背,两绳分套于两肩,另一绳从弩机连于腰上,弩背之出口处向上,临阵时贯矢于臂,扣弦于弩机,弯腰低头,拉引系于腰间之绳,箭从颈后射出,俗称背弩。”
天哪!这分明是奸诈小人用的,怎么可能是宋朝的制式兵器呢!
转念一想,随即平静。
打仗的时候,象这种能出其不意的才是最好的东西,战争嘛,哪里讲究什么文明和公平。
第三卷。 金国 第六十二章。 差点被骗
(更新时间:2006…11…14 9:19:00 本章字数:3707)
在丛林茂密的山区,三十多人轻易显不出迹象,可当我们全副武装抵近到贼巢旁边的山坡时,哨楼内响起一阵锣声。
几乎同时,我提起全身内力撕开音速障,腾身闯到山寨里面,空气爆裂声比火铳声音大多了,这就是集体动手的信号。
寨墙上站岗的零星土匪还没反应过来,我已突入进去;操练的山贼连混乱都没有形成,我已来到他们中间。
龙枪在超音速环境中的表现比火铳好多了,只是表皮变得有些脆,韧性减少,重量却似乎增加,威力更大,随便一挥就是好几个粉身碎骨的。
挟破的空气发出尖锐叫声,惯性形成的气浪吹倒附近一大片。
我寻找着聚拢成群的敌人,哪里人多就去哪里,人多的概念逐渐从百人逐渐降低到三个,两个。
土匪恰似利刃下的烂草,呼吸间灰飞湮灭。
停下时,明面上已经没有什么敌人了。
能量水平恢复到正常时,整个匪巢仿佛刮起一阵流向混乱的飓风,投石机等防守设施象狂风吹散的败叶一样随意纷飞,匪巢内的土坯房子如同遭遇地震波般纷纷倒塌,超音速对战的感觉真好!
在我之后,普能和唐庆是最先冲进匪巢的,普能从前门,唐庆从后门。
寨门没有丝毫陷阱或其他防守设施,匪徒就更没有了。他们进来的时候,我已经完事了,这使他们的表情有些激动,运足功力在逐渐平静的狂风中穿梭搜杀残存匪徒。
站到匪巢中间残存的所谓聚义厅屋顶上,我自豪地四顾。
前面的人用腰刀狠狠砍在捆绑木桩的藤条上,后面的众侍卫迅速撞击,那几个哨楼上的山贼根本没发过弓箭,连叫喊声都没有,全在傻呆呆地愣着(其实即使射了也没用,根本不破防)。
愣着就不打啦?哪有这种好事!弓箭立即射到哨楼里,射到寨墙内,甚至有箭枝以弹道的方式先行射在土匪居住的土坯屋子附近,新进入寨墙的侍卫毫无例外愣了片刻,可能是被寨墙里的情景吓着了。
控制了寨墙就等于瓮中捉鳖,侍卫们没有继续冲进参与搜杀,计划中本就不让他们下去肉搏,只要能守住寨墙的出入口就行。近身肉搏是我的,是普能的,是唐庆的,三个人绝对够了。
没被普能和唐庆发现的山贼不知道哪里更安全,正在乱窜,有的甚至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依旧傻站在那里,立即成为侍卫们的弓箭目标。
战况一目了然,结局现在就能知道:这群以“难找到”、“满山跑”以及“劫富济贫”为首的陈年悍匪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