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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飘渺进化-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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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逢金宋两国交战,宋国战败后,向金国贡献这个天圣铜人,其祖父就在运送铜人的途中,借机对照着铜人草绘了一张穴道图,被发现后,力战重伤而逃,回到家中将草图传给唐庆的父亲后,不几天就死了。临死的时候叮嘱他的父亲,一定要一览穴道铜人的全貌,如果有机会,就把铜人运回宋国,立功吃俸禄。

唐庆的父亲按照草图练成了书中所述的第一部轻功,也就是鹿卢跷,但由于草图上所绘的穴道不全,也不详细,因此无法继续下去,可由于他父亲已经练成了鹿卢跷轻功,可以日行一千夜行八百的,奔跑的速度极快,所以参军后在军中立了功,当上了军官。

后来宋、金两国又打了几仗,唐庆父亲所在的那支部队被调往前线,他父亲念念不忘穴道铜人,便在两军交战之时乔装混入金国,要找机会一览铜人全貌,这期间娶妻生子,有了三个儿子,唐庆是老大,有两个弟弟。

仗着卓越的轻功,他的父亲在金国搞了不少钱,生活也逐渐安定下来,便请了先生教唐庆兄弟识字,并买了全套三卷的《铜人腧穴针灸图经》,亲自教儿子们在家练功。后来有一次,唐庆的父亲在出去搞钱的时候受了重伤,临死之时,让唐庆照顾兄弟们,想办法练好书上所有的轻功,然后将铜人送归大宋,谋取个一官半职,立功吃俸禄。

唐庆三兄弟长大成人之后,便一起潜进金国皇宫,将铜人盗了出来,可是随即被发现,混战中兄弟们失散无踪,不知道两个兄弟现在怎么样了,他自己逃到这里遇见了上仙。

唐庆交底了,来历、祖先、出身什么的都说了,他的内心认可我了,这就行了。

其实这个故事我听过好几遍了,也早知道要练武功就必须知道穴道和经脉的知识,这时又听了一遍,便照旧道:“哦,不就是人身上的穴道嘛。你父子的牺牲和风险可够大的,等以后安顿下来,我也练练你给我的这本书,再找个机会禀告上天,让上天允许你和我一起研究人身上的有关穴道。”

唐庆大喜,跪答道:“多谢上仙。上仙对小人太好了,小人愿终身侍奉上仙,旦有驱策,万死不辞。……”

我压抑着得意,摆手打断道:“不要这么说,也别再叫我上仙了,咱们接着上路。”

唐庆磕了三个头,站起来,依旧牵着马在后面跟随,表情显示他似乎暗下了什么决心。

没事了,唐庆绝对忠心了,等的就是这个表情,连皇宫都能进去,自己以后再也不怕没钱了。我感到很高兴,长时间持续的兴奋。

当时确实没有多想什么,这里的空气很清新,闻着就使人十分精神,对前途充满盲目的乐观,甚至可以这么说,我根本没想过以后会怎样,如何才能回去,梦里没有回去的方法,还以为只要睡醒就行,全没想过自己已经在这里睡过觉却没回去。

哪个孩子不愿意整日玩耍,哪个孩子不愿意春游,可能我一直被家长老师管得很严,现在终于没人管我了,回家?浅意识里就自行回避了。如果说冲动是魔鬼,那么再加上盲目,就是瞎眼的魔鬼了,这个瞎眼的魔鬼还偏好四处游荡玩耍,唉。

不同形状与大小的山,全是石头山,不同的宽窄与高低山腰,左侧与右侧轮番出现沟壑,深度普遍在二十米以上。越来越难走了,我的脚从马镫里拔了出来。

梦中经验:如果我的脚放在马镫里,由于我的脚经常乱动,马匹会因为马镫的袭扰不专心走路,经常会打个趔趄掉下山去,我没办法跳开逃生,而如果不用马镫则没有这种事情,马不会掉下山,只是没有马镫无法平衡。我把腿曲起来,大腿平放在马背上,膝盖并拢,小腿夹着马肋骨的上端,姿势虽不好看,倒也平稳。

旁边近十米深的沟壑里不时出现狗撵兔子,那些狗挺凶的,可以把追到的兔子撕扯得很零碎,应该是野狗,见到我们的时候大多远远看着我们,唐庆明显不在乎这些沟壑的高度,他对沟壑里的大狗比较有兴趣,时常向那些大狗扔石头,还时常作出要下去奔袭的样子。

这些狗很奇怪,不叫唤,却不约而同和我们一起走,有一只还不时跑到前面去,不久又跑回来继续跟着,总共七只,彼此倒也不打架,眼睛紧紧盯着我们,明显想干掉我们。

转了好几道弯,前面出现一个大缓坡,还出现了一些树,地面也开始出现比较大面积的草,石头见少,野花见多,与狗群的垂直距离减少。要是唐庆不招惹它们,可能它们就不会如此了吧!对于狗,尤其这种面露凶光的大狗,还是一群,我的身体与心里都有些哆嗦。

在梦里,我见识过这些狗,多少次了,它们一直没能上来,按理说应该不害怕了,可梦里体会不到各种细微之处:狗群的喘息声,唐庆与自己的呼吸声,微微吹过的小风声,走路的脚步声、马蹄声、草香、花香、夏季所特有的暑气味道,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的感觉那么混乱,全然没有梦里的那种安静与纯粹,似乎是个全新的经历。

好玩、刺激,走了许久,我欣喜地看到山路又开始狭窄,又开始往上走了。这些路也曾走过许多遍,只不过马不象梦里那么好骑,即使不跑,慢慢走,马背却还是一起一伏的,我的脚又不敢放进马镫里,辛苦颠簸中,山壁斜伸出的树枝也总妨碍我的前进,只有小心拨开这些树枝才可以继续前行,虽然有些麻烦,却是我以前从没体会过的一种寻幽探秘的感觉。

山路曲折反复,景色雷同,不知走出多远,也记不清接下来要干什么了,这里没什么宝藏,更没有阿里巴巴的藏宝山洞,连当地的人都没有,全是破山石和树枝,没劲,新奇感逐渐消失,我有些累,脑子有些麻木。

旁边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好象是个蜜蜂,蜜蜂?不!是牛蜂!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不妙,梦中经验:我应该事先拿着枝杈很多的树枝,这时应该一下子将这个牛蜂拨打到地上,然后唐庆灵巧地加上一脚。

现在我的手里什么都没有,牛蜂已到近前,即将蛰到我的脸!比马蜂胖,比马蜂厉害,蛰到以后将使我的颧骨肿大好几天,严重影响视力,梦里没感觉,现实中肯定很疼,我的手立即狂乱挥舞,幸好手背碰到了牛蜂,一下子就把它扇到了身后,我的脑子有些乱,迟疑着回头张望,不会反冲回来吧?太可怕了,怎么会把它忘了呢!

马嘶叫一声,开始狂奔,马惊了,牛蜂叮咬了马屁股?来不及后悔,来不及多想,什么都来不及,我的脑子很乱,本能地伏身蜷缩在马背上,头往马鬃里扎,眼睛紧闭着,左右的胳臂紧紧抱住马脖子,一起用力尽量平衡上身,膝盖死命向内顶住马的脊背,脚也全力抠住马肋骨,没办法了,听天由命了!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让牛蜂蛰我的颧骨呢!不会追过来吧?

唐庆好象叫了几声什么,没听清楚,一切都被我甩到后面。

第一卷。湖山 第四章。岔道
(更新时间:2006…1…20 19:49:00  本章字数:4286)

前面会陆续有三条路,我要走的路在右边,通往一个县城,我可以在县城里利用唐庆发财,生活很好,中间及左边究竟如何现在忘记了,只隐约记得走那两条路十分危险。
不知道惊马走了哪条路,睁眼之后,我断定不是右边的,那条路我熟,现在这条路几乎没怎么走过,不能再往前走了,谁知道前面有什么,牛蜂应该早就被我甩在了后面,我要下马,我强烈要求立刻下马!

仿佛有上帝听到了我的心愿,前面竟真的出现了一个小草丛,仿佛垫子,我的心使劲跳了一下,叉开腿,双手用力推按马镫,以体操鞍马的动作脱离开去,落地的时候脚和腿都有些软,重重摔在地上,惯力使我滚了几下,地面不平,石头硌得我浑身生疼,小臂及肘部擦伤,衣服没破,有些脏,全是尘土与杂草。

看着伤处,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在疲劳与伤痛的持续打击中,庆幸与后怕一起来凑热闹,身心一起在哆嗦着,我慢慢挪向附近山石。

要回去,回到岔路上,一定要走右边,这个念头在脑海中闪现,不过,现在,哎呦,太累了,休息先,等唐庆来了之后,找到马匹再说。

没带创可贴,没带黄连素,药品及辅助医疗用品都没带,谁能想到自己会忘记那个该死的牛蜂呢,谁会想到马会惊呢,现在受了伤,看起来只能自行恢复了,但愿不会感染或破伤风,靠在山石上,我闭目喘息着,胡乱想着。

耳边来路上传来轻微的脚步声,还有奇怪的喘息声。

我睁开眼睛,不是唐庆,是大狗!

一条大狗,可能就是狗群里总是跑到前面去的那条,张着嘴,舌头垂涎三尺地吐在外面,距离三米左右看着我,浑身没有肥肉,全是精瘦肉,矫健地挪移,在试探。

我愣愣地看着它,眼睛有些虚,看不清楚大狗的具体样子与动作,片刻之后,醒悟般拔出短剑,左手正握,在腰间预备戳刺,右手反握,抬到头旁准备剁扎,糟糕的是两条腿,脑子想跳起来的时候,双腿却用不上劲,一下子没起来。

“可能刚才太累了,现在还没有恢复。”

“可能不是,估计是吓的,这是慌张害怕的必然反应。”

“应该不是吓的,一条破狗有什么可怕的。”

“很镇静地拔出了短剑,很冷静地摆好了姿势,应该不是吓的。”

我的心在狂跳,脑子在乱想,眼睛恢复了正常的聚焦,清楚地看着大狗。大狗没有立即过来咬,喉咙里发出呼噜声,嘴角有白沫。

“坏了,难道是狂犬病发作?不行,现在的姿势不行。”我下意识察觉到了这一点,于是,左手抬起来准备砍切,右手挡在腹部左侧准备穿刺,屁股蹭着后面的山石,我终于站了起来,腿有些哆嗦,靠在山石边,盯着大狗。

大狗的喉咙里仿佛有痰,一直在呼噜,我会意这是种威胁,也仿照着发出类似的呼噜声,别说,这种呼噜声还真给人力量与勇气,我的腿不那么软了,身上也仿佛有劲了,一股敢于作对的情绪诞生了,而这时的大狗却不呼噜了,仰天长叫了一声。

哇靠!是狼!传说中的狼!

不知怎么,可能是被吓到极点而爆发吧,我突然变得十分凶狂,狼还没有叫完,我就朝它冲了过去,宰了它,拼了!

没有什么姿势,没有什么招式,我的双手在前面胡乱而僵硬地挥舞,大灰狼不敢与我正面为敌,扭身就跑,动作很快,也蛮灵活的,我的脑子很清醒,但似乎管不住身上的其他部位,没有停下,依旧朝前冲,呈追杀态势!

下意识追出去百多米,仿佛习惯了这种紧张而危险的环境与气氛,我放慢了脚步,手臂的挥舞也可以控制了,大灰狼依旧有些挑衅动作,但追过去它就跑,我呸了一声,停下脚步。

狼是群居动物,以前在电视里见过,它们会群体攻击,这个吸引注意,其他从旁边及后边偷袭,要么咬腿,要么咬脖子,眼下这群狼一共有七头,趁现在只有这一头狼,我应该立即消灭了它,可是我跑不过它,它好象在引诱我过去,它们想打伏击?食肉的动物都会打伏击,狼也肯定会,现在我应该立即找个不被它们围攻的地方,树!对了树,狼不会上树!

我朝周围晃了一眼,可惜,周围没有树,这里依旧是石头山的山腰,全是石头,所谓的路也不过是稍微平坦些的山坡,唯一可以攀登的山石就是草丛旁我刚才依靠的那块,不到一米五,估计没什么用,我回头看了一眼,那只狼似乎想偷袭,正好我现在一回头,把它吓住了,身子一顿,还往旁边蹿了两尺左右。

我不害怕了,轻蔑地笑了一声,忽然想起不知是谁曾说过,狗怕人扔石头,狗怕人蹲下又突然站起来,狗怕人拿棍子,狼是狗的祖先,狼也应该怕这些,虽然这里没棍子,但有石头,遍地石头,我再一次发出类似狼的呼噜声,小样的,看我怎么收拾你!

右手的短剑交到左手,伏身拾起一块半斤左右的石头,翻身向大灰狼甩去。

要是以前练过飞刀就好了,保龄球也行,要是以前玩过任何投掷类游戏就好了。

石头,那块石头,竟然距离狼身边两米左右飞了过去。而我与狼的距离也不过十几米。

怎么扔的!我被自己的准确度吓了一跳。

狼也明显吓了一跳,石头刚一出我的手,它的身子就塌了一下,眼睛随着石头转,石头落地以后,它还特地跑过去闻闻,气死我了!

又抓起一块石头,朝狼扔了过去,眼看着又偏离了不止一米,鉴于大灰狼会自行躲闪,我也就不瞄准了,反正瞄得再准也打不中,算了,还是以数量取胜吧。 

这里这么多石头,要是能造个墙就好了,陷阱也行。

要是有枪就好了,弓箭也行。

要是会飞就好了,轻功也行。

盾牌、机枪、武功、大力水手的菠菜?

胡乱想着,我不停地扔着石头,虽然没有一块打到,可不管怎么说,成功将大灰狼阻挡在十米外。

“主人,您没事吧?”

突兀传来的声音吓了我一跳,随即惊喜道:“没事,唐庆。”

唐庆的速度真快,我的话刚说完,他已经跑到了我的面前,抬手甩出一个大石头,正砸中刚要逃跑的大灰狼的脑袋,一下子就将大灰狼砸倒在地,躬身施礼道:“没保护好主人,望主人责罚。”有些喘。

我急忙把他扶正,笑道:“什么责罚不责罚的,来了就好。”见那个大灰狼没怎么动弹,还在那里趴着,估计是打死或打晕了,心里立刻安稳许多,问道:“这只狼挺好玩的,死了?”

唐庆立刻躬身道:“死了,主人,此狼是您的宠物?”

我一愣,什么意思?摇头道:“不是,嗯,当时没什么事干,等你,闲着无聊,就逗弄逗弄,解闷而已,哎我说,我那匹马惊了,跑掉了,你那匹呢?就是驮着帐篷的那匹?”

富人养狗,说不定仙人养狼,唐庆怕那些狼是我养着玩的,现在听我这么说,他安心许多,道:“适才主人的马匹狂奔而去,小人在后面追随,辎重马匹也在跟着,只是小人不知道主人走了哪条路,就一条条试探了一下,找到了这条,就追上来了,不知道那匹马跑到哪里去了,小人这便去找。”

侧眼看了一下那只狼,估计真死了,一直没动弹,我点头道:“行,那就辛苦你去找一下,哦对了,顺便把那些狼全宰了吧,省得它们在这里残害生命,这个给你。”说着递给他一柄短剑。

唐庆又急忙躬身,接过去,转身跑了。

别说,古代人的礼节虽然多,看着也别扭,很不习惯,可我现在有点喜欢了,那匹狼这么轻易就被唐庆打死了,唐庆对我这么恭敬,我很得意,说不上自豪,很高兴。轻飘飘走到那匹死狼旁,狠狠地踹了一脚,这个混蛋!

狼的身子动了一下,吓得我急忙跳到旁边,拔出另一把短剑的时候,才醒悟狼确实死了,没有复活,刚才的动作是因为我踹了它,肢体受力产生动作。

还没摸过狼呢,我蹲下去,右手攥着短剑虚指狼的咽喉以防万一,左手小心地摸了摸,毛有些粗硬,推搡狼皮的时候,发觉表皮有温度,里面是滑的,可以摸到狼皮下的肌肉群,狼皮与狼肉之间有空隙,产生许多褶皱,估计这匹狼以前挺胖的,现在变瘦了,还是突然变瘦的,可看它刚才那种矫捷的样子,怎么也想不出它肥胖的样子,右手的短剑轻轻扎了扎,有一种软软的阻塞感,又在顺势划了划,哇噻,这可能就是切肉的感觉吧。

在家的时候,我没怎么做过饭,更没切过肉,唯一的杀生行为就是打过鸡蛋,鸡蛋与肉都应该是荤的,可感觉不一样,绝对不一样,我摸着狼,体会着温软的感觉,随后右手短剑轻轻地点下去,轻轻剁着、划着、感受着,慢慢加大了力量,一不小心,有血漫了出来。

短剑蘸了蘸狼血,也是红的,好象有些发污,可能划破它的静脉了,短剑凑到鼻端,淡淡有股腥味,可能所有的血都有腥味吧,以前我没闻过血液的味道。左手揪起狼皮,右手短剑找到了刚才划破的地方,我想知道狼皮下面是什么样子的,想知道血流完了的情形。

不要说我残忍,对现在的我来说,这好象是一种带有危险的游戏,潜意识里,这是电脑游戏中杀死怪物之后得到的战利品;不要说我脏,这匹狼的毛色不错,不仅干净,还闪着亮光呢;不要说我恶心,学校里上过生物课吗?做过生物试验吗?都差不多。

短剑很尖,很轻松就扎了进去,可短剑的刃部却不锐利,不利切割,我的双手用力攥着短剑,平着挑起狼皮,把这匹狼整个挑了起来,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狼很重,我的手有些抖,先前被扎透的窟窿越来越大,血沽沽地往外涌,原本干净的狼皮被污染了,红色的液体顺着狼身向下淌,差点沾到我的裤子,地上出现一滩血迹,越来越大,我有些害怕了,血迹形成的小水潭快碰到我的鞋了。

迅速将狼放到旁边地上,我抽身跑到比较高的地方,裤子和鞋没有沾到狼血,短剑上全是血,手及剑柄上也沾满了血,红红的有些发黑,滑腻腻的,还稍微有点粘性,开始是温的,被小风一吹就凉了,我打了个冷颤,急忙把短剑扔掉,双手插进地上的薄土中搓动。

土,尤其沙土,是可以起到清洁作用的,可这里的土太少了,入手全是石头。石头也凑合了,我努力搓着,手掌的血见少,露出本来肤色了,我跑到先前下马那里的草丛边,草也是可以清洁的,我捋下一大把草,仔细搓动,直到手里的红色全部变为草汁绿色才罢休。

哎呀不好,还有一把短剑在死狼那边,我站起来远远看了看。

还好,短剑没被我扔到血潭里,现在血潭的直径已经达到一米左右,狼有一半的身体浸泡在它自己的血里,短剑离血潭大约一尺,满身红色,仿佛血潭的孪生兄弟小血潭。

看着它们,我的心里有些哆嗦,一阵阵感到有些冷,低头见手上虽然没了大片的血迹,可指甲缝等细微的地方还是黑红色,太可怕了,太残酷了,自己刚才中邪了,居然做出虐尸这种不可想象的事情,双手刚才还沾满了鲜血,我的腿又有些软。

第一卷。湖山 第五章。我要当大人
(更新时间:2006…1…21 20:37:00  本章字数:3911)

有什么呀,又不是我杀的,我只不过给它放了放血而已,又不是故意的,我呆呆地看着那滩血,心里一直为自己辩解。
过了半晌,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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