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泄密-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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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李一林可不简单。他是金富二姨的小儿子,台湾军校毕业,曾在台湾海军服役,上过舰艇,也曾做过对外接待工作。李一林转业后没有正式工作,后被台湾军事情报局发展为间谍,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以做生意为掩护,在南方A市开办一家领带经销公司。
几天来,阔别多年的老人们在一起叙说旧情,畅谈B市的发展与变化,李一林更是忙前忙后,一会儿同表兄妹唠瞌、叙说家常;一会儿给大家拍照;一会儿又给孩子们分发红包。表弟李一林热情亲切的形象深深地印在了金富心中。
一晃几年过去了,到了1994年夏天,李一林由南方A市来到了B市。这次他主要是以做生意的名义来B市“探亲”。为表诚意李一林提出在B市注册c公司,并且有意将公司法人的桂冠戴在了金富母亲的头上。由于金富一直参与母亲管理的c公司的经营活动,自然与李一林接触多起来。随着感情的逐步加深。二人已成了亲如手足的好兄弟。
一年多后,由于李一林在c公司并没有实际注入资金,再加上经营上的原因,c公司于1997年夏天注销执照,停止了经营活动。
生意停止后,李一林于1997年初秋再次来B市,对剩余领带进行善后处理。当时剩余领带全部存放在库房内(库房是金富母亲的一所旧房子)。趁着金富单独陪自己在库房内查看库存的机会,感到时机已经成熟的李一林,对毫无戒心的金富开始了酝酿多年的拉拢引诱。
李一林对金富说:“领带生意就这样了。我有一个朋友在台湾一家杂志社工作,这家杂志社专门报道大陆消息,表哥你能不能给这家杂志社投些稿子?稿酬是很丰厚的……”
李一林一席带着引诱的话语,一下子触动了金富心底的某个地方,仿佛沐浴春雨的土地,种子开始发芽,这位党委书记的立场也开始动摇了。不过他并没有被冲昏头脑,下意识地反问表弟,“这家杂志社有背景吗?”李一林脱口而出:“没有背景。”
其实。这时的金富就已意识到了所谓“杂志社”三个字的含义和分量。想象出“杂志社”很可能就是境外的情报机构。虽有“丰厚报酬”,但还有顾虑的金富表示:“这种事我不干。”李一林看出了金富的犹豫,便迫不及待地说,“你再考虑考虑吧,报酬很优厚。”
北方B市地处关内外交通要道,是北方及西部物资集散中心。近年来,由于工业、农业、军工科研的迅速发展,境外情报机构早已垂涎三尺,不遗余力地变换手法和方式进行窃密活动。
李一林最为欣赏的是这位表哥所处的位置,像表哥这样的人真是难以寻觅。因为表哥的能量与价值太高了,几年来,李一林为了表哥金富可谓煞费苦心。
3天后。李一林要起程返回A市了,他约金富再次来到那间旧房子里面,对金富发起了第二轮进攻。在李一林的“好言”相劝下,金富无话可对了。看着李一林花钱的大度,尽管领带生意赔了几万元,也满不在乎的样子,金富对这位表弟产生了莫名的敬佩和留恋……他,心里矛盾了,想着不如试试看。
李一林:“表哥考虑怎么样了?”
金富:“有没有风险?”
李一林:“这家杂志社是报道大陆消息的,所以要知道一些大陆的内部消息,要比别的报刊早一些报道才能销路好。在刊登这些内部消息时,他们是摘录着刊登,别人不会知道消息来自哪里,这样不会有风险。”
金富:“报酬怎么给?”
李一林:“根据稿件质量,质量越高报酬越高。”
在李一林的阵阵攻势下,这位表哥的思想防线彻底的垮了。
思来想去,在一种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在金钱的诱惑下;这位表哥明知道前面是一个陷阱;但他还是硬向前走了过去。
一干就是四年多
李一林见金富答应了为他们服务的要求,便急不可耐地想马上获取一些情报,于是他第一次以一个境外间谍的身份向金富布置了任务,“搜集有关经济方面的资料。”而这位表哥为在表弟面前展示自己的诚意,显示出一个党委书记的能量,即刻到自己的办公室。把单位供领导传阅的两本内部资料有关条款,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春财犯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林玉芹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扣押在案的个人财产。
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审判长问:“被告人听清楚没有?”
“听清楚了。”
审判长又问:“你们是否上诉?”
两名被告沉默着。他们既为自己犯下难以饶恕的罪行而后悔奠及,又有着减轻罪责、免受惩罚或减轻处罚的侥幸心理。过了一会儿,他们异口同声地提出了上诉请求。
陈春财,男,39岁,s省某县人,高中毕业后,1980年应征入伍,1983年入党,1985年转为部队职工,1988年调到x省一家食品厂任销售部门经理,1994年应聘到x省某市保安服务公司下属的物资贸易公司任总经理,1997年至案发前,先后又在其原部队驻地的两个公司任副总经理。
林玉芹,陈春财之妻,原为x省某纺织厂的职工,1994年下岗后随陈到x省生活。
人人都想让自己过得更好,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世间通往幸福的路本非一条,陈春财、林玉芹却偏偏选择了出卖情报这条与幸福终点背道而驰的路,最终将自己带入了罪恶的深渊。
一念之差,滑进泥沼
1996年7月,时任x省某市保安服务公司下属物资贸易公司总经理的陈春财,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企业濒l临破产。正在他为今后的路怎么走而发愁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该市公安局一个处长的办公室看到一份关于沿海渔民拿情报资料到海上和台湾人换钱的通报。他灵机一动,心想,这不是一条赚钱的路吗?处长办公室资料多,自己又有机会来,何不去试一试呢?就是这一念之差,使他迈出了充当间谍的第一步。他趁机从处长办公室窃取了公安杂志、公安工作简报、内部资料等5份材料,回到公司,然后借着出差的机会,带着材料辗转来到福建省厦门市,先在离海不远处的一个旅馆住下,然后四处打探,寻找时机。
陈春财很快从一个三轮车夫处打听并联系上一个做走私生意的台湾老板。相约见面后,陈春财把自己的真实意图告诉了台湾老板,台湾老板给他指点了去金门、马祖的方法说:“你要真想搞情报资料卖钱,那你就自己想办法去,我要试一试你的本事,咱们岛上见。”
在一个海滨浴场,陈春财用望远镜看到对面岛上“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几个大字,就借机向周围的人打听岛上的情况和我军在沿海的守备情况,当得知浴场到岛上直线距离不足2公里时,他就盘算着游泳上岛。
陈春财立即返回旅馆,寄存了钱物,购买了不干胶带,用塑料袋装上资料,又来到浴场,租了两个汽车内胎,在僻静处将塑料袋和衣服分别粘贴在内胎上。
反复检查妥当后,已是夜晚时分。在夜幕掩护下,陈春财潜下水朝着既定的目标游去。
陈春财虽识水性,但毕竟不是专业游泳运动员,加上天黑、水凉、路线不熟,在海上折腾了一夜,直到天快亮,才游到岸边。
一上岸。陈春财就被几个台湾当兵的抓住,带到岛上,关进一个山洞。随后几个穿便装的人来到他面前,对他进行问话。
陈春财将自己的姓名、籍贯、简历、偷资料卖钱的情况都交待了。
审问的人向陈询问我公安机关及其原来所在部队的情况,陈一一做了回答。
审问的人又说:“你既当过兵,又在公安机关做生意,现在又带情报出来卖钱,如果遣返回去肯定要判重刑。”
陈春财一听,惊出一身冷汗,说:“我可没有考虑这么多,现在该咋办呀?”
审问的人看了陈春财一眼,不紧不慢地问:“你还能不能搞到这样的情报?”
陈答:“能。”
“如果你不想被判刑,就必须为我们继续搜集情报。这样的话,我们不遣送你回去,而是用另一种秘密的方法把你送回去,很安全,你愿不愿意?”
陈春财一听这话,心里踏实了许多,连忙回答:“愿意。”
随后,他们安排陈春财吃饭、休息。陈春财的生活虽然被安排得很好,但仍有人看守,不能离开山洞,自由行动。
又过了几天,几个军人模样的人来到山洞。他们再次了解了陈春财的情况。谈话中,他们似乎对军事、政治、经济情报更感兴趣,详细地问陈春财所在部队的情况,以及现在部队还有没有熟人。当陈春财回答说他现在部队还有很多战友、老乡时,来人就拿出一张表让陈春财看,上面印有加入台湾间谍组织的誓词。
陈春财看后表示愿意加入该组织,在表上签了字,并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宣誓仪式,正式成为该组织的成员。
陈春财在接受了台湾间谍组织的基本训练后,带着“长期潜伏、搜集情报”的任务,回到了国内,开始了他的间谍生涯。
泥足深陷回头路遥
陈春财从金门返回后,处理了公司的事务,又借机在×省某市公安局处长那里窃取了几份内部文件资料后,为获取更多的情报,又将觊觎的手伸向了其原所在部队。
1996年10月,陈回到其原部队。也许是机缘巧合,正盘算着如何取得值钱的“料”的陈春财在部队传达室,恰看到一本标有“秘密”的刊物,他抓住时机向取刊物的人打听这类刊物如何订,要什么手续,在什么地方订。第二天在部队招待所登记住宿的套间里,陈看到盖有部队招待所印章的一本空白介绍信,就偷偷撕了一张,藏在口袋里。12月,陈春财用偷来的介绍信,到×省某机要通信局订阅了1997年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