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唐-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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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言庆点点头。看了看身后的柳林。
“把这片林子给我烧起来!”
如果不能引起隋军的注意力,黑暗中就只能任由高句丽人追杀。到时候别说反击,恐怕连集结都不太可能。当务之急,是要隋军尽快集结起来,稳住阵脚。否则,这将是一场大败!
莫非,历史上的来护儿,真就如此吗?
言庆已无暇考虑太多,军令如山,沈光等人立刻纵火,将柳林焚烧。
这里终究距离平壤战场数里,加之山丘海拔大约五六十米的高度,这火势一起,顿时引起了无数人的关注。
“火,山上有火!”
有隋军觉察到了山丘上的火光,立刻大叫起来。发现了山上的火光,顺势就发现了位于南水平原上,冲天的火光。
“南水大火……是我们的人,快往南水撤走!”
在一条线上,出现两个火场,不太可能是陷阱。再者说了。被高句丽人杀得狼狈而逃,根本分不清楚方向。如今好像有了希望……不管是陷阱亦或者援军,有希望,总胜过于没头苍蝇。
最靠近山丘的隋军,迅速靠拢过来。
不过人数并不多,稀稀落落的,不过百余人。但有了这么一帮子人带头,混乱而不知所措的隋军,立刻开始突围。黑夜中,南水大火,山丘上的火光,就犹如一面大纛,在吸引他们。
郑言庆跨坐马上,遥望从战场上奔逃而来的隋军。
“沈光,咱们迎上去,将追兵杀退!”
郑言庆一声令下,两脚轻磕马腹,玉蹄儿似乎感觉到了那即将到来的杀戮,顿时兴奋的希聿聿暴嘶,撒蹄如离弦之箭,冲向战场。沈光、阚棱和雄阔海三人,分别紧跟其后。百骑散开,呈扇面一样发起了冲锋。一百零四匹马,四百一十六只铁蹄,踏踩平壤大地,发出轰隆巨响。
“是我们的人,是我们的人!”
最先靠拢过来的隋军,先是一阵惊慌之后,看清楚郑言庆等人的穿戴。顿时兴奋的大呼起来。
隋军的人数,大约在百人左右,而在他们身后,数十名高句丽士卒,手持火把,面色狰狞,正紧追不舍。言庆等人也不停留,直接和隋军擦身而过。只听嘈乱声中,传来郑言庆一声怒吼:“虎卫,起槊!”
他既然出身安远堂,其麾下扈从,自然也是以‘虎’为名。
除却沈光三人之外,其余百骑本是拖槊而行。随着言庆这一声大吼,一百支寒光闪闪的马槊,陡然架起。战马奔行的速度,在瞬间提起,一里距离,正适合重装骑军的冲击力发挥最大。
郑言庆一马当先,冲进了人群。
马槊在手中滴溜溜转了一个圈,猛然振臂刺击。
只听噗的一声,冲在最前面的高句丽人,被锋利的槊首穿透身子。郑言庆抖手发力,尸体翻飞而出。蓬的将一名高句丽人撞翻在地。
这些高句丽人,正追杀的兴起。
那里会想到,狼狈而逃的隋军,竟然突然杀出这样一支人马?
在郑言庆挑杀两人之后,骑军也冲入人群。措手不及的高句丽人,被一支支马槊盯死在地上。战马呼啸而过,只留下一地死尸。言庆头也不回,厉声喝道:“尔等立刻退守南水大营。”
真的是援军!
那些幸免于难的隋军,不由得喜极而泣。
从大胜到突然间的惨败,这一日光景,让他们如同坐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本以为必死无疑,哪知竟然是柳暗花明。败退下来的隋军,为首者是一名旅帅,看着郑言庆等人的背影,突然问道:“谁认得那位将军?”
“朱旅帅,他们既然是从南水而来,想必不是郑校尉,就是谢校尉的人马。”
“我认得那个人,是郑公子!”一名隋军小校大声道:“在掖县时,他曾单人闯过冯家兵营,杀了很多人。我见过他……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半缘君,郑言庆郑校尉。”
旅帅连忙冲着言庆等人的背影大喊道:“城父朱粲,谢过郑公子救命之恩。”
可惜,郑言庆等人已经远去,没有听见他的叫喊。
城父,是一个地名。朱粲喊罢,立刻带着残兵败将,向南水退走。
言庆等人一路上,连救三拨隋军,大约有五六百人左右。隋军也觉察到了这边的状况,纷纷向山丘突围。不过,高句丽人同样发现了郑言庆等人的存在,一支支人马,也开始包围过来。
“公子,不能再往前了……”
沈光在马上,一刀劈翻了一名敌军,大声喊道:“再往前走,恐怕会有危险。”
郑言庆大槊翻飞,如同出洞的怪蟒。槊首划出一道道,一条条,一溜溜光弧,玉蹄儿所过之处,只杀得高句丽人是人仰马翻。在他身边,雄大海和阚棱也大开杀戒。雄大海的双斧上下舞动,犹如两张阎王帖子,任凭高句丽人逼过来,却没有一个人。能挡住雄大海一击。
而阚棱则更加凶悍,手中那柄被他称之为‘陌刀’的长刀,劈斩抹刺。锋利的刀锋,带走一条条人命。却见他越杀越兴奋,口中连连呼喝,长刀的劈斩越来越狠。一刀下去,足以把人劈成两半。
听到沈光的呼喊,郑言庆也知道,不能再往前冲了!
高句丽人越来越多,并且开始向他包围过来。火光之中,也看不清楚高句丽人究竟有多少,但粗略估计,至少也有万余人。距离平壤城门,尚远……想要杀过去容易,但杀出来却难。
言庆也不想呈什么英雄!
反正他的目的已经达到,隋军已经开始向他靠拢过来。
于是他连忙喝住了雄大海和阚棱,大声道:“兄弟们,收兵,往回撤!”
近千名隋军,狼狈不堪的退往南水大营,郑言庆也开始边战边退。
“言庆,救我!”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呼喊。
郑言庆拨马扭头看去,就见不远处……大约也就是一里多地的地方。数百名高句丽士卒,正把一群隋军围在当中。那隋军为首的将领,身着白袍,头盔早已不见踪影,发髻散乱披肩。
“是郑醒?”
沈光从过来,看着言庆道:“公子,咱们救不救?”
说实话,郑言庆真不想救郑醒。但终究是一起出来的袍泽,更是同宗,他也无法弃之不理。
再者说了,郑醒的老爹郑元寿,曾帮过郑言庆。
这个人情必须要还!
言庆想了想,举槊催马冲向郑醒,“虎卫,冲锋!”
扈从立刻齐声呼号,架槊紧随郑言庆身后。
就在这时,从人群之中冲出一员大将。手持一杆沉甸甸,重达六十斤的长矛,镔铁甲,皂罗袍,胯下一匹大马,马脖子上还挂着四五个血淋淋的人头,如同凶神恶煞一般,冲向郑言庆。
“隋狗,休得猖狂,乙密在此!”
郑言庆也不多说,催马就迎上前去。银丝马槊在手中扑棱棱一翻,宽大槊首呼的刺向了来人。
马槊挂着一股劲风,快如闪电。
乙密一见,举矛相迎。铛的崩开了言庆的马槊之后,长矛刷的在手中滑过,一招横扫千军,拦腰扫向郑言庆。言庆在马上不慌不忙,摆槊封挡。眼见槊首与铁矛相交的一刹那,手腕一翻,平槊搭在了铁矛之上,向外一引。与此同时,玉蹄儿陡然加速,言庆把马槊交换左手,趁二马错蹬之际,偷偷取出银鞭,双脚扣在马镫上,身体陡然长起,一招犀牛望月,银鞭啪的打在乙密的后脑上,只打得这乙密惨叫一声,脑浆迸裂。
这说起来,似乎很慢,可在当时,就是在电光火石间发生。
言庆根本不和这乙密恋战,上来就用上了鱼俱罗传授他的散手绝招:槊里鞭。乙密被郑言庆一鞭打碎了脑袋,可胯下战马却不知道,继续往前走。
雄大海催马从乙密身边掠过,右手斧噗嗤一下子,将乙密的脑袋砍下来。他冲过去了,阚棱又到了……陌刀横扫,连人带马劈成两半。
“乙密将军死了!”
高句丽人先一怔,突然间齐声发喊,乱作一团。
任谁看见了郑言庆这帮人的杀人手法,都会感觉心惊肉跳。这帮家伙,简直就是一群杀人狂。
言庆也不理睬,闷着头,大槊翻飞,杀出一条血路。
“郑醒,休要恋战,随我突围!”
郑醒这时候,也是血染征袍,哪有半点世家公子哥的模样。见郑言庆杀过来,他也精神一振,马槊翻飞,挑翻两名高句丽士卒,带着一帮子残兵败将,顺势和言庆等人汇合一处,杀出了重围。
远处,一座土山之上。
山脚下,数千名高句丽士兵列阵守护,鸦雀无声。
山顶上灯火通明,一面大纛迎风猎猎作响,上书斗大的‘渊’字。正中央,一名金盔金甲的大将,扶剑立于大纛下,凝神看着平壤城下的杀场,宽阔的面膛上,不时浮现出狰狞笑意。
“隋狗张狂,这一次我要他们全军覆没。”
“莫离支料事如神,此次杀光隋狗,乃不世奇功。他日位列乙支文德丞相之上,指日可待。”
一群高句丽将领,立刻谀言不绝。
引得那名将领更是放声大笑……
“莫离支,快看那边!”
一名小校冲上土山,大声道:“牡丹峰柳林大火,南水平原更有隋军纵火聚集溃军……”
“南水?”
高句丽将领脸色一变,但旋即放松下来。
他摆手示意众将不要紧张,沉声道:“隋狗纵火聚兵,倒也有些本事。不过,那些溃兵不理也罢,来护儿如今还困在城中,就算集结起来,也难成气候。传我将令,隋狗想跑,就随他们跑……三军向平壤城内攻击,务必活捉来护儿……就算活捉不得,也要把他杀死在城中。”
说完,他一挥手,十余骑冲下土山,举起手中号角,吹奏起来。
那独特的朝鲜法螺吹响,在战场上格外清晰。高句丽人立刻齐声呼喊,将隋军一步步逼向平壤。
至于那些四散奔逃的隋军,高句丽人直接无视。
言庆领着郑醒,从乱军中杀出来,一直退到了土山下。
山上的柳林仍在熊熊燃烧,远处法螺声传来,高句丽人的喊杀声,顿时响彻了云霄。
“怎么回事?”
有一名隋兵坐在地上,喘息着说道:“这是高句丽人的号角,意思大致就是,发起最后攻击。”
最后攻击?
郑言庆愣了一下,看郑醒狼狈的样子,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他扫视郑醒带出来的那帮子兵将,大约有二三百人。不过仔细辨认,至少有一半人是郑家乡勇。言庆没有找到郑宏毅,不禁心里奇怪。
“郑醒,宏毅呢?”
“我不知道啊!”
“你们……不是在一起吗?”
郑醒说:“事发突然,高句丽狗贼突然杀出来,我只顾带人突围……可能,陷在平壤城中吧。”
“宏毅陷在城里?”
郑言庆顿时有些慌乱。
临离开荥阳的时候,郑仁基千叮咛,万嘱咐,请他照顾好郑宏毅。崔夫人更是舍下脸面,求郑言庆要护着郑宏毅周详。而且言庆也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会保护好郑宏毅,让他平安返回。
郑言庆对郑家的感情不深,但是对郑宏毅,却是交情不浅。
毕竟从小一起长大,虽则两人接触的时间不算长,可每一次见面,郑宏毅总是‘哥哥长,哥哥短’的唤他。如今听说郑宏毅生死不明,陷入城中,郑言庆立刻紧张起来。
“你为何不寻他一起突围?”
“乱军之中,哪个又能顾得上这些?”
“你,你,你……混蛋!”
言庆气得一巴掌抽在了郑醒脸上,“我等同宗,自当生死与共。你在大将军面前进我的谗言,我可以不理。可宏毅……却是安远堂下的独支。你竟然对他不管不问,难不成是想安远堂断绝了血脉?”
“你……”
郑醒刚要发作,可是在言庆灼灼目光下,竟说不出话来。
郑言庆深吸一口气,厉声问道:“有谁知道,宏毅是在城中何处安营?”
“我知道……”一名郑氏乡勇站起来,大声道:“我记得宏毅少爷把营寨扎在了罗郑遂空寺旁边。对了,他好像是和冯家人驻扎在一起。不过,高句丽人好像就是从罗郑遂空寺杀将出来……”
“沈光,随我前去接应宏毅……
其余人,立刻退守南水大营。谢校尉守在那边,先稳住阵脚,而后杀将回来,重夺平壤城。”
郑言庆说完,翻身上马,急驰而去。
沈光等虎卫二话不说,也纷纷上马。那名先前告之言庆,郑宏毅下落的乡勇,也抢过一匹马来,随后追了上去。
“郑少爷,我知道罗郑遂空寺在哪儿,我带您去!”
他这一动,又有十几名乡勇跟上前去。余者目光,齐刷刷向郑醒看去,一名族中子弟上前问道:“大公子,咱们要不要也跟过去?”
郑醒被言庆打了一巴掌,眼中泛着一丝怨毒之色。
闻听,嘴角一撇,冷冷道:“尔等去送死吗?这四面八方全都是高句丽人,而且他们已经发起了总攻。现在过去,死路一条……想死的话,只管过去。那郑言庆想做英雄,我却不想。”
众人闻听,全都沉默了!
荣耀和生命……
他们虽然渴望获得功勋,得到荣耀,但若是为此付出性命,却有些不太划算。
“都不去吗?”
郑醒冷声道:“那就随我退回南水大营,先稳住阵脚,再做打算。”
注:乙密:高句丽将领,平壤牡丹峰上,有乙密台,纪念此人。
第三卷 将军百战碎铁衣 第032章 平壤一夜(四)
平壤城内,早已乱成一团。
在这座带有明显汉家风格的城市里。里坊交错,笔直宽敞的大街,显得是错落有致,颇有几分长安、洛阳的气象。当然了,也仅仅是模仿罢了。城市的格局不算太大,面积也很小。
进入平壤之后,让人感受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压抑感。
隋军在攻入平壤之后,把里坊的围墙几乎全部拆除,为的是防止高句丽人在里坊中设下埋伏。
但来护儿没有想到的是,高句丽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敢反击。
纵兵一日,来护儿等同于失去了对部下的控制。所以当高句丽人从罗郑遂空寺突然杀出的时候,隋军完全没有防备。加之来护儿正在外廓府衙中宴请各府将领,更使得隋军群龙无首。
也不清楚究竟有多少高句丽人在袭击他们,一下子就乱了阵脚,以至于一下子就乱了阵脚。
当高句丽人从内廓皇城杀出之后,平壤城是一片混乱。
而在城外,成千上万的高句丽人出现,更使得隋军一下子陷入溃败之境。
麦子仲当晚值夜,其麾下有三百扈从。外加他官拜校尉之职,所以手中共握有六百兵卒。
可这六百人,在一个极度混乱的城市里,全无半点用处。
特别是当城外的高句丽士兵开始涌入平壤城的时候,六百军卒,简直微不足道。从内廓午门一路杀出来,麦子仲的六百军卒,损失惨重。好在他不断收拢溃败军卒,使之麾下保持有三四百人的数量。饶是如此,面对着城中越来越多的高句丽人,麦子仲也不禁感到绝望。
横刀纵皮横抹,刀口已经出现曲卷。
麦子仲浑身上下,就如同是在血浆里浸泡过一样,成了一个血人。
他一手执盾,一手握刀,大步向城门口冲击。同时不停的呼喊,示意部从跟上,黑脸在火光下,变得无比狰狞。
战马早已经战死,他只能徒步而行。
“儿郎们,前面就是城门,杀出去……杀出去才有活路!”
两杆长枪呼啸着刺过来,麦子仲曲臂用盾牌护住身子,铛的崩开铁枪,旋即猱身而上,一刀劈翻了一名高句丽士兵,手中长刀顺势一抹。脚下蓬的一个踏步,身形随即一扭,躲过一杆长枪,而后长刀横抹,撕开了一名高句丽士兵的咽喉。
“随我杀出去,杀出去!”
麦子仲厉声呼喊,然则越靠近城门,高句丽人就越多。
到了最后,几乎是寸步难行。每跨出一步,都需要耗费巨大的精神。
身后的扈从,也越来越少。耳畔不断的传来熟悉的惨叫声,让麦子仲的心神不断颤抖。自从四年前,他输给了郑言庆以后,就返回长安。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地,每日在家中苦练武艺。
打架斗殴的事情,他再也不参与。
即便一些昔日的好友找上门来,他也是闭门不出。
四载苦练,麦子仲自认比四年前进步不少。连麦铁杖都称赞:子仲的武艺,已登堂入室,他日定能超过我。
此次隋炀帝征伐辽东,按道理说。麦子仲不必参加。
然而,他却义无反顾的加入其中。
理由非常简单:他不想借助家人的力量,他要建立军功。
郑言庆身为云骑尉,已超过了他。所以他要反超郑言庆,压住郑言庆,扳回昔日的那一局。
事实上,从抵达掖县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已开始接近。
率先在沙卑城集结,率先抵达海浦……几乎每一步,他都走在郑言庆的前面,更参与了平壤大捷的战事,斩杀敌将六人,可谓功勋卓著。当他在平壤城下建立功勋的时候,郑言庆才刚刚抵达海浦。至少在那时候,麦子仲很得意。不管郑言庆是因何未能参战,他已超过言庆。
可谁又能想到,这风云突变……
大胜一下子变成了溃败,自己还陷在了平壤城中。
“少爷,小心!”
麦子仲这心神一分,手底下自然出现破绽。在战场上,这心思可不能乱分……否则就会丢掉性命。一名扈从眼见一杆长枪刺向了麦子仲,而麦子仲却恍若未觉,不由得心中大急。他纵身冲过去,挡在了麦子仲身前。长枪穿透了他的身子,扈从发出一声惨叫,倒在血泊中。
“麦福!”
“少爷,休要管我,快点走!”
扈从大吼一声,一刀劈断了长枪。将那高句丽士兵砍翻在地。
但旋即,四五杆长枪,瞬间又穿透了他的身子……
麦子仲不敢再有半点懈怠,一路劈砍,只杀得平壤长街,血流成河。可是他冲的越猛,身后的扈从就越少。等杀到城门楼下的时候,身后只剩下二三十人,而且大半都身上有伤,难以再战。
难不成,老子今天就要交待在这里吗?
麦子仲眼看着越来越多的高句丽人向他涌来,心中不由得苦涩万分。
狗娘养的郑言庆,真是他娘的运气好……原以为这次他要倒霉了!可没想到最后,倒霉的还是我!
也不知道,若我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