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的100本书-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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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的哲学思想,主要反映在《解老》、《喻老》两篇中。
韩非借解释道家《老子》一书,对《老子》哲学体系的核心“道”,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赋予了客观物质性的内容。他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解老》)在这里,韩非又第一次提出了“理”的概念范畴。“理者,成物之文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之为物之制,万物各异理。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物可得道也。故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这就是说,“道”是万物的总规律,“理”是区别各种事物的特殊规律。
“道”是“理”的依据,“理”是“道”的体现。各种事物所以客观存在,都是由它的特殊规律即“理”决定的,而各种事物的特殊规律即“理”又必然受总规律即“道”的支配。各种特殊规律即“理”的总和,就构成了总规律的“道”。
韩非对《老子》的“德”也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他说:“德者,内也;得者,外也。上德不德,言其神不淫于外也。
神不淫于外则身全,身全之谓德。德者,得身也。“德是事物内在的本质,事物内在的本质决定了事物的性质。所以韩非又说:”身以积精为德,家以资财为德,乡国天下皆以民为德。“(《解老》)在”道“和”德“的关系问题上,韩非主张”德“是”道“的功效。他说:”道有积而德有功,德者道之功。“(同上)道是根本的,德是道的功效,两者不能割裂。韩非对道和德的解释,涉及到了一般和特殊这对哲学范畴,它标志着人们的抽象思维水平又有了飞跃,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更加深刻了。
在认识论方面,韩非受荀况的影响最大。他认为,人们的认识都必须依赖于感觉器官,人的眼睛能看东西,耳朵能听声音,心能思考问题,这都是人具有的自然属性,所以他称之谓“天明”、“天聪”、“天智”。他说:“目不明则不能决黑白之分,耳不聪则不能别清浊之声,智失别则不能审得失之地。目不能决黑白之色则谓之盲,耳不能别清浊之声则谓之聋,心不能审得失之地则谓之狂。盲则不能避昼日之险,聋则不能知雷霆之害,狂则不能免人间法令之祸。”这就清楚地说明了人的感觉和思维器官与认识对象的关系,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在认识方法上,韩非主张“去喜去恶”,切忌主观偏见和先入为主的成见来左右人们的认识。他说:“喜之则多事,恶之则生怨。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合。”(《扬权》)在检验认识标准上,韩非提出了“参验”的方法。
他说:“循名实以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臣》)
韩非所说的“参验”,就是对各种情况在进行排列分类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然后检查验证认识的正确与否。他认为只有按认识的规律办事,才能“得事理则必成功”。反之,就是主观的妄想和臆测,他称之谓“前识”。他说:“先物行,先理动,之谓前识。前识者,无缘而妄意度也。”(《喻老》)妄意度就必然失败。韩非的认识论,虽然还属于朴素唯物论的范畴,但它的理论思维水平,无疑是先秦思想家最高的。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虽然韩非的主观意图是说明法治与礼治的根本对立,着意批判儒家宣扬的礼治思想,为法治战胜礼治制造理论根据,但它确实客观地揭示了当时儒法两种思想根本对立的现实。当然,韩非的矛盾学说,也有过分强调对立,把斗争绝对化的倾向,这也是不能忽视的。韩非对矛盾的转化条件,也作了辩证的解释。如国家的强弱,他认为关键是实行不实行法治。“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有度》)又如祸福的转化条件,他认为关键是“行端直”和“骄心生”这两个条件。“行端直”,则祸能转化为福:“骄心生”,则福能转化为锅。他还以水火为例,说明矛盾转化的条件性。水本来是能够克火的,但若把水盛在锅里,火就可以反过来克水,把水烧干,这是因为条件不同的缘故。韩非又用他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解释历史现象,形成了他的进步历史观。他认为时代在变迁,社会在发展,因循守旧、复古倒退是没有出路的。他用“守株待兔”这个寓言故事,猛烈抨击顽固守旧的陈腐思想,为推行他的革新变法主张寻找理论根据。当时,韩非的历史观还有不少缺陷,本质上还是唯心主义的。
《初见秦》、《存韩》是韩非的上秦王书。《难言》、《说难》、《孤愤》是韩非被囚禁秦国时写的,借以抒发自己的孤独愤闷心情。《五蠹》、《八奸》、《奸劫弑臣》、《六反》,重点揭露奸臣、儒生、侠客、纵横家和商人对国家的危害,必须对他们依法加以治理。以上都反映了韩非的政治思想。《显学》篇,是韩非对儒、墨两大学派的学术批判,重点是批判儒家学派,为推行法治理论扫清障碍。
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画鬼最易“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十一:《春秋繁露》
“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此皆其合也”
西汉中期,战乱频仍的诸侯王国割据局面基本结束,生产得到恢复与发展,中央集权得到巩固与加强,出现了经济繁荣和政治大一统的局面。适应统一的中央集权的需要,董仲舒的神学唯心哲学思想便应运而生。他的哲学思想主要反映在所著的《春秋繁露》中。
《春秋繁露》有17卷,82篇。由于书中篇名和《汉书·艺文志》及本传所载不尽相同,后人疑其不尽出自董仲舒一人之手。《春秋繁露》系后人辑录董仲舒遗文而成书,书名为辑录者所加,隋唐以后才有此书名出现。我国现存最早的《春秋繁露》版本,是南宋嘉定四年(1211年)江右计台刻本,现藏于北京图书馆。注本很多,最详尽的是苏舆的《春秋繁露义证》。
董仲舒潜心钻研《公羊春秋》,学识渊博,故时人称其为“汉代孔子”《春秋繁露》也是一部推崇公羊学的著作。
《春秋繁露》宣扬“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认为天是有意志的,是宇宙万物的主宰,是至高无上的神。《繁露》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进行神秘化的比附,认为天按照自己的形体制造了人,人是天的副本,人类的一切都是天的复制品,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天通过阴阳、五行之气的变化而体现其意志,主宰社会与自然。草木随着季节变化而生长凋零,都是天的仁德、刑杀的表现;社会中的尊卑贵贱制度,都是天神“阳贵而阴贱”的意志的体现。君、父、夫为阳,臣、子、妇为阴,所以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就是主从关系。“天子”是代替天在人间实行统治的,君主之权是天所授予的,并按天的意志来统治人民,这就是神化君权的“君权神授”思想。《繁露》还用五行相生相胜的关系来附会社会人事,如将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比为父子;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比为父子之序,等等。这样就把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概念——阴阳和五行变成了体现天的意志和目的,神化封建制度的工具。
《繁露》还大力宣扬“天人感应”说。认为“天”不但为人世安排了正常秩序,还密切注视人间的活动,监督正常秩序的实现。如果人间违背了封建道德即天的意志,君主有了过失而不省悟,天便会降下灾异警告,这就是所谓“谴告”说。
反之,如果君主治理天下太平,天就会出现符瑞。可见,封建统治者与天是相通、相感应的。如果能按照天的意志行事,维持正常的统治秩序,就可长治久安。
根据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繁露》提出了先验主义的人性论、性三品说。董仲舒把人性分为三个品级: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圣人之性为纯粹的仁和善,圣人不用教化,是可以教化万民的。斗筲之性是只有贪和恶的广大劳动人民,这些人即使经过圣人的教化也不会成为性善者,对他们只能加以严格防范。中民之性具有善的素质,经过君主的教化便可以达到善。这三个品级的人性,都是天所赋予的。
这一套性三品的人性论,是孔子“惟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人性论的发展。
《繁露》全面论证了“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思想。
所谓“道”,是根据天意建立起来的统治制度和方法,《繁露》用形而上学的观点加以分析判断,认为这个道是永恒的、绝对的。它说:“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后;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恶;……
此皆其合也。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基义》)这里,它承认对立面的普遍存在,具有一些辩证法的因素。但它认为这些对立面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协调服从的关系,否定矛盾双方的斗争。虽然它承认矛盾的两个方面的性质、地位不同,但阳和阴双方,一主一从,一尊一卑的地位是永不可改变的,更不能转化,这是”天之常道“。然而,历史的发展并非一成不变的,王朝更替时有发生,为了解释这一现象,董仲舒提出了”三统“、”三正“的历史发展观。我国农历的十一月、十二月、正月可以作为正月(岁首),每月初一日为朔日,朔日有从平旦(天刚亮的时刻)、鸡鸣、夜半为开头的三种算法。
每一个新王朝上台后,都要改变前一个王朝的正、朔时间,这叫改正朔。如果新王朝选择农历正月为岁首,则尚黑色;如选择十二月为岁首,则尚白;如选择十一月为岁首,则尚赤色,这就是所谓“正三统”。每个正朝都应按照自己的选择改换新的服色,这叫“易服色”。不管如何循环变化,维护封建统治的道和天一样,是永远不变的。“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改道之实”(《楚庄王》)。所以,“三统”、“三正”也是董仲舒借天意之名宣扬“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理论武器,目的是长期维护封建统治。
《春秋繁露》所反映的董仲舒的认识论,是建立在神学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上的,是为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服务的。人类、宇宙万物及其变化都是天意的安排,所以,人的认识也就是对天意的认识,只要认真考察自然现象,或通过内心自省,就不难体会到天意。董仲舒认为“名”反映的不是事物,而是天意,它是由圣人发现的,并赋予事物以名,“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深察名号》),即天的意志决定人的认识,人的认识决定万事万物,完全颠倒了名与实、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是一条唯心主义的认识路线。
《春秋繁露》大力宣扬“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观,为封建等级制度和伦常关系的合法性制造舆论。早在春秋时期,孔子便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的思想,后来韩非发展了这一思想,并为“三纲”划出了一个明晰的轮廓:“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子·忠孝》)董仲舒对此加以继承和神化,第一次提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基义》)他说:“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基义》)虽然尚未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正式条文,但其意思已很明确了,待西汉末成书的《礼纬》就把“三纲”的条文具体化了。三纲以君为臣纲为主,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从属于君为臣纲的,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君权的统治。
董仲舒在答汉武帝的策问时曾提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在《春秋繁露》中又加以详尽论证。“仁者,爱人之名也。”(《仁义法》)“立义以明尊卑之分。”(《盟会要》)“礼者,……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内外、远近、新旧之级者也。”(《奉本》)“不智而辨慧狷给,则迷而乘良马也。”(《必仁且智》)“竭愚写情,不饰其过,所以为信也。”(《天地之行》)
三纲五常的伦理观是汉王朝封建大一统政治的需要,也是中央专制集权制的反映,它在当时维护国家统一和封建制度方面,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整个地主阶级的历史地位日益向保守、反动转化,它便成了反对革命,麻痹和奴役劳动人民的精神枷锁。由于它高度集中地反映了整个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成了沿续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在我国影响深远,危害极大。
《春秋繁露》以哲学上的神学蒙昧主义,政治上的封建专制主义为基础,提出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思想体系,尽管以后各个王朝的哲学形态有所改变,但这一思想一直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书中将自然现象与社会问题进行无类比附,得出自己需要的结论,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影响恶劣。
十二:《白虎通义》
中世纪神学、伦理学之法典
东汉章帝建初四年(79年),皇帝亲自主持和召集当时著名的博士、儒生在白虎观讨论五经之同异。这场大讨论的由来,一是由于古文经学出现之后,在文字、思想、师说各方面都同今文经学派发生分歧,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自西汉武帝时占统治地位的今文经学派,为保住自己的地位,急需利用皇帝的权威制成定论,以压倒对方。二是自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提出一整套“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后,用神学解释经学之风便愈刮愈烈,到西汉末年,封建神学和庸俗经学的混合物谶纬迷信盛行起来,由于封建统治者的支持和提倡,迅速弥漫于学术思想领域。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的需要,封建皇帝也乐于出面,组织一场大讨论,以便使谶纬迷信和封建经典更好地结合起来,使神学经学化,经学神学化。在白虎观,博士、儒生纷纷陈述见解,章帝亲自裁决其经义奏议,后由班固等人整理编撰成《白虎通义》一书。《白虎通义》又称《白虎通》、《白虎通德论》。这部书是今文经学的政治学说提要,广泛解释了封建社会一切政治制度和道德观念,成为当时封建统治阶级的神学、伦理学法典。
《白虎通义》继承了《春秋繁露》“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并加以发挥,把自然秩序和封建社会秩序紧密结合起来,提出了完整的神学世界观。
关于天地万物的起源问题。《白虎通义》的解释是:“始起先有太初,然后有太始,形兆既成,名曰太素。混浊相连,视之不见,听之不闻。然后剖判,清浊既分,精曜出布,庶物施生。……故《乾凿度》云:'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天地》)简言之,世界的起源是由太初(气)到太始(形),再到太素(质),经过这三个阶段才形成天地。单看此段文字,天与地都是物质的实体,但纵观《白虎通义》的整个思想,这种自然物质之天又是从属于道德之天的,如天地运行的规律,日月星辰的运行及关系,都不由其自身规律所决定,而是由伦理道德关系和目的决定的,最终它是从属于一种神灵之天的。因而其宇宙观是一种唯心主义观点。
《白虎通义》发扬《春秋繁露》无类比附的手法,将封建制度下君臣、父子、夫妇之义与天地星辰、阴阳五行等各种自然现象相比附,用以神化封建秩序和等级制度。它认为:“子顺父,妻顺夫,臣顺君,何法?法地顺天。”(《天地》)照它看来,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关系,犹如天在上,地在下一样,是永远不能改变的。天之地位高,地之地位卑,犹如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尊卑等级关系。它还将太阳比做君主,月亮星辰比做臣民,用日月星辰的自然现象来论证和神化君主的权威。“三纲之义,日为君,月为臣也。”(《日月》)“君有众民,何法?法天有众星也。”(《五行》)君主之于臣民,犹如天上月亮星辰所拱卫的太阳。《春秋繁露·阳尊阴卑》曾说:“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白虎通义》进一步阐述此理论:“臣有功归于君,何法?
法归月于日也。“(《五行》)月亮本身不发光,它的光源于太阳的照耀,照此而推论,”臣有功归于君“则是合情合理的。
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概念阴阳五行说,曾被董仲舒利用为其“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服务,《白虎通义》进一步发展和引申了董仲舒的思想,用阴阳五行说为皇权至上的中央专制集权制服务。它特别突出和发挥了“土居中央”的观点,把土列为五行之首,其他的金木水火都依赖土而存在。“土在中央,中央者土,土主吐,含万物,土之为言'吐'也。”“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荣,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五行》)这一解释完全超出了《春秋繁露》中关于五行“土居中央”的观点,它将金木水火土明确划分出等级尊卑贵贱,并以此来比附社会,将封建等级制度自然化,从而神化君权,巩固封建统治。
《白虎通义》的认识论是依附于宗教神学的唯心主义之上的。它所要认识的,不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而是由“天”所决定的“道”。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辟雍》)“道”由谁来发现和传授呢?是通天地鬼神的圣人:“圣者,通也,道也,声也。道无所不通,明无所不照,闻声知情,与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