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冷长河-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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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次世间,容易吗?
有一次相遇,容易吗?
叫一声朋友,容易吗?
仍然是那句话——
学会珍惜,小心翼翼。
关于名誉
好人自杀
世间最悲痛的事,莫过于好人自杀。
好人自杀,原因很多。有些名震国际的作家、艺术家也走这条路,是出于对生命的特殊感悟,虽然高贵却毕竟罕见,不宜作为普遍现象来讨论。我感兴趣的是古往今来大多数普通好人的自杀原因。
只要稍稍闭眼一想,有一个原因就会立即浮现出来,并且几乎毫无争议地占据主要地位,那就是:为了名誉。
为了名誉,这么多善良无辜的躯体居然愿意撕裂自己、殒灭自己,结束自己的存在状态,细细想来,实在让人震颤。有时在电视中看到世界某地一些动物在海滩边上或密林深处自杀,已经使我们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何况我们说的是人,而且是好人。逼迫好人自杀的一定是邪恶,但好人既然连死都不怕,为什么要去怕邪恶?可见还有一种比邪恶更为恐怖的力量横亘其间。
一九三五年阮玲玉自杀留下的遗言是“人言可畏”,“我不死不能明我冤”。我们未成年时从书上读到这个遗言十分困惑,心想面对一些闲言碎语何至于此,不予理睬,或大声抗辩,不就结了?后来随着年龄增长才慢慢知道,人世间有一种东西你即便不理,它也在盈缩消长,你如去对抗,则往往劳而无功,甚至适得其反,而它又是那样强大而恒久,几乎能够决定你的社会地位和人际关系,那就是所谓名誉。对于闲言碎语,阮玲玉可以怒目而视,但对它,阮玲玉只能瑟瑟发抖。因此,并不是人言可畏,而是名誉可畏。人言是纯粹的客体,名誉却可以笼罩自己,如果坦直地说名誉可畏,就会分不清自己该承担多少责任,它成了一种神秘而巨大的恐吓。
在阮玲玉自杀四十余年后的一九七八年,我家乡的一位女青年在边疆农场受到严重毁谤,而在当时,我国还没有建立反毁谤机制,丧魂落魄的她就在一次射击训练中把枪口指向了毁谤者。她成了杀人犯而理所当然地被捕,并且必将重判,这是她意料中的,因此她的举动至少有一半也可算作是自杀。没有想到的是,当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在报纸上以整版篇幅公布之后,她在狱中收到了难以计数来自全国各地的同情信件。那时人们刚从“文革”浩劫的阴影里走出,对于人身毁谤、名誉侵害,有普遍的切肤之痛。无论是她还是同情者,都把名誉看得比生命还重。
我原先一直想用远眺或俯视的目光来看待这个问题,因为近距离的刺痛往往不适合文学情怀,但事实上却很难做到。你看,就在我写前面几段文字的时候,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又一颗高贵的灵魂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而殒灭了,那是日本继黑泽明之后最杰出的电影导演伊丹十三。伊丹是一位勇敢的文明斗士,他与妻子宫本信子拍摄的电影强烈地抨击时弊,揭露黑社会,并号召人们与之斗争,因此引起黑社会各暴力团伙的刻骨仇恨,一再威胁恐吓、袭击骚扰,但是,这一切都没有使他屈服。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像戴安娜王妃那样遇到了以追踪偷摄为业的“狗仔队”,一家杂志刊登了他与一位年轻女职员一起走路和交谈的照片,并借此说他们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伊丹原定就此发表声明,不知怎么突然改变主意,决定自杀,他在遗书上写道:“新闻界各位,我愿意以死来证明我的清白,除此别无他法。请诸位今后多多关照官本信子,她是日本最好的妻子、母亲和演员。”在放着这份遗书的办公桌上,电脑屏幕仍显示着宫本信子的照片,他是看着爱妻的照片写遗书的。
为什么面对暴力团伙能够如此坚强的硬汉子,会在捕风捉影的照片和谣传前消灭自己?因为暴力袭击不仅无法损害他的名誉反而会使他大大增光,而那个看来十分无稽的谣传却是一切仇恨他和热爱他的人都会密切关注的,在这种关注中,无论是他,还是他的妻子,以及那位女职员,都不具备让人信服的辟谣身份,不管怎么说都尴尬,而除了他们三人,又有谁能说话?按照我以一个男人立场的猜测,伊丹自杀未必全然为了自己单方面的名誉,他太爱妻子,生怕妻子因此落入一个被人指点、嘲笑而有口难辩的可怕境地,只得用自己的生命做个名誉的救生圈抛给她。
那家杂志在伊丹死后成了人们指责的对象,只好发表声明,一是对伊丹之死表示深切哀悼,二是宣称本杂志没有违反新闻法。是的,这未必构得成犯法,但由于按动了社会神经网络中有关名誉的按钮,其恶果远远超过了那些暴力团伙。在名誉问题上,越高贵的群落往往越脆弱,要伤害他们太容易了。
以命相搏,毕竟是一种极端形态。在尚未抵达这条边界线之前,天地间又有多少人为了名誉在辗转反侧、夜不成寐、徘徊海滨、饮泣山角,或者血脉贲张、怒火填膺、亲族支离、老友反目?
名誉,婷婷袅袅地飘浮在世间上空的名誉二字,给人类带来过多少心灵的重压!
双刃剑
针对名誉的重压,有些放达潇洒之士提出了一张消散的方剂,曰:“名誉值几个钱?你为别人活着还是为自己活着?把名誉扔开,什么也不要在乎!”
这种声音,带着一种可爱的悍气和赖气,对于即将寻短见的人无异是一声重喝,容易使他们摹然止步,霍然惊醒;对于那些满脑子愁云惨雾的人也会有快速的疗效,使他们突然轻松起来。但是如果细细品咂,又觉得不是味道,其间疑惑甚多。
突然轻松起来了的人们走向何方?他们也许会立即联想到一部电视剧中某个角色的台词:“嗨,做小人真痛快!”漠视名誉当然未必做小人,但如果完全以放弃社会名誉来换取自身轻松,就难免会进入一种“失重”状态,飘到哪里都不知道,这种滋味也是不好受的。更重要的是,如果大家都不在乎名誉,人与人的交往失去了最起码的精神前提,整个社会就会变得跌跌撞撞。置身于这样的生态环境中,就像在黑夜里误入中世纪一个破残的乞丐城堡,哪一级石阶都踩不着实,哪一个转弯都鬼影幢幢,什么怪事都会发生。
其实,人类最初需要名誉,正是为了摆脱黑暗和无序。最初的名誉不是个人所能争取的,这是人们在黑暗中猛然听到一种强健声音之后的安静,安静之后的搜寻,搜寻之后的仰望,仰望之后的追随,追随之后的效仿,效仿之后的传递。名誉是对个人品行的社会性反馈,如果这种反馈广泛而持续,就能起到协调关系、统一观念、整顿秩序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名誉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权利,一种在政治权利和军事权利之外的精神权利,而且在很多时候,政治权利和军事权利也要借助于它。
这种精神权利,由民众执掌;其执行方式,只是对荣耀感或耻辱感的激发而已,别无其它手段。但它的强度,有时超乎想象。去年在台湾,经常在电视里看到黑社会各级帮派头目向警方登记的报道。其中有些老人已与帮派脱离多年,即便不登记也算不了什么大问题,但他们却满脸无奈地对着电视镜头说:实在受不了周围人群对自己的鄙夷,仅仅对自己倒也罢了,但连儿子、孙子的名誉也受到污染,因此宁肯拼着老脸在电视上清洗一次。
然而必须看到,名誉的裁断一旦产生,便是一把寒光逼人的双刃剑,正面功能和负面功能同淬一身。
好的一面,它使无数丑类恶行聚焦示众,使不同的道德等级各自归位,使高尚的品格受到四方濡养,使可疑的行止遭遇怀疑的目光;但是,这种威力的发挥却严重地缺少查访核实机制,只靠口口相传来完成,因此必然夹杂着大量的夸张、错位和颠倒。这种情况常常使好人惊心、君子皱眉、坏人暗喜、小人活跃。
我不相信人类到哪一天能够彻底解决这个麻烦。这是名誉的灰色传播本质决定的,再激愤也没有用。能够看到这一点,心也就宽了。经过多年的观察与思考,我终于领悟,在这个问题上,关键不在于要不要名誉,而在于要哪种名誉。
名誉的等级
在名誉问题上我们最容易进入的误区是超敏感度的全方位把守。
好些年前我在学校工作时曾不止一次地处理过学生宿舍的打架事件和教师之间的积年陈怨,有机会冷静地观察了这类矛盾的爆发和延续过程。总的说来,无论学生还是教师之间的恶性冲突,起因都很小,小到他们都不好意思再复述一遍,但都觉得有涉名誉,一下子怒不可遏,过后还越想越气,无法罢休。然而有趣的是,把学生宿舍的冲突说给教师听,教师淡然一笑,觉得那是孩子们的无聊游戏;把教师间陈年烂芝麻的争斗说给学生们听,学生更是不屑,觉得那是迂腐老人在无事生非。他们作为旁观者都非常清醒,作为当局者却完全迷失,这种近乎荒诞的强烈对比说明,人们在名誉的争夺中最容易降低自己的生命方位,降低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在很低的方位上争夺名誉,其实是在争夺不名誉。记得在盛行“阶级斗争”的年代,不少人喜欢在自己的家庭出身上做文章,竟然有那么多出身成分已经很“革命”了的人还要一个劲地硬说自己的父母亲是乞丐,而且几乎都被地主的狗咬过。但奇怪的是,如果他们的父母亲突然来到同事们面前,他们又会觉得太土气、太寒酸而百般掩饰,把父母亲说成是“乡下亲戚”。这里就出现了两种很矛盾的名誉,实际上都因为等级大低而成了不名誉。
我们一生都在不同的名誉等级里打转,要始终清晰地分辨出它们的轻重主次还真不容易。
据我视野所及,古今中外公认不名誉的行为大致有以下四项——
一,违背全人类的生存原则,伤害无辜,欺凌众生,参与黑帮,投靠法西斯,协助侵略者,成了汉奸或其他什么奸;
二,触犯普通刑法,如偷盗、诈骗、贪污之类;
三,出卖朋友、背叛友情、忘恩负义——这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发生,因此也最具有广泛敏感度的不名誉行为;
四,因嫉贤妒能而造谣诽谤、制造事端。
世上的坏事多得很,但有些坏事,哪怕是带有拳脚气的坏事,名誉上的损耗并不大,而只要牵涉到以上四项,名誉的裂缝就难于弥补了。此间差别,关及人类心灵深处的一些微妙颤动,深可玩味。
同样,若要找出不受时空限制的名誉原则,大致也只有以下四项而已——
一,对人类的由衷慈爱——有了这一项,人们可以原谅当事人的其他缺点;
二,在一时不被人们理解而遭受攻击的时候,继续为社会的未来作出贡献;
三,面对世间邪恶,敢于抗争;
四,勇于维护群体的体面和尊严。
其他名誉,大多由这几项派生出来,如果全然无关,就不必过于在意了。
我知道作这种一二三四的罗列在散文写作中十分犯忌,但不这样又难以说明,在名誉上值得我们认真考虑的问题并不太多。
举例李清照
从名誉罗网中挣身而出的过程,很可能贯穿人的一生。有的人,终其一生都未能全然挣脱,其中包括一些极其杰出的人物。这实在是有关生命本质的一系列悲剧故事。
我深知只有具体地体验了这种故事才能真正领悟有关名誉的种种涵义,因此必须选一个这样的人来举例,选来选去选中了李清照——一个清纯绝俗到似乎不应该有名誉问题的人。女诗人风华绝代又与世无争,成天独个儿伫立于西风黄花之中,又不招谁惹谁,会遇到一些什么名誉问题呢?正是这种疑问,触及了人生与名誉之间的险恶玄秘。
那末,就说她吧。
李清照是在与赵明诚结婚之后,开始目睹长辈们遭受的名誉灾祸的。这种经历像是一种试炼,让她明白一个人在名誉问题上的乖谬无常。她的父亲李格非与当时朝廷全力排斥的所谓“元祐党人”有牵连,罢职远徙。这种名誉上的打击,自上而下,铺天盖地,轰传一时,压力极大,但年轻的李清照还能承受,因为这里还有另一种名誉——类似于“持不同政见者”的名誉。然而不幸的是,处理这个案件的恰恰是丈夫的父亲赵挺之!这一下就把这对恩爱的年轻夫妻推入十分尴尬的境地:只要一方的父亲能保持名誉,另一方的父亲就必然失去名誉;而这种你死我活的格局压在一个家族的头顶,实际上连一半名誉也无法保持,只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别人看笑话,两败俱伤。李清照身在其中立即体会到了这种尴尬,曾大胆写诗给公公赵挺之,要他以“人间父子情”为虑,顾及儿子、儿媳和亲家的脸面,不要做炙手可热、让人寒心的事。
一个新过门的儿媳妇能够以如此强硬的口气上书公公,可见做公公的赵挺之当时在亲友家族乃至民间社会中是不太名誉的,但实际上他很可能是一个犹豫徘徊的角色,因此最终也遭到打击,甚至在死后仅仅三天,家产被查封,亲属遭拷问,儿子赵明诚也被罢免官职。事虽如此,他原先缺失于民间士林的名誉并没有恢复,反而增加了一层阴影,人们只把他看成三翻四覆的小人。古往今来,很多勉强进入不同身份而又良知未泯的知识分子官吏,大多会在自身名誉上遭此厄运而百口莫辩。这时,李清照跟随着落魄的丈夫赵明诚返回故里青州居住,对世间名誉的品尝已经是涩然不知何味了。
我想,被后世文人一再称道的赵明诚、李清照夫妇俩在青州十余年的购书、猜句、罚茶的风雅生活,正是在暂离升沉荣辱漩涡后的一湾宁静。他们此时此地所达到的境界,好像已经参破红尘,永远不为是非所动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名誉上的事情没有止境,你参破到什么程度,紧接着就有超过这一高度的骚扰让你神乱性迷,失去方寸。就像是催逼,又像是驱赶,非把你从安宁自足的景况中驱赶出来不可。
似乎是上天的故意,李清照后来遇到的名誉问题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关及个人,越来越无法躲避。例如那个无中生有的“玉壶事件”就很典型。事情的起因发生于赵明诚重病期间,曾有一位探望者携带一把石壶给这位病榻上的文物鉴赏家看过,没想到赵明诚死后即有谣传兴起,说他直到临死还将一把珍贵的玉壶托人献给金国。当时宋、金之间正在激烈交战,这种谣传关涉到中国文人最重视的气节问题,李清照再清高也按捺不住了。但她又不知道应该如何洗刷,想来想去选了一个最笨的办法:带上夫妻俩多年来艰辛收藏的全部古董器物,跟随被金兵追得走投无路的宋高宗赵构一起逃难,目的是希望有机会把这些古董全部献给朝廷。她的思路是,谣传不是说我的丈夫将一把玉壶献给了金国吗?现在金国愈加凶猛而来延愈加萎弱,我却愿意把全部古董献给宋廷,这是一切稍有势利之心的人做得出来的吗?已故的丈夫与我完全同心,怎么可能叛宋悦金呢?
这实在是只有世界上最老实的文化人才想得出来的表白方式,她显然过高地估计了造谣者的逻辑感应能力,他们只顾捕风捉影罢了,哪里会留心前后的因果关系?她也过高地估计了周围民众的内心公正,他们大多乐于听点别人的麻烦事罢了,哪里会感同身受地为别人辩诬?她更是过高地估计了丧魂落魄中的朝廷,他们只顾逃命罢了,哪里会注意在跟随者的队伍里有一个疲惫女子,居然想以家庭的全部遗藏来为丈夫洗刷名声?
宋高宗在东南沿海一带逃窜时一度曾慌张地在海上舟居,李清照也从海路追踪。这一荒诞的旅程最后在一位远房亲戚的疏通和劝说下终于结束,但在颠沛流离中,所携文物已损失绝大部分。
付出如此代价,名誉追回来没有?这真是天知道了。
至此李清照已经年近五十,孤孤单单一个人,我想她一定累极了。在国破家亡的大背景下,她颓然回想,父亲的名誉、公公的名誉、丈夫的名誉,已经摧肝裂胆地折腾了大半辈子,究竟有多大实质性的意义呢?她深深喘一口气,开始渴望过几年实实在在的日子,她已受不住在寒秋的暮色里回忆那早已远逝的亲情抱肩而泣的凄楚,她想暂别往昔,她想寻找俚俗。于是,她在思虑再三之后接受了一个叫张汝舟的军队财务人员的热烈求婚,又有了一个家。
她当然知道,在儒家伦理的重压下,一个出身官宦之家的上层女子,与亡夫的感情弥深弥笃,而且又年近半百,居然公开再嫁,这会受到上上下下多少人的指责?我们今天还能看到当时很有见识的文人学者在自己著作里对李清照再嫁的恶评:“传者无不笑之”、“晚节流荡无依”……对此,我们的女诗人似乎有一种破釜沉舟般的勇敢。
如果事情仅仅到此为止,倒也罢了,李清照面对鼎沸的舆论可以闭目塞听,关起门来与张汝舟过最平凡的日子。然而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张汝舟竟然是不良之徒,他以一个奸商的目光,看上了李清照在离乱中已经所剩无几的文物,所谓结婚只是诈骗的一个手段,等到文物到手,他立即对李清照拳脚相加,百般虐待。可怜的李清照,只要还有一点可容忍的余地,是绝不会再破门而出公开家丑的,她知道一切刚刚嘲笑过她的正人君子们得知内情后会笑得更响,但她毕竟更知道生命的珍贵,知道善良高雅不应该在凶恶横蛮前自甘灭亡,因此不顾一切地在结婚三个月后向官府提出上诉,要求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
李清照知道宋朝法律,妻子上告丈夫,即便丈夫真的有罪,妻子也要被判两年徒刑。但她宁肯被官府关押,宁肯审案时在大庭广众之下与无赖张汝舟对质,丢尽脸面,也要离婚。
没有任何文字资料记载李清照出庭时的神态,以及她与张汝舟的言词交锋内容,但是可以想象那都不是我们愿意看到和听到的。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她必须诉苦,但只要诉苦就把自己放置到了博取人们同情的低下地位上,这是她最不肯做的,更何况即便诉苦成功,所有旁观者的心中都会泛起“自作自受”四个字,这些她全能料到。如此景况,加在一起,出庭场面一定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