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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犹太人为什么优秀-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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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拜开始了,我和拉比并排坐在讲坛上。当拉比开始对众人说教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背影。我愕然了:他没有戴克帕(一种犹太人专用的帽子)!作为常识,所有的犹太男子都知道戴克帕才能表示对上帝的虔诚。即使平时不戴的人,到了礼拜场所也一定戴的。还有的人在阅读《圣经》或是《塔木德经》的时候也一定戴着。我环顾了一下犹太教会堂内的教众,没有一个戴的!戴帽的只有一个不是犹太人的我!接而连三的吃惊后,我稳定下了自己的情绪,因为这是改革派的犹太会堂。
  在那以前,我只和正统派和保守派的犹太人交往。那天看到了改革派的犹太人如此无知,不禁感到他们是一群已经堕落的犹太教众。我好像是以一个传统犹太人身份萌发了这种感情,真是有点不可思议。
  礼拜在接近结束的时候,全体起立向上帝唱赞美诗。突然,众人唱了一句祈祷书上没有的一句,“上帝啊,选择我们吧!将我们从其他的国民中选择出来吧!”。我又一次吃了一惊。
  本来,改革派是否定犹太人的选民思想(即上帝的选民或上帝挑选自己的信徒)的,但他们的教众却高唱已经从改革派的祈祷书中删掉的这一节。礼拜结束后,轮到我演讲了。进入正题之前,我首先陈述了我遇到的四个“惊奇”!
  我想那天晚上的事情最能代表改革派的姿态了。在生活实践方面,他们废止了大部分的传统戒律;为了享受现代文明,他们抛弃了一切约束自己的规则;在精神生活方面,他们还想靠近传统的犹太思想。初期的改革派的目标是将犹太教“非犹太化”,理由之一就是当时的犹太人是种族歧视的对象,为了融入主流社会,就有必要将犹太教非犹太化,即普遍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以色列的独立和发展,情况一下变了,犹太人不需要努力实现这种同化了。相反,改革派开始主张以色列的一体性,主张作为犹太民族的自觉性,并将这些作为改革派存在的基础。
  犹太教三派的存在方式各自不同,他们在主张上的鸿沟在以后也不太可能填平。在犹太教的历史上,意见对立是很正常的,如果总是见解一致就显得不正常了。但是,三派的存在和今后以色列国的存续、发展息息相关,也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以色列发展动向的影响。
  《塔木德经》中写道:“以色列民众﹑《托拉》和上帝是一体的。”这种超越人间派别对立的大世界观包容了一切犹太人。正因为这样,意见相左才变得可能。
犹太人对律法的理解
  “律法”这个词汇在英语中可以叫“law”,在希腊语中则可以叫“nomos”。
  最初,犹太祖先由摩西率领逃出埃及时,在西乃山上接受了上帝赐予的“十戒”。在希腊文和英文版的《圣经》中,十戒中的律法被写为“nomos”。十戒是上帝的命令,“律法” 就是符合其内容的宗教或者道德行为规定。
  1.是上帝将以色列人从埃及解救出来。
  2.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上帝,也不要对他们做礼拜
  3.不要亵渎上帝的名字
  4.谨守安息日为圣日
  5.孝敬自己的父母
  6.不可杀人
  7.不可奸淫
  8.不可偷盗
  9.不做伪证
  10.不可贪婪别人的一切
  犹太人从十戒中引申出了民法、商法、刑法和典礼仪式,并且在《圣经》中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犹太人没有将带有右倾内容的律法都称为“法”。“law”和“nomos”说到底还是被作为权宜上的翻译来使用,律法并不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对犹太人来说,无论是十戒﹑律法细则还是《摩西五经》,都是一样的“托拉”。“law”和“nomos”只不过是“托拉”的一个译名。
  “托拉”在希伯来语中是“教化﹑上帝的旨意和指示”的意思。这个词是由“教化”这个动词演变成的名词,这就在概念上包含了这样一个意思,即上帝的意志可能会在某一天得到实现。就是说,人们行动的指针就是“托拉”,你对此重视还是轻视,你有选择的自由。
  重视“托拉”的犹太人的律法观和古代希腊或罗马人将国法当成至高命令的观点不太一样。对于希腊人或罗马人来说,国家和法律是固定不变的,而犹太人则认为,除了上帝不变,什么都是变化的。犹太人认为“托拉”就是上天给予的启示和指针,而且,摩西和以色列民众在西乃山半岛接受的律法只是《托拉》的一部分。“托拉”的本质与其说是上帝对于世人的意志,不如说是上帝的善意和慈爱。
  所以,狭义上的《托拉》就是十戒和《摩西五经》(包括摩西的各种律法)。广义上的《托拉》就是旧约《圣经》﹑《密什那》﹑《塔木德经》和其它圣典的总称。
  总而言之,《托拉》是上帝对世人的关爱的化身,绝对不能和那些严峻冷酷的法律意志同日而语。虽然在解释《托拉》的时候,为了方便起见用“法”这个词,但犹太人是决不会把它当作“法”来理解的。
《托拉》之道
  一般地,《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之书,但它属于《托拉》,不是一本法律书。《摩西五经》可以说是一本故事书,它讲述了从开天辟地到祖先亚伯拉罕、雅各、约瑟夫时代的故事。它也可以说是一本历史书,记载了《出埃及记》的大部分和《民数记》的一部分。它是用来论述律法条文的《利未记》和《申命记》的精神基础,具有谦虚、博爱和敬上帝三个特点。
  “爱你自己,也爱你的邻居”,这个《圣经》的黄金法是帮助世人自律,而决不是用来束缚人们的。在真正的意义上,《圣经》的宗教精神是教育人们敬天爱人。
  对于“十戒”,我们可以做出同样的观察。前面四条是教人们敬上帝,后面六条是让人们学会互敬互爱。这十条读起来简单,真要听到上帝的声音,必需真正成为上帝的子民,长期地信奉他。
  《诗篇》是《圣经》文学压卷之作,它的前言对《托拉》的特点给予了最恰当的描述:
  “不要步罪人的后尘,
  不要与罪人为伍,
  不受嗟来之食,
  这样的人才能领会到上帝的旨意。
  请记住,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幸运降临的时候抓住它。
  不要让希望的火种熄灭,
  它所在之处就是希望之所。”
  上面的诗句不是创作出来的,而是上帝直接的旨意,或者说是他的声音。这些诗句意味着冥想神意,顺从上帝的意志而生活。
  对于犹太教徒而言,能够告知上帝的意志的就是《托拉》。《托拉》不只是律法和戒律。就像《摩西五经》的大部分是典故和历史一样,旧约《圣经》也包括故事历史和诗歌。就是因为有典故和历史这样的具体事例,人们才能领会到上帝的旨意、警示和慈爱。
  收录了贤人们的言谈的《塔木德经》基本上是一本立足于事实的言行录,几乎没有抽象的评论。所以,事实先行,而拉比们会在现实中出现的问题上畅谈自己的见解。如果拉比们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那就把这些不同的见解原原本本地记录到书上。
  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黑即白,而《托拉》具有人道精神,拒绝死板的规定。为什么呢?根据古希腊和罗马的法学精神,正义是建立在“平等”这个基础之上的,而根据希伯来语《圣经》的法学思想,正义是建立在博爱的基础上的。
  难道犹太教中就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吗?一般来说,密次波(戒律)就相当于普通意义上的法。
  犹太教中有六十三条密次波,其中又包含了三百六十五条禁令(不能做的)和二百四十八条定令(必须做的)。它们中大部分和实际生活无关。换句话说,如果现在不恢复神殿时代的祭祀礼仪,这些制度就根本用不到。
  相对于“戒律”这个词本身具有的约束力,我们的价值观是消极的,但是对于犹太教徒来说,“戒律”是促使他们形成宗教自觉性的法宝。
  我们知道,犹太人会在星期六这一天从工作中解脱出来,虔诚地渡过安息日。这个戒律对引导两千年中饱受流浪之苦的犹太人走向团结,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对于改宗犹太教的新人来说,这个戒律可能比较难以遵守,但对于在犹太教环境中长大的人来说,它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不会对它产生任何抵抗情绪。
戒律的出发点
  大卫国王将摩西的六十三条戒律减缩并总结成十一条。就像诗歌唱的:“正确选择道路;行使正义;要说真话;不要诽谤;不要加害朋友;不要奉承别人;鄙视被上帝抛弃的人;尊重敬主的人;立誓之事就是对自己有害也不能反悔;借钱不要收取利息;不要做对无罪之人不利的事情。”
  先知以赛亚又将这些减缩到六条。他说道:“正确走(人生)路;诚实说话;不榨取利
益;拒绝贿赂;不杀戮;内心平静。做到这些的人即使住在高山,坚硬的岩石也会变作小鸟,给他带来水和食物。”
  先知米该雅又将其归纳成三条:主人让你做事无损正义;保持博爱之心;紧跟上帝的脚步。
  而后,以赛亚又进行了归纳,共有两条:遵守公平,行使正义。最后,根据阿摩司的归纳,戒律只有一条,那就是“追随上帝你才能生存”。
  根据以上先知的总结,我们就可以明白:犹太教的教义不是墨守戒律,而是理解宗教上的伦理精神。它的基础就是追随上帝,在上帝的面前净化自己的信仰,而道德和伦理上的行为不过是信仰的结果而已。
  如果遵守戒律,就能完善自己的信仰吗?遵守戒律就等于是有信仰的生活吗?对于这些问题,犹太教徒的看法有些特别。孩子能够本能地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期望,并在父母的期望中成长。与此相同的是,信仰上帝的人们不用别人驱使,也会按照上帝的意志进行生活。这是道德意志在人心中自动作用的结果吧。
  所谓宗教生活,并不是依存个人的意志力量的生活,而是在上帝所给你指定的范围内生活。在上帝的指定范围内活动,你就不会产生恶念。只有时时刻刻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人才会打掉自己去尝试“恶”的念头。
  因为只能将托拉翻译成“律法”,所以人们容易看不到犹太教的本质。在犹太教里,托拉是一条信仰的道路。托拉律法在另一方面有对修道精神的严格要求,它的给人的启示就是追随上帝,直到有一天醍醐灌顶。
  普通意义上的法律也具备这种精神。只有知道戒律本身的目的,人的生活才能充满活力,这也是犹太教所向世人传递的精神。
  上帝说:“我被你们称为上帝,你们就必须你们一日三次对我参拜,再告诉我你们的愿望。如果不能在犹太会堂参拜,就在自己家里。如果不能在自己家参拜,就在户外。如果还有什么理由让你不能在户外参拜,那就在晚上就寝的时候,在床上参拜。如果你这也做不到的话,你就不要认为有我这个上帝了!”
  如果没有敬慕上帝的心,无论你怎么遵守律法和戒律,都是没有意义的。
帝教始祖
  不辱没自己的人也不会受到上帝的辱没——犹太格言
  一般认为,犹太教是所有“惟一神教”的始祖,但严格地说,公元前十四世纪统治古埃及的太阳教才是上帝教的始祖。当时的埃及国王废止了埃及传统的宗教,将太阳作为惟一的上帝进行参拜。由于这个做法过于激进,一般民众难以接受,所以太阳教这个新兴宗教在他的时代结束后也消失了。
  《圣经》学者当中有人推测,犹太教的产生受到过太阳教的影响。
  但是,“耶和华”这个称呼在出土的公元前十八世纪的土版文书中就有记载了。作为犹太祖先的希伯来人就是出生在这片土地上。而且上帝也曾经对摩西说:“你这样告诉以色列人,你们祖先的上帝、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还有雅各的上帝都是耶和华,他是我派到你们身边的使者。”(摘自《出埃及记》)
惟一上帝论出现以前
  祖先的上帝耶和华是作为拯救民族的英雄出现的,但这多少有点牵强的意味,因为在最初的旧约《圣经》时代,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惟一上帝”这样的理论。
  从“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还有雅各的上帝”这种说法中可以看出,各个部落有参拜耶和华上帝的传统。如果真是这样,“将以色列人从埃及拯救出来的就是耶和华”了。
  “十戒”的第二条说不要将任何其他的人当作上帝,也不要对其进行参拜。这个禁令对以色列人还适用,但他们对于其它民族参拜各自不同的神,上帝也没有过异议。以色列人认为有义务对耶和华进行参拜,因为他将他们从埃及的奴隶生活中拯救出来。
  令人称奇的是,一个新的信仰慢慢地确立起来了,那就是将耶和华作为至高无上的上帝。公元前十世纪的诗人亚萨曾在他的诗篇中将这种行为表述为异端。
  “上帝有上帝的会议,
  一个上帝也会受到其他上帝的审判。”
  耶和华之所以有今天的地位,是因为他数次将以色列人从外敌入侵的危险中解救出来,数次在以色列人穷途末路的时候引导他们取得胜利。这样,他才逐渐被以色列人承认和接纳。而公元前八世纪的先知以赛亚认为耶和华不是普通的神灵,而是统率万国之民的惟一的上帝。
  “那时,在埃及国内有一个为耶和华设立的祭坛,还有一根用来祭祀的石柱。当人们向耶和华呼救的时候,耶和华就会派出拯救者去保护他们。有一天,埃及人知道了耶和华的事情,就带了供品向耶和华诉说自己的心愿,结果也成功了……。有时,在从埃及到色耶尼的路上,色耶尼人对埃及人说,你们到色耶尼去吧,埃及人和色耶尼人都应该皈依耶和华。”(摘自《以赛亚书》)
万物的创造者——耶和华
  旧约时代的先知们一贯有一种共同的认识,那就是上帝不但谴责以色列人的背信弃义,还要对埃及为首的各国国民进行审判。
  初期的《圣经》思想将上帝认为是以色列民族的上帝或是守护神,而以先知以赛亚为代表的后期《圣经》思想认为,上帝平等地对待世人,应该作为全人类的礼拜对象。他的这种观点得到了承认。
  到了公元前550年,“惟一上帝”理论出世了。
  耶和华,这位以色列的主人、拯救者和世人的统率者这样说:“以我为始,以我为终。除我之外无神灵存在。”
  被认为是犹太教礼拜灵魂的祈祷文这样写道:“听啊,以色列人!耶和华是我们的上帝,耶和华是我们惟一的上帝!”这个祈祷应该是在耶和华被作为惟一上帝确立之后才有的吧。
  历史上,这种“惟一上帝”的理论曾经得到深化,但我们也不能忽视“耶和华”这个名字本身就有十分明显的“惟一的上帝”的色彩。
  最初,上帝现身在摩西面前的时候,说自己是“惟一的上帝”。对此,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创造上帝的上帝”。耶和华是希伯来语的“创造”这个词变来的,就是说,耶和华是业已存在或者即将存在的万物的创造者。这也是《圣经》的解释,所以《圣经》不承认在万物创造以前,除了耶和华还有别的上帝存在。
  根据《创世记》中的典故,上帝先在黑暗和混沌中创造了光,接着创造了天地、生物和人。根据埃及和希腊的神话传说,宇宙中最初只有一个上帝,而后诞生了很多上帝,分别创造自己的天、地、水、风、云、山和河流等自然事物,而宇宙是在诸上帝诞生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而已。虽然诸上帝们能够决定人和自然,但他们也只是包含于宇宙的一种存在。根据这种认识,宇宙也会被上帝认为是永远存在的事物。相反的是,《圣经》认为上帝是超越虚无和万物的惟一创造者。
  《圣经》的思想虽然是公元前七、八世纪的产物,但在当时多神教的社会中也称得上“极具想象力”。我们不能否认,“创造上帝的上帝”这种说法所带有的形而上学的色彩使得“惟一上帝”论的发展成为必然。
介入历史的上帝
  “耶和华”这个名字有形而上学的意味,但这是故意捏造出来的吗?事实不是这样。《圣经》认为他是自祖先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之后不断拯救以色列民族于水火的上帝。
  一般来说,宗教应该让人安心立命,帮助解决生活的烦恼。在这一点上,《圣经》倡导的宗教和其它宗教是一样的。但如果宗教是以救济个人为目的,那么遭受两千年流离和迫害的犹太人是不是早就不用固守犹太教了?是不是皈依拯救个人灵魂的基督教也可以了呢?犹
太人能都为了自己的宗教献身(殉教),能够将对耶和华的忠心贯彻到底,最大的理由是耶和华是创造历史的上帝。
  “创造历史的上帝”这个说法包含了三重意思。一是上帝在过去一次次地用自己的力量化解了以色列的民族危机,这是介入历史的事实;二是人们相信,即使在现在,上帝也在关注着历史的演进;三是上帝期待在将人类的历史完成之后,还要继续进行别的创造活动。
  从第一点来看,犹太人认为《圣经》时代的故事就是历史的实例。公元前13世纪左右,犹太人在摩西的率领下逃出埃及,最后在摩西的继任者约书亚的指挥下征服了迦南。这一系列的事件被认为是上帝对犹太人眷顾的最大例证。另外,大卫王击退强敌非利士人的入侵,创建了以色列王国。还有其他无数的领导者拯救以色列民族的事件,例如公元前538年巴比伦王国归还成为囚犯的犹太人。这都是上帝对犹太民族的怜悯拯救了犹太人。这种例子不胜枚举。
  这里应该注意的是,犹太人认为上帝的介入不限于拯救犹太民族方面。历代的先知都宣称:如果以色列人不信仰上帝,就会受到上帝的迁怒,整个犹太民族就会灭亡。例如,对于犹大王国的灭亡,先知耶利米这样阐述的:“耶和华已经告诉我们了,犹太人和居住在耶路撒冷的人之间有叛逆的行为。他们不听我们的劝告,重蹈我们祖先的覆辙,去信仰别的上帝……。所以耶和华说:“你看,我为他们免除灾祸,他们却违反我的意志行事。他们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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