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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樱桃之远-第8章

小说: 樱桃之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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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G,都放进这个抽屉里,然后把钥匙交给段小沐自己保管,告诉段小沐说赚来的钱都放进来。为了让段小沐知道这是属于她的,给她治病的钱,李婆婆从来不动这个抽屉,只是把自己节省下来的钱从抽屉缝里悄悄塞进去。
  可是李婆婆怎么也想不到,抽屉里的钱总是被段小沐拿去赎那个一脸邪恶的小杰子。段小沐内心也常常感到不安,她知道李婆婆对她去做手术的热切盼望,她自己又何尝不想健康起来,有一颗完整而健壮的心脏呢?可是对于一个遇难的陌生人,善良的段小沐尚不忍心不救,何况是小杰子呢?段小沐也越来越发现,她无论如何都不能拒绝小杰子的要求,不管多么非分的要求,她从来不能拒绝。在她并不守旧,并不封建的内心里,却一直坚持着她是小杰子的媳妇。仍旧不断地不断地记起,那只浮躁的右手躲进了她的衣服里面,像在探究着她内心的秘密一样地摩挲着,那种温柔的摩挲让她的五脏六腑都热了起来,在此之前太过平淡的生活已经使段小沐充满了不安的期待。那只手的确是段小沐从未想象到的,可是它来了,而且它确实弥补了段小沐那颗在期待之中的空洞的心。
  段小沐只能不断地接更多的活计,怀着对李婆婆的越来越多的歉疚,却仍旧一次又一次地去赎小杰子,不由自主。
  可是小杰子会记得吗?或者在过去很久之后的某个时刻骤然想起,那个被他唤做“大头针”的女孩,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黑漆漆,满地烟头的麻将房,台球室里,她带着一双工作了整夜的充满血丝的眼睛,带着一副疼惜他的表情,架着双拐歪歪斜斜地站在门口,像深沉的天幕下最哀伤的流星留下的一道划痕。
  第六章
  李婆婆是在段小沐14岁的春天离开她的,晚期肺癌。知道自己的病情之后,她在屋子中间加了一个帘子,自己和段小沐分开睡。她自己总是把帘子拉得严严实实的,也不许段小沐进去。声声传出来的咳嗽和强忍疼痛的呻吟,让段小沐坐立不安。此外,她还问段小沐古怪的问题:
  “小沐,你说你将来能长到多高呢?”
  段小沐迷惘地摇摇头:“不知道啊。”
  李婆婆却像小孩子般固执地要问出一个答案:“你自己估计呢?”
  段小沐低头看看自己由于不能走路而萎缩的右腿,她想自己是定然不能长得很高的。
  “一米六零,也许。”她胡乱地说了这个自己估计出来的数字。
  李婆婆点点头,走回她那布帘里面的世界,重新把布帘严严实实地拉好。
  后来直到李婆婆去世的那天晚上,她才把她的秘密告诉段小沐——她为段小沐做了一件要她在结婚的时候穿的旗袍。紫色的精细缎面上绣着藏蓝色的玫瑰,立领,无袖,旗袍的四周还镶着半公分的白色的边,正是可着一米六零的身材做的。李婆婆把旗袍交给段小沐,还有一本淡黄色纸张的圣经。
  李婆婆用极其虚弱语气问段小沐:
  “小沐啊,我们的抽屉里攒下多少钱了,够不够你治病啦?”
  段小沐低下的头忽然抬了起来,她哭泣的脸上显现出一个慌张的表情,她不知道怎样向将死的李婆婆交待,抽屉里那所剩无几的钱。她一言不发。
  李婆婆剧烈地咳嗽着,却仍旧絮絮不止地说话:
  “小沐啊,你打开抽屉给我看看,我们数一数。”
  段小沐真的慌了神,她迟迟不过去打开那抽屉。可是段小沐觉得自己应该对李婆婆诚实,她一直都是诚实的,最后的时刻更加应该如此,这一点是李婆婆第一次带段小沐去教堂的时候就告诉她的,这一点是每一个基督徒都懂得的最浅显的道理。她想她必须向李婆婆坦白这一真相,不然李婆婆到了天堂也不安心的。于是她慢慢挪过去,打开了抽屉。她把钱一点一点整理起来,放在手里。最后她拿着所有的钱回到了李婆婆的床前。李婆婆看着段小沐忐忑不安地数着钱,声音越来越小。
  钱只有李婆婆想象得十分之一那么多。李婆婆的脸变得更加苍白,她努力使自己不发火不动气。她用平静的声音问:
  “小沐,你把钱拿去哪里了?”
  “我拿去赎小杰子了。他,他总是被坏人扣下。”段小沐说着实话,她管那些为难小杰子的人叫坏人,很明显,在她的心里小杰子和那些坏人不是同类。
  李婆婆的脸是冷冷的灰色,枯瘦的手指颤抖着,努力地伸向前方,直到抓住了段小沐的手。她没有再说话。仿佛就在这最后弥留的时刻,她异常强烈地感知到,这个叫做小杰子的男孩注定是段小沐一生里怎么也绕不开的坎,怎么也躲不过的伤。她这可怜的孩子小沐呵,注定和那个沾满污垢的男孩纠缠不清。她用她的最后一口力气向上帝虔诚地祈祷,让段小沐以后的生命和小杰子分开,让小杰子远远地走出段小沐的生活。然后李婆婆含着苦涩的笑闭上了眼睛。
  李婆婆早就对段小沐说,要段小沐不要对她的死感到难过,因为这是上帝对她的召唤,她将可以和上帝一起住在天堂。然而,段小沐却怎么也没有想到,李婆婆是带着伤痛的心,深重的遗憾离开这世界的。是她伤害了李婆婆,这是永远也不能够被原谅的。多少年,当李婆婆的祭日到来的时候,段小沐总是久久地跪在教堂里的上帝面前忏悔,祷告,祝福天国里的李婆婆。
  李婆婆把她最后的时光都用来给段小沐做那件美丽绝伦的旗袍了,她甚至没有给自己做葬礼时穿的衣服。李婆婆葬礼时穿的衣服是段小沐连夜赶制出来的。黑色,带着白色明线的刺绣花朵。
  纪言听到李婆婆的死讯火速赶回了郦城,和段小沐一起料理李婆婆的后事。
  李婆婆的葬礼非常简单。火化那天只有段小沐和纪言两个人,——茹茹阿姨早在几年前远嫁外省,从此音信杳无,再没有回来过。段小沐想打电话找到李婆婆的其他家人,可是原来的电话已经换掉了,那些家人也不知去向了。段小沐这才发现,这么多年,自从茹茹阿姨远嫁之后,再也没有李婆婆的家人来小屋看过她。在他们的眼里,这个一天到晚尽忠于天上那个根本不存在的神仙的老太太肯定是精神不正常。可是李婆婆是个到老也很独立的人,她并不奢求他们的照顾,她也从来不用他们的钱。于是他们心安理得地疏远了李婆婆。
  纪言和段小沐把李婆婆送到火葬场。李婆婆就穿着一身黑色的简单衣服,身上盖着一张大幅的白色棉布。棉布上绣着一个赫然的十字架。那是段小沐亲手缝制的,位置正好紧紧贴着李婆婆的心脏。
  那天恰好也有个什么局长死去,送葬的人、汽车和五颜六色的花圈堵在火葬场的门口,水泄不通。人们排成长队,进行着漫长的告别仪式。段小沐看见那个化了妆,身边围满了鲜花的死者躺在一个豪华的玻璃罩中。从眼前的阵势,段小沐可以想见死者生前的风光。纪言推着躺着李婆婆的手推车,段小沐紧紧地跟在后面,他们穿过等候在门口的为局长送行的人群,很快地把李婆婆送到了火化的地方。段小沐念了圣经里给亡者送行的一段,然后就默默地看着李婆婆被永远地送了进去。他们很安静,绝不去惊扰死去的人,也不烧花圈。
  唯愿她静静地顺利到达天堂。
  葬礼之后段小沐和纪言走到火葬场大门,看到很多为局长送完葬的人匆匆走出,他们刚才还是满面哀容,此刻已经彼此说笑着,迈着轻快的步子,钻进各自的汽车飞驰而去。
  芸芸众生活在人间,都有各自不同的活法,那么,到了那边他们将会是怎样的呢?
  段小沐和纪言默默地离开了火葬场。
  他们在一间小餐馆坐下来吃饭。纪言忽然发现低头吃饭的段小沐已经满脸泪水了。纪言把一块手帕塞给她,问她是不是还在为李婆婆的离去而难过。段小沐点点头,又摇摇头。不完全是,她说。然后她给纪言讲了她瞒着李婆婆把钱用来赎小杰子的事情。她仍旧把扣住小杰子的人叫做“坏人”,她仍旧还是站在小杰子的立场上,一副心甘情愿的样子。纪言发现段小沐提起小杰子的时候眼睛里会发光,脸也变红了。他隐隐察觉到了什么。可是他没有问段小沐,此刻他更加关心的是段小沐的心脏病。
  “需要多少钱才能做你的心脏手术,你告诉我。”纪言焦急地问,对于14岁的段小沐来说,动手术的事情迫在眉睫。
  “纪言你不要管。”段小沐知道纪言要为她筹钱做手术,她当然不肯。
  “你快告诉我,你的手术不能再拖了。”
  段小沐摇头,固执地说:
  “纪言,就算你为我筹到钱,我也不会动手术的。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钱,除非,除非你先帮我找到杜宛宛。”
  纪言觉得很荒唐,他想不出杜宛宛和段小沐的心脏手术有什么关系。
  “小沐你不要不讲理,手术和杜宛宛有什么关系呢?”
  “有关系的。你知道吗?我问过医生的,他说即使打了麻药,手术仍会非常疼。我必须征得杜宛宛的同意,我不能霸道地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让她也承担着我的疼痛。”
  纪言在这些年里不断地听段小沐讲起她和杜宛宛的身体像连体婴儿一样地相通,他渐渐地相信了这个说法。可是此刻段小沐以这个理由拒绝了手术,仍旧使他感到无法理解。
  然而段小沐一直坚持着她自己的这个说法,纪言也一直都没有找到杜宛宛。段小沐终于错过了她的手术年龄,她只能继续带着她的心脏病一起长大。
  落城是我成长的城市,它有淡灰色的秋天和涌满每个清晨的浓烟。这个秋天的每个周一我穿着宽阔领子的黑色大毛衣和超短的小方格裙子,背着特大的亚麻色书包,和表妹唐晓一起跳上从市中心去城郊的汽车,回到我们的大学。
  这一年我和表妹唐晓都在落城的D大学读中文系。每天我们上少量的课,——甚至可以不去,事实上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是这么干的,去图书馆借小说或者画册来读,在学校门外的小摊贩那里淘些新近的电影,跑到败落的小酒吧赶那里的Happy Hour畅饮一番。
  我和唐晓住在同一间学生宿舍里,这无疑是一件令人感到舒服的事情,因为我们已经有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呆在一起——我们在同一所小学、初中、高中读书,直到一同考入D大学,毫无困难地选择了中文系。所以我们彼此最知道对方的习惯,生活在一起可以非常默契。
  这是我平静的落城生活,安闲的,完全可以由自己支配的生活。我暗暗庆幸自己在六岁的时候做出的选择,——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见鬼的郦城。然而事实上,当时也是完全出于无可奈何。
  我当然从来也没有忘记我在郦城做了那件可怕的事,我的行为看起来就是一场十恶不赦的谋杀。然而我终究也不能看得明了,段小沐是不是魔鬼。
  段小沐还活着,我能感觉到。她的声音仍旧在我的耳边,心绞痛也早已成我的旧疾。可是我仍旧保持着缄默,不会对任何人说,包括我的表妹唐晓。我的内部仍旧和段小沐的声音,段小沐施与我的疼痛做着对抗,悚然的梦里总是她不断地不断地走向我。十四年过去了,她没有来,秋千上的事件仿佛肯本没有发生过。她将以她自己的方式报复,我这样想。
  我是怎么长成了一个傲慢而偏执,暴戾而乖张的女孩的呢?落城是一个缺乏阳光、阴云密布的城市,尽管它对我足够友善,可是我还是像一个拿着一柄好枪的女牛仔似的全副武装地站在街道中央,我的每一根神经都是紧绷绷的,我要随时准备开枪,如果有人欺负我,或者,或者他(她)发现我从前的事情,我和魔鬼曾有过的纠结。
  14岁的时候我抽烟,结交暂时性的男友,那时候我觉得自己非常酷。
  我还记得14岁的夏天我穿过当时读书的中学门口的马路去和我的小男友会面。他长着一个从侧面看起来像个半括号的脸,下巴高高地上翘,所以我总是感到他是仰脸向天的。他给了我一支细细的香烟。我把它点起来,然后我学着他的模样,仰脸向天。我从此就像一根被打通的烟囱一样找到了这种流动起来的畅快。我想我是天生喜欢烟的味道。我喜欢着所有烧着了的东西,烟,鞭炮,火锅,或者还有自己的眉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自虐性行为可以发展到去烧焦自己的眉毛。
  那天我和“半括号”就在学校对面抽烟,直到被表妹唐晓看见。她冲过马路来找我,说:
  “你不要抽烟。”
  “去你的,我要你管!”我骂她。此前我的心刚刚绞痛了一阵,正在暗骂段小沐,唐晓一叫我,我就把怨气发在了她的身上。唐晓的眼睛上面立刻蒙上了一层眼泪。  然而一周之后唐晓就和我保持着一样仰脸朝天的姿势,坐在学校对面的马路沿上陪我一起抽烟了。
  我必须承认我在唐晓的成长中是一个糟糕的榜样。她觉得我是个很酷的姐姐。7岁的一天我忽然出现在她家。那个时候我的爸爸还没有调来落城工作,我和妈妈只好暂住在舅舅家。
  那个夜晚,我刚刚坐了很多个小时的火车,刚刚逃离了积满梦魇的郦城。我非常严肃,一言不发,听着妈妈对舅舅说我的情况。妈妈被我伤透了心,在她的嘴里我是一个蛮不讲理的小孩,执意要离开好好生活着的郦城。我的妈妈还在和舅舅说我们的情况,我就从她的怀里挣脱出来,然后一个人径直向房子的深处走去。
  “我住在哪一间?”说着,我就提着我的小皮箱向最里面的房间走。
  我被安顿在唐晓的房间里。唐晓站在一旁看着我整理东西,然后我爬上临时的小床躺下睡觉。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和她说一句话。后来唐晓回忆起那一次,她说她很为这样一个冷酷的姐姐着迷。唐晓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一个人躲在被子里面的黑暗世界里想念着我那郦城的幼儿园,想念着我的那些小伙伴,还有,还有亲爱的纪言。他们的脸像皎皎的月光一样照亮了我这山洞一般阴冷的被窝。唐晓也不会知道,这个就睡在她旁边的女孩的耳朵里常有轰隆隆的声音,她的心脏也是缺损的,时常像一只破鼓一样“咚咚咚”地敲起来。
  不久之后爸爸就调到了落城。那个周日我们终于一家三口团聚了。爸爸说,宛宛你不是喜欢落城的游乐园吗?我和妈妈带你去玩,好不好?然后,然后我们还可以去吃最棒的冰淇淋,那种带蛋卷和巧克力外壳的。我眼睛也不抬,摇摇头:我不去。我真的是一个很记仇的小孩。我不能原谅我的爸爸,那个时候我刚刚学会的一个词汇是,背叛。是的,这无疑是一场背叛,我的爸爸背叛了我。他又去喜欢别的小孩了,他给段小沐买了三色冰淇淋。现在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就是他背叛了我。童年的小波折往往很能帮助小孩的成长,从那天开始,我就感到自己不是小孩子了,我不需要我的爸爸再搬出游乐园或者冰淇淋来哄我开心。我不是哄哄就好的小孩子了,他尽可以拿着冰淇淋去找段小沐或者干脆领着段小沐来落城的游乐园。
  为什么一个小孩能够有如我这般的记恨的能量,真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
  他们对于为什么我会渐渐成长为一个越来越冷漠和叛逆的小孩始终找不到答案,他们很慌张,怕我离开他们,所以只有不断地给予我更多的爱,可是我念念不忘我的小时候,身上背负着魔鬼,而我的爸爸妈妈,没有人发现,没有人向可怜的小孩伸出援手,相反的,我爸爸给魔鬼买了冰淇淋吃,慷慨地把父爱分给了她。
  到了读初中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住在学校里。爸爸妈妈给了我足够的钱,我用它们买了烟和妖艳夺目的小衣服,我永远都流露出一副厌世的表情,出没于学校和闪闪烁烁的酒吧里,看起来像一只气势汹汹的小狐狸。唐晓喜欢和我一起,她觉得我是个特别有主见的姑娘。所谓主见,也无非是我的一些霸道的完全直觉化的判断,比如,这个牌子的酒比那个牌子的酒好喝,这个颜色的眼线比那个颜色的更加妩媚。她也觉得我十分勇敢,然而所谓勇敢,不过是我挽着她的手毫不犹豫地冲进一家歌舞喧嚣的酒吧。
  尽管我和唐晓总是一起喜欢上某个牌子的衣服,爱上某个摇滚乐队,一起尝试最新的发型,或者按照时尚杂志上的指点把彼此画成眉眼浓艳的小妖精,但是我们看上去还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姑娘。她喜欢穿圆领子,在袖口和领子上绣满花朵的小衬衫,荷叶滚边,或者流苏穗子的长裙子,她的头发是天然的栗子色,别上一些彩色的圆形纽扣作为装饰。可以说,唐晓自身的气质是完全和这样的装束吻合的,她是个白皮肤翘嘴唇的小美人。而我,总是穿一些旧兮兮的颜色,灰,卡其,土黄,军装绿。我的衣服都很大,袖子像蝙蝠的翅膀一样,仿佛一旦展开,就有要飞的趋势。
  不过我和唐晓之间最大的不同,还在于,我总是不能离开男孩子,我不断地更迭着身边的男孩,而唐晓情愿一个人过得清清淡淡。她很习惯于看着我身后的男孩子换啊换啊,还总结性地告诉我说,你喜欢的男孩都是一派人高马大的威武形象。
  的确,长时间里我一直思索为什么我那么需要一个男孩,并且我希望他们高大,看起来坚强不摧。也许是因为我总是希望有一个高大的人站在我的左右,他用洪亮的声音大声说话,用大步子走路,这样才使我觉得很安全,才觉得魔鬼不会靠近我。然而这一切都是于事无补的。他们没有一个可以走入我的心。后来我绝望地觉得,也许我的心里住不下任何男孩了,因为我的内心有庞大的魔鬼,它膨胀,以流动的气体的速度迅速填充着内心的所有空间。
  唐晓是个嘴巴甜,心思细的小丫头。她楚楚动人地把脸凑到我的面前,笑嘻嘻地说,姐姐,我谁都不爱啊,我要和你相依为命的。秉承了落城方言糯甜的特点,唐晓讲话总是甜甜软软的,相同的话来自她的口中,就会格外动人。我想我是爱唐晓的,尽管我一直是个疲惫而凶狠的女孩,我一直没有足够的耐心和热情来经营一份感情。可是唐晓,的确是我所见过的所有类型的女子中,最应受怜爱的一种。她聪明,可是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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