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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樱桃之远-第9章

小说: 樱桃之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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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来经营一份感情。可是唐晓,的确是我所见过的所有类型的女子中,最应受怜爱的一种。她聪明,可是看起来天真而胸无城府。我想这是很难得的,因为聪明的女孩往往低沉阴郁或者显得沧桑而早衰,让人感觉不到刚刚成年的女子新鲜光艳的气息。我常说我就是这样的,是的,杜宛宛注定是个早衰的姑娘。她的成长早在六岁那年完成,她将用她所有剩余的时间来衰老。然而唐晓却总是非常严肃地纠正我的这一论点,她说不是这样的,我像一座建立在云端,奥妙无穷的古堡一样引人入胜,像一只熟透的,迸裂出三两颗晶莹的石榴籽的石榴一样使人迷恋。好吧,回到唐晓的话题上来,唐晓是高贵的,可是她同时做到了宽和以及亲切近人。她总是一副特别了解别人心思的乖巧模样,有的时候耍点小聪明,有的时候说点小谎,那些小慌就像蚕丝织的锦一样纤细却没有人忍心戳破。我想我对她的爱主要是源于一种艳羡。我猜测6岁时候的我,那个捧着一大把糖果去讨好小朋友的我,那个在金洒洒的阳光下叠一地跳舞小人儿的我,那个站在高高的梯子上画幼儿园墙壁的我,也许就像现在的唐晓一样地讨人喜欢,一样地一尘不染。可是我早已失去了那些,我沾染上了不洁的魔鬼。自从我逃离了郦城之后,我就不再觉得让别人都来喜欢我有什么重要,是的,这一点都不重要。那年我坐着离开郦城的火车,从这端到那端,就像一场无可奈何的蜕变,我再也不柔软,再也不充满令人亲近的芳泽。我认定自己已经谋杀了一个人(或者其实是一个魔鬼),再怎么做都是于事无补。我只是想一直保持缄默,没有人能够来招惹我。十几年过去了,我长成了一个暴躁而充满破坏欲的姑娘,我对着离我最近的人唐晓发脾气,可是她却总是包容我,像一块芬芳的香皂一样洗去我身上那令人不悦的火药气味。这样的唐晓的确令我动容,令我不得不想起了我很小的时候的美丽梦想,那时候我是一心想做一个像现在的唐晓一样的姑娘的,就仿佛一只身体里塞满了新棉花的布娃娃,有着絮絮的温暖,从额角到小手指头都是软绵绵的,让人忍不住要抱一抱,亲一亲。
  或者说,我觉得也许因为这份不远的血缘,我和唐晓本是脾气性格都很相仿的姑娘,可是我的成长遭到了魔鬼,杀戮,被迫迁徙,这些使得我被破坏了,被损毁了,被完全地修改和重塑了,而我现在只好看着唐晓完好地成长,以此来想象我从前的模样。无论如何,这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能够看到自己理应得到的成长,能够看到自己本应长成的理想的模样。
  中学的时候唐晓已经长成了一个令男孩们倾慕的姑娘。而且他们多是一些好男孩,好学用功,在班会上大谈理想,穿着宽松的运动套装,浑身上下最在意的是穿了什么牌子的运动鞋。然而唐晓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兴趣,不过她完全可以做到不令他们伤心,她总是非常得体地拒绝了他们,却能令他们更加地喜欢她,更加地渴望她。
  “我不喜欢和男孩去恋爱,我只想和姐姐呆在一起。这样我最快乐。”唐晓这么对我说,她对我的依恋已经压倒了她对所有男孩的喜欢,我不知应该开心还是担心。起长大。
  第七章
  一直到18岁那年的初秋,唐晓悄无声息地和几个同她要好的男孩组成了一支乐队。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对我说起他们,他们比她小时候喜欢过的所有偶像都更令她着迷。后来她带着我去看他们。那天她的眼睛里溢满了彩霞一般漂亮的光,她说到他们的鼓手,她说他很想见见她的这个表姐。
  “鼓手?”我问。
  “是啊,他棒极了。”唐晓神采飞扬。
  在一个阴天的下午,她兴奋无比地抓着我的手带我去了他们的排练室——一个废弃的舞蹈教室。
  那个舞蹈室里放满了破旧的体育器械,断了腿的跳马,瘪了气的灰色排球,还有半截木柴一样的接力棒。墙上有一只椭圆形的印有庆祝建校70周年红色小字的挂钟。我想象得到20年前我们那正当壮年的校长无比郑重地把它颁发给体育室的情景。这个盛满光阴的木匣子挨近了能听见内部零件摩擦的声音,它好像比平常的钟表慢了一倍的时间。唐晓把我领进来之后就去和Bass手说话了。Bass手的眼睛是三角形的,睫毛长长的,说话节奏很慢很慢的。事实上我发现这个乐队里面的人说话速度都很慢,包括唐晓。他们很适合这个房间,很适合和这房间里的钟表呆在一起,他们都比正常的慢去一倍的时间。窗子在左边,大开着,可是光线还是很暗。晨光衔着灰尘缓慢地涌进来。嗯,连这房间里的光芒和尘埃都这样动作迟缓。
  我在一只破旧的三脚凳上坐下,嘴里嚼着一块那年很流行的桔子味道的泡泡糖。我环视周围,看见了他们的鼓,像个脸色苍白的孤儿一样蜷缩在一张木头桌子后面,我想起唐晓说的,鼓手经常缺席。因为是舞蹈室,所以房间里正对着窗户的地方有一面残破的镜子。镜子好像非常疲倦,我几乎无法分辨它反射出来的是什么影像。唐晓和Bass手慢悠悠地说话,他们都心不在焉的,可是还是这么说着,有意无意地看着彼此的眼睛。
  我站起来环顾四周,看看还有什么别的可以玩的东西。一个角落里有他们的书包。我看到有三只,有一个是唐晓的,唐晓的书包是印花棉布的,非常不实用,只能装很少的书,所以唐晓经常赖皮地把书塞到我的背包里。此刻唐晓的苹果色书包软软地倚在另一只书包上面,像个撑不起脑袋的木偶。那只书包是Jansport的。麦黄色,大的字母,很多口袋。它非常干净,而且在小口袋上别了一个小牌子,锁扣上牵着一只小布偶,笑的眉眼,穿着绣花的小纱裙,我说不出这个娃娃有什么不同,可是我很喜欢,忍不住伸出手抓一抓小布偶的手。
  下雨了,忽然。我看见雨水冲进来,可是什么都没改变:唐晓还在和Bass手说话,Bass手在描绘乐队的蓝图,我能从唐晓的表情看出来,唐晓不信任Bass手所有的话,但是她显然并不讨厌他的不切实际。事情说出来不是非得让大家相信的,事情说出来,是让大家清爽的。嗯,是的,下雨天,随便说说幻想,房檐上的雨水就冲走狂妄的话,谁记得呢?谁记得呀!钟表还是很慢,镜子还是像一个浑浊的眼瞳一样无法辨知影像。
  忽然一个人冲进来。我知道他应该就是鼓手,鼓手我并没有见过,但是唐晓常常提起。唐晓用了很多特别好听的词堆砌起鼓手在我心里的形象。没错,鼓手很高,穿着一件黑色长风衣。他有一双机敏的耳朵,红红的眼睛,像一只穿了黑色外套的兔子。
  鼓手有虎牙,我很快发现这一点是因为他一进来就冲着唐晓笑了。
  唐晓那一时刻的表情使我很快作出判断:唐晓,爱上鼓手了。她的脸已经完全被那双燃烧的眼睛照亮了。她学着振翅膀的天使的样子站在鼓手面前。那模样使我想起了澳大利亚电影《钢琴课》里霍利亨特小巧的女儿,十一岁的安娜帕奎因,带着一双沾了泥水的粗糙棉布的翅膀,站在雨里张大嘴巴呐喊。
  鼓手一来,整个房间里的气氛立刻显得生动活跃起来。
  鼓手好像也是个有翅膀的人。他长着一双轻易就能掠过人群的翅膀,他能轻巧地一跳,就在他的舞台上了。他多么热爱表演。
  鼓手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只表情略带忧伤,姿势软软的兔子。
  很久之后一个下着雨的傍晚我看到鼓手写这样的日记:啊啊,亲爱的,我们如何纪念所有长耳朵的童话呢。
  我把他的那张日记撕下来了,塞在口袋里我就装作没事地去学校对面商店买雪糕了。其实我心里非常激动。我不知道怎么纪念,可是我想起第一次看到鼓手的样子。鼓手的确是像只兔子一样。他和兔子一样敏感善良。那天下大雨,那页日记连同我的裤子一起湿了。从此以后皱巴巴的亚麻色裤子上印上了蓝钢笔的字迹。长耳朵的童话渗透进了棉布纤维。多么好。等我再穿的时候它总可以紧紧挨着我的皮肤。
  回到那个下雨的午后。舞蹈室。爱情的最初目击地。唐晓看到他,赶快把我扯过来,向鼓手介绍。
  鼓手此时的表情比较奇怪。他看了我几秒钟,然后慢慢地把目光移向窗外,幽幽地说,杜宛宛你好。
  我说,你好。
  鼓手忽然说,他要走了。
  唐晓焦急地说,都下雨了,你去哪里?今天还排不排练了?
  鼓手说,我打算去买新的音箱。今天不排练了。
  长翅膀的人提起他的麦黄色Jansport的书包,——小布偶还在上面乐不可支地跳舞。他向门口走去。鼓手走路是细碎脚步。小心翼翼。我看见唐晓的心跟着他冲进了大雨里。然后折回来。湿漉漉的心在舞蹈室里一点一点平静下来。她缓缓地说,他也真是的。
  Bass手有点丧气,决定冒雨回家,他卷起裤管提醒唐晓走的时候锁门。他在那一时刻忽然变得脾气暴躁,他是这么说的:
  “你记得锁门啊!不要以为这么旧就没有人偷。要是丢了东西赵老师绝对不会借给我们这地方了。”他就恶狠狠地走了。
  唐晓去角落里提她的书包。
  我的桔子泡泡糖没有滋味了,但是我打算晚一点吐掉,因为我不想让它淋这么大的雨。
  一个星期之后的一天,我在教室写一篇给报社用的落城酒吧走访的文字,唐晓从后门走进来,拍拍我,对我说:
  “我们那伟大的鼓手在外面等着你呢。”
  鼓手?我感到非常惊异,想着这奇怪的男孩能和我说些什么。我问:
  “为什么要见我呢?”
  “我怎么知道呢。”唐晓说话的口气酸酸的。她跟在我的后面,在我要出去的时候,她似乎很想跟我出去的样子。但是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跟着我。
  穿着一件蓝色衣服的鼓手站在学校走廊里。他身体的比例明显失调,头很大,四肢比较纤细。不过我深深地相信头大的男孩子聪明。经过走廊的人都看着他。他的蓝色衣服是非常花哨的,带着麻线的补丁,袖子特别长。他还穿了那一年女孩子中间流行的翻边牛仔裤。不过他穿起来是真的很好看。他的蓝色衣服我见过,那时候我和唐晓都特别喜欢去逛湖山路。湖山路店铺里的女店主在那一季几乎都用深色口红,眼皮是绿色的。我们都觉得她们特别没有创意,可是还是喜欢钻进她们的店子里找新鲜玩意。这件蓝色衣服我肯定见过,是那家叫做“乃琦的店”这个秋天新来的。因为袖子上有很多彩色麻线的翻盖口袋,我当时还在考虑穿上会不会像一只带鳍的热带鱼。
  鼓手此时穿着它,站在窗户旁边。我忽然有一种幻觉。窗户是玻璃鱼缸。爬山虎是水草。我们都在水底下。我忽然想起了曾在校刊上看到一个无名氏作者小说里的话,他说他要和爱人去一个有小猪和金鱼的地方,过水草环绕的潮湿生活。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脚在桌子下面轻微地动了动,我发现这种未知的生活好像也淡淡地诱惑了我,使我也想去。此时的景象正巧和小说中的意境相当吻合。
  而后来我才从唐晓那里得知,那个无名氏作者正是鼓手。
  可是事实是,我根本不知道小猪和金鱼生活在什么地方,潮不潮湿,是不是身披水草。我也不知道鼓手的爱人是谁。是唐晓吗?我只见过鼓手一次。在校刊上看见过他的一篇文字。我对他的了解完全来自于唐晓。可是现在他却来到我的班级门口找我了。
  鼓手说:杜宛宛。
  我说:嗯?
  鼓手又说:杜宛宛,我们出去走走吧。
  我点点头,跟在他的身后,一直走出了大门。
  出了大门,鼓手再次叫我:杜宛宛。
  嗯?我应他,觉得好笑,因为他的语气出奇地严肃,仿佛是站在肃穆的演讲台上。
  杜宛宛,你是郦城来的吧?鼓手终于问出来。
  这个原本很普通的问题在他的表情下显得有着丰富的含义。我慢慢收紧了我脸上的笑,整个身体都被拉紧了。我睁大眼睛再次看了一遍这个男孩,我想我有些明白了。
  杜宛宛,我是纪言。很抱歉,是我让唐晓不要对你说起我的名字。他说,他终于说,果然和我想到的一样。这个男孩是我亲爱的幼儿园小朋友纪言。
  哦,纪言,原来如此。鼓手就是纪言。我们是朋友吗?是仇人吗?我努力地思索我最后一次看见纪言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我又想起了那个时候纪言的表情,他充满恐惧充满愤懑地望着我,他身后是那架还在缓缓晃悠的秋千,他身前是躺在血泊里不省人事的段小沐。我也想起当我走出幼儿园大门的时候他充满绝望地喊我:
  “你为什么要害她?”这句话十年如一日地清晰,淤积在我的心头。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难怪的,我再次看见纪言的时候总是感到这个陌生的人用他的奇怪的神情牵引着我,仿佛我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你为什么不和大家告别就离开了郦城?我后来去你家找过你,你爸爸说你来了落城。”纪言从我的背后绕到我的前面,用平淡而略带责备的语气说。
  我冷笑了几声。在我看来,他的问题是明知故问,兴师问罪。在纪言没有说起他是纪言,在我对他的了解还只停留在他是一个仿佛名字就是“鼓手”的陌生男孩的时候,我对他充满了好感。当他站在我的教室门口,远远地看去就像一个扑克牌上的小人儿一样的光鲜,我走向他的时候有着多年都不曾有过的愉悦。可是他是纪言啊,他是知道我所有丑恶的历史的纪言。
  纪言的嘴缓缓张开,他是想讲话,可是他一直犹豫着。现在他慢慢地把嘴唇张开。可是我,可是我什么都不想听。他要指责我,要定我的罪。此刻他正在竭力地挖出我埋藏已久的事情,这在我看来就像挖我的祖坟一样可恨。我摇摇头,我想还是当这见鬼的会面没有发生,鼓手是和我毫不相干的遥远的陌生人,而纪言是六岁之前的故人,再不会相逢。
  “我不认识纪言,他是谁?”我摇摇头,用这个绝然不高明的回答应付他,然后我转身就跑。纪言没有再追我。他在我身后发出断树摧花的叹息声。他像是无法拯救一个执意不回头的罪犯一样的伤悲呵。可是我必须远远地躲开你,鼓手也好,纪言也好。谁会相信我有关魔鬼的说法呢?所以没有人会理解我,原谅我。
  唐晓在我跑着回去之后,立刻关切地问我:
  “他跟你说了些什么呀?”
  “没什么。”
  我说完之后就看到唐晓非常沮丧和委屈的表情。那酸酸的样子竟是在吃我的醋。我本来就糟糕的心情更加糟糕。我烦躁地说:
  “我和他原来同在一个幼儿园。他认出了我。这个答案你满意了吧?”
  唐晓低下了头,可是她仍旧有点不甘心地小声说:
  “那你们可以聊的很多啦。一同回忆了很多小时候的事吧。”她试探着。
  我终于被激怒了,竟对着唐晓大喊起来:
  我讨厌他这个人。从小就讨厌,一直讨厌。“我又冲着唐晓发火了。唐晓吓了一跳,她慢慢地从我的视线里退了出去。
  睡觉的时候,唐晓在我的耳朵旁边用低哑的声音悄悄说:
  “姐姐,我有一个美好的梦,——我多么希望有一天纪言能爱上我。”我月光下,看见一张何其明艳的脸,我的表妹如此坦然地爱着一个人,使她整个人都带上了那少女诱人的倾情。
  “唐晓,这和我没关系。”我忍耐地说,翻身背向着唐晓。我亲爱的表妹,请你原谅我,我不能思考和纪言有关系的事情,因为他是纪言。我现在夜夜都有梦,夜夜都是恶梦:荡来荡去的秋千,愤怒的男孩,血泊里的女孩,惊魂未定,不能停止奔跑的我。
  秋天到了的时候我很喜欢背着我的画板出去写生。这是我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放弃的事业。在这些年的成长中,我不断放弃了自己心爱的东西,舞蹈,歌唱。
  我的右腿从6岁那年起,就总是摆脱不了疼痛的困扰,无论我在做什么,腿都会无缘故地痛起来,那个时候如果我在跳舞,我就不得不停下来,有的时候我非常地不甘心,就强忍着疼痛,仍旧继续跳,而作为一种对我的任性的回报,我忽然地倒在了舞台上,勾着的头颅,弯折的脖颈,像一只受伤的天鹅一般惨烈地跌倒在地。我离开了小学的舞蹈队,那天我握着我那如蝉翼,如鸟羽一般细致美好的舞蹈衣,握着我那绣花缎面的舞蹈鞋,从那个满是镜子,充满阳光的房间里离开。
  “姐姐,你真的要离开这里吗?”穿着一身公主裙,芭蕾舞鞋的唐晓从舞蹈室追出来,在我的身后问。她不知道她的姐姐现在像个只有一条腿的残废。我的腿这时候又疼了起来。我就佯装着在轻轻松松地跳方格一般一蹦一跳地回家,不对唐晓说任何话。
  我也不能唱歌。因为我总是感到喘不过气来,被压迫,被抓着,被勒着——我的心脏总是疼。我从麦克风那膨胀了的声音里感觉到了自己的颤抖,我像夹着尾巴逃命的动物一样狼狈地从灯影绰绰的舞台上跑下来。那天我穿着白色公主裙,头上歪戴着的发箍上有一朵白色的绢制玫瑰,我旁边的合唱伙伴是穿着粉色公主裙,发箍上是淡粉色玫瑰的唐晓。我仓惶地逃下台来,喘着粗气,留下唐晓在台上不知所措地站着。然而她很快还是明白过来,她命令自己镇定下来,恢复了那种表演化的开心表情,继续唱完了那首歌。唐晓有天生的一副好嗓子,我喜欢她的声音,她的声音是那样的平缓和流畅。那次尽管由于我的失常,我们的节目没有获奖,可是唐晓还是当选了“最佳小歌手”。从此她总是参加小学、中学、大学的歌唱组,直到大学的时候她离开了歌唱组,和鼓手,Bass手等一干人组成了小小的乐队。坦白地说,我从没对唐晓的歌唱表演表示过任何支持或者关怀。我从来不去看她的表演,我总是坐在我的落地大窗帘的房间里画画。我喜欢画我的窗帘,或者面对着黄昏的窗子。我把颜料铺张地散落在地上,我是赤着脚的,毫不介意地走在颜料上,那颜料被我的脚压着,直到那些喷薄而出的颜色浸染了我的脚,脚踝,甚至我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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