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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曾在天涯-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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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天涯》
作者:阎真

引子

多少年来,我总忍不住想象自己将在某一个遥远的晴朗早晨告别这个世界,这种想象那一年在多伦多一个冬日的黎明出其不意地袭击了我以后,就再也无法摆脱。

这想象这些年来折磨得我好苦。在那个晴朗早晨我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模糊多日的意识突然清醒,清醒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是回光返照是这个生命的最后挣扎。周围站有人,神色凝重地注视着我注视着这个无法逆转的事变。我似乎听见有人说“醒过来了”就再也听不见什么。隔着人的肩膀我从眼缝中看见倒吊着的输液瓶在微微晃动,瓶中的药液在阳光中幻现出一个亮晶晶的斑点。我仿佛记起护士穿着白衣带着白帽给我打过吊针。冬日的阳光照到我的脸上,我感到了温和的灼热。我知道这是生命的最后感受。我想对周围的人说,太阳在明天、明年、一万年以后仍然是这样灿然照耀,能够行走在这阳光下是多么巨大的幸福多么领当不起的命运恩泽,可嘴唇蠕动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有人俯下身子想听清我最后的话,却挡住了阳光,在我眼前投下一片阴影。一种丝丝的凉意在我身体中慢慢扩散,我明白这是死神在最后逼近。这时我忽然想到世界上最重大的变化最重要的事件原来就是生命的悄然移动,逐渐泛开的凉意使我清晰地意识到了生命移动的这每一寸。我知道自己在时间中消逝,它正迅速离我而去。太多的人生遗憾只好带到那并不存在的世界里去了,对一个无神论者来说甚至连天国虚幻的安慰也不存在。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我莫名其妙地想起几十年前我进小学的那一天,母亲扯下我的开裆裤给我换上了新的裤子,说:“一辈子再也不穿开裆裤了。”她当时的神态我记得真切,这种记忆一辈子都陪伴着我。一辈子原来就是如此而已。多少年来一直在心里想,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天有什么一辈子不敢讲的话都讲出来,这一天到来了却又觉得没有什么可讲的了。在这一瞬间,岁月纷然退却,多少往事涌上心头却又缥渺如烟,那所有的焦虑、痛苦、希望、失望、抗争,那一切的意义都模糊不清了。在明天也许就在今天,我将化为烟囱里缓缓飘出的一缕青烟,和我这一生无数次看见过的青烟毫无差别;或者,被埋入那没有尽头的寂静墓穴的黑暗深处,就像我曾在那遥远的天涯看到过的无数墓穴一样。这样想着我又感到了从人缝中透过来的最后一丝阳光,四肢的凉意带着轻微的轰响声均匀地向心脏聚拢,这是自己一生中最明确地意识到心脏的存在。血在加快冷却……然后,心脏轰的一声,头一偏,嘴角扯下了生命最后的微笑。

在那个冬日的黎明我想象着这些,全身冰冷;我试图中途停止这恐怖的想象,然而却不能。没有什么比意识到生命只是一个暂时存在更能给人一种冷漠的提醒,特别是当这意识无限的透明。我不能对自己说这只是一种幻觉,我知道这个日子迟早会要到来,我那么清晰地意识到生命在无尽的时间之流中只是那么迅速的一瞬,它与这个永恒世界的共同存在只是一次偶然的邂逅。好多次我在旷野上疯跑想摆脱这种想象,然而却不能。这些年来被它纠缠着,我觉得一切人生挣扎都是徒然都是没有意义,对于最后意义的追问也总是被证明了没有最后的意义。但是,就在昨天晚上在做了那个梦以后,鬼使神差似的,终于我下了决心要来写点什么。我当时明确意识到了这是这个生命的一次挣扎,挣扎的唯一意义就是不挣扎更没有意义,它至少给这个生命的存在一个暂时的渺小证明。

昨晚我半夜从一片迷茫的梦境中苏醒。在沉重的朦胧中,意识深处有个闪亮的光点提醒着,我已经脱离了梦境。光点拼命地跳跃着,想驱散沉沉睡意,弄清楚自己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我仿佛记得自己已经回到了中国,怎么现在又还是在多伦多呢?我费力地将眼睛睁了一下,眼前一片漆黑。我不知道这种朦胧的状态持续了多久,感到这是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在长久的昏睡中那闪亮的光点逐渐扩大,终于我能够移动一只手,用力地往床头一拍。“啪”的一声钝响,我马上整个儿地清醒过来。我的手拍到了床头的装饰板上,随着响声我似乎看到了那淡绿的颜色。我总算确定了,现在,我是在中国,躺在职工宿舍我自己那间房子里。我马上想起自己是怎样回到了中国,这时宿舍里的陈设、房门的方向、床和窗的位置,都浮现在我心中。我感到了惘然若失的轻松。

梦境是那样生动真切,以至我完全醒来后仍难以相信那只是一个梦。在央街和布禄街的交汇处(皆为多伦多著名大街),冬日的太阳明朗朗地照着,在银行大厦之间的街道上空开出一条光亮的走道,被阳光照射的白雪发出耀眼的光来。大厦那巨大的阴影越过央街,把对面的建筑截然地分为明暗两个部分,像一幅意味深长的构图。各色轿车一辆辆驶过,贴着地面发出沙沙的轻响。林思文穿着那件粉红的羽绒外套,扶着那辆天蓝色单车,正与我争着分手的事情。旁边是几个棕色皮肤似乎来自南美岛国的青年男女吹打着不知名的民族乐器,曲调特别悦耳。林思文身后的地铁入口处,白人黑人飘浮着来来往往,入口像一张沉默的嘴吞吐着潮湿的人们。一个身着短裙披发垂肩的白人姑娘轻盈地从我们身边闪过,走下地铁去了。她那优美的身材吸引了我的视线,我避开思文的目光一直斜着眼望着那身影消失。在乐曲停止的瞬间,可以听见从北方来的风呜呜地在空中发出闷响,不时地裹着云把差不多一百层高的皇家银行顶端那巨大的怪兽形银行徽记吞没。

在我从迷茫中清醒过来的那一瞬间,我还记得自己和林思文争了些什么,但当我集中起全部注意力,想把那些对话想清楚的时侯,却一句也想不起来,脑海里飘过来飘过去只有思文那忧怨的神态。我在黑暗中闭上眼睛竭力挖掘,却仍然一无所获。终于我放弃了这种努力,在心里对自己说,就当她骂了我一顿。这时我的意识自动地滑入了一种思索:刚才的梦境是梦中的回忆呢还是梦中的想象?我在记忆中仔细搜索,像猎手移动着枪口跟踪目标。为了使自己更清醒,我伸手在大腿间拧了一把,疼得轻轻哼了一声才松了手。想了好久终于我能够确定,梦境中的一切并没有发生过。在漫长的北美岁月里,我和林思文有过无数次争吵,却没有一次是在皇家银行大厦下面发生的。梦是多么奇怪的东西,它竟然可以把人的记忆自动地重新组合起来而又那样生动真切。

昨夜的梦来得没有一点缘由,我怀疑这是命运的一次不可等闲视之的神秘暗示。睡觉之前和朋友们玩了扑克,一个朋友突然怔住了,在我催促他出牌的时候莫名其妙地说:“死了这个世界上就永远没有你了,你想想永远再也没有你了,这个世界对你来说就不存在了,地球还是它转它的,别人还是他活他的,你仔细想想。”大家轰笑起来,我的心里当时猛地一动又想起了那个无法摆脱的想象。然后就有了这个梦。我总觉得这中间有着潜在的联系却怎么也找不到沟通的线索。回国这么久了,我很少再去回想那三年多的北美岁月。一切都成为过去都只有叹息,一切对过去的叹息都是那样苍白那样毫无意义。那些日子在我心中越来越成为抽象的概念,只有当自己到银行兑换人民币时,才恍惚地意识到原来这钱还是自己从加拿大赚来的。那些日子就像记忆里一片闪烁的灯,又像沉睡中一个飘忽的梦。有时候连我自己想起来都会产生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不像是自己曾经历过的,倒像是从书上看来的故事或是别人告诉我的事情。有几次我试图认真回忆一下的时候,心中就幻现出一条透明的时间隧道,它在阳光下泛着粉红的光影,光在薄雾中闪烁跳跃,我看不清对面的景象。昨夜的梦以一种奇异的力量打通了我心中的那奇异的障碍,紧闭的心扉在那一瞬间轰然洞开,潜藏的记忆奔涌而来如此生动如此清晰。我躺在黑暗中,过去生活的幻象一幕幕在心中浮现。能够如此无拘无束的回忆使我感到了没有体验过的兴奋,一种突如其来的强烈冲动猛地扼住了我:“应该写点什么,一定要写点什么。”在今天晚上就在今天晚上,我不能再一次放纵自己以一种说得过去的理由来作为人性躲避的掩体,而轻松地压抑了这种冲动。我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这一次可不能就那么轻饶了你,扼紧了你我再也不会放松。朋友,不要没有勇气承担又像蛇一样滑到那惰性的黑暗洞穴中去,那里潮湿阴暗,有安全却没有阳光。不要扭扭捏捏躲躲闪闪怕周围的人特别是亲人看透了你的灵魂,在明年或几十年后你告别了这个世界压力就会自动解除。”在心里这样说着,我想象着自己面临着深不可测的一潭清水,碧绿的波涛在微风中轻轻荡漾。我要跳了我真的要跳了!在一种向自己挑战的冲动推动下,我冲着黑暗喊了一声:“跳!”猛地掀开被子,在冷空气中打了个寒噤,哆哆嗦嗦地伸了脚到地上去探鞋子,探了半天才踩到一只。我心里冲动着再也来不及找到另一只鞋子,一只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上,摸索到桌边拧开灯,抓起一叠信纸翻到空白的那一页把前面几张一把扯掉,心“咚咚”跳着,颤抖地写了四个字:

曾 在 天 涯

写这一篇东西并不为了什么,也许又为了点什么,我也说不明白。多少年来,我总忍不住想象在一百年一万年之后有一双无所不在的眼睛在遥望着今天的人们。从那个熙熙攘攘的世界望过来,今天的嘈杂纷繁焦灼奋起都像尘芥一样微茫。这种想象迫使我反复地自我追问,究竟有什么事情具有最后的意义?我知道这种想象无比虚妄,却又无比真实无可回避。在这种虚妄与真实的缝隙中,我意识到了生命的存在。我想在漫无际涯的岁月虚空中奋力刻下一道轻浅的印痕,告诉在未来的什么年代什么地方生活着的什么人,在很多年以前,在天涯海角,那些平平淡淡的事庸庸碌碌的人,也曾在时间里存在。



那一年的八月八日,我抵达加拿大的那一天,是一个幸运的日子。

在沉沉的睡意中我被广播惊醒,知道飞机马上就要着陆。从座位旁的小圆窗往外看,天色已经大亮,远处的云在朝阳中翻滚着一片柔和的金色,仔细看去却又宁静不动,使人很难想象飞机在那样快的飞行。机翼下的云层呈现着青白色,一团团轻柔如梦向后移去。我看一眼手表,醒悟到今天正是八月八日,想到能在这样一个难得的幸运之日来到北美,在迷惑中似乎又得到了一点安慰。马上我在心中又给了自己一个冷面的嘲笑,我从来不相信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今天这是怎么了呢?

那一年我研究生毕业,六月底我完成了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的成功使我着实兴奋了好几天。主持答辩是北京来的著名教授、他建议我去他那儿读博士,并主动提出论文的发表由他负责。我的导师也掩饰不住一脸喜气,答辩出来他在我肩头拍了拍,这个异乎寻常的举动传达着一种含蓄的赞许。当然我不会去读什么博士,一个更令人神往的机会,到北美去,在等待着我。妻子林思文去年八月去了加拿大,几个月前她寄来了所有的材料,催促我尽快赶赴加国。她办事的迅速使那些渴望过去探亲而等待已久的人吃了一惊,一个个跑到我这里来询问。探亲的护照在五月里已经办好,一环套一环一切顺利。答辩完成的第二天,我登上北上的列车去了北京。

……(此处略去920字)……

这些才多久的事呢,梦一样的现在就身在北美了。

在这个盛夏的晴朗早晨,加拿大东部边城圣约翰斯凉爽宜人。圣约翰斯,这个座落在纽芬兰岛最东端的海滨城市,我早就在心中把它生动地想象过无数次了,它和大西洋一起,一年多来是我心中现代人间的童话世界。我家中地图上的那一块由于无数次的指指点点已经变得油黑。今天真的我就来到了这里。尽管思文在信中告诉了我,这里并不繁华,工作也不好找,但在我的想象中它仍是天堂般的美妙。我知道自己是疯了,却还是克制不住地那样去想,这种想象之固执已经不可能被别人告知的事实扭转。我怎么走下飞机来到了候机室我不知道,那种怦然心跳昏惑迷醉的感觉覆盖了一切。候机室只剩下了我一个人,行李传送带空寂地转动,有人走过来提醒我拿下自己的行李,我茫然地对他嘿嘿一笑,他莫名其妙怔了一下,这提醒了我回到现实中来,开始理解身外的事情。我想给思文打个电话,却没有一枚一夸特的硬币。小商店要到七点钟才开始营业,要换零钱还得等一个多小时。我守着行李不敢走远,就那么呆站着有十几分钟,一个白人警察走过来,屁股后面吊着一尺多长的电棒。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朝我一笑说了声“GoodMorning”,他这一笑给了我一点勇气,我马上回了一声,把那张十加元的钞票摊在手中向他伸过去,用生硬的英语问:“Can you change money for me?”我怕他不明白我的话又圈了手指做出硬币的形状,指指电话做出打电话的手势。他“Ok”一声,摸出一枚硬币给我,我连忙把手中的钱递过去,不知怎么表达,含糊地发出“嗯嗯”的声音,他摇摇手笑笑走了。因为这一个夸特,加拿大留给我极好的第一印象。

接电话的是个外国女人,我反复说了“林思文”几个音她似乎听不懂,我也听不懂她说些什么,说得飞快似乎是对我这么早就打扰了她不耐烦。我冲着话筒说:“AChinese Girl!”她说:“It may be Mary”。她放下话筒去叫人,我又掏出电话号码来看。玛丽?怎么回事!那端一个女人的声音在问:“谁?”这是妻子的声音吗?我有些陌生,没有把握。我说:“我找林思文,我是她爱人。”那边声音急促起来:“高力伟!你现在在哪里?”我说:“我在机场。”她声音更加急促:“上海机场吗?”我知道她又进入打国际长途的紧张状态了。我说:“我在加拿大,在圣约翰斯,我已经来了!”她说:“站着别动,我马上就来。”

一切顺利太顺利了。我这样想着,一个姑娘的幻象在心中一闪而过,那是舒明明。明眸赤颊、轻盈活泼、披发垂肩。这是我留在中国的唯一遗憾。一星期前我离家的前夜,她在我宿舍里依依地哭了好久,不断有送行的朋友来敲门,我们躲在里面不做声。要出国去只好分手别无选择,带着几分无奈几分狠心,我除了说些模棱两可的安慰话再也说不出什么。几天之后,我这就在地球的另一面了。我把行李移到候机厅门口,缓步走下台阶,下到最后一级,我停了一下,带着一种期待,郑重地把腿跨了下去。

这就是加拿大的土地了,它就在我脚下。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我在心里嘲讽地“哼”了一声,这片土地被自己想得太神奇了。在国内那种狂热的气氛中,一个人甚至不能不这样去想。空气纯净如水洗过一般,但我又怀疑这种感觉是出于自我心理暗示。机杨前面一片平展的开阔地绿草如茵,生机勃勃芜远平旷,一直伸展到远处小山脚下。许多花奶牛星星点点在草地上从容徜徉。数不清的海鸥来往翔掠,在远山的背景前点缀出些许移动的白影。有几只停在我脚边,我抬脚吓一吓,却并不飞走,只是跳开一点。天宇清澄,蓝得透明,我没有见过这么纯洁的天幕。眼前的景象与我想象那么吻合,这使我对进一步的证实有着一种按捺不住迫不急待的冲动。

正四下张望,一辆轿车在我身边停下。我没有去想轿车与自己会有什么联系,却听见一个声音在喊:“力伟!”我一看思文正从轿车里出来。她还是那个样子,精精神神,穿着我熟悉的小碎花连衣裙,亭亭而立。在飞机上设想好的拥抱欢乐的那样的场面忽然觉得了不合适,也许就是这辆意料不到的轿车影响了我。我羞涩地笑了说:“林思文,你好哇!”说完马上意识到不对劲,这是妻子又不朋友,却想不起说什么才是最好,又叫了一声“思文”。她笑笑表示了对我窘态的理解,指着行李问:“都在这里?”我“嗯”一声。她说:“可以带七十四公斤呢,别人都是超重的,你不超至少带满。少带只是便宜了航空公司。又舍不得买两只大箱子!”车上又下来一个高大的白人,过来提了箱子往车后塞。我想着是她的同学,忙把手提袋提过去。车开了我说:“纽芬兰的风景真好,天都是透明的。”她说:“早几个月赵洁来,带了一百多公斤的东西。”我说:“这里的鸟也不怕人,赶它也不飞。”她说:“少带东西想是省了钱,到这边来还贵几倍。”我说:“那片草地看了心里就舒服,在上面翻个跟头才好呢。”她说:“其实到了上海也来得及买。”我说:“上海只呆了两天,搞机票去了没来得及买。”她说:“好啦好啦,我还不知道你,又是舍不得。”准备了多少话一时都觉得讲着不顺口,搭讪着问:“近来还好吧?”她说:“昨天在上海起飞?”她提示着,我倒抓住了话头,把旅程讲了一遍。她边听边和司机说着英语,说得很快我听不懂几句。她的手就放在我手旁边,我把手贴着座垫轻轻移过去想抓住她的手,一碰到又退了回来。我觉得自己真可笑,怎么这也需要勇气,我们之间什么事没干过,抓一下手又算什么,这个人不就是我的妻吗?可心里还是觉得她在西方呆了一年,和原来的她就有点不一样了,高雅了,可不能冒昧。

下了车她付给司机二十二加元,我心里陡然一惊,这才意识到这是出租车。车开走了她告诉我,车费二十元小费二元。我说:“我还以为是你同学帮忙呢!”她说:“你没看见前面的计程器?”我说:“我哪知道什么叫计程器?第一次坐了出租车还是白人给我开的。天爷爷,快赶得上我一个月工资了。”她说:“要把国内钱的概念搬到这里来,人就别活了,还要按黑市价算。我刚来那几个星期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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